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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五大转型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深化五大转型的心得体会及收获感受(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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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五大转型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深化五大转型的心得体会及收获感受(七篇)
2023-01-13 08:34:12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深化五大转型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年初以来,按照省委、市委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市工信局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主动公开承诺,接受市委巡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全局上下进一步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局干部职工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持续好转,秉承“主动、规范、高效、廉洁”要求,坚持企业至上,高效率办事,优质量服务,解企业难题,促经济发展,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今年9月,被省委授予了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一)打造务实工作作风。市工信局以问题为导向,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年初建立了市县(区)两级专班,开展企业“大遍访”活动,遍访全市298户规上工业企业和100户重点成长型企业,强化市县工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持续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动态,了解企业实际困难,提供精准服务。建立了成长型重点企业名单,实施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特別是对临规企业更是精细培养,预计年内新增规上工业企业30户。

(二)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为帮助企业及时、全面享受到国家和省各项支持政策,局领导先后8次亲自深入科处室和企业融资服务中心的服务大厅走流程,要求各项落实政策工作均要优化流程,通过整改,共减少了5个中间环节,使惠企政策落实更加顺畅,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明显提高,企业申报的流程更加清晰。做到了在收到上级关于流贷贴息、投产项目、技改专项、数字化车间、首台套、创业创新、标准体系、职称评定等文件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把文件转发给县(市)区工信部门和中省直企业,并由县(市)区工信部门及时通知辖区内其他企业。同时,在市中小企业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中发布政策文件,便于广大企业及时知晓。

(三)提高为企服务质效。一年来,市工信局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秉承“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路”的服务理念,不断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服务方式,坚持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一次性告知企业申报所需材料,明确申报要件和有关要求,让企业了解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条件、标准。对企业申报的材料严格把关、悉心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个不过。2019年,帮助企业申报了高质量发展、工业强基、技改专项、项目投产、数字化车间、“首台套”产品等政策支持,预计帮助企业争取奖补资金1亿元以上。

(四)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服务经济发展,做企业的“娘家人”。市工信局以畅通政企渠道、打造沟通平台为己任,建立了市中小企业微信公众号和50多个微信群,不仅及时发布惠企政策和企业各类需求信息,还能与企业保持互动,及时了解企业心声。2019年,市工信局组织召开了6次企业家座谈会,认真倾听企业家意见,着力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

(五)破解涉企瓶颈问题。市工新局充分发挥非公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建立解决制约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机制的指导意见》,积极调动市县两级专班力量,不断破解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已经帮助262户企业解决了融资和人力资源、生产要素保障、建设审批流程以及历史遗留等各类问题304个。

经市委巡察反馈、主题教育检视和多层次、多方面征求意见,市工信局在工作作风和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干部职工适应新时代、贯彻新理念、推动新发展的能力不足、本领不强,不善于运用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工业经济和非公经济发展。二是深入基层调研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注重过程重于注重效果。三是专业不精、工作“跑粗”,制定文件上下一般粗,与我市实际结合不紧密。四是没能用好、用活、用足政策,没有及时把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红利。

一是提升服务本领。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业务培训,持续苦练内功、提升素质,引导广大干部解放思想,全面提高法治意识、工作本领和服务水平。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集中学习宣贯《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增强改进作风优化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推进工信部门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三是压实落靠责任。局党组对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负全面责任,“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并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时了解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2022深化五大转型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同志们:

这次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是在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北京市“两会”精神,全面落实建设世界城市目标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内容重要,意义重大。刚才农科同志对全市物业管理形势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部署和安排,希望各区县、各物业管理企业认真学习领会,主动抓好落实。这次受到表彰的物业企业代表以及业主委员会代表和区县房管部门的代表也做了经验介绍,希望进一步起到推动行业发展、社区和谐的示范作用。也借此机会,向战斗在物业管理服务一线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为物业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通报表彰的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

物业管理是关系群众安居乐业、涉及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对于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美化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的圆满举行,使首都的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刘淇书记在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号召,要瞄准建设国际城市的高端形态,从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全面落实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行动计划。郭金龙市长在今年北京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着眼建设世界城市”,以更高标准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给我们建设房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加艰巨的任务,也给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着眼建设世界城市的长远目标,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不断探索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积极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向产业化和高端形态发展,全面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随着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北京将会由城市建设主导期逐步向城市管理主导期进行转变。认真梳理和解决现行管理体制、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中不符合、不适应的矛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具体到建设房管系统,进一步提高对物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深入研究既有房屋的使用管理问题,也迫在眉睫。

