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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百年历程心得体会总结 百年 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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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百年历程心得体会总结 百年 心得体会(七篇)
2023-01-05 02:11:42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社会保障百年历程心得体会总结一

炎热的夏天到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不安全的隐患就在我们身边。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是祖国发展和平富强的希望;你们每天吃的方便面是合格食品吗?每天吃的肉类是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吗?每天喝的矿泉水饮料是在有效保质期之内吗?每天吃的面包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合格证吗?妈妈每天给你喝的牛奶有qs标志吗?有些人在平时吃到、买到的食品只是没有留心注意到这些。那么在平时日常生活中吃到、买到不合格食品应该向谁投诉举报呢?带着这些在我们自己身边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食品安全的小问题,借此机会给大家讲一讲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我给大家讲几个食品安全事件的案例:

案例1:瘦肉精中毒事件

20xx年9月13日开始,上海市发生多起因食用猪内脏、猪肉导致的疑似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截至9月16日已有300多人到医院就诊。9月17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中毒事故为瘦肉精中毒。瘦肉精学名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平喘药,添加到饲料里,可提高猪的瘦肉率,现已禁用。如果瘦肉精含量过高,可能出现肌肉震颤、头晕、呕吐、心悸等中毒症状„„上海连续发生“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波及全市9个区、300多人。

案例2:福寿螺致病

今年6月份,北京第一例食用福寿螺导致的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确诊。截至8月21日,北京市卫生局统计,确诊的广州管圆线虫病病例达到70例。“蜀国演义”酒楼因此出名,因为大多数患者都是食用了该酒楼的福寿螺后发病的„„

同学们这些食品安全事件给了我们什么警示?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知识、个人卫生行为教育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你们能否健康生活、学习和成长。对学校而言,培养学生健康的体魄、健全的人格,与传授知识同等重要。如果没有健康的身体,学习知识将是非常困难的事;如果没有健全的人格,就不能很好地将所学知识贡献给社会。

请大家了解一些食品安全小知识

1、什么叫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food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

2、什么是qs标志

qs是食品“质量安全”的英文缩写,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是质量标志,食品外包装上印有qs标志表明符合质量安全基本要求。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由“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

3、安全购买食品的注意事项

一、任何食品需特别关注五个要件: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

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二、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失效日期,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三、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

四、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五、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

特别提醒各位同学,夏天到了,请同学们不要在无照摊贩上够买食品。通过这次食品安全教育,我们要明白了丰富的食品安全知识,懂得不安全食品对自己和家人的危害,我们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夏天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最后送同学们一句话:

饥饿时,嘴莫谗,吃饭之前洗手脸,细嚼慢咽成习惯,这样身体才康健.

吃零食,坏习惯,不分场合和时间,三心二意分精力,别人觉得也讨厌.

吃瓜果,先洗净,蚊叮蝇爬传染病,病从口入是古训,讲究卫生不生病 安全事说不完,时刻小心理当然,偶出事故总难免,自觉自愿最重要, 说安全,道安全,安全工作重泰山,教师学生齐参与,校内校外享平安。

2022社会保障百年历程心得体会总结二

安徽代表团 童海保

议案主题: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然而几十年来立法跟进缓慢,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仍不尽完善,建议全国人大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建立健全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一、案由

我国现阶段社会处在发展变革之中,由于经济体制转型,原有的社会问题依然存在,新的社会问题如阶层分化、老龄化、贫富分化、看病难、失业等社会风险又日渐突出,国民对社会保障法制化的需求也日益迫切。但现有的法律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主要依靠行政规定,立法进展缓慢,国家缺少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所面临的一系列实际问题缺少有力的法律支持,根本大法缺少相应的基本法配套实施。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是 关乎国运,惠及子孙 的大事。

