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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除恶二十一集心得体会怎么写 十一月份扫黑除恶总结(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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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除恶二十一集心得体会怎么写 十一月份扫黑除恶总结(七篇)
2023-01-13 06:27:46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推荐打黑除恶二十一集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坚持高位推动,动员部署迅速有力。各地各有关部门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亲自调研谋划、动员部署、督促落实,带动形成了全党齐动员、上下齐动手的良好局面。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通过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各成员单位通过主动履职、齐抓共管,形成了强大合力。

——坚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持续深入。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问题,出重拳、下重手,打掉了一大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团伙,迅速形成了强大震慑。

——坚持除恶务尽,深挖彻查取得突破。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两个结合”要求,健全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协作机制,严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探索了纪检公安“双专班”侦办、“一案三查”、“联点包案”、“一制度两台账”、“两纳入一优先”等经验做法,保障了扫黑与打击“保护伞”同频共振。

——坚持延伸打击,治安整治成效明显。各地各有关部门以专项斗争为契机,着力整治黄赌毒、传销、拐卖、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问题。今年1至8月,全国持枪案件、爆炸案件大幅下降。

——坚持综合治理,行业监管稳步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加强重点行业日常监管,排查移送了一批涉黑涉恶线索,调整完善了一批监管制度措施,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

——坚持党建引领,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农村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组织功能,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严格规范村“两委”选举,着力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推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督导考核扎实有效。中央第一轮10个督导组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帮助地方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解决问题、提升能力,较好完成了督导工作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也普遍组织督导组,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导。

——坚持依靠群众,宣传发动有声有色。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通过专题宣传展、融媒体宣传、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曝光等办法,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了浓厚氛围。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创新群众动员方法,全面拓展线索举报渠道,健全举报奖励、举报保密等机制,激发了群众参与热情。

总的看,经过9个月不懈努力,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势头良好,取得了五个方面的重要阶段性成果:

——高压态势不断巩固。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得到沉重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治安环境不断改善。各类违法犯罪发案率再创新低,社会大局稳定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公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群众热情不断高涨。人民群众从累累战果中看到了党中央扫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对扫黑除恶信心满满,自觉投身专项斗争。

——社会风气不断好转。通过扫黑除恶、深挖彻查,进一步清除了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净化了党风政风,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正气更加充盈。

——发展环境不断优化。通过开展专项斗争、整治突出问题,扰乱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法活动大幅减少,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激发。

新阶段!

专项斗争肩负新使命面临新形势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这也是承前启后、对专项斗争整个走势具有决定意义的关键阶段。

——从时代背景看,伟大历史进程赋予专项斗争新使命。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明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20年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对于进一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而且对于推进伟大历史进程、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深远战略意义。只有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专项斗争全新的政治要求和时代内涵,以更强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才能无愧于新时代。

——从人民期待看,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变化对专项斗争提出新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不仅要求现实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得到有效保护,而且期待更长远的安全预期,期待更幸福的生活环境,期待更公平的发展机会。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格格不入。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深恶痛绝,对专项斗争真心拥护。只有深入开展好专项斗争,扫除黑恶势力、铲除滋生土壤,才能让老百姓安居、安业、安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从法治进程看,全面依法治国对专项斗争提出新标准。今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也对专项斗争提出了更高的法治标准。专项斗争既是与黑恶势力短兵相接的攻坚战,也是检验执法司法水平的法律战。随着专项斗争不断深入,进入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涉黑涉恶案件越来越多,对我们精准运用法律武器能力的考验更加直接。只有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在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政策把握、统一法律适用的前提下做到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才能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从历史规律看,黑恶势力屡打不绝的难题对专项斗争提出新挑战。只有把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一手抓常态长效打击机制建设、一手抓源头治理机制建设,才能巩固扩大专项斗争成果。

——从现实斗争看,存在的短板对专项斗争提出新课题。经过前一阶段工作,浮在面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下一步需要触及隐藏更深的黑恶势力,打击的难度更大、要求更高。

新部署!

