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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问题心得体会教师实用 人口问题的感想(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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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问题心得体会教师实用 人口问题的感想(五篇)
2023-01-12 18:23:25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人口问题心得体会教师实用一

一是领导重视,健全组织。我社区在区、街布署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召开会议并及时组织成立了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社区书记、主任为总负责人。

二是选调人员,明确职责。为了顺利完成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我们按照上级规定每80户设置一个普查员的要求,从社区、居民群众和辖区礼貌单位精选普查人员,由5个指导员、14个普查员共同组建社区人口普查队伍。

人普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到达预定目标,宣传发动工作十分重要。在居民住宅小区内、楼梯口、社区宣传栏张贴《致调查户的一封信》,告知居民群众进取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社区组织人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分层次(区、街道、社区)、多批次、活样式(采取授课、答疑、模拟登记)地进行反复细致的培训,资料包括“普查小区图”的绘制、“户主姓名底册”、“表短表”、“表长表”、“死亡人口表”、“境外人员表”的填写、沟通方法、工作技巧、信息录入、修改及资料整理等方面的工作。经过培训,为摸底和入户登记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确保普查人员进得了门、答上话、信息采集得全、信息采集得准、及时录入、资料整理科学规范。

一是普查员细致耐心,加班加点入户摸底登记。为了提高人口普查的效率,普查员们起早贪黑,一次摸不到底,就跑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二是人普指导员发挥重要作用。在普查期间,普查指导员作为业务骨干,理解本事、工作本事强,为调查质量保驾护航。普查指导员不仅仅是对普查员的业务进行指导,还是质量监督员,负责对普查员登记表质量进行抽查审核,对登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街人普办反馈,由区人普办统一解决,避免大面积错误的发生。

到目前为止,按照街道的布置和人普办的要求,社区人口普查前期工作都能完成得很好,相信在街道的统一布置下,在人普办的指导下,尽管困难,下一步人口普查工作也必须会按质按量的顺利完成。

最新人口问题心得体会教师实用二

内容提要:台湾问题是一个复杂的有国际背景的国内问题,由于台湾当局的挑衅和港澳的相继回归,台湾问题越来越突出。大陆对台湾挑衅的现有回应模式产生了重大而积极的影响,但也存在一定问题。解决台湾问题的新思路应当提出以50年作为两岸统一的时间表,分两阶段解决,第一阶段以政治压力为主,军事威慑和舆论宣传为辅;第二阶段在和平统一的方式不可行的条件下,只能被迫考虑其它方式,但统一不能无限期拖延。

关键词:台湾问题 统一 一国两制 军事威慑 两岸关系

作者简介:叶自成,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台湾问题是一个国内问题,但又是带有复杂的国际背景的国内问题,它与中国的外交战略是有紧密联系的。考虑台湾问题不能不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这一最核心的利益相联系,要从整个中国外交战略的角度思考问题。

应当说,在海峡两岸的对峙中,大陆提出的许多善意的主张没有得到台湾善意的回应,相反,台湾当局却一再打破现状,一再挑起事端,先有李登辉1995年的美国之行,要为台湾当局开拓“外交空间”,1999年7月又有李登辉的特殊两国论,引起两岸关系不断紧张,也使得台湾在向台独方向不断滑行。对台湾当局的这些挑衅,对台湾当局的分离主义的政策和倾向,大陆必须对此给予坚决有力的回击,必须显示大陆维护祖国统一的实力和决心。近年来大陆采取的种种措施都是很有必要的,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大陆对李登辉分裂祖国的言论的批判和针对台湾当局的分裂行动进行的军事演习,在世人面前显示了中国人民维护国家统一不惜一切代价的坚强决心,有力地警告了台独分子,打击了台湾当局的嚣张气焰。

但我们还必须进一步思考,李登辉的故意挑衅要达到什么目的?其实,李登辉近年玩的是一个手法,即老鼠戏猫和踩边线游戏。李登辉每次都是故意挑衅大陆,用一些分裂的言行刺激大陆,他的言行都包含着明显但又很狡猾的内容,可以被解读为明确的台独,但进行解释时又含糊地宣布两岸政策没有改变,让人觉得还是要与大陆进行统一的。前者向前迈一步,是踩危险线,后者是往回缩半步,一反一复,李登辉主导的台湾当局还是把台湾往台独方向拖前了不少。这其中也包含着李登辉的连环套:明里是为了捞选票,为稳住李登辉主导的国民党政权而显示其“勇敢”,用台湾话说是一种政治做秀。李登辉在1995年访问美国是做秀,在1996年的台湾大选中还起了一些作用;现在抛出特殊两国论,也明显是做秀,也是为了2000年的选举。但李登辉的做秀还有更大的阴谋,其一,就是要故意挑衅大陆,激怒大陆民众,刺激大陆,希望大陆在怒火中烧时做出过激的反应,激化中国与美国的关系,使美国卷入与大陆的冲突,台独分子好从中渔利;其二,就是消耗大陆,拖延大陆解决自己最主要的困难的时间,分散大陆解决自己重大问题的精力和时间,使中国现代化进程受阻,延缓中国成为世界大国的进程;其三,煽起台湾民众所谓大陆以强欺弱,以大欺小,以武力威胁和逼迫台湾的情绪,引起和加深两岸民意的敌对,破坏两岸和平统一的民意基础,推动台湾民众心绪向台独方向发展。

