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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心得体会如何写 重大危险源工作总结(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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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心得体会如何写 重大危险源工作总结(八篇)
2023-01-12 17:51:58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1、目的和依据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环境产生的严重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__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4、工作原则

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

5、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分级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级别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组织机构

成立__县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主任,县安监局、公安局负责人担任。参与部门的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成员。成员由宣传部、总工会、公安局、监察局、安监局、卫生局、交通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环保局、质监局、气象局、电力局、事发地镇政府、消防大队、应急办、__县工业园、煤化工业园、中油__分公司、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中石化xx__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主管副局长担任。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各危化企业编制预案;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收集和汇总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事故信息和各单位工作进展的最新动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负责指导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救援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大型机械的储备、协调和调用。

3、成员单位职责

(1)县总工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2)县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和查处应急救援过程中渎职、失职行为。

(3)县应急办:协助现场指挥部工作,督促落实现场指挥部的各项决定、指令及事故现场各救援小组的联系协调,向现场指挥部及各职能组提供相关职能组及其他有关方面的联系方式,信息的传递及向上报送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协助事发地__做好救援人员、车辆、设备到达现场。负责有关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及逃逸人员的追捕;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参与事故调查。

(5)县安监局:负责提出确定危险化学品主要生产、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详细情况;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负责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顾问组成员为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制定方案;牵头负责事故调查组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微机录入各种危险源的主要特性和主要处置方法;配置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随时准备投入救援工作。

(6)宣传部(外宣办):负责事故现场区内外新闻媒体的协调、管理,组织各新闻单位把握准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发布事故信息。

(7)县卫生局:负责制定人员救护的抢救预案;负责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工作;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药品、器材的供应,提供医疗保障;指导现场救护工作;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8)县住建局:负责城市燃气设施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鉴定;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地下水、天然气管网铺设资料;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

(9)县交通局: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各种运输工具,随时准备投入救援工作。

(10)县财政局:负责筹集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资金。

(11)县民政局:负责组织社会救济队伍和落实救济物资,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12)县人社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13)县环保局:负责及时测定危险物质的品质成份及可能影响区域的范围,并向指挥部提供报告内容;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向群众发布公告;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除和治理,控制其对周边环境进一步污染;负责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理。

(14)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相关事故现场处置的技术支持;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15)县气象局:负责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气压、温度、湿度、雨量等气象情报、预报。

(16)县电力局:负责事故现场供、用电应急处置;保护事故救援所需用电安全;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17)县消防中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并负责有毒物质的洗消工作;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

(18)事发地镇政府:负责抢险救援道路、水电畅通及抢险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负责可能影响区域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事故善后工作。

(19)中石油__分公司:负责成品油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并为应急救援提供专业救护队伍和技术支持。

(20)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负责成品油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并为应急救援提供专业救护队伍和技术支持。

(21)中石化xx__公司:负责成品油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并为应急救援提供专业救护队伍和技术支持。

1、监测

县安监局要统筹协调健全全县危化企业数据库,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各危化企业是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监测的主体,要进一步完善监测设施设备,提高监测能力。各镇(办)安监站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各类危化企业的安全检查。

2、信息报告

发生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或发生可能危及周边区域安全的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事故单位负责人和事发地镇政府应在1小时内向县安监局、县__上报事故情况,需上报市政府上级部门的经县政府同意后上报。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3、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电话

县政府值班室:

县安监局值班室:

报警电话:

4、预警

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根据分级情况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救援后备队的预备、实施应急救援(紧急疏散、抢救伤员、险情处置、现场保护、维持秩序)等几个方面。

1、先期处置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事故现场人员和获知事故信息的其他人员应当立即向“110”报告;单位负责人要立即报镇(办)和安监局。

2、应急处置程序

(1)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报警提出预警级别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4)专家顾问组成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的基本情况做出评价,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

(5)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6)现场处置完后,由专家顾问组有关人员和环保部门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

(7)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工作。

3、处置要求

(1)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良好的通迅联系。

(2)车辆应服从指挥部的调度,并按要求行驶和停放。

(3)对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大量泄漏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

(4)对有毒物质泄漏的处置,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物质的处置,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

(5)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4、请求上级支援

当本县的救援措施不能使危险化学品事故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指挥部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县安监局应当立即向市安监局报告,请求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在上级救援组织领导到场后,有现场总指挥负责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开展情况,并由上级救援组织统一指挥后续救援工作。

5、应急结束

当遇险(含失踪)人员全部发现,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应急结束由指挥部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统一发布。

1、善后处理

由事发地镇(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组织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治疗、安置、补偿和工伤鉴别,征用物资和劳务补偿等事项,尽快清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应督促各类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3、社会救助

由县民政局动员社会力量,积极组织协调社会捐赠,并负责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和监督使用。

4、事故调查与总结

应急救援结束后,由安监局牵头,监察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联合开展事故调查,并在15日内将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评估报告送县政府应急办,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概况、事件发生的原因、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责任的认定,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过和存在的问题,今后应当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改进建议。

1、通信保障

通过移动和联通网络保持事故现场通讯畅通,指挥中心成员联络方式见附件。

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存放和管理;必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配备的装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县安监局应当加强检查指导工作。

(2)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后,由指挥部根据需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3)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应急状态下治安次序的维持制定应急预案,包括警力培训、布局、调度和工作方案等。

(4)物质保障

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5)经费保障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必要时,应急处置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解决。

(6)社会动员保障

县团委负责做好应急状态下的社会动员工作。

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是确保本预案能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措施。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积极参与和配合;镇(办)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区域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依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定期组织有针对性应急处置演练,以确保在本预案启动后,应急反应快速、有序,具备应有的实战能力。 八、其他事项

1、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由总指挥决定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足够的专用防护用品、器材及专用工具等。

3、政府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4、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灾。

5、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各镇政府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单位,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7、蒲白矿务局矿山救护队随时准备支援地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排险。

8、华电救护队随时准备支援地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排险。

9、__煤化工业园联系电话:

10、__县工业园联系电话:

11、各危化企业必须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其人数不得少于本企业从业人员的25%。本企业发生事故时作为骨干实施抢救排险,其他危化企业发生事故时作为县应急救援后备队使用。

