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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细思极恐心得体会及收获 扫黑除恶的感悟心得(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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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细思极恐心得体会及收获 扫黑除恶的感悟心得(9篇)
2023-01-13 10:26:28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主题扫黑除恶细思极恐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主题扫黑除恶细思极恐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根据上级要求,我认真学习了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剖析了自已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下一步改进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全面。首先,虽然认识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事关国家治理发展全局的系统性、战略性政大政治任务,却片面认为扫黑除恶是政法机关的工作,与本单位职责职能关系不大,仅从全市政法机关角度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斗争措施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所欠缺。其次,氛围营造有待强化,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不够,职工对扫黑除恶知识了解掌握较少、对专项斗争深刻内涵理解得不够深入透彻。

(二)责任落实有待加强。在压紧压实责任方面,工作方法过于简单,存在责任层层递减现象。在责任落实全覆盖方面研究不深、不透,措施不到位,责任分解不够周密细致,未能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全单位扫黑除恶攻坚阵地。对当前涉黑涉恶势力出现新动向、新问题、新情况没有准确把握,线索排查不到位。

(三)对调研成果运用反馈情况监督不够。由于市级分管领导出现了一段时间的空缺,导致在调研结果形成后,未能及时、全面、深入的对调研问题进行跟踪反馈。

(四)对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不够。仅在执行调研任务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任务、情况、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未能及时、细致、全面、具体地进行黑恶线索排查,搜集问题线索较少,未能及时发现各类隐患和苗头问题。

二、原因分析。一是思想认识不足。缺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谋划,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没有排查到问题线索,工作成效不突出。二是工作力量不足。因政研室在岗人员较少,工作任务繁重,开展专项斗争人员配备不足,导致有时存在按部就班,满意现状的现象。

三、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主题党课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主题教育相结合,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使关于专项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政研室落地见效。督促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切实把学习效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知行合一。

(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政治责任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调研广度和深度,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力度,在深挖细查上下功夫。调研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既了解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更了解工作人员自身情况,了解群众反映情况。

主题扫黑除恶细思极恐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要求,响水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周密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高度重视,认真安排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镇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及时组织召开了响水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

2、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站所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镇与村支部书记签订了责任书。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公众号等深入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扫黑除恶宣传告知单9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行政村显著位置装订宣传板20余块,设置大型宣传展板1处,设置led宣传屏1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

4、突出管理,深入摸排。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响水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干警、包村干部及相关人员对所包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截止目前,镇政府和各村未收到举报线索,派出所收到5条举报线索,经核查不属于黑恶势力。

一是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积极性不高。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环境基本安定和谐,多数群众感觉黑恶势力离自己比较远,真正对扫黑除恶的认知度、辨识度不高。且群众在现阶段往往又是以低学历、老龄化为主的群体,或多或少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理。二是宣传发动仍需进一步加强。结合基层实际,现阶段扫黑除恶宣传形式、宣传内容不够丰富,宣传发动形式比较单一。如有些村的宣传挂图内容重复,个别村对一封信、宣传手册、图解彩页等宣传材料,“只注重发未发,不注重看未看”,导致一些制度机制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达到“广泛宣传,全民发动”的最终目的。三是扫黑除恶部门联动没有形成合力。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不同,现阶段各部门扫黑除恶工作只负责与上级对口单位进行对接,但部门与部门之间信息、资源没有共享渠道,缺乏有效协调联动,造成各部门扫黑除恶工作单打独斗。

下一步我镇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用好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斗争,切实打出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震慑声势,打出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打出政治生态的清风正气。

(一)宣传发动不歇气。进一步创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在街内显著位置制作宣传标语,在镇区商店门市之间增加小精美宣传栏,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声势,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

(二)抓好线索摸排不放松。进一步制定完善周计划、月计划,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村庄、重点企业的走访摸排力度,深挖细挖,坚持对涉黑渉恶行为“零容隐”的态度,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不错过一个问题,不漏任何一个细节。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实现全覆盖、发现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回报。

(三)抓好协调联动不松懈。进一步加大与公安、司法等各部门协调联动,共同组织专项行动,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扫黑务净、除恶勿净,以铁的担当和雷霆手段,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政治战,攻坚战、持久战、民心战,用实际成效增强全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题扫黑除恶细思极恐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岳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一)工作目标任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主动配合公检法,落实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力争通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上下不懈努力,杜绝行业内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确保律师依法参与辩护,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和在押吸毒人员发挥有益作用。

(二)工作重点。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中存在敲诈勒索、威胁恐吓当事人,损害当事人合法权利,或不依法依规代理涉黑涉恶案件。

2.解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以及他们朋友、亲属中存在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中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一)加强线索摸排,固定证据。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解戒人员等进行重新摸排,切实加强对四类人员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挖掘是否存在涉黑、涉恶人员。同时积极做好他们思想工作,要求他们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朋友和亲属投案自首。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拓展举报渠道,收集证据。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对被举报的人员核实后作为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三)加强舆论宣传,壮大声势。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扩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彬任组长,副局长向元宗、郑志辉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青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斗争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市委政法委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力争取得实效。目前,已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司法局等xx家单位联合印发《岳阳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岳市政法发[xx]12号),指导协调律师工作,要求律师协会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组织律师参加扫黑除恶刑事辩护业务培训。

