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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管理依法治军心得体会和感想 从严管理部队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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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管理依法治军心得体会和感想 从严管理部队心得体会(7篇)
2023-01-13 12:45:36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从严管理依法治军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和伙食

补助费三部分。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实行标准内凭据按实报销,

第二条 伙食补助费按实际出差日历天数计发,在出差归来日起一个月

内报销,原则上不得跨年报销。

第三条 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1、处级干部(含副高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70元;

2、科级干部(含中级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2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

3、其它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4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

第四条 油田以外出差、参加会议、探亲、学习(含培训)、调动工作(含新安置人员)、就医等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差

出差工作人员可根据旅途的远近与工作需要选乘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外出出差一般不能乘坐飞机,对因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须经中心领导批准,由计划财务科统一订票。对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按同地点乘坐火车硬卧标准报销。职工出差一般不

得乘坐火车软卧,如乘坐软卧按硬卧标准报销。

(二)参加会议

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会议(含订货、产品验收、评比、研讨等),凭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批准的会议通知单报销。对统一安排食宿并交纳会务费的,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不计发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

(三)探亲

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正常探亲,凭人力资源科开具的证明,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对往返途中必须转乘并在中转地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在相应标准内报销一次住宿费,对同站中转停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超过一天,按一天的住宿标准报销。

(四)学习培训

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培训学习,通常包含差旅费、培训费两项费用。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包括学费、机具仪器使用费等。

1、工作人员到油田以外参加各种非学历的学习、培训和进修,应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学习申请单》,经中心主要领导和人力资源科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5元计发,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车(船)费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一次往返。油田内部培训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食宿,计划财务科统一进行结算。

2、工作人员参加组织部门委派的有学历教育,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往返途中住宿费,不计发伙食补助费。非组织部门委派的培训为取得学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3、学习培训费报销应参照油田培训改革的要求执行,职工外出培训,必须先经中心人力资源科上报组织部、人力资源处批准。同一次外出开会或培训,不能同时开具会议费和培训费单据。

4、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及住宿费用,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个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五)调动工作

调动和新安置到油田工作的人员,报到时一律不得乘坐飞机,如乘坐飞机按同等火车硬卧标准只报销单程的车(船)费和住宿费,计发单程天数的伙食补助费,其行李、家具等托运费,据实报销。

(六)油田以外就医

中心职工经中心医院或胜利医院检查提出转诊意见,报主管卫生部门批准后住院就诊的,执行七个部门联合下发的胜油工发[20xx]32号工伤伙食补助规定“按照油田伙食补助标准70%发给伙食补助费”(注处级、副高级职称及以上49元, 科级、中级职称42元,其它工作人员35元)。工伤外出就医需由单位委派陪护人员的,只报销一个人的陪护费用,陪护人员每人每天伙食补助30元,住宿标准100元。凡未经主管卫生部门批准,自行外出就医的,一切费用自理。

中心职工出差或驻外期间住院就诊,参照出差或驻外补助标准执行。

(七)现场监督补贴

1、牛庄、东辛、现河、胜采、莱州湾、永安、万全庄、草桥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70元。

2、沾化、利津、纯梁、滨南、河口、孤岛、孤东、桩西、垦东、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80元。

3、临盘、高青、惠民、昌邑、大王北、车镇、莱阳、阳信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90元。

4、海上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30元。

5、新疆、青海、宁夏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20元,上井补助每人每天100元。

6、机关科室管理人员巡井按照相应的补贴标准计发补助。

7、新疆、青海、宁夏等地区未上井时间按照相应差旅费标准计发补助,胜利油区内不再计发差旅费补助。

(八)其它费用

1、过路过桥费等交通费经用车单位统一汇总,由中心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计划财务科审核报销(出差过路过桥费应随差旅费报销,单纯发生过路过桥费的由单位汇总报销)。

2、在没有接送站的情况下,出差人员可报销从出发地至机场机场至目的地的交通费用。

3、乘坐飞机购买的人身保险一律不予报销;订票费用不予报销。

第四条 审批权限

1、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需乘坐飞机的还要填写《飞机乘坐申请表》,经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作为报销凭据;科室负责人出差,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作为报销凭据。

2、工作人员报销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交计划财务科审核报销。同时参加会议的附会议通知单(文件),外出就医的附外出就医证明,回家探亲的附探亲证明,外出学习、培训和进修的附外出学习证明。

第五条 报销规定

1、工作人员出差、学习所需费用由自己垫付,计划财务科不办理借款手续;工作人员出差回来10日内,最迟不超过30日,到计划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2、工作人员自带交通工具的,必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非司机工作人员不能报销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费用。

