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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医生培训心得体会报告 医师培训心得(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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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医生培训心得体会报告 医师培训心得(8篇)
2023-01-12 19:37:12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一个好医生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医养结合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卫发〔2020〕3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为引领,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使医养结合投资主体更加多元、服务模式更加健全、服务队伍更加专业、服务流程更加标准、服务品牌更加丰富,“养+防、治、护、安”(即基本养老+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五位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不断完善。到2022年,全区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全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不低于70%;有不少于1所独立的老年护理院或依托区级医院附设的老年护理院;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不少于5个;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人均预期寿命达78.5岁。

(一)拓展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将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作为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加大建设力度。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设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引导部分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提倡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内容、方式、费用,明确双方责任,建立健全健康指导、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为合作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及安宁疗护等一体化的健康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作为养老机构服务和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按照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计划,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街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街镇)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与街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养老点一体或毗邻建设。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病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医疗健康服务。制定完善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医疗卫生服务标准,规范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老年人做好“五个一”(一个专业医护团队,一份老年人健康档案,一次年度免费健康体检,一个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个慢性病长处方)保障,对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四项重点”(家庭病床、家庭巡诊、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增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中医医院加强与养老机构合作,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诊疗、急诊急救、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中医医养结合服务,鼓励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开设老年医学科、康复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设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中医诊所,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和支持公立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鼓励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合作,推广针灸、推拿、中医康复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探索建立中医药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养老照护人员的中医药技能培训,鼓励中医医师在完成所在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提供中医保健和调理知识技能培训。(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通过共享系统,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数据标准化和规范应用,逐步建立统一的行业数据交换共享指标体系,打造覆盖居家、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互联网+老年健康”,鼓励医疗机构面向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鼓励利用体征监测、穿戴设备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增值服务,动态监测居家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促进电子健康档案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共享运用,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发展医养康养产品。立足实际,合理定位,科学规划,探索推进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完善相关行业标准,推动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行业规范发展。加快发展老年功能代偿产品市场,推动适用于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家庭的各类医疗器械、康复辅具的研发生产。推动发展体外检测医疗器械,满足高龄、患病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和护理服务需求。创新开发智慧健康产品,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等智慧健康医养康养产品。(区商务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健康养老发展格局。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民政部门配合。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监管。按照国家的监管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落实国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简化审批登记。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19〕47号)要求,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土地保障。按照有关要求,编制本区县医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分别牵头探索编制完善中心城区医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批准后按程序纳入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探索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维长效机制,对使用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予以无偿或低偿使用。探索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非营利性机构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对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保险支持。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时间。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

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医养保险,针对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开发专属产品,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并按规定报批报备,重点发展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探索鼓励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护理保障需求。(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按照市级部门健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长期失能的参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生活照料和与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护理服务,减轻家庭照护压力,提升专业照护水平。参照建立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并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以居家照护为重点,逐步建立与居家、社区、机构和住院护理等相适宜的长护险服务内容和支付标准。(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完善医疗服务支持制度。医疗机构设置的医养结合、老年病、安宁疗护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统计指标。探索制定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指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具备招标条件的,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开展上门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激励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分配绩效工资时重点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落实老年慢性病用药长期处方制度。根据诊疗需要和医养结合机构能力条件,适度放宽医疗科室和药品目录限制。(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支持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统筹现有资源,设立医养结合培训基地、康复护理培训基地、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安宁疗护中心,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分级分类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医养结合机构要优先招聘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

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加大对助老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结对开展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及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提供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医养结合领导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二十)加强督促指导。卫生健康、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结合部门职责,将医养结合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密切跟踪工作进展,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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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好本学期新入园幼儿的体检关

对于新入园幼儿,每个幼儿必须持有体检表及预防接种卡,并且体检合格后才准入园。本学期中要完成市领期十月份的检查工作,以及11月份的在园幼儿的“龋齿”检查工作

二、做好晨检工作

1、做好五大官的检查(包括皮肤、眼神)。

2、询问幼儿在家吃饭情况、睡眠、大小便有无异常。

3、查幼儿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来园

4、做好药物登记,了解班里传染病情况。按时发药、喂药,并做好幼儿的全天观察记录。

三、做好秋冬季节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

做好秋季的消杀、灭蚊工作,消灭传染病的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杜绝秋季传染病在园内的发生。

四、开展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幼儿心理素质

开展幼儿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开学检查大型玩具和各类有隐患的积木。安排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活动常规并执行。

