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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服务第一集心得体会 保险第一课心得(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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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服务第一集心得体会 保险第一课心得(8篇)
2023-01-13 14:40:22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保险服务第一集心得体会一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指定区域提供日常保洁服务。

1、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

2、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__

3、保洁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止;

4、本协议保洁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_元/年(包括乙方人工工资、福利保险、节日加班、工具材料、服装、税费等);如需乙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则按的标准或与保洁服务费用一起支付给乙方。其它保洁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环卫所收取的垃圾转运费、负责区域内所需的烟灰缸、烟灰筒、胶篓、垃圾箱等卫生洁具);医疗垃圾院内转运或储存由甲方自行处理。

4、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自合同生效后甲方每月日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一)保洁服务内容

1、甲方经营场所内地面、墙面、天花、空调风口、收银台、公共凳子、大门、玻璃、标识牌等。

2、室内的地面、台面、椅子等的日常保洁;

3、卫生间地面、墙面、卫生洁具保洁;

(二)保洁服务标准

1、地面、墙面清洁无杂物;

2、设备、标识无灰尘;

3、台面干净无灰尘;

4、玻璃清洁光亮、无印迹;

5、门头标识和天花无蜘蛛网。

6、垃圾日产日清。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用;

2、甲方有权定期不定期按照卫生保洁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卫生不符合甲方要求,先以口头形式通知乙方立即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视情况扣除一定的保洁服务费用;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保洁清洁工具储放点;

4、甲方无偿提供乙方清洁用水、用电。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安排保洁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纪录;

3、乙方对保洁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征求甲方对保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4、乙方可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和甲方的保洁要求自行安排工作程序和人员;

5、乙方应遵循安全操作、文明作业的有关规定,在卫生保洁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爱护保洁区域内各种设施设备;

7、因乙方在保洁工作中给甲方设施、物品等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在保洁时,应仔细观察服务区域有无异常,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屇满,合同自行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服务费用的10%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因工作失职造成甲方设施损坏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3、乙方发生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保洁标准完成保洁工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和新增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保险服务第一集心得体会二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户名账号及开户行 劳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户名账户及开户行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服务合作关系,现就劳务服务相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 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由乙方向甲方推荐劳务人员,经甲方面试、考核合格和被推荐人明确表示愿意到甲方指定岗位工作,由乙方与被推荐人签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签订《劳务服务合同》后,原被推荐人即作为乙方派遣劳动人员(以下简称劳务派遣工)派遣到甲方工作。

2、作为《劳务服务合同》附件的《劳务派遣工名单》上的人员若有变化,甲、乙双方应通过《更改劳务派遣工名单》方式进行变更,并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劳务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在“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退回给乙方,甲方应按劳动法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责任。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劳务派遣工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

2、为劳务派遣工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4、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5、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6、劳务派遣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将其退回给乙方:

(1)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劳务派遣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为劳务派遣工办理缴纳相关保险。

2、全面负责劳务派遣工的招聘与辞退工作,并负责将劳动合同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甲方按本合同相关规定退回劳务派遣工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或重新安排工作或办理终止、辞退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4、负责为发生工作事故的劳务派遣工申请办理工伤鉴定、保险理赔和妥善处理关联事宜等工作;

5、对劳务派遣工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依法、合理进行索赔。

6、依法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其他合法权益。

六、劳务服务费标准及收取

1、费用标准:

⑴劳务服务费①固定劳务服务费按每人每月45元计算,②浮动劳务服务费(派遣工劳务工资)按奶站收奶平均单价计算。③其他服务费(包括按政策规定辞退派遣工的补偿和劳务发票税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算(特别约定:辞退、解除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符合补偿条件的按每满年一次性补偿1000元计算)。

⑵保险费用:劳务派遣人员养老金、失业金按本地缴纳标准减除个人应承担的金额;按每人每年145元标准购买的商业意外伤害险。

2、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⑴固定劳务服务费、浮动劳务费和养老金、失业金实行按月支付,即每月15日前将上述费用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⑵购买商业意外伤害险的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根椐《劳务派遣工名单》的人数和购买标准金额一次性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给乙方。

七、劳务派遣工的管理

1、劳务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和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

3、劳务派遣工发生一般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和及时了结处理,发生重大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及时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后,由甲方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承担相应费用(扣除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后的差额)。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1年,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_年3月31日止。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3、本合同期满即终止。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保险服务第一集心得体会三

甲方(用户):身份证号码:

乙方(中介单位):法人代表:

丙方(家庭服务员):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协商同意签订本服务合同。甲、乙、丙三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扬州市的有关规定,遵守扬州市家庭服务协会制定的《扬州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公约》等,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服务事项约定

1、服务项目:乙方同意为甲方选派丙方,承担甲方的第_______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半自理病人护理;(6)不能自理病人护理;(7)医院护理病人;(8)长期钟点工;(9)其他。

甲方要求丙方家庭服务的具体内容:

2、服务地点:

3、服务期限: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长期钟点工服务时间为双方协商约定为:_________。

4、工资:甲方每月支付丙方工资为:(¥_____)元/月,如不足一个月,应按照平均日工资乘以实际工作天数计,或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应在丙方每完成一个月工作后的第二日,以现金形式一次付清丙方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

5、试用期:丙方上岗试用期为______日,自试用期开始时计费。在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服务天数支付相应工资,按照平均日工资乘以实际工作天数计,或双方协商解决。

二、家庭服务人员的管理

1、甲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对家庭服务人员进行管理:

(1)由乙方管理:甲方每月支付管理费给乙方,甲方应在每月的20日前将丙方当月的服务工资支付给乙方(乙方开据有效代收凭证),

(2)自行管理:不另行付管理费给乙方,甲方按自行家庭雇工的形式直接将工资支付给丙方,与乙方无关。但甲方应按时支付丙方工资。服务关系转为甲方自行雇佣丙方,具体事项为甲方、丙方协商约定,一切与乙方无关。

2、管理服务费用:第一个月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用(成交费),费用为丙方工资的10%,即:(¥___)元。此费用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支付给乙方。甲方选择乙方管理形式,从第二个月开始,甲方按照丙方工资的5%,即:(¥_____)元/月随丙方工资支付管理费。

三、三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对丙方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丙方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

2、合同期内,甲方如对丙方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与丙方协商,并适当调整工资报酬。如是乙方管理人员,三方需就调整事项书面签字确认。

3、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重新进行体检,如体检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甲方如对体检项目有特别要求,可以要求增加并承担相应费用。

4、甲方有权拒绝丙方在其服务场所从事与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丙方约定。

5、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丙方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进行处理。

6、甲方应尊重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丙方,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7、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丙方具体说明家庭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指导,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8、甲方每月安排丙方休息_____天,并保证其食宿,甲方若不能保证丙方休息,每天应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甲方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时,要合理安排丙方休息,不能保证休息的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甲方要保证丙方每天不少于八小时的睡眠时间。

9、甲方在未经丙方及乙方同意的情形下,不得擅自将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其他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丙方做违法和违反乙方有关家庭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10、甲方对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乙方。如遇丙方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甲方应为丙方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档次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因丙方中途违约,投保费用由丙方全额承担。

11、丙方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丙方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丙方应酌情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2、丙方提供住家制家庭服务时,甲方应向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13、丙方提供住家制家庭服务时,外出应请假,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通知甲方。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在驻地派出所备案。

14、乙方应为甲、丙双方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为甲、丙双方提供洽谈的场所。乙方应动员甲方为丙方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四、服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合同内容变更时,甲丙双方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甲方服务地址、联系电话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合同期未满但已过试用期,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天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时可由违约方交纳一定的违约金。甲丙双方应共同到乙方处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3、合同期满,甲丙双方愿继续合作的,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乙方续签新一轮的服务合同,并交相应费用;双方或单方不愿继续合作,双方应共同到乙方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五、其他

1、甲、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到乙方或市家庭服务业协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则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丙方:(签字)

家庭地址:单位地址:原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年_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最新保险服务第一集心得体会四

甲方:

乙方:

根据《   》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深圳市福城物业住宅服务下属的三个小区,(嘉州豪苑,嘉州华苑,嘉州富苑)清洁服务,为规范双方之义务并保证双方权益,特定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 委托管理事项:

1项目名称:深圳市福城物业管辖住宅(嘉州豪苑,嘉州华苑,嘉州富苑)日常清洁服务。

2项目性质:住宅小区

二、 承包方法:

采用由乙方包人工、材料、工具、设备器械的方式

三、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无偿提供清洁使用之水电,并提供储物室,办公室一间,(约20平方)供乙方放置器械,材料等物品及办公用。

2、甲方负责派监督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清洁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知会乙方,以便处理,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于支持。