推动专项斗争实现“十个新突破”

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坚持依法严惩与源头治理结合,坚持扫黑与打击“保护伞”同步,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新成就。

01

进一步学习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上实现新突破。

——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推进专项斗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果,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

——要以更强的政治担当推进专项斗争,充分认识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切体会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既恨又怕、盼望彻底铲除的迫切心情,以一往无前、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拿出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的实际行动,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以实际行动许党许国、为民惠民。

——要以更大的政治责任推进专项斗争,地方和部门特别是市、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带头研究具体工作,加强重点问题督查督办,切实形成深入开展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

02

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上实现新突破。

——要优化部署,自觉根据专项斗争形势发展,研究制定好阶段性的“施工图”,确保每个阶段都有主攻方向、重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掀起一波又一波攻势,开展一轮又一轮治理,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胜利。

——要深化打击,切实做好“啃硬骨头”的思想和工作准备,不间断地持续发力,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着力攻克一批新的黑恶势力。要着眼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打深打透,通过创新完善侦查手段,采取依法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和行政处罚等办法,务必铲除黑恶势力关系网络、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要固化机制,围绕打、防、管、建,系统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

03

进一步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在增强靶向性、掌握主动权上实现新突破。

——要增强发现问题的功力,敏锐感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搜集研判线索,深入发现、准确把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具体表现,确保心中有底、心中有数。

——要提高分类施策的能力,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那些新情况较多、工作起色不大的地区和领域,分类别制定新战法、作出新部署,提出符合实际、切合犯罪特点的管用招数,确保有的放矢、精准施策。要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以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

——要形成综合打击的合力,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努力构建联动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现在早、打击在小、治理在先。

04

进一步完善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机制,在除恶务尽上实现新突破。

——要完善线索核查机制,加强对涉及“保护伞”线索核查的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统一受理、分类核查、相关成员单位共同负责的线索核查机制,决不放过每一条有价值的线索。要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坚决避免因举报人信息泄露而使其受到打击报复的情况发生。

——要完善联点包案机制,紧盯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做到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

——要完善政法机关内部清理机制,在查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各级政法机关要敢于“刀刃向内”,一旦发现政法干警参与其中或充当“保护伞”的,立即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坚决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去。对政法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导致黑恶势力长期盘踞一方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05

进一步运用组织化政策措施,在排除干扰阻力、攻克重大复杂案件上实现新突破。

——要健全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但专项斗争进展不大的地方,要加大政法领导干部交流力度,真正把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领导干部选派到关键岗位上来。

——要创新重大案件办理机制,防止各种不正当因素的干扰。

——要健全鼓励干警担当作为的政策导向,激励干警更加积极主动开展专项斗争。要根据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实际,加强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同时,要坚决维护扫黑除恶干警的正当权益,努力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06

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建设,在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要强化办案力量整合,组建起诉、审判专业团队,落实中央有关部门已经下达的公安机关打黑专业队专项编制、人员,为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供专业化支撑。

——要强化重大案件办理,推动侦查与起诉、审判有效衔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借鉴一些地方的做法,组建扫黑除恶法律政策专家人才库,加强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办案指导和案件评查工作。

——要强化信息技术运用,善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建立数据库、分析模型,将违法犯罪案件信息、违法犯罪人员信息、重点行业领域管理信息等进行碰撞比对,从中发现蛛丝马迹,引领精准打击。

07

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在提高法治化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要加强法律政策研究,针对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标准、恶势力违法犯罪认定、涉案财产处置等问题,中央政法单位要研究出台更加明确细化、操作性强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各地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就打击“套路贷”、“软暴力”等问题,因地制宜地出台地方性指导意见。

——要加强案例指导工作,由全国扫黑办牵头,以已经查处的新类型涉黑涉恶案例为重点,编印执法办案指导手册,分批推出指导性案例,为基层依法精准办案提供参考。

——要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打得有力、打得精准。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推动依法办案、规范办案,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08