李登辉和台湾当局根据这样一种赌徒心理在进行冒险和进行危险的游戏,在分裂的路上越走越远。1996年大陆对李登辉的批评和针对台湾的军事演习,并没有阻止台湾当局台独倾向的发展,李登辉还照样当选总统,台湾当局领导人还继续以“国家领导人身份”出访,没有任何收敛,并导致1999年特殊两国论的出台;在特殊两国论遭到大陆的批判和国际社会的谴责后,台湾当局又一再表示决不收回两国论;李登辉还选择在这一时候在美国的《外交》杂志上发表文章,再次表示坚持其两国论。大陆对台湾当局的挑衅的回应起什么作用也还难以估计。

面对李登辉这些挑衅手法,我们应当思考,作出什么样的回应会更有利祖国的统一的大业?有三点值得提出来进一步思考:

其一是关于台湾当局进行挑衅的方式与大陆回应方式的对应问题。

台湾当局为了造成国际轰动效应,不惜花巨金到美国和欧洲国家进行公交活动,以所谓私人身份出访外国,在国外新闻媒体上发表各种分裂祖国的谬论,这些活动产生一定的恶劣的效应,一些对中国怀有图谋的国外势力也对其给予支持和同情;大陆对此则回应以长期的批判文章,并多次进行针对台湾当局的大规模的军事演习,一方面向国际宣示了中国保卫国家统一的坚强决心,但在效果上也被一些别有用心的敌对势力用来渲染所谓的“中国威胁论”,对大陆进行攻击以制造国外公众对台湾当局的同情。从大陆的立场来看,这种回应似乎成本高效果太高。

其二是国内建设与反击台湾当局的关系问题。

国家统一是中国的核心利益,但对大陆来说,只要台湾当局的挑衅还没有走到非要武力的程度,那么大陆的现代化建设和国家和繁荣和强大就应当始终是最根本的核心利益。现在我们的各项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为国内外所瞩目,经济发展速度一直居世界前例,但下岗人数增多,国企改革难度大,反贪污腐败面临如此艰巨任务,经济紧缩,外国投资减少,治理环境污染刻不容缓,哪一个都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强根固本的大事。在这样的时刻似乎不宜急于把现代化建设放一边而太过于突出国家统一问题的紧迫性。

其三是大陆回应的现有模式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保持最初的较显著的效果?

我们在指出大陆对台回应模式产生的积极作用时也要看到,大陆对台方略的效果也是有限的,主要表现在台湾当局并不因此而收敛其台独倾向,反而一再对大陆的善意采取挑衅,现在,台湾当局和李登辉抛出的两国论还未了,又有人提出什么“台湾新生论”的观点。可以预料,今后台湾当局的什么登辉们会不断地在分离的路上表现自己的“创造力”,会有各种谬论出笼,使台湾在台独的方向走得更远。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除了李登辉的个人因素外,更值得进一步思考的是台湾民意的分裂,不少人对台独倾向或多或少还抱有一定程度的幻想,即使李登辉下台了,台湾的民意也不一定会出现大的变化。明年新上台的台湾领导人,可能会与李登辉的做法有一此变化。当然,大陆对台湾当局的任何一点新的变化都要给以高度重视,但对此恐怕也不能抱太大的希望。新当选的台湾领导人如果能回到一个中国的立场上来与大陆恢复谈判,推动两岸统一过程的谈判是最好不过的了。但大陆也要做好另一种准备:如果台湾当局继续拖延,或换种方式与大陆玩老鼠对猫,用各种言论挑衅大陆,但又不采取修宪或全民公投等实际独立的做法,在台独问题上踩边线,大陆是否还按过去的办法对应之?

应当说,大陆回应模式在第一次第二次产生的效果还是很重要的很显著的。但1996年大陆对李登辉的批评和针对台湾的军事演习,并没有阻止台湾当局台独倾向的发展,李登辉还照样当选总统,台湾当局领导人还继续以“国家领导人身份”出访,没有任何收敛,并导致1999年特殊两国论的出台;在此谬论出台后,大陆仍以大批判+军事演习回应之,希望借此使其收回两国论,但看来大陆也再次难以达到目标,台湾当局一再表示决不收回两国论。

这里有一个边际效应问题:如果第一次使用这种方式可以产生巨大的影响的话,那么越往后,这种模式的效果就可能会减少,即使投入更大的成本,使其规模更大,但恐怕还是不能产生很好的效果。可以看出,1999年的对应方式就没有1996年对应方式产生的效果好。所以,现在的模式只能偶一为之,一而再,再而三,就得不偿失了。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它给人的印象只是一种短期的应急的被动反应的因应之策,缺少一个明确的政治目的:通过这种对应模式,要达到一种什么明确的政治目标?在实现国家统一的长期战略目标中,这种模式要起什么作用?通过大批判是要“动员”全国人民,还是批给台湾当局看?军事演习是要起到一种军事威慑的作用,还是使大陆保持随时以军事方式对台湾当局的政治挑衅给予“最后的彻底的打击”的能力?