1、预案管理

本应急救援预案由县安监局组织编制,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相关镇(办)和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实施方案,报县安监局备案。

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推荐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根据举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举宇区20xx年度重大安全隐患项目进行整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明确责任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消除辖区内的安全隐患,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责任,突出重点,查改结合,标本兼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按标准开展整治,进一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活动,使各类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工作的领导,成立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吾当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镇安全办主任

镇经贸站站长

吾当国土所所长

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吾当中心小学校长

各村(居)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全办,镇安全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总体负责各项事务。

四、方法步骤

20xx年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工作从今年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根据南兴府办《关于做好20xx年度重大安全隐患项目进行整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镇政府制订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实施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发动各有关单位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本次专项整改工作的宣传,层层动员,形成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整改。本次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工作,要突出整改重点,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一是要在原先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各行业安全生产状况,建立安全隐患档案。二是要限期整改。严格按照《举宇区20xx年度重大安全生产安全隐患项目情况表》明确的各类隐患项目整改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并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及时记录整改工作检查情况及整改进展情况,做到有据可查。

(三)督促检查。镇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开展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各有关单位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重大隐患项目整改实施方案及其保障措施,各隐患项目整改完成情况等内容。

(四)迎接上级督查验收组验收。镇政府在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将情况书面上报城区政府和城区安委会办公室,迎接上级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特别是企业要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扎实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镇安委办、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将隐患整改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沟通、强化协作、统筹兼顾,尤其是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通力协作、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执法。镇安委办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等制度,要强化行政执法,对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治理难度大、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迅速挂牌督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坚决予以关闭;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统计,按时上报。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隐患整改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于每月25日前向镇安全办报送《安全生产隐患项目整改汇总表》,镇安全办要及时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

推荐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蚌埠市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强化预防、预警、预测机制,迅速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危险品事故危害及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略)

1.3适用范围

水上危险品事故是指载运危险品的船舶在水上航行、靠泊和作业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事故。本预案适用于在蚌埠市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水上危险品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危险品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处置。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反应实行统一指挥,协调行动。根据发生区域、性质、程度、影响范围以及所需动用的资源,在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确保及时分析判断形势,正确决策,快速处置,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防应结合,资源共享。做好自然灾害的预警工作,减少自然灾害引发水上危险品事故的可能。水上危险品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救助,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防应并重,确保救助。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发挥参与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4)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建立高效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应急的反应效能和水平。

蚌埠市行政辖区内有多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从事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及过境的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船只。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较多,其中主要有硫酸、液碱、柴油等。硫酸与水混合时,会放出大量热能,与金属发生反应后会释放出易燃的氢气,可能引发爆炸,而作为强氧化剂的浓硫酸与金属进行氧化还原反应时会释出有毒的二氧化硫,威胁工作人员的健康。液碱有极强腐蚀性,皮肤触及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溅入眼内时应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治疗。柴油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这些危险化学品自身所具有的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特性,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较大危害。一旦发生事故,如果不能及时、有效的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将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造成环境污染。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结合辖区水域特征和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指导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危险化学品水上运输企业应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如实申报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信息,严格落实水上危险货物储存、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工作。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专家咨询组、相关单位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机构和各县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机构组成。

3.1应急指挥部组成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各副局长担任。

成员: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蚌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蚌埠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淮河水上搜救基地等负责人组成。

3.1.1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协调、调动交通运输系统的应急资源和设施,确保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公安、医疗、环保、水利等)和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的保障工作;

(3)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4)评估应急救援效果,适时调整方案,下达是否需要开展进一步的应急救援以及是否解除应急救援行动的命令;

(5)召集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咨询组评估事故等级,采取相应对策;

(6)提供水上危险品事故的信息发布内容;

(7)当事故对周边地区构成威胁时,及时通报周边的市(区)政府;

(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1.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的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水上危险品事故进行应急响应。

①蚌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做好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船方自救,调动现场附近的船舶、设施参加救援;

(2)提供水上交通运输应急保障;

(3)组织、协助有关部门控制、清除水上危险物及污染物,打捞清障;

(4)负责事故水域的现场警戒,必要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

(5)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时,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的,应迅速向环保、水利部门通报,并会同有关部门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停止取水,配合环保部门加强监测,采取防控措施;

(6)在险情船舶得到初步控制后,尽可能将船舶拖离城镇等人口、财产、物资密集区域或重要设施区域,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对密集区域或重要设施区域造成更大危害;

(7)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②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发布航行警告,提醒过往船只注意,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③.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

(1)保障基地救援装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能履行救援职责;

(2)接局应急指挥部命令,派出人员、海巡艇等执行救援任务;

(3)承担救援行动,将受伤、落水人员和物资等运送到安全地带,配合医疗救护部门和专业人员及时转移救治受伤、落水人员;

(4)执行事故水域的现场警戒,防止无关船只和人员进入事故现场水域;

(5)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④蚌埠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1)及时调配车辆,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2)协调组织运输企业调运危险化学品转运车辆,做好危险化学品转运保障;

(3)指导县运输管理所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承办局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⑤局属运输企业:

(1)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调配适宜车辆和应急运力,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2)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指挥部各小组及日常工作机构

3.2.1日常工作机构

局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为局应急办公室,局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督科科长担任。

局应急办公室的职责是:

(1)负责水上危险品事故24小时接警值班,接收、处理上级和公安、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做好水上危险品事故的预警工作;

(2)负责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水上危险品事故的有关信息;

(3)组织、协调安监、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环保、气象、抢险打捞、救生、破拆清障等各方面力量处置水上危险品事故;

(4)组织成员单位和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演练;

(5)提出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建议;

(6)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7)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2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在局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局属运输企业等相关负责人组成。在局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四个应急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由局应急办公室拟定,局应急指挥部审定,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组长因故缺席时由局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

①综合协调小组

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局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1)与医疗单位、消防部门联系,确保发生水上危险品事故时及时求助,保障生命安全;

(2)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局应急指挥部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3)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②运输保障小组

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任组长,专家咨询组、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1)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2)负责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工作;

(3)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

(4)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③后勤保障小组

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局属相关科室人员、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相关人员组成。

(1)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实施现场警戒和监测,及时向现场指挥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3)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