3、如遇特殊清洁工作需求时,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清洁工作。

4、有权利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监督标准(含附件内容)等,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双方所共同制定之各项作业标准(具体标准参见合同附件)为甲方提供专业清洁服务,并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甲方之工作人员,遵守甲方所定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爱护甲方的财务,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对行为不良的员工,乙方须于严肃处理。

2、选派素质良好的、服务热情之专业人员(包括现场负责人员)进驻现场工作,指定现场主管人员,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清洁之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的巡场检查):

(1)负责员工岗前、岗后的全面培训;

(2)根据合同的工作细则,组织员工全面实施,统一公司的规范

(3)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作息时间、岗位安排、工作计划

(4)工作计划,具体规定日、周、月、季应做项目,要求按时间

(5)日常巡视检查各岗位作业情况,并做好每日检查记录及整改事项,即时解决问题;经常保持与客户沟通,直接听取意见,对客户投诉,不论口头、书面、电话都要设本登记,要做到件件有答复,并及时跟进、不得敷衍了事。

3、每月针对甲方投诉(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未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达两次以上,甲方有权提出书面警告,强令其予以正确处理解决

1、必须确保清洁服务工作中的环境和人身安全。

2、清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作业,整洁统一,并根据甲方指定的作业区域进行日常保洁、绿化养护以及不定期的灭害消杀工作。

3、清洁作业人员应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服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保守甲方特别要求的商业秘密。

4、定期征求甲方对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对清洁作业人员的考核评议,确保质量达标,人员合格。

5、负责承担教育和处理清洁服务作业中的安全责任,清洁作业人员若因过失和偷盗行为造成甲方损失时,认证确切后由乙方先行日照价赔偿,再行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6、每逢法定节日前三天,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此外,甲方在重大商业和外事活动前4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组织人力突击完成清洁任务。

7、在意外灾害(台风、暴雨)之后,乙方应主动协助甲方抢险。

8、保证按时支付清洁作业人员的工资和其它福利待遇,如果因此影响清洁保洁工作,甲方有权停付当月的清洁服务费,类似事件发生在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配合同。

五、项目承包费用:

每月日常清洁承包费用: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420xx元/月) 注:以上费用均已包含员工(工资、保险、福利、工服、住宿)费用,清洁材料(用品,用具、器械)清洁设备、消杀人工材料、管理费税金等费用。

七、付款方式:

承包费用按月结算,清洁服务费用,按合同附件《清洁服务质量评审细则》为标准,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乙方上月之清洁服务费以转账或支票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八、合同期限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自 20xx 年3月 16 日起至 20xx 年3 月15 日止!

2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终止合同,如因甲乙双方单方面无法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取得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否则均需赔偿对方损失相当一个月服务费之金额!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保险服务第一集心得体会五

甲 方:中国农业银行

乙 方:焦作市众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派遣人员提供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统一安排和监督下开展工作。甲方负责提出任务名称、数量、技术标准、提供原材料等事宜,乙方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劳务费用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乙方管理费用、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

2、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本条约定的劳务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根据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退回服务人员或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

2、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为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3、 告知服务人员工作要求;

4、 按照双方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 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按照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劳务服务费用;

2、 按照双方约定向甲方派出服务人员;

3、依法与服务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送甲方备案;

4、 管理服务人员档案,并允许甲方随时查阅;

5、 将本协议有关内容告知服务人员;

6、 督促服务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的规章制度;

7、 按照乙方与服务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服务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和管理费用,履行相关义务;

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调换服务人员,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或终止与服务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9、 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甲方根据业务需要提出使用劳务用工的条件及数量,劳务工具体人数,乙方派出服务人员,以甲乙双方盖章确认为准。劳务人员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在甲方的管理下开展工作。所需进行的相关培训及劳动保护条件与用品由甲方负责。甲方出资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乙方和服务人员应与甲方订立三方协议,约定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的服务期等相关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长于服务期限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相应变更服务期限,并相应变更与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

第七条 服务人员的退回、更换

一、服务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服务人员退回

乙方:

1、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且不再继续使用;

2、服务人员不符合上岗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

3、服务人员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服务人员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5、服务人员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

6、服务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

7、服务人员提供虚假的健康状况、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或情况;

8、服务人员与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退回、更换的其它事项

1、甲方退回乙方服务人员的,从退回之日起停止发放相应的服务费用。

2、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退回服务人员 10 个工作日内更换。

3、因退回、更换服务人员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服务人员有过错的,乙方可向服务人员追偿。