(一)世界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立法的现状。

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都很重视社会保障立法。工业革命发源地的英国,早在1601年就颁布了《济贫法》,实施以救济贫民、失业者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20世纪初又制定了《老年赡养法》、《国民保险法》等一系列法案,并于x年合并为《社会保障法》。美国的罗斯福总统于x年就签署了《社会保障法》,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公共补助、儿童保健和福利服务四类,后经多次修正,又解决了老年和失业保障问题,形成系统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保障项目达300多个。而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特别是制定基本法,比世界发达国家落后了半个多世纪至几个世纪。我国新宪法自1982年实施以来,至今几十年没有一部综合的社会保障法,仅在20世纪90年代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少量法律规范,且保障力度不足,缺乏可操作性。而居于社会保障核心地位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仍显空白,现行的《保险法》社会保障功能弱化,属于民商法体例。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升高,尤其是考虑到我国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作用,我们确有必要拉近立法差距,制定一部较系统的、适应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基本法。

(二)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现状。

目前,我国尚无一部综合的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立法进程缓慢,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缺陷日益明显。

一是少而零散不成体系。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的甚少,且其内容并非主要适用于社会操作性层面。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也不多,大多是相关部委颁布的各种规章,往往以 规定 、 试行 、 决定 、 意见 、 通知 、 暂行办法 等形式出现,而地方行政规定基本都是以 红头文件 形式发布,不仅层次偏低,与社会保障的法律地位不相符合,而且比较分散,体系不健全,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的色彩较浓,各人自扫门前雪,也就谈不上正确统一实施。

二是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首先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城乡收入中城镇的 高福利 与农村的 负福利 的反差,农村社会保障除传统的社会救助、优抚保障外,其他社会保障基本全无,至今仍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民承担天灾人祸的能力难以乐观,有的甚至弱不禁风。其次是社会保障补助支出不平衡,根据国家统计年鉴中的数据资料计算,从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来看,全国为5.29%,各地区则从1-14%分布,悬殊较大;从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来看,全国为11.47%,各地区在3-25%之间分布,差距更明显。再次是保障标准不平衡,存在着保障标准高低并存的现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300元以上,而有些地方则不足10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农村则只能靠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储蓄养老、互助养老,保障系数脆弱。

三是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不顺。城镇和农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救灾救济等分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管理,相互之间的资金无法进行统筹协调,且统筹层次较低,仅养老保险在部分地区实行省级统筹,其他保障项目基本都是市(地)级统筹,甚至一些项目仅处于县级统筹层次,出现少部分地区保障有余,大部分地区都保障无力的状况,严重制约了资金的协调平衡。

四是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混乱。由于没有严格的法律制度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管理部门在资金管理上较为混乱,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屡屡发生。有的贪污、挪用数额巨大;有的动用资金赌博甚至出境赌博;有的转移资金,投资生财,出现亏损,无法挽回;有的虚报冒领,层层克扣。真正到受救助者手中的往往是廖廖无几,甚至空有其名,而受救助者还蒙在鼓里,以致本来就很有限的社会保障资金失去保障作用。现行的社会保障法规存在的立法缺陷及其产生的负作用,必须尽快解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三)我国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该条第二、第三款还规定了对残废军人、烈军属和盲、聋、哑及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社会保障。党的xx大报告也指出, 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早在1962年,我国的 七五 计划中就明确提出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优抚安置等项目,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作出准确概括。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依据充分、有力,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立法条件也基本成熟。

一是现行法律法规奠定了立法基础。现行的法律规范虽然量少面窄,却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建立了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并正在建立由国家、单位、劳动者三方共同负担的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量的行政法规及地方的政策性规定,实施中既积累了经验,也发现了存在问题。这些为国家制定综合的社会保障基本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是国家正在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三个转变。社会保障模式由 国家型 向 保险型 转变;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由 现收现付制 向 国家积累制 转变;社会救济由被动式向积极推进式的 再就业 工程转变。实现三个转变的过程,也就是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发展过程,为制定较合理的基本法提供了有力条件。

三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义务主体形成多元结构。我国虽是一个人口众多、生产力水平不高的发展中国家,但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经济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连续几十年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在世界各国中鲜为少见,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已今非昔比,发展经济促进立法,加强立法保障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更何况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践中已形成义务主体多元结构,国家不是惟一的义务主体,处于主要义务人地位,企事业单位、雇主和劳动者都是义务主体,获得保障的公民权利与义务是相统一的。义务主体的多元化,为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开辟了途径。