五、合理安排饮食

1、每周合理制定菜谱,必须每两周有新花样。

2、和食堂人员也要经常讨论,研究出符合幼儿需要的菜谱。实行花样化、多样化,稀稠答配,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对食谱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

3、做好膳管会记录,平时把反馈的情况传给家长,提高菜谱的质量。

4、进餐过程的气氛应是轻松、愉快,而不是令人紧张、压抑的。

5、纠正幼儿偏食、挑食、边吃边玩等问题,要注重以饱为先的正面教育。

六、卫生安全

在卫生保洁方面,从幼儿园厨房到熟食间、寝室、活动室、户外场地、种植地、大厅等每一角落,我们都要制定了严格的清洁制度和消毒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到处。工作中我们要求厨房内炊事员加强自身卫生,保育员做到每天的清洁工作。幼儿园的房舍、设备、大型器械等隐患处,发现及时上报,并做记录和处理。

各班级的卫生,我们都落实到每位教师、保育员肩上,做到了一星期大扫除一次,每天小扫一次、消毒一次,保证了教室光线充足、空气清新;认真贯彻、落实每周二小检、每月一大检的卫生检查制度。同时加强对常见病的预防工作,加大力度切断一切传染源,杜绝传染病的传入与流行。杜绝一切卫生死角,做好教室内每天的通风工作,使幼儿有一个干净、明朗、清爽的生活环境。

七、对保育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学习,实行踏实务劳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保育员的业务知识,提高服务质量,使全园同心协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推荐一个好医生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三

自从成为一乡村名医生后,自从开始我的医学学习后,我就没有后悔过,做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是需要医德和医术的双重结合的,我一直在不断地进步中,希望自己能够在不断的竞争和不断的生活中取得进步。

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在一年里,我在院领导、科室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本年度的工作总结主要有以下几项:

1、工作质量成绩、效益和贡献。在开展工作之前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主次的先后及时的完成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工作效率高,同时在工作中学习了很多东西,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为医院及部门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思想政治表现、品德素质修养及职业道德。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以病人中心"的临床服务理念,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立足本职岗位,踏踏实实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3、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能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严谨,视病人为上帝,始终把他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能及时准确的完成病历、病程录的书写,对一些常见疾病能独立诊断、治疗。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遇到问题能在查阅相关书籍仍不能解决的情况下,虚心的向上级医生请教,自觉的做到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结合,从而提高了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保证按时出勤,出勤率高,全年没有请假现象,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按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

总结一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医院的发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医生的天职就是治病,这些基本工作我这么多年来一直在进步,虽然质变还是没有发生,不过相信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我就会迎来自己的质变和升华。我在不断的提升我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一切,我就会迎来一个美好的未来!

推荐一个好医生培训心得体会报告四

新的学期开学了,随着秋天的到来,天气的逐渐转凉,人类机体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但对于免疫系统发育还不够成熟的幼儿来说,一些细菌、病毒便会趁虚而入。x幼儿园本着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学期气候及幼儿身心发育特点,特拟定以下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保教工作规范,实施保育员一日工作细则,提升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程序,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具体的措施

(一)每天卫生保健工作

1.晨检:与保教人员密切配合,防止患病儿童或健康带菌(毒)者进入幼儿园。按晨检要求做好雪花片的发放。

(1)晨检时间:早上7:30—9:00,迟到者请到医务室接受晨检。

(2)晨检要求:

一摸:摸额头有无发烧,颌下淋巴结有无肿大;

二看:看咽部有无充血,口腔有无溃疡、手心有无水疱等,并观察幼儿精神状态以及眼睛、耳廓等;

三问: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及体温、咳嗽等健康情况;

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儿童进行检查,同时查幼儿有无携带别针、纽扣、尖针、小刀、剪刀、玩具枪、滚珠、硬币等危险物品入园;

五记录: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3)每天检查的侧重点:

每天用爱诺喷漱液对幼儿进行口腔保健、咽部灭菌外,还使用红外线体温计对怀疑有发热、精神状态不大好的幼儿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发热者请家长带回观察、治疗。

此外,规定每日晨检重点:

星期一:重点检查指甲清洁及手心情况。

星期二:重点检查幼儿书包等携带物情况。

星期三:重点检查幼儿眼睛及服装整洁情况。

星期四:重点检查幼儿口腔、咽部及颌下淋巴结情况。

星期五:重点检查耳廓、耳后清洁情况。

2.幼儿出勤情况

督促教师使用好点名册,做好出勤人数登记,对于缺勤者,查明原因,做好记录。两天未来园者,督促教师进行电话联系或家访;对于一周未来园者,通知园长,做好处理。

3.检查各班生活用品消毒及摆放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确保幼儿个人卫生。

4.检查食堂采购食品的质量和食物加工过程中按食品加工规则操作,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生熟食品制作及食具的消毒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做到一餐一消毒。采购食品索要卫生许可证,或者直接到加工场地去考察。

对于作出的成品菜,进行严格验收制度,每种菜经保健人员亲口尝试确信无误后再发送到班级,以确保幼儿进食安全。每天的饭菜都保留48个小时,以备用。并且要健全食堂仓库管理制度,完善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更好的为幼儿服务。

5.检查幼儿进餐情况,掌握菜谱的反馈,保证幼儿每餐的营养充分摄入,培养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发现问题耐心指导。

6.给身体不适幼儿做好全日观察、监测:给需在园服药者做好记录,到时间后准时给幼儿服药,要求做到七对:对班级、姓名、药品、剂量、用药时间、方法及次数,做好保育工作。

7.检查幼儿午睡情况,保持午睡室空气流通,光线适宜,睡姿良好,脱衣脱鞋盖被睡觉,培养良好的睡眠习惯,督促、检查教师做好幼儿午睡时的巡视工作。

8.为增强幼儿体质,积极开展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体育活动,坚持每日至少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保证其中1小时为体育活动,并做好观察、记录。另外,要特别加强晨间体育锻炼活动。

9.处理好当日所发生的紧急事件,如幼儿发烧、外伤等等,若发生事故,要妥善处理并送医院诊治,并及时向园长上报,事后进行事故原因分析。

10.配合教师做好安全防护意识工作,做好幼儿安全离园的宣传教育。离园时对园内场地加强巡视,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

11.协同值日老师检查教室通风、清洁卫生情况并做好记录。巡视各个班级,防止将幼儿误留室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以确保幼儿良好的生活环境。

12.每天对教室卫生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督促教师、保育员做好整个幼儿园的卫生工作,确保幼儿的生活学习环境干净、整洁、健康。

13.整理当天的档案,准备第二天的晨检消毒工作。

三、每周卫生保健工作

1.制定菜谱:选用营养丰富、易消化的食物,饮食多样化,品种丰富多彩,粗细粮、荤素甜咸搭配适宜。注意食物的色、香、味、形俱全,提高幼儿的口味,做到二周不重复菜样。在点心制作上,既充分考虑食堂人员的工作量,又考虑幼儿的生长需要,尽量多安排能够自制的点心,让幼儿吃的健康。与李小慧老师多逛菜场、超市,尽量多选用营养价值高、幼儿喜欢的、物美价廉的新鲜菜。体弱及患病的个别幼儿菜谱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家庭教育具体分析、安排。

体弱儿童采用综合性措施,如营养、锻炼、疾病预防、治疗和护理等。教师加强个别指导,并加强家园联系,取的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减少疾病发生。营养不良及贫血的幼儿予以营养丰富、易消化,含铁量高的食物,并纠正幼儿挑、偏食等不良的饮食习惯,家长要配合家庭教育,保证幼儿有充足的睡眠,进行适当的户外体育锻炼,提高其消化吸收能力,增强体质。

2.每周检查运动器具一次,并对原内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每周一、四用电子紫外线灯对教室进行空气消毒,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大消毒力度,每天消毒,严格执行园内卫生消毒制度,让幼儿有一个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

4.每周五对各班卫生间、阳台进行空气消毒,对各班积木、玩具包括室外大型玩具和器材室器械进行全面消毒,班级积木分两周进行消毒,循环进行。每周一重新配制消毒药水,对常用物品进行消毒,检查体温计是否正常。

5.统计好本周的各类资料,整理好档案。

四、每月卫生保健工作

1.对运动场地及运动器械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后勤人员进行处理,确保幼儿安全。