第一、物业管理是完善和发展现代城市功能的基础。现代城市功能的内涵十分丰富,既涉及城市原有功能的利用、发展和改造,也涉及城市远景规划布局的调整、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和社会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功能的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房地产的开发、改造与建设,是为城市功能的完善与发展所创造的物质基础。在城市的运转过程中,无论是基础设施还是住宅与公共建筑等,都要随着时间的推移,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使其保持原有功能或完善发展其功能。物业管理可以满足业主和用户在物业使用过程中多元化的需求,创造与硬环境相适应的管理服务软环境,并使硬环境充分发挥效用,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从这个意义上说,物业管理工作实际上就是城市基本组织单元的管理工作,物业管理工作者,实际上就是城市管理工作者。

第二、物业管理是现代城市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

模式,顺应了住宅商品化和社会化需求,以其专业化的服务明显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逐步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欢迎。现在我市的物业管理覆盖面在不断扩大,其重要性日益提高,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9年底,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达3052家,有5210个项目实施了物业管理,其中住宅3557个项目,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了80%以上。居住区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空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作为社区中管理服务的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在提高人们居住质量和生活质量的同时,也承担着居住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任。一个小区管理得好,小区就会平安祥和,居民就能够安居乐业;管理不好,就会留下隐患,容易产生纠纷,影响社会稳定。

第三、物业管理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工作质量的手段。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居住质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随着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居民消费需求逐步向注重生活质量提高转变,向更高生活水平迈进。在住房方面,居民住房需求进入面积增加与质量提高并重,从单纯的生存型需求向舒适型需求转变的新阶段。提高居住质量,既要靠住宅建设的科技进步,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也要有良好的物业管理。好的物业管理改善了人居环境和工作环境,促使人们安居乐业,改进人们的精神面貌,促进人际关系融洽、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物业管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保障。维护社区和谐、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是城市发展进步的基础。物业管理是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企业对于维护社区环境和秩序具有积极促进作用。近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通过规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各主体之间的关系,整合资源,可以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协调发展,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既有利于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也有利于促进社区和谐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近几年,通过行业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尤其是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09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我们的物业服务企业不仅为奥运场馆和涉庆活动场所提供了优质服务,还为广大市民生活提供了周到的日常服务保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平安奥运”和“国庆平安行动”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着眼建设世界城市,围绕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强、完善和改进物业管理,继续推动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第一、要积极推进行业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诚以立己、信以待人”,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准则,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物业管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物业管理行业直面社会公众,提供长期服务,诚信经营对行业发展至关重要。下一步,我们将逐步完善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以信用档案系统为载体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要抓住服务行业的特点,推动管理重心的转移,把信用管理落实到项目上,落实到项目负责人上,落实到岗位上,使每一位从业人员的诚实守信行为成为企业的信用基础。

第二、要切实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强化业主自律意识。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是物业管理的权利和责任主体,强化业主自律意识,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是搞好物业管理的基础。一是要加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力度。要加强对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促进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要通

过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要强化业主的权利意识和自治意识,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广大业主要充分行使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的监督权,物业企业应当自觉接受监督。同时,要监督业主委员会不得做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三是要强化业主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理性消费观念。物业管理企业要积极引导、增强业主物业服务消费意识,要完善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条款,将业主履行交费义务条款和制约措施纳入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使个别不自觉履行交费义务的业主受到规约和合同的限制和约束。

第三,要努力提高物业企业综合素质,为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物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业主、为住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物业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于企业素质的提高。各物业企业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切实加强企业基础建设。物业企业要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建设,苦练内功,增强发展后劲,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二是大力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职业素质。要抓好多层次的人才培训,加强企业关键岗位和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把培训重点放在项目负责人身上,通过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培训与管理,提升物业项目的服务品质,提高物业企业的管理水平,推动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三是要努力增强服务意识。各物业企业都要转变观念,把搞好服务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搞好人性化服务,要大力推行精细管理、精心服务,要充分发挥业主大会的作用,紧紧依靠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物业企业要与业主委员会和谐相处,共同构建和谐社区,共同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的居住环境。四是培育一批品牌企业。各物业企业都要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竞争意识、开拓进取意识,努力使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以高质量的管理和以人为本的优质服务,打造自己品牌。