二、建议

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保障制度,至今尚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保障制度,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立法不规范,内容不统一协调,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各种社会风险问题,特建议全国人大制定综合性的社会保障基本法,并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一)立法形式。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基本法》的形式,明确规定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项目内容、运行规则、适用范围、筹资方式、管理体制、管理机构、监督机制、纠纷裁处、诉讼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二)立法规划。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不平衡,应立足于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规划立法,哪些法律需要立即制定、哪些现有法律法规应当完善、哪些地方性法规应当清理、哪些应当通过政策来调节、哪些问题应当授权地方政府等,需要通盘考虑。制定基本法统一各单项法律法规,逐步制定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优抚)法、社会保障基金法、社会保障争议程序法,并修订完善现有的其他保障法。然后授权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地方人大和政府,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者其他配套实施的规定,以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三)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支柱,应借鉴世界各国的经验,建立起广覆盖、多支柱,自保公助型或民办公助型的保障基金。基本法宜突出以下重点环节:一是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办法,真正建立起 税务征收、财政补助、社保审核、银行发行、审计监督 的新型社会保险基金,一律按列入成本、费用的全部工资及企业所得税应税额核定企业缴费基数,按个人所得税应税额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加大清欠力度,对于有意拖欠行为,应从银行帐户强行划拨并加大滞纳金比例,确保不发生新的欠费。二是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机制,设立收、管、支相对分离的职能机构,把基金运营职能从基金管理机构中分离出来,由独立的、市场化营运的、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会等作为基金的营运机构,使社会保障基金征缴权、保管权、营运权、发放权分属不同机构,相互制约监督。三是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机制,建立社会保障机构的内部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实行社会保障基金定期审计并向人大报告和向社会公开、公示制度,遏制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发放中腐败现象发生。

(四)农村社保。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最薄弱的一面是农村社保,基本法应设专章保障农民 生有所养、老有所靠、病有所医、残有所助、灾有所救、育有所教 的需求。农村社保目前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是缩小城乡和地区差距,合理界定发达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按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消费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建立与城镇相近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建立医疗和灾情保障制度,按照 自愿量力、因地制约、民办公助、共济受益 的原则,建立覆盖全体农民的以政府补助为主、农民自筹为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以政府补助与社会帮助相结合的社会救济救灾制度。三是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变传统的家庭养老为家庭与社会养老并举,把增强土地养老能力与发展土地外养老保障结合起来,并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把企业、雇主必须及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列入劳动合同必载条款,在法律上明确规定 谁用工、谁养老 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包括城镇职工)。四是建立社会保险转移制度,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当地们回到农村时自然转移到当地农村社会保险体系。

(五)失业保障。目前,城镇城工下岗的失业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各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中大都对享受失业保险金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 非因本人原因导致失业 是大多数国家的共同规定。基本法应明确失业保障的范围,对无端挑剔就业岗位或惰性的无业人员作出必要的限制,并不宜片面强调政府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更应该为每一个具有劳动愿望与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再就业的制度保证,按照 大市场、小政府 的理念,改善就业机制,拓宽就业门路,增加就业机会,把失业保障与再就业工程紧密结合起来。

2022社会保障百年历程心得体会总结三

为进一步做好采暖期集中供热工作,提高供热管理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我区集中供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积极联动、部门协调一致的集中供热保障体系,统筹集中供热保障工作,落实集中供热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用热保障属地监管责任,强化集中供热事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跟踪问效,规范供用热行为和市场秩序,解决好各类集中供热问题。确保集中供热安全稳定、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为强化集中供热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新城区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卓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建平区城管局局长

成员: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公安新城分局、交警新城大队、西一路街道办事处、中山门街道办事处、解放门街道办事处、长乐西路街道办事处、长乐中街道办事处、韩森寨街道办事处、胡家庙街道办事处、太华路街道办事处、自强路街道办事处、幸福路地区管委会、房地产经营三公司、西安新城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副局长王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研究提出集中供热工作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及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联动,按照各自职责,全力保障集中供热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区级部门

1.区城管局:向区委、区政府及时报告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加强辖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加强对集中供热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建立完善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对辖区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2.区发改委:组织冬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面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协调争取气源,处置天然气气源保障突发事故,负责集中供热工程的项目审批和职责范围内集中供热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3.区住建局:督促物业企业履行供热管理相关规定,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教育、引导、督促物业服务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及合同规范供热,对发生瞒报、漏报、少报供热面积等“偷热”问题的物业服务单位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计入全市不良信用信息;处理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供热问题投诉。

