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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妇联发布会心得体会简短 妇联执委收获及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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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妇联发布会心得体会简短 妇联执委收获及体会(5篇)
2023-01-12 21:33:44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题自治区妇联发布会心得体会简短一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保证村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本村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必须体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完成乡(镇)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 为了保障村务各项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运行,村民委员会下设治保、调解、文卫计生、社会保障等委员会,接受村民委员会领导,对村民委员会负责。同时,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规民约制度,以确保村民自治各项规章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本章程在广泛征得本村村民意见基础上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本章程既是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工作规程,也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无论干部群众都必须遵守。

第五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六条 村民会议。一些涉及本村绝大多数群众利益调整的事项,可采取全体村民公决,但公决结果不得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条 村民代表会议议事程序

(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或村党组织负责人召集。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决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有关事宜。

(三)试行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工作委员会等制度的村,可由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主席、工作委员会主任等主持会议。

(四)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选举问题的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党组织负责召集。

(五)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六)村民代表会议议题一般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提出,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后提交村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讨论。

(七)重要事项应通过民主恳谈(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但不得以此代替村民代表会议。

(八)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3日前,将需要讨论的内容告知村民代表,重要事项应提供相关材料,以便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九)会议需要讨论的内容应当及时告知村民。

(十)村民代表会议按以下程序召开:

1、村民代表签到,清点参加会议人数;

2、主持人提出会议议题,介绍并说明提供决策的方案;

3、对决议事项进行讨论和审议,对方案进行修改;

4、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或否决都要形成决定,并当场宣读表决结果;

5、会议小结。

(十一)村民代表会议应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参加会议人数、缺席人员、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等。

会议记录、决定文本、代表签名、表决结果等资料应按有关规定整理立卷归档。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执行

(一)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应及时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告或以其他形式向村民公布。

(二)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按分工组织实施,并接受村民的监督。

(三)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不适当决定,村民会议有权予以撤销或者改变。

第九条 本村村务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第十条 为了增加村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吸取村民意见和建议,设立村务公开栏和村民意见簿。村务公开栏公开的内容应包括本章程贯彻执行中有关问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公布的财务清查,审计结果,以及村民关心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村民反映问题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村民意见箱由村民代表会议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箱,收集到的村民意见应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宣读。村“两委会”要重视村民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处理情况及时在村民代表会议上通报,必要时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承担的各项行政性事务工作,可以采取签订责任状形式下达给各个村民小组或有关组织,也可以和村民订立完成任务合同,具体形式由村“两委会”根据情况决定。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在管理本村自治事务的同时,应当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本村的贯彻落实。本村村民以及村内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依法承担的各项国家任务,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负责督促完成。

第十四条 全村村干部都必须对村民负责,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和乡(镇)政府的工作指导,服从村民委员会的管理,恪尽职守,努力做好分工的各项工作。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思想,带头履行党员义务和村民义务,不准做特殊村民,不准侵占村民利益,不准倚仗职权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不准贪图享受,不准违法乱纪。

第十五条 建立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村民委员会全体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和研究部署本村工作,交流情况,落实任务。

第十六条 实行村干部分工负责制。根据本村现有干部和村务管理的要求,实行按岗位分工和按任务定员相结合的办法,将全部村务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一位村干部。

第十七条 建立村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制度。根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目标,研究落实实现任期目标的办法和措施,确定分年度工作目标。并将任期考核和年终考评相结合,年终根据各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采取自评、互评和村民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每个村干部工作业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村干部的补贴直接挂钩。

第十八条 村主要干部的补贴,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乡(镇)政府备案;村主要干部补贴,是由县、乡(镇)政府支付的,则每年根据县、乡(镇)政府制定的责任制完成情况确定。其他村干部补贴根据财务状况和岗位工作量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意见后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补贴一年一定,年终结算。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村民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每年组织一次评议活动,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对照个人年度目标,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对每一位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出优秀、称职、不称职的评定结论,对评出的优秀村干部,要进行宣传、表彰;对不称职的村干部,要限期改正,不适合继续担任村干部工作的,按产生程序进行罢免、劝辞。

第二十条 建立村民生产服务组织,选用有一定文化基础和技术专长,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员,成立专项服务小组,以便民利民、促进生产、发展经济为宗旨,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服务小组在村“两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 实行合作医疗,开展大病医疗统筹。组织村民参加社会保障。搞好五保户统筹供养,生活水平不低于一般村民。

第二十二条 为了确保本村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经费投入,实行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制度,由村民义务出工,用于本村公共建设和公益事业。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费用,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也可以向村经济合作社、社办企业或者村民筹集。具体集资办法、集资对象和数额,由村“两委会”提出方案,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凡居住在本村的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村民和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村民,除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及家庭特困的人员外,都要负担义务工。凡符合出工条件的村民,每人每年都要负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用于公益事业的“两工”,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安排,对投入情况及时登记、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四条 对于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经费使用情况和收支账目,村民委员会应一事一公布,接受村民和合作社监督。

第二十五条 本村集体经济包括村集体企业、村集体种养殖业等经济实体和集体资产,属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由村经济合作社负责经营管理,村民委员会尊重和支持合作社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并有权对集体经济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村区域内所有土地、山林、矿产经营权均属村集体所有,由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和分配,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管理,需要新建、扩建、改建任何建筑物,铺设道路和管线都必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议申请,并呈报乡(镇)有关方面审批,严格服从规划管理。

第二十八条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和规定,实行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坚持勤俭办事业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支持和督促村经济合作社履行下列职责:

1、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维护村经济合作社和社员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滩涂、水面等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发展多种经营;

3、兴办、管理集体企业,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

4、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维护农业基础设施,兴办社员生产经营所需的技术、信息、良种、植保、机耕、排灌和加工、贮运、销售等服务项目;

5、完善各业生产责任制,管理各业承包合同,按有关政策和合同的规定收取承包租金;

6、协调本社范围内各业、各队(组)、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关系;

7、维护社员家庭承包经营自主权,支持社员家庭或联户发展自营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社员家庭、联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8、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

9、组织实施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

对没有很好履行上述职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查清责任的基础上,酌情由责任人赔偿。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乡(镇)指导下,有权对村经济和村务进行监督。

第三十条 上级政府下拨的各种农用物资,农业投入经费等的分配使用,由村“两委会”和合作社提出方案,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各项款物分配使用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第三十一条 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负总责,实行村民委员会成员分片包干。设立计划生育专职管理员承担日常事务。凡居住本村的人员,包括本村的村民、外来暂住人口,都必须遵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服从村计划生育管理。对违反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两委会”有权报上级政府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 符合婚姻法、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并持有《计划生育证》的夫妻,允许生育子女。违反计划生育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处理。

第三十三条 实行育龄妇女定期查环查孕制度,掌握本村育龄妇女孕情,及时发现计划外怀孕,及时进行人流引产,防止大月份流产。

第三十四条 严禁弃婴、溺婴,违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得藏匿包庇外来人员躲避计划生育。

第三十五条 为了维护本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村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义务调解队伍,企业负责人、村民小组组长为义务调解员,协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本村的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三十六条 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勇于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七条 协助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严禁赌博,发现为赌博提供场所条件的,应予以批评教育,不听劝阻的报机关处理;对吸毒人员和利用封建迷信招摇撞骗者,应予教育、劝阻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归正人员、问题青少年的管教和帮教工作,由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助。外来人员在本村居留的,应向村治安保卫委员登记,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提供违法犯罪场所的,报送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执行情况由村民委员会按年度作出总结,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

第四十条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章程有关规定,制定单项工作细则;但不得与本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制定之日起实施,如有修改变动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主题自治区妇联发布会心得体会简短二