第四,积极开展管理机制创新,不断提升行业发展层次。一是要进一步处理好社会管理与行业管理的关系。物业管理是一个复杂交叉的管理问题,经过这几年的实践,我们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不断深化,特别是《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使我们深刻认识到物业管理不仅是行业管理问题,更是社会管理的问题,需要相关社会管理职能部门共同承担;物业管理不单单是物业企业的事,更是业主的权利和责任,需要更多服务企业和业主共同负责。这种社会和行业交织在一块的管理局面,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大局意识,讲协调、讲配合,不断开展管理体制、机制和模式的创新。在这个问题上,希望大家和我们一起来思考、来研究,为做好工作打下基础。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前期管理与后期管理的关系。前期开发遗留问题是引发物业矛盾纠纷,影响物业企业和业主构建和谐互信关系的的主要原因,为此我们要把前期开发与后期管理的责任分界点后移。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商负责前期物业服务,协助业主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成立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且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物业项目交接的技术标准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开发商应当及时处理解决物业使用中出现的物业质量缺陷以及配套完善等问题。要通过这种制度设计使物业企业从前期矛盾纠纷中摆脱出来,专心为业主服务,提高服务品质,提升行业发展层次。三是要积极探索资质和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的管理体系。资质和信用互为表里,要通过加强企业资质等级晋升核定工作完善资质管理,通过建立项目备案制度,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培训与管理进一步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把静态管理和动态监管结合起来,把对企业的监管落实到对人的管理上来,推动企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从而推动行业整体素质和服务品质的提

升。四是要深入研究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问题。要立足于构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长期和谐互信关系,尝试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为业主、物业企业和建设单位提供物业项目承接验收、物业服务标准确定、服务费用评估、服务质量测评等方面的服务,努力在物业服务项目交接、推动物业服务质价相符、促进公平交易、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物业管理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特别是居住区物业管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还涉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稳定,是做好和谐社区建设、维护首都社会稳定工作的基础环节。因此,各职能单位和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扎扎实实抓好这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系统工程。

市区县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强化物业管理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文明城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摆上议事日程,落实实施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进一步加大管理服务力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效率。要努力为物业管理企业排忧解难,为物业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要努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加大调处力度,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努力推进全市物业管理的全面发展。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要正确定位,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汇聚行业智慧、加强行业自律、展示行业风采、提升行业形象的功能,发挥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自律、协调的中介作用,不断提升协会的影响力。要继续完善物业示范项目评定机制,激励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推广先进的物业服务经验,充分发挥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示范效应,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深入研究我市物业服务市场的商机和问题,不断学习和借鉴外省市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成功的管理经验,强队伍,精业务,优服务,上高度,要紧紧抓住首都建设发展时机,积极作为,做强做大,树立品牌。要全面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建立健全企业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人性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逐步完成企业精神的沉淀积累,认真打造诚信、规范、负责、友善的企业文化,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物业服务行业新风。

同志们,物业管理工作千头万绪,矛盾和问题很多,我们要站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相信在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下,通过大家锐意进取,同舟共济,创新发展,扎实工作,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一定会有新的起色,一定会创造出让政府放心、让社会满意的物业管理新局面。新春佳节即将来临,我代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向辛勤工作在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岗位上的全体同志拜个早年,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2022深化五大转型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根据党委关于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紧扣这次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审视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入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深入查摆问题,深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对照检查如下

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并结合专项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行动,开展对照检查,这是“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的延展与深化,更是持续优化全县政治生态,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重要举措。在这次“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中,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方面的重要论述,以xxx案为反面教材,以xx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汲取深刻教训、激发担当意识、紧绷自律之弦,收获良多,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觉悟。

(一)对党忠诚方面

1.党性锤炼不过硬。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但在坚定理想信念、砥砺高尚品格、涵养为民情怀上做得不够,尤其对照焦裕禄、杨善洲、王继才等先进典型,党性修养上有较大差距,有时把“硬约束”当“努力方向”来把握,把普通党员标准当党员领导干部要求来对照,在党性锤炼上,没有很好做到“底线思维”与“高线追求”紧密结合。时刻自我警醒,做人讲规矩,行事有尺度,恪守权力边界,坚守行为底线,自觉按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查找自身不足,整改思想问题,弥补工作差距,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干干净净办事,堂堂正正做人。

2.对绝对忠诚的认识站位不高,以为自己忠于信仰,衷心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衷心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就是对党绝对忠诚了,但在实际工作中,从担当作为的角度审视自己是否绝对忠诚还不够。比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上,虽然完成了二季度的县下达目标,但是空气质量多项指标较差于去年同期,自己对这一问题的反思多停留在传导压力不够。

(二)交往之中有政治,任何时候都要谨慎交往,不越底线,建立纯洁的人际关系。人际交往是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但如何交往、同什么人交往,反映了一个人的精神状态、思想情趣和价值取向。分析赵正永、张坚等违纪违法问题,无论是滥用职权,还是为不法企业主提供帮助;

无论是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还是以权谋私获取非法利益,“交往圈”在其中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但这种交往,只是谋取私利的跳板,只是一种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从这几年发生的一些问题看,个别领导干部栽跟头,也都是从不良社会交往中开始的。因此,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八小时”以内勤奋工作,“八小时”以外减少应酬,克己慎行。特别是在交往问题上,必须树立健康的交往观,切实克服功利主义,做到交往中有政治、交往中有纪律。

