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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心得体会如何写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心得(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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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心得体会如何写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心得(七篇)
2023-01-12 22:00:23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我区2003年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大力配合,积极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工作已基本完成,初步解决了水利工程管理经费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为水利工程充分发挥效益,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18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桂政办电〔2007〕107号)精神,为全面检查全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效,决定组织开展全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是检查各地改革成效的基本途径,各市要认真组织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分市级验收和自治区验收两个阶段。

(一)市级验收由市级人民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人员积极配合,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市级验收工作要求在2008年9月底完成,并将验收报告报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治区验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编办、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开展。请以上各个部门落实一名专家参加验收工作,其中自治区编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要派出一名厅级领导,并于2008年8月底前将名单报至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185213传真电话:0771—5622020联系人:韦松益)

自治区验收采取抽查验收的办法,验收工作由自治区水利厅作出安排,具体验收时间待自治区水利厅通知,验收完成后要及时将验收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三)验收工作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制定的《广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办法》(桂水水管〔2007〕26号)进行。自治区水利厅要对验收办法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加强对各市验收的指导工作。

各地在开展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精神,把好验收关,确保各项改革工作确实落实到位,特别是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等要足额落实到位,保证改革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能通过验收:

(一)未按要求完成水管单位重新定性定编,或定性未体现水管单位公益性特性的;

(二)未完成定编到人;

(三)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未全额落实,又没有政府分期到位的计划和承诺的;

(四)维修养护费未全额落实,又没有政府分期到位的计划和承诺的。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全面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紧深化和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编委、人事、社保、水利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各个环节工作落实到位。已完成验收的市、县(市、区)也要按照本验收要求及时纠正和完善当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完成后要补充上报有关材料。对于工作拖拉、推诿而影响改革进展,不能按时完成改革任务、不能通过验收的市、县(市、区),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追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推荐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就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外来劳动力就业管理办法》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或_________工作(工程)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岗位担任_________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___日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每日工资_____元,每月工资___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劳动_____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区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养老等社会_____费。

2、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乙方的_____、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给乙方加发经济补偿金。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单位负责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

鉴证人(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推荐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反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轨道,对全区依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自治区稳定、发展的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强化责任,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要求把党的十七大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

深入宣传新疆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深刻揭批“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谬论,从根本上摧毁“三股势力”鼓吹的反动思想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热情。开创新疆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民族团结是我们从未忽视的问题。无论从哪一方面说,和-谐都是发展的前提。09年的“7.5”事件使生活在新疆的我们更加体会到稳定的重要性。如果没有了团结我们很有可能成为那个近代任人宰割的中国,实现中国的伟大复兴就会成为空谈,变成一个遥遥无期的梦想。面对国内外严峻的形势,我们更应做到团结,用一种全新的姿态面对世界,居安思危能使我们防患于未然,能让我们见证一个蒸蒸日上的新家园!

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于2015年12月29日,由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通过学习,我有了以下体会:

在我们新疆这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民族团结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什么时候民族团结搞好了,什么时候社会就安定,经济就发展,各族人民生活就改善。坚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坚定不移地加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推动新疆历史前进的必然要求。

1.《条例》指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绩效考核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各民族联合创业、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自治区至少每5年,州、市(地)至少每3年,县(市、区)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每年年底可获得一次性奖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奖励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各族公民应当互相尊重风俗习惯,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对于影响民族团结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对于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持暴恐的问题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司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批评、制止和举报。依法受理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

新疆制定施行该《条例》旨在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2.《条例》将民族团结纳入国民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过程,纳入各族青少年学习教育全过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军(警)营、进团场连队,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教育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进课堂、进教材。教育部门应当积极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坚定不移依法推进双语教育,建立和完善从学前到大学的双语教育衔接体系,提高双语教学质量。每年5月为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

3.应大力吸纳少数民族就业。《条例》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选拔、使用和交流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实现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全覆盖。加强就业再就业人员特别是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创业、有序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落实各族群众创业扶持和毕业生就业政策。

人社部门在招录工作中应协调各用人单位确保录用适当比例的少数民族公民。国土资源、发展与改革、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在资源勘探开发、交通、能源、水利项目建设方面,提高当地企业和劳动力的参与度。鼓励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尤其是少数民族劳动力。有条件在当地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项目,优先在当地实施产业布局。

4.鼓励各民族互学语言文字。《条例》指出,语言文字和翻译工作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文化、文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加大各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传统古村落保护力度,加强濒危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搜集、保护、抢救、挖掘、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支持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农业、林业、畜牧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特色农牧业基地建设、科技支撑、加工转化、市场开拓等方面能力建设,构建现代农牧业体系,促进特色农牧业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各族农牧民长期稳定增收,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发展和改革、财政、旅游、民族事务、商务、税务、金融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持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民族手工业、旅游业的优惠政策,培育民族品牌,推动民族特色产业发展。