4.公安新城分局: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偷热”以及借供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

5.交警新城大队:协调市级部门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供热抢修任务期间不限号且通行顺畅。

6.区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7.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集中供热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协调、督促区级集中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等工作;指导区级集中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集中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8.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供热合同行政监管,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好集中设备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处理有关天然气气源保障和燃气供热价格问题投诉;依法组织开展热能表计量检定工作。

9.区政府办:负责将12345、96100、人民网等平台的供热问题投诉及时准确地向相关单位交办。关于供热质量和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问题,向属地街道办事处交办;关于价格、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市场监管局交办;关于“偷热”行为的问题,向公安部门交办;对于其他问题,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交办。

(二)各街道办事处、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幸福路地区管委会

各街道办事处、城棚改事务中心、幸福路地区管委会要建立集中供热保障协调机制,研判辖区集中供热形势,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集中供热工作专门安排部署,每周对辖区各换热站、居民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用热保障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供热用户台账,完善辖区内集中供热的相关数据及资料的统计、收集、上报;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处理回复辖区群众集中供热方面投诉,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质量问题;督促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组织辖区集中供热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召开供热工作宣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地督促其进行整改;定期巡查管线查处并上报损毁集中供热管网设施的行为。

(三)房地产经营三公司、西安新城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履行所管理的小区供热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每周对辖区各换热站、居民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用热保障的管理责任,建立供热用户台账,完善管理范围内集中供热的相关数据及资料的统计、收集、上报;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处理回复管理范围内群众集中供热方面投诉,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质量问题;组织召开供热工作宣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合同规范供热;定期巡查管线查处并上报损毁集中供热管网设施的行为。

(四)集中供热保障企业

1.天然气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气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合理组织气源供应。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和“供用气安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在“压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采暖期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他集中供热天然气锅炉用气;集中供热燃气设施管理人员24小时驻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备品备件准备,确保应急及时有力。

2.集中供热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供热服务、节能减排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

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统筹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热电联产余热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争取气源,提前储备煤炭,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

(一)建立应急保障处置机制

一是建立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协调机制,由区城管局牵头,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集中供热企业配合,研究协调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二是建立集中供热投诉应诉处理机制,各相关部门及集中供热企业要安排专人处理12345、96100、人民网等平台转办涉及供热保障职责的各类投诉,并及时做好用户的安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各集中供热企业要保证供热服务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及时解决用户各种问题,坚决杜绝电话虚设、无人值守现象的发生。

(二)做好宣传舆情管理

各相关部门一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普及供热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并通过正规途径反映诉求。二是要制定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及时对辖区内供热舆情进行研判,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对突发事件的媒体管控,加强部门协调沟通,防止出现集中供热问题炒作现象。

(三)强化信息报送

供热期间,各集中供热企业每日向供热保障专班办公室报送锅炉运行、供热能力、天然气消耗、天然气缺口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总体保障供热情况。区住建局每周向区城管局报送投诉物业问题处理情况及物业服务公司信息公开情况。区市场监管局每周向区城管局报送供用热合同违约问题及违规收费问题处理情况。各街道办事处每周向区城管局报送对辖区各换热站、居民用户进行走访调研情况。

(四)加强督导检查

集中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各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区城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和集中供热企业抽调专人组建联合督导组,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

2022社会保障百年历程心得体会总结四

今年以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党的xx大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奋力开拓,全局机关党建、精神礼貌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及招商引资等工作都取得了较大成绩。现将工作情景汇报如下:

一、机关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班子建设、作风建设、阵地建设等都有了明显加强。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和机关党工委的安排,先后组织开展了劳动保障系统“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教育活动、“严明工作纪律,落实《区直机关工作日常行为规范》”学习活动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学习党的xx大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学习中,采取集中宣讲、个人自学、收看电教片、举办辅导讨论、开展研讨交流、召开座谈会等多种灵活方式,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照着学和比着学相结合,学理论与促业务相结合,收到了明显的效果。经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二是加强班子建设。局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问题实行团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班长”带头发扬民主作风,注重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集思广益,不搞一言堂。

