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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企业管理心得体会实用 小企业管理的心得体会(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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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企业管理心得体会实用 小企业管理的心得体会(二篇)
2023-01-13 03:32:25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主题中小型企业管理心得体会实用一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不能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根据财税[2009]69号文件第八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及优惠政策。

自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所得税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

增值营业

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5号)对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幅度进行了调整,自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营业额)5000元~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营业额)300元~500元。根据上述规定,各地陆续确定了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多个省份将起征点调至最高限额,以此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

按照规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这里的个人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因此,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调整的优惠,只适用于符合小型微型企业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则不适用该优惠政策。 [1]

国务院李总理2013年7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公平税负,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从10月1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这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1]105号)文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而根据印花税的一般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其他优惠

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免征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

以往优惠政策:

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10%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税[201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2011-01-27)

主题中小型企业管理心得体会实用二

重庆地区的中学于2022年7月9日放暑假,小学于7月2日放暑假,最长60天;

(一)感谢大家提出的中肯建议。刚才,各位发言的老总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从大家的发言中,我既感受到各位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积极奉献社会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也体会到各位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热切期盼。可以说,这次座谈会是一次意见征询会、交流谈心会。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逐条梳理,认真研究,提出改进改革措施,并由二分局一一及时反馈。

(二)感谢大家作出的重要贡献。马克思说,赋税是喂养政府的奶娘。中国也有一句俗话,纳税人是政府的衣食父母。这两句话说的是一个道理。纳税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税收的提供者。树茂在根,水活在源。广大纳税人通过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在吸纳就业、促进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社会创造了源源不断的财富,为税收提供了永不枯竭的源泉。这些年,我县经济快发展遇到了一些问题,但多年税收贡献的积累凝聚着包括在座各位在内广大纳税人的辛劳和付出。纳税人是我们的“税基”和“税源”,没有大家的辛劳和贡献,我县经济和税收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是税务部门的法定义务,是税务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全县税务系统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我们深知,同纳税人的需求相比,做得还远远不够。纳税服务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只有改进,没有尽头。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比较复杂,企业发展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更要扎实有效地推进纳税服务工作。

(一)当好改革员,让纳税人满意缴税。当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不少问题,大都是由于改革不到位造成的。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靠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为纳税人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税收环境。

一要从更新观念开始。习近平总书记讲,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必须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融入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为纳税人服务就是为人民服务。税务机关要切实转变思维,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真正把纳税人当做我们的“服务的对象”,尽心尽职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要从转变职能切入。税务部门直接面对微观经济主体,推进职能转变、优化纳税服务,关系到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关系到促进征纳和谐,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抓紧抓好抓实。对备案等事项,要细化标准,对外公开,方便广大纳税人自主办理。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的监督。

三要从改进作风抓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就是要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如,有的单纯强调加强管理,不考虑方便纳税人;有的对纳税人的诉求漠不关心,不为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有的高高在上,架子十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甚至吃拿卡要报,等等。我们要结合开展主题教育,从纳税人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纳税人最期盼的事情做起,进一步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

四要从优化制度下手。现在有些制度和办法难以操作,有些工作流程过于繁琐,给纳税人增添了不便,必须加快进行优化。要把优化服务贯穿于工作流程全过程,使之既有利于加强管理,也有利于方便纳税人。

五要从技术创新突破。刚才几位纳税人反映,申报缴税时存在网络拥堵现象,反映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亟待改进。针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一方面我们要尽快解决现行系统中的技术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建设。要依靠科技,为纳税人办税提供高效平台。

(二)当好宣传员,让纳税人明白缴税。税收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纳税人难免会对一些税收问题不清楚、不了解。加强税收宣传咨询,为纳税人释疑解惑,提高税收政策的透明度和确定性,是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要扩大覆盖面。既要做好税收宣传月重点宣传,更要坚持不懈开展日常宣传,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

二要提高精准度。今天参加座谈的既有大企业,也有中小微企业。从大家的发言可以看出,纳税人规模不同、类型不同,关注的税收问题也不尽相同,所以税收宣传咨询需要点面结合,既要回答好普遍性的问题,也要回答好针对性的问题,把税收宣传咨询与企业具体情况结合起来,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二分局要建立税企高层沟通机制,研究磋商深层次的税收问题。要切实加大对纳税人特别是成长型企业的培训力度,使纳税人能够及时全面掌握税法规定。要通过针对性强的服务,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做出去。

三要拓宽主渠道。不断提高税收宣传咨询效果。刚才,有纳税人反映一些疑难税收问题12366热线接线员回答不了。我们将建立健全由精通税收业务的专家组成的后台支撑系统,逐步做到无论多复杂、多个性化的问题,都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答复,把12366打造成税务机关“问不倒、难不住”的服务品牌。

(三)当好执法员,让纳税人公平缴税。李克强总理讲,只有建立公平的环境,才能实现公平的竞争。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公平公正执法是最好的服务。我常听纳税人讲,不怕缴税,就怕缴税不公平。因此,税务部门必须带头遵从税法,使税法得到公正执行和普遍遵从。

一要规范执法。去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一些纳税人对税务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满意度不高,认为税务机关应该进一步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税务部门是政府重要的执法部门,税收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何谈政府公信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行使裁量权,防范执法随意性。整合各类税务检查事项,避免多头重复检查。

二要公正执法。如果逃骗税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对诚实守信的纳税人就是最大的不公平。所以,我们要严厉打击逃骗税行为,为诚实守信纳税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扭曲效应。

三要诚信执法。要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向纳税人公告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资格条件、程序步骤,使纳税人充分享受到税收优惠,更好地扶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

(四)当好服务员,让纳税人便捷缴税。纳税人缴税就是为国家作贡献,如果纳税人来缴税还不提供方便,就是税务机关的失职。刚才一位纳税人对基层税务干部繁重而优质的服务工作给予充分理解和高度肯定,我听了心里很感动。要认真倾听纳税人的呼声,尊重纳税人的合理意愿,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经常想想纳税人期盼什么,经常问问能为纳税人做些什么,经常创造条件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的正当服务需求。我在这里重点讲一下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问题。要精简涉税资料,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要坚决防止利用推广信息系统收取纳税人费用,坚决防止吃拿卡要报,坚决查处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要依法严格保守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时受理、妥善处理纳税人投诉。按照法定程序向纳税人提供税务行政救济。凡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都要充分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第一,依法诚信纳税。刚才几位纳税人说得好:失去了信用就难以在市场竞争中立足。只有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纳税,才能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形象,实现长远发展。希望广大纳税人坚持合法经营,在做大做强企业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纳税义务,自觉遵从税法,依法诚信纳税,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支持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支持税收发展。当前,税务部门面临着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无论是组织税收收入,还是税制改革、税收征管改革,以及事关税收事业长远发展的税收法治、队伍建设等方面,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广大纳税人是税收事业发展的参与者,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帮助我们深化改革、改进管理、优化服务、提升绩效。

第三,监督税收工作。税收工作做得好不好、税收政策措施是否妥当,纳税人有最直接的感受,最有发言权。希望纳税人通过不同的方式,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更多更有建设性的宝贵意见,帮助建设优良的税务行业风气,树立税务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今天的座谈会开得很好,我们听了受益匪浅。我们考虑建立常态化的听取纳税人意见建议的机制,把听取纳税人意见建议作为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程序,使我们的各项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更加符合纳税人意愿。

最后,我代表县局党委向在座各位纳税人表示衷心的感谢!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为我县经济的健康发展作我县的更大贡献!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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