3、出差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票据,票据上各项目应填写清楚、完整;住宿发票必须清楚地反映出差人的单位、姓名、人数和天数,否则不予报销;对取得的票据不能与出差时间、地点、内容相符的票据不予报销;出差人员严格执行住宿标准,超标部分由出差人员个人负担;每次出差单据应分别粘贴,做到单据与实际相符,不相关单据不予报销。

4、不同级别人员一起出差,因工作需要入住同一宾馆,随行人员(不分职级)可入住超过本人级别标准房间,但不能超过随同领导的入住级别。随行人员报销时,超标住宿发生的住宿票据须经当事领导签字,否则,超过规定限额部分不予报销。

5、对本规定中限乘飞机、只报销往返车(船)费的,如乘坐飞机则按照乘坐火车硬卧的相应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第六条 各级工作人员应以身作则,模范执行本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计划财务科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 本规定由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描写从严管理依法治军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一、出车时间

1.每辆校车早晚出车时间由司机根据校车宝宝人数、路线按照幼儿园的作息时间确定。

2.执行时间标准参照中央一台的北京时间。

3.确定的时间和中途调整的时间先报主管领导通知到各部门之后方可执行。 如未经批准私自变更出车时间造成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出车登记

校车出入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如未到出车时间打开大门让校车提前出车的或出车(包括校车其它外出)未进行登记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三、宝宝上车时间

1.班级教师必须在出车时间5分钟之前将宝宝送上校车。

2.因特殊原因未及时送校车宝宝上车的班级,司机和随车教师在出车前5分钟内通知班级。

3.未及时在出车时间前将宝宝送上校车的班级追究班级教师责任,出车前五分钟之内未通知班级教师及时送宝宝上校车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交接记录

随车教师、班级教师早接和晚送宝宝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凡未进行办理交接手续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因未进行交接手续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接送卡证

1.接送校车宝宝时要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早接时要向家长发放校车接送卡;晚送时,家长必须提供家长证、校车接送卡,否则一概不予接走幼儿。

2.早上不坐校车而晚上坐校车的宝宝由班级老师向家长发放校园接送卡,随车老师晚送时要向家长收取校园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人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第二天由班级老师到保卫科领取校园接送卡。

3.早上坐校车而晚上不坐校车的宝宝,随车教师要向家长发放校车接送卡,家长晚接时班级老师要向家长收取校车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人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第二天由随车老师到保卫科领取校车接送卡。

4.凡因接送卡操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其它规定

1.校车司机与随车教师必须遵守幼儿园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自身与幼儿的人身安全。

2.第一批校车宝宝由班级教师接进班级,第二批校车宝宝由随车教师送进班级,不得让宝宝私自进教室。

3.随车教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家长提前通知幼儿园并得到许可的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随车教师与班级教师必须做好交接,随车教师要做好记录以免遗漏。

4.随车组长要落实随车教师的责任,在跟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幼儿在车内的状况,发现幼儿有异常举动要立即制止并排除安全隐患。

5.随车教师在宝宝入园上车时要对宝宝进行晨检,发现状况时要及时与家长沟通,不宜上车的宝宝应要求家长带回。在跟车结束时,随车教师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幼儿或物品被遗留在车上。

6.司机与随车教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及时并准确的做好工作记录,以便随时接受主管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检查。

7.随车教师有责任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有责任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8.校车司机必须在随车教师检查幼儿上车坐稳后,由随车教师示意开车,方可启动车辆前行,在行驶过车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9.校车司机有责任督促随车教师时刻关注车内的状况,必要时要停止行驶,排除安全隐患后再开车。

10.校车司机在出车前必须试车,保证车辆一切正常方可出车,如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汇报并进行抢修。

