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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六个规定心得体会报告 政法委六个规定心得体会报告范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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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六个规定心得体会报告 政法委六个规定心得体会报告范文(7篇)
2023-01-05 01:09:13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有关政法委六个规定心得体会报告一

‍根据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自2021年4月起,在全县司法行政队伍中开展教育整顿,为确保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全面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推进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创特色、争一流,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铅山、法治铅山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大力开展教育整顿,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引领、纪律作风整顿、执法司法监督、履职效能提升,努力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目标,即: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可靠,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纯洁性、执法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一)强化政治建队,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可靠。全员开展政治轮训、全面开展政治督察,坚决全面彻底肃清xx、xx流毒影响,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葆忠诚使命的政治本色,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

‍(二)整顿纪律作风,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纯洁性。坚持以案明纪、自查自纠、正风肃纪相结合,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干部涉黑涉恶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扎实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严格执行司法行政系统各项欣铁规禁令,着力克服“怕慢、假、庸、散”问题,进一步涵养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抵制腐蚀的免疫力,确保司法行政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三)严抓监督管理,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权力运行“六大体系”,加强对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动态监管,坚决整治执法不公问题。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案件办理、规范接触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促进司法行政干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公正执法的实效取信于民。

‍(四)积极担当履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的大提升,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担当作为,更好地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为统筹,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铅山、法治铅山建设,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根据全省、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开展学习教育、查摆纠正、整改落实、巩固提升贯穿于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过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动员,精心安排部署,研究细化措施,认真抓好抓细抓实组织实施工作。

‍(一)坚持正面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1、开展政治轮训。认真落实《江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综合运用脱产培训、党组中心组学习,单位集中专题学习,“三会一课”、网络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面开展政治轮训,项目化、清单式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党内法规、决策部署精神。

‍2、进行在线测试。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平台,采取闭卷考试、在线测试、知识竞答等有效形式检验学习效果,激发干部学习热情,做到学习人员全覆盖、内容不漏项、形式多样化、增强实效性。

‍3、选树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好“我是党员我带头”、“争当方志敏式好干部”选树学活动,结合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大力发掘、推荐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并充分运用“法治铅山”等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媒体平台,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队伍斗志。

‍(二)坚持以案示警,查摆纠正问题

‍1、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典型安全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对身边案例开展警示座谈等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汲取深刻教训,坚守初心使命,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对党忠诚、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个人进行自查自纠。6月下旬至7月上旬,以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派出)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为重点,深入开展个人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个人自查自纠主要内容为“四查四纠”:

‍一是深入查摆政治思想情况,及时查摆、纠正在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县委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二是深入查摆履职尽责情况,结合疫情防控、维稳安保、执法办案、社会治理、司法行政改革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及时查摆、纠正初心使命不牢、履职能力不足、担当精神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

‍三是深入查摆公正执法司法情况,紧密联系执法司法工作实际,及时查摆、纠正执法司法行为不规范、违反“三个规定”、充分黑恶势力“保护伞”、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四是深入查摆廉洁自律情况,及时查摆、纠正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高利放贷、亲属违规插手或经营与本人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等问题。

‍个人自查自纠中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

‍4、单位开展对照检查。7月中旬至下旬,要对照建设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的标准要求,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司法行政队伍突出问题,对照此次教育整顿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召开专题会议,举一反三,对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5、做好配合工作。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进一步协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依法依规加大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失职失责问题查处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三)抓好问题整改,务求工作实效

‍针对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动真碰硬,有错必纠,违规必查,立行立改。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查究处理。注重务实管用,配套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警示教育常态化、干部岗位职权利益回避、执法办案监督制约等制度,着力构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制度体系。坚持效果导向,着力推动政治督察、政治轮训、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纪律条令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增强制度执行力,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制度见效,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

‍(四)坚持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提升

‍对接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进行再调度、再部署、再推进,巩固前期教育整顿成果,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整顿工作,力求取得更大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必然要求,是打造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的迫切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要扛起教育整顿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应”,树好标杆,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铅山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江文革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全系统教育整顿工作,研究制定重要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严格纪律要求。要以扎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抓好教育整顿工作。对教育整顿工作不认真、有关要求落实不到位、虚于应付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自查自纠中主动说明问题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干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者免予处理。对自查自纠不认真、应查未查、查而未改的干部,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暂缓提拔晋级、调整岗位等形式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从严惩治。

‍(四)讲究工作方法。

‍要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督促司法行政干部自觉参加学习教育、领导干部主动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教育整顿工作稳妥、顺利推进。要注重正风肃纪与正面激励相结合,既刮骨疗毒、严肃法纪,又体现关爱、激励担当作为。要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整顿给司法行政队伍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坚持内外有别,强化社会正面宣传,防止负面舆情炒作。

