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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系统的绘制心得体会及收获 给排水设计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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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系统的绘制心得体会及收获 给排水设计心得体会(5篇)
2023-01-13 07:21:01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给排水系统的绘制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地 址 :

联系电话 :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开户行 :

银行帐号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室外排水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项目”

2、工程项目:“*项目”室外排水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2、工程承包范围:建筑外墙皮1.5米处至市政污水井之间的污水管网、化粪池及检查井的施工;入市政管网的所有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交工前的成品保护;交工后的保修、维护等全过程。

三、合同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为:人民币:贰拾肆万贰仟圆整(¥2420xx.00);

2、本合同价款为固定包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制作、运输、保险、装卸车、检测安装、入市政费用、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利润、税金等费用),本合同价款不因市场劳动力、材料、机械价格等任何因素变动而变动。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价款及有效变更签证外,甲方不因本合同工程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或价款。

3、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2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贰万圆整(¥20xx0.00),待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后7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付款方式: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竣工资料交付甲方且工程结算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余5%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两年)满经物业确认无任何质量责任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5、所有付款均以转帐方式支付,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合法发票给甲方。

四、竣工结算及签证:

1、结算方式:结算价=合同价款+有效变更签证+。

2、有效变更签证部分按下列所述执行:

2.1、经甲方认可的图纸增减工程量(不包含投标漏项部分),计取方法如下:

2.1.1、执行《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xx版)》和《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xx版)》计算;

2.2.2、材料价格按《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20xx年二季度)》执行。

2.3.3、土建部分按照四类工程取费:利润取4%,税金3.413%;安装部分按照三类工程取费:利润38%,税金3.413%。其它费率不计算。

2.2、其它经甲方认可的有效签证价款;

3、所谓有效签证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签证:

(1)在5日内书面提出;

(2)经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及盖章;

(3)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及盖章;

(4)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及盖章。

4、乙方必须在工程通过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逾期递交或递交资料不全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合格结算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结算审查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乙方逾期提出异议视为已认可审查意见。

五、工期要求及施工进度:

1、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个日历天交工。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令通知后应在通知回执上签字确认, 否则以甲方通知载明日期为准。

2、进度:本合同工程应与土建施工紧密配合以确保工期。如因此工程耽误土建施工,乙方除承担拖延工期罚款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除非经过双方明示的确认和有效签证,工期不予顺延,但因甲方原因及雨、雪天造成的无法正常施工的除外(但必须应具备有效签证确认,否则仍不予顺延);无论何种情况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窝工、误工、怠工等费用。

六、材料要求及工程验收标准:

1、玻璃钢化粪池及井盖所用品牌需与甲方共同签字确认,

2、井盖材质为复合材料,所有道路上井盖采用过车型复合材料井盖,其余的位置采用不过车型的复合材料井盖;检查井之间为hdpes2级双壁波纹排水管。

3、材料进场时,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的材料及设备严禁使用,否则按照工程质量不合格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图纸和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三份。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返工或整修要求。如需进行整修,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整修,并承担整修的费用,整修完成,自检合格后重新报验。

5、本合同各项验收仅为付款和进入下道工序的前提,并不视为当然合格也不减免乙方的任何质量责任。

6、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并确保该工程通过验收,且办理好有关备案和入市政管网的手续,并交予甲方,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经甲方确认并签署书面意见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整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确认并签署书面意见的日期。

8、本工程严格按照《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xx)和《地埋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122:20xx)进行污水、化粪池工程施工与验收。

七、安全文明施工及维修:

1、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范及现场管理规章制度,保证文明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人员现场质量及安全监督检查。乙方自行承担在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至交付之前发生的违法、安全、消防风险防范等一切事项的费用和责任。

2、乙方对其人员的行为负责,乙方人员包括其雇员、代表人、代理人、被许可人以及其他基于与乙方的法律或经济关系进入的项目人员。

3、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需限期(3日)整改,整改日期每拖延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整改延期5天以上,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4、工程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全面免费维修,乙方对保修服务工作应及时快捷,接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应及时维修。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服务不及时,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维修单位,乙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甲方并有权按照工程价款的5‰/次扣除质保金。

八、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施工中用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2、 乙方在工程现场服从甲方及监理公司指挥及工作的统筹安排,应严格遵守该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按时参加由甲方及监理组织的各种工程会议,并完成会上双方确认的工作内容。

3、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排水工程的设计图纸,应严格按照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如需变更必须按照有效签证的程序提出申请,经甲方、监理签字认可后才能变更。

4、乙方负责本方人员的安全、进场产品及安装质量、进厂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监督和管理,如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损失的由乙方独自承担。

5、在本合同工程未交付给甲方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和材料的保护、保管,因保管、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其他单位的已完工程的保护意识,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其他单位的已完工程造成损坏,相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负责整理排水工程竣工资料,并达到交验条件;如不能达到交验条件,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2、乙方应及时向总包方提供竣工备案所需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的,逾期每天按应付款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逾期竣工、交工或验收的,每拖延一天应按照工程合同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程经确认不合格,必须在3日内返工整改完毕且工期不予顺延,并按照工程总造价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不免除返工、保修等其他合同责任。

6、工程材料不合格的,除按甲方要求整改外,还应按照该批材料价款的双倍支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直接或间接转包、分包工程的,按照合同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7、因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以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违约金不足损失的应当补足守约方的损失,所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对第三人的责任;处理争议的交通、通讯、人工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

9、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0、文件的解释顺序:合同、会议纪要、答疑、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工程施工期间的相关文件,不论先后以有利于甲方利益的条款优先执行。