所以,现在大陆实在有必要反思对台方略。拥有12亿人口的大陆,在国际上是代表整个国家的,是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在世界的许多事务中都起着重要作用,现在却要被一个象李登辉这样一个地方当局领导人的举动所影响,这与中国作为一个正在成长中的世界大国的形象不相称。

其实,对台湾当局的挑衅言论,一定的有份量的正面的批判文章是必要的,但大批判从根本上说是不起什么作用的,希望他收回特殊两国论恐怕也是对牛弹琴;对李登辉这样的拿台湾人民的福利作赌注的的顽固的分裂分子,保持一定的军事威慑是必要的,但每次都以规模较大军事演习作为回应恐怕也不对路。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喊打声在大陆逐强也是可以理解的。但目前大陆也应克制台湾问题上的急躁情绪,现在以武力方式解决台湾并不符合中国最大的国家利益。大陆在与海峡两岸的关系的举动,也应与中国是一个正在成长中的世界大国的形象紧密联系起来,在与台湾当局的周旋中,在处理台湾事务方面,也要树立这样的形象。

在统一台湾的外部条件问题上,中国一定要坚持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的基本原则,反对任何外来势力的干涉。这首先是指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最后决定权在中国,中国在始终坚持和平统一的大原则时不放弃最后使用武力的可能性。

但是,我们也必须正视台湾是一个带有复杂的国际背景的特殊的国内问题,对中美两国和亚太局势乃至于世界和平都有重大影响。台湾问题之所以成为问题,正是因为外部势力已经深深地卷入了台湾事务,这是一个客观事实。

这就产生了两个使用武力的前提:

第一,在国内和平方式的潜力没有用尽之前,决不要轻言“打“字。现在海峡两岸可以说还没有进入到实际进入政治谈判的阶段,台湾当局一再提出所谓双方政治实体的对等谈判等进行政治谈判的前提,为政治谈判设置障碍。

其实,大陆提出的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都可以谈的主张,其实是包括着和平统一的许多可能性的。一国两制是一个伟大的设想,它在港澳的实施证明这是一个有强大生命力的思想。而且,一国两制的思想首先运用于港澳但又不局限于港澳模式。一国两制思想还会在实践中产生新的形式,新的模式。所以在台湾统一的问题上,一定要坚持一国两制和一个中国前提下什么都可以谈的思路,但思考问题时思路要更广阔一些。甚至一国三制的设想也是可以考虑的。当然这里的一国三制是指国家形式和国家制度,而不是指根本的社会制度。

第二,在考虑动武之前,一定要最大限度的考虑国际影响。这首先是指大陆最后对台湾动武除了国家主权和内政问题等根本的依据外,还必须考虑最大限度的合理合情。如果台湾当局仅以分裂言论或其他一些小动作挑衅大陆就实施武力解决,恐怕不是最好的方案。

这里值得考虑的就是中东和谈进程的例子。当矛盾的双方在和平谈判上陷于僵局时,外部的善意中立卷入可能会对打破僵局有利。当然,中东和谈与台湾问题有不可比性,就是前者实际上两个国际主体之间的谈判,而台湾问题则是一个主权国家内部的两方的谈判,但两者的共同性是都由于大国的卷入而复杂化。就这一点而言,也许中东和谈进程对中国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从一个较长时期来看,台湾海峡两岸政治谈判的前提差得太远,台湾当局不肯承认一个中国的原则,要打破这种僵局如果没有外部的善意中立进行调解恐怕难度太大。

所以,我们以和平方式统一台湾,也要使用一切方法,其中既包括运用国内资源,也包括运用外部资源。任何方式,只要有利于和平统一台湾,都是可以采用的,不必太拘泥于某些原则。

同时,要从被动接受外国强加于中国的对台湾问题的消积影响,转变为争取外国对和平统一台湾进程产生有利的积极的影响。应当把台湾问题上的外部因素外部势力和外部影响,以是否有利于中国国家利益,是否有利于台湾和平统一为标准,区分为对华友好的,敌对、恶意和怀有不轨图谋的,中立的和善意的三种;中国也应当以此为标准把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不同时期的政府的立场进行深入的研究。不能把争取外部介入的主动权完全让给台湾当局,而大陆只是对台湾在国际上的攻势做出被动地反击、拒绝和说“不”。

从美国已经卷入,从台湾当局积极地让那些对台可能有利的势力的卷入的图谋和行动看,我们似乎不应简单地以不干涉中国内政为由把所有的外国因素完全加以拒绝(要拒绝也拒绝不了)。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应当不惧怕外部因素已经深深地卷入台湾问题这种复杂的局势。

现在台湾问题的复杂化是对台湾当局有利,中国作为大国,不妨让它更复杂一些,使这种更复杂化的台湾局势变得不完全对台湾当局有利。

既然台湾问题并不因中国宣布它是一个内政,任何外国不应进行以干涉而使外部因素消失,既然台湾并不遵守这一游戏规则,总想把更多的有利于台湾的外部因素引入其间,那么中国为什么不能考虑修改一下游戏规则呢?过去我们总因为台湾让外部势力卷入而担心,为什么我们大陆不能改变立场、让那些有利于我们,有利于台湾和平统一的势力卷入而让台湾当局也对此担心呢?大陆作为全中国在国际上的代表,拥有比台湾更多的外部资源,应当有信心在外交战线上压倒台湾所谓“拓展国际空间”的攻势,使外部势力卷入台湾问题的总趋势变得对和平统一台湾有利。