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实现新突破。

——要深化行业日常监管,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相关部门要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的同时,进一步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等日常性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日常监管能力水平。

——要深化基层组织建设,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创新为契机,借鉴一些地方“一案一整改”的经验,在打掉黑恶势力的同时同步派出工作组,加强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基层治理,增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要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建立完善候选人联审机制,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对已经完成换届的村“两委”班子,要组织开展“回头看”。

09

进一步加强督导,在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实效上实现新突破。

——要建立督导工作机制。要深入总结中央第一轮督导的经验做法,完善督导工作规范化、模块化样本,为后续督导工作提供借鉴,力争明年上半年实现中央督导工作全覆盖。

——要建立督导问题整改机制。被督导地区要对照整改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各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一督到底,推动扎实整改、逐一销账,真正把督导成果转化为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对一些问题反复的重点地区,要适时开展督导“回头看”,巩固好督导成果。

——要建立督导专员制度。要聘请一批政治坚定、敢于碰硬、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扫黑除恶督导专员,与中央督导组进驻督导相结合,开展专项督导、机动督导。

10

进一步创新宣传发动社会参与机制,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上实现新突破。

——要大力表彰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讴歌扫黑除恶干警的艰辛付出、流血牺牲,进一步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传播正能量。

——要大力宣传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进展,进一步表明党和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要大力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对群众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以保护和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探索让群众来评价专项斗争成效的措施方法,确保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推荐打黑除恶二十一集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同志们: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去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民动员、多措并举,重拳出击,成功的破获了一批批涉黑涉恶案件,社会反响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抓在手上,深入推进下去,切实抓出成效,为全县进一步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下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从五个方面和大家进行交流。

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个意识”核心是看齐意识。中共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习总书记作出了重要批示。广大党员干部都必须向上看齐,做到头脑清醒,认识清楚,思路清晰。

1.这次扫黑除恶规格更高。1983年,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严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开展全国性打击涉黑犯罪。2018年,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次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示、亲自号令的,过去扫黑除恶都是中央政法委牵头、发文组织实施,这次是中央和国务院发文,中纪委、中组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个部门联合办公,规格之高,前所未有。广大群众不要心存疑虑,黑恶分子不要心存侥幸。

2.这次扫黑除恶力度更大。从“打黑”变“扫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见力度之大。过去“打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就是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全面扫,像镰刀割韭菜一样反复打,像疏沟清淤泥一样深处挖。中央要求,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3.这次扫黑除恶领域更全。这次扫黑除恶由过去的重社会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转变为重点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黑恶行为,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抓净化基层民主政治生态,优化社会环境,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初(1月23日)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中央已经明确,要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这十二种黑恶势力是: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县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那什么是黑社会?什么是恶势力?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什么是“软暴力”?什么是“村霸”呢?

1.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县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什么是“恶势力”?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县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3.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4.“保护伞”指哪些公职人员?

(1)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5.什么是“软暴力”?暴力、威胁色彩虽不明显,但实际是以组织的势力、影响和犯罪能力为依托,以暴力威胁的现实可能性为基础,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的手段,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第(三)项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

6.什么是“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暴力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分子。

7.什么是“沙霸”?“沙霸”,是以一个或者多个已交房即将开始装修的住宅小县楼盘,违背市场交易自愿公平原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向正在装修的业主等消费者强行高价出售沙石料等装修材料,以垄断市场获取高额非法经济利益。这里所说的沙霸,不仅仅是对沙子销售的掌控,还有水泥、红砖等辅助装修材料。

8.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为谋取不法利益煽动闹事等行为的法律后果?