(三)监督制约是关键,任何时候都要严格自律,接受监督,防止权力运行出现偏差。权力离不开监督制约,权力越大,越要慎重用权。赵正永、张坚的问题,再一次说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这就是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还应当看到,与过去一些腐败分子明目张胆的权钱、权色交易相比,今天的不少违法违纪行为都是披着外衣干出来的,有着很强的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给监督制约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我感到,作为领导干部,从维护政治生命的角度出发,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只有从源头上预防权力腐败,从制度上制约权力滥用,才能确保权力秉公而用。

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为官做人的基本准则。作为领导干部,坚守初心使命,必须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做出样子,当好表率。反思这几年,特别是走到领导岗位以来,能够把权力作为履行职责的载体,能够把群众评价作为用权的根本尺度。但是,从深层次上反思,自己对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认识不深、标准不高的问题。面对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有时思想上产生过困惑,导致信心不够、底气不足;

有时片面地认为受党教育多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已基本定型,不会出现什么大的问题,自我感觉能过好权力关、地位关和利益关。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我感到一是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用我们党反腐败的坚定决心统领思想不够,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二是学习改造主观世界不够深入,有时受经验主义的束缚,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站位不高,眼界不宽,对事物本质认识不够深刻透彻。三是防微杜渐意识不强,特别是对生活小节问题重视不够,有时感到无关大局,自觉不自觉地放松了要求。

下步工作中,自己还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努力

一是加强学习改造。我感到,学习改造既要修业,更要修德。光修业不修德,本事越大,可能犯的错误也就越大。必须把加强党性锻炼摆在首位,着力培养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观点,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防止发生偏离政治方向、违反政策法规的倾向。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温党纪条规、剖析典型案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对待职务,要知恩、知足、知报;

对待权力,要清醒、清白、清廉;

对待党纪,要慎言、慎行、慎为;

对待职责,要老实、扎实、务实;

对待名利,要自重、自谨、自励,做到官无所求,业有所创,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用好手中权力。切实做到“三个看透”把职务看透,认清职务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职位越高奉献就应当越大;

把权力看透,认清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肩负的责任就越重;

要把待遇看透,切实认清待遇就是党和人民的关心,待遇越好越要兢兢业业工作。

三要树立正确的“用权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用是公仆正确行使权力的唯一途径。党员干部在行使手中权力过程中,一方面要用权“到位”。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转化为实际效果,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正确用权、善于用权。始终把群众利益、群众疾苦、群众冷暖、群众安危放在心上,始终坚持为广大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推动工作和事业,赢得拥护和支持。在用权“到位”的同时,做到工作到位、行动到位,思想到位、感情到位。另一方面,要防止权力“移位”,保证权力不为个人、小团体、亲朋好友谋利,不用于干那些搞形式、装门面、图热闹等不是为民谋利的事,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富裕、幸福和安康鞠躬尽瘁、无私奉献。

四要树立正确的“控权观”,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党员干部在对权力的控制和监督方面除自觉置于法律监督和党内监督外,还应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时刻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的阳光下运行。

2022深化五大转型的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近日,本人认真学习上级关于“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相关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只有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才能真正做到“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件警示我们,要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做一名干干净净的人民公仆。现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将我个人对照检查发言简要如下:

(一)要坚持以案示警,树立一心为民的群众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始终得到人民拥护和爱戴的根本原因。”因此,作为一名分管党建和扶贫工作的xx干部,应该做的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倾听群众的批评和意见,实实在在地为基层群众办一些实事、谋一些好事,切实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利益上维护群众。今年也是x县脱贫摘帽的关键之年,我们必须保持信心不改、决心不移、干劲不松、力度不减,严格落实精准方略。在工作上振作精神状态,有恒心有毅力,遇事冷静对待,不畏艰苦,敢担当勇作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要坚持以案为戒,树立求真务实的事业观。要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深刻反思、深剖根源,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拳出击、寸步不让、坚决破除,真正把规矩立起来、让纪律严起来。党的十八大将“求真务实”写进党章,确定为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战场上,花拳绣腿不能防身、制敌;工作中,虚招假式不能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任何决策和规划,如果脱离了客观实际都是伪命题,都属“纸上谈兵”。因此,我们要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理念,克服浮躁心理,真正做到立说立行、雷厉风行。同时,要率先垂范,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意识,注重调动党员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加大督查调度的力度,努力破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