中国应当从拒绝一切外部卷入转变为拒绝一切敌对和恶意的外部卷入,转变为争取支持中国和平统一台湾的外部势力的卷入,争取让那些支持台湾的外部势力转变为中立,从反对阻挠和平统一变为支持和平统一。

从孙中山到毛泽东都有过借用外部力量促进国内革命进程、实现国家统一和维持国内和平等目标的思想。孙中山曾谋求外国支持来进行反清革命;抗战时期,毛泽东周恩来曾设想,从中国抗战的民族大义出发,从中国革命的利益出发,从反对国民党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立场出发,成立由美国军队,国民党军队和共产党军队组成的统一指挥部,由美国将军担任司令官。

在所有影响台湾事务的外部因素中,美国是最重要的因素。美国不仅已经干涉了台湾事务,而且卷入很深,是台湾统一的一个关键因素。既然如此,那么中国政府向美国表明中国政府和平统一台湾问题的严正立场并进一步交换有关的观点就是绝对有必要的。

现在人们都看到了美国可能军事卷入的前景。对此,中国政府一方面应继续向美国表示,中国人民将不惜任何代价实现祖国统一的大业,任何外国的干涉都必将失败;另一方面,也不要认定美国一定会始终支持台湾当局。美国在台湾问题上是两面派,一方面表示不支持台湾独立,但另一方面又压中国承诺不使用武力,同时还向台湾提供军事援助。美国是注重自己的利益的国家,支持台湾并不一定是美国最重大的利益,美国的利益在不同时期也是会有变化的,所以,中国也要以各种方式做美国的工作,试探美国在和平统一台湾问题上有没有可能发挥什么积极的作用,在必要时可以在不牺牲原则的条件下,在某些问题上做让步。中国政府可以向美国表示有条件不使用武力的承诺:只要台湾当局不宣布独立或采取独立的实际措施,只要外国不进一步军事卷入台湾局势,中国可在最近20—30年内不对台湾动武;同时,中国还要向美国表明中国重申以一国两制方式和平统一台湾的立场,但中国也不可能无限期地拖延统一问题。

克林顿政府近几年来在台湾问题上多次表明三不立场,也表明美国政府并不完全是反对中国政府而支持台湾的。中国对克林顿政府在李登辉发表两国论后坚持三不政策并批判李登辉是麻烦制造者的立场是欢迎的,这也是中国政府争取改变美国在台湾问题上敌意卷入的一种尝试。

美国是和平统一的关键,但不等于把希望完全寄托在中美两国的立场的协调上来,要开辟新的外部渠道。既然台湾局势事关东亚的和平与稳定,东亚不少国家既支持一个中国,支持中国和平统一的政策,又关注台湾局势的和平解决的前景,不少国家既与中国政府保持良好的政治关系又与台湾方面有较多的经济关系,所以,中国也可以邀请一些有意在台湾和平统一的进程中发挥作用的政府或有影响的政治家,就和平统一问题做一些穿针引线的工作,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秘密进行。现在有报道说李登辉和台湾当局曾提出联合印日对抗中国,也表明台湾一直在做东亚国家的工作。

我认为,大陆在台湾和平统一的问题上,要充分考虑中国与周边国家尤其是中国与俄罗斯,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如现在大选后印尼的新领导人表示出重视发展中国与印尼关系的意向,中国可以在恢复中印两国关系上采取更积极的立场,最好能恢复到毛泽东--苏加诺时期两国兄弟般的睦邻关系。在与其他周边国家发展关系时,也要有意识地从处理台湾问题统一的角度来思考。对日本也是这样。俄罗斯在中国和平统一问题上的积极作用尤其不能低估。

欧洲也是应当考虑进来的一个因素。中东和谈的成功经验证明,欧洲中立国家从外部善意的参与和平谈判的进程可能对和谈的成功起重要的作用。

更重要的是,在今后的两岸关系中,大陆应改变对台工作的战略思路,打破那种台当局挑衅-大陆批判+演习---缓和---再挑衅---再批判+演习-再缓和的被动模式,打破台当局以金钱拉拢小国变节承认台湾---大陆与之断交,设法以经济援助使之承认大陆---台湾再拉---大陆再压的被动模式,变成大陆主动的大国模式。要从有理有利有节,合法合理合情,利大陆利台湾利东亚来考虑问题的解决。总的来说是要有时间表,要有明确的政治进程,要有政治军事压力,要考虑祖国统一的根本利益,但也要考虑大陆的现代化建设;以和为上,争取最好前景,但也做好最坏打算,做好两手准备。