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刑法》第二百二十六规定的“威胁”,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条件的应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9.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农村地县打击重点是: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摆出大阵势,形成大声势。要唱响一个调。要通过标语、专栏、微信、微博等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和斗争氛围,传播扫黑除恶“好声音”,讲好扫黑除恶“好故事”,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要理清一本帐。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村居干部、社区民警、社区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收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进行梳理,综合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织密一张网。发挥基层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群众“第一视线”作用,形成专群结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管理社会、化解矛盾、服务社会的能力。

扫黑除恶,必须要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所向披靡之势向黑恶势力宣战,必须要下重手、出重拳。一要拔根。把握好法律界限,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不能留下“后遗症”。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采取治安、行政的手段打击处理,严防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二要断苗。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既要坚持实事求是、用证据说话,又要不纠缠于细枝末节,抓住战机,从重从快打击。三要治本。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罚没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严查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坚决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凡是参与涉黑涉恶组织的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坚决清除出干部队伍,并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扫黑除恶斗争就如同打仗,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不能打硬仗,更不可能打胜仗。这给我们党员干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次专项斗争过程中,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都要站出来,参与进来,讲政治,扬正气。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上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腐败问题严重削弱了党的战斗力,严重影响了干部形象,归根结底,就是放松了自我要求,忘记了党员身份。

同志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序幕已经拉开,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中央、省、市、县和局党委的部署,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还群众一片净土蓝天。

推荐打黑除恶二十一集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8-9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8月27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视频会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目标,8-9月期间在各乡镇区级、乡级河道管理内容易出现违法偷采砂石及倾倒弃渣弃土行为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宣传标语6幅、给村民发放涉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20多份,制作扫黑除恶专栏1期。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和资料,进一步提高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全区社会政治大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加强领导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及时上报,严厉打击。8-9月加大对水行政执法巡查力度,及时派水行政执法人员定期与不定期深入河道、在(已)建工程重点对河道砂石非法盗采滥采、被取缔后又重操旧业的非法采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长期盘踞串通煽动村民、横行乡里的“砂霸团伙”,暴力抗法、干扰水行政执法及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及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煽动群众恶意阻止在建工程施工等现象,同时设立群众检举电话方便群众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截止目前,经巡查及群众电话检举,区未发现涉水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三是立足防范追究严厉。加强本部门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8-9月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未发现水利工程承建、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行为。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还不够全面;二是摸排力度有待加强,台账资料需更加完善;三是部门联动性不强,忙于脱贫攻坚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助力推进全区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多涉举报电话及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二是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对摸排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水事环境。

三是加大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见成效。

推荐打黑除恶二十一集心得体会怎么写四

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8-9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8月27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视频会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目标,8-9月期间在各乡镇区级、乡级河道管理内容易出现违法偷采砂石及倾倒弃渣弃土行为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宣传标语6幅、给村民发放涉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20多份,制作扫黑除恶专栏1期。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和资料,进一步提高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全区社会政治大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加强领导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及时上报,严厉打击。8-9月加大对水行政执法巡查力度,及时派水行政执法人员定期与不定期深入河道、在(已)建工程重点对河道砂石非法盗采滥采、被取缔后又重操旧业的非法采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长期盘踞串通煽动村民、横行乡里的“砂霸团伙”,暴力抗法、干扰水行政执法及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及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煽动群众恶意阻止在建工程施工等现象,同时设立群众检举电话方便群众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截止目前,经巡查及群众电话检举,区未发现涉水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三是立足防范追究严厉。加强本部门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8-9月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未发现水利工程承建、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行为。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还不够全面;二是摸排力度有待加强,台账资料需更加完善;三是部门联动性不强,忙于脱贫攻坚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助力推进全区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多涉举报电话及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二是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对摸排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水事环境。

三是加大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见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材料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明确了重点,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出了声势,震慑了犯罪,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从乡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配合派出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亲任组长,确保了领导力度到位,同时明确责任,加大打击力度。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制定实施方案。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祛邪、无邪正风”为原则,结合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农民夜校等进行宣传,大造“扫黑除恶、建设平安犍为”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体系,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