11.校车司机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消毒和清洗,保持车辆的整洁卫生。

12.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工作人员,幼儿园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解聘并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描写从严管理依法治军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分析当前我区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应的对策,进一步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建立科学高效、运转协调的城管体系,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文秘部落为实现争先创优目标而作出积极的努力。下面,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搞好城市管理工作的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区上下深入开展了居民小区、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和六项专项整治活动,城市市容环境面貌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根据市、区近期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检查情况,城市管理体制和职能权限调整以后,虽然城市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城市面貌有所改观,但是,就整个城市管理工作而言,进一步幅度不大, 面貌改善不明显,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对这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治脏不彻底。个别地区、路段、居民小区保洁质量不高,果皮纸屑、塑料袋随处可见;路边、居民小区等处堆放垃圾不能及时清运;临街餐饮店、市场及洗车场污水横溢,卫生状况较差;环卫设施损坏较多,垃圾运输撒漏仍然存在。二是治乱不到位。各类违章搭建有蔓延的趋势,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效果不明显; 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涨市经营、乱设夜市烧烤点出现回潮,个别路段、小区还十分严重;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随意性大,缺乏有效监督;非机动车摆放不规范,无人进行管理。三是治差力度不大。路边、花坛杂草丛生,部分绿地损坏严重; 一些沿街小门面门头字号设置不规范,档次低,店外乱堆乱放严重;家犬管理有所放松,不办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遛犬的现象有所抬头;乱贴乱画及各种野广告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油烟扰民、噪声扰民情况严重,投诉不断,解决不力。四是城管职能、权限落实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审批部门与执法单位衔接、抄告备案、结果反馈等工作配合不够,对出现的问题,不是重复处罚,就是无人过问;少数单位不能坚持依法行政,仅从单位利益出发,要么乱作为,乱批、乱建、乱摆、乱罚、乱收;要么不作为,为了经济收入,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该管的不管,该罚的不罚。

对于存在这些问题,虽然有城市管理问题矛盾积压过多等客观因素,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定的过程、时间和财力支撑,但主观因素十分突出。首先,个别单位领导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松懈、麻痹、厌战的情绪,面对面广量大、问题矛盾较多的城管工作,缺乏完整的工作思路和有效的工作措施。其次,少数城管、环卫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对存在问题熟识无睹。第三,城管工作制度流于形式。 "四定"工作机制和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制度有些还未真正建立,有些制度没有真正得到落实,造成责任不清、奖罚不明,城市管理反复、回潮现象严重。

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搞好城市管理工作的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千方百计把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集中解决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城管工作争先创优各项目标

各部门、各街道要针对当前城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以城管体制职能调整为契机,再次掀起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新高潮,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市城市管理争先创优各项目标。

(一)继续开展道路和居民小区综合整治活动。经过前几个月的整治和检查验收,我区整治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因后续日常管理工作的不到位,一些整治过的地区和路段回潮现象已非常严重。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一次回头看,对全区x条主次干道、x个较差居民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排队,从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户外广告、建筑物容貌和绿化管理等多方面,制定出整治方案,再进行一次脏、乱、差全面整治活动,确保近期内城市市容状况有一个明显的改善,城管工作水平有一个显著的提高。

㈡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违章建筑整治。违章搭建问题目前十分严重,既有历史遗留的问题,也有新建的;既有社会上的,也有街道办事处搭车新建的。对于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由规划局提出处理意见,区城管部门作为执法主体,逐步予以拆除;对于新增的违章建筑,由区城管、街道办事处具体处理,违章建筑必须无条件拆除。各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内违章建筑的管理,早发现、早制止,并及时告知规划执法中队,力争阻止在开始阶段,杜绝既成事实增加执法难度现象。对已建成的违章建筑,区城管执法局要认真核查、落实,依法作出处罚,并限期彻底拆除。各街道要强化法制观念,不得带头违章搭建,更不得对辖区违章搭建越权审批、以罚代批、以罚代管及乱收费、乱罚款,坚决遏止违章搭建上升的势头。二是加强广告管理工作。对已经设立的广告,要依法进行全面清理,凡是经过批准的要提高档次,达到规划标准;凡是没有经过批准的要依法拆除。对于今后的广告审批,要严格按照市规划部门的整体规划,从严控制。三是开展油烟、噪声扰民治理工作。对居民楼下、居住区内经营有噪音、油烟污染的行业,要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协调工商、环保部门,无证经营的一律取缔;虽证照齐全,但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也要依法注销。四是认真解决市场涨市经营问题。积极协调工商部门取缔马路市场和市场涨市,规范市场周围秩序,改善环境卫生状况,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强化对各类停车场、洗车场的监管。

㈢进一步加大城市中心区整治工作落实力度。城市中心区x路的整治是区委、区政府为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造福城市居民,对老城区提档升级采取的重大举措,沿线相关街道承担着艰巨的任务。虽然前一段时间整治工作进展较为顺利,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还不少。各有关街道要进一步认识这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改造任务,严格工作标准,不折不扣地把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采取先易后难的办法,选准突破口,带动道路整治工作开展;要牢牢把握施工合同签订工作,协调产权单位与施工单位尽快签约实施;要加强督促、协调、配合,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四)加强市政设施、绿化、物业的管理。区街道路经过三年的整治,基本上完成了大部分的维修工作,但部分道路出现新的破损,一些市政配套设施人为损坏的现象依然存在。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对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矛盾较为集中道路、市政设施维修问题,排出方案,制定计划,年底前再整治一批;要进一步加强对市政配套设施的管理,对掘路施工、占道施工等方面的问题,严格审批,加强监管,及时恢复,完善城市服务功能。