2.督促并配合带班老师进行幼儿位置调换,检查幼儿盖、垫被清洁情况,督促其半月晒被一次,一月洗被一次。

3.每月中取一周菜谱进行营养量计算、分析、评价,并进行菜谱调整,按时召开伙委会,制定每月膳食安排计划。

4.总结发生事故,上报事故后原因分析,吸取教训,加强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

5.随时观察体弱儿童及疾病矫治者,每月对矫治结果进行了解、分析,配合家长,共同制定下步矫正措施,并向家长宣传健康育儿知识。

(1)提倡幼儿每日用冷水洗脸、洗手,是为了提高机体耐受力,增强对疾病的抵抗力。

(2)向家长宣传并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睡前不吃东西、不多吃零食、甜食等习惯,保护牙齿,防止蛀牙。

(3)贫血及屈光不正者等均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矫正。

6.加强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幼儿心理素质

7.做好保育员每半月一次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了保育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提升幼儿园后勤保育工作质量,更好地为幼儿服务。

五、卫生保健工作

1.根据每月的营养量计算,做好膳食调查分析、评价,并进行调整。根据季节变化,平衡幼儿营养。

2.宣传卫生防病小知识,特别注意对流行病的防治。

六、学期卫生保健工作

1.学期初进行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

2.这一学期一季度一次的幼儿体重与身高测量工作。

3.组织中、大班幼儿进行视力检查,并对屈光不正者提出矫正措施,向家长、幼儿宣传健康用眼、保护眼睛知识。

4.组织保育员业务学习。

5.开展口腔卫生保健知识画展。

6.教师年度体检工作。

7.食堂卫生许可证换证年检工作。

8.认真做好甲型流感、手足口等流行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9.真执行上级医疗、卫生、妇幼保健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10.使用智慧树幼儿园保健软件做好报表的存档和打印工作。

推荐一个好医生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五

尊敬的领导:

您好!

自从成为一乡村名医生后,自从开始我的医学学习后,我就没有后悔过,做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是需要医德和医术的双重结合的,我一直在不断地进步中,希望自己能够在不断的竞争和不断的生活中取得进步。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在一年里,我在院领导、科室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本年度的工作总结述职如下:

一、工作质量成绩、效益和贡献

在开展工作之前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主次的先后及时的完成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工作效率高,同时在工作中学习了很多东西,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为医院及部门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

能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严谨,视病人为上帝,始终把他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能及时准确的完成病历、病程录的书写,对一些常见疾病能独立诊断、治疗。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遇到问题能在查阅相关书籍仍不能解决的情况下,虚心的向上级医生请教,自觉的做到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结合,从而提高了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

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保证按时出勤,出勤率高,全年没有请假现象,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按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

总结一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医院的发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医生的天职就是治病,这些基本工作我这么多年来一直在进步,虽然质变还是没有发生,不过相信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我就会迎来自己的质变和升华。我在不断的提升我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一切,我就会迎来一个美好的未来。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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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本人自从事社区医生工作以来,在卫生局、街道卫生院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社区卫生发展大局,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导思想,坚持改革、发展和进步,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做好各项业务性工作及事务性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各级领导安排和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全面履行了一名社区医生的岗位职责要求。下面就本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简要述职:

一、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履行医生职责

本人一贯能够认真并负责地做好医疗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工作中严格执行各种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一丝不苟接待并认真负责地处理每一位病人,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误诊误治。坚持把工作献给社会,把爱心捧给患者,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严格要求自己,不骄傲自满,对比自己年长的前辈充分尊重,对年轻同道真诚地对待,坚持以工作为重,遵守各项纪律,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树立了自身良好形象。多年来,本人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事,从未发生一起差错事故,也从未同病人发生一起纠纷。

自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以来,本人能积极协助社区干部做好宣传工作,主动向社区居民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内容及补偿办法。接待本村患者和村外患者。能够做到小病不出村,尽力保证让老百姓有病看得起,基本解决了广大村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并能认真做好门诊病志及处方管理,详细填写门诊补偿登记表,及时上报。

二、加强培训,提高医学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在工作中,本人深切的认识到一个合格的基层卫生所医生应具备的素质和条件。坚持业务学习不放松。认真参加卫生局的各项培训,认真参加街道卫生院的集体学习。继续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不断汲取新的营养,促进自己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始终坚持用新的理论技术指导业务工作,从而使自己能够熟练掌握多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处理技术和方法。特别是对处理院外急救、心脏复苏等各类突发事件上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为以后开展急救打下基础。

三、认真做好资料管理,做好病人随访工作

一年来,为切实做好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在就诊之余,完善村级各类公共卫生资料,认真做好当地群众健康档案、外来人口健康档案等资料的登记管理工作,做到分类分册登记,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性。对于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社区居民,坚持每三个月一次随访,做好随时了解病情,随时记录,完善个人健康档案。

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不少差距,自己尚须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并为实际服务的原则,我决定,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努力学习,继续努力工作,努力克服理论上的不足和实际能力的不足,以期能够创造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

此致

敬礼!