第八条 服务期限届满,甲方继续使用服务人员的,应在服务期限届满前 30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服务人员续订劳动合同,并送甲方备案。

第九条 检验验收

质量的检验验收按甲方提出的有关标准、要求实施。

第十条 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方法

1、合同服务费以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乙方指派的服务人员管理费每人每月350元,服务费用双方在附件中予以约定,费用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根据核定的工作量通知乙方开具劳务发票后,甲方于25日 前付清上月劳务费用,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2、乙方收取的劳务费用中涉税部分费用由乙方按国家规定税率计算,按月和劳务费一并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十一条 乙方派出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由乙方按焦作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基数、比例执行。

第十二条服务期限内,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其办理工伤认定申请等手续。不能由工伤保险支付的费用或不属于工伤保险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 保密

乙方及其派遣人员获知的甲方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

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或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制作的软件、文档及其他智力成果,其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归属甲方。

第十五条 监督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需变更本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甲乙双方需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除

1、如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在索赔后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及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或其他规定。

2.如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乙方有权在索赔后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随意变更乙方服务人员工作岗位。

(2)、未经乙方同意而拖欠劳务费用。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 服务人员损害甲方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承担责任后可向服务人员追偿。

3、 乙方和服务人员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负责人、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签订《劳务服务合同》的任务、数量、技术标准、提供的材料等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保险服务第一集心得体会六

定义及解释

1.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词和用语,应具有如下的涵义:

(1)“项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项目。

(2)“服务”是指按照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3)“工程”是指完成项目而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4)“业主”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雇用咨询工程师的一方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5)“咨询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由业主雇用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去履行服务的一方及咨询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业务和咨询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7)“协议书”是指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条件以及附件a(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通知书和正式协议书(若已签订),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规定。

(8)“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9)“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10)“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他的货币。

(11)“商定的补偿”是指根据协议书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款项。

2.解释

(1)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应在其解释中使用。

(2)视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词的单数包含复数的含义,阳性包含阴性的含义,反之亦然。

(3)如果协议书条款中有相互矛盾之处,则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咨询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咨询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在附件a中已规定了服务的范围。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称为正常服务。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称为附

加服务。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条款咨询工程师需履行的服务称之为额外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职权的行使

(1)咨询工程师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和勤奋地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2)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或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的职责时,咨询工程师应:

①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应是他可以接受的。

②如果授权的话,应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开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进行工作。

③如果授权后的话,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但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则须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咨询工程师应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咨询工程师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属于业主的财产,在实际可行时应加以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咨询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他能够得到的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资料以不耽误服务。

8.决定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咨询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情作出书面决定便不耽误服务。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对咨询工程师和他的职员及下属,业主应尽一切努力按照具体情况提供以下协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条款;

(2)在服务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畅通无阻的通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咨询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带入该国以及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带出该国的权力的条款;

(6)为了方便咨询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应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

10.设备和设施

为了服务的目的,业主应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咨询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根据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咨询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此类职员在涉及到服务时只应从咨询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的服务供给。咨询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咨询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根据第11条款,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应得咨询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都认为有必要提供此类服务以便于满意地履行服务时,则咨询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服务的提供,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每一方应指定一位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以便于本协议书的管理。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咨询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来替换。

除非此类更换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则,这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

(1)这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2)如果不能把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咨询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咨询工程师违背了第5条款第(i)子款,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事情负责向业主赔偿。

(2)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咨询工程师赔偿。

(3)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仅对下列条件进行支付赔偿:

①这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遭受的损害的数额,而对其他则不予赔偿;

②在任何情况下,这些赔偿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③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无论是业主还是咨询工程师都不应对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除非第二部分规定的相应时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咨询工程师提出索赔。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款有关责任方面的款项,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第二部分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按第31条款第(ii)子款规定的或本协议书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在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的情况下,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所有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对由于该索赔所引起对方的各种费用完全补偿。

(2)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咨询工程师免受

由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这类索赔:

①除非这类索赔已包括在按第19条款规定办理的保险范围内:

②在第17条款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的这类索赔。

(3)例外

第(1)和(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1)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2)与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履行无关的情况。

19.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咨询工程师:

(1)对第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2)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按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3)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进行责任保险;

(4)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5)对其他各项进行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咨询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努力,让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由承保人来办理。

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额的费用。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咨询工程师应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进行下列各项保险:

(1)按第6条款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因使用该财产而产生的责任。

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协议书从咨询工程师收到业主对其建议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或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如有时)的较晚的那个日期起生效。