十、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合同的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乙方不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要求或有其他影响合同顺利履行的违规行为发生,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乙方应当3日内清洁撤场,逾期每日支付1000元违约金,超过10日的视为放弃场地内一切财产和权益。

3、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十一、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不提供任何生活用房。

十二、本合同各条款均基于双方真实意愿表示,不存在任何可撤销或变更情形,任何一方也不得申请调整自身责任。

十三、本工程不适用任何默认条款,一切行为均需要明示做出。

十四、未经加盖甲方公章,任何人员的行为(含签证)或表示均对甲方无约束力。

十五、关于本合同的通知均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寄送,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寄出后5日即视为送达,无论邮件是否退回。

十六、因为本合同工程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郑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给排水系统的绘制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在岁末寒风中我们又迎来了新的一年,你好20__!时光荏苒不动声色的掠过地平线,再见20__!过去的一年辛勤与成绩落寞与坎坷已然落幕,新的希望与祈愿连同梦想仿佛晨光,喷薄而焕发朝气。岁月更迭我们用坚韧和勇气坚挺了过去,带着担当、责任与信心触摸未来。

回顾过去的一年可以说是充实和发展的一年,过去的一年工作上服从领导安排,尽职尽责,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日常工作中能高标准严要求自己,在工作与生活中不断锻炼和提高自己。这一年我还是紧抓业务学习,一是认真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二是向领导前辈学习他们好的经验好的方法,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片面的掌握自己的工作业务是不够的,平时更应该注意向其他往来单位学习,熟悉了解更多我们不足的地方。在多学习多接触中提升自己,提高办事效率扩大交际关系,这样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游刃有余。

一、望运观潮工作情况

20__上半年在望运观潮项目负责了水暖工作,主体完成后主要是给排水的安装。由于前期预留预埋工作做的不好,导致安装阶段进度非常缓慢,仅2#、4#楼1—5层预留洞处理将近半个月月,加上进度款拨付不及时,窝工现象严重。在平时工作中主抓材料控制,无论是否甲供材不符合要求的严格退场并做好退场记录。在安装过程中严控主控项目,给排水中主要是水压试验,施工中要求100%进行压力试验。由于安装阶段正好进入了冬季,一旦进行水压试验会造成管内积水,冻坏管道。经与业主监理协商进行气压试验,相比之下气压试验要求更高,更不容易达到规范标准。因此气压试验更能保证施工质量。在施工中还要求二次试压,二次试压在饰面砖完成以后进行,避免在装修过程中手推车等破坏管道。气压试验加上二次试压确保了安装工程的质量。

二、北京绿竹制药工作情况及感想

20__年10月调到北京绿竹制药项目,完成了临水的布置。项目部在公司第一次采用电采暖锅炉,实现了职工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厕所全覆盖的集中供暖,供暖系统采用了上供下回单管串的连接形式,散热器采用1。2米钢翅片外加白色护罩,美观大方散热效果良好。经过调试运行稳定,同时节约了成本和能源,重要的是减少了空气污染,消除了冬季用电隐患,室内温度达到13—16℃。

同时办公区卫浴采用了暗装脚踏式蹲便器,红外线感应落地式小便器,实木柜式大理石面盆,落地式热水器和即热式热水器联合24小时供应热水,卫浴同时对工人开放。为工人创造出了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体现了公司人性化,标准化的管理理念来绿竹项目部最大的感触就是管理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细心,在今后工作中想法及处理好以下关系。

a、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关系

业主是项目的建设和出资者,在项目建设中起主导作用,是整个建设项目的核心。监理是工程的监督者要对其业主负责,施工单位是对工程具体的实施者,接受监理的监督并对业主负责。理论中存在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作为施工单位除了要把握工程质量外,与其二者应发展出良好的人际关系。施工单位处于此层面的最下端,更应该在施工中善于抓住这点。业主并不是上帝,业主腰包中的钱才是上帝。业主以钱掌控施工单位,监理以工程质量制约施工企业,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善于分析判断周旋争取到主动权,做到工程质量过硬,做好现场签证的工作,避免以后补签而造成的结算困难,有理有据、有证可依才可能在业主和监理面前不至于被动。

b、施工单位与分包队伍的关系

此关系类似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关系,但在另一个层面上讲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又处于同一个层面,分包队伍的选取实力大于报价。如果分包队伍建制不全,租赁费用、材料费用、管理费用、水电费用、食宿费用往往节省不下,总体算下来项目的收益会大大折扣。加强项目部对分包队伍管理力度,项目部在施工中严格要求才能在执行中不打折扣,在以后工作中遇而必见、见而必言、言而必行、行而必果。不能让其有一点松懈麻痹思想,出现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时决不包庇,罚款是手段,改正是结果,不犯是目的。对于分包队伍以后的工程思路:项目部有时应充当业主,有时应充当监理,有时要充当兄弟朋友。

c、团队内部的关系

平安保险总经理马明哲说过:企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团队的发展。伊利总裁郑俊才也说:有好的团队才有好的执行力,执行力又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建筑行业是一项学问颇深涉及知识面较广的行业,建筑项目的管理工作又是一个复杂多样变化多端的工作,强化团队建设直接关系到项目的经济利益。从自身来说工作中相互沟通,各个专业相互对接,加强专业间的协调。生活中相互关心,齐心协力。

三、其他工作

在工作之余还完成了5#仓库等三项工程的投标预算工作、疫苗产业化基地及智飞生物疫苗研发中心预算工作、欧必翼门控科技新型门业系列研发与营销总部项目投标预算工作。

认真工作是对项目最真情的回报,有了好的模式好的平台是我们前进轮毂,是给我们自身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我们视质量如生命,完美竣工是对公司管理理念最好的诠释,我们将不辱使命,勇于担当,用爱创造更广阔的空间。

最后祝我们三分公司的事业蒸蒸日上! 