(4)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

(5)保障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向下级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领导机构下发应急工作文件的传达和告知工作;

(6)保障应急工作所需资金;

(7)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④总结评估小组

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专家咨询组有关人员组成。

(1)对水上危险品事故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2)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小组、运输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与现场工作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

运输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在水上危险品事故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终止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局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3.2.3现场工作组

事故发生后,局应急指挥部派出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工作组,配合市人民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组长由局应急指挥部指定。主要职责:

(1)具体组织实施水上危险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2)根据事故特点组成临时应急救援行动组;

(3)协调、组织各应急救援行动组的救援行动;

(4)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各种保障;

(5)评估应急救援效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现场情况并提出建议;

(6)协调、组织事故船舶或船东的应急救援行动;

(7)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记录;

(8)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4专家咨询组

局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咨询组,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及化工、环境、气象、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由局应急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需要时及时抽调。主要职责是:

(1)参与市交通运输局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的拟订和修订工作;

(2)对交通运输系统发生的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建议;

(3)对交通运输系统发生的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5)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和技术咨询;

(6)承办局应急指挥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4.1预警原则

本着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完善预警和预防机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风险分析、预警、预防工作。

4.2.预警信息来源

(1)当事船舶、设施、其他交通工具或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报告;

(2)过往船舶、港航单位、目击者的报告;

(3)公安110报警台、有关部门转报;

(4)气象部门的通报;

(5)水上遇险求救电话0552-12395;

(6)其他信息来源。

4.3预警监测

4.3.1监测值班

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处理水上报警信息。值班电话如下:水上遇险求救电话:0552-12395。

4.3.2通航水域巡航

蚌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水上巡航工作,及早获得水上报警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积极收集其他水上执法机构转来的水上报警信息。

4.4信息核实与处理

①局应急办公室立即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实,判断报警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根据核实的信息评估险情相应的等级。核实的途径包括:

(1)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或承运人;

(2)港航单位、码头、渡口等;

(3)派出船舶进行搜寻核实;

(4)其他直接或间接的途径。

②搜集有关气象、水文资料进行分析。

③与报警人、当事船舶、船东、船舶代理人等保持联系,进一步跟踪、收集有关信息,了解最新情况。

4.5险情评估

①局应急办公室组织风险评估,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对事故或险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初步评估。

②险情评估考虑以下因素:

(1)遇险人数和危险程度;

(2)对通航环境、通航安全的影响程度;

(3)造成内河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及程度;

(4)对救援船舶、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性;

(5)事故或险情进一步扩大的可能性及程度等。

③根据初步评估,拟定应急等级和相应应急措施,提出所需应急救助力量及设施的规模、后勤保障需求、人员保障需求、法律支援需求、专家支援需求等,并报局应急指挥部。

4.6预警措施

(1)通过发布航行通告或航行警告以及广播、通信等方式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2)相关单位、船舶和人员应注意接收预警信息,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或减少突发事件对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3)下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在确定和发布各自管辖区域内的预警信息的同时,还应参照水路交通应急信息报送流程要求立即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4)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根据下级应急领导机构的预警信息报告,确定和发布预警级别。

5.1先期处置

1、事故发生后,事故企业和船舶应立即启动本单位预案,积极开展救助和处置工作,并及时拨打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水上遇险求救电话0552-12395报警求救,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2、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接报后,立即对信息进行分析,提出救援行动方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

信息分析主要包括:

(1)事件的类型、原因、现状,已经造成的损害和可能的事故等级;

(2)发生事故船舶的详细资料,所载货物的详细资料;

(3)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正在实施的救援行动及其效果;

(4)事故区域气象、水情现状及趋势;

(5)事故的危险性分析,包括影响范围与危险程度及其发展变化的预测;

(6)事故可能引发的灾害性后果,可能对公共安全、环境造成的最大危害程度;

(7)应优先保护的目标和优先采取的措施;

(8)应急救援所需要的救援资源等。

5.2事故分级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按照危险品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水上危险品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水上危险品事故(i级),重大水上危险品事故(ⅱ级),较大水上危险品事故(ⅲ级),一般水上危险品事故(ⅳ级)。见表5-1(略)。

5.3事故上报

发生任何级别的险情,参照水路交通应急信息报送流程实行第一时间报告制,ⅰ、ⅱ级险情实行各级同时报送制,见表5-2(略)。

5.4分级响应

(1)发生一般(ⅳ级)水上危险品事故时,由事故发生地县级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报局应急指挥部;

(2)发生较大(ⅲ级)水上危险品事故时,由局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并报蚌埠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应急指挥部;

(3)发生重大(ⅱ级)、 特别重大(ⅰ级)水上危险品事故或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由局应急指挥部上报蚌埠市人民政府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应急指挥部,请求给予支持,在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下开展工作。

5.4.1ⅳ级响应

由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ⅳ级响应指令。

(1)通报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随时应对事故升级后的响应行动;

(2)指导县交通运输局配合政府做好事故应急和救援行动;

(3)根据现场事故状况,调派人员和物资对应急救援行动进行支持和协助;

(4)事故发生变化时,及时向市应急办公室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5.4.2ⅲ级响应

由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ⅲ级响应指令。

(1)通报局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本单位预案,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

(2)指挥长、副指挥长带领应急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工作组,配合市人民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3)其他各应急组根据局应急指挥部要求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及时向蚌埠市应急办公室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5.4.3ⅰ、ⅱ级响应

接到上级指挥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指令后,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ⅰ级或ⅱ级响应指令。

(1)立即召集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联合办公,各成员单位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2)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各应急工作小组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

(3)指挥长、副指挥长带领应急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紧急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配合当地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4)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事故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上级部门指令适时调整应急处置方案。

(1)进入现场的应急人员需经现场指挥机构批准;

(2)现场指挥机构应查明事故危险化学品种类和特性,拟定相关处置方法和安全防护事项;

(3)应急抢救人员在接近、进入受灾区域前,必须做好充分的防护准备,防止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如果未判明有毒、有害物质的特性,须对毒性作最坏的假定;

(4)从危险区离开的所有人员需进行检查和清污,现场应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后,必要时需进行医学检测和观察;