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居民对社区服务、社区

安全、居住环境、文化生活、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社区建设的任务越来越重。为了进一步加大社区建设工作力度,加快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促进我县城市化建设进程,全面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推动城市三个文明建设,强力推进街道社区各项工作上台阶,创特色、争一流。为了进一步深化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提出意见,提高《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教学环节、教学方式进行改革。我就当今社区社会的管理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走访、征求建议和意见、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充分听取驻区单位和居民不同意见。调研期间共走访驻区单位5个,居民16户50人,外出参观学习2次。在此基础上,本人经过认真梳理、总结,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 社区工作人员基本信息

金石社区占地面积1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75万平方米,拥有居民住宅楼54栋、2070套房,目前已入住居民1992户即5132人。

金石社区现有在编工作人员7人,挂职干部1人,村官1人,劳动保障站3人。社区党支部现有党员130人(含预备党员3人),下设党小组13个,党小组长13人。居委会下设居民小组20个,居民代表51人,楼栋长20人。

金石社区物业:工作人员75人,其中园区主管1人,报修统计员1人,维修工2人,保安19人,园区保洁11人,楼栋保洁21人(公益岗),新市区养路保洁20人。

二、近年来社区工作运行情况

(一)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金石滩街道办经过几年的艰苦创业、辛勤工作,办事处现有15间办公用房,一大间集

体办公用房和一间会议室,办公设备基本维持正常办公运转。金石居委现有办公用房7间,会议室1间,建有社区支部办公室、警务室、计生卫生服务站、低保工作站,但距一个标准社区“四室三站一场”还相差甚远。

(二)整合资源,合理划分社区

金石滩街道办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与民政局一同按照“管辖区域与户数适当、界线明确、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置相对合理,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将辖区划分为2个社区居委会(金石社区、金海人家社区),9个居民小区。

(三)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金石滩街道办共有50名在职干部职工,由于年龄、文化结构的参差不齐,加之人员来自四面八方,缺乏社区工作经验,制约着社区工作的快速发展。为了全面提高社区工作效率,办事处狠抓干部自身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促进的工作方针,组织全体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和外出参观考察,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干部对社区工作的认识,开拓了视野,明确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工作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社区各项功能逐步趋向完善

社区的功能就是服务社会、服务居民,充当城市发展的排头兵。近年来,金石滩街道办根据工作实践,逐步探索理清了以县委政府领导,街道社区主办,社会各方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总体工作思路和管理格局;全面完善社区各项功能,社区党建、社区精神文明、社区治安、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计生、社区保障等机制运转良好,充分发挥了各自的功能,基本达到社区服务的要求,健全了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了“平安社区”、“文明和谐小区”系列创建活动。强化了“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美化家园,爱护环境,极大的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推进了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合疗、卫生、救助制度得到健全,社区旧貌得到改变,实现了社区资源共享、快速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行政化倾向严重、工作任务繁重

1、金石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尚未到位

通过调查发现,金石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当前还未能突破办理政府行政事务为主,办理社区事务为辅的现状,还习惯于上级领导布置什么就干什么,工作中表现较强的依赖性,自主性、自治性没有得到体现。一是社区自治的任务与工作要求有距离。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工作应有三方面内容,即:首先要做好社区服务,但实际上社区服务做得极少或是空白;其次要做好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与管理,但实际上的效果不明显;第三是丰富社区教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但实际上文体活动多,教育活动少。二是社

区居委会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政府的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社区居委会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的职责,具体规定了必须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治安、公共卫生、优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和青少年教育等有关工作。通过调查,以上这些职责应该是金石社区居委会通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形式开展的,但是大多数情况是金石滩街道办事处要求金石社区居委会替政府部门填表格、建档案、出具证明材料等行政性工作;同时政府部门临时性的统计、调查任务也都通过金石滩街道办事处落实到金石社区居委会来执行。这使得金石社区居委会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协助政府部门的工作上,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被行政化所覆盖。

我结合工作对50人进行了调查,当问到居委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时,有35人回答是代表政府的机构,只有10人回答是代表居民的,还有5人不清楚。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有“吃人俸禄,为人分忧”;“拿政府的薪水,替政府干活”的思想。在金石滩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中绝大多数都认为金石社区居委会是金石滩街道办事处的下属单位,理所应当地完成金石滩街道办事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金石社区事务缠身,工作任务繁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大量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大量农民进入城市生活、本地农民失地流向城市,流动人口的大量进入城市,使金石社区居委会面对复杂众多人口而发生的各项管理工作和事务数量增加、难度加大,“小社区,大社会”的模式,增加了金石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强度。

(二)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不足

一是发挥自身职责,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活动经费较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或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在当前形势下,金石社区居委会还要做好社区治安、社区教育、组织社区文体活动、美化社区环境等工作,这些都需有必要的经费作保障,否则很难形成居民的广泛参与和工作效果。

二是日常办公经费紧张。在各项工作中,召开会议、报送信息和数据,建立台帐等文件资料的办公消耗,加之金石社区居委会自身水、电、暖以及电话费,一年就得需要6000元左右。日常的上网费和消耗,一年也需要5000元。政府部门部署的工作大多要求制度上墙,制作展板,每年此项支出至少4000多元。

在社区居委会经费方面,我区规定每个社区居委会每年1万5千元。各街道办事处统筹部分外,社区居委会实际的使用只有4000-8000元,业务经费严重不足。

(三)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较低

通过调查发现,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社区协管员待遇较高,如劳动、城管、矫正、治安协管员等都是由劳动部门安排的失业人员,工资比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高,不仅发工作服,而且遇年节还有福利。而社区专职工作者都是经过招考和居民选举形成,心理反差大;二是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付出与回报差距较大。社区专职工作者承担的工作繁重,但扣除三险个人负担部分后,每个人只有800-1000元月收入,直接影响了积极性,影响了金石社区管理工作的成效。

四、改进对策与建议

(一)应积极为金石社区居委会减负

1、是理顺区街关系。要按照“条专块统”的原则,对专业性比较强的由开发区委办局在金石滩街道设站(所),实现条条上的一专到底。金石滩街道主要是代表政府履行块块上的综合管理职能,具体讲就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委托,使金石滩街道具有综合协调权、处置权等,从而有效地行使政府对城市的管理职能,对地区社会治安、市容市貌、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达到高效的管理。

2、是理顺街(部门)居关系。理顺关系要改变过去领导与被领导、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成为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的任务。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管理四级网络中的一个网格,而不是一个“级”,这个理念是理顺街居关系的基础,必须牢固树立。按照政事分开的思路,将金石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做到“两个明确”:即明确哪些属于街道(部门)的工作,哪些属于社区的工作;明确哪些是政务性工作,哪些是事务性工作。在此基础上,属于街道的工作,街道(部门)无权向社区摊派;属于社区的工作,社区有责任完成;对需要社区协助办理的工作,要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履行正式的授权手续。

3是明确社区功能定位,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一要搞好社区服务。主要是抓好四项服务:即抓好社区安全服务,保持社区的长治久安;抓好社区的文化服务,满足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抓好社区的健康服务,培养居民良好的生活习惯;抓好社区生活服务,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建立社区的长效服务机制,实现政事分开,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社,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居民需要与否、居民满意与否、居民拥护与否为社区服务的唯一宗旨,来推动社区服务。二要保证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权得到有效行使。这个权力能不能落实,关系到社区建设的成败。社区自治权应主要体现在社区民主决策权、社区管理权、社区财务自主权、社区依法协管权以及社区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权上,只有把这五项权力真正落到实处,金石社区居委会才能真正从大量的政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也才能真正把社区服务搞起来。

(二)多渠道解决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

目前的金石社区居委会经费由金石滩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这虽然有利于基层社区管理工作的协调统一,但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石社区居委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使得金石

居委会受到资金不足的限制和制约,难以解决居民的热点、难点问题,制约居民对居委会的认同和归属,因此必须采取多渠道保证居委会业务经费。

1、金石社区居委会建立单独帐户并全面安排,使其工作正常运转,为居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2、要动员发动辖区单位资源共享、共建共驻,各社区要协调辖区单位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把社区各种各样有形的、无形的资源开发出来。