描写给排水系统的绘制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我们这次实习地点是上海市。年3月4日入住同济大学。从5号正式开始。上海地处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气候温和湿润、开埠较早、经济繁荣发达,改革开放以来,更见迅猛发展,成为国际大都市,消防技术和装备先进、供电可靠、管理到位。无论在气候、地质、水文、人文环境、经济等各方面都极具有特色。我们的实习包括建筑给排水和给水、排水处理厂,我们分别去了新世纪楼、上海第一百货商店、月浦水厂、石洞口污水处理厂、第一八佰伴、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水厂等几个具有代表的地方。以下是我在实习中了学习到的一些具体内容。

实习地点:新世纪楼、上海第一百货商店、第一八佰伴

实习内容:首先参观的是位于任命广场路的新世纪楼。它是一座综合性的大型商场(共十二层,第十二层是电影院,第十一层是饭店。以下各层均是商品销售层)。我们参观侧重于消防系统,该建筑的每一层都设置防火卷帘。它的防火卷帘和防火门都是采用分散控制集中显示动作信号方法,并设有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系统是将火灾自动探测报警技喷头术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保护对象起了双重保护作用。根据喷头是否封堵,可把喷头分为开式喷头和闭式喷头。本建筑采用的开式喷头间距大约是3米,闭式喷头间距大约是1.5米。按照布水曲线,即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可分为标准喷头和扩展覆盖面喷头。对于中i危险级l级而言,标准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为12.5m2,而扩展覆盖面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可达37.1m2;喷头的选择和应用应根据保护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保护空间的建筑构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本身的特点。消火栓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对于高位水箱的高度,《建规》规定设在建筑物的最高处,《高规》要求保证顶层消火栓0.07mpa的静水压力。这些规定都未能涉及高位水箱设置高度的目的所在。《规程》予以明确,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给水管网能充满水”。并要求:“保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最不利点处的喷头静水压力不小于0.05mpa”。这既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协调一致,又表达了水箱充水至消防给水管网这一基本目的。该建筑水箱存有持续10分钟的消防水量,安全通道为正压送风。

接着我们参观了与新世纪楼相对的上海第一百货商店。最具上海地方特色的做法是消防水泵可从市政给水管网上直接吸水。直接吸水的优点是:可充分利用城市管网水压,可节省消防水池费用,减少水池二次污染,便于水泵自动启动。本建筑消防用水量按高于50m的一类高层建筑计算。火灾延续时间按2h计算;采用自动喷淋系统;其内设有自动卷帘防火门。防火区为独立区域,采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区。防火区的耐火极限0.5h,地下室耐压压强4800pa,地上层耐压压强2400pa。防火区的通风系统在喷放二氧化碳灭火剂前应关闭,并设置防火阀门。防火区的门采用自动防火门。在防火区外设置声、光报警及释放二氧化碳灭火剂的信号标志。为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在释放二氧化碳灭火剂前,应发出火灾报警,火灾报警至释放灭火剂的延时时间为30s。为保证灭火的可靠性,在释放二氧化碳灭火剂前或同时,应保证必要的联动操作,即灭火系统在发出灭火指令时,由控制系统发出联动指令,切断电源、关闭或停止一切影响灭火效果的设备。防火区设有排风设备,释放灭火剂后,应将废气排尽后,人员方可进入进行检修;如需提前进入,需带氧气呼吸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设消防水箱:

1、水源能保证系统水量和水压要求。

2、轻危险级和中危险级的建筑物中设有稳压水泵或气压给水设置。气压罐的储水量不小于3m”。

以上建筑的主要区别在于逃生方法的不同,新世纪楼是防火卷帘自动留有一定的空间逃生,在特定时间内自动关闭;上海第一百货商店、第一八佰伴是防火卷帘门旁设有专门的逃生门。这些建筑都是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为30l/s,室内消防用水量为40l/s,火灾延续时间按2h计算;自动灭火系统消防用水量为30l/s,火灾延续时间按1h计算。

实习地点:月浦水厂、石洞口污水处理厂

实习内容:上海市月浦自来水厂坐落于上海宝山区联水路167号,主要承担上海市宝山区和闸北、普陀二区部分地段的供水任务,日供水能力40万立方米,是上海第一家使用长江水为原水的自来水厂,其原水由直径为1200mm与1400mm的进水管从长江引入。上海市月浦自来水厂建有日处理10万立方米的平流式沉淀池四座,日处理能力20万立方米的气水反冲滤池(由普通快滤池改建)和日处理能力20万立方米的“v”型滤池各一座,建有容积为7000立方米的清水库四座,容积为5000立方米的清水库二座和日供水能力40万立方米的输水泵房一座。水厂采用了折板、直板和相对直板絮凝池,反应时间均为15min;混凝剂在低温时采用碱式氯化铝,活化硅酸助凝,大于15℃时采用硫酸铝;沉淀池采用的是平流式沉淀池(沉淀池长130m,水深3.5m,停留时间t=1.5h~45min,排泥周期6~8h,采用虹吸式刮泥机排泥,出水为穿孔集水槽集水);过滤采用“v”型滤池(滤速v=8m/h,过滤周期t=60h,出水浊度0.1nt,滤池的水头损失1.5~2.5m,滤池的冲洗方式为气冲4min,气水混合冲3min,水冲5min)。

