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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春训心得体会微感悟报告 派出所春训心得体会2021(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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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春训心得体会微感悟报告 派出所春训心得体会2021(二篇)
2023-01-13 11:27:41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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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派出所春训心得体会微感悟报告一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监督工作,规范公安派甘所在消防监督检查申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ⅹⅹ实施办法》和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制定木规定。

第二条公安派出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分局)的领导下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的指导。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依法对本辖区内的下列单位、个人实施消防篮督检查:

(一)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二)小型民营企业和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三)城区以外的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它社会办学场所;

(四)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美容美发、足浴等营业性场所;

(五)床位在50张以下的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和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餐馆、酒店;

(六)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商店)、超市和室内市场以及乡(镇)集贸市场;

(七)建筑面积在50早方米以下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重量在200公斤以下的经营场所;

(八)其它需要监督检查的单位。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发现属于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的单位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在依法责令其改正的同时,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申的职责是:

(一)掌握辖区应监督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并且每半年向县(市、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报告一次,提出消防工作建议;

(二)督促和指导辖区应监督检查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盲工作;

(四)组织开晨对辖区应监督检查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五)按照本规定第四章的规定负责辖区内火灾事故的调查和报告工作;

(六)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督促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改变使用性质和进行装饰装修的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依法办理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手续;

(八)督促辖区内符合《ⅹⅹ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由一名所领导分管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并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民警。责任(社)区民警具体负责管辖区内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公安派出所应当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和责任(社)区民警的职责范围,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评范围。

第三章工作规范

第七条民警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着制式警服,检查民警大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应监督检查单位的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

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等特殊时期应当组织专项检查。

在进行抽样性检查时,对确定的抽样性监督检查单位应当列出名单,存档备查。抽样性检查的次数和数量,由县(市、区)公安机关结合实际确定。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责令立即改正,并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上记载;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自检查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后4个工作日内应当及时进行复查,自复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复查意见书》。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大灾隐患,公安派出所应当立即书面报告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

第十条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应监督检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使用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消防审核、验收合格的手续;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手续;

(二)应监督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合格的建筑,共建筑结构、功能、消防设施的使用或改变情况;

(三)应监督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状况,防火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四)居(村)民防火公约的制定、落实情况,太风天、重点防火期防火宣传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五)居(村)民柴草垛堆放情况,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情况,乡镇民办消防队日常训练和执勤战备情况。"

第四章

火灾事故调查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内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的、非涉外的、初步申报直接财产损失2000元以下的、当事人不要求出具法律文书的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受理火灾报案,并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和必要的调查询问工作。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通知有管辖权的单位调查处理,并移交有关案件材料。

管辖发生争议的,由共同时主管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第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对管辖的火灾进行统汁,逐起填报《火灾报告表》,每月5日前上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

第五章

执法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适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对消防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可以分别以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公安派出所所长审批,对个人罚款500元以下、对单位罚款1000元以下的,公安派出所可以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个人罚款超过500元、对单位罚款超过1000元的,由公安派出所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六条

公安派出所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时,有消防专用法律文书的,使用消防专用法律文书;没有消防专用法律文书的,使用消防专用法律文书的,使用公安行政法律文书。

第十七条

公安派出所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时,法律文书必须加盖公安捎防机构印章,不得使用派出所印章。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机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受理,作出行政行为的公安派出所为被申请人。

第六章

业务建设

第十九条公安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检查的民警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持证上岗。

对分管消防工作的派出所领导及专(兼)职消防民警的业务培训由市(州)公安局消防机构负责,考试合格后统一核发《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并报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其他民警的业务培训由所属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负责。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须建立下列消防监督检查业务档案:

1、应监督检查单位防火档案;

2、消防监督检查档案;

3、消防行政处罚档案(含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档案)。

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熟悉应监督检查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并建立《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

第二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健全下列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1、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2、专(兼)职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3、贵任(社)区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4、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制度;

5、火灾统计报告制度。

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火灾统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情况和报表。

第二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定期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实行警务公开,公开消防监督执法的程序、工作时限、当事人的权利和办理结果。

第二十三条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责任(社)区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考评,列入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和公安派出所民警考核、评比内容一并进行。

描写派出所春训心得体会微感悟报告二

一、扎实有效地维护辖区社会政治稳定

1、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深入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物建一批信息员、联络员,并加强指导与联系,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和深层次的情报信息,要求责任区民警每月不少于2条信息,其中被分局采用每月不少于1条,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防止矛盾扩大和升级,派出所确定专人主抓信息收集与上报工作。

2、对宗教活动场所和重点人员进行掌握,会同镇宣传、统战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和重点人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了解与教育,防止“-”、“实际神”等邪教组织渗透,做到及时发现,适时打击。