大陆应宣布:在新中国建国100年以前以50年为最后期限分两阶段解决台湾统一问题(毛泽东在70年代曾经认为,台湾问题很复杂,没有100年解决不了)。

第一阶段是充分运用一切和平的可能性的阶段,双方在一个中国框架内进行政治谈判,可以讨论各种方案,充分照顾两岸民众的利益和国家统一的大局,大陆也可以主动单方面宣布和平统一的各种措施,采取有利于多数台湾民众利益的措施,可以准备一系列对台湾民众的善意和有利的举措回应台湾当局的挑衅,也可以主动宣布这些善意以对台湾当局形成压力。除公开的谈判外,一定要建立秘密管道;除以官方的正式谈判外,还要有民间的谈判。可以与国民党谈,也可以与民进党和新党谈,可以一党对一党谈,也可以多党对多党谈;应以2024年为此一阶段和平谈判的最后期限。以此同时,大陆还要抓紧时间解决国内紧迫的政治经济问题,努力搞好经济建设,强兵治军,花大力气整治腐败问题,迅速提高中国的科技实力,尽快提高综合国力,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提供有利的国内环境;

第二阶段从2025年到2049年,在和平谈判的潜力已经用尽而没有取得进展的情况下,大陆应宣布采用各种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其中还包括和平方式,但对台进行封锁包围,另起炉灶成立台湾临时地方政府,考虑利用各种非和平方式的可能性,并在建国100周年前完成中国再统一的伟大事业。

这种模式等于正式启动台湾统一进程,使台湾统一走上不归路,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不管台湾当局是否同意,大陆应当强拉硬拖把台湾推向统一轨道,而不是让台湾当局一步步把台湾拖向独立的道路,同时在第一阶段从现在的军事威慑、舆论批判为主的被动模式变为政治压力为主辅之以军事威慑主动模式。

第一阶段是和平为上,攻心为上,不战为上,双赢为上,是上上策,对台湾当局和台湾人民都是仁至义尽,做了大陆应当做的一切;第二阶段表明和平统一不等于不考虑非和平解决办法,不等于统一无限期拖延。虽然这会造成巨大损失,会带来流血牺牲,是下策,但为了祖国统一的神圣事业又而不得不为之。

在此同时,大陆还要宣布,台湾当局宣布独立,或操纵民意表决台湾独立,或通过金钱外交使“承认台湾独立”的国家超过一定数目等使台湾独立成为既成事实,使台湾独立走向不归路的任何行动在任何时候均应被视为自动对大陆宣战。

这种模式的主要之点就是以50年为统一进程的最高限度为政治目的,把舆论压力、政治压力与军事威慑结合起来,以政治压力为主体,以宣布启动统一的政治进程作为保持长期的政治压力的方式,以时间作为施加压力的主要手段,离设定的时间期限越近,压力越大,以政治压力台湾当局和台湾民众认真考虑政治统一问题;军事威慑要与国防现代化建设的正常的和长期的进程联系起来,一定规模的适度的军事演习要常规化例行进行;舆论宣传要以理服人,少批判多讲理,以争取台湾民心为主;新模式是以政治解决和平解决为先,但又不允许无限制拖延。

这样就把球抛到台湾一边,要和要打自行选择,大陆今后不再跟着台湾当局跑,一切以两条大限为界,对台湾的许多小动作和挑衅都不必太理睬。

作为一个大国,中国应有充分的自信心:只要大陆不承认台湾独立,台湾任何时候也不能独立;只要中国不承认台湾独立,任何大国也不能压服中国作出放弃统一台湾的决定;时间的延长虽然充满变数,但这种变化不一定对中国多么不利。台湾统一问题不能无限期拖延,但也实在没有理由太着急,目前也没有走到台湾独立不可逆的程度。

从今后,大陆的工作要把统一台湾问题提上日程,以此团结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图精励治,为这一伟大目标而奋斗。

最新人口问题心得体会教师实用三

20xx年7月11日是第x个世界人口日。为深入推进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转型,谱写“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成都篇章营造良好的人口资源环境,现将开展20xx年“7.11”世界人口日主题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婚育新风,共创健康幸福生活

二、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世界人口日前后,市人口计生委将通过举办专家讲座、利用12356计生阳光热线群发短信、播放人口计生公益宣传片等形式广泛宣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丰富内涵、工作举措和重要意义,为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区(市)县人口计生局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围绕市人口计生委拟定的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好1-2项社会宣传活动。

(二)整合资源,营造氛围。各地要以世界人口日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国人口发展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宣传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总体思路,形成有利于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宣传人口计生先进典型,推进人口计生工作健康、科学发展。

(三)深入推进,务求实效。各地要将世界人口日主题宣传与“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市人口计生委组织的寻找“最美丽人口计生人”、征集“中国梦•幸福家庭梦”摄影作品等活动,以更加生动活泼的宣传方式,以更加开明开放的姿态,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理解、参与人口计生工作。要结合“三下乡”活动,广泛开展人口计生服务进企业、进家庭、进社区、进市场、进机关,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服务、行政事务办理服务、免费药具发放服务、免费技术服务、关爱维权服务等活动,帮助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实现“幸福梦”。

请各地于7月20日前,及时将活动总结、活动图片、特色做法等图文资料上报市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处。