描写给排水系统的绘制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旧泵房、水池降标高,旧配电室门房拆除,新做泵房配电室,主楼地下室新做泵房、室外做地沟,后院做门房,及其他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包括以上所有工程的土建、电气、安装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屋面防水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结算方式

根据图纸和工程量签证单计算工程量,依据20xx年相关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及施工单位经审核的规费证进行结算,人工单价的调整执行晋建标字(20xx)89号文件。

六、付款方式

竣工后付到95%,质保期(质保期为五年)满后全部付清。

七、工程保修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后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防水工程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的5%,工程保质期满五年后,甲方将质保金返还乙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工程质量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年 6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方:

年月日:

描写给排水系统的绘制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签订日期: 201 年 月 日

目录

目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工程工期

四、工程质量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十、合同生效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 图纸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8. 甲方工作

9. 乙方工作

三、施工进度和工期

10. 工期

11. 开工及延期开工

12. 暂停施工

13. 工期调整

四、质量与检验

15. 工程质量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五、安全施工

20. 安全施工与检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4. 工程预付款

26. 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七、材料供应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八、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29. 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31. 确定变更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 竣工验收

33. 工程结算

34. 工程质量保修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 违约

37.争议

十一、其他

40. 保险

41. 履约保证金

46. 合同份数

47. 补充条款

47.2 合同附件

附件1:乙方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附件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

附件5: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

附件6:付款申请表

附件7:中标通知书

附件8:廉洁合作协议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给排水、太阳能系统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在满足国家现行设计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的条件下,负责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并为甲方培训操作、保养人员,提供操作规程等内容。如甲方要求,乙方也必须对购房业主的使用提供操作及使用进行培训。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二、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包括: 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给排水、太阳能系统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在满足国家现行设计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的条件下,甲方认可的施工图范围内集热器、水箱、空气源热泵、钢塑管、ppr管、管道保温、设备控制箱、电缆及电缆控制线,管道安装从屋面供热设备至每层管井内热水表处(含热水表安装)等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保质期内维修。负责协调本工程范围内涉及其他设备设施验收,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合格的验收报告。为甲方指定人员提供操作、维护、维修方面的专业培训 。

2.2、具体分界面为:

2.2.1、土建总包施工单位负责预留冷水管道接口出天面并安装阀门及水箱、热泵土建基础施工。

2.2.2、天面上方(阀门后)的冷、热水管由乙方负责,乙方并负责天面至分户热水表(含热水表)及热水、回水管道系统安装和预留、预埋工作(天面下方)、后期套管及孔洞封堵、太阳能设备基础(支墩)施工及安装完成后的恢复工作。土建总包施工单位负责将电源线引到屋面动力配电箱,乙方负责控制箱的电源接线及控制箱后的电气线路。

2.3、竖井内太阳能热水表后至住户的管段由总包施工,管井分户热水表与热水管接驳由乙方施工

三、工程工期

3.1、工期:本工程工期为 个日历天,工期计时均为日历天,包含设计、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所需全部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中约定的开工日期起至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止。该工期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前期准备工作、施工、假期(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及其他公众假期,例如:国庆、春节、各类大型运动会、东盟博览会、民歌节、中考、高考等)、施工期间雨季对工期的影响,乙方须按合同工期进行施工及竣工并承担未按合同工期完工所导致的违约责任。

3.2、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一违约金。

3.3、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完工的,乙方视原因进行协助,相应完工时间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

4.1本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所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

4.2、本工程产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本项目的施工图的使用功能要求,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4.3、本工程竣工验收的前提包括项目通过甲方及监理方的检测及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合格的验收报告。

4.4、系统安装和调试工作结束后,且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乙方需对甲方的使用及维护人员进行正确使用及日常维护的培训。

4.5、 主要材料品牌:集热板: 、水箱: 、管材: 、循环水泵: 、阀门: 。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采用施工图预算总价包干,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增值税税额 ¥ 元。本合同选择计税方法为 计税(一般/简易),税率 %。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原因,计税方法和税率等有调整,按调整后双方协商确认。

5.1、包干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

(1)图纸的深化设计费用、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材料设备运输及装卸费(含再次人工搬运费)、安装及调试费、维护及保修费、施工后现场清理费、保险费、工程管理费、利润及税金、各种施工措施费(保证施工质量、工期和安全等的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等保证通过节能专项验收合格的一切费用;

(2)包干合同总价中已包含乙方所有施工开支,如工资、交通费、加班、补助、工具及损耗、水电管理、工商税收费用、施工报建等有关的一切费用;

(3)乙方施工使用设施(包括材料仓库、施工用临时道路等所有设施)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乙方自行负责;

(4)合同总价包含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必须实施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5)乙方在夜间或国家规定的休息及节假日进行工程施工的所有费用及赶工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6)各种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测费用;

(7)政府城建管理部门在本工程内发生的如施工环保、建筑垃圾处理等各类强制性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乙方承担;

(8)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9)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到工地现场踏勘,已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导致的索赔(增补)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0)本合同的工程总价中除双方约定的可调价部分之外,其余不因以下任何因素而调整:

(a)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机械设备购置或租赁价格、政府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增减变动的;

(b)税率增减变动的;

(d) 本工程施工中遇到或克服各种困难和风险引起的费用增减变动的;

(e) 其它可能会引起价格变动的因素。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

3、 招标文件、报价文件及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详见国家建设部、工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及设计变更;

8、 工程报价表

9、 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会签的工程签证单;

双方就本工程及有关合同文件进行协商、洽谈、变更、解除等所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及往来函件等书面资料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组成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201 年月日;

2、合同订立地点: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5号甲方办公楼;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名:

纳税人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税务登记号: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详见《通用条款》的相应内容。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以下文件形成时间相同时,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