成员之间相互关心、相互支持、相互谅解、相互补台,坦诚相待,一心一意干事业,营造了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个人心境舒畅、生动活泼的局面,为班子成员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政治环境。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全区关于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活动的开展,继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联动”、“党员干部挂牌服务”、争创“三优礼貌窗口”等一系列活动,认真落实“社会服务承诺”,推行首问负责制,在增强群众观念,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培养和推荐干部。加大了对入党进取分子的培养力度,从思想、工作、学习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培养,坚持“两推一公示”制度,提高了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新发展党员2人,5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五是加强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党员电教制度、党课学习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了党员电教室、教育学习宣传栏等阵地建设,把局机关的党组织生活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二、精神礼貌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局党组高度重视精神礼貌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精神礼貌建设工作,将精神礼貌建设与政府提速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为民服务联动和社会服务承诺的形式,在全系统掀起了精神礼貌建设的热潮。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联动活动。对来电、来信、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和科室承办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职责落实。同时,认真办理市长公开电话承办事项,进取为群众、职工排忧解难,切实做到了为民、便民、利民,树立了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今年以来,共接到群众求助电话和来信来访110多人次,承办市长公开电话32件,都给予了及时的处理和答复,满意率达98%以上。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四个一”,进取开展各种帮扶活动。

局领导班子主动深入所包村了解情景,多次参加村两委、党员代表座谈会,走访老党员、村民20多户,与6户老党员、老干部结成了帮扶对子。在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对老党员和困难户进行了走访慰问,并送去慰问品,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建立落实了调研工作、工作联系点,民主决策等三项制度,要求每名科级干部确定一个联系点,每个科室确定一个联系点,职责人定期到联系点调研并撰写调研日记。今年以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到工作联系点调查研究12次,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推行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同时,开展以失地农民的转移为主题的专题业务工作调研4次,并作了翔实的工作记录,构成了调研报告,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进取为所包村的经济发展和村庄建设出主意、想办法,搞协调,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给他们带去就业和致富信息,拓宽他们的脱贫致富之路,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进取响应区委、区政府的号召,组织干部职工进取参与“慈心一日捐”活动,共捐款4000多元,为新疆灾区捐衣物449件,充分体现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浓浓爱心。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素质教育。

一方面进取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开展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班。另一方面,在机关内部开展业务知识讲课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对本职业务精,对全局工作通,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本事和业务工作水平。四是加强文化教育,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按照党委、政府要求,进取做好党报党刊征订工作。今年共拿出近万元资金,用于《人民日报》、《求实》、《潍坊日报》等党报党刊及业务报刊的征订,圆满完成了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征订任务。同时还进取组织参加区里组织的体育活动,定期组织劳动保障系统内的文体活动,激发了全体干部职工拼搏、奋进、勤劳、团结的精神,丰富了他们的精神生活,改善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五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局与各科室、单位层层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职责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维护职工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进取参与企业改制工作。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企业异常是困难、欠费企业,对涉及下岗失业职工以及劳动工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征缴等方面的情景进行了全面调查,摸清情景,及时解决和处理问题,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了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六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的提议、提案。全年共承办5件提议、意见和提案,领导把关率、走访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都到达100%。

三、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制度,坚持做到执政为民,为政清廉。一是认真落实各项廉政制度。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督导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追究制度》、《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规定细则》等十几项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人。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局党组与各事业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并结合工作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一齐部署、一齐检查、一齐落实、一齐考核。今年来,全系统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树立了部门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三是加强内部审计。在全力配合搞好审计、财政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审计的同时,局里每年都进行两次内部财务审计。经过对各单位的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等工作的审计,有效地防止和杜绝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到达了全区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审计要求,保证了各项基金的安全运营。市劳动保障局在调查与考核中,对我局的作风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劳动保障工作取得新突破

今年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思想,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各项工作都有较大的突破和提高。