述职人:_

20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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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是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从而最大化地对社会资源进行利用,是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为一体,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结合养老机构和医院功能为一体的新型模式。

医养结合是一种养老保障模式的创新,这一模式可以有效地实现老年群体“有病治病、无病疗养”的诉求。2015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九部门共同起草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医养结合首次以国家政策的形式出现在公众面前。2016年6月,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民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同年9月又发布了《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通过实践让大众更加了解医养结合的理念。

从更加广泛的层面分析,医养结合不仅是一种新型养老模式,更是跨领域结合的养老模式。其目的是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以使老人安度晚年。医养结合的服务对象除了面对患有慢性病、易复发病或者是大病后处于康复时期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还包括了更加广泛意义上的老年群体,比如身体健康但是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对于老年人来说,医养结合模式除了可以满足其养老和医疗需求,体现“医养共需”,更重要的是满足生理和心理双重的群体诉求。

可以说,一切养老服务,只要能够有效地把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结合,都可以纳入医养结合的范畴。医养结合,医养并重,以医推养,以养助医。医养结合重在结合,这一模式改变了传统观念中单一的养老服务,更加注重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的兼得,强调“养”与“医”结合的需求,其优势在于跨领域合作,通过资源的合理整合,有效利用,提供更加持续的服务。

一直以来,我们都面临一个困境:医养分离。养老院提供养老却没有医疗;医院满足医疗却缺少养老。医养结合,打破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壁垒,实现了资源从割裂到整合的过程。养老机构借助医疗机构的资源,为老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同时,医疗机构可以扩大自身医疗服务的覆盖面,真正实现老有所医、老有所养。

目前,国内已经有不少城市在医养结合模式上进行了一些探索,通过统计研究,主要为以下几种形式:形式一,扩大医疗资源使用范围,从医院延伸到养老院,实现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形式二,医疗工作者入驻养老院,定期为老年群体检查、治疗,保障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形式三,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服务点,并交给专业医疗团队进行运营;形式四,由医院开办养老机构,提供服务。

第一,管理主體:对2015-2018年的国家政策统计,可以发现关于医养结合的文件很多,发布主体也很多,科技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等等,各个部门从自己分管的角度出台文件和政策,但是却没有明确一个部门管理监督,导致医养结合在实践过程中缺少清晰的方向和定位。

第二,行业标准:从数据统计和发展现状来看,医养结合模式还难以统一标准。中国幅员辽阔,各个地区的发展水平不一,南北思维差异巨大,用同一个尺度来制定统一标准,脱离实际,既很困难,也不现实。不同环境、不同文化程度的老年人,对于养老的具体诉求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标准的制定上,需要依据“以人为本、医养并重”的原则,给出大的框架方向,各地再结合实际制定自己的地方标准。

第三,体系完备:我国现在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这就需要国家制定一整套完备的保障体系,并出台相应政策,在社会治理结构中的各个环节得到实施。

第四,人才需求:医养结合模式作为一种跨领域的新探索,注定其初期的不确定性,从而使相关行业从业者的培养工作也充满不确定。在当前快速增长的老龄化社会发展态势下,没有相匹配的从业队伍规模来满足需求,医养结合模式呈现了较大的市场空缺。现有从业人员大多数还停留在以往家政和医院护工的层面上,专业程度偏低,因此,不论是以学术研究为主的本科学校,还是以专业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院校,都需要紧跟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方向,积极培养具有专业和职业素养的优秀人才。

第五,区域不平衡:当前中国,东西部经济水平发展不一,沿海和内陆城市化程度差异较大,很多地区尤其是后发达地区尚处于产业转型和发展经济的阶段。因为区域水平的差异,医养结合的发展程度在不同地区也不尽相同。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考量,医养结合应当与地方发展实际相匹配,不能片面追求高大上,而是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体现来面对。

怀化,地处湘中丘陵向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属于后发达地区,其经济水平相对较低。就现有的怀化地区的养老方式还停留在养老院阶段,医疗和养老属于两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养老服务整体服务量和服务内容少,医养结合还处于摸索阶段。所以,怀化要实现医养结合模式的发展,总体来说,应从政策保障、社会参与、观念转变和人才培养这四个方面着手,实现医疗和养老资源的整合、利用。

