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技术标准化培训班心得体会和感想 标准化讲座心得(八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5 02:24:44 页码:13
技术标准化培训班心得体会和感想 标准化讲座心得(八篇)
2023-01-05 02:24:44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有关技术标准化培训班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借调合同。丙方仍返回甲方工作。

1.丙方应服从乙方分配的____工作。

2.丙方必须按照乙方规定的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

1.乙方负责对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要求发给丙方劳保用品配置生产(工作)必须的劳动工具,并提供保障丙方安全、健康的生产、工作环境。

3.其它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1.丙方在乙方工作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均与乙方同工种同等级别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2.丙方在借调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用,由乙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3.借调期间甲方保留丙方的职工身份,并连续计算工龄。

4.借调期间,如遇工资调整,甲方按工资调整政策对丙方予以评定,符合条件,甲方应予升级,待借调合同期满后,丙方回甲方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5.借调期间,由甲方为丙方提供住房条件。

6.借调期间,乙方应按月(按年度)和甲方支付借调职工管理费,作为丙方的保险基金。

1.____

2.____

1.____

2.____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丙方 (签章)

年 月 日

有关技术标准化培训班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进行装修、施工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将 -- 承包给乙方;

2、乙方依据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及施工材料、安装要求进行严格施工。 二、开工和竣工期限

1、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 --日内竣工。

2、本工程完工后,甲方应会同乙方相关人员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3、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甲方的变更施工内容导致延误工期的,乙方的竣工期限可以相应顺延。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承包工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 元(大写: -- 元整),本价格包含--

2、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正规发票后付总价的--%,-%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 四、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施工的便利条件;

2、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验收。 五、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甲方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

3、施工中做到完全防火,保证现场清洁干净,无事故隐患; 4、凡因施工不当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5、在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行保修;

6、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技术要求 1、--; 2、--; 3、--。

七、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1、钢化玻璃门安装 1.1、主控项目

(1)、玻璃门及其附件必须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2)、玻璃门安装的位置、开启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玻璃门框及门框顶部固定玻璃的限位槽、地面固定玻璃板的底托安装必须牢固。 1.2、一般项目

(1)、玻璃门的固定玻璃板安装必须牢固,对接缝处平整、光滑;

(2)、玻璃门安装应附件齐全,安装位置正确、牢固,灵活适用,达到各自的功能,端正美观;

(3)、固定玻璃与门框、墙及限位槽、木底托之间的缝,必须用玻璃密封胶填嵌饱满密实,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缝;

(4)、玻璃门整体外观应表面洁净,无划痕、碰伤。 2、钢化玻璃门施工 2.1、保证项目:

(1)、钢化玻璃的平整度,玻璃厚度一般为12mm厚,玻璃门对角线偏差≤1mm。

检测方法:目测、尺量;

(2)、吊垂线量取玻璃垂直度,保证垂直,不允许出现偏差;

(3)、门扇磨边须直,光滑,无粗糙感,无特殊说明的门须全部磨边; 检查方法:眼看、手摸。 2.2、基本项目: (1)、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2)、门扇开启灵活,不出现卡、绊现象。

2.3、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安装下门夹时一定保证两门扇尺寸一致,并对角复测; (2)、安装牢固打胶饱满美观。八、工程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 个月,自甲方签署验收报告的次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内,凡因质量引起的开胶、变形,损坏,乙方负责更换;3、终身维修,超出保修期乙方收取配件成本费。 九、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竣工,每延期一日,乙方需按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法院申请处理。 十一、其它

1、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玻璃门报价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签订日期: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有关技术标准化培训班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北京摩卡儿童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 工程地点: 万达广场a座1471室

2、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 室内设计及装修:地面背景墙 石膏墙等

2.2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 500000

3.1合同价款由包发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双方协商的造价进行约定。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不低于其成本价。

3.2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3.3 承包人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文件、现成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3.4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修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

3.5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需缴纳一切税金和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6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变更或按合同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3.7合同图纸间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发包人应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为工程变更。

3.8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人承诺该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4、 质量

本工程验收标准为: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标准。

5、 工期

5.1 开工日期: 20xx年10月20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30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0 天(雨天均包含在内)。

5.2 如遇到以下情况者,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签证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以上签证项目,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即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提出工期顺延的书面签证要求,否则,监理工程师不进行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不予确认,即不予办理工期顺延签证。

6、发包人责任

6.1有权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季)报表。

6.2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有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的验收,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和工程变更的签认。

6.3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接受移交等手续。

6.4按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付。

7、 承包人责任

7.1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给予协助。

7.2 按招标书或甲方要求、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合同工期。

7.3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发包人。

7.4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采取预防事故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或主管单位备案。承包人不得损坏 场地内或场地临近的各种管线和构筑物,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并由 承包人负责损失及修复费用。