(三)要坚持以案促改,树立拒腐防变的政绩观。“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西南北风,”面对各种诱惑,党员干部要站得稳脚跟,不为名利而折腰,需要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以刚直不阿的清正廉洁观来守住信仰,在思想上竖起一道坚固的防线。因此,针对警示教育中的各类问题,我们需引以为戒。作为党员干部,要把维护和实践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摆花架子。在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担当负责,不断完善已有的经验,开创工作新局面。同时,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及时纠正风廉政建设问题,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理论功底不强。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扎实,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还不够熟练,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吃得不透。如有时候参加支部学习不够及时,工学矛盾突出。

二是宗旨意识不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不深入,没有牢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工作中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比如在扶贫工作中,深入开展扶贫走访调研不深入不细致,存在走马观花式调研。

三是规矩意识不强。随着年龄的增加,有时候会忽略了对规矩意识的锤炼,不能够严格地执行单位规章制度。比如有时候会在临近下班时候提前外出,未按照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个人表率作用不突出。

下一步,本人将进一步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以警示教育通报的一系列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身边人时刻警醒自我,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持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在工作上多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多倾听基层一线群众意见,在群众中汲取工作的智慧和力量,在深入群众中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用行动为xxxx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022深化五大转型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开好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上组发〔2017〕50号)要求,我先后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入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严明纪律、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对照反思发生在我市的刘国庆、张金泉、赵兴华及发生在我县的安永生、宋文标、于会军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案例,深刻剖析根源,认真查找在个人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主动与其他班子成员交互谈心,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建议。在此次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现就本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讲忠诚守纪律方面:

一是党性原则不强,执行政治纪律不够严格。大的原则方面自己一贯要求很严,但在一些具体的方面要求有所放松,主要体现在自我管理上出现松懈,对自己要求不严,工作劲头不足,有一定的安于现状的思想,存在使命感、紧迫感不强的现象和执行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二是党的意识有点淡化,组织纪律不强,有时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三是党内监督认识不足。随着年龄增长逐渐有了得过且过思想,放松了要求。纪律上存在侥幸心理,坚持原则不够,对单位其他同志在组织纪律方面要求不够严格。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主要表现在有“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五是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虽然建立有督导、检查、提醒制度,但没有严格落实到位,对督导检查的结果缺乏后续处理。

(二)权力运行方面:

一是对监督权力认识不够。认为违纪办案都是纪委监察部门的事情,对于县直机关所设纪检部门主要偏重纪律检查方面,平常只要抓好纪律就行了,没有深入探寻违纪案源的劲头。二是主观能动性不足。特别是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后,本人主观认为年龄较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得罪人,因此,工作上缺乏干劲狠劲。平时重监督,轻追责。有时有监督不到位的现象。

(三)制度机制方面:

一是监督机制不完善,重视事后监督,忽视了事前预防性监督及事中的过程性监督。二是执行制度不坚决。对年初制定的督导检查计划,有时不能完全执行到位,对督导检查出的问题一交了之,很少深入追究。三是廉政风险防控不认真。在廉政风险防控教育上,偏重于一些大案要案的反面典型教育,选树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典型引路的作用不够。有时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淡薄,对外部风险防范意识比较强,而对“自己人”则疏于防范,在同事或朋友面前丧失应有的警惕,认人不认制度,从而可能导致廉政风险的发生。

(四)作风建设方面

一是抵制“四风”不坚决。形式主义上,有时工作不重实效,好追求形式、图虚名、不思考、不钻研,习惯于当甩手掌柜,只向下安排,不抓落实或落实不力、不到位。官僚主义上,仍存在办事能推则推,效率低下,不愿作为、不愿担责。在享乐主义上,有安于现状思想,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比待遇和享受多,比贡献少。有时缺少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意识,存在浪费水电现象。二是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上,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总认为,只要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不出事就行了,平时的工作没必要很严很细,正是这种思想的存在,导致了从严治党的思想树得不牢,单位监督检查工作上不了台阶。其次,工作上的主动性还不够。工作中,“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不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有“等大家”和“靠安排”的“等”、“靠”思想,导致工作完成质量不高。

出现上述问题,究其根源,理想信念问题、思想作风问题是存在上述所有问题的主要根源。从根源上解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理论学习欠缺主动性,不深入,政治理论修养有待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高,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清晰,学习时缺乏思考,理论学习和运用上有差距,是思想上和工作中产生问题的重要根源。

(二)宗旨观念淡化。没有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主动上门服务上少,没有与群众打成一片。忽视了同志之间的沟通是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

(三)党性修养有所忽视和放松。在主观世界的改造上还有一定的差距,理想信念讲得少了,对社会上一些消极的东西看得淡了,艰苦奋斗的意识也不象过去那么强了。看问题的眼光不够,不能很好的去处理解决一些矛盾,从本质上讲也是自己存在各种问题的思想根源。