‍(五)加大督查力度。局党组将适时对教育整顿组织实施、工作进展、实际成效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注重在统筹推进案件评查、执法规范化检查中,深入发现执法和纪律作风问题,将其纳入教育整顿督促重点整改,确保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六)做好结合文章。要把开展教育整顿工作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扩大)会议、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同全面完成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以教育整顿开展促进工作任务完成,以司法行政工作奋争一流业绩彰显教育整顿成效。各股、室、处、所开展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情况,请及时报送县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有关政法委六个规定心得体会报告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

第三条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

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四条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支持政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政法队伍全面正确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使命。

第五条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六条政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四)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六)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

(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八)坚持改革创新,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九)政法单位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

(十)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第二章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第七条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权和由中央负责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党中央加强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政法工作坚持正确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二)确立政法工作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三)研究部署政法工作中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方针政策、改革措施、专项行动等重大举措;

(四)加强政法系统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政法队伍,为政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未完待续)

第三章地方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政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应当以贯彻党中央精神为前提,对本地区政法工作中的以下事项,落实领导责任:

(一)统筹政法工作中事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要事项;

(二)统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

(三)统筹规划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四)推动政法单位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五)组织实施党中央关于政法改革方案,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七)完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单位的监督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八)加强党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单位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格局;

(九)改善执法司法条件,满足政法工作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十)推动完善和落实保障政法干警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制度和政策;

(十一)本地区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章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第十一条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设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由党中央审批确定。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同级党委按照党中央精神以及上一级党委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审批确定。

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县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第十二条党委政法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三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指导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

第五章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

第十四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第十五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应当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好领导作用。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遵守和实施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履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三)研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案件,制定依法处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

(四)研究推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研究制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执法司法政策,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六)完成上级党组(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制度、党组(党委)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增强党组(党委)及其成员政治领导和依法履职本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第六章请示报告

第十七条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中央负责,受党中央监督,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党中央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

第十八条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请示以下事项:

(一)政法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关系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大事项;

(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政法工作重大体制改革方案、重大立法建议;

(五)拟制定的政法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措施;

(六)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以下事项:

(一)党中央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重大事项贯彻落实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二)对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

(三)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突发案(事)件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五)半年和年度工作情况;

(六)党中央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政法工作总体情况、中央政法委员会牵头办理或者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情况,由中央政法委员会统一报告党中央,中央政法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向党中央报告工作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以下事项:

(一)涉及政法工作全局、需要提请中央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有关地区、部门之间存在分歧,经反复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协调的重大事项;

(三)重大政法改革方案和措施;

(四)出台重要执法司法政策性文件、司法解释,提出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立法建议;

(五)党中央交办的重大事项和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事项;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等重大事项的相关政策措施问题;

(七)拟以中央政法委员会名义召开会议或者印发文件;

(八)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以下事项:

(一)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工作部署、指示和决定情况;

(四)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推进情况,年度工作情况;

(五)重大政法改革部署以及推进情况;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的重大事项处理情况;

(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八)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九)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参照上一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确定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第七章决策和执行

第二十三条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及时对以下事项研究作出决定、决策部署或者指示:

(一)涉及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党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和指示的重要事项;

(二)下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本单位在履行职责中需要决策的事项。

决策时,应当先行调查研究,提出适当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按照规定提请相关会议讨论和决定。

第二十四条对于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各有关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提出请示报告的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过程中,认为原请示报告事宜需要作出调整的,必须按照谁决策、谁审批的原则,报原决策单位审批,但在批准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二十五条地方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政法工作的制度,将政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地方党委应当在本地区带头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指导、督促党委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做好贯彻执行相关工作。

地方党委成员对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二十七条党委政法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制度,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第二十八条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同级地方党委、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指导、督促有关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坚决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推动工作落实。

第二十九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确保工作落实。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成员对党组(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八章监督和责任

第三十一条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范围,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

第三十二条加强对政法工作全面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一)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情况督促检查,必要时开展巡视巡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政法工作特别是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贯彻落实;

(三)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向批准其设立的党委全面述职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机制,确保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得到贯彻落实。

第三十三条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常委会履职情况的考评考核,其结果作为对有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一)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定期检查和考评考核党委政法委员会履职情况;

(二)建立健全听取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述职制度,加强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考评考核;

(三)在考核下一级党委常委会领导开展工作情况时,注重了解领导开展政法工作情况。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委员述职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委员履职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第三十四条党委政法委员会在统筹推动政法单位开展常态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中,对发现的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应当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制度建设,保证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第三十五条有关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违反本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规定职责的,视情节轻重,由党委政法委员会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或者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配套规定。