7.5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并即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包括清除施 工过程中产生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

7.6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7.7 所有运抵现场的材料被视为发包人财产,没有发包人批准不可迁离现场。承包人须对现场所有的材料、设备、器械等进行保护。

7.8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定。

7.9 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工程分包。

8、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8.1施工中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应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发包人的审核同意并签证。

8.2 承包人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配备现场专职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建立完善的自检制度,做好自检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

8.3 凡隐蔽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并提前2天通知监理单位检查,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承包人不得自行隐蔽。

8.4 如对已隐蔽工程的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复查费由承包人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的,复查费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8.5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由于施工质量原因给本工程造成永久性缺陷,应视缺陷严重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返工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顺延。

9、设计变更

9.1设计变更是指合同签署后,工程在设计(包括品质和数量)上的改变。设计变更必须以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9.2 发包人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变更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实施工程变更。工程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在10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人方可继续施工。

9.3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4《设计变更通知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单,该通知单上盖有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且经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和校对人签字并盖章;

(2)《设计变更通知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

(3)《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4)《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附原图和设计变更图。

(5)《设计变更通知单》如不能准确反映工程量,必须采用现场签证单的形式进行计量,方可作为工程价款调整的依据。

9.5《工程现场签证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章;

(2)《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的签字;

(3)《工程现场签证单》须列明具体工程量,必要时附计算算式。

9.6《工程联系单》只作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联系的用途,不作为计价依据,如承包人认为应计价的,承包人须申请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手续。

9.7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变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

10、变更价款的确定

10.1本条款只适用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式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以下约定的计价规则(含下浮率)进行计算。(套用定额、费率、材料价格、下浮率)

10.2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对涉及变更部分的现状、已完成的工程量等做出准确说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实并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批准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如涉及到隐蔽工程或拆除工程,应在隐蔽前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现场计量。

10.3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未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视为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增加。但对于因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发包人有权在竣工结算前或竣工结算时调减。

10.4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要求批准后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10.5承包人不得以变更价款没得到发包人审批为由拒绝按后续变更指示实施,不得以未能 接受发包人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为理由拒绝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或不完全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变更工程价款协商不成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先实施工程变更,然后按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0.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1、 工程款的支付

11.1进场施工,甲方应付给乙方 ℅工程备料款。

11.2工程进度到 天后,甲方再付给乙方 ℅进度款。

1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12、工程验收

12.1 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或发包人批准顺延的日期竣工并通过验收。

12.2 承包人在竣工前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作预验收检查,发包人应及时配合。

12.3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竣工图四套及报告两套,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12.4 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整改时,以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承包人不得因工程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使用。

12.5工程完工未验收,发包人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工程未完工,发包人如需提前使用,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提前使用日期并不作为竣工日期,但不应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否则工期相应顺延。

12.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12.7承包人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通过竣工验收日期起5天内全部撤离,并做到工完场清。如工完不清场,每日收取地租为工程结算价款的 %,由发包人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且工程不能计作已竣工,实际竣工日期以经验收合格后清场完毕之日起计。

13、竣工结算

13.1 竣工结算是指对合同内涉及的工程造价所有内容的结算,包括工程价款、奖励和违约、质量、安全、工期等内容。凡是与造价有关的约定应纳入结算范围。

13.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和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结算,如竣工结算造价超出合同价款5%的,则超出部分的工程变更下浮率需比投标下浮率高,具体由双方在竣工结算时商谈。

1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若不按时申报结算资料,则发包人可自行进行结算。

15、 违约

15.1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确认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工期每拖延一天,须向发包人飞、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上不封顶,发包人损失大于违约金的,承包人还应赔偿损失与违金差额部分。

15.2承包人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发包人有权制止,直至通知其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均有承包人负责。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应无条件返工至全部合格,且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

15.3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须支付 由于解除合同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包括因此聘请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而导致的额外费用。

15.4承包人擅自将本工程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而将某项工程分包的,须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5.5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发包人设备、材料等的丢失或损坏,承包人照价赔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15.6除上述约定外,因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概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6、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台风、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并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及监理单位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 16.2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约方的相应责任。

17、 索赔

1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合理的索赔理由,且有其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资料及相关说明。提出索赔要求的一方应保持用以证明索赔可能需要的有效证据资料,提出索赔要求一方应允许另一方查阅并核实所有资料。

17.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时,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及索赔报告等有关资料,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索赔。

18、保险

承包人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负责办理承包人在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 施工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该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之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所发生的费用、赔偿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0、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并以下列顺序为优先解释顺序。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中标通知书(若有);