(5)掌握作业时间,随时监控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撤出救援人员。

(1)信息发布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2)信息发布必须经蚌埠市人民政府的授权。

8.1应急解除

接到局指挥部下达的响应终止指令后,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组织下各应急救援力量清理事故现场后有序撤离。

8.2.调查分析、总结与评估

局应急指挥部配合政府或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调查、鉴定与评估,对水上危险品事故的经过、产生原因、损失情况、责任、应急行动过程及效果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并提出损失赔偿、灾后恢复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议。

(1)应急行动结束,所有参与行动的单位都应立即进行总结,并向局应急办公室提交应急行动报告;

(2)总结评估组应对现场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向局应急办公室提交报告;

(3)局应急办公室负责汇总有关材料,对整个应急行动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经指挥长审核后,提交上级部门。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水上突发事件,应及时将处置工作情况书面报告蚌埠市人民政府、蚌埠市应急管理局,并视情况通报相关单位;

(4)总结评估报告应及时下发有关单位,各有关方面共同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5)所有反映应急行动的资料都作为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的重要资料存档,妥善保管。归档资料包括值班记录、值班电话录音、现场工作记录、应急行动情况报告、总结评估报告等。

9.1应急力量和装备保障

局应急办公室定期收集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可以参与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行动人员的数量、专长、通信联络方式和分布情况以及应急设备、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分布情况等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设备、装备信息库。(附件3和附件4)并根据需要增添和更新必要的应急设备、装备、器材,提高应急手段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各成员单位及运输企业根据自身应急需要,做好应急物资和人员储备。

9.2应急交通运输保障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水、陆运输部门建立水上应急运输保障机制、交通工具应急征用机制,在应急反应时,为遇险人员的医疗移送、疏散、转移以及应急人员、器材、物资的运送及危险品的转移、运送等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9.3资金保障

应急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年度财政预算中。

10.1宣传教育

广泛宣传危险品特性及应急处置知识、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积极组织和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企事业单位对水上危险品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水上危险品事故的发生。

组织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优化、强化以海事专业队伍为主体,港口、航道、运管等队伍为辅助的应急反应队伍体系。

10.2培训与演练

有组织、有计划地定期开展相关单位危险品专业知识、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单位和个人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危险品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

至少每3年组织相关联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水上及船岸界面危险品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各联动单位和生产经营(运输)单位的实战应对能力。做好实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水上危险品事故,能迅速投入应急救援中。

(1)本预案是蚌埠市交通运输局指导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部门预案,原则上每3年评估、修订1次。今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并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应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报蚌埠市人民政府备案;

(2)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单位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报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3)本预案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推荐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为深刻吸取国内外尾矿库溃坝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我国尾矿库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着力提升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落实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各项工作任务,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促进地方经济和企业健康发展。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严格监督考核,建立政企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安全风险大小程度,区分轻重缓急,以尾矿库“头顶库”(初期坝坡脚起至下游尾矿流经路径1公里范围内有居民或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为重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进度计划,稳步推进。

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地方特点,采取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推进工作;坚持“一库一策”,针对每座尾矿库安全风险状况,研究确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二)工作目标。

自2020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全国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不再产生新的“头顶库”。到2022年年底,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全面落实;完成所有尾矿库“一库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坚决遏制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溃坝事故。

(一)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责任体系。

1.明确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有关成员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对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从产业规划、立项审批、用地审批、安全监管、林地草原征用、河道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全面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机制,明确每一座尾矿库的监管责任主体。(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尾矿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本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第一责任人,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全面负责。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尾矿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按职责分工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强化源头准入,严格控制尾矿库数量。

1.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等量或减量置换等政策措施对本地区尾矿库实施总量控制,自2020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要实行尾矿库基本情况公告制度,每年年初将上年度尾矿库数量、名称、地址、所属或管理单位等信息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网站以及当地其他主流媒体上公告,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严格准入条件审查。鼓励新开发矿山项目优先利用现有尾矿库;确需配套新建尾矿库的,严格新建尾矿库项目立项、项目选址、河道保护、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审查,对于不符合产业总体布局、国土空间规划、河道保护、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严禁在距离长江和黄河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建坝方式。(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控制加高扩容。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强化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工程勘察、安全评价、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凡不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严禁审批“头顶库”、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有效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

1.全面评估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对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尾矿库企业要构建源头辨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强化尾矿库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编制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明确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实施,确保尾矿库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尽量降低库内水位,确保尾矿库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等主要运行参数及排洪系统始终满足设计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着力防范化解“头顶库”安全风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头顶库”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点对象,在2016年至2018年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对于具备搬迁下游居民条件的“头顶库”,要尽快实施搬迁;不具备搬迁条件的,要组织对前期综合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安全。对于前期已采用隐患治理方式进行治理但本质安全水平没有提高的“头顶库”,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采用闭库销号或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等方式进行治理,原则上2021年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头顶库”企业每年要对“头顶库”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尾矿库下游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设置居民区、工矿企业、集贸市场、休闲健身娱乐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因公路、铁路以及其他项目建设导致尾矿库成为“头顶库”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出资对尾矿库进行治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尾矿库企业要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并确保有效运行。到2022年6月底前,湿排尾矿库要实现对坝体位移、浸润线、库水位等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干式堆存尾矿库要实现对坝体表面位移的在线监测。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实现与企业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的互联互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尾矿库安全风险相关信息要接入国家灾害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应急管理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针对台风、暴雨、连续降雨等极端天气,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企业发出预警信息,并督促做好应急准备。(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完善尾矿库应急管理机制。尾矿库企业要切实完善溃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向从业人员和下游居民公布,在下游居民区建立应急警报系统,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确保上坝道路、通信、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严格执行应急值班、专人巡查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与企业应急预案的合理衔接;定期组织尾矿库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下游居民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联动响应能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将尾矿库事故救援纳入重点设防范围,加强针对性训练和装备配备,提高专业救援能力。发生溃坝、漫顶等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强化综合施策,切实减少尾矿库存量。