(一)政策保障

目前怀化的养老需求远大于服务提供,医疗和养老领域、资源的衔接程度较低。针对此状况,我市应围绕“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发展战略,科学编制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养老财政补贴制度。因此,政府应该承担责任,起到引导带领作用。政府各个部门要协同合作,共同制定配套政策,降低进入医保的“隐形门槛”,完善医保制度,把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纳入社保管理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政府通过政策把控,建立统一完善的养老和医疗服务标准,规范医疗护理行为,保障老人的养老和医疗需求。同时,政府还应当明确对医养结合机构的监管责任,由各个部门共同参与,实现服务的全环节监管。 

       (二)社会参与 怀化鹤城区据初步统计,现有社区64个,已有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城区32个社区,覆盖率仅为50%,更何况怀化的线下城市,覆盖率更低,所以,怀化地区要想更好的发展医养结合,单靠政府是不够的,除了政府政策支持以外,需要更多社会力量的关注和参与,积极鼓励社会资源的介入,加大资本,只有这样才能为老年群体提供专业的健康护理服务,创造舒适的生活氛圍。2015年11月,国家出台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为社会参与医养结合模式提供了政策支持。指导意见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到医养结合模式的发展中,针对老年群体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开办专业机构。

(三)观念转变

传统观念认为“养儿防老”,对于医疗养老院存在抵触情绪。尤其是怀化这种后发达地区,此传统思想尤为突出,认为养老院是孤寡老人或者留守老人居住的地方,易让周边人嘲笑自己或者家中的小孩不孝,对护工的素质也存在质疑,非自己的家人会被欺负等。同时,所以,我们要加力度,开展一系列的健康宣教、专家讲座、义诊咨询、学术论坛、护理培训、健康管理、医疗救护、医养联盟等系列活动,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