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若有);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若有)。

6、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这些记录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指令、工程会议纪要、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22、 其它

22.1 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2.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2.4 其它: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有关技术标准化培训班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做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取。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40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做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执行_____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15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买受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各留存1份。

买受人:(章)

出卖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有关技术标准化培训班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北京摩卡儿童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 工程地点: 万达广场a座1471室

2、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 室内设计及装修:地面背景墙 石膏墙等

2.2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 500000

3.1合同价款由包发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双方协商的造价进行约定。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不低于其成本价。

3.2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3.3 承包人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文件、现成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3.4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修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

3.5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需缴纳一切税金和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6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变更或按合同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3.7合同图纸间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发包人应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为工程变更。

3.8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人承诺该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4、 质量

本工程验收标准为: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标准。

5、 工期

5.1 开工日期: 20xx年10月20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30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0 天(雨天均包含在内)。

5.2 如遇到以下情况者,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签证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以上签证项目,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即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提出工期顺延的书面签证要求,否则,监理工程师不进行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不予确认,即不予办理工期顺延签证。

6、发包人责任

6.1有权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季)报表。

6.2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有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的验收,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和工程变更的签认。

6.3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接受移交等手续。

6.4按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付。

7、 承包人责任

7.1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给予协助。

7.2 按招标书或甲方要求、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合同工期。

7.3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发包人。

7.4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采取预防事故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或主管单位备案。承包人不得损坏 场地内或场地临近的各种管线和构筑物,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并由 承包人负责损失及修复费用。

7.5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并即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包括清除施 工过程中产生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

7.6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7.7 所有运抵现场的材料被视为发包人财产,没有发包人批准不可迁离现场。承包人须对现场所有的材料、设备、器械等进行保护。

7.8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定。

7.9 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工程分包。

8、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8.1施工中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应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发包人的审核同意并签证。

8.2 承包人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配备现场专职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建立完善的自检制度,做好自检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

8.3 凡隐蔽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并提前2天通知监理单位检查,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承包人不得自行隐蔽。

8.4 如对已隐蔽工程的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复查费由承包人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的,复查费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8.5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由于施工质量原因给本工程造成永久性缺陷,应视缺陷严重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返工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顺延。

9、设计变更

9.1设计变更是指合同签署后,工程在设计(包括品质和数量)上的改变。设计变更必须以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9.2 发包人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变更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实施工程变更。工程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在10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人方可继续施工。

9.3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4《设计变更通知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单,该通知单上盖有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且经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和校对人签字并盖章;

(2)《设计变更通知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

(3)《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4)《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附原图和设计变更图。

(5)《设计变更通知单》如不能准确反映工程量,必须采用现场签证单的形式进行计量,方可作为工程价款调整的依据。

9.5《工程现场签证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章;

(2)《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的签字;

(3)《工程现场签证单》须列明具体工程量,必要时附计算算式。

9.6《工程联系单》只作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联系的用途,不作为计价依据,如承包人认为应计价的,承包人须申请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手续。

9.7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变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

10、变更价款的确定

10.1本条款只适用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式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以下约定的计价规则(含下浮率)进行计算。(套用定额、费率、材料价格、下浮率)

10.2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对涉及变更部分的现状、已完成的工程量等做出准确说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实并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批准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如涉及到隐蔽工程或拆除工程,应在隐蔽前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现场计量。

10.3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未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视为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增加。但对于因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发包人有权在竣工结算前或竣工结算时调减。

10.4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要求批准后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10.5承包人不得以变更价款没得到发包人审批为由拒绝按后续变更指示实施,不得以未能 接受发包人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为理由拒绝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或不完全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变更工程价款协商不成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先实施工程变更,然后按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0.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1、 工程款的支付

11.1进场施工,甲方应付给乙方 ℅工程备料款。

11.2工程进度到 天后,甲方再付给乙方 ℅进度款。

1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12、工程验收

12.1 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或发包人批准顺延的日期竣工并通过验收。

12.2 承包人在竣工前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作预验收检查,发包人应及时配合。

12.3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竣工图四套及报告两套,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12.4 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整改时,以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承包人不得因工程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使用。

12.5工程完工未验收,发包人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工程未完工,发包人如需提前使用,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提前使用日期并不作为竣工日期,但不应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否则工期相应顺延。

12.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12.7承包人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通过竣工验收日期起5天内全部撤离,并做到工完场清。如工完不清场,每日收取地租为工程结算价款的 %,由发包人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且工程不能计作已竣工,实际竣工日期以经验收合格后清场完毕之日起计。