3、金石社区居委会采取多种形式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建立自身的便民利民社区服务组织,在有偿或低偿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同时,增强自身实力。

4、政府要加大金石社区业务经费的投入力度,在现有每年每个社区1万5千元基础上提高到3万元。

5、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政府部门和街道经批准需要社区协助的工作,要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三)努力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待遇

按照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精神,结合区域实际,调整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在提高月工资的基础上,可由区政府或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年终奖励,同时,按照劳动法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切实解决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保障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总结

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大力加强社区建设,推动城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协调社区不同利益群体关系,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大连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广大地区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大连农村新社区建设,使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提高,给广大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解析的金石社区,虽然不能代表全市新社区中心建设的整体,却反映了大连的基本现实。各地情况差异,发展程度不同,新社区建设措施和做法也不尽一致,但进展情况却令人感动振奋。 大连市于20xx年x月x日启动全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在市民政局全面布暑安排下,按照农村社区服务服务中心实施统一设计和标准。即每个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五百平方米以上,建设标准每平方米不少于1000元。提升服务中心“一场九室二市” 功能。其中有村委会办公室、党员和村民综合活动室、警备室、文化阅览室、医疗卫生室、农村物资超市、日用百货超市、司法调解室、学龄前儿童教育室、体育健身室、村级档案室、室外文体活动场所等。齐全周到的服务功能将为广大农民提供贴心的服务。大连新社区建设正在储能蓄势,必将大踏步前行。

主题自治区妇联发布会心得体会简短三

同志们:

自治区政府召开这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自治区“两会”、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和20xx年全区环保工作,提出“十三五”环境保护总体思路,部署20xx 年重点任务。自治区常军政副主席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向会议报告工作。

一、 “”时期和20xx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是全区环境保护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五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环保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围绕改善环境质量、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环境安全,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奋力拼搏,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成效。

——国家考核任务全面完成。 20xx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6.7% 、9.7% 、3.8% 和5.8% ,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38% 、143%、313% 和229% ;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圆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提前一年实现落后产能淘汰目标。 列入国家规划 183 个重点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完成85 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36 个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全部完成,3 个重点防控区水和大气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全部达标。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2 个盟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295 天,优良天数比例达80.9% ,高于全国338 个地级以上城市平均水平4.2 个百分点。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表水国控断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均为100% 。 生态环境质量指数较20xx年提高了2.57 ,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 开展环境隐患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 15 类184 个环保问题133 个完成整改销号。全面清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 经自治区政府确认的 2206 个未批先建、久拖不验项目1144 个完成整改。实施 腾格里园区污染问题综合整治,环保部已解除挂牌督办。建成 自治区东部、西部危废处置中心和10 个盟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完成19.27 万吨历史遗留铬渣处置任务。

——推动科学发展作用充分发挥。 制定实施自治区“”规划战略环评,审查盟市战略环评2 项、行业规划环评12 项、园区规划环评53 项。协调环保部审批我区重大项目环评71 个,总投资4498 亿元;列入国家规划的4 条特高压输变电线路项目全部通过环评审批。自治区本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290 个,总投资11823 亿元。对96 个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环评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组织476 家企业进行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交易金额1.8 亿元。

——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深入推进。 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配合环保部完成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划定和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工作 ,晋升6 个国家级、4 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8 个旗县 新 开展了国家级生态旗县创建工作,3 个通过环保部验收; 100 个乡镇、 4 个村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一批影响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环保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颁布施行, 《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通过自治区人大会第一次审议 。持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 余万人次,检查企业7.6万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703 家。五年 累计投入环保资金55 亿元, 是“”的2.6倍。 全系统新增机构29 个,新增人员编制1003 人,其中厅本级新增机构3 个、编制43 人。

五年来,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始终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抓手,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 项配套规定,深入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执纪监督, 狠抓问题整改,机关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能显著增强, 为确保环保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刚刚过去的20xx年,是新环保法实施之年,也是全面完成“”环境保护规划收官之年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总量减排全力攻坚。 以 工程、结构、管理减排为抓手,以“六厂(场)一车”为重点,全面加强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严格 落实责任、强化资金保障、加大督查力度,扎实推进总量减排工作。制定了《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实施细则》、《主要污染物初始权核定实施方案》,开展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全面加强总量指标管理。 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上年下降 1.42 % 、 4.81 % 、 6.20 % 和 9.49% ,超额完成年度“力争指标”;列入国家减排责任书的45 个重点项目全部建成;重点 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分别为91.2% 、83.2%和97% ,全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开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十条”和自治区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全年共淘汰、改造燃煤锅炉1825 台,实施除尘改造项目139 个,完成17座储油库、1744 座加油站和373 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任务,淘汰20xx年底前注册的黄标车41963 辆,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18.4% 、106.9% 、141.7% 、156.3% 、111% 和101% 。建立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圆满完成抗战胜利70 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和8 ·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环境监测工作,受到环保部通报表扬;成立以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开展工业园区联合执法检查,积极推动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签订内蒙古和宁夏加强环境保护合作备忘录,在污染联防联控、 联合执法检查等8 个方面建立了合作机制 。完成12 个盟市新标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预警体系建设,自治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呼和浩特市完成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20xx年, 执行新标准的呼和浩特、包头、赤峰和鄂尔多斯4 个城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较上年分别下降6.5% 、9.1% 、12.8% 和3.6% 。

水污染防治稳步实施。 按照国家“水十条”要求, 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 加快规划项目建设进度, 加大水质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 水环境安全 。 制定出台自治区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和《工作方案》,完成了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国家部署的6 项年度重点任务全部完成 。 我区实际监测的22 个考核断面 16个达标, 划定 8 处地级城市、4 处城镇、26 处乡镇和285 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区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平均取水水质达标率为89.9% 。开展重点湖泊综合治理, 乌梁素海、 呼伦湖列入国家“水十条”重点治理工程,呼伦湖生态监测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多伦县、克什克腾旗滦河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启动实施。

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有序推进。 完成全区土壤污染调查,开展“土十条”实施意见前期调研工作。加强涉重企业厂区及周边地区重金属污染物监测,推进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启动鄂尔多斯毛连圪卜土壤重金属修复工程,完成包头韩庆坝遗留铬渣处理场地修复调查评估工作。通过行业提标改造、总量前置审查、严格项目验收、强化监测监管等措施, 实现了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xx年水平的年度目标。

(二) 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推进制度建设创新。 围绕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厘清了盟市政府和 41 个 区直单位的环境保护职责分工。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研究制定工作, 成立课题组重点研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 。落实国家环保督察制度,下发《关于开展环境保护自查工作的通知》,起草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初稿)》。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等改革工作, 形成20 余项改革成果。

推进监管方式创新。 印发《关于实行全区重大环境问题台账式管理的通知》,建立了环境问题四级台账管理制度,3911 个问题纳入台账管理。在赤峰市召开了全区环境问题台账管理暨网格化环境监管现场会,全面推行环境问题台账化管理和网格化监管。下发《关于全区实行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各盟市均制定了网格化监管划分方案,已建立监管网格6345 个。鄂尔多斯、巴彦淖尔、赤峰等盟市 在乡镇、工业聚集区设立了280 个环保所,实现了管理力量下沉、执法关口前移、督查触角延伸。 健全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与自治区公检法联合起草了《关于建立环境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指导意见》 。 12 个盟市全部开通12369 环保微信举报系统,受理举报案件104 件,办结89 件。 呼和浩特市实行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制度,用环境信用评价倒逼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

推进工作机制创新。 按照自治区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建立环保基金的要求, 在学习借鉴先进省区做法的基础上,经与区内外50 多家投资公司、金融企业、环保企业进行商谈和论证,研究制定了《内蒙古环保基金设立方案》及《内蒙古环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自治区政府第63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内蒙古环保基金,并成立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组建环保技术服务平台。