最新人口问题心得体会教师实用四

我市社会各界评议市机关满意和不满意单位活动(以下简称社会评议)已连续开展了四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20xx年社会评议共发放了10649张评议表,收回10395张,收集到意见表1495份,录入了3900多条意见,去除表述重复和意思表达不清楚的录入,有效意见3514条。这些意见是社会各界对当前我市在社会经济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一次集中反映。为了更好地系统掌握当前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本文透过对这3514条意见进行了梳理、归类和研究,分析可能存在的原因,并试图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

在这次评议中,意见超过200条的有4家,分别是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超过100条的有7家,分别是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市政园林局、市纪委(监察局)、市房管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述11家单位,合计意见数占总意见数的57.23%。反映了越是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单位,群众的意见、推荐越多,这既是对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也对政府的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界意见大致分布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公共安全。主要反映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涉及到公安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分别占这些单位意见总数的18.4%、54.2%、74.3%、37%和43.9%。资料为“两抢一盗”犯罪活动时有发生,对企业“三合一”整治不严、安全隐患多,打击假药力度不够大,食品掺杂有害物质、吃什么都不放心。

(二)城市管理。主要对道路交通管理、非法停车收费、流动摊贩和流浪乞讨人员管理、违章建筑多拆违力度不够等方面提出意见,分别有165条,43条,88条和65条,道路交通秩序的意见占对市公安局意见的31.9%。主要反映交通拥堵、市区停车点供需矛盾突出、非法停车收费、流动摊贩过多、拆违力度不大、以罚代管、职能部门配合不够没有构成合力等问题。

(三)城市建设。主要涉及发改委、规划局、土管局、房管局、各指挥部等部门。城市规划方面意见为124条,主要是对城市规划的前瞻性、规划执行的严肃性,规划布局的合理性提出意见;拆迁安置方面意见48条,主要对对安置房建设速度,安置房建设质量提出意见;另外对高房价、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方面也提出了不少意见。

(四)生存环境。主要反映市容不整洁、河道整治效果不明显、环境执法力度不到位等问题。如对温瑞塘河整治提出86条意见,塘河两边违建严重,拆违缓慢,超多生产和生活废水、垃圾直排入河;市容不整洁方面意见51条,城市垃圾随意倾倒,新城一带空气充满刺鼻气味;广场健身活动噪音扰民及汽车喇叭噪音扰民,影响居民作息;对高污染企业打击不彻底,对一些小型制革电镀作坊监管不力。

(五)教育文卫。对市教育局提出了257条意见中关于择校费的有135条意见,占52.5%;对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反映强烈,提出了60条意见,占市卫生局总意见数38.5%,收受红包现象的意见有43条,占27.6%;对各种医疗广告(包括涉及性疾病方面)方面的意见32条,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总意见数的72.7%。

(六)社会保障。企事业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不一致,个性是企业工人退休工资低,门诊不报销,住院医疗报销比例不高,退休后生活困难;对社会保险政策变化的具体状况宣传不到位不及时,影响市民和企业依法享有社会保障的权益;对下岗职工、低保户和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关心指导不够;对低保户审批不严格,一些不贴合要求人员靠关系也能申请到低保户。

(七)公平公正。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及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普通职工,个性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私营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工的劳动报酬过低;资本分配太多、劳动分配太少,导致富者愈富,贫者愈贫;政府部门各种奖金津贴名目繁多,非透明、非规范性收入不同程度存在,部门之间差距也较大;司法公正方应对如何平等地对待诉讼主体的权利义务和公正裁判,如何体现适用程序法律和实体法律的公正做得还不够;反映法官与律师有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存在;法院判决之后执行难。

(八)反腐建设及机关作风。受杨湘洪和出国考察团事件影响,今年对反腐倡廉方面的意见明显增多,反映腐败问题的意见有68条,占市纪委(监察局)意见总数的59.6%。对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意见很大;商业贿赂整治工作要进一步推进;对公款消费、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现象缺乏整治对策。机关作风方面的意见约占总意见数的10%,主要反映服务态度不够端正,宗旨观念不强,缺少主动服务意识;部分执法人员具有特权思想甚至带有衙门习气;公用车辆违规较多,有损执法部门在群众中的执法公信力;信访案件居高不下,反映干部作风不够扎实,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多。

综合分析上述八类问题,群众对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社会环境和生存环境问题是关注的重点.

(一)民生问题越来越受关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推行,社会各界对民生问题越来越重视。从评议收集到的意见推荐状况看,反映最集中的是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公正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一方面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期盼。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在注重经济建设的同时,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为民办实事,多让群众得实惠,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从分布状况看,意见推荐涉及比较多的单位,如公安、教育、城管、卫生、环保、药监等部门都是直接面向群众,带给公共服务的部门。这些部门都是带给公共服务的主要部门,群众的关注度高,服务的范围和资料面广量大,与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关系密切,体现了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目前,正处于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在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程中,始终存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与政府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矛盾。在温州由于流动人口多,公共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城市管理压力大;由于经济比较发达,人民群众对教育、医疗等教育卫生方面的公共产品的要求就高;由于地域空间的限制和城市规划的滞后,人民群众对生存环境高度关注。