针对自身存的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学习中、工作中,本人按照党员的标准,加强学习和实践,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到第一位,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一)要进一步强化政治学习,增强理论功底。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道德水平,要树立良好的学风,主动学习、自觉学习,结合实践,深化“两学”,用新知识、新理念武装头脑、增长才干。

(二)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点,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把群众是否答应、是否高兴、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和衡量办实事办好事的标准。

(三)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务求取得工作实效。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通过工作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四)要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要坚定理想信念,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2022深化五大转型的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鲁发〔2016〕11号)的要求,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期机制,进一步加强我省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在全省全面实施河长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整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位一体战略布局,坚定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双手发力,保护水资源、防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省全面落实河道长制,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河道,保护河道生态,保护河道生态,保护河道生态。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加强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的责任,加强工作措施,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形成一级抓住一级、一级抓住实行的工作结构。

-坚持科学管理、系统整备。以流域为单元,统一自然生态各种因素,科学规划,有机结合治水和环境整备、生态修复等,综合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水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土地条件。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

-坚持统一兼顾、管理和重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创新管理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取得长期效益。

-坚持加强监督,严格审查。统一标准,规范审查,建立河湖管理保护监督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扩大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全面实施河长制,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其中,截至2017年4月底,建立全省各级河长体系的6月底,发布省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的7月底,负责领导的省有关部门就领导事项制定了特别实施方案,截至8月底,设立区市党委、政府发布了实施方案和市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的10月底,县(市、区)党委、政府发布了实施方案和县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

到202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5%,省控制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总体达到60%以上,设置区市建设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总体达到98%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

到203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9%的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总体达到65%以上的城市建设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除地质原因外,设立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水质优于iii类的比例达到100%的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80%以上的城乡重要河道基本保持生态基流

通过不断努力,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有力保障水安全,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省河湖水清、岸绿、景美,最终实现建设秀美河湖、生态山东的总目标。

(四)工作构想。根据当地责任、分类管理、统一评价、实效工作要求,实施全面调查、系统整备、巩固提高三步战略。第一步是全面调查。也就是说,开展河湖问题的调查,明确问题,明确底数。第二步是系统的整备。也就是说,对各河湖有问题制定综合整备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标准,确定三年行动计划,分解任务指标,抓住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部门分项责任、河长事务统一审查原则进行审查,确保各工作任务落实。第三步,巩固提高。也就是说,河湖水事秩序正轨,河湖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后,建立章制,规范河湖管理和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永久利用。

(一)河流的长度设置。

1.组织形式。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全省设立总河长,由省委书记、总督负责,省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督、农业农村工作副总督为副总河长。黄河、大汶河等省级重要河湖分别设立省级河长,由省级领导负责,明确部门、部门为联系部门,负责执行河长安排事项和工作任务。省级重要河湖由市、县(市、区)、乡镇(街)领导分别担任河湖河长。

各市、县(市、区)在本行政区域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在本行政区域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市、区)、乡镇(街)均分级设立河长。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河长制延伸至村庄。鼓励设立民间(义务)河长。

2.工作责任。省级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和全省河长制工作。省级副社长河长负责协助总河长组织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和全省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问题。省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对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管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执法监督等,领导组织依法整理突出问题,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跨行政区域河湖明确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施联防联合管理根据河道管理权属,市、县(市、区)、乡镇(街)级河长的具体责任由各地明确。

(二)河长制办公室设置。

1.设置方式。县级以上设河长制办公室。乡镇应明确负责相关工作的机构。省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省水利厅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省环境保护厅、省住宅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市、县(市、区)级河长制办公室的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情况决定。

2.工作责任。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事项。负责河长制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监督、检查评价等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部门按责任分工执行责任,监督指导下级河长制事务机构完成任务,整体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3.成员单位。省河长制办公室。