第三十七条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的基本精神,制定军队政法工作党内法规。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由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2019年1月13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党内有关政法工作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有关政法委六个规定心得体会报告三

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既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也是打造新时代政法铁军的务实之举。几天来,通过专题学习和党课辅导、先进英模介绍经验、学习有关资料、观看警示录像片,很受触动,很受启发,让人深思、催人警省,使我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也进一步增强了思想革命、自我革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是认清了重要意义。这次教育整顿,对于我们来讲,是一次时代的大考,考的是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考的是履行使命的责任担当、考的是廉洁干净的作风形象,必须以刀口向内的高度自觉,真心投入、真正融入,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也是一次党性的锤炼,必须时刻牢记政法姓党的根本要求,紧紧围绕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努力在学习教育中学出对党忠诚的政治坚定,在警示剖析中学出严守底线的法纪敬畏,在崇尚英模中学出干事创业的奉献担当,永葆忠诚纯洁可靠的底色和本色;更是一次形象的重塑,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查纠整改,着力整治政法系统存在的顽瘴痼疾、着力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净化政治生态、增强使命担当、重塑作风形象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影响。

二是看到了紧迫形势。从我们自身看,政法队伍整体是好的,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维护稳定等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近年来查处的政法系统违法违纪案件中可以看出,个别干警还存在理念信念丧失、规矩意识淡薄、素质形象不佳的突出问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这反映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必须来一个彻底的大清除,进一步纯洁队伍、净化生态,使政法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始终听党指挥、忠诚使命,为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作出更大贡献。

三是认清了自身差距。通过这次教育整顿,对照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反思自身还存在着政治信念淡化等问题,充分认识了教育整顿的重要意义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的重要举措,是锻造政法铁军、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突出问题、纯洁队伍、优化政治生态的迫切需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xx市各级部门和全体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教育整顿的重要性、紧迫性,聚焦“忠诚警魂进一步筑牢、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严明、担当作为进一步彰显”的目标,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推动教育整顿,为维护道路畅通和谐有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坚决抓好忠诚教育。此次教育整顿重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夯实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达到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忠诚警魂的目标。要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常态化开展专项教育、政治轮训,引导全体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挖掘交警队伍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把忠诚干净担当的英模选树起来,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氛围,激励队伍更加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要以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制作警示教育片、印发典型案例、到廉政教育基地进行现场教育等形式,组织干部反复看、反复学,真正入脑入心,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思想深处解决根本性问题。

(二)坚决抓好“关键少数”。此次教育整顿重在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整顿软弱涣散的领导班子,及时调整问题突出的干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的人员,达到清除害群之马的目标。教育整顿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领导班子成员发生问题的,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剖析,主动讲清问题,如实说明情况。通过组织政治督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调研等方式,深入查摆、解决队伍中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纪律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突出问题。要坚决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以及搞人身依附、“小圈子”的人,全面整治各类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同时,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和干部身上的小问题、小毛病要早发现、早介入,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避免问题由小变大。

(三)坚决抓好问题整治。此次教育整顿重在聚焦当前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症,拿出破难题、补短板、堵漏洞的管用措施,达到以突出问题整治带动面上问题整改的目标。要紧盯短板不足和突出问题,强化执法服务,优化管理机制,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广泛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专项整治,以及“枪车酒赌毒密网”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xx交警整体形象。要进行一次困扰基层突出问题的排查起底,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习气,切实为基层一线松绑减负,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做好基础工作。

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本次队伍教育整顿有了新的认识。正如xx在出席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所言:“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民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新期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深刻认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现实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我更加明白此次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和以前的不一样。以前,我总认为参加教育整顿活动无非是开开会、学学习、做做笔记、写写体会文章;总认为参加教育整顿活动是领导的事、自己干好的本职工作就行了;总认为参加教育整顿活动是针对部分政法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的,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没有什么需要自查自纠的。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开展此次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意义,我要政治站位更高,思想认识更深,行动自觉更强,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积极参加教育整顿各项活动,推动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决完成好党中央交给的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有关政法委六个规定心得体会报告四

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法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作为县委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在工作中,我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积极协助县委抓好全县的政法、综治、维稳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执法服务,保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带领政法机关进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积极探索服务发展的新思路,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服务保障职能。公安机关加强人口、行业、场所管理,加大治安突出问题和工业园区等治安混乱地区的整治力度;检察机关加大了对重点领域、部门]的贪污贿赂犯罪的查办力度,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判机关对涉及经济的各类案件,及时受理,依法审理,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司法部广加强法治宣传,深入开展矛盾纷排查化解,及时化解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