(三)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政府部门职能的缺位、越位、错位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对社会管理的难点,有利益就争,有职责就推。如食品安全、流动摊贩和乞讨人员的管理、公共环境治理、停车难乱收费等问题,由于多头管理,没有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和管理合力,甚至有推诿扯皮的现象,导致监管缺失,成为管理的盲区。又由于职责主体不明确,政出多门,要么无人过问,要么越位争权,难以构成高效、统一的工作机制,成为顽症。这些问题有关部门既有管理的职责,又不完全是哪个部门的事,从而成为每次评议意见比较集中的共性问题。相关部门没有从思想上、措施上真正把这些问题的整改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因而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

(四)舆论焦点成为意见的导向。在20xx年评议期间,刚好是杨湘洪出逃法国和赴美考察团事件的曝光,产生全国性影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所以这次评议的意见、推荐中关于反腐和限制干部出国的呼吁就明显增多。之前的温富大厦失火事件和龙湾车辆爆炸事件,一时成为村头巷尾的热议话题,在意见推荐中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的呼声就很高。近期影响全球的金融危机,又一次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要求政府如何扶持企业走出困境,保增长、保稳定、促就业就成为人民群众更加关注的问题,也对经济管理部门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与企业有关的经济管理部门,这方面的意见比往年有所增加。

(五)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还有差距。几年来,透过抓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我市机关干部的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效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社会评议中的意见推荐有很大一部分是直接针对机关干部的作风效能,如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有的推荐意见是由于干部作风效能引起的,如执法公正的问题、城市管理的问题等。个性是窗口单位,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他们的作风效能直接关系和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一些参评单位没能正确看待重点问题整改,没有在改善机关机作风、改善服务方式上下功夫,为民解困的办法措施不多,解决服务民生问题的动力不强,整改的力度和成效不明显,从而影响了群众的满意度,造成连续几年老问题重复提的现象。而只有真正重视整改,以整改的成效取信于民,才能获得群众的认可。如市公安局近几年加大了打击“两抢一盗”力度,今年这方面的意见推荐明显减少。曾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市房管局和市卫生局,正是因为重视意见、推荐的整改工作,不断加大整改力度,不断取得整改实效,才能使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透过归纳、分析、总结,我们认为透过以下途径能够加大对热点问题的解决力度。

(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树立民本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保稳促调,统筹兼顾,开创温州科学发展新局面”实践总载体,引导市直机关各单位高度重视社会评议意见、推荐,将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列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资料。深挖问题、深究根源、深谋良策,着力在破除制约机制、创新解决机制上下工夫,推进热难点问题的解决。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修订不适应社会转型形势、不适合民生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不断完善解决热难点问题的政策法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引导市直机关各单位进一步树立“民生为重”的思想,强化服务理念,拓展公共服务领域,扩充公共服务的层面和资料。

(二)探索建立热点问题协调解决机制。

有些意见、推荐自社会评议开展以来,几乎年年都被提出来,但整改成效还是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在于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导致社会管理上的越位、缺位。对这一类问题,需要我们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当前行政管理体制还未完全理顺的状况下。推荐建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或明确一个具体牵头单位,有关部门参与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并明确分工,落实职责,从制度上保证多年重复提议的问题得到逐个解决。

(三)继续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在前几年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坚持机关干部日常管理教育,引导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继续严格效能监管和“四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加强明查暗访,持续高压态势,使机关效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完善各项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制度,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推进解决“事难办”。深化建立机关服务品牌活动,透过服务品牌建立活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和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改善管理方式,提升行政效能。

(四)研究建立重点问题整改与年终目标考核挂钩考核办法。

市委、市政府对社会评议意见、推荐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确定今年为评议整改年,将整改工作纳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资料,同时将各单位的整改力度和整改成效列入2009年年终目标考核资料。市效能办将按照“统筹兼顾、奖优罚劣、力求公平”的原则会同市人事局抓紧研究制订各单位整改工作与年度目标考核相挂钩的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体系,严密筹划工作措施。年终将组织力量对各参评单位重点问题整改力度和整改成效进行考核验收。透过考核促进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破除“改与不改一个样”的状况。这既对各参评单位整改工作施加了压力,又增加了整改的动力。

(五)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重点问题整改。

社会评议不是以被评单位的排序为目的,主要的是如何将评议结果运用好,在于各参评单位开展重点问题整改,提高群众满意度的过程。市效能办首先将整理好的意见向各参评单位予以反馈后,将要求各单位研究解决群众意见、推荐的资料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分析本单位存在问题的主要方面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确定2~3个在本年度内需要重点整改解决的问题,制订详细的整改措施,落实职责处室,限定整改时限。市效能办将邀请一些重点部门的一把手在电视媒体或网络媒体上与公众做应对面交流,并作出整改承诺。同时,加大对各参评单位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组织力量对各单位整改力度、整改善程和整改成效进行督查,市委、市政府领导对重点部门重点问题的整改善行指导,适时邀请市机关效能建设特邀督察员参与对热点问题整改的检查。从而营造解决热点问题的浓厚氛围,构成上下合力,推动解决热点问题取得实际成效。

最新人口问题心得体会教师实用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来人口管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来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市在本市居住的人员,以及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跨县(市)、乡(镇)居住的人员。