员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委农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法制办、省畜牧兽医局、山东黄河河务局、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各市、县(市、区)也要相应明确当地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具体工作职责。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健全省、市、县三级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统计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落实山东省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严控用水总量,严管用水强度,严格节水标准,严控高耗水项目,做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相协调。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加强海水、再生水、矿井水、微咸水开发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不断改善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强化河湖综合管理,统筹规划防洪、除涝、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水生态保护、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化建设。(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强河流、湖泊、水库、湿地生态水量(水位)管理,建立闸坝调度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维持骨干河道、重要湖泊和重点大型水库生态水量(水位)和保障河流、湖泊、水库、湿地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根据河湖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逐步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组织开展河道(含水库)及湖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落实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埋设界碑界桩。(省水利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组织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包括其上所建的各类水库)和常年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根据规划确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对不符合岸线功能区要求的开发利用项目,提出调整意见。(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湖泊,清理整治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维护河湖管理,保护良好秩序,努力恢复河湖水域岸线良好的生态功能。(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在适宜地区沿河、沿湖一定范围内规划建设绿化带,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省林业厅牵头,省水利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逐步建立占用水域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物价局、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7.强化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8.充分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科学修编河道采砂规划,严格采砂审批,强化河湖采砂监管。(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入河湖污染综合防治。(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控制工矿企业污染。修订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环境准入,结合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积极推进河湖底泥重金属污染治理。(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河湖保护范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引导和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减少面源污染。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因地制宜建设小湿地群净化农田排水。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引导和鼓励农民减少农作物种植,改种经济林。(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防治渔业养殖污染。禁止在河湖(含水库)中设置人工投饵网箱或围网养殖,重点湖泊实行湖区功能区划制度和养殖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标准化养殖鱼塘建设改造,推广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各地政府科学组织实施“测水配方、放鱼养水”工程,探索建立“鱼塘+湿地”模式,通过人工湿地净化鱼塘退水,削减入河湖污染负荷;建立渔业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引导湖区渔民转产转业。规范渔业捕捞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捕鱼(电鱼、炸鱼、毒鱼)等行为。(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各地政府制定本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向社会公布。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配套建设粪便雨污分流及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推行农牧结合循环利用模式,探索建立畜禽养殖等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社会化运营机制。到2020年,全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省畜牧兽医局、省环保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水利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按照“城边接管、就近联建、鼓励独建”原则,合理布局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各地政府制定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应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7.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加快现有非标准船舶、老旧船舶的环保设施更新改造,难以改造的限期予以淘汰,不达标准的严禁进入航道。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加强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和运输管理,增强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依法搬迁、改造、拆除一批规模较小、污染重的码头作业点。(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牵头,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进一步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定期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和涉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河湖水质监管,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省环保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安监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各设市城市限期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以解决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和垃圾沿河堆放问题为重点,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工艺,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技术,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2017年年底前,济南、青岛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其他市城市建成区2020年年底前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将城镇周边村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处置体系,远离城镇的社区、集中连片村庄因地制宜建设环境基础设施,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社会化机制,确保农村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处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深化以奖促治,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0年,新完成1.2万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省环保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牵头,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开展退化湿地修复,大力建设人工湿地,恢复流域原有生态功能,到2020年,退耕还湿面积达到50万亩。开展河岸修复整治,推广生态护坡建设。实施重要河口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修复受损河口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实施滨海湿地绿化美化工程,提高湿地绿化覆盖率和物种保护能力。(省林业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维护河湖生态环境。(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法制办、省物价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强执法监管

1.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和监管力度,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将河湖动态监管落到实处。(省水利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省水利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对构成犯罪的涉河湖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省法制办、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牵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职能,实施联合执法。(省水利厅牵头,省编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法制办、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一)加强领导

1.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全面实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河湖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各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并负责落实,有关部门参与)

2.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明确工作机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确保将河长确定事项真正落到实处。(省编办、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3.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按照统一部署,主动落实工作职责,对承担任务事项要逐一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各牵头部门制定的专项实施方案,要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设置关键指标、控制时间节点。(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二)建立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由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牵头或委托有关负责人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拟定和审议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并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间的河长制联席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级要动态跟踪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各市党委、政府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工作落实情况报省委、省政府,抄送省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工作督察督办制度。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督察对象为下一级河长和同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修改、完善河湖管理法规制度。健全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河湖采砂管理、占用水域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法规、规章,制定和完善技术标准,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水利厅牵头,省法制办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管理

1.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逐条逐段落实河湖管理主体和维护主体,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配备河管员,落实管护经费,构建主体明确、职能清晰、体制顺畅、责任明确、经费落实、运行规范的河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省水利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创新河湖管护模式,完善河湖及堤防、水闸管理养护制度,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凡是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工程维护、河道疏浚、水域保洁、岸线绿化、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管护任务,均可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推动实现河湖管理保护的专业化、社会化。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信息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省水利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坚持科技先导,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科技治污,变废为宝。鼓励和支持河湖管理保护领域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河湖管理保护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省科技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充分发挥民间河长对河长制的监督作用,通过招募、聘用等多种方式,择优选拔民间河长,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和义务护河队,对河湖开展巡视、保护工作,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四)落实资金

各级要加大投入,积极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资金保障。(省财政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五)严格考核

1.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根据河长制实施的不同阶段进行考核,以水质水量监测、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工程运行管理等为主要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目标、主体、范围和程序。对河长制开展情况进行及时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省水利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充分结合,严格考核问责。县级以上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3.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作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2017年8月底前组织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7年年底前组织对全面实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强宣传