加强宣传,全乡利用led轮流播放“扫黑除恶”内容的宣传标语10条,在各显眼位置张贴公告10余处,悬挂大型宣传标语2幅,利用逢场天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召开各级各类会议10余次,利用移动云mas短信平台发送宣传短信余条。通过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强化督导,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结合实际,设立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和干部监督电话。进一步加大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力度,发动群众提供身边的线索举报身边的黑恶势力,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四、强化措施,推动打击工作整体升位

我们将对全乡近年来的苗头性案件进行梳理,整合相关线索,落实责任,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路段和其他治安复杂地区巡逻防控,压缩违法犯罪分子的作案空间,彻底防范或打击一方“乡霸”、“村霸”和“菌霸”等,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虽然初见成效,但仍存在差距,今后的工作中需继续保持“扫黑除恶”一股劲头,统一思想认识,做到学习深一步、谋划早一步、工作前一步,扎实有序推进专项行动。争取社会稳定,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推荐打黑除恶二十一集心得体会怎么写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通知要求,围绕省市委工作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斗争原则,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联动体系,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斗争作为各级一把手工程。印发相关文件,对工作要求、任务分解、责任落实进行全面部署。抽调x名精干力量组成扫黑专班,集中办公。区财政拨付x万元专项经费,保障专班高效、有序运行。区委x次召开常委会,听取专项斗争情况,调度进展,提出意见。区级领导以身作则,全部完成对镇街及软弱涣散村级组织督导调研;层层传导压力,发动x个镇街、x个联席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基层、深入分管领域,落实“三个三”工作要求(即:每名领导同志深入x处建筑工地、x处厂矿企业、x处人员密集场所)。中央督导组进驻山东后,按要求迅速启动约谈,区、镇街逐级约谈全部完成,共x人次。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分x个批次印发扫黑除恶宣传单x万份,入户发放并由户主签字。公布线索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邮寄地址,落实24小时在线接听制度。各镇街在交通要道、村居出入口悬挂扫黑除恶标语条幅x余条,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宣传,辖区银行、医院和企业商户等通过电子屏幕宣传。通过“致老干部一封信”,向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扫黑除恶”要点应知道》,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干部签订“承诺书”等,进一步凝聚共识、增强行动自觉。

三是狠抓线索摸排。落实涉黑涉恶线索周报、线索移交及跟踪督办制度,突出对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线索摸排。目前,通过上级转办、群众举报、自侦摸排共获取各类有价值线索x条,查结x条。其他案件线索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四是依法严厉打击。统一政法部门执法思想,办案标准,确保涉黑恶案件定性准、证据全、流转快、打击狠。目前,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x个,恶势力犯罪集团x个,其他涉恶类共同犯罪x个,破获案件数x起,刑事拘留x人,取保候审x人,逮捕x人,移送起诉x人,治安处罚x人。纪监委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惩处力度,对一般涉恶类案件中涉及的x名党员开除党籍,对x名涉嫌“纵容x黑恶势力做大成势”的公安干警立案查处。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能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推进和落实。但对专项斗争的“高度——事关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广度——重点在农村,城市也要搞”“深度——与反腐、拍蝇、源头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力度——各级一把手工程”的理解和把握上还存在差距。

二是宣传发动还有盲点。主观上,个别基层干部、村干部在明白纸入户发放过程中,可能存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够细致、不够扎实等问题,导致宣传发动过程中存在漏户及漏人现象;客观上,因当前经济社会活动日益频繁,群众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城区个体工商户从业者人员流动、岗位变动性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发动工作全覆盖目标的实现。此外,不排除还有极个别群众在接受上级电话问询、调查时不能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明明接到了宣传单或已经知晓了扫黑除恶有关宣传内容,却故意不配合。

三是线索摸排质量不高。少数镇街及成员单位线索摸排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摸排工作不深不细,线索上报不及时,上报内容避重就轻,只求数量没有质量,发挥不出线索提报应有的价值。从受理的群众举报看,超过一半的电话举报及材料举报内容反映的问题为个人纠纷、邻里纠纷或是私人恩怨,将一般治安问题、信访问题以涉黑涉恶名义举报,够不上法律规定的涉黑涉恶案件标准,但线索核查同样需要耗费很多人力、物力,一定程度上挤占了政法机关集中力量攻克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的时间。