(3)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5)乙方的报价文件及附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甲方的报价说明文件及附件;

(8)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会签的工程签证单;

(9)图纸及设计变更;

(10)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本工程及有关合同文件进行协商、洽谈、变更、解除等所形成的补充协议、电子会议纪要、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会签的工程签证单及往来函件等书面资料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使用汉语,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及国家标准、规范。

4. 图纸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工程开工前5个日历天提供肆套;如乙方需增要图纸,增加图纸由乙方自行承担。另所有竣工图纸乙方必须按设计变更修改后经甲方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

4.2 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图纸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外泄露图纸,乙方不得将图纸借给他人套用,如发现乙方擅自出借图纸导致他人套用,由乙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停止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 工程监理单位为 ,其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5.2 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甲方委托其行使的职权和其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5.3 甲方派驻的工地代表(简称甲方工地代表)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5.4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5.5 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其职权由乙方另行书面通知甲方。

8. 甲方工作

8.1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1.1 开工前3个日历天,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8.1.2 在工程开工前3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接口,其余由乙方自行接至距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处,费用由乙方自理(详见本合同9.1.12条约定)。

8.1.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8.1.4 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3个日历天办理完毕工程开工手续所需要的有关证件、批件。

8.1.5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乙方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

8.1.6 甲方必须在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后 2 个日历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将按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进行控制、监督。

8.2 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8.3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但处理施工及安全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8.4接到乙方申请的各种验收(“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7条约定执行,“竣工验收”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2条约定执行)及工程量计量要求时,在工作时间2个小时内参与验收与计量,如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及工程量计量的合理要求后,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参与验收及计量的,乙方的工期予以顺延。

8.5 遵守本合同附件8《廉洁合作协议》的约定。

8.6其他甲方工作约定:无。

9. 乙方工作

9.1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9.1.1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附件1《乙方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组织人员进场,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承包人不按附件规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派驻进场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如承包人不按附件规定人员名单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主要管理人员的,由承包人按其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每人5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有人员变动,乙方应提前7个日历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呈所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更换,如未经允许擅自更换管理人员,按本条关于管理人员与合同不符处理。

9.1.2 如有要求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在工程开工前 3个日历天内按甲方要求向监理、甲方报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之清单、材料采购供应总计划,监理、甲方按8.1.6条约定的时间进行审核,如审核未通过要求修改的,乙方应于2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乙方必须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组织人员、材料、设备进场,甲方将按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控制、监督,乙方必须如期开工、竣工并按时保质移交整个工程。在任何情况下(除发生不可抗力之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均不能擅自停工,若有违反,按本专用条款第35.2条执行,同时乙方因停工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赔偿;人员、设备进场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退场,如未取得工程师(包括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工程师)的书面同意退场的,须向甲方支付5000元/台设备、500元/人的违约金。

9.1.3 乙方项目经理必须按时参加甲方或监理单位组织的工程会议,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到会的,必须向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并取得准假,同时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工程会议,否则由乙方按其项目经理不到会一次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累计不到会达三次的,每超出一次按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地代表或项目经理,且其在施工现场工作期间要按要求甲方上下班时间要求正常上下班,因病或其他事务需离开工地的应向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并取得准假,否则甲方发现乙方项目经理一次不按要求上下班或擅自离开工地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累计超过三次的,每超出一次按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1.4 乙方每周五前向甲方提交下周施工计划,迟交或不交一次罚1000元,计划经甲方代表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

9.1.5 施工过程中遵守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同时甲方将根据违反规定的情况对乙方进行500~1000元的处罚。

9.1.6 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生工程安全事故,其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根据违反规定的情况对乙方进行1000~10000元的处罚。

9.1.7 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的安全防护,包括但不限于搭设安全通道、挂安全封闭网、安全防护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1.8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管、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9.1.8.1 场地移交后承包人负责保管施工场地内所有成品、半成品(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门窗工程、设备等的保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如有损坏、污染、遗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9.1.8.2 乙方对于工程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维护应遵循有关的规程、规范要求,注意材料存放的防火、防潮等,不得由于存放和维护措施不当而造成材料、设备的变形、变质、失效、损坏。工程在交付给甲方之前,全部由乙方负责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并承担费用,在交付给甲方之前有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并确保质量。

9.1.9 施工场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广西及项目所在地市现行相关的管理规定。乙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如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甲方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如乙方拒绝上述工作,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24小时内未安排工作的,甲方则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清理,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及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产生费用的1.5倍的金额做为违约金(实际产生费用按甲方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依据)。

9.1.10 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监理及甲方的指令(口头或书面)组织安排现场施工,并积极配合、服从甲方的管理,否则,甲方视情况严重程度有权处以罚款1000~5000元。

9.1.11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整改指令(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后在约定时间之内必须按指令要求整改完毕。如果乙方拒绝整改,甲方发出书面通知24小时内未进行整改工作,甲方则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及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产生费用的1.5倍的金额做为违约金(实际产生费用按甲方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依据),同时甲方视具体情况对乙方进行1000~5000元/次的处罚,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9.1.12 本工程生活及施工用水电接口由甲方协调主体施工单位提供,乙方自行承担本工程的生活及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用水、用电量以现场安装的水、电计量表计量,各计量表的读数由甲方于当月(自然月)28号组织乙方、监理公司及主体施工单位共同计量并签字确认,主体单位按当月的用水、用电量加20%的损耗向乙方收取。若乙方不能按时到场计量时,该月的水电计量数以甲方、监理公司及主体施工单位的计量数为准,水、电费单价以供水、电部门实收单价为准,每月由乙方向主体施工单位缴费,乙方未缴纳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9.1.13配合甲方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若甲方已告知乙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乙方仍造成破坏的,乙方须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及赔偿;经甲方确认无法避免破坏地下管线的及增加的其它项保护措施工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1.14合同签订生效 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 套经甲方确认的合格材料样板;样板提交清单详本合同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