(三)加强督导检查。省、市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市司法局要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每季度召开一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度会,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指导和督查,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主题扫黑除恶细思极恐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党的十九大以来,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以建强基层组织为着力点,以农村领域为重点,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分别是:

河南省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狄治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997年至2017年,狄治民依仗家族势力,暴力破坏选举,违规发展党员,长期把持操控村级政权;随意殴打辱骂村民,敲诈村民财物;利用手中权力包揽村里大小工程;长期霸占村小学操场,导致学生多年无法上体育课;坐地起利,随意设卡强行收取过往车辆“补偿款”;以停电相要挟,强行向施工方供应劣质砂石,从中谋利;以债务纠纷为名,强行私扣施工承包方车辆,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归还;多次威胁围攻乡政府、烟站工作人员,破坏烟叶收购秩序;以取消低保相威胁,强迫贫困户为其劳动,动辄拳脚相加;到贫困户家里“理直气壮”地拿走上级送的慰问品;弄权使绊,村民到村委盖章办事被迫向其送烟送钱;虚报冒领、侵吞克扣退耕还林、沼气池建设、村卫生室改造、人畜饮水工程、粮食补贴、村保洁员工资等各项惠农扶贫资金;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捞取盗取政治荣誉。狄治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案涉及的56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其中,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红武,县林业局原党组副书记、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原局长韦晓乐,县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孙海报,兴华镇原党委书记任元生等4人在先后担任兴华乡(后改为兴华镇)党委书记期间,以及洛宁县公安局景阳镇派出所原所长蒋小军、县公安局拘留所原指导员付建伟等2人在先后担任兴华镇派出所负责人、所长期间,因包庇、纵容狄治民涉黑犯罪团伙,同时因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洛阳市政协副主席、洛宁县委原书记孙君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洛宁县委书记张献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湖南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4年12月,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逃税罪、非法经营罪对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文烈宏等人立案侦查。为此,文烈宏多次找时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符波请求关照(周因经常在文烈宏开设的赌场赌博而相识)。2015年上半年,周符波违规指示长沙市公安局暂缓侦查,并出面协调文烈宏与举报人的关系。后长沙市公安局作出撤案决定。长沙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单大勇违规与案件当事人文烈宏接触,向其通风报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并收受巨额财物。周符波、单大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9年以来,惠州市以严少亮、张伟良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多次制毒贩毒、聚众斗殴、引发命案,并与该市以张奋强、吴新明为首的另一涉黑犯罪团伙争夺地盘,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失职渎职,有的民警甚至长期充当该犯罪团伙“保护伞”,涉及刑侦、禁毒等警种共21人。其中,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来发多次收受张伟良涉黑犯罪团伙钱财,在侦办其涉黑犯罪线索过程中,多次意图以个案处理代替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结案,为其开脱罪行。惠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曾高收受张奋强亲属钱款,违规安排会见,承诺帮助其减轻处罚;收受吴新明钱款,未采取有效抓捕措施,致其长期潜逃在外。其他民警存在索取、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贿赂,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帮助违法嫌疑人减轻、逃避处罚等问题。刘来发、曾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违纪违法民警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政协原正处级干部刘永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6年至2016年,时任永福县政协主席的刘永祥长期与该县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李佳及其成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当选政协委员、协调工程项目等方面为李佳等人谋取利益,收受李佳39.15万元;出资入股李佳经营的安棉采石场,并获利40.65万元;接受李佳请托,为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李佳涉黑犯罪团伙骨干成员向司法机关打招呼,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刘永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电子商务中心原主任梁志刚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5年7月至2016年,梁志刚在担任日照市东港区贸易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区商务局执法科科长期间,利用职权长期为张守刚、张守玉兄弟涉黑犯罪团伙实际控制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员违法行为提供保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梁志刚在生猪屠宰活动监管过程中,让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员参与、配合执法,违反规定由该公司折价处理查处的肉品。将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就餐、加油、车辆维修等费用共计20.25万元在该公司报销,其中梁志刚个人以电话费补贴的名义报销2万元。收受该公司经理所送现金1万元,放任该公司人员暴力执法,致使多名猪肉经营业户被殴打。梁志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该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从曝光的这五起典型案例看,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直接组织、领导、参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有的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惩治不力、疏于监管、失职渎职,客观上助长了黑恶势力的蔓延坐大。这些问题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严重侵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严惩不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特别要压实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直接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把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紧密结合,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惩治。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挂牌督办或重点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介入、同步跟进,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确保除恶务尽。要注重发现和查处因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在深挖问题线索上想办法,在信息共享上做文章,在协同办案上下功夫,在专项督导上齐用力,稳步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要推动以案治本,对于典型案件,既要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又要深入剖析、堵塞漏洞,不断扎紧制度的篱笆,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用专项斗争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同志们,我们要严格落实上级精神,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一是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二是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和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决遏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三是全体共产党员要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牢记共产党人的使命和担当,勇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锋。