三、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全面开创我区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

抓城市管理工作,关键是要有清晰的思路,得力的措施,突出抓特色,创品牌,做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头羊。

一是要强化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真正把城市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保持城市管理的领先地位。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担起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各项责任,认真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协调处理好城市管理和经济发展的关,不得出现利用职权,乱搭乱建、乱批乱设的现象。城管执法、建设、绿化、规划、房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既要履行各自职责,又要与街道办事处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城管机制、制度。提高城市管理和保洁水平,关键是要靠良好的机制去激励人,严格的制度去约束人。虽然我们围绕机制、制度创新作了大量工作,但在落实问题上还存在许多不足。近期,要在全区城管、环卫职工中进一步完善定人、定岗、定职责、定奖惩的工作机制,制定明确的奖罚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制度健全,确保考核有据、奖罚到人、管理有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促进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是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是我们搞好城市管理的关键和依靠,培养一支敢于触难碰硬、能打善战的文明之师至关重要。因城管体制调整,目前的执法队伍还很不稳定。月底前,对经培训合格的执法队员要迅速做好政审、体。 检和资格审查,尽快完成城管执法人员定编和执法证办理工作,确保城市管理工作不出现断档。在定编工作中,要注重纯洁执法队伍,对不具备执法人员基本素质要求的坚决拒之门外。个别单位聘用的协管人员不允许参与行政执法,有劣迹的协管人员要严格清退。

四是要把综合整治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综合整治是城市管理的有效手段,日常管理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可靠保证。各街道、各部门从本周开始,要利用一周的时间,采取一次综合整治活动,集中解决一批城市管理中比较突出的矛盾,逐步转入长效化管理。在全面集中整治以后,开展"集中整治日"活动,每周二为全区统一集中整治日,由各街道牵头组织,执法局配合,集中解决每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集中整治日"活动要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有讲评,长期坚持下去,要精心组织,解决问题,求得实效,不准流于形式,不了了之。

同志们,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是政府及其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正视困难,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城市管理争先创优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描写从严管理依法治军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教〔20xx〕13号)及《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xx〕6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学校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包括用国家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无偿调拨给高校的资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等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其他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条学校所有资产均应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国有资产中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有其他管理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房屋、家具、专用和通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另行制定房屋资产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和细则,加强对上述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服务学校事业发展;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应当坚持安全完整与注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国有资产实行学校所有,资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各级单位分级负责、有偿使用、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统一协调管理,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校领导兼任,委员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学校办公室、财务处、产业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科研处、校园建设管理处、审计处、纪委(监察处)、保卫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后勤集团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日常办事机构为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与其它成员单位共同组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执行机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各执行机构在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细则并组织实施,维护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配置、管理、使用、处置等相关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账务管理、资产评估、资产清查、学校产权变动登记和变更、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处理学校对外产权界定和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三)合理配置、利用学校的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四)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设,着力培养专门管理人才,建立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资产管理专业队伍,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五)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向财政部、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定期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第七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学校办公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产业管理处、科研处、理工学科建设处、保卫处、图书馆等为学校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其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资产。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统筹工作及房屋、土地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制定学校土地和房屋的分配、日常管理、产权登记等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并对学校房屋资产分配、使用实施有效管理;统筹协调学校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数据的统计、报告;会同其它部门做好国有资产清查、评估和产权调处工作;负责学校土地、房屋类资产的权证管理工作;代表学校处理土地和房屋产权登记和变更事宜,会同其它部门做好相关资产的报增、报减工作;负责学校各类管网的管理协调工作,授权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管理弱电系统,授权后勤集团对基础设施管网实施管理等。

学校办公室、科研处、理工学科建设处:负责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制定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校名、校誉、专利权、著作权、版权、科研成果等);加强对学校无形资产的保护和监督,对学校无形资产的转让、收益权等实施有效监管,制止各类对学校无形资产的侵权行为等。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学校家具、设备类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制定实验室管理具体细则并实施具体管理;负责提报教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家具、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使用和分配、帐卡管理、登记清查、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及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等。

财务处:负责货币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负责资金计划、分配、核算工作;建立健全现金、各种存款及有价证券的内部管理制度;及时清理结算应付、暂付(预付)款项和短期投资,避免呆账、坏账;协同其它部门完成学校国有资产年度财务报告等。