9.1.15在本工程完工后应在荣和集团任一项目现场设立售后服务联络点,以保证小业主使用售后服务需要,并在接到小业主发出的售后维修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提供售后服务支持。

三、施工进度和工期

10. 工期

10.1 按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三条执行。

10.2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及甲方审核的时间:按9.1.2条约定执行。

11.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上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在接到开工令1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

12.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13. 工期调整

13.1 工期增加: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4个日历天内按本合同附件5《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办理工期签证,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工期签证;甲方工地代表在接到报告后14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工期签证进行确认或提出有关意见。若超出14个工作日甲方未答复的,乙方可视为甲方已认可该工期签证。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工期顺延有效签证资料必须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时同时附送,且该签证资料不得失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工期签证。(工期延误约定:甲方只办理工期签证,其他索赔一律不办理。)

13.1.1 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工作面开工条件;

13.1.2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13.1.3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正常施工停工累计达8小时;

13.1.4 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13.1.5 发生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地震、台风等,以上灾害其危害程度对工程施工正常生产是否造成影响及影响时间以南宁市政府部门公示的灾害报告为准。

13.2 工期减少: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减少,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四、质量与检验

15. 工程质量

15.1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提请项目所在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法定检测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异议不成立的一方承担。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甲方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甲方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甲方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监理、甲方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甲方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甲方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监理、甲方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7.4 乙方应对总包及水电等施工单位移交的工作面进行验收,如:试水、试压等,否则因渗漏等问题造成的损失时,乙方自行承担。

五、安全施工

20.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乙方须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广西区人民政府颁布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如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除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项目经理的权利。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总价包干。本工程工程量按招标时设计图纸、答疑及图纸深化设计进行计算,投标工程量视同设计图纸工程量,结算时除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外,实际工程量变更不对合同价款作任何调整,合同价格已包含了按规范要求施工的相关费用,不因任何因素的影响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面的延期提交、 临时设施的搭设、交通费用、各种原因致导致的人、材、机价格的上涨),且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具体合同价格包含内容详见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五条“合同价款”。

23.3 取消通用条款第23.3条的约定。

23.4 取消通用条款第23.4条的约定。

23.5 现场引发工程签证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4个日历天内按本合同附件五《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办理确认,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

24. 工程预付款

详见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6.1条。

26. 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26.1 工程款的支付条件及步骤:

施工工程款支付表

序号工程形象进度及付款条件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根据本工程分段施工计划分段支付预付款。接到甲方的分段开工计划通知后,自乙方书面请款材料(请款单、预付款银行保函及发票)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分段造价20%预付款。

2分段工程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乙方将该分段工程全部设备及材料发货到达项目现场,经甲方代表确认,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分段造价的60%进度款。(扣除已付款)。

3分段工程安装及调试完毕且设备正常运营,并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合格的形式检查报告后。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标段合同总价85%进度款(扣除已付款)。

4分段工程经小业主入伙使用验收后(如业主不按入伙通知时间参加验收且在通知验收之日起3个月内未前来验收的,经甲方、监理、物业验收合格,则视为业主验收合格),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总价的90%进度款。(扣除已付款)

5双方办理结算定案后,且乙方提供结算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结算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的97%。(扣除已付款)

6质保期贰年满后14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对工程进行复检及结算后,自乙方提起请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不支付利息)

26.2乙方提请工程款付款申请表同时,必须按以下第 项约定的税率(注:选择填写①或②),提交双方核对签字确认的应收(付)工程款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

①、本项目增值税暂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乙方需提供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乙方原因无法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乙方提供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合同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②、本项目增值税暂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乙方需提供税率为 %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乙方原因无法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乙方提供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合同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若本项目计税方法调整,乙方提供的发票应按甲方要求作相应调整;若上述款项为本项目的结算款,发票须开至结算款总金额的100%。

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表及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延迟提交相应发票的,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支付工程款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相应顺延且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当次工程款,由此造成一切责任乙方自行承担。

26.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若经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发现乙方提交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者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每发生一次本条约定情形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与发票面额等额的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同时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工程款,但乙方不能停止或滞缓供货施工。

26.4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的提交是甲方支付各类款项的前置条件,其他关于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的提交约定、有效期及退回的约定详见专用条款第41条“履约保证金”约定。

七、材料供应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乙方按经甲方确认合格的材料样板(该材料样板需经双方签字确认并作为合同价款确定的依据)进行采购,同时该材料样板由甲方保管,作为材料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但该材料存在内在的瑕疵除外),详见后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

28.2乙方在工程施工中采用及进场的材料、制品、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技术标准,同时在使用前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供材料、制品、构件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准用证等证明资料。严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否则,乙方除需更换材料外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

28.3乙方在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材料、制品、构件,如规范及设计要求应当进行检测和试验的,必须进行检测和试验,当甲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甲、乙双方约定指定广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为检测单位,其检测结果合格时,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28.4乙方按本合同后附件《材料清单一览表》要求采购的材料进场后,必须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验证,并以书面确认为准,如乙方采购的材料与约定不符或与样板不符的,甲方视为乙方所采购的材料不合格,将禁止乙方使用,乙方须无条件清货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8.5 甲方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制品、构件的质量确认,均不减轻乙方对材料、制品、构件应承担的质量、工期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制品无论是否履行了质量确认手续,甲方均可视需要进行抽查或送专业检验部门检验,如发现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送检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8.6 对甲乙双方约定的材料,其品牌、规格型号和综合单价是合同签订时双方共同确认的(详工程量报价表及后附件《材料清单一览表》)。乙方应提前制定采购计划,严格按工程进度及时采购使用。乙方不得以材料价格变化或采购不到材料为由提出工期签证或增加相应费用。