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共破刑事案件xxx起,查处治安案件xxx件;检察机关依法批捕xx件xx人,依法起诉xx件xx人;法院系统审执结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xxx件;司法部门]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xxx件,保障了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推进综合治理,着力营造平安和谐环境。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理念,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行一月一个重点、一季一个专项,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大调处、治安环境大清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区域大整治、重点人员大管控、安全保卫大巡防“六大行动”,先后排查化解社会矛盾xxx起,查处各类治安案件xx起,整改安全隐患xxx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xxx处,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建立了《xx县创新社会管理十大机制》尝试推进了公调对接、诉前调解、驻镇法律援助公证服务联系点、矛盾纠纷远程视频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平安e家智能安防系统和“xx政法网”xx移动信息平台建设,做到了管理服务一体跟进、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平安建设联手推动,提升了社会治理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

扎实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坚持集中宣传与条块结合、面上造势与入户培训有效融合,策划实施了送戏送法百村行、为民大巴走基层、法治电影到镇村、平安之声大喇叭、赠报送书大学法等平安、法治建设主题活动,先后建成了x个平安法治宣传示范街,开展各类大型宣传、培训活动xx场次、演出xx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xx万多册,发放多种平安宣传品4万余件,极大地营造了关注平安、维护平安、共建平安的浓厚氛围。

在上半年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中,全县公众安全感为xx%,排名位居全省第xx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x个百分点;平安创建知晓率为xx%,位居全省第x位,创五年历史新高。

三是落实维稳措施,全力维护全县大局稳定。完善和落实不稳定因素每月研判制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长效机制,建立完善了矛盾排查登记、突出问题包案、重点人员稳控、信访案件销号“四类台账”,创新推行了关口前移预防、规范长效排查、各方参与调解、快速反应处置“四大机制”,赢得了县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现场会议在xx召开。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回访和挂牌接访制度,加大信访维稳突出问题和信访积案的化解力度,建立完善了领导干部包抓信访事项销号约谈、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县级领导包案化解情况汇报和新任科级干部“五包”信访案件工作制度,对全县xx个信访突出问题,逐一都成立了由县级领导任组长的化解工作组,制定了具体化解方案,现己化解到位xx件。

高度关注特殊时期和敏感节点的安保维稳工作,先后10余次分层专题部署维稳安保和反恐工作,制定印发了相关方案、预案,组织开展了反恐演练,及时启动了特殊时期情报信息搜集研判、预警防范和查暗访督导反馈机制,做到了工作部署、重点对象排查监管、重点区域治安巡逻、重要部位防范措施“四个到位”,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的稳定有序。同时,认真负责抓好联镇包村、“双包双促”、防汛防滑、机关建设、党的建设等工作,积极参与全县各类活动,较好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无论在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上,还是与人交往上,都力求以自己的人格和言行去熏陶感染每个政法干部,努力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一是加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认真学习了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和“八项规定”《廉政准则》“两个责任”等党纪法规,有效地提高了自己统揽驾驭、领导协调能力,不断增强了自律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抓好学习的同时,经常深入各镇和政法机关,认真调研、了解党的各项政策及县委、县政府决策落实情况、基层工作现状,并多方争取帮助解决相关问题。通过学习与实践,自己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抵制腐败侵蚀的能力,特别是总揽全局、统筹协调、廉洁从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是严以律己,真正做到清正廉洁。淡泊名利、清白做人是我的人生准则。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暂行规定》“四条纪律”、“八项规定”等要求,不断增强自身素质,自觉维护自身形象。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政法委书记,能做到总揽不包揽,果断不独断,平时注重发挥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作用。坚持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做到相互尊重、信任,相互理解、支持,在机关内形成了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

作为县委常委,我虚心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向群众和实践学习,积极主动地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工作,以争取他们对工作的支持,积极加强与人大、政府和政协分管政法工作领导的沟通,求同存异,增进共识,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在干部选拔任用问题上,认真履行县委常委和政法委书记的有关规定,坚持以才荐人、以德荐人,建言献策,选贤任能,协助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在单位财务管理上,坚持做到开源节流,不滥吃请,节约开支,严把财务关。同时,对亲友和身边的人,教育他们自尊自爱,守纪守规,亲属、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我还清醒意识到自己依然存在着好多的不足之处,政治学习的自觉性和力度还不够,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的创新精神需要开拓。今后,我会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认真改正自己的不足之处,在各个方面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争取为xx发展做出应有的成绩。