产业管理处:负责学校经营类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代表学校管理受托的投资型经营性资产和非投资型实物经营性资产;制定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在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校属企业设立、重组、合并、撤销、解散、破产等工作;做好相关企业无形资产(商誉、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管理工作等。

保卫处: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安全保卫工作。

图书馆:负责学校图书类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建立健全各类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提报各类图书资料购置计划、采购及日常管理工作等。

第八条校内各单位对本部门所占有使用的学校国有资产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占有、使用资产的安全、完整、不流失;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办理本单位资产的增减变动手续,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并组织定期清查,做到账、卡、物相符;必须安排一名单位领导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责任到人。

第三章资产配置

第九条学校国有资产配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以满足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各单位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及学生活动的基本需求为原则,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国有资产配置工作。

国有资产配置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从严控制,厉行节约,不得超标。

第十条学校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现有资产无法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需要;难以与其他部门共享、共用相关资产;难以通过市场购买服务的方式代替资产配置。

在满足以上条件时,各单位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后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资产配置需求,由学校资产管理机构依权限进行审批。资产配置需求超出学校自主权限的,按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一条学校国有资产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学校通过接受捐赠等方式取得的各类资产属于学校国有资产,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入账手续,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学校自建资产的账务处理和资产移交按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切实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对长期闲置或使用效益不高的资产,学校有权在校内进行调剂。

第四章资产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方式。国有资产使用应首先保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十五条要做好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资产使用各环节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流程,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

第十六条要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机制,依据安全完整与注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学校定期对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建立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学校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十七条学校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完善资产管理账表和相关资料,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明原因,并在资产统计信息报告中反映。

第十八条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无形资产使用的管理。对学校所有的各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它财产权利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实施有效管理,依法保护,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第十九条各单位利用学校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需经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并授权,资产额度较大的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超过学校审批权限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学校履行报批手续。

各单位未经资产管理部门授权一律不得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如有违反,学校有权收回已分配给违规单位使用的国有资产、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酌情给予处理、处分。

第二十条学校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同时必须加强可行性论证和法律审核,做好风险控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具体权限和办理程序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学校对以上资产使用行为实行专项管理,并在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由此形成的资产损益,纳入学校财务核算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校内各资产使用单位不得将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作为抵押物对外抵押或担保,也不得为其它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

第五章资产处置

第二十三条学校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其范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四条待处置资产应当权属明晰,不存在产权纠纷。进行资产处置前,应经过论证、评估、鉴定,并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具体权限和办理程序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依据资产处置批准文件进行财务账目的调整。

第二十五条校内各单位未经资产管理机构批准无权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资产管理部门经审核、鉴定、评估后,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处置报告,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时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资产处置形成的收入属国家所有,统一上交学校财务。

第二十六条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处置资产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达到一定额度的,由资产管理部门通过招标、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

第六章产权登记与产权纠纷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依法登记,确认国有资产所有权和学校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权,落实管理责任。办理程序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各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登记和使用、保管制度,建立资产账目,及时、准确地记录国有资产的存量、增减、分布等情况。实物资产应分类、编号,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还应建立技术档案;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它财产权利,应明晰产权关系,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当学校国有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因归属不清而发生争议时,产权纠纷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

第三十条应当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的情形: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清算;

(四)资产拍卖、转让、置换;

(五)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六)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可以不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的情形:

(一)整体或者部分资产无偿划转;

(二)学校下属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

(三)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教育部及财政部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

第三十二条学校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依据国家国有资产评估有关规定并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评估机构进行,同时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规定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

第三十三条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溢认定、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进行资产清查:

(一)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

(二)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改制的;

(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

(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五)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六)财政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当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或上级部门安排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通过资产清查做到资产管理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于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对于重大问题应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提交专项报告。当需要进行资产清查时,应当提出申请,经教育部审核、财政部批准同意后实施。具体资产清查工作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高校资产清查中的国有资产损失,按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八章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

第三十五条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相关数据信息,加强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国有资产的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对其所占有使用的资产状况,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定期作出报告,包括年度决算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等。学校的资产状况是学校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内容应当完整、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同时对国有资产的变动、使用和结存情况作出文字说明。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国有资产信息报告全面、动态地掌握全校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和处置状况,并作为编制学校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九章绩效考核

第三十七条学校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和考核体系,按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科学合理、客观公正、规范可行的方法、标准和程序,真实地反映和评价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

第三十八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包括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内容,具体考核方式另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学校进行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的目标是通过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完善制度等方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学校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更好的为学校事业服务。

第十章监督检查和奖惩

第四十条学校内部各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单位及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和责任管好用好国有资产,依法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一条学校应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起单位内部监督与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对于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追究其责任,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处分和处罚。