22.开始和完成

除根据协议书可延期外,服务必须在第二部分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开始和完成。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话,则咨询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这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导致增加服务工作量或服务时间,则:

(1)咨询工程师应将此情况及此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2)此增加部分应作为附加的服务;

(3)服务的完成时间应相应在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根据本协议书咨询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咨询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些服务不得不暂停时,则此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到这种情况不再持续。为了恢复服务还应加上一个不超过42天的合理期限。

如果某些服务履行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完成该类服务的期限因此情况而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1)业主的通知

①至少在56天前业主可通知咨询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应立即对停止服务且将支出减到最小的事宜作出安排。

②如果业主认为咨询工程师没有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咨询工程师并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因。如果有21天内业主未收到满意的答复,则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咨询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列①、②情况下,当咨询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咨询工程师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①当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

②按第26条或第27.1款当服务已暂停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发生第26条款所述情况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按第27.1第(ii)子款终止本协议书时,咨询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应视为额外的服务。

咨询工程师有权获得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及责任。

支付

30.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

(1)根据合同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业主应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正常的服务报酬,并按附件c的规定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的服务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根据第23条款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2)业主应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咨询工程师支付下列款项,除非另有书面协定。

①在履行服务当中,咨询工程师的职员所花费额外的时间用于附加服务的报酬;

②由咨询工程师花费的所有其他额外开支的净成本。

31.支付的时间

(1)应迅速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到期款项。

(2)咨询工程师在第二部分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付款时,则应根据第二部分规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支付的金额中,此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起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对第27款第(2)点所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权利产生影响。

32.支付的货币

(1)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是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货币。

如果使用其他货币支付,则应按第二部分规定的汇率

计算并支付未加扣除的净额。业主应保证咨询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

(2)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服务履行期间,业主所在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①阻止或延误咨询工程师将业主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②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外币的有效或使用,或

③当咨询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等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咨询工程师的服务的履行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

这时,若在财务上未作出其他令咨询工程师满意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情况是适用于按第26款所规定的情况。

33.有关第三方对咨询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二部分或附件c中规定以外

(1)对咨询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业主在任何可能时都应为他们办理豁免,包括:

①他们的报酬;

②他们进口的物品,除食品和饮料以外;

③用于服务的进口物品;

④文件。

(2)如果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则他应偿付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给咨询工程师。

(3)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①未经业主批准,不得在项目所在国内将上述物品处理掉;

②未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加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将上述物品出口。

34.有争议的发票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

如果业主对咨询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则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他项目。第31条款第(2)子款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一切有关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咨询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的记录。

除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可在发出通知不少于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事务所对咨询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并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该审计工作。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在第二部分中作了规定。

37.立法的变动

除第二部分指明的咨询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外,若在订立本协议书以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从而引起服务费用或服务期的改变,则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应作相应的调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1)未经业主书面同意,除支付款的转让外,咨询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咨询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3)未经业主书面同意,咨询工程师不得开始实施、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版权

咨询工程师拥有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的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这类文件时不需经咨询工程师的许可。

40.利益的冲突

咨询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

咨询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41.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用书面的形式,并从在第二部分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2.出版

咨询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除非在第二部分中另有规定。但若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有关材料时,则须经业主批准。

争端的解决

43.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赔偿,按第17条款的规定,应在业主与咨询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达成一致,则应按第44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4.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按第二部分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日期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遵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这种弃权实际有效。

第二部分特殊应用条件

a.参阅第一部分条款

1.定义

(1)项目的_________

17.责任的期限___________

计算起自_______________

18.(1)赔偿的限额_________

22.开始______________

完成________________

31.(2)支付的时间

当地货币__________天

外币___________天

用于过期应付款项

商定的补偿每天________%

32.协议书规定的货币

支付的货币协议书中货币的汇率

36.协议书的语言

主导语言__________

协议书遵循的法律________

37.业务总部所在地_________

41.通知

业主的地址__________

电传号码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

咨询工程师的地址______________

电传号码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

44.仲裁地及规则_____________

b.附加条款

最新保险服务第一集心得体会七

甲方:x市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更好的为物业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现就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乙方为该项目原物业管理承包人。现在该项目物业管理重新招投标中,经甲、乙双方协作努力,甲方取得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中标资格,并与业主单位签订了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见附件)。

二、为保持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延续性,甲方经乙方要求同意将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包给乙方。承包的期限、内容、面积、地点与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为一致。即本协议承包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和终止时,本承包协议也同时解除和终止。