有关政法委六个规定心得体会报告五

我们从事的政法工作,需要把廉洁化作为一种灵魂,融入到每名干警血液的每一个细胞,伴随着每干警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让它成为一种圣洁的呼唤,成为一种至高的信仰,也成为我们干警的价值追求。作为一名干警,有其基本的为政道德要求,勤、能、德、绩、廉,都是作为一个干警基本政治道德之一,而其中的廉,就是要求我们广大干警在日常工作中,遵纪守法,踏实工作,不贪污,不受贿,在权色财的面前如临深渊而小心翼翼,任何举动要在干警的工作准则之内,在党纪国法的约束之内,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

政法干警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犯罪,在日常的工作中,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诱惑存在,如人情的拉拢、关系的打点、熟人的招呼、金钱美女的亵渎等等,尤其是作为基层干警,所接触的人、事、物应接不暇,故诱惑更多,这就要求我们要心存廉洁、公正执法,要真正做到心系群众分分利益,情牵百姓丝丝安危。作为一名干警,时刻需要用良知来警惕自己,廉洁是工作的需要,是政法工作的基石。

一、要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人和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人民干警为人民,应时刻不忘初心,一心为公,成就公道,勤俭节约,两袖清风。要时刻用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来鼓励自己、鞭策自己。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开展政治建警工作中,要把政治建警建设置于首位,坚决做到对党忠诚,立场坚定,这也是廉洁从警必须做到的基本要求。

二、作为一名干警,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警惕,防止各种腐败乘虚而入,防止内心发生“私欲膨胀”,牢记“小节不守,大节难保”、“千里决提,毁于蚁穴”的道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时刻保持敬畏戒惧之心。“公生明、廉生威”,见微知著,谨小慎微,防微杜渐,始终做到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保持廉洁从警的本色。我们工作如履薄冰,要时时警醒自己,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三、要谨慎交友。要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在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和干干净净的社会关系方面,坚决做到“二十个不准”。平时的工作、生活中要慎重选择相交的朋友和环境。古语云: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以利相交,利尽则散;

以势相交,势去则倾;

以权相交,权失则弃;

以情相交,情逝人伤;

唯以心相交,淡泊明志,成其久远。要净化自身交友圈,择善而交,真正做到交有道之朋,不交无益之友。要警惕少数心怀叵测的人千方百计与你拉关系、套近乎、交朋友,投你所好。慎防在过滥的社会交往中看到灯红酒绿就心理失衡,产生攀比心理,导致私欲日益膨胀,以致放弃原则、突破底线,甚至走向犯罪深渊。

四、要远俗修身。作为一名干警警,要大力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多读书学习,不断增长自己的才干,净化思想和灵魂,提升自己的素养和境界。要反复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政治建警活动中,要重点学习各级方案、制度和各级领导的讲话精神。要把读书学习变成自觉行为,自我教育、更新知识、提高能力。用多读书来克服“做事恐慌”,用多读书来充实提高自己,用多读书来祛除“四风”陋习,用多读书来充实灵魂,用多读书来远离低级趣味。

我们从事的工作面临的诱惑很多,而作为一名干警要真正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必须需要很强的自制力,而这自制力就来自廉洁之德的内心约束,来自干警职责的外在约束,但不管怎样,要想使得廉洁之花开的绚烂,就只有像“暮夜却金”故事里的杨震一样,敢于拒绝不义之财。在权色钱诱惑面前,做到廉洁自律,守廉如玉,善于“慎独”。

政治建警,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保持警队纯洁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切切实实以政治建警为契机,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使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加强。

2021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心得体会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五个过硬”要求、突出“四项任务”、聚焦“三个环节”,既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推进政法队伍自我革命的务实举措,对于纯洁队伍、优化生态、打造过硬政法铁军具有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通过聆听领导动员宣讲、专家辅导讲座,参加本院集中学习讨论,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教育整顿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深化了对忠诚纯洁可靠这一根本要求的理解。下面结合学习思考和平时工作实践中的一些感受,谈几点粗浅体会:

一、忠诚纯洁可靠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在持续学习中培塑提高。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作为检察机关的共产党员,培塑忠诚纯洁可靠品质,基本前提就是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路线纲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政治担当和能力素质。检察工作的特殊性质,使我们在平时工作中更多的见证了一些反面教员。这些人在身陷囹圄,痛定思痛后,都不得不承认自己落伍、蜕变的原因虽然很多,但更深层次原因,还是理想信念上出了毛病。我理解,永葆忠诚纯洁可靠本色,理想信念是基础。必须时刻告诫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学习改造,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越是与阴暗面接触多,越需要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尤其注意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每一次的集中教育整顿中,都要围绕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思想清理和对照检查,做到参加一次教育,思想受一次触动,心灵得到一次净化,理想信念得到一次升华。