第四十二条对维护学校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应予奖励的情形有:

(一)积极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

(二)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勇于创新,运用和推广新技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或节约学校管理成本和费用并取得显著效果的;

(三)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同违反国家、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及侵占、损毁国有资产的行为作斗争,使国有资产避免或减少损失而表现突出的。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学校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均依照本办法执行;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单位,同时按照企业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学校出资企业改制上市、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国有资产管理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四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细则,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备案,其中办公家具、通用设备等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细则同时报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描写从严管理依法治军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20xx年,我xx在上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为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是坚定政治方向。牢牢把握公安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属性,牢牢把握对党忠诚这一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研究贯彻意见,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严明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四个服从”、时刻牢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着力净化队伍政治生态,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三是强化政治担当。始终坚持在艰难险阻中检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成效,我xx坚持党建引领,完善战时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发动、奖励激励、服务保障等措施,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教育整顿,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训词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以及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等要会议精神,进一步引导全体民辅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二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认真履行党支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政治站位,提供组织保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轨道进行。不断加强党建引领、强化阵地管理、创新宣传教育、提高网评质量,有力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落实、有效提升,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弘扬先进深化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做好思政工作的要求,深入挖掘全体民辅警在抗击疫情、安保维稳、打击犯罪等工作中,立足岗位、担当奉献的先进事迹,及时撰写材料上报请功,进一步扩大奖励效应,以身边人、身边事激励见贤思齐、比学赶超。深入学习全国公安英模事迹,激发民警学习英模、崇尚荣誉、争先创优的热情。

一是严肃党内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深入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打造了“xxxx,守护平安”特品牌。认真贯彻落实《xxx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方案》,不断提升支部标准化建设水平。二是严格监督管理。紧盯“枪车酒赌毒密网”等易发多发问题,坚持把“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统一起来,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安全风险排查防控,严格执行各项党纪党规、警纪警规,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安全意识,促使全体民辅警牢固树立遵章守纪意识,确保队伍安全稳定、不出问题。三是强化激励关怀。深入开展暖警爱警,注重科学用警,合理安排勤务,积极帮助解决民辅警家属实际困难。组建警属微信交流群,积极开展与家属的沟通互动,及时反映民辅警工作情况,了解家庭状况,传递组织关怀,引导家属做好廉洁自律的“廉内助”,当好淳厚家风的“传承人”,为全体民辅警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提供坚实的家庭后盾。

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始终突出教育整顿的政治属性和政治标准,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牵引,把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继续深入开展“四项教育”,切实强化政治引领,树立绝对忠诚于习近平总书记的政治导向,夯实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自觉性坚定性,营造出浓厚教育整顿氛围。二是聚焦思想发动,持续推动查纠整改。持续深入开展政策宣讲、典型教育、谈心谈话和思想发动,以加强党纪党规培训、廉政教育为重点,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教育惩处相结合的政策等内容的解读结合起来,持续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积极参加警示教育会、组织观看违纪违法民警忏悔录警示片,有效增强了民辅警“底线”意识、“红线”意识。三是立足工作实际,持续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学习《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照《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排摸清单》,对标对表“六大顽瘴痼疾”、“四个方面突出问题”,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对照检查,深刻自我剖析,推动整改见行见效。

一年来,我xx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积极成效,但对标上级党委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领会不够深入、跟进不够自觉、落实不够高效。二是教育管理不够严格。教育管理缺乏有效手段,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警教育缺乏创新,特别是对民辅警“八小时外”的管理缺乏实用管用的针对性措施。三是工作创新力度不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推动xx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创新力度还不足。

下一步,我xx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突出问题导向,找准薄弱环节,一以贯之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全力以赴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铁军”,为有效履行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思想和作风纪律保证。一是深入推进政治建设。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一以贯之抓细抓实“四史”教育和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强化党性教育培训、政治轮训,大力培育忠诚警魂,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二是推动各项责任落实。严格贯彻落实《xx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年度管党治警责任清单,认真抓好落实。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推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将抓主责主业与抓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相结合,各负其责、以上带下、示范引领。三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把打基础作为长久之计和固本之举,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支部工作条例》,持续加强支部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研究、“三会一课”、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制度,大力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制度落实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描写从严管理依法治军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禁烟的基本原则、区域划分、管理权限和奖罚等。

基本原则

1、为严格火种管理,杜绝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各级领导,全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原化工部规定《化工企业严禁吸烟的决定》。

2、全公司各部门应加强禁烟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各级领导要把禁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3、各级领导、外来一切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进入公司区内禁止吸烟的规定,违反者一视同仁。