八、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29. 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29.1 施工期间,凡发生工程业务联系单(非设计原因)、技术核定单等,必须由甲方工地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乙方项目经理共同办理书面签证手续,否则视为无效。

29.2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包括设计修改图)、业务联系单、技术核定单等,凡涉及工程造价增减时,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办理费用的认定手续(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对甲方有效),以作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29.3 设计变更以甲方或设计院发出并经甲方确认的变更通知为有效文件,乙方应及时按甲方所发的设计变更施工,经监理单位及甲方检查,每查出乙方不按设计变更施工一次的,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仍必须按设计变更施工,因不按设计变更施工所发生的修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列入工程结算内容。

29.4 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配合立即执行的甲方代表指令(口头或书面)时,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若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指令,则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9.1.10条执行;因指令产生合同承包范围外的追加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3.1条执行。当甲方发出的指令为口头指令时应同时附上手签的处理意见(要求有5.3条约定的甲方派驻的工地代表签署意见)项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必须于3个日历天后根据手签意见书补发书面指令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乙方执的甲方手签意见书作为结算的依据。

29.5 为了便于工程结算,乙方必须在签证事件发生后28个日历天内按照本合同附件5《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办理签证,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甲方工地代表在接到报告后28个日历天内对申请签证事件进行确认或提出意见,同时对合理的签证事件办理签证。若超出40个日历天甲方未答复的,乙方可视为甲方已认可该签证。经甲方代表确认的有效签证资料必须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时同时附送,且该签证资料不得失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

29.6 各种工程签证单、来往函、联系单以乙方送交甲方代表签收为准。

31. 确定变更价款

31.1 对于设计变更,变更部位工程量按有效的设计变更进行增减计算,合同价款中已有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变更工程价款;合同价款中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综合单价计算变更工程价款,没有类似或适用的综合单价,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则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定额总站提出造价咨询并以该部门提供的价格为准。

31.2 对乙方已施工完某部位后方接到甲方对该部位的设计变更图纸或通知的,由此发生的签证已施工完部位的拆除工程内容套用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等现行有关规定及文件编制,有取费区间的按其取费区间中值计取,无取费区间的按原值计取,材料价差按施工当期《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市场参考价平均值计算。参考价上没有的材料经甲乙双方共同市场询价确认材料价格。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与竣工资料同时提供三套经甲方及监理公司盖章确认的竣工图。

32.2 工程具备初步验收条件,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初验申请后3个日历天内组织工程初验。32.3 工程初验不合格的,乙方必须在监理单位要求整改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整改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由乙方提请正式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经监理单位确认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6个日历天内组织正式的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即甲方、乙方、监理方三方共同参与)合格时,本工程竣工日期以甲方签收乙方提请正式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的日期为准,若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时必须整改,按整改后重新组织的三方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本工程的竣工日期。

32.4 因乙方原因使工程竣工验收不能通过的,乙方应按要求整改直至合格为止,且承担相应费用。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不到合格,乙方还必须承担因工程不能按时投入使用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32.5 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前乙方须完成的工作:

32.5.1 清除场内建筑垃圾(包括但不限于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销纳点),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垃圾外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2.5.2 施工人员、材料及设备退场。

33. 工程结算

33.1 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结算的前提条件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

33.2 结算方式:

(1)工程量按照甲方代表确认的竣工图纸结算。

(2)结算依据详见本合同附件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固定总价包干:结算总价=合同包干总价+设计变更及签证造价

33.3 乙方在达到约定的结算前提条件时应在28个日历天内将本工程的结算报告、工程竣工资料(三套)及以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甲方审核。

(1)资料目录;

(2)开工令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分项工程验收报告;

(3)加盖红章的《结算申请报告》;

(4)与结算相对应的有效合同、补充协议中相关经济条款的复印件;

(5)详细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含编写说明),另附电子版、工程量计算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价依据进行计价,具体依据如下:

①、合同报价表单价或合同中约定的取费标准;

②、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约谈记录/限价单等;

③、甲、乙双方签认明确费用的函件;

④、扣罚款单;

⑤甲供材、甲指乙供材的供货通知单或排产订单、送货单回执、领用单/入库单等相关计数单据。

(6) 以上资料中签证、设计变更、定价审批、明确费用的函件等提供原件,无原件者或可提供经过核对后的复印件;

(7)《工程竣工结算书》由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

(8)相关的结算工程量计算稿或后附结算图纸(包括签证附图);范围及内容必须清楚明了,具有较强的可复查性,且图纸是已经过监理及项目工程师签字确认用于施工的,或者经核对过原件的以上资料复印件。

(9)符合甲方要求的经过统一编号的现场签证(后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资料)资料的原件;

(10)详细填写《工程竣工结算财务对帐单》中项目名称、已付款情况、收款帐号、收款银行等相关要求并盖章后经财务相关经办人确认,原件2份附至结算资料中。

(11)工程由项目管理部工程师接管相应的结算资料交接工作;

(12)其他与结算有关的资料。

33.4 取消通用条款第33.4条。

33.5 在满足本协议条款第33.1条的前提下,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和提出修改意见。工程结算经甲、乙双方核对,最终的工程结算造价以经甲、乙方认可的审核结果为准。