第三条苏州市外来人口管理委员会是本市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检查和协调全市外来人口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是外来人口管理的主管机关,公安派出所负责外来人口的登记、发证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领导。居(村)民委员会及外来人口较多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外来人口应当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第二章登记

第六条外来人口拟在暂住地居住三日以上的,须在到达之日起三日内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年满十六周岁拟在暂住地从事各种职业居住一月以上的,必须同时申领《暂住证》。

申报暂住登记和申领《暂住证》,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当地乡镇、街道、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育龄妇女必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第七条外来人口申报暂住登记和申领《暂住证》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暂住在居(村)民家中的,由户主持户口簿,陪同外来人口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其委托的组织办理;

(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外来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登记造册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其委托的组织办理;

(三)个体工商户雇用的,由业主登记造册,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其委托的组织办理;

(四)外地驻苏机构、外来成建制单位雇用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登记造册,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其委托的组织办理;

(五)租住房屋的,由房主带领外来人员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其委托的组织办理;

(六)投宿宾馆、旅社、招待所的外来人员,设立《旅馆住宿登记簿》进行登记,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其中投宿超过一个月的,须到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受其委托的组织办理;

(七)劳改、劳教人员因事、因病等请假回家的,必须在到达暂住地二十四小时内,持劳改、劳教机关的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

探亲、投靠亲友、寄养寄读、就医等外来人口,由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登记管理,不发《暂住证》。

第八条《暂住证》是外来人口在暂住地合法居住的有效证明。

《暂住证》有效期为一年。暂住期满须继续暂住的,应当到登记发证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暂住证》遗失、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发证机关,办理补领、换领手续。离开暂住地不再返回的,应当申报注销暂住登记并缴销《暂住证》。

第九条外来人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遵守当地政府和所在单位的管理规定;

(二)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或者注销暂住登记,申领或者缴销《暂住证》,不得伪造、冒领、涂改、转借或者过期使用《暂住证》;

(三)遇有公安、管理人员查验《暂住证》时,应当主动出示,不得拒绝;

(四)不得让未办理暂住登记的外来人口留宿;

(五)不得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应当主动检举揭发。

第十条领取《暂住证》或者向外来人口出租房屋的,应当按规定交纳有关管理费用。

第三章管理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进行登记、发证管理,做到及时、准确、规范管理,方便群众;

(二)组织指导户口协管员、治安保卫人员和单位户口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三)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管理组织及责任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

(四)依法查处外来人口中的刑事、治安案件,处理治安纠纷和其他治安问题;

(五)协助民政等部门对滞留城镇的无业人员进行劝返遣送;

(六)定期统计外来人口数据,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外来人口管理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外地驻苏机构、外来成建制单位的负责人和个体工商户业主是外来人口管理的责任人。

责任人应当与公安机关签订管理责任书,并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对外来人口进行经常性的法制、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教育,及时调处矛盾纠纷,落实对违法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二)宣传和贯彻外来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雇用无身份证件、未申报暂住登记和未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三)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告外来人口增减及管理情况,做好申领、核对、缴销《暂住证》等工作;

(四)制止违法行为,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不得包庇犯罪或者提供违法犯罪活动场所。

第十三条向外来人口出租房屋,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由房屋出租户提出治安安全合格申请,经所在地公安机关准许,方可出租;

(二)房屋出租户是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责任人,应当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三)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不办暂住登记、不申领《暂住证》的外来人口,禁止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居;

(四)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章奖罚

第十四条执行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一)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及制度措施落实,防范工作成绩显著的;

(二)法制教育成绩显著的;

(三)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

(四)在外来人口管理工作中有其他突出成绩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管理不落实、治安秩序混乱,经督促不改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对单位负责人、有关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一)外来人口到达暂住地在规定时间内不申报暂住登记或者不申领《暂住证》,或者涂改、转借、过期使用《暂住证》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十元以下罚款;

(二)凡雇用未申报暂住登记或者未申领《暂住证》,以及无身份证件、来历不明的外来人口,经教育不改的,对用人单位、外地驻苏机构、外来成建制单位的负责人,以及个体工商户业主,按照外来人口数每人处以五十元罚款;

(三)房屋出租户违反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本规定第十三条的,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按规定处罚;

(四)为非本单位的外来人口申领《暂住证》或者办理临时户口的,对直接责任人按外来人口数每人处一百元罚款;

(五)留宿未申报暂住登记或者无《暂住证》的外来人口,按留宿人数每人处以五十元罚款;留宿明知犯罪人员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无《暂住证》在本市居住满三个月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暂住证》或者临时户口的,给予治安拘留、收容遣送,可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七)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和线索,不加以制止或者未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者包庇犯罪、提供违法犯罪活动场所,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对用人单位、外地驻苏机构和外来成建制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和房屋出租户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被公安机关查实后处以罚款,而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不交纳罚款的,按日增加罚款一至五元。拒绝交纳罚款的,可处以十五日以下治安拘留,罚款仍应执行。

第十八条罚款凭证向同级财政部门领取,罚款一律上交同级财政。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当事人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公民对公安机关以及外来人口管理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以及外来人口管理人员对申报暂住登记和申领《暂住证》拖延不办、故意刁难、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港、澳、台同胞及国外华侨短期回苏探访亲友,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0年十月十七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苏州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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