(三) 环保法 全面实施 ,执法监管 力度持续加大

加强环保法宣贯工作。 通过开展“六进”活动、举办专题讲座和“ 6 ·5 ”环境日主题宣传等形式,进一步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3994 篇,组织媒体采访30 余次。 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报等形式,对19 起典型案件和18 家重点违法企业进行公开曝光,起到了震慑一批和教育一片的效果。与网信、公安、安全等部门建立舆情会商制度,继续开展24 小时舆情监测,编发舆情简报 286 期,做到重大舆情及时上报、及时核实、及时处置。

认真落实国办发〔20xx〕56 号文件精神。 在去年百日专项行动基础上,自治区政府派出由6 名厅级干部带队的督查组,对12 个盟市百日专项行动进行了“回头看”专项督查。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 万余人次,检查各类排污单位39582 家次,责令整改企业2032 家次,关停取缔332 家,检查中发现的4954 个环境问题完成整改3073 个。制定 《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方案》,对4个盟市、29个旗县开展了 环保综合督查, 对治理措施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 3 个区政府和3 个园区领导进行了约谈, 对乌海及周边地区78 个问题 实施了挂牌督办。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 采取督政、督企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了供热燃煤锅炉“冬病夏治”、秸秆禁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重点国控企业不合格自动监测设备清理和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整治行动,拆除并网和改造燃煤锅炉350 台,查处在线监测设备问题461 个 。乌兰察布市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方式对中心城区所有燃煤锅炉开展 “冬 病夏治”, 206 台燃煤锅炉90% 完成整改; 通辽、呼伦贝尔市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明显,火点数较上年分别下降61% 和57% 。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环保法,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全区适用新法及 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 配套办法,共实施行政处罚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69 件,其中行政拘留28 件、移送案件8 件,彰显了新法的威慑力和权威性。赤峰、鄂尔多斯、包头市适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数量分别达64 件、56 件和55 件。 “史上最严环保法发威,彰显自治区环境保护坚决向污染宣战的决心”,被评为20xx内蒙古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四)源头控制作用明显强化,服务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加强规划实施和环评管理。 编制起草了《落实国家“”环保规划终期评估报告》,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编制完成 《 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工作方案》,已上报环保部。通过严格规划环评, 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统筹行业发展与污染控制,为 推进“五大基地”建设、加快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把好环保关。 全年共审查通过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规划环评 4项。继续 推进简政放权, 除保留国家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的 7 类项目和跨盟市行政区域的项目环评外,其余全部下放至盟市,下放比例达95% 。强化审批权下放后的监督指导,分盟市进行专题培训,坚决把好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关 。组织开展了环评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对违规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提出了处理意见 。

全力支持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 。 加快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进度,自治区本级重点调度的240 个重点项目180 个通过环评审批,其中协调环保部审批51 项,我厅审批82 项。 协调环保部给予我区 7 个重点项目总量指标支持,通过与各大电力集团协调、跨盟市调剂总量等方式,解决了锡盟煤电基地等 7 个重点项目总量指标问题。 取消了自治区审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收费。

开展重点环境问题课题研究。 对全区92 个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形成《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调研工作报告》,针对发现的4 大类16 个方面的问题,研究起草了 《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政府同意下发执行。对全区109 个晾晒池建设运行、 水质达标、盐泥处置等 情况 开展专题调研,向自治区政府提出了解决意见 建议 。 完成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趋势课题研究,提出了解决我区涉重行业超总量问题的对策措施。

(五)自然保护区管理不断加强,生态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

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调研, 提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科学管理的意见建议 。 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对国家划定的涉及我区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范围进行了优化,在呼伦贝尔市成功举办了中蒙俄达乌尔国际保护区联合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克什克腾旗通过环保部生态旗验收,新城区通过技术评估,2 个乡镇、 20 个村被命名为国家和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

(六)环保投入力度空前, 能力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提高环保资金保障水平。 全年共投入环保资金11.55 亿元,是20xx年的1.88 倍,其中争取中央各类环保专项资金7.2 亿元,创历史新高。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大气污染治理、黄河上游和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 呼伦湖和乌梁素海湖泊生态保护及综合整治等项目。专项推进乌拉特中旗历史遗留铬渣安全处置项目建设,在非重点防控单元资金支持方面取得突破。能力建设资金重点支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监测体系、在线监控、执法监管、环境应急与预警系统、机动车污染物防治管理系统和基层环保所能力等建设。 创新资金分配方式,坚持治理项目与生态保护和当地经济相结合,“一河三湖”治理项目资金分配向重点地区和重点任务倾斜,充分调动了地方污染防治积极性。开展厅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有效规范了财务基础工作。

加大能力建设力度。 首次打通基层环保所能力建设财政投入渠道,支持了58 个乡镇环保所基础监管能力建设。 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 环保云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环境大数据应用平台列入环保部生态环境大数据试点,重点工业企业环境大数据项目列为自治区“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厅门户网站全面升级改版,在区直机关网站评比中位列第二名。推行 环境监察 移动执法,推动信息化监管、痕迹化执法和精细化管理,全区所有盟市和30% 的旗县实施了移动执法。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自治区编委批准 设立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中部督查中心,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更名为自治区环境监察局, 东部、西部督查中心人员实现参公管理 , 厅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增加人员编制 11 个,41 人被环保部授予第一批国家环境监测“三五”人才称号 。开展选人用人8 个专项整治,解决了厅机关和参公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及“吃空饷”等问题。 组织全区环保系统4000 余人次,参加各类培训45 期次。 召开部分盟市、旗县环保局长座谈会和机关处室负责人座谈会,积极研究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

(七)核与辐射安全保障有力,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不断完善

严格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开展 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及综合督查, 有效保障了全区近300 家放射源单位、3000 多枚放射源的安全 ,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成为全国首个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省级辐射站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在全国首家实行危废跨省转移审批年度计划制度,全年共发放危废经营许可证48 个,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合格率91.5% ,全国排名第三。 从严管理危险化学品,建立了全区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信息系统平台。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重点做好尾矿库、危化品、煤化工等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与防控工作,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八)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

全面加强党建工作。 严格落实从严治党八项要求和 “1+3 ”制度体系,制定印发了《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见》、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方案》等文件。 推进“三重一大”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决策制度和实施办法, 有效规范了领导班子决策行为。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了“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台账,严格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加强思想理论建设, 开展了以处级干部思想教育为重点的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会300 余次。 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18 个党支部与社区建立了共驻共建联系点 。扎实推进帮扶工作,选派2 名干部深入兴安盟扎赉特旗驻村蹲点、1 名副处级干部赴正镶白旗挂职。加强党群共建,以群团组织活动推动机关党建。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党组 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 召开了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制定印发《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意见》, 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五同”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效落实。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 项配套规定精神,持续深化“四风”专项整治, 按要求完成了公车改革任务。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举办党风廉政讲座和学习会6 次。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重点对厅领导班子和各处室、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公车管理制度等情况,以及环评、固废领域审批管理等开展了专项督查,对厅机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全部进行廉政约谈。 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收到的7 件违纪线索和材料全部办结 。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制定下发《“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厅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带头剖析问题、带头整改落实,以上率下, 推动专题教育有序开展。 认真落实“四个一”要求,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讨论16 次,举办专题报告会3 次、 辅导讲座6 次 , 在厅网站开设了“三严三实”教育专栏。组织55 名处级以上干部赴卓资县进行“十个全覆盖”现场观摩。结合整改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中央巡视组巡视环保部提出涉及我区的问题,深入梳理查摆 “不严不实” 问题 , 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边学边查边改,收到良好效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环保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环境保护责任有待于进一步落实。主要表现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还未得到深入落实,各级政府的环境治理责任多数落在环保部门, 负有环保管理责任的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企业减排治污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投入不足。二是 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巨大。 局部地区重污染天气多发、水质改善进度缓慢、土壤污染较重等问题,与中央的“硬任务”和老百姓的“硬需求”存在明显差距,改善环境质量的形势紧迫、任务艰巨。三是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工作须攻坚克难。生态环保领域改革逐渐步入“深水区”,一些环境保护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亟待解决。四是环保队伍建设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现有的机构编制和人才队伍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 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和20xx 年 重点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阶段。环境保护既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又处于负重前行的关键期。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既有动力也有压力,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从面对的挑战看, 一是 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理念新战略,任务艰巨复杂。党的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特别是五中全会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重大变革。从目前看,推动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机制尚未形成,各地在思想认识、工作理念、体制机制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差距和不足,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二是“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压力日益增大。 在发展方式相对粗放、产业结构依然偏重、能源消费总量不断攀升、城镇化快速扩张的大背景下,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特别是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一些地方解决环境问题的动力和投入会有所减弱,解决遗留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压力前所未有。同时,环境问题仍然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顺应公众诉求、回应舆论关切将对环保工作形成新的挑战。 三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新任务新要求,工作异常繁重。“十三五”时期,国家将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环境监管将由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转变、由督企向督政转变、由总量控制向质量改善转变,生态环保 改革更加艰巨,总量减排指标继续增加,污染防治任务日趋繁重,行政问责力度不断加大,各级环保部门将面临严峻考验。