二是强化政治觉悟,提升政治素养。作为一名参加工作32年,入党30年的老同志,参加这么一个主题鲜明、政治意识强的政治专题培训还是第一次,入学前思想上不是很重视,认为这只是一个简单的与以往一样的培训,认为自己是一名老同志,只要思想上与党中央和上级保持一致,只要自己“三观”正确,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规不违纪就可以了,没有站在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政法干部身份,没有站在民族复兴,人民福址的高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等认真深入学习,只是肤浅片段地了解掌握,这本身就不是讲政治的表现。通过专家教授对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系统全面、主线归纳的学习理解,以及对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学习,明确感到讲政治对每一个中国人,特别是作为“刀把子”的政治干部队伍息息相关,至关重要,从而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政治素养,强化了政治意识,提高了政治站位,强烈感到只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才能正确履行职责,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忠实捍卫者。

三是坚定理想信念,弘扬苏区精神。自己作为土生土长的红色故都瑞金人,也曾在将军县兴国工作生活了五年,因为军分区系统工作对苏区革命传统或多或少的有所了解掌握,但之前的了解掌握只是片段的,零碎的,通过对苏区革命传统的学习,对1929年1月从井冈山到1934年10月到红军长征战略大转移以前的以赣南为主的苏区的历史脉络和重大历史事件有了一个全面系统地了解掌握,“八子参军”、“马前托孤”等一个一个鲜活的苏区故事通过讲解员声情并茂和红色舞台的演绎感人至深,通过模拟重走长征出发路,感受到苏区革命战争年代革命先烈为了革命解放事业,为了崇高的革命理想信念,在艰苦的环境抛头颅,晒热血,舍小家,顾大家深深地感染着每一个学员。通过学习全面理解了苏区精神“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争创一流、无私奉献”的实质内涵和时代传承的重要性,更加坚定了作为红色苏区人要继承弘扬传承好苏区精神,让苏区精神在新的伟大时代发光发热。

四是牢记使命职责,勇做人民卫士者。作为一名政法干警,应该在弘扬和继承传承好苏区革命的伟大精神,在新的伟大的历史新时代更加发扬光大,在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两个一百年”建设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落实贯彻中央政法会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筑牢坚定的政治信念,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始终强化敢为的政治担当,要切实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本领,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勇挑重担,面对矛盾问题敢于亮剑,在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中敢于攻坚克难,为平安和谐赣州作出应有的贡献,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有关政法委六个规定心得体会报告六

【前言】在抓政法队伍管理方面虽然说下了不少功夫,做了不少努力,基本上也是逢会必讲,建立了纪律作风监督实施办法,但是政法队伍的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对分管领域的纪律规矩建设更多的是依靠政法单位自身,从严治警抓的还不够深入。

3月份,我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铺开,全区政法系统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动员全区政法干警,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的安排部署,投身到这场激浊扬清、铸魂扬威的活动中来。近期,我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对照党章党规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找出的问题、存在的顽瘴痼疾、开门纳谏反馈的问题、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进行梳理汇总,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了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思想作风方面:在学习上投入精力不足,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常抓长学勤悟不够,同时政治理论学习缺乏“挤”与“钻”劲,仅满足于一般性了解,浅尝辄止。在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了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不能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有时把自己混同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的去,差不多。在理论学习上不够用心,对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解和把握就只限于知识其内容,但对其深刻的内涵知之甚少。在业务学习上,对新形势下法制知识研究不够,有时只停留在学过、看过;学习不深不透,特别是理解与实践有一定的差距。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知识学一点,与本职无关或联系不密切的就不去学或很少学,在学习上搞实用主义,知识结构单一,把握形势,了解大局深不透,有善于研究思考问题,不善于理论联系实际。作为一名政法队伍干部,没有把群众和xx对我们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有些工作做得不令群众和前来办理业务的兄弟单位民警满意,存在小成即满的思想,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二)工作作风方面: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热情不高。在本职工作中,虽然我们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但是在工作中感觉我们主观能动性不强。在工作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不能很好灵活掌握方针政策,造成了在工作中处理难题性工作时,显得能力欠缺,工作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不力求全面发展,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满足于应付本职,只求完成任务,不求精益求精,不求有功,但求有过,创新的思维不活,业务工作考虑不深入,看问题不够全面。在日常工作中,遇到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碰到问题互相推诿扯友、延误任务落实时又容易产生急躁情绪,工作千头万绪时只注意抓一头,难以面面俱到。工作中有老好人主义思想,有时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原则性不强,怕惹人,严格管理不够,对个别民警存在的工作不认真、纪律松弛的现象不能及时批评教育,助长了松散风气。在日常工作中,抓业务多,抓思想教育少;提要求多,关心帮助少。