(一)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取得新进展。认真落实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职责书,加大扩面征缴及清欠力度,截止12月底,新增参保职工3204人,实增2106人,完成市下达计划的105、3%。二是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取得新突破。工作中,采取上门蹲点、宣传政策、召开调度会、加收滞纳金、发放催缴通知单、制约调动和退休审批等措施,不断加大社会保险金的征缴、扩面和清欠力度。截止12月底,全区共有250家企业单位的15220名在职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应收养老金2584万元,实收3546万元,基金到位率为137、23%,实收本年度养老保险金2535万元,基金收缴率为98、10%,征缴基金完成143、56%;为4974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费2987万元,社会化发放率到达100%。三是机关养老保险稳步推进。全年,共对全区147个机关事业单位的7251人征缴养老保险金2532万元,比去年增收13%,基金收缴率达99、6%;为1360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金258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4%,发放率达100%。四是农村养老保险迈上新台阶。收取农村养老保险51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27%,为372名到达领取年龄的投保农民发放养老金23、5万元。五是医疗保险进一步完善。收缴医疗保险费164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848

万元,企业797万元,划入个人账户:万元;核发参保人员医疗保险金3891人次、850万元。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办理了大额医疗保险,使报销数额最高到达18万元,提高了保障本事。六是工伤、生育保险稳步增长。全区共有9911名职工参加了职工工伤保险,收取工伤保险基金27万元,新增参保1005人,完成市下达计划的100、50%,拨付工伤保险266人次,拨付工伤保险金26、62万元;共有8169名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新增1004人,收取保费27万元,完成市下达计划的100、40%,为80名投保职工拨付生育基金21、91万元。七是失业保险作用不断加强。收缴失业保险金196万元,超额完成36万元,完成计划122、5%,累计为611名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救济金157万元。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严格按照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就业再就业目标职责书》的任务要求,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千方百计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区政府与各街道、有关部门签订了职责书,将任务层层分解,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督察调度,保证了各项任务指标的顺利完成。我局立足部门工作实际,从推进就业再就业服务进社区、大力开展职业介绍、强化技能培训入手,认真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全年组织参加市劳动力市场132次,供给就业岗位3940个,办理求职登记4238人次,达成用工意向2418人次,办理就业聘用手续1303人次。免费为722名失业人员进行了转业转岗培训。目前全区实现就业再就业人数达3721人,超额完成1027人,劳务输出814人,超额完成114人。

一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工作平台。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努力实现社区“零失业”。工作中,我们定期举办业务技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同时,我们坚持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评价,对社区平台做好业务指导和检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本事,确保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从而保证了全区8个街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和53个劳动保障工作站的稳定和发挥职能,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供给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一方面,认真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工作,确保每个下岗职工都能享受到再就业优惠政策。今年以来,累计为700多名贴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使他们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同时,加强了与区工商、税务部门的联系与协调,为领取《优惠证》的人员办理减免税费27、48万元。另一方面,进取协调区财政拨付30万元资金,用于林产品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保证了下岗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及时,和各项政策待遇的落实。

三是依托平台,搞好“零失业”社区创立工作。我们要求各街道至少选择2个居委会开展“零失业”社区创立工作,要采取逐户调查的方式,对社区居民全面调查,每栋楼建档案,每户建登记表,每位下岗失业人员建登记卡。对社区内各类企业进行调查,开发就业岗位。同时,进取经过市、区劳动力市场推介各类就业岗位。对社区求职登记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免费职业介绍和培训,承诺“只要不挑不拣,保证48小时内就业”。大力开展政策宣传,设立了宣传栏,发放了明白纸,把党和政府温暖送到每个下岗失业职工心中去。四月底,各街道创立“零失业社区”基本完成,我区有9个社区实现“零失业”,其他社区创立“零失业”社区工作正在进取进行中。

四是强化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本事。本着服务社会,方便群众,增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竞争力的原则,不断改善和完善就业培训制度。一年来,组织培训各类再就业人员1266人次,完成年计划的103%,使参训人员掌握了一技之长。完成就业前培训544人次,完成年计划的136%。经过培训,切实提高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和创业本事,保障其基本生活,真正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加强了对社会力量办学实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逐步使社会力量办学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职业技能培训水平不断提高。截止12月底,共申报成立社会力量办学单位3家。做好技校毕业生的分配安置工作,共安置技校毕业生41人。认真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发放工作,发放职业资格证书近200个。