1.加强尾矿库闭库治理和土地综合治理。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对已完成闭库治理的尾矿库,必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实施销号,不得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不得重新用于排放尾矿。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以及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必须在1年内完成闭库治理并销号。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闭库的,应当报经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尾矿库企业要严格落实已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及时向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验收。利用闭库销号后尾矿库的土地建设其他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报经相关部门批准,依法依规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稳妥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积极推广尾矿回采提取有价组分、利用尾矿生产建筑材料、充填采空区等尾矿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尾矿库企业通过尾矿综合利用减少尾矿堆存量乃至消除尾矿库,从源头上消除尾矿库安全风险。建设一批尾矿综合利用典型示范项目,在尾矿产生和堆存集中的地区建设一批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尾矿回采再利用工程要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回采设计实施,确保安全。对尾矿库矿产资源的再利用,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采矿权人实施,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突出重点,严格监管执法。将尾矿库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执法检查,以“头顶库”、停用库为重点,聚焦重大隐患加大专项执法力度。要加大汛期等关键时段尾矿库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确保各项防汛度汛措施落实到位。长江、黄河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高度重视长江、黄河流域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对尾矿库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未批先建、恶意规避审批、不按批准的设计施工、擅自加高坝体、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发生重大变更不履行报批手续、停用时间6个月以上尾矿库擅自启动使用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尾矿库企业,要依法依规采取吊销证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等执法措施,严防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应急部牵头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厉打击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未取得立项、环保、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用地等合法手续的尾矿库,以及非法占用河道的尾矿库,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予以取缔。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予以处罚。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原行政许可文件规定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论证,采取改进措施,并依法报原审批部门批准或备案,未报批或报备的,依法予以处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向水库、江河、湖泊等排放尾矿的行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负总责,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安排,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市、县级人民政府抓好落实。应急部牵头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广泛宣传引导。充分运用舆论宣传渠道,加大对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组织“头顶库”企业从业人员及周边居民观看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增强从业人员及周边居民风险意识,了解风险知识,凝聚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的共识。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引导形成全社会共抓共治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资金投入。尾矿库企业必须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尾矿库作为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的重要内容,安排资金支持和引导尾矿库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特别是加大对“头顶库”企业搬迁下游居民、尾矿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对治理“头顶库”成效显著的地方,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研究给予必要支持。

(四)强化监督考核。国务院安委会将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情况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对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内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按期完成,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强化公众参与,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推荐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重大工程廉政谈话会。选择在这样一个时候开这个会,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县委、县政府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是想给大家提个醒: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经受住权力和金钱的考验,不要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下面,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谈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大家参与建设的这些项目,都是今年我县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是关系民生的德政工程。各项目建设有关单位一定要抓好项目建设,确保质量进度;同时,又要抓好廉政建设,着力打造“廉政阳光工程”。希望大家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上来,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打造“廉政阳光工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就是要确保中央、省委关于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国家重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2008年,省纪委四次全会中就

明确提出,要针对重点项目开展效能监察,特别是对政府投资过亿元或单项投资过千万元的项目,要全程跟踪监督。随后,省纪委监察厅制定出台了《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市纪委监察局2007年也下发了《重大工程廉政谈话实施办法》,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政府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招商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对谈话对象提出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今年我县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如潘家湾镇四邑灌区良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镇八斗角村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人民医院设备采购安装等工程都是关切民生利益的“惠民工程”,不能有半点马虎。**景观带工程是美化**环境,造福民生工程。其他工程项目也是改善办公环境的工程。把资金用好管好,是我们每个参建者的重大政治责任。所有参建单位及工作人员必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这些重大工程建设成为“规范有序、安全优质、廉洁高效、和谐惠民”的优质工程。

打造“廉政阳光工程”,是构建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风险防控体系的必然要求。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实施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措施,给我县各项事业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圈“两型社会

”建设的全面推进,大项目、大资金、大发展可能会带来腐败问题的高风险。这对我们做好关口前移、源头防腐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我们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使我们干部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不犯或者少犯错误,至少不犯大的错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有与业主的合同关系,也有与(劳务)发包人的合同关系,还有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租赁商合同关系等等。合同关系越多,利益主体越多,生成的质量、资金链越长,潜在的腐败风险越大。把这些项目抓紧抓好,对构建科学有效、预警及时、监控有力、综合配套的重大工程项目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将会起到十分重要的示范作用。

打造“廉政阳光工程”,是关心保护干部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从全国来看,工程建设领域是腐败风险较大的领域。从爱护干部的角度看,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风险防控问题。各级党组织和人民群众培养一名干部很不容易,尤其是培养一名领导干部就更不容易,所以,无论是算政治帐、经济帐、名誉帐,还是算家庭帐、亲情帐、自由帐,腐败都是得不偿失的。各参建单位,无论是国企还是民营,都是历经多年拼博,不断以质量求信誉、以技术求市场而发展壮大起来的,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要倍加珍惜自己企业的声誉、市场、效益,诚信建设、守法经营。如果因腐败问题“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导致企业停滞不前甚至破产倒闭,多年的心血付之一炬,太不划算。

因此,一方面我们组织上对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规范权力行为,规范资金管理,努力使干部不犯或者是少犯错误;另一方面参建者都要深刻认识腐败的极端危害性,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发展观,在反对和防治腐败问题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廉洁从建,接受监督,共同打造“廉政阳光工程”。

打造“廉政阳光工程”,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前移监督的关口,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紧密结合,有效的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坚持事前预防,就是要立足风险查找、风险防范、风险化解,从梳理项目管理事项和业务工作流程等方面入手,查找每个权力岗位的自由裁量空间,按照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针对权力可能滥用的“念头”或“由头”,着力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设计高效清廉的项目管理机制,达到减少腐败发生几率的效果。

全程跟踪监督,就是要从程序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全程跟踪监督,切实做到“七查”:一查建设项目程序是否依法合规;二查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管理和监督;

三查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公开,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等情况;四查项目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防范事故风险;五查工程质量、进度是否按合同要求和技术标准执行,是否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六查监理单位是否严把工程质量监督关,是否存在质量隐患;七查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问题,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今年的几项重大工程,参建队伍来源广、人员多、结构复杂。目前,有的正在建,有的快完工了,不管进行到哪个环节,我们必须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实行全程跟踪,

要防控关键部位,对管理、施工、监理、设计、检测等从业单位的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要加强教育,特别是要加强法制观念教育、职业操守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管理,明确行为规范,签订廉政合同,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监督,