从面临的机遇看, 一是 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 特别是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把绿色发展上升为党和国家执政理念、治国方略和发展战略,将使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二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成为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加速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环保产业发展, 将有力促进环境与发展的深度融合,有助于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增强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和有效性。三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和路线图更加明晰,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日益完善,法治和改革红利将充分释放,特别是随着损害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环保督察、垂直管理、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基础制度的不断健全,将倒逼地方党委 政府更好地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 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治保障和制度支撑。

“十三五”时期全区环保工作的 总体思路 是: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以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抓手,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根本,以环保体制改革为契机,严守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环保 基金、技术、交易、产业“四个平台”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五化”水平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目标任务 是: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科学建立环境质量控制、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风险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五大目标体系,全面完成“十三五”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和总量减排任务。

20xx 年是“十三五” 开局之年,能否开好头、起好步对于全面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至关重要。今年全区环保工作的 主要目标 是:与20xx年相比, 全区pm2.5 浓度同比下降 3.5%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 ;地表水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57.7 % ,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 7.7 %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完成国家考核任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打好“三大战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深化大气污染防治。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协同控制,积极推动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 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任务 。一是 加强燃煤污染控制。深入开展燃煤锅炉“冬病夏治”, 加快 淘汰和改造进度,10 蒸吨以上在用燃煤锅炉 必须进行 环保设施提标改造 。采取综合措施 加大 民用散煤清洁化替代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有效 解决冬季大气污染问题 。 二是 严格工业污染防治。 把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作为推动总量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的硬措施硬任务,制定改造方案,落实政策措施,强化监测监管,确保 污染物排放 尽快 实现浓度达标、总量削减。加大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快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升级改造 步伐 , 积极推进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印刷包装等重点行业和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vocs 综合治理, 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实现总量控制目标。三是有效控制扬尘和机动车污染。把扬尘 污染防治 纳入网格化监管,进一步 加大建筑工地、城市道路、工业堆场、矿山扬尘 治理 力度, 下决心解决城市扬尘问题。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监管,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与管理,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70% 以上。四是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能够及时启动、有效应对。建成大气监测超级站,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及分析研判提供技术支持。

加强水污染防治。 深入 贯彻国家“水十条”和自治区实施意见及工作方案, 全力推动重点任务有效落实。一是 严格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重点流域考核断面所在盟市要根据本地区环境质量目标和达标时限,分解细化各项任务和工程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等盟市要抓紧制定达标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 今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达标情况 。通过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二是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积极推动 《自治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 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力度,定期调查评估水环境状况,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地级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三是推进水污染物总量减排。 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除氮脱磷提标改造力度,抓好配套管网和中控室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中水回用率。加快畜禽养殖场规模化、污染治理规范化建设, 今年起 新改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全部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四是建立水污染防治动态项目库。要结合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抓紧谋划一批备选工程项目,建立项目库和分年度实施方案,做好前期工作,保障“水十条”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于今年正式发布实施。与大气和水环境治理相比,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任务更重、难度更大。要做好“土十条”实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研究建立管理体制和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好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把风险防控作为土壤污染防治的首要任务,严格土地用途管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坚决切断各类污染来源,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同时,做好试点示范,有计划地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二)深化环保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环境管理制度

推进环保管理体制改革。 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有利于增强环境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有效解决环保监督责任难落实、地方行政干预难遏制、跨区域流域问题难协调、机构队伍建设难规范等突出问题。今年国家将在部分省份开展试点,争取用2 到3 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全区各级环保部门要以这次体制改革为契机,妥善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预防治理责任与监测监察责任、环保督政与督企的关系,按照中央的顶层设计和统一部署,进一步厘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环保责任分工,合理划分环保各层级机构职能和事权,解决制约环保事业发展的体制障碍。在改革没有全面铺开之前,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做到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保证各项重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管理制度方面,重点是建立企业排放许可证制度,完成排污权初始核定,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采取市场公开出让方式出让排污权;健全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环境经济形势分析研判,为环境管理决策和宏观调控当好参谋。责任制度方面,积极推进环境监管方式由督企向督政转变,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实施《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按照顶层设计的要求,健全完善对地方各级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快完善监测监管、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制度体系。

探索环保工作机制创新。 通过积极推进环境保护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建立服务政府规划决策的环境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强化源头控制,缓解末端监管和治理压力;通过实行排污许可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适当提高排放成本,增强企业减排积极性,缓解各级政府环境治理压力;通过排污权交易市场化改革,提高企业减排和交易积极性,盘活排放指标存量,缓解“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总量需求的压力;通过构建环保融资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缓解环境治理资金和技术需求压力。

(三)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完成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任务。 各盟市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xx〕56 号和内政办字〔20xx〕310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清理进度,按照完善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原则,争取上半年完成违规项目清理整顿任务,并将落实情况上报自治区政府。自治区环保厅将定期调度和通报各盟市清理整顿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不到位的盟市,严格采取督办、约谈、限批等行政措施。

加大环境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力度。 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环境隐患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常态化。对已查出并纳入台账管理的问题,各地要加强督查调度、加快整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杜绝形成新的环境隐患。针对上级批示督办、媒体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督查力度,推动整改落实。特别是要加快 晾晒池风险排查整治进度,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抓紧进行改造或回填平整,消除晾晒池风险隐患。

解决重点区域行业突出环境问题。 加大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列出重点治理工程季度、月份计划,逐项分解到各部门和企业,通过落实总量控制、行业规划、特别排放限值、区域联防联控等措施,确保年底前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抓好腾格里园区污染问题后续整改工作,加强芒硝湖治理和吉兰泰地区环境质量监测,强化督查督办和执法监管,坚决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反弹。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水源地、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等环境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和专题调研,提出环境风险防控和综合整治对策建议。

积极推进园区环境综合整治。 出台《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规划环评指导,实行差别化环保准入,整合空心园区,规范企业布局。在去年专项检查基础上,督促各园区制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落实台账管理制度,整改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园区环境监测、监察和应急能力建设,完善污水处理、固废处置、集中供热等环保基础设施。通过部门齐抓共管、联防联控、严格执法,推动园区补欠账、上水平,促进园区健康发展。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严格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持续开展辐射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加快放射源网络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和实施程序,提升核与辐射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和重点行业、电子废物处置利用情况调查评估,建立涉危企业台账和环境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全过程监督管理。以大中型企业、4s 店、汽车修理行业为重点,开展废矿物油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深化涉重行业综合防控, 加快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包头和巴彦淖尔市历史堆存铬渣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工作,避免发生 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