5.各民族互相尊重风俗习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族公民应当互相尊重风俗习惯,坚持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各族公民应当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谐。各类企业应当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企业,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学校应当加强师生员工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自觉承担起反分裂、反渗透的责任。发挥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教育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拒绝愚昧、反对迷信、抵制极端。禁止任何人利用学校讲台、讲坛等散布、传播危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言论。

6.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言论。《条例》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计划生育和继承等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宣扬和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因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及其他因素排斥、歧视和人为设置障碍,损害各族群众平等参与社会管理、市场竞争以及平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网络等载体以及地域名称、企业名称、品牌商标、广告发布和其他商业性活动中出现侵犯民族风俗习惯、损害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的内容和行为。宾馆、饭店、车站、集贸市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和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领域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各族公民提供同等服务,不得以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为由,歧视、变相歧视或者拒绝提供服务。

7.影响民族团结将依法处罚。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和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整改期间不得参加各级各类先进集体评选;逾期不改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通报,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达标单位资格,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应责任:

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的;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不及时处理、化解本单位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矛盾纠纷,出现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违反本条例相关条款规定的,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60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民族地区处处呈现经济繁荣、政治安定、文化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喜人景象。经济实现历史性跨越,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民族地区社会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各族群众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传统民族文化得到保护和弘扬,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充分尊重。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一贯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三个离不开”思想和民族团结观念逐渐扎根千家万户。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全国共有56个兄弟民族劳动、战斗、生活在这片辽阔而富饶的土地上。各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并各有自己的文化传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尽管各个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一直是历史的主流。中华各民族之所以能够融合成为团结的整体,并经历几千年的变故与动荡而永不分离,根本原因就是爱国主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起着作用。

历史一再证明,反对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是我国人民爱国主义优良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国际上的敌对势力,一直蓄意挑拨我国各兄弟民族之间的亲密关系,企图分裂、肢解我们统一的社会主义祖国。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也极力鼓吹民族独立,脱离社会主义祖国这个大家庭。他们分裂阴谋虽然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反对,不可能得逞,但他们的破坏活动也决不会停止。在当前世界上许多地方民族冲突加剧,民族战乱不断的情况下,我们每个人都要从中华民族的大局出发,从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从维护我国多民族统一的传统出发,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坚决同破坏祖国统一的言行作斗争。我们一定要认识到,由于我国各民族已经形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因而民族发生分裂,必然引起社会动荡,甚至导致战争发生,这样对国家、对民族、对每个人都会带来损失乃至灾难。相反,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环境安定,各族人民可以安心地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共同发展。民族团结就发展,民族分裂就倒退,这也是我国几千年历史发展所得出的结论。

推荐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特签订此责任书。各村民委、乡直有关单位必须履行、完成本责任书中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责

1、认真履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职责,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同时总结。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乡(镇)长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下达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主持或者委托分管领导人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年度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督促本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按规定给予奖励或者惩罚。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3、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负责领导和支持本级人民政府安监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受乡(镇)长委托组织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排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4、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所分管部门及行业(领域)。及时督促检查、指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5、积极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__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桂政发201140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6、大力支持、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器材、装备和办公场地等,配备专(兼)职安监人员2人以上。辖区内每个村配备1名兼职安全员,着力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7、乡(镇)本级财政要建立与本地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经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以及应由政府负责的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等。

8、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区、全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节日长假期间,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和督导各类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与此同时,按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家、自治区、市、县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半年、全年履职报告和自检自评考核情况等材料。

9、认真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及时确定20__年度乡(镇)政府挂牌督办治理的隐患项目,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抓紧整改。隐患整改工程竣工后,要做好整改效果评价,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等信息。

10、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非煤矿山、水上交通、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

(二)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企业有条件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行为。

3、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和安全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

4、督促企业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建档立卡,并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5、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6、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7、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现没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要督促整改,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8、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二、控制目标

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年度内各类事故控制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20__年全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另行行文下达)。

三、履职考核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内容。

(二)县政府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实行量化计分考核,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至80分为良好,80分以下至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不合格。

(四)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

1.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2.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事故。

(五)检查考核以“季度检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县每个季度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次年1月上、中旬对各乡(镇)进行全面考评。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府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经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要给予奖励,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

(七)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于20__年7月5日前和20__年1月5日前填写好《20__年乡(镇)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详见附件),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分别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签 字 人:

签章时间:20__年2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

签 字 人:

签章时间:20__年2月 日

推荐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电话

地址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

二、工作内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店岗位担任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15号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每月工资元(包括全勤奖、几件奖金另计);

2、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六、 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给乙方加发经济补偿金。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教育纠正或给予相应处罚。

3.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场地,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保证乙方工作的正常进行,甲方需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个人意愿、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综合情况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兼职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正常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乙方要听从甲方负责人指挥,服从调动。

3.乙方要在每月底向甲方报备次月的休息天数,甲方将根据店内情况统一安排。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排的时间执行,不得私自休息。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向店内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视为旷工。

4.在本公司担任此工作是乙方的自愿行为,乙方在工作期间,应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爱护身体、端正行为。在工作时间外发生的或与工作无关的一切行为和后果,皆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乙方若欲离职,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本协议自动解除。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与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若因乙方违反规定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在甲方所提供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三个月以上,如中途离职则按照自离处理,工作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

2.乙方在公司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如法定节假日不能放假,则工资按双倍计算。

3.如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可续约。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自治区教育系统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和党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总结20xx年度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部署20xx年工作,努力实现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长治久安。

一、20xx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

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是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480万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教育事业的科学跨越、后发赶超。20xx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安委会、安监局、公安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等部门的帮助支持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活动,不断强化校园安全保障措施,重点加强和改进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全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了教育系统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区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安排部署。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强化了对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与指导。重新修订了《自治区区属高等院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进一步明确、细化、分解安全生产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印发了《自治区教育系统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施意见》和《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每季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每逢节假日都对机关、直属单位和高校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考核。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与督查

一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为落实安全责任,去年教育厅与区属各高校主要领导及教育厅各位副厅长、副书记签订了《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教育厅及高校各级负责同志之间也层层签订了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

二是加大对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20xx年在自治区安监局和消防总队配合下,先后对克拉玛依、阿勒泰、塔城、哈密、吐鲁番、昌吉州、和田、喀什等8个地(州、市)的23个县(市)、112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和18所区属高校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共排查出校园周边治安乱点471处,各种安全隐患1524处。配合教育部“打非治违”专项检查组,完成了对全区教育系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行为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接受了教育部、公安部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检查组的专项检查。

三是加强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20xx年会同自治区安科院,举办了两期高等院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培训班,培训高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管理人员200多人。会同自治区红十字会举办了三期应急救护和防灾避险知识技能师资培训班,共培训七个地、州、市的学校及驻乌15所高校防灾避险师资骨干187人。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乌市举行了“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启动仪式。结合全国“11.9”消防日,在各高校和中小学进行了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和灾难应急疏散演练。

(三)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

一是做好节假日和敏感时期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先后印发通知,对各级各类学校春节、新学期开学、全国“两会”、期间等重大节假日和敏感节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关键时刻、重大事件学校和谐、师生安全。

二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制定印发了《教育系统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并根据新修订实施的《消防法》,重新修订印发了《自治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对教育系统消防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是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公安部《关于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八项措施》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六项安全措施》,不断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综合治理,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开学后和放假前的时间,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许多学校还聘请了交警担任校外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对中小学生开展较为系统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

四是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及防疫工作。20xx年,各地进一步加强了对学校食堂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了食堂从业人员上岗体检和培训要求,坚持粮油、副食品采购索证、食品原料及饭菜留样、餐具消毒等各环节的卫生制度和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了学校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定期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五是加强校园安全及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从提高认识、加强学校技防工作、严格校园门卫制度、强化学校各项安全稳定措施、加强学校安全稳定教育、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进一步加大了学校安保投入,为学校安装监控系统,购买防暴器材,配备专职保安,提高了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在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安全校园的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整治针对师生的伤害、抢劫、敲诈、盗窃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止了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还会同综治部门对学校周边的网吧、商铺、餐厅、流动商贩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治理,进一步净化了学校育人环境。积极争取公安部门支持,在校门口建立“治安岗亭”和“校园警务室”,强化学校周边治安防控措施,目前我区公安部门已在全区中小学校门口建立了治安岗亭1230个,建立校园警务室1469个,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得到大幅度改善。