3、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配合镇综治委每季度对辖区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尽能力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不将矛盾上交,同时落实信访包案制度,以良好服务态度和极大工作热情,妥善解决公安信访问题,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

4、提高处置与预防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能力,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加强对群体性事件事后处理工作,做到及时固定证据,事后及时打击处理为首和违法人员,力争做到群体性事件事后件件得到妥善处理。

二、开展严打整治,有效维护治安稳定

1、严厉打击恶性和多发性侵财类犯罪活动,坚持严打方针,积极配合,加大对命案等重大恶性案件的侦破力度。柘皋镇近年来所发生的三起命案,均是精神病人作案,精神病人肇事明显增多,为此,我所将积极配合政府、村及亲属,做好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根据柘皋镇每起所发的刑事案件,80%左右都是侵财盗窃案件,我所将抓安全防范工作放在首位,坚持“有警出警,无警巡逻”,努力将盗窃案件高发势头压下去,实现发案数下降10%,破案绝对数上升20%的“一降一升”的目标,争取每名民警年破案数在两起以上。

2、继续坚持追逃工作常抓不懈,将辖区内五名逃犯任务分解到民警身上,强化责任,要求对每名在逃犯要建立档案,每次发现的新情况要记录在卷,形成追逃长效机制,不因人员调整而影响追逃工作的进一步深入,确保抓获逃犯数较去年提高20%。

三、切实有效地加强社会面的控制

1、加强和改进实有人口管理,对“社会人”要全面纳入管理,在坚持质量前提下,抓时间抢进度,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针对柘皋镇镇区面积大,居住人口多,地形复杂的特点,要求采集民警务必做到“两个亲自”,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指导今后实战。

2、加大对“黄、赌、毒”查处力度,净化社会风气,春节以来,已查禁赌博多次,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力度,确保社会风气好转,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局面。

3、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矫正对象的帮教安置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和部门分工,我所将对上述人员进行特别管理,一方面注意控制、掌握这些人的行踪,防止新的违法犯罪发生,另一方面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使他们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改变自我,遵纪守法,真正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严格执行分局制定的执法办案规定,始终把抓执法质量放在头等位置,严格案件办理、审核、审批关,建立民警执法档案,以此作为年终评先评优依据,积极争创办案能手和办案先进单位,针对我所新入警人员多的特点,将新警与老民警捆绑考核,不仅要求新民警加强自学,还要求老民警在具体执法活动中,“身传言教”,同时,定期开展学法活动,提高单警素质,做到队伍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

所领导要以榜样的力量带领全所民警扎扎实实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在工作上做民警表率,真正成为民警信服的带头人,在队伍建设上做到大胆管理,不做老好人,不怕得罪人,坚持不懈地抓好“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杜绝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实现“零违纪”的工作目标。在生活上要创造条件,关心民警,改善民警生活、工作环境,全面落实民警福利待遇,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内务管理,改善服务态度,减少群众投诉。

六、以绩效考核机制,全面推进工作

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实行“以人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定奖”的考评机制,结合柘皋派出所具体岗位工作实际,我所已初步拟定了考核办法,并将在以后实际工作中逐步完善,使之更加科学,公平合理。主要列纪律作风与内务管理、基础工作、治安防范、执法服务、内勤保障等六项内容。

1、作风纪律与内务管理方面,鼓励全所民民警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如勤务学习、请销假、车辆管理、接处警、内务卫生、警令畅通、通讯畅通、“五条禁令”)并对违反内务管理和纪律作风予以扣分,直至取消考核资格,鼓励民警积极正面报道、宣传公安,鼓励民警为派出所工作建言献策。

2、在基础工作方面,倡导民警立足本职工作,将基础工作与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在平时工作中,服务群众,要态度热情,严格按政策办事,减少不必要的投诉。

3、在执法办案方面,要求全所民警积极投入到争创办案能手活动中去,要求每月每位责任区民警,必须办理治安调解以上卷宗一卷作保底数,不达标不参加当月绩效考核,鼓励民警坚持严打方针,每行政拘留、劳教、逮捕一人,主办与协办侦察员有不同分值加分,要求每位民警年办刑事案件不少于两卷,追逃工作也按追逃机制给予不同分值,同时规定执法质量检查中被上级扣分的,按扣分的十倍扣分。民警岗位绩效考核采取月考核与年总评相结合,年终总评以月考核为主要依据,月考核与年总评与民警每月考勤奖、年终奖金及年终评先评优挂勾,同时把民警考勤奖与全所全年目标挂钩。

考核办法已初步制订,关键是对照考核办法加以落实与实施,我所将以此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问题,强化考核,调动民警工作热情与积极性,使之成为充分衡量每位民警工作绩效的标尺,通过定岗定责定分机制,使每位民警都感觉到忧患意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全年工作目标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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