(四)加强源头管控,把好规划和决策环保关

编制发布“十三五”环保规划。 抓紧编制自治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和大气、重点流域、重金属、自然保护区、环保产业等专项规划,做好指标任务的对接细化分解,谋划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构建科学合理的“十三五”环保规划体系,争取年内全部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为“十三五”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绘好蓝图。

推进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 在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开展战略环评试点, 从决策源头上提出减少资源消耗、控制环境污染、优化空间布局和促进结构调整等环境保护意见。把规划环评作为 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升级 的重要抓手, 加强 城市总体规划、流域综合规划、产业园区规划及能源、交通、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强化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将规划环评成果落实到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

加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与服务。 积极协调环保部加快重大能源项目审批进程,服务自治区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落实好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从严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深化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与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衔接。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进一步规范盟市、旗县环评审批行为。 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结合环保综合督查,对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建设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促盟市、旗县履行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建设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完成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改制任务,加强环评机构和 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环评市场。

(五)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提升监测监管执法能力

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 继续开展环保法实施年活动,以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行为、督促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现对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监控企业现场抽查督查全覆盖。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体系建设,强化监测监控数据对于监察执法的应用。落实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充分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计罚、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移交移送等手段,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健全共享平台、会商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 和公开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严惩违法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 按照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总体部署,今年国家将对15 个左右省份开展督察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各地要做好迎接国家环保督察巡视准备工作,自治区将于3 月底前对各地环境保护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继续推进环保督政,今年选择4 个盟市和部分重点旗县开展综合督查,并对去年督查的4 个盟市进行“回头看”和后督察,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今年自治区人大将听取和审议自治区政府贯彻实施环保法工作情况报告,并对重点项目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各地要做好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落实网格化和台账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环境问题台账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台账全过程电子化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年底前实现自治区、盟市和旗县三级互联互通,使之成为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抓手。全面抓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检查,督促地方政府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各项要求,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做到网格全覆盖,实现监管“无死角”。

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认真落实《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配合做好国控城市站、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事权上收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xx-20xx 年)》,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合理划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环境监测事权,推动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监管重心下移和向环境执法监测转变。加快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完成31 个自治区直管空气质量自动站、13 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任务,尽快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全面开放服务性监测市场,在基础公益性监测领域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

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印发《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以环境质量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多载体公布各类环境信息,加快建立自治区、盟市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在两级环保部门门户网站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严格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监督重点排污单位和建设单位及时、如实、规范公开环境信息。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围绕媒体关注、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完善舆情快速应对机制,做好舆论应对和引导工作。

(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强化农村牧区环境保护

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在已形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基础上,根据国家生态功能区划和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的调整,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使生态红线与准入红线、总量红线共同成为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

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 加快新城区、额尔古纳市国家级生态区市创建步伐,推进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活动,推动园区实行生态工业生产组织方式和发展模式,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 发布实施《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从严控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完善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健全自然保护区重大环境问题台账信息系统,建立“一区一档”数据库和动态更新机制。探索实行卫星遥感与地面核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督促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进行清查,坚决清理整治违法开发建设活动。锡林郭勒盟要按照环保部约谈要求,加快整改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环保部和自治区政府,并向社会公开。

加大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力度。 全面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和垃圾治理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牧区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年内完成360 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配合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嘎查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加大“以奖促治”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农村牧区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和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推动旗县环境管理工作向农村牧区延伸覆盖 , 努力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提高全区环境管理水平

积极争取环保专项资金投入。 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和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谋划一批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和重点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争取进入国家项目储备库和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协调自治区财政统筹使用好结余结转资金和闲置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盘活资金存量,提升重点工作保障水平。深入开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对20xx—20xx年中央环境治理和自治区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尽快启动运营环保基金。 按照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环保基金设立方案》 要求,抓紧组建内蒙古环保投资公司,设计好组织架构和功能配置,上半年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和固定资产核拨工作,年内正式运营环保基金。通过基金的高效运行,有效解决 公共环境 投入和 企业污染治理资金 不足问题,推动环境治理技术研发、应用和第三方服务市场的形成与 壮大 , 促进全 区环保产业发展。

构建环境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 落实好环保部生态环境大数据试点项目,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重点行业试点开展大数据分析,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提高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异常等信息追踪、捕获与报警能力以及企业排污状况智能化监控水平。拓展大数据建设和应用领域,逐步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环境执法、环评管理、信息公开等平台,提升科学决策、监管执法、便民服务的能力。

全面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前期调研工作,核实人员、编制、资产,摸清家底,做好准备。抓紧组建自治区环监局和中部督查中心,加强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结合监测事权上收和环科院转制,进一步优化环保人才结构,妥善处理人员聘用问题,防止人才流失。 加大职业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环保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依托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理念新举措新成就,为环保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与司法厅联合开展环保法普法宣传活动,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围绕世界环境日的主题,组织召开 “ 二十年变迁与发展 ” 座谈会,举办环境与发展大学生辩论赛及环保征文等活动。 深入推进环境教育示范工程创建,命名一批“环境友好学校”、“环境友好社区”和“环境教育基地”,加快构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

(八)认真抓好机关党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1+3 ”制度体系, 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厅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党组书记、 党组成员、支部书记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开展理论培训和思想教育,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健全党建例会制度,及时分析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议党建、管党建、抓党建制度化、常态化。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 项配套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确保“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工作作风持续改进。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 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控,从源头预防腐败。深刻汲取赵利军腐败案件的教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顶风违法违纪行为,为全区环保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做好“十三五”和今年的环保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环保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各项环保目标任务,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做出贡献。

主题自治区妇联发布会心得体会简短四

__社区位于长江北路和伯渎港河交界处,距市中心3.5公里。社区常住人口10000余人,流动人口__00余人,下辖厂企单位56家。近年来,社区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创新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扎实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有效促进社区的三个文明建设。社区先后荣获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全国文化先进社区等国家级荣誉7项,__省文明社区、__省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等省级荣誉23项,__市堡垒党总支、__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市、区级荣誉80多项。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认真实行民主自治,着力提升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

社区坚持从建组织、定规章、强监督等方面狠下功夫,不断提高社区民主自治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一是建立健全社区民主管理组织体系。社区建立和完善了以社区党总支为核心,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业主大会、社区四方联席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事务顾问团为主体的社区民主管理组织体系。每月召开一次社区四方联席会,讨论议定社区内的阶段性重大问题,针对居民在生活、居住、社区需求方面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研究解决措施办法;每季召开一次社区事务顾问团会议,发挥社区事务顾问团的协商、议事、监督的工作职能;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社区居委会工作报告和年度计划,对社委会各项工作以及社区工作者进行评议,研究决定社区重大事务。二是制订和完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社区制订了《社区事务工作站工作职责》、《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社区“居务公开”制度》、《社区“四方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四方”分工负责制度》、《社区联席会议工作通报制度》、《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各项规章制度,有效保证社区各个组织、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健全社区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社区完善了“事务顾问团”、“四方联席会议”活动机制,将社区知名人士、民主党派、居民代表、驻区单位代表等人员纳入到社区事务顾问团,增强社区居民和成员单位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社区事务意见征询表”收集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设,以及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排查时间表及时处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反馈。社区事务顾问团先后就“社区雨污分流”“社区停车位改造”、“文明养狗”、“社区绿地的分片包干管理”、“社区汽车智能化管理”、“社区文体场所改建”等议题展开讨论,并将协商、讨论结果公布在社区中。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