  (四)人才培养

目前,怀化缺乏从事老年人医疗护理的专业人才,各社区或机构成立的养老中心专业人员资源严重不足,养老护理人员绝大多数为非专业人士,未受过专业的知识培训和护理技能培训,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日常护理需要,这也成为怀化医养结合机构发展的共同难题。专业的医养人员、优质的医护服务,是为老年群体提供高品质服务的保障。医养结合服务是一种跨领域、专业化的特殊服务,需要具有不同专业层次的、经过系统培养背景的专业人员。对怀化来说,专业照护人才的培养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怀化的各大院校应当扛起这份重任,从当下就开始筹划,进行人才队伍的建设。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人才的培养需要一定的过程,周期相对较长,如果不能从现在开始,积极进行人才储备,那么即使有了健全的法律保障,充足的资本投入、专业人才缺乏短板依然会让医养结合模式的发展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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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60号)精神,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努力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合理规划设置医养结合相关机构。新建医疗卫生机构可内部建设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日间照料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农村福利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可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城市社区养老机构、农村福利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探索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服务衔接,完善硬件设施,充实人员队伍。鼓励各地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联体建设,与专科联盟建立合作关系,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7号)要求,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卫生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按照机构登记性质和属地管理原则,由原登记机关对其章程、宗旨、业务范围、经营范围等变更登记增加养老服务等内容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做好养老机构备案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涉及同层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当地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并一次性告知审批事项及流程、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内容。加强行政许可事项与湖北政务服务网对接,实现全省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一网通办”,线下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与在线平台协同运行。(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空间布局、床位单体规模上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不得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养老床位补贴等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私募基金投向医养结合机构。各地可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多种优惠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和引导上市挂牌企业中涉及大健康、医药、服务等产业公司积极加强与医养结合机构合作拓展产业链。(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签约合作。各地要为医养签约合作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大支持力度。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范,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签约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服务资源、合作机制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养老机构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紧密对接,建立协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及时、便捷、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没有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要实现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全覆盖。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开展医养结合上门服务。研究制定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标准、规范,完善上门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适当提高上门服务人员的待遇水平,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提供补贴等形式支持上门服务。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要为签约老年人实行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基础性签约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在患者知情自愿的情况下,探索提供有偿个性化的上门服务。建立老年慢性病用药长期处方制度。(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持开展医养结合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作用,将中医治未病理念、中医养生保健、中医药康复医疗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健全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科,增加老年医疗康复床位,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品和服务,增强中医药在医养结合工作中的服务能力。推动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开展中医层面的深层次合作,积极发展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康复理疗等医养结合服务。引导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机构延伸到社区和家庭提供养老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持开展医养结合营养健康服务。推动实施老年人膳食指导等营养专业卫生标准,指导社区家庭、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支持临床营养医师、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等专业人员在社区、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开展营养配餐、营养指导等健康服务。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逐步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支持发展医养结合信息化智能服务。充分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推动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信息共享、深度开发和合理利用。实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支持研发医疗辅助、家庭照护、安防监控、残障辅助、情感陪护等智能服务机器人,大力发展健康管理、健康检测监测、健康服务、智能康复辅具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进面向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建设。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与服务监管。医养结合项目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立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新建、改建医养结合机构的质量安全监管,按照湖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对无障碍设施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建筑施工及验收备案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民政部门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分别负责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进行行业监管,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建立协调监管机制,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疗卫生执法监督、医疗质量监管体系,纳入养老服务质量监督内容。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内容。研究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管理规范,医养结合机构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收费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消防监管,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对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政府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支持提供上门服务和家庭病床服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床位),符合相关条件的,民政相关部门应按规定落实床位建设和运营补贴政策。重点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突出服务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到2022年,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土地供应保障。支持市场主体利用自有土地、房屋,开发建设为老年人提供集居住、生活照料、医疗照护等一体的养老社区设施,拓展用地空间。保障新增医养服务设施用地需求,对新建医养服务设施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医养服务设施项目,鼓励以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降低医养用地成本。对于重点保障的医养服务设施用地,进入绿色通道加快办理。鼓励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大力扶持给予保障。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优先使用闲置地、存量地,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公益、非营利性医养服务设施项目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盘活本集体存量建设用地,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兴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以依法使用集体存量建设用地。(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要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具备招标条件的,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上门服务、家庭病床服务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开办资金和发展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并开展股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利用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根据医养结合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发挥“投、贷、债、租、证”协同作用,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探索完善抵押贷款政策,拓宽信贷担保物范围。(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大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加强对协议签订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按照《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调整暂行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康复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建立长期护理服务内容、标准和服务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政策规定支付。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强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的衔接,建立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医保基金统筹等多方共担的筹资机制,确保资金筹集稳定可持续。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医养保险,针对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开发专属产品,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并按规定报批报备,重点发展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护理保障需求。(省医保局、省发改委、湖北银保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建立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培养机制。统筹现有资源,设立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培训模式。完善专业人员培养机制,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岗前教育、岗中培训、继续教育的培训体系,将老年医学(含中医药)、康复、护理、营养人才作为急需人才纳入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医养结合机构要优先招聘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将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培训作为职业技能培训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就业创业重点产业指导目录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不断扩大护理员队伍,培训合格的按规定发放培训补贴;对医养结合机构招用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从事老年护理员岗位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职业经理人素质提升和师资人才培训;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做强家政养老服务品牌,形成示范效应。编写养老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教材,普及急救和照护技能,重点开展老年人应急救护等培训。(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妇联、省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专业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鼓励和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重点加强老年医学(含中医药)、康复、营养、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制定相关措施,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医养服务工作,相关专业学生到医养结合机构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支付实习报酬,不得向实习学生收取实习费用,不断扩大养老机构中医疗护理员在护理员中的占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扶持为老助老志愿者服务队伍。以社区服务为平台,大力发展为老助老志愿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社会工作者为特困供养机构老人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失智、高龄、留守老年人定期开展专业社工服务,为病危老年人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加强社会工作机构培育和岗位开发设置,力争到2025年,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或购买社会工作机构服务达到1名社会工作者。加大对助老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在省级“关爱失智老人”项目、实践育人特色项目、省高校心理健康专家服务队心理关爱项目,“本禹志愿服务队”示范创建、“湖北青年志愿公益项目大赛”等活动中给予扶持和倾斜并优先推荐,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一对一”或“多对一”结对开展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动员和培训红十字志愿者,创新服务平台,拓宽服务领域,深入家庭、社区、养老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开展为老助老志愿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为养老服务志愿者、老年人家庭成员及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提供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共青团湖北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妇联、省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各地要出台支持政策,引导职业院校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医养结合机构没有条件为医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的,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统筹安排有条件的单位集中组织培训。(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推动工作落实。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市和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示范机构创建,对落实政策积极主动、工作创新、成绩突出的地区和机构,在安排财政补助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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