三、禁烟范围的划分

为了照顾常住公司内集体宿舍的员工,允许在室内吸烟,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不准将烟带丢在室外,人走烟灭。

禁烟的管理权限

1、安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禁烟制度执行和修订禁烟制度。日常检查管理,违章罚款处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2、办公室应把禁烟工作列入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经常开展对全公司员工、干部进行禁烟工作的重要性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

3、工会协同办公室监督、检查禁烟工作的贯彻执行工作情况和宣传教育,要把禁烟工作执行情况列入评比文明班组和劳动保护监督之一。

4、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措施,认真做好禁烟教育和禁烟的日常工作。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联系业务、检修施工、临时工、检查、指导工作等)应严格遵守本规定,有关部门接待人应向外来客人交代本规定的内容。

五.奖罚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第一次罚款50元,屡次违章吸烟及情节严重者,依据消防法等有关规定从重处置执行。

2、禁烟区内发现烟头,对所在部门或个人处以每只10元的罚款。禁烟区内吸烟按员工奖惩条列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3、离岗吸烟者,按《温州市联成色浆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列》有关规定条例处罚。

4、各级领导在禁烟中应以身作则,违反规定者加重处罚。

5、各级领导执行禁烟制度不力,发现禁烟吸烟不制止或隐瞒不报和为违反者以各种理由说情的,要追究管理责任,并扣当月岗位责任工资20~50%或罚款。

6、对违反本规定者,人人有权制止监督、检举,对检举者给予罚款金额的三分之一作奖励。

7、罚款费用可用于奖励对安全、消防工作有贡献的人员和部门,具体操作由安全主管提出方案由总经理审批。

描写从严管理依法治军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现在科学发展,经济向好,设备先进,人命值钱,按理说人们应该更加珍惜生命,更加注重安全生产,但是事实给我们带来的却是完全不同的答案。如矿山安全事故一发再发,先是大家把目光盯住那些资质不全的小煤窑,到后来国营大煤矿也接二连三地加入进来了,中央政府三令五申,可恶性事故就是刹不住车,看来,经济发展与搞好安全生产有时并不全是正比例关系。

。如何牢固确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企业的安全工作,笔者认为,必须上下同心,讲究科学,与时俱进,以人为本,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真正做到把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变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为和自我责任。下面笔者结合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践,谈一些个人的肤浅体会。

一、抓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必须从严

安全生产严是爱,松是害,这个道理似乎人人都明白,但要真正做到,又似乎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近几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故及其血的教训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就是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从严。曾不止一次地听到有违章肇事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满,也不止一次听到安管干部抱怨对有些违章现象难以按章处罚。这就带来一个问题,操作规程每一条、每一款都是血的教训换来的,规章制度是大家举手通过后定下来的,为什么到执行时会出现埋怨情绪,为什么在生产现场三违现象还是经常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和认识程度远远不够,我们强调的是抓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必须从严,而不单单是出了事故处罚从严。

我们单位是一个以港口装卸、仓储为主的物流企业,员工从事的大都是苦、脏、累工作,在生产一线,完成进出货物的物流量目前主要依靠劳务工来完成,而劳务工由于他们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的机会较少,许多人安全生产意识比较淡薄,作业过程中三违现象经常出现,管严了工效不高或者干脆走人不愿干;如果睁一眼、闭一眼那是对员工、对企业、对社会不负责任,也许今天不出事,很有可能在明天、后天就要出事。一滴水掉在油瓶里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太多,我们不能非得从自己身上得到教训不可,这样的代价太大。因此,抓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必须从严,必须包括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检查从严、整改隐患从严、最后才是处罚从严。一个企业,如果对待安全生产能够从法律的高度来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在必要的物质基础上满足对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加上平时能够一以贯之地保持严格的管理和严肃认真的态度,这样坚持数年,在全体员工中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那么,对违章行为处罚时的不满情绪自然就没有市场,安管员在严格执法时阻力也必然大大减小。因此只有在指导思想上从严,才会有组织结构上的严密、规章制度上的严格、工作作风上的严谨,而这一切也是我们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