三、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该项目物业服务费用包干价格为元/年,该费用由乙方负责协调业主单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转入甲方的指定账户中,该费用未及时到账或到账不足的,乙方同意先期垫付,或在本协议乙方承包费用支付中相应核减。

四、乙方应按质按量完成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内容和范围包括该项目安全防范和清洁保洁工作(具体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承包费用核定为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扣减本协议第五、六条约定款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后的余额。在业主单位物业服务包干费用足额到位且乙方完成履约责任和义务后,甲方于每次月10日前按月均摊支付前月承包费用给乙方,但属乙方应付未付款项的,甲方可在支付承包费前代为扣付。

五、甲方于每个物业服务合同年度的第一个月计提该项目年管理费,标准按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的百分之五计。同时按该同等比例每月均摊扣留款项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正常解除或终止时,如乙方全部完成履约责任和义务后,甲方不计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罚扣相应履约保证金。

六、乙方同意甲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每月计提并负责缴纳相关物业税费,标准按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的百分之五点七计,如物业服务税率标准有变,以实际标准调整为准。

七、经协商,甲方指派一名管理人员协助乙方进行沟通和管理以及业务指导和监督,乙方每月支付管理人员工作补贴计人民币1500元,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支付承包费用中扣付。

八、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当选派与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按业主单位和甲方的标准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和日常维护工作。乙方选派的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和管理,乙方按其标准承担并须按期支付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费用等,同时报于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九、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业主单位和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为业主单位提供优质物业服务。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在该项目物业服务中如发生人员和财产安全事故,包括所造成的损害和赔偿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十、在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期间,乙方应主动维护甲方信誉和形象,对甲方和业主单位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应认真对待并积极落实,否则,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天内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一、该项目物业服务所需人员、服装、工具、设施设备以及有关物料和成本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业主单位提供的物业服务用房,以及相关环境场所和设施设备交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和使用,本协议期满时应确保其完好状态下归还业主单位,如有损毁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乙方如需甲方临时提供人力物力或其他支持的,相关费用标准经协商后由乙方支付。

十二、除本协议约定或遇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均应承担有关责任并负责赔偿。

十三、其他事项:

1、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本协议旨在承包甲方中标的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与甲方仅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乙方在选派工作人员时应尽责告知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2、乙方应按规定与其选派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会保险,相关费用由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担,甲方可提供相关协助并在乙方承包费中直接划扣代缴。

3、为完善管理,乙方应主动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确保其选派工作人员在物业服务中受到意外伤害或有其他意外可享受保险赔付。

十四、在本协议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遇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如因该类抵触的调整涉及本协议的根本原则,甲、乙双方应以积极的姿态另行商议解决办法,确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十五、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业主单位备案一份,自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业主单位: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点:

最新保险服务第一集心得体会八

签订地点: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以并购为目的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事宜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与指定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师作为主办律师组建团队完成委托事项。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换主办律师。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 作为甲方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委托事项相关事宜。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列事项:

(一)在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二)起草尽职调查清单,全面梳理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历史沿革、业务经营、股权结构、资产等状况,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文件、资产文件、融资文件、重要协议、涉外合同、审批及许可、财务报表、雇员、保险、诉讼情况和环保事宜等事项;

(三)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分析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收购程序的影响,可能面临或者存在的法律、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给出适当解决方案。依据调查报告制作摘要,供甲方决策参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对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报告的最终文本需经过甲方验收同意。

三、委托期限

乙方应在下列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现场调查部分: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正式尽职调查报告最终出具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服务费数额及支付;

本项目服务费(含差旅费)共计人民币 整,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人民币 万元,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 第二期余款人民币 于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提交经甲方验收同意的尽职调查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胜任委托事项为由解除本合同,则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并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费用乙方无需退还,甲方不需支付第二期费用。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就委托事项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

2.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

3.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的授权;

4.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要求乙方变更主办律师。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材料和情况;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承担乙方实施委托事项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合同第四条约定取得服务费,并在甲方拒付费用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实施委托事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合伙人、律师„„,共7人作为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律师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律师工作团队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师对项目资料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以备查,在尽职调查结束后向甲方提供相关档案资料,对涉及甲方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6.甲方对乙方承办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

七、合同解除及违约条款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不能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尽职调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本条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权立即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在已收取服务费用的限额内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八、 保密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承诺函中规定义务,对在参与项目过程中获知的本案件的信息和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适用《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

十、其他

1、 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一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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