主题扫黑除恶细思极恐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主题扫黑除恶细思极恐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自20-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根据中央、省、市、县会议要求和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委、政府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有伞必打”的原则,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现将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机制建设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两年以来,++++共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制度机制31个,其中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的22个,需要继续健全完善的9个。

(一)以制度机制建设,提升政治站位。

1.制定《++++贯彻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九督导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等5个中央、省、市、督导整改方案,对照督导反馈问题认真梳理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2.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性。全年召开专项斗争联席会议7次,工作推进会8次,各村知识培训会54次。

3.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等6个方案,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累计粘贴公告1600余份,宣传标语500余份、悬挂条幅136条,固定宣传栏24块,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电子显示屏46条,集中宣讲32次受众4600余人,发布网络信息324条,广播宣传1200余次。

4.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检查方案》,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

(二)以制度机制建设,推进依法严惩。

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制度》,制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摸排和工作情况报告方案》,聚焦重点问题,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全年全镇摸排涉嫌黑恶势力犯罪问题线索32件(自行摸排5件,群众举报27件),县扫黑办转办问题线索47件。

(三)以制度机制建设,强化综合治理。

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展源头综合治理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机制》等6个方案制度,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

(四)以制度机制建设,突出深挖彻查。

制定《++++纪委全面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等2个方案,严格责任倒查、“一案三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

(五)以制度机制建设,深化组织建设。

制定《关于成立++++党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深入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对++++甸心村进行包村整顿;对全镇433名村组干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加强基层社会治安防控和矛盾纠纷化解;推动扫黑除恶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对涉及农村“两委”班子的24个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全面加强乡村文明建设,重新修订村规民约,助推基层治理向法治、德治、共治方向发展。

(六)以制度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关于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等4个文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和工作人员责任,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规定比较零散,没有形成体系,规章制度有的是党和政府的文件,有的是职能部门规定,有的制度规定标准不明确,有的甚至是重复的,而且对于黑恶势力和黑恶势力犯罪行为的界定,部分单位、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认识还相对模糊。是否属于黑恶势力犯罪,是否属于部门职责,如何处置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线索等都需要有关制度机制加以明确,否则,不利于政法机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给扫黑除恶工作带来困难,致使一些制度难以落实。

(二)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在贯彻落实制度方面,特别是在基层村组一级,制度的执行上往往停留在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的一般性要求上,缺乏根本性的监督落实。并且有时会搞形式主义,对上级的制度满足于照抄照转,甘当“收发员、播音员和复印员”,至于贯彻落实措施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考虑甚少。

(三)制度执行不够严厉。在执行制度机制上,存在畏难情绪,侥幸心理,把制度的执行错误的理解为建章立制即可,对于如何有效的执行制度不够重视,似乎制度建好了就大功告成,使之束之高阁;或者把制度建设用来装潢门面,写在文件上,贴在墙上,念在嘴上,或汇编成册,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不去认真贯彻执行。有的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执行制度时原则性不强,遇到得罪人的情况,就有意回避,因人而异使用不同的制度标准。有的干部则对制度的理解存在偏差,不能按照制度规定的原则和主要精神去执行。

(一)健全制度体系,形成部门合力。预防打击黑恶势力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建立制度机制,使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局面,综合运用治安、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协同管治。

(二)完善制度措施,确保制度可行。全面排查梳理扫黑除恶以来建立的制度机制,立足乡镇实际,在工作中总结提炼工作方法和经验,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措施,与时俱进建立符合新形势下扫黑除恶工作的制度机制。

(三)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制度落实。严格“双组长”负责制,加强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意识,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旗帜鲜明地支持预防打击黑恶势力,为公检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落实。

(四)严格制度执行,依法打击犯罪。明确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健全涉黑涉恶犯罪问题摸排移送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以利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审判。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主题扫黑除恶细思极恐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水城县总工会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来,县总工会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完成了各个阶段工作任务。

按照全县“扫黑除恶”工作的安排部署,分管领导朱达宏副主席在县总工会干部职工会上组织学习了有关“扫黑除恶”方面文件精神,县总工会立即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的工作目标。同时,在干部职工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县总工会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及时调整了水城县总工会“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席立新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席朱达宏同志为副组长,王学超、杨旭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学超兼任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日常工作。设立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小组,确保此项工作落到了实处,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确保取得实效。

县总工会党组要求部室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县总工会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部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县总工会按照打“黑”办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扫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水城县总工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扫黑除恶细思极恐心得体会及收获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区的安排部署,切实掌握我街道辖区涉黑涉恶情况,街道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职能,认真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本月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定期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台账情况

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定期对社区、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排查台账进行整理检查。

二、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张贴条幅、设置固定展板、led等方式进行宣传。

三、及时报送信息

每周由社区、村将线索排查清单报送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汇总后,由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统一进行月报。

四、下步工作

街道将制作13个举报箱发放到各村,要求各村将举报箱安置在各屯明显地点,做好征集线索工作。

中共街道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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