二、抓安全管理的方法不能简单化

企业的规章制度一般都经过几上几下的讨论,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有些重要规章还需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应该说这些规章制度有其实施的群众基础,但在实际生活中为什么还有这么多违章现象发生呢?反思的结论是我们的教育、宣传和管理不到位。今年5月份,我们公司的安全巡查员在作业现场发现有违章操作的行为,当即进行制止,但该操作人员对违章超吊行为不以为然,继续作业,在巡查员的强烈制止下,便采取停止作业的行为来对抗。公司领导及时赶到现场,将违章超吊的危害性和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的道理对当事人员进行耐心的宣传和教育,但这4名劳务派遣工仍一意孤行,继续以停工不做来要挟,其理由是我们出门打工,讲的是挣钱。当时作业现场生产正忙,客户在等着装货,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领导当即与拒不纠正违章行为的有关人员解除了劳务合作关系,由科室和后勤人员组成一支特别装卸队伍,确保当天排队等待装货的十几辆车能够正常作业,维护企业的信誉。该事件的发生和处理结果,让大家看到了公司领导处罚违章的决心。但这件事也给我们带来的反思,为什么违章现象屡禁不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有些同志把管理上严格与工作方法的简单化等同起来了。在这种简单化的观念支配下,以为搞管理订一个制度就行,有问题开个会发个֪ͨ便完事,出了事情搞个处理决定,扣点奖金处罚一下就了结。把规章制度当作一柄尚方宝剑,遇到违章或者肇事的,管理者只要把剑毫不留情地砍下去就算是严格、认真了。而事实上,制度只能是一种约束,员工和管理者都受到它的约束,但作为管理者应该明白自己的职责不仅是管,还必须理。理就是以规章制度为依据,把企业内部上下、左右、纵横等各方面协调起来,理顺关系,使企业这个机器围绕一个目标运转。说管是行政手段,那理就是做人的工作,做人的思想工作,这比简单地给一个处分,给一定经济处罚要复杂得多,这就需要我们注入极大的耐心,花费更多的功夫,应该说这也是我们管理者应该投入主要精力的所在。在安全生产这个问题上,严管并不是我们的目的,而是要把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作纳入规范和制度的轨道,从而达到事先预防和控制的目的。要做到这一点,仅有行政手段是不够的,这不仅是作为安全管理对象的人的思想情感纷繁多样,还因为安全管理的内容本身也复杂多变,这一点在我们港口物流企业尤为明显,所以我们在强调安全管理从严的时候,决不能因此而导致工作方法的简单化。

三、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安全工作

随着企业改革转制和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公司的管理机制、用工渠道、分配办法及其与社会的交往方式随时随地都在发生变化。就拿我们企业来说,原来是国有企业,现在改制为民营企业;原来全是固定用工,现在增加了劳合工和劳务派遣工;原来职工吃的是大锅饭,现在实行固定工资加计件;原来我们港口经营是以装卸运输为主,而现在港口已调整为仓储、物流为主,成了货物交易的市场,经销商在港口安营扎寨,现场交易、看货、提货的人员不断增加,不同单位的运输车辆、人员川流不息。体制变了,内外环境变了,经营方式变了,而传统的管理模式却改变不大。企业重视了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忽视了对驻场客户的宣传教育;重视了抓作业人员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忽视了对场内其它人员的安全教育;重视了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忽视了对潜在安全隐患的全面检查和防控一句话,在安全生产管理上不能与时俱进,安全管理观念、方式和手段明显滞后。在实践中,我们的体会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毫无疑义,但管安全必须了解生产、了解现场环境变化。如在生产进度中,哪些环节是安全生产的危险源,哪些环节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预控目标,以及作业现场的环境变化对作业人员、机械设备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应该有怎样的防范措施、保障制度等等,管理者必须要了解清楚,明确职责。再具体点说,如我们在卸船作业中,尤其是高温季节的中午时段,就是作业的危险时段,需要我们及时到现场采取防暑措施,只有做到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才能达到安全生产的可控性。

在这里我们提出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工作,不仅因为其重要性,还由于安全生产管理的复杂性。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是该企业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设备能力、企业文化和社会环境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反映。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不仅要对一些有形的安全隐患进行有效控制,还必须掌握并且预控人的生理、心理变化对安全生产的负面影响;时节气温对安全生产的负面影响;雷、雨、雾、台、汛等自然现象对安全生产的负面影响;机械电器故障对安全生产的负面影响等等,这些方面都是安全生产的无形隐患。要防范这些无形隐患不仅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还需要各方面的知识,虽然有些无形隐患有时是很难掌控的,但我们必须去学习、去摸索、去了解,只要我们把问题想在前、防在前、做在前,比不想、不防、不控肯定要好,这也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工作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

为了使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所作的努力取得最佳效果,达到有效地防患于未然,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既定目标,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发动群众,群策群防,全员参与。有必要对《安全生产法》进行再学习、再宣传、再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帮助和引导大家形成共识,实现思想上再统一、认识上再提高、防控责任上再明确。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探索、巩固和创新,努力走出一条适应本单位安全管理、操作性强的管理路子,时刻保持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做到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建设和谐企业、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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