六是大力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去年,各级学校按《20xx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教育系统第十七个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安排》等文件要求,继续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会同自治区安监局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了“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与“中国·习网”联合举办了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的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通过各类主题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安全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有效减少了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在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年来,在全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积累了宝贵经验,学校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向好,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师生事故伤亡率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为教育系统的发展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安全、综治、消防、交通等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与协作的结果,更是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工作、恪尽职守、努力拼搏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自治区教育厅向给予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大力支持和帮助的各部门、各单位、向教育系统的全体教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少,安全生产的形势不容乐观,学校安全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部分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没有安全生产的专门管理机构、编制和专职人员,学校安全工作由不同部门管理,工作缺乏协调性,许多工作处在应付状态,有些具体工作难以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一些单位和学校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认识上的差距,重视程度不够,监督管理不到位,责任和制度不落实,存在一定程度的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

三是一些单位和学校领导对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不够重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缺乏起码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不了解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基本政策、规定,难以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有效地管理、指导和监督。

四是有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安全生产工作投入不足,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方面措施不到位。

五是一些学校对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大,致使一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造成问题“年年检查、年年在”的被动局面。这些问题的存在,绝大多数属于领导重视不够的问题。对此,同志们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增强忧患意识,要敢啃“硬骨头”,用变化变革的思路破解难题,用敢于担当的精神推动发展,用务求实效毅力落实工作,把那些长期影响学校安全的隐患和问题解决好。

二、20xx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重点

20xx年,教育系统要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为聚焦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核心,以提升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能力和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成效,提高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确保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常规检查和年度考核,落实好学校“一把手”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和学校的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定期总结和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和教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目标管理,继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措施取得实效。

(二)加强学校安全生产管理

要从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新疆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制度的落实,确保教育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跟踪和预警工作,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和学校要进行重点督导。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事故超标单位,不得参与评优选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查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学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坚持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三)狠抓安全生产监督与考核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是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的重要手段。各地、各学校要根据本地区、本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综合检查、联合检查、突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必须采取严厉措施,该停就停,该关的关,该取缔的取缔。要改进检查方式,创新检查方法,注重发挥专家查隐患的作用,对检查结果要跟踪落实,限期整改,提高安全检查的实际效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教育系统和学校各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及时指导、督促、检查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尤其要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的督查力度,严防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区和各学校要认真总结、不断推广近几年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不同时期、不同情况,突出重点、抓好一般,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大型集体活动以及勤工俭学活动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今年,专项治理要着重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今年自治区将继续严厉查处消防安全手续不全、消防设施故障、灭火器材老化过期、公众集聚场所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落实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着力整治各种消防隐患。各地、各学校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加强义务消防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应急援救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推广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加快构筑教育系统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危险化学试验试剂的管理,对废弃的试剂做好处置工作;强化锅炉、电梯、配电室、车辆、机房等特殊部位的安全管理。

二是加强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及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处理好调整学校布局和保证中小学生就近入学的关系,保证年龄较小的学生就近入学;对就学路途较远及寄宿制学校的学生,保障其往返家校的交通安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校车安全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校车管理工作。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安全教育,学校必须与驾驶人员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员工宣传道路交通法及相关知识,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培养他们在交通安全方面的自我防范知识和能力,特别是要教育教师和学生远离农用车、报废车、非法营运等车辆,确保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交通安全。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媒体、广播、板报、班会、队会、升旗仪式、开学典礼、报告会、专题课等形式多样的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广大师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尤其是最基本的安全知识和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要加强学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坚持开展各种应急演练活动,培养师生在遭遇火灾、地震等灾害时的逃生、自救能力和习惯养成。在中小学中深入开展“三个一”(上一堂安全教育课、写一篇安全教育作业、开展一次安全逃生演练)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三、狠抓落实,推动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项长期的、艰巨的政治任务,关键在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领导必须以坚决的态度、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在创新工作机制、方法、手段等方面下工夫,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让学生安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全面掌握学校安全情况,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制度。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落实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基础上,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机构,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定期研究解决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全覆盖。

二是狠抓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师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综合、重点与普遍等多种形式,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工作,及时了解每一所学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帮助学校及时发现、预防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要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实际效果,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严防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安全事故信息保送制度,确保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行为,要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严厉处理,绝不姑息。

三是狠抓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机构的职能,把校园安全稳定与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各项任务和措施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加强与安监、综治、公安、消防、防疫、卫生、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与配合。要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边远地区、管理薄弱地区、周边环境复杂地区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的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积极推动在中小学设立警务室,加快落实保安监控系统配置,加强对低年级学生、女学生、住宿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和水平,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民生、事关学校安全稳定、事关社会和谐,做好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新的一年里,全区教育系统要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全面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保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实现两大历史任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推荐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心得体会如何写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工作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岗位担任职务。

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任务,具体生产任务为: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日为发薪日;

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生产任务,每日工资元,每月工资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为。

3、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劳动保险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区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费。

2、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给乙方加发经济补偿金。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八、其他事项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双方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鉴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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