严格奖惩兑现,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参建者“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想腐败”;要加强监督,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贪污贿赂等不廉洁行为。

在防控关键部位的同时,还要防控关键环节,这些关键环节,重点是建立健全项目融资、招投标、工程转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变更、计量支付、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制度,特别是公开公示制度,要做到项目规划计划公开、项目审查审批公开、招标投标过程公开、征地拆迁管理公开、施工过程管理公开、设计变更管理公开、质量安全监督公开、交工竣工验收公开、资金使用公开和建设市场监督的公开,确确实实让工程阳光、让权力透明。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继续以改革的办法推动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

要严格执行制度。对已经制定出台的制度,比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制度落实的督办机制和评价机制;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不严格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必须坚决处理,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严格执行已有制度的同时,还要改革和完善制度,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调研、促创新、破难题,改变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改进那些不合时宜的方法,改革那些不合时宜的制度,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现实针对性,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比如在过去我们实践的过程当中,创造出来的项目建设的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等这些有效的制度,还有建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等单位和管理人员廉政承诺保证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探索和创新。又如在资金管理方面,对施工承包商项目部实行建设资金调度和管理的监督新机制,建立“以合同文本入手,以相关制度为基础,以资金预算做主线,以双方共赢为支点”的建设资金监督模式。希望在我县重大工程建设的过程当中,对这些制度还要不断的创新,还要不断的完善。

打造廉政阳光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全员参与,全面落实,确保高水平完成各项创建工作。

要把“廉政阳光工程”工作,纳入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股室直接抓的工作格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深入项目跟踪督导,听取工作汇报,帮助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各

项目责任单位要进行责任分工、目标分解,确保项目建设同步研究部署、同步督促落实、同步检查验收,并纳入月度、季度、年度目标责任的管理和考核。

要加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骗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建设专项资金的;对严重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或者中标后非法转包、分包的;对不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都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纪检监察机关要对重大工程建设廉政谈话内容和廉政建设承诺书内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同志们,我县重大工程建设任务重、要求高。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和配套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的监督制约,确保工程优质、干部廉洁,为建立健全工程领域预防腐败风险防控体系提供经验和借鉴,为我们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推荐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一)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预案。对照职能范围内3个领域重大风险,结合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县经济造成的冲击和影响,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预案,实行协同、责任、评估和研判4个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建立起从风险监测、预警到防范和危机管控的详细应急预案及联动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细做实做深,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二)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科学分析研判当前态势。我们重点加强了对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运行调度和监测,分析我县当前经济发展态势,及时找准影响全县经济发展的各种风险点,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加强对各项经济指标分析与研判,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供理论依据。预计1月份,全县gdp、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上工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符合预期。

(三)项目包装取得新突破。结合我县“十四五”规划和县情发展实际,共谋划“十四五”时期重大工程项目264个,总投资972亿元。其中5000万以上项目161个,亿元以上项目122个。按项目类型分:重大工业项目31个,总投资206.7亿元;重大农业项目30个,总投资163.28亿元;重大水利工程项目16个,总投资100.78亿元;重大服务项目7个,总投资11.96亿元;重大交通项目9个,总投资122.3亿元;重大城建项目54个,总投资122.38亿元;重大生态环保项目7个,总投资10.17亿元;重大教育项目数量27个,总投资14.2亿元;重大医疗卫生项目7个,总投资3.63亿元;重大文化旅游类项目33个,总投资101.94亿元;重大林业项目8个,总投资16.71亿元;重大民政项目12个,总投资5.52亿元;重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7个,总投资98.2亿元;其他类项目16个,总投资3.98亿元。

(四)进一步完善预警措施,科学应对对外摩擦。去年我县对美出口额占全县出口总额的9%。对美出口商品主要为塑料发圈,其产品没有在美国对中国增收关税的产品目录中,因此目前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县进出口贸易直接影响不大,但企业出口信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对此,我们也建立对美贸易摩擦风险管控机制和对美贸易摩擦隐患排查双重预防的工作体系。一是建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中美贸易战最新动态,建立高效沟通渠道,与相关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和措施,谨慎处理手中订单,将可能遭遇的损失降到最低。二是加强政府引导。加强对企业的不良行为的约束。三是进一步拓宽出口市场,降低对美国市场依赖。依托“一带一路”,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发展南南贸易。

当前,我县在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一是县域经济总量较小,三次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农业产业链条不完善,税源型工业企业少,旅游业散而不聚。二是污染防治领域存在短板不足,生态保护任务依然繁重,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尚不完善。三是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城建、交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均衡性、优质率都还不高,与人民群众期盼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进入深冬季,天气寒冷,加之春节在即,沈阳、长春等周边地区疫情零星出现,所以我们还要做好疫情防控的思想准备,不能有半点松懈和马虎。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稳妥有序做好职能范围内相关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进一步梳理各类风险,强化责任落实。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日常排查结合起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领域风险,扎实抓好风险的研判预警、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全力强化经济指标调度。建立经济形势分析常态化机制,针对疫情变化及时跟进、及时调整政策导向。精准分析研判经济发展形势,逐步提升各行业产能,确保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三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加强对全县重大项目跟踪调度,及时对项目进行梳理,明确项目推进重点,列出项目推进计划。对于推进顺利的项目,定期跟踪督查,随时掌握项目动态;对于在推进中遇到困难的项目,进一步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弄清问题的症结所在,定期汇报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力争促其早日开工。四是全力争取上级支持力度。将围绕市县“两会”精神,结合“两新一重”建设,用好用足国家、省市的扶持政策,围绕中央预算内、新增中央投资、省突破辽西北、县域经济等系列政策,对现有包装的项目加强对接协调、争取最大资金,促进有效投资;从我县产业、资源等优势着手,增强谋划项目、包装项目的有效性。切实做到用论证好的项目对接政策、用包装好的项目促进合作、用准备好的项目赢得投资,实现政策、项目、资金效应最大化。五是全力抓好“飞地经济”。增强抓好“飞地经济”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把发展“飞地经济”作为破解乡镇项目落地瓶颈、壮大乡村集体经济的重要举措,集中精力,精准发力,持续用力,确保“飞地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认真落实“飞地”经济考核办法和奖励措施,最大限度调动乡镇积极性;加强“飞地”项目调度,确保签约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推荐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心得体会如何写七