近年来,社区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氛围,社区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的建设。依托社区事务工作站设立了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接待联络点,并开设妇女维权、法律宣传、价格法规等法律宣传角,让法律服务走进社区、贴近百姓,使社区居民在有法律服务需求时能及时、就近得到帮助。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六定期组织法律志愿者和法律专业人员进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制教育、民事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以社区法制学校为基地,聘请专业法律工作者担任普法宣讲员,每二个月为社区居民上一堂法制教育课,讲解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法律常识、禁毒知识等,为居民群众提供了学习法律的场所;聘请上海《新老娘舅》柏万青为社区人民调解特别法律顾问,提高了社区调解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在社区图书室设立法律之窗,有近__0册的法律书籍和10份报刊杂志、法制宣传资料供社区居民阅读; 设立社区法制宣传专栏,开辟社区“廉和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导向性,定期将国家新出台的,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编写宣传材料载入专栏,内容涉及到“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包括今年即将出台的“侵权法”等,让社区居民随时都能学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二是加强社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社区居民需求,建立社区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目前社区有法律志愿者60余人,有效保证社区法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__年,社区以培训的方式组织居民小组长、青少年、党员志愿者、计生信息员、城管巡逻队员等学习了《物业管理条例》、《交通安全法规》、《党章》、《艾滋病防治条例》、《__省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食品安全法》、《妇女维权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共__次,共计参与人数超过__00人次。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采取文艺演出、青少年摸拟法庭、庭外调解、法制图片展览、法律咨询服务、法律个案服务等形式,为居民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在社区每年一届的“和睦节”上,通过将社区普法宣传典型事例编写成文艺节目,用小品、说唱等形式表演出来,使法制教育融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之中,增强了宣传、教育的效果。__2019年社区自编说唱《纳税为民共和谐》、歌伴舞《和谐家园法捍卫》在“第三届中国__法制建设论坛”文艺演出中荣获三等奖;__年说唱《和谐__和谐风》获得了新区文艺汇演优秀演出奖。

三、狠抓综合治理工作,着力提升社区和谐文明度。

坚持把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与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紧紧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扎实开展社区治安防范与重点整治,有效地遏制了各类案件的上升势头,实现了“四无”目标。一是健全社区治安防范组织网络。社区组建了70人的治安巡防志愿者队伍,在社区逐步形成以社区民警为骨干,以社区治安巡逻队、专职保安队为基础,专业队伍与群众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并举的群防群治体系,共同维护社区稳定,保障居民安居乐业。二是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制定了《社区安全管理制度》、《社区安监员职责》、《社区安全领导小组职责》、《社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社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社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社区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统计制度》、《社区应急救援制度》以及派所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各自的安全工作制度,每月的18日定期召开社区安全委员会碰头会,在社区三个主要出入口内设有专用或兼用的安全文化宣传栏,并通过社区网站、居民小组长会议、每月社区志愿者服务日等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宣传。三是认真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社区聘请有普法辅导员,定期为青少年学生讲授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把法制教育作为青少年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广泛组织开展法制教育读书活动、演讲比赛和法律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与新区法院联合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让青少年当法官来庭审,提高青少年学生学法兴趣和法律实践能力;让学生直接参与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和禁毒宣传日活动,通过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能力,树立了良好的法制观念。

几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的支持帮助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仍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力度,努力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和社区法治管理水平,着力构建幸福、和谐、文明的新型社区。

主题自治区妇联发布会心得体会简短五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就“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动员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生产的工作责任落实到最基层,把防范事故的工作措施贯穿到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全力以赴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

刚才,自治区安委办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乌鲁木齐市政府、旅游局、中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等分别汇报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采取的措施,要认真抓好落实。今天,是我分管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后第一次参加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区安全监管战线的同志们见面,希望与大家携手一道,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 “ 红线 ” 意识,切实增强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全区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强化重要时期安全生产管控,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服务保障,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截止5 月20 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三下降,一控制”的特点,即一是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大幅下降32.46% 和37.23% 。较大事故同比减少1 起、8 人。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二是各地事故死亡人数全面下降,全区15 个地州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均不同程度下降,阿勒泰地区降幅达到87.50% 。三是工矿商贸、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等大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四是自治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等控制指标在目标进度内,无突破控制指标情况,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基本保持了持续稳定。

安全生产不可轻言成绩,更不可轻言好转。我们在看到安全生产工作有利一面的同时,更要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到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今年截止5月20 日共发生11 起较大事故,全都集中在道路交通领域。煤矿、非煤矿山、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反映出安全生产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安全发展意识淡薄,红线意识不牢。 个别地方领导干部没有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保障,存在着重视发展、忽略安全的现象,特别是在城市规划、招商引资或建设重大项目过程中,安全生产把关不严,一些项目不经审批、验收就非法上马建设,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规定形同虚设,没有守住安全红线。有的企业在“安全第一”还是“生产第一”的原则问题上淡漠,只顾盲目抢速度、赶时间、追效益,安全生产则抛置一边、全然不顾。二是安全监管手段乏力,针对性不强。一些地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不力,安排部署工作的文件只是一发了之,查出的隐患问题只是一罚了之,发生事故的企业只是一停了之。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较大事故高发、多发,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 经济快速发展、生产经营活动更趋旺盛固然是事故多发的客观因素,但也反映出一些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事故防范措施缺乏针对性,没有很好地从抓工作落实上使力气、从源头治本上下功夫。三是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主体责任不实。 我区高危行业多,小企业、资源开发性企业多,很多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改造更新滞后,安全基础依然薄弱,存在大量安全隐患。一些企业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基础工作不扎实,现场管理混乱,“三违”现象普遍,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低下。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深入研究,认真对待,对症下药,制定措施。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来,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必须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等一系列加强和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发出了安全生产的最强音。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多次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安全生产是最大的民生工程,要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特别是在今年3 月22 日会见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时强调,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总阀门”,在一切工作中都要守住安全生产关。努尔?白克力主席多次强调要以铁的意志、铁的措施、铁的纪律、铁的手段强化安全生产,并亲自出席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充分体现了严肃安全生产责任的坚定决心,也充分体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当前,我区正处在改革发展稳定和经济加速上行的关键历史时期,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深入推进,石油化工、煤化工、矿产开发等资源型主导产业发展迅猛,水利、交通、电网、安居富民、住房保障、抗震防灾工程等重点基础项目密集开工建设,各类经济活动空前活跃。6 月份,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即将召开,对推动新疆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必须要保证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一是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做到警示高悬。越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越要深刻理解、严格落实习关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要求,不管发展任务多么要紧、多么繁重,都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作为前提保障,发展经济绝不要带血的gdp 、招商引资决不能成为“招伤引灾”、增产扩能决不能埋下隐患,真正使安全生产真正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敢于担当。今年,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求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韩国“岁月号”客轮沉没事故,超过300 名乘客死亡或失踪,郑烘原称自己对事件负责并宣布辞职,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警示。反观我区在一些事故查处追责中还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特别是个别重大事故中存在部门利益保护,不敢担责、不愿担责,对自治区明确的处理意见推三阻四、久托不决。在这里我强调一点,我们各地党委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要深刻认识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必须担当,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三是要切实转变安全生产工作作风,做到真抓实干。强调“在安全生产这个重大问题上要经常有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情况”,就是要求抓安全生产工作要有心怀人民的忧患意识和如履薄冰的戒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办法措施决不能只放在纸上、挂在墙上,必须坚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真抓实干硬作风,坚决把管用的、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办法措施一抓到底,坚决堵塞安全漏洞,排除事故隐患。

二、认真组织开展 “ 安全生产月 ” 活动,凝聚全社会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共识

全国第十三个 “ 安全生产月 ” 即将来临。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安全 生产宣传教育,自治区将在 6 月份开展以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 为主题的 “ 安全生产月 ” 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月活动的筹划和组织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丰富内容,增进实效,发出安全生产强音,凝聚安全发展共识。