(三)纪律作风方面:在工作中,在原则性政策性面前,对自己一贯要求很严,但对一些具体工作纪律方面有所放松,我基本上能够遵守纪律,但是有时因为晚上加班过晚,第二天早上会出现精神萎靡不振等现象;有时在上班时,有因办私事请假调班的情况,虽然没有耽误工作,但是影响不好,也反映出纪律观念有所淡化,对自己放松要求;另外在工作中,“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不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有“等大家”和“靠安排”的“等”、“靠”思想,导致工作完成质量不高。

(四)落实“三个规定”方面:1、认识。作为一名公安机关干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政治高度,把学习贯彻“三个规定”融入教育整顿各个环节,通过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逐条学、反复学、深入学,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通过加强制度执行、强化监督管理、推进“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有序化,确保人民干警公正廉洁。2、存在问题。在落实“三个规定”过程中主观意识不强,认为自身分管的xx工作,跟“三个规定”距离很远,底线意识还没有树牢。工作摆布不均衡,深入企业、基层调研不多,帮助解决问题困难不多。

(一)理论学习存在差距。虽然在思想上也注重学习相关理论知识,但学习得不自觉,不主动,不系统,不扎实,零打碎敲。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把学习当成一个“软指标”,而不是一项“硬任务”,更没有固化成为一种习惯;在工作安排上没有放在首位或突出位置,平时忙于日常工作,没有挤出时间学习,调整状态不够及时,存在重工作轻理论现象,不能做到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增强政治本领上还存在差距。

(二)是理想信念树的不够牢。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精神上的“钙”。但随着党龄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不知不觉忽视了党性的锤炼,理想信念的修养,学习缺乏系统性、持续性,在主观上放松了对党的新思想、新理论、新要求的跟进了解和学习掌握,导致“总开关”拧的不够紧,放松了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三)政治意识不够敏锐。从xx学习教育中汲取知识养分不够,对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形势下政治、经济和国家面临的外部形势研究了解还不够,对如何维护党的权威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创新开展政法工作等思考还不足,对新思想、新矛盾、新目标、新要求领会不深刻,缺乏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守正创新的时代担当。

(四)宗旨意识不够牢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在服务基层群众工作中,工作方法比较单一,往往过多考虑单位立场,缺乏敢于为群众利益担当负责的主动意识。总认为自己只要严格遵守党章、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大方向上就不会犯错误、出问题,忽视了对自己的时刻警醒,导致在宗旨意识、公仆意识的坚持和锤炼上有所放松,密切联系群众不够,到基层调研不深入,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急不够,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得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将切实立足岗位、做好引领、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区x工作取得新成绩,努力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思想,以学习宣贯xx学习教育指定“四书”教材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加强集体学习,创新学习载体,深入学习党章、宪法、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开展经常性的学习交流、专题研讨,努力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科学制定学习计划,针对不同重点,做好精读和泛读,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精深钻研、学用结合、常学常新,立足于工作实践,立足于教育整顿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从新思想新理念中汲取强大的真理力量、思想力量、实践力量。

(二)强化宗旨意识。树牢群众观念,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守一线、深入基层,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准确把握群众的期盼愿望,深入了解群众的忧虑疾苦,努力使决策部署、发展思路、工作重点符合人民意愿和时代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立求实务实抓落实的思想作风,多深入基层,多调查研究,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推动“一岗双责”落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干警常态化监督,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坚持执法惠民,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督导力度,推动政法部门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有效落实,让干警受教育,群众得实惠。

(三)强化创新意识。增强创新意识,主动研究学习上级关于政法工作文件精神,积极主动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在学习中拓宽视野、增长见识,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向先进的、发达的学,培养开放包容的广阔胸怀,杜绝闭门造车、坐井观天的狭隘思维,积极探索工作新路径。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作机制,实施以干代训、以老带新等举措,对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新思路、新举措来解决,推进政法工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强化自律自省。时刻把党纪法规作为一面镜子,随时警醒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必须坚持,把党纪法规的应用贯穿到工作和生活之中。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永葆共产党员的清廉本色。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xx主义,倡树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实干之风,以作风的切实转变推动xx工作效能提升。

有关政法委六个规定心得体会报告七

自《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xx区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增强主动性、注重创造性、务求实效性,积极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现将贯彻落实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xx区委政法委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一致认为,《条例》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既为党领导政法工作立规矩、定方圆,又为党领导政法工作谋长远、固根本,在政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开创性里程碑意义。