根据会议要求,现就福泉市人民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情况作如下报告,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1*年,是我市脱贫攻坚决战年,是我市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关系到补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三大最突出的短板,关系到“五个福泉”建设和决胜全面小康。其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之首,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市政府高度重视重大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全面开展风险点大排查,归纳总结出现存风险隐患七大类三十七项,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做到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抓早、抓小、抓了,将各类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社会大局总体平稳可控。

我市出台了《福泉市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责任风险实施方案》,针对存在的七大类三十七项重大风险,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事项,明确责任人,确保具体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压实,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组建工作专班。组建了由市委副书记为总负责人的工作专班,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或副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对七大类重大风险进行全面指挥调度,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统筹推进。二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特殊情况随时调度的工作机制,调度会主要是听取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各类风险隐患发展趋势,重点是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及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序推进。各工作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调度机制,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建台账、明目标,并逐一研究、逐一化解、逐一落实、逐一销账,确保相关部署要求落地见效。三是建立量化考核机制。市督查考评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我市现存的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制定了详细的考核体系,并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将督查结果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始终坚持防范在前、预防为先的工作原则,强化工作措施,提高防范化解效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民生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精准脱贫。及时对建档立卡的错、漏、缺户进行纠错、补漏、完善,对全市扶贫对象进行精准监测动态管理,确保建档立卡信息的准确率。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要求,按照项目实施“532”比例进度核拔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工。严格落实“五公告二公示”制度,邀请群众代表参与扶贫项目的规划、决策、管理,做到项目实施公开化、透明化。二是关注民生。通过实施“四关爱”工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优化中小学布局和教学质量,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力度,织密织牢社会兜底安全网,着力解决“病从口入”、城镇“大班额”、抢尸弃尸等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民生事业健康发展。目前,已建立留守儿童之家40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所,留守儿童困境救助服务点8个、养老院7个。三是及时救助。出台《福泉市201*-201*年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保重点,不出事”的原则确定实际救助对象和所需救助款物,规范救灾款物发放流程,确保救灾款物安全运行。通过整合重建项目、建设资金和社会资源,有序推进因灾倒损民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在第一时间安置。出台《福泉市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实施方案》,计划201*年投保61200户,省、市两级投保总额为89.11万余元,以提高农村出现灾害后应急处置能力。

(二)城市建设管理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文明执法。出台《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规范执法流程,并依托“六位一体”“互联网+”大数据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指挥平台,对文本证据、录音、视频影像等资料记录归档,确保执法全程留痕。实行征地拆迁、赔偿补助标准公开公正透明化,建立顺畅沟通渠道,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贷款,稳定征地拆迁群众情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要求,要求施工企业缴纳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保证金,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合理合法解决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宜。二是规范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主体工程禁止转包和违规分包、转包,严禁以低于成本价包揽工程。坚持“三最”原则,精准摸排调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按程序审核,按规范建设,重点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在项目建设前,要求进行考古调查和勘探,确保城市和景区建设过程中发现的文物得到完整保护。三是强化管理。坚持“两个同步”,着力整顿并规范建筑市场,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大型机械运行安全;着重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开展复查审查工作,对相关“三类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建筑工地无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事件发生,全力打造省、州样板工地。加大物业管理公司培训力度,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标准的物业管理队伍,积极引导小区居民自觉参与小区管理。目前,全市已有15家新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发放备案证书。

(三)公共管理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多渠道维护法治。全力打造“一中心”“一平台”,建立政务110服务平台,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福泉“112”模式,将群众信访、法律咨询、纠纷化解融入一个平台受理、一个窗口服务、一套机制解决,实现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充分运用“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现代高科技,织牢网络信息防控网,拓宽监管范围,及时发现、封堵、删除蛊惑煽动群众的信息,对已发生极端、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治安、刑事案件涉及人员进行依法处理、正面宣传引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高质量提升服务。加大出租车、客运车管理力度,合理制定运营标准,深入开展黑车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严格按照景区星级目标打造标准,加快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推行厕所革命,重点对停车场、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等游客聚集区域,实行专人管理,明确相关收费标准和旅游产品销售价格。开展导游ic卡扣分检查工作,挤压“黑导”“劣导”生存空间,保障旅游者出游安全,提高服务品质,树立旅游行业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三是零容忍保护环境。扎实开展环保“风暴”、百日攻坚专项等执法行动,对辖区内清水江流域、乌江流域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重点对辖区内8家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采取夜间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目前,下达环境监察执法通知书80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5件,共处罚金290余万。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保设施在项目建设中得以落实。目前,已对9家安装自动监控企业进行现场监察,下达环境监察执法通知书15份。

(四)安全生产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推行“双控”机制。在全州率先在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三个行业分别推行“双控”机制,有效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从根本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科学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是提高运营效率。在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积极推进科技投入,不断加强井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加大矿山资源整合和基础设施改造力度,建立安全投入长效机制,促进企业规范、高效运营。在煤矿领域,以恒睿集团为主体,整合福泉境内及周边县境内煤矿资源,提高煤矿企业生产力和抗风险能力。在非煤矿山领域,推进全市50家矿山企业兼并重组进程,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减少非煤矿山企业8家,有效提升非煤矿山的规模化开采,保障资源有效利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三是加强应急防范。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平台建设,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各生产经营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机制,指导高危企业加大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依托瓮福集团、工业园区等重点企业和场所,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煤矿等行业的紧急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做好重大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引导及防范,详细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增加安保人员,做好交通引导和安全疏导,杜绝出现因安全防范不力导致人员伤亡的现象。