一是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具有针对性的 “ 安全生产月 ” 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要采取报告会、座谈会、培训会等多种方式组织深入学习重要讲话精神,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使重要讲话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活动月期间,各地政府主要领导要通过发表署名文章、电视访谈、安全检查等形式,体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分管领导要参加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地要把 “ 安全生产月 ” 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宣教工作、与解决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培训与职业健康知识普及、安全基础建设、标准化创建等活动,强化安全保障能力。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和事故教育展览,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反思大讨论等活动,达到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作用。要通过集中宣传、深入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红线就是 “ 生命线 ” ,就是 “ 高压线 ” ,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

二是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安全应急预案演练、 “ 安全生产天山行 ” 、 “ 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 ”有奖征文、安全生产网上有奖知识竞赛、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 安康杯 ” 竞赛、 “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 创建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宣传。安全监管、煤炭、质监、旅游、农机等部门要分别组织举办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培训班,通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公安、消防部门要举办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展,通过组织职工群众观展,达到 “ 一地出事故,全区受警示 ” 的目的。

三是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油气管道、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建材、商贸市场等行业 ( 领域 ) 企业要开展安全生产生产主体责任自查,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达到以事故推动工作的目的。切实做好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积极开展 “ 零事故 ” 目标管理宣教活动,集中排查和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实现 “ 零事故 ” 月。

四是 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工作。为提高自治区在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能力,自治区定于 “ 安全生产月 ” 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双盲 ” 应急演练,各参演单位和人员事先不知道演练时间、地点和内容,完全按照实战模式展开应急响应,自治区将组织专家进行全程评估。这是对各参演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立足预案,积极筹备,认真组织,通过演练,使各部门应急救援工作职责更加明确,指挥调度程序更加清晰。各地区、各单位都要结合应急预案演练周工作要求,以事故多发、易发和应急管理基础薄弱的地区、领域、时段、岗位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达到 “ 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宣传教育、完善准备 ” 的目的,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三、深入扎实开展以城市管网和油气输送管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月”不仅是集中宣教活动,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月、加强月和落实月。当前,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全面铺开,各类企业进入生产、经营的黄金季节,旅游、务工人员明显增多,车流、物流日趋活跃,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时段。我们要结合季节性特点,深入开展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督查,紧紧盯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深入到现场一线和各个环节,监督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和城市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安全检查。 我区油气长输管道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共有1.8 万余公里,具有管线多、线路长等特点。城市地下暖气、燃气、通信、自来水等管线布设错综复杂,由于油气输送管道和城市管网原先规划设计不尽合理、缺乏超前性,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严重。通过去年深入开展油气管网专项检查,已经基本摸排清楚全区城市管网和油气输送管道存在的问题隐患,全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占压10 处、安全距离不足21 处、穿越公共区域184 处,油气长输管道占压407 处、安全距离不足273 处、交叉1366 处,城市燃气管网隐患308 处。现在的重点就是治理,对这些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时限,该由各地政府负责的就由政府负责,该由企业治理的就由企业治理,不能让隐患治理落空。同时,要深刻吸取青岛“11.22 ”输油管爆炸事故和兰州“4.11 ”自来水污染事件教训,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油气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城市管网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不断细化检查方案,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进一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和城市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定期检测、维护、检修、更新以及日常巡查情况,凡存在管线老化、与民用管线交叉点无保护等严重隐患的要立查立改;凡被居民住宅和市政设施等占压、途经市区的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把各种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消防安全检查。 火灾猛于虎, 一旦失去控制, 留给人们的就是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惨痛教训。乌鲁木齐德汇大厦“1.2 ”特大火灾事故,整个市场商品基本被烧毁,涉及经营商户上千户,仅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到5 亿元。消防部门要结合当前季节特点,重点检查粮棉、油气储存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农民工集宿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落实情况,查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消防设施器材等安全完好情况,严格治理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违规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问题。对小旅馆、小歌厅、小商店等“九小”场所以及生产、经营、住宿“三合一”场所,要严格检查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用火用电、安全出口等方面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必须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限期内未整改的,要无条件关闭。

加强交通安全检查。 道路交通领域历来是事故防范的重点。5 月 25 日 ,在兵团六师 105 团境内,发生 1 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 10 人死亡, 32 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要认真吸取该起事故教训, 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强路面管控,对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一律按规定上限处罚。道路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做到逐运营企业、逐营运车辆、逐驾驶人员全面排查,督促企业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各地要加强对城市公交、长途客运、危险物品运输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检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深入排查整改道路危险路段。铁路交通方面,要严格排查主要行车设备、安全技术装备养护维修情况,汛期机务行车防洪地段巡守等安全措施情况,铁路沿线重点部位、学校安全协议是否得到落实。民航方面,要全面排查飞行区、机坪、目视助航、机场供电、安检、空管通讯导航、航空燃油供应等设施设备,重点检查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执行情况。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加强矿山安全检查。 5 月13 日 ,土耳其发生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目前已造成近300 人死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杨栋梁局长作出批示,要求总结别人的教训,改进自己的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煤炭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煤矿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煤矿企业是否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全面排查煤矿井下水、火、瓦斯等致灾因素,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对存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隐患的矿井坚决停产整顿,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要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落实情况,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加强井下火灾防范和通风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治理尾矿库安全隐患,依法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山尤其是小矿山。

加强建设领域安全检查。 今年1-4 月,建筑施工领域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了20%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三违现象严重是一个重要原因。住建部门要深入各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针对当前大量施工项目开工建设,因抢时间、赶工期带来较多安全隐患的特点,强化施工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合理制订工程建设周期等。脚手架材质、搭设方式、墙体连接符合安全规范情况。塔吊、起重机等垂直升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保险装置、钢丝绳是否符合要求。深基坑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要严肃查处建设单位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企业违规违章行为。重点查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是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行为。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 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要车间、原料、产品库区和重要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使用氯、剧毒和易燃易爆品企业储存设施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企业重点 部位泄漏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是否安全可靠。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配备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要严格落实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安全管理和实名购买登记、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对大型石油储罐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和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企业的安全管控。

旅游、质监、水利、农机等各行业领域都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开展全面彻底的检查治理,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无事故。同时,针对当前天气转暖特点,要提前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气象、国土、安监、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地震等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强预警预报,特别是要加强对矿山、尾矿库、危旧房屋、公路、铁路等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矿山防淹井透水、尾矿库防溃坝垮坝、危化和烟花爆竹防雷电、道路桥梁和建筑施工工地防洪水泥石流等安全防范措施,超前预防、严密防控,切实保障汛期安全生产。

四、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治理和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各地、各部门都要依法依规严格调查处理,涉及的企业要严格追究企业法人、实际出资人和控制人的责任,涉及的政府和部门要严格追究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导致的事故,要依法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按照上限进行顶格处罚。特别是对个别久拖不决的重大事故,要加快加紧调查,严格问责,决不姑息,坚决纠正失之于宽、失之于轻、失之于松、失之于偏等问题,真正起到震慑警示作用。各地要对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排查,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严格落实责任,认真督促整改。要强化事故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把历史上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看待,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已的事故看待,把小事故当成重大事故看待,把隐患当成事故看待,认真反思安全生产工作的漏洞和问题,血的教训决不能再用血的代价去验证。

二是强化跟踪督办,严格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今年,自治区将对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实行“一票否决”。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零容忍”要求,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要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治理办法,明确整改时限,有效整改治理一批长期存在、久拖不决的隐患顽疾。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期将集中挂牌督办一批涉及道路交通、消防、油气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各相关地区和部门要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资金落实、时限具体、整改到位”的要求落实整改。各级政府都要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实际,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及时跟踪问效,对拒不履行重大隐患治理职责、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企业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大量的问题和隐患,需要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去最大限度地发现和消除。要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着重打击治理习惯性、顽固性和屡整屡犯的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事故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已取缔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严防死灰复燃。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强大的打非合力,提高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要进一步加大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四个一律”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这次会议后,自治区安委办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职能,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检查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问题严重的要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予以严肃处理。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视察新疆重要讲话精神, 紧紧围绕新形势下中央对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 强化红线意识,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推动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现提供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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