四是打击力度还不够大。作为扫黑除恶的“尖刀”,政法机关在主动作为上还有差距,打击的数量、层次、力度与章丘经济社会实际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动真碰硬、深挖彻查、打准打狠的要求还未充分体现。目前主要精力集中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上,对打痞治乱、打早打小打苗头、防止做大成势上,主动作为还不够。极个别政法干警存在思想顾虑,怕打击了还要承担连带责任;还有的干警求稳思想比较重,存在观望态度,在严厉打击、动真碰硬方面不敢担当。此外,在强化责任追究、深挖彻查“保护伞”方面还需加大力度,持续发力,形成倒逼机制。

五是案件推进效率偏低。目前,我区公安机关在侦的几起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尚未完成移诉、审判等程序,需要政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在证据搜集、法律适用等方面统一标准、落实责任、提高效率,依法、从快办理。

六是齐抓共管合力不强。极个别单位党组织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对“扫黑除恶”与以往开展的“打黑除恶”的重大区别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政法机关的工作,主动参与的意识不强,班子成员没有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落实。没有将扫黑除恶工作与部门日常监管、执法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没有充分挤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空间,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方面力度还不够。

七是工作标准不够规范。扫黑除恶建档管理工作还欠规范,“双档案”制度落实不够严格;线索转办有关部门后,对线索办理进展情况的动态跟进不及时,督导调度的频次和力度需要加强;对线索举报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固定需要进一步严格和规范。

一是在案件突破上下功夫。区扫黑办牵头,发挥联席会议、部门协作会商等机制作用,统一政法部门思想,明确证据标准,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依法从快审结有关案件,尽快实现全区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审判工作的突破。

二是在深挖彻查上下功夫。发挥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尖刀作用,针对“三种不良倾向”(思想上无所谓、怕查处后负连带责任、与涉案人员有牵连),从工作态度上要转变,从工作方法上求突破,聚焦建筑工程、矿产资源、物流运输、套路贷高利贷、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推动在案件侦办上主动作为、深挖彻查、动真碰硬。

三是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区级层面,落实定期向常委会汇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层层约谈制度,实行区领导包镇街、联系重点村制度。镇街、部门层面,推行“三个三”工作机制,落实“一岗双责”。突破宣传盲点,针对城区个体工商户人员流动频繁等实际,x月x日前,责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再次对城区个体工商户发放x万份宣传单,业主签字确认。纪委、监察委严格执纪监督,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净化队伍,推进专项斗争不断深入。

各位领导,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下步,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督导组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责任,以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标准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

推荐打黑除恶二十一集心得体会怎么写六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18年**12日,恩阳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振辉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热门思想汇报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我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80条、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8个,督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150副。

局审批科、监察大队、建管科、建管站、信访科等单位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违建抢建、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施工、恶意欠薪等建设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范文写作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推荐打黑除恶二十一集心得体会怎么写七

根据未央区教育局下发《关于落实西安市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校领导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到2019年元月31日,在校园内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方针,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经济基础,建立健全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强化家长联动,宣传正面典型,切实提高学校师生的安全感。

xx

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手,摧毁其经济基础,铲除其“保护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确保打黑除恶专项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开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通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各项社会洽安工作,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这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六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段阶段:即日起至9月20日发动,我校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9月21曰至12月31日扎实摸排。

第三阶段:2019年元月1日-31日我校要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报总结资料。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部署。我校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项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将这项工作列入各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研究开展好本次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校园周边治安综合专项组的领导,联合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智能,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沟通、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广播、公众微信、微博等大力宣传专项活动的意义、打击重点和基本要求。按要求在中小学开设道德与法治教育课,开展“法律进课堂”、“法治第一课”、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和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思想,增强法制观念和意识,使广大学生理解和体会到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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