(三)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管理不断加强。按照“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总体思路,努力做好企业工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实行企业工资发放和欠薪登记调度制度。加强新建企业劳动立户的管理工作和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及时为贴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劳动管理立户备案手续,办理立户备案59户。全年共调动职工491人,其中调入224人,调出84人,区内调动193人。进一步规范企业退休行为,严格审批程序,进取推行退休公示制度,共为681名职工办理了退休手续。其中,正常退休362人,办理特殊工种退休111人,病退(军转干、退职)208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鉴证劳动合同5328份。认真做好职工工伤调查认定工作,调查工伤事故24起,认定职工工伤22人,并按规定落实了待遇。

(四)劳动保障执法工作。一是劳动争议仲裁处理不断完善。认真执行劳动仲裁办案规则,强化办案程序,进取搞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截止12月底,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0起,案外处理40起,立案处理10件,全部结案,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有效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劳动信访进一步加强。认真做好职工来信来访工作,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到目前,共接待职工来访156人次,较好地控制了团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不断强化。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区政府批准,我局成立了由6名专职人员组成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配备了车辆、微机等工作设备,壮大了工作队伍,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工作中,一方面认真做好20__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年检工作,检查单位100家,其中合格48家,共补缴各项保险费289万元,补签劳动合同2300份,补发职工工资150多万元,清退集资押金55万多元。另一方面,认真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6次,共检查用人单位180多户,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58起,依法取缔了3家未取得许可证的劳务中介机构。立案查处案件25起,办理市长热线36件,做到了100%结案,切实维

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进取做好老龄工作。认真贯彻《老年法》及《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落实老年人优惠政策,为三位百岁老人及时发放长寿补贴3600元,为765名老年人办理了《优待证》。为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开展了“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以及敬老宣传月、老人节庆祝活动,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进取开展老年文体活动,组织我区老年人参加了潍坊市老年人文艺精品大赛,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了社区老龄工作试点,把“六个老有”落实到基层社区,推动了全区老龄工作向经常化、规范化发展。

(六)全力搞好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业务工作和招商引资两手抓、同落实,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经过狠抓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职责,供给优质服务等措施,1—11月份,共完成招商引资5447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47、22%。

评价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必须的成绩,可是新形势下劳动保障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新情景、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加。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难度大。二是就业再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压力大。三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不断增多,劳动争议纠纷日趋上升。在下步工作中,必须深入探讨和把握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政策,加大调研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以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五、20__年工作思路

20__年劳动保障工作将以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三民”活动为总抓手,围绕一个中心(经济建设),突出两个工作重点(就业和两个确保),推进四项工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劳动争议调解进社区、劳动保障改革、招商引资)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突破。

(一)立足劳动保障工作实际,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强化服务保障意识,为企业改革发展出主意、解难题,最大限度地争取政策支持,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树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突出重点,切实找准工作突破口。首先突出就业再就业工作。一是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进取与有关部门协商,尽快落实优惠政策,落实小额贷款,落实社会保险补助。二是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作用,搞好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供给优质快捷的服务。三是继续推行“零失业社区”工作。进取开发就业岗位,加强技能培训工作,促进下岗失业职工实现充分就业。四是扎实做好帮扶结对工作,尽快使帮扶对象就业和致富。五是进取做好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主动帮忙下岗失业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其次是突出抓好“两个确保”工作。一是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团体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增强社会保险费的支撑本事。二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加大清缴力度,弥补社会保险费支付的缺口,保证退休人员养老金一天不拖,一分不少,一人不漏。三是加大失业保险金征缴力度,保证失业人员救济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四是认真研究解决城中村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建立适合于失地农民特点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五是进取探索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解决事业单位改革带来的社会保障问题。

(三)进取推进四项工作,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一是继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要搞好调查研究,落实有关政策;加大宣传,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抓好试点,进取稳妥,力求实效。二是推进劳动争议调解进基层工作。针对劳动争议上升的特点,将劳动争议工作重心下移,在基层加强调解委员会的建设,举办1—2期培训班。以建立健全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减少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和争议。三是推进劳动保障工作的改革。首先抓好劳动保障行政审批进审批大厅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把行政审批工作做好,分工专人分管,选派精干人员,为企业和经营者供给优质高效服务。其次,推行劳动信访、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互相配合,通力合作,妥善处理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是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强化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认识,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招商引资任务的完成,力争在大项目上有所突破。