二是深入学习领会。xx年xx月份,区委政法委下发通知,对全区政法系统学习《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利用党委(组)会议、班子成员会议、中心组集体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活动,原原本本学习《条例》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并将《条例》学习列入政法干警轮训的主要内容。自xx年xx月份以来,全区政法各部门共组织《条例》学习、研讨、培训达xx场次,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开展学习辅导xx场次,参与学习政法干警达xx余人次,共收集学习心得xx余篇。xx年xx月份,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就《条例》进行了集体专题学习。积极开展乡镇(街道)新任职政法委员谈心谈话活动,使基层政法委员快速进入新角色,适应新岗位,强化新担当,彰显新作为。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法委员述职制度,进一步把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要进一步细化监督问责制度,从监督制约、督促检查、考评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完善配套措施。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利用现场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强对《条例》内容的宣传解读,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学习要求、贯彻意见,在全区掀起了学《条例》、用《条例》热潮,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四是注重学用结合。坚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做到融合贯通、吃透精神;

与谋划政法年度工作相结合,以《条例》为遵循,找准差距,补齐短板。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全市政法系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的精神内涵,确保政法工作正确方向。在学习贯彻过程中,全市广大政法干部干警充分认识到《条例》是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对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强化“四项举措”,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迅速行动抓部署,xx月xx日,市委政法委下发通知,对各县区、市直政法各部门提出明确工作要求,xx月xx日前,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支部学习讨论等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活动,原原本本学习《条例》的主要内容,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上而下强学习,组织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对《条例》内容进行深入学习研讨,努力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截至目前,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集中学习教育培训活动xx余次,上报学习情况专题报告xx份。班子带头写心得,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市直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共收集学习心得xx余篇,做到了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有效带动全市政法系统形成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精心谋划搞培训,市委政法委制定下发了学习贯彻《条例》培训方案,明确从xx月起,分级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党校教授分层次对《条例》进行宣讲解读,加强对全市政法系统干部干警的轮训。同时,要求各县区、市直政法各部门对全体干部干警进行全员培训,使全市政法干警把《条例》内容学懂吃透、入心入脑,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效果。

三是注重“五个结合”,切实抓好《条例》的深入贯彻。注重与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在学习贯彻中,全市政法干部干警将学习《条例》与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融合贯穿,切实把《条例》精神吃准吃透,在具体政法工作中落细落实,充分认识到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与《条例》的内容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关系,认识到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工作安排部署是对《条例》深入贯彻落实的具体实践。注重与抓好

2020年工作谋划相结合,全市政法系统在谋划部署做好政法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精神,认真谋划思路,力求在实践中取得新成效。结合市委xx届xx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条例》作为推动指导政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找准差距,补齐短板,精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注重与重点难点工作实现突破相结合,全市政法各部门聚焦平安x建设,在推动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上努力实现新突破。聚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推动职权配置、诉讼制度等重点改革任务上努力实现新突破。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深挖一批有影响的“保护伞”、攻克一批大案要案上努力实现新突破。聚焦法治建设,在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法治服务体系建设上努力实现新突破。注重与创新工作方式相结合,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培育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壮大群防群治队伍,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推进县域社会治理政策研究,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力促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实现提升。注重与政法队伍建设相结合,抓好《条例》深入贯彻,注重在政法队伍建设上多用力,突出政治建设这个关键,以专业化建设为重点,对标“五个过硬”要求,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久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政法队伍。

四是建立“三项机制”,长效落实《条例》的部署要求。加快建立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推动市委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市委政法委职责,建立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统筹好政法系统和相关部门的资源力量,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等工作,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加快建立政法工作领导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法委的职能作用,加快推进机构建设和职能配置。选取县作为试点,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在各县区推开配备政法委员工作,推动基层政法工作的有序开展。严格忠诚履职尽责,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等方面下功夫,强化对政法单位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督促。加快建立监督工作机制,加快推动市委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市委政法委加强统筹党内执法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政法部门内部监督,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加快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对发现的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或者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督促、整改的力度。某县政法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查报告按照《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经县政政法委立即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政法各部门,全区政法系统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切实把各全体干部、干警们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精神上来。接到通知后,我委领导对条例学习高度重视,要求全区政法系统必须深刻理解条例颁发的重要意义,并全面开展学习活动,确保将条例贯彻落实。xx月xx日,政法委主持召开全体学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相关内容。政法委常务副书记xx宣读了条例内容,政法委书记xx强调,《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体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切实将条例贯穿到工作中。出台《条例》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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