33.6 在工程的结算中,对双方争议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定额总站裁决。

33.7 如由于乙方未能按时移交工程或资料欠缺或不来核对工程结算等原因而拖延时间的,甲方有权将结算计划相应顺延。

34. 工程质量保修

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 违约

35.1 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不得停工或消极怠工,并且工期不予顺延。

35.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消极怠工,包括未能按本协议书第三条约定的工期要求完成约定的工作在10个日历天以内的,每一天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个日历天的,自第11个日历天起,每一天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向甲方交付工程严重影响甲方销售、展示等重大计划节点的,乙方按合同总价10%金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5.3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9.1.14条约定提交材料样板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且仍必须按本合同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执行。

35.4 未按甲方指定品牌采购或未经甲方验收的材料,乙方均不可用于本工程。如有违约进场的材料,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同时,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35.5 乙方不得以材料价格导致采购困难等原因为借口,擅自拖延材料进场,并由此造成工程进度缓慢或停工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损失。

35.6 乙方未按甲方约定质量、材料施工需要整改的,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质量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10%的金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处理,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及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产生费用的5倍的金额做为违约金(实际产生费用按甲方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依据)。

35.7 如因乙方不按施工规范、图纸施工或其他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不合格标准的,或存在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的情况,乙方需无条件按规范及图纸要求返工至合格为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此造成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甲方视情况对乙方进行20000~100000元/次的处罚,甲方罚款数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35.8 甲乙双方约定当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施工合同,同时乙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引起的费用及工程造价升高的费用):

(1) 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进场施工、工程停工、消极怠工、逾期竣工或预计逾期竣工超过10个日历天时。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对外另行转、分包。

(3) 被行政机关责令停工超过30天的。

(4) 乙方项目经理在开工后未就位主持工作时。

(5) 工程发生“严重质量事故以上”的事故。

(严重质量事故是指由于施工过失,造成建筑物、构筑物明显倾斜、偏移、结构主要部位发生超过规范规定的裂缝、强度不足,超过设计规定的不均匀沉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需返工重做或由于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或改变了建筑物的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同时,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或造成有人员重伤的质量事故。)

(6) 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

(7) 未按乙方承诺函完全执行。

35.9 当甲方根据本专用条款第35.8条及其他条款的约定或依法要求解除施工合同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施工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将自己的人员、设备无条件撤离工地并将施工现场和在建工程及工程资料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在接收场地及施工资料后,双方进行已完工程的质量检验、工程量认定及工程价款的结算。乙方不配合进行质量检验、工程量认定及结算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工程量鉴定及工程价款的结算,及视为放弃对检验、鉴定或结算结果提出异议的权力。甲方有权组织其他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乙方未按期退场、移交工程、资料,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未进行工程结算的以合同约定总价为准)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施工合同解除后,对于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工程造价的70%结算工程款,对于乙方已完成但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量,甲方不予以支付工程款。

35.10 本合同其他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另行支付合同总价(未进行工程结算的以合同约定总价为准)20%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35.11 乙方保证无条件处理好与承包本合同工程内容存在关联关系的施工队、供应商、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的关系,不因前述施工队、供应商、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的工资、工伤赔偿、货款、工程款)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仲裁,到项目工地、甲方营业场所、行政部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利用公共媒介、自媒体曝光甲方或项目)。若有发生前述主张权利的,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两日内,乙方无条件彻底解决完毕(包括但不限履行完毕争议款项费用的支付义务,撤回诉讼仲裁,解散聚会、撤销各类媒介宣传并消除影响)。若乙方没能控制上述事件的发生,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另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支出的争议款项费用、处理事件和消除影响的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直接和间接损失),该违约金及赔偿款项,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工程款项中直接扣收,无需乙方另行同意。自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4日内乙方不能完成解决的,视为乙方认同有关人员主张权益的款项费用及金额,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的工程款项中扣收,由甲方代乙方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无需乙方另行同意,乙方就此发生的损失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5.12 乙方在施工中因违约而须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可在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违约金,甲方可从其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进度款及质量保修金,下同)中直接扣收,甲方扣收的该违约金数额视为甲方已支付同等数额的工程款(进度款)给乙方。

35.13 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受到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害,故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二年内出现上述情形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施工图纸施工的甲方不予结算,且乙方应免费按照施工图纸进行返工。在乙方返工、整改且甲方验收合格前,该部分不予进行付款及结算,并且乙方还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5.14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33条约定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及工程竣工资料的,乙方同意每延迟一天提交相关资料的按合同造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同时将不予结算。

35.15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自己人员或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工程交付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造成人员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及损害方全部损失,并按合同总造价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5.16 违约方除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外,还应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35.17其他违约情况约定:无。

37.争议

双方因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其他

40. 保险

由甲方、乙方各自办理其范围内的财产和人身保险并承担各自的保险费用。

41. 履约保证金

41.1 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按如下第 项约定(注:选择填写①或②)提供履约担保。

①、向甲方缴纳金额为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履约保证金(扣除违约金及其他代付/垫款等后)在本合同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乙方提起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返还。

②、向甲方提交按中标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合同履行期内不可撤销)。履约保函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履约保函格式详见附件11)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等款项,但乙方不能停止或滞缓供货施工

41.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超出履约保函有效期的,甲方相应延迟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延误期的银行履约保函。

41.3 在履约保证有效期内如履约保函有效期结束,但合同履约未完成的,由乙方自行延续保函的有效期。

41.4 投标保证金: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后,自乙方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无息退还至乙方对公账户。

46. 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

47. 补充条款

47.1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7.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费用结清之日起失效。

47.3 本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冲突的,以专用条款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帐号:

银行帐号: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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