1.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2017年年底前,在河湖岸边显要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省水利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法制办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宣传教育,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河湖保护意识,引导其自觉履行河湖环境保护等法定义务,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2022深化五大转型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具体措施》,着力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起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磅礴力量。

八个方面43条具体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和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若干措施》要求,聚焦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从根子上为基层减轻负担。

《具体措施》指出,巩固拓展基层减负工作,要持续筑牢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政治根基,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使“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内心深处扎根铸魂。注重长效治理,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着力构建理论学习、检视问题、抓实整改的长效机制。

《具体措施》提出,要坚决纠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重要部署要求中的形式主义问题。加强政治监督和政治督查,完善决策部署落实机制,持续深化“1+x”监督机制,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要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围绕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对口支援工作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坚决纠治工作中存在的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执行政策“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守住精文减会硬杠杠,《具体措施》提出,要落实源头管理。按照“谁发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真正把好文件、会议的数量关、规模关、规格关、质量关,确保2020年度文件会议比2019年只减不增。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级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和市直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印发布置工作任务的文件。能通过网络、传真、函件等形式解决问题的,原则上不再发文。利用信息化手段减少基层向上级报文报表的数量。

《具体措施》再次强化“发扬‘短实新’文风”,严格控制制发配套、检查、评比、考核类文件,上一级文件未明确要求的,不再层层制定配套文件。同时强调提高会议质效,不开应景造势、不解决问题的会议。及时督促纠正发文件以红头改白头、正式改便笺、带文号改不带文号,以及计划外变相开会、同一议题层层重复开会等“隐形变异”现象。

《具体措施》提出,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项目在去年基数上进一步压减50%以上。各市直单位不得自行增设计划外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不得以调研指导、工作调度等名义变相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在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更多采用暗访和随机抽查方式,不专门布置、不事先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坚持多察“绩”少查“迹”,着力解决过度留痕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一般性、专项性的督查。

优化精减考核评比。对“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和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创建活动事项,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对全市各类网络学习平台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健全网络学习平台管理使用制度,防止网络学习平台过多过滥。不搞强制注册、层层加码,不简单将学习积分、排名作为工作考核、评优评先的依据。

《具体措施》提出,加强调查研究统筹,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关调查研究制度,制定年度调查研究计划,推动调查研究制度化、规范化;统筹安排下基层调研活动,避免同一时间到同一地方扎堆调研。要严格执行调查研究纪律,坚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对等陪同。调研点要原汁原味,不得提前进行“踩点”、打“前站”,不得对现场进行布置粉饰,不得对干部群众的座谈发言提前审稿、演练和“把关”。改进调查研究方法,综合运用综合性、专题性、蹲点式、跟踪式、暗访式、谈话式等多种调研方式,与基层群众面对面交流,察实情、听真话、取真经,不作秀,防止调研与工作脱节。

要更好发挥调查研究作用,加强分析研判,增强政策制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问题,没有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不决策。

如何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具体措施》结合当前全市工作重点,明确提出要建立在疫情防控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机制,大力褒奖、大胆提拔使用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任职、锻炼成长。用好职级晋升手段,充分发挥职级晋升的激励作用。选树一批基层先进典型。

要让干实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具体措施》提出,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精准审慎实施谈话函询和问责,积极稳妥使用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干部。关心关爱基层干部,镇(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20%,建立村(社区)干部报酬增长机制。

《具体措施》还着眼提升干部能力素养,提出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开展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加强干部专业能力建设,一体推进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升治理能力和专业能力。

《具体措施》就深化治理改革、为基层放权赋能,提出了任务要求。深化“强区放权”改革,进一步下放审批权,调整优化事权管理体制,坚持“财随事转、人随事走”。优化“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攻坚年”工作机制,实行各级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和项目制度,推行“指挥部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开展全市领导干部下访活动。加强行政协助工作,探索建立清单化、信息化、动态化的行政协助管理服务体系,为一线工作提供更大便利。完善区、镇(街)“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制度,防止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

在充实基层力量方面,《具体措施》明确,持续推进镇(街)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区直部门派驻机构纳入镇(街)统一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在社区建立综合全科窗口+后台分工处理的便民服务模式。严格控制向基层借用工作人员,严禁以长期借调变相挤占基层编制。

《具体措施》强调,要重视解决出现在企业、学校、医院、科研单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得多头要求企业、学校、医院、科研单位报送相似的数据、报表和材料,大幅减少现场督查检查考核。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杜绝强制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科学确定不同类型科研机构的职能定位,增强科研单位自主权。

《具体措施》还对如何抓好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抓好本级带下级,真正为基层降压减负,为实干加油鼓劲。要发挥市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各区各部门的督促指导,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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