(五)经济金融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招好商优环境。紧抓201*年产业大招商突破年机遇,制方案、层责任、明目标,采取以商招商、委托招商等多元化招商方式,紧盯磷石膏综合利用为主的磷化工转型升级,文化旅游为载体的全域旅游大突破,农产品精深加工、高新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助推农民工转移就业、就近就业。优化招商服务,以企业“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实现新进项目代办,营造好亲商、爱商、助商服务环境。深入开展“千企改造”工作,对效能低污染大的企业进行关闭,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停工改造或搬迁改造,高效发挥企业效率。二是抓预防严惩治。制定出台《福泉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举办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工作,全面曝光最新金融诈骗和电信诈骗方式方法,增强市民自我防范意识,对发现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和电信诈骗案件从严处理。制定互联网金融整治方案,联合相关单位开展风险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两类公司依法合规运营。三是去杠杆化债务。坚持以结构性去杠杆为基本思路,分部门、分债务类型提出不同的要求,尽快把杠杆降下来,努力实现杠杆率稳定和逐步下降,有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清理系统内的债务项目,进一步核实底数,精准掌握债权债务情况,区别对待、量体裁衣,通过低成本置换高成本、ppp转化等多渠道化解存量债务,降低债务余额。有效盘活土地资源,增加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等政府性基金收入,提高专项债务可偿债财力。以通过压缩债务余额和提高可偿债财力双措并举,降低综合债务率,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六)工作作风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紧盯“四风”转作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有效解决调查研究走形式、走过场以及会议活动铺张浪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实现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二是严守纪律强监督。制定和完善《福泉市六届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规范政府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严格按照相关工作原则及相关规定,加大政府性调研、会议、活动等方面惩治腐败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之人,坚决铲除腐败这个最致命的“污染源”,持续形成强大震慑,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三是精准统计呈实事。严格执行“一月一调度一分析”,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摸底调查,确保统计工作不重不漏。严格执行“三个制度”,做到“三个结合”,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各统计专业开展自查,严守统计工作红线,及时纠正各种统计错误,杜绝错报漏报等情况发生,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全面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七)宣传报道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坚定立场。在重大政治表述、重大提法上从严把关,严格政治原则,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高举旗帜不动摇,看齐意识不动摇、纪律规矩不动摇、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团结稳定鼓劲方针不动摇,时刻保持与中央、省、州、市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程序。严肃新闻宣传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特别是在对党委、政府会议活动的宣传报道中从严要求,严格把关,层层负责,杜绝新闻宣传出现与党委、政府定性不符,用词用语不规范等现象。三是强化引导。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化解舆情风险,建立健全网络舆情预警、研判、分析等工作制度机制,在全国及省、州、市“两会”、“党代会”等时间节点严格执行网络舆情24小时值班责任制,建立120余人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在舆论热点问题上主动发声,积极引导,化解风险。杜绝对损害地方形象的网络谣言处理不及时、正面发声不力引发持续关联炒作的问题发生。

通过不懈努力,我市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开展顺利,经济社会环境良好,群众满意度、获得感逐步提高。但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开展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债务限额与融资需求仍有差距,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任重道远。二是民生项目资金投入大,来源少,民生领域抗风险能力不足。三是面对新形势下互联网违法增多、非法信贷增多等情况,应对新风险的防范能力有待提升。

今后,我市将重点围绕以下几点开展好重点风险防范工作。一是主动防范。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系统规划、稳步推进,将“集中力量办大事”与“市场机制效率”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风险的评估,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制定系统的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实施方案,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理的重点。加大对新形势下风险防范工作学习,紧跟时代需求,提升防范本领。二是系统应对。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一个系统性工程,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设计,事前加强风险的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框架,修复资产负债表,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建设。三是标本兼治。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社会保障和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等基础性领域和关键性环节改革,建立和完善经济运行所必需的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管机制。四是守住底线。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防患于萌发之时,充分估计最坏的可能性,对最坏的情景做到心中有数。面对风险时做到保持清醒头脑,冷静客观地分析和评估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处置,确保不出现最坏的情景,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是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的重要职责和法定义务,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法律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并以此次会议为契机,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领导,采取更有力措施,切实防范化解好重大风险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汇报完毕。

推荐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心得体会如何写八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试用期满合格不再另行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2.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二、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驾驶员工作,同时亦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活动或其它工作需要另行安排乙方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 工作报酬及支付方式

1.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加补贴的工资制度,即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按车辆行程每公里补贴_______元,午餐补贴每月_______元。

2.前款所述工资制度具体执行标准甲方有权适当调整,但调整后总额不得低于前款约定数额。

3.每月工资通过第_____种方式发放

(1)现金发放

(2)发放至乙方银行卡。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乙方在安全、卫生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五、劳动纪律

双方都必须遵守国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定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法规,不超限、不疲劳驾驶等,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六、劳保福利待遇:

1.按驾驶员岗位要求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乙方安全行车,不出现机械或道路交通肇事事故,甲方每月发安全奖______ 元。

3.甲方按驾驶员岗位要求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4.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甲方为乙方办理基本养老保险。

5.乙方工伤,甲方按国家规定标准给予工伤待遇。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驾驶员岗位工作的可以请病假,病假期间停发工资,改按日计算,每日补助生活费______元,如病假超过三个月仍不能正常从事驾驶员工作,甲方可安排乙方从事其它力所能及的工作。并相应调整乙方工资报酬。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自理,甲方可酌情予以补助。

七、乙方工作纪律:

1.自觉遵守国家交通运输及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积极劳动,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2.按甲方规定维护保养车辆,非因特殊情况并经甲方认可不得让车辆带病运行。

3.未经甲方事先认可,不得有偿或无偿为家庭、亲友或他人(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客带货。

4.不得为增加里程而绕道行使。

5.不得在甲方公司以外任何单位组织兼职。

6.不得泄露甲方客户名单和其它商业秘密。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构成违约:

2.乙方经试用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

3.乙方因失职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甲方壹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含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超过三个月同时又不能胜任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的。

5.公司经营亏损或因其它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6.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劳动教养行政处罚的。

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构成违约:

(1)乙方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或违规作业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4)乙方可以正常从事驾驶工作,但甲方不提供车辆或拒不安排乙方从事驾驶工作的(临时性安排做其它工作除外)。

8.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九、违约责任

除前面所列情形外,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即为违约,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没有造成损失或损失难以计算的,应偿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十、责任分配

乙方在履行甲方公司职务或执行公司任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民事权利由甲方享有,民事责任也由甲方承担,但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乙方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甲方在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在公司内部依照有关规定向乙方追偿。

乙方在履行公司职务和执行公司任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均由其本人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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