2022社会保障百年历程心得体会总结五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7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8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9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0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1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2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3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17条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18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企业与职工双方对职工赔偿计算有异议,可按职工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每满未履行1年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1年满6个月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未履行6个月赔偿半个月工资。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9条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或按计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0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21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22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23条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计算公式如下: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日(小时)产量定额

若按工时定额计算计件单价,计算公式为:

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

第24条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25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26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27条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28条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29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30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6)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7)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8)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第二节奖励与惩罚

第31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32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33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第3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50至200元: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4)在禁烟区吸烟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四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35条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36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37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38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39条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

第五章附则

第40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41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42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43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土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44条本制度自20__年3月5日生效。

(单位公章)

二0__年三月五日

2022社会保障百年历程心得体会总结六

20__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局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乡劳动保障事务站结合我乡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会议精神及日常工作安排,团结务实,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工作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工作,多次利用召开各种会议进行传达和贯彻落实。我们通过宣传单、标语等方式及时正确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维权意识,促进了地方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立足本职,努力工作

为求职人员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和推荐就业;对辖区内劳动力资源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截止到11月30日,我乡劳动保障事务站今年新增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23册。组织阳光工程培训2次,培训人员320人次。全年劳务输出1980人,其中省外185人,引进人才13人。

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由于城镇居民大多人户分离,联系困难,加之居民知情率低导致投保率低。我们结合本乡实际,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动员,我们又采取进村讲解、入户办理等方法,扩大居民医疗保险投保面,完成参保57人,完成了既定目标,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完成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截止20_年9月30日,我乡参保缴费人数为4435人,参保率为95.8%,其中续檄4391人,续保率为97.7%。,新参44人。60周岁以上1257人,参保率100%;共收缴保费490100元。

按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年终报表及专项调查报表。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及生存鉴定工作。认真接待和办理群众来访。

三、存在不足和下步努力方向

一年来,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也取得了较好成绩,但由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有些群众不认识、不认可,还需要在明年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使我乡劳动保障工作更上新台阶。

2022社会保障百年历程心得体会总结七

20xx年是我镇实施规划的重要一年。按照市、区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要求,今年劳动保障工作总体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落实政策、完善制度、推进法制建设为主线,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加快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积极推进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保持劳务关系和谐稳定,大力加强维权工作和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一、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

1、落实工作责任。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增加就业和控制失业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优先目标。严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村(居)委会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保持就业和再就业人数稳定增长。全年城镇新增就业要达到100人,其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人,"4050"人员再就业1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要达到488人,其中跨省转移就业120人。

2、确保政策落实。全面推进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层层分解区政府确定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用好用足政策,充分发挥效应。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继续把再就业作为工作重点,建立创业培训联动机制,着力解决体制转轨过程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

3、强化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推进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认真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整治劳动力市场秩序、创建"劳务经济"等活动。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方针,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培训、管理和服务,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打造劳务输出品牌,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突出抓好独立工矿区关闭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努力做好大学毕业生、复员退役士兵等各类人员就业工作。

4、加强职业培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核心,以职业资格证书为手段,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全面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加大在职培训力度,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抓好扶贫培训,建立一个有实力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打造培训品牌。做好再就业培训工作,探索建立公文写作培训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加快创业培训中心建设。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二、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1、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认真组织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按照3的比例启动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工作。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要按照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要求,积极探索企业化管理事业的单位改革改制的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措施。医疗保险要重点研究解决困难企业、困难群体,特别是关闭破产、改革改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办法,同步推进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要研究实行市级统筹的办法。工伤保险要积极稳妥地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参保工作,研究解决国有企业"老工伤"的问题。

2、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扩面征缴为重点,以五里牌镇蜡烛厂参加社会保险为突破口,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积极推行"五保合一"和社会保险双基数征收工作,进一步加大扩面征缴和稽核力度,强化基础管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三、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启动实施"劳动合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督促检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指导企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台帐。大力推广各行业各领域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8以上,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50以上。完善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积极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努力探索在乡镇一级建立三方协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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