13、竣工结算

13.1 竣工结算是指对合同内涉及的工程造价所有内容的结算,包括工程价款、奖励和违约、质量、安全、工期等内容。凡是与造价有关的约定应纳入结算范围。

13.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和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结算,如竣工结算造价超出合同价款5%的,则超出部分的工程变更下浮率需比投标下浮率高,具体由双方在竣工结算时商谈。

1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若不按时申报结算资料,则发包人可自行进行结算。

15、 违约

15.1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确认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工期每拖延一天,须向发包人飞、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上不封顶,发包人损失大于违约金的,承包人还应赔偿损失与违金差额部分。

15.2承包人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发包人有权制止,直至通知其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均有承包人负责。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应无条件返工至全部合格,且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

15.3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须支付 由于解除合同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包括因此聘请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而导致的额外费用。

15.4承包人擅自将本工程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而将某项工程分包的,须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5.5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发包人设备、材料等的丢失或损坏,承包人照价赔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15.6除上述约定外,因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概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6、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台风、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并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及监理单位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 16.2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约方的相应责任。

17、 索赔

1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合理的索赔理由,且有其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资料及相关说明。提出索赔要求的一方应保持用以证明索赔可能需要的有效证据资料,提出索赔要求一方应允许另一方查阅并核实所有资料。

17.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时,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及索赔报告等有关资料,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索赔。

18、保险

承包人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负责办理承包人在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 施工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该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之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所发生的费用、赔偿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0、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并以下列顺序为优先解释顺序。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中标通知书(若有);

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若有);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若有)。

6、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这些记录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指令、工程会议纪要、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22、 其它

22.1 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2.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2.4 其它: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有关技术标准化培训班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员工守则一: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

《员工手册》是公司的基本法,是每个员工的行为规范。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有效地运作,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的顺利发展。凡是本公司的员工,必须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活用《员工手册》。本《员工手册》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5、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奖励。

6、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工作准则

第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产品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5、工作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的应向车间主任请假并批准后方可离开;

6、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场地及公司其它场地的环境卫生; 7、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8、员工应团结协作,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9、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0、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1、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不得打骂普通员工,对于普通员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耐心教

育和耐心的培训,及时掌握本部门员工思想动态,并耐心解决员工的各种问题;

12、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三章 办公室管理制度

1、文件收发规定

1)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2)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发。

3)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4)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5)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6)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7)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8)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2、文印管理规定

1)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2)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办公室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也由办公室各统一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4)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3、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1)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经理审核并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2)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5)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第四章 聘用制度

第一条、报到手续:

经核定录用人员于报到日携带:一寸免冠照两张,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到人事科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且并保证资料属实,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条、试用及转正手续:

1、新进员工试用期不超过七天(管理人员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由部门主管根据个人工作

表现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评分表》,试用期满后由人事科依据部门主管提交的签署意见,办理该员工的转正或辞退手续。

2、试用期内员工存在下列情况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公司要求的;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包括各车间各项制度)的; (3)事假达三天以上、病假达五天以上或迟到三次以上的。

3、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4、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五章 考勤制度

第一条、上班时间为上午:7:00—11:30下午:12:30—6:00。如有调整的以公布的新工作时间为准。

第二条、考勤采用打卡方式,所有员工不得委托人打卡或代人打卡,如有发现双方均扣20元/次。

第三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1、超过上班时间至十五分钟内为迟到;

适用员工当月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二次扣10元/次;三次辞退;

正式员工当月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二次扣10元/次;三次及以上扣20元/次。 2、超过十五分钟至一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3、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以旷工1天处理; 4、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均做旷工处理;

5、旷工(旷工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试用员工作辞退处理;正式员工扣50元/天。 6、累计月旷工2天以上,年旷工12天以上者均作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工资。

第四条、员工由于上班途中可能出现交通工具损坏等原因不能按时上班的,公司充分考虑员工的特殊

情况,在当月考勤审核时给予二次免于考核。 第五条、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或错打、漏打的,必须由车间主任填写《考勤签发单》由本人交至人事部备档并核准考勤卡。

第六条、因生产工序上的原因,需提前下班的员工由车间主任填写《考勤签发单》由本人交至人事科备档并核准考勤卡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员工由于各种原因需要请假的,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申请报车间主任审批;如遇有急病或紧急事故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及时向人事科或车间主任电话请假,并得到批准后一次不得超过一天(一般情况下不接受电话请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予以开除处理。

第八条、请假条必须本人填写,请假三天以上需报总经理审批;事假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当天请假7小时或以上的按请假1天计算),当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3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第九条、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由车间主任合理安排员工每月休息二天。

第十条、当月请假累计五天以上的员工,公司有权保留其上个月的工资并延后至员工正常上班天数满

请假天数后发放。

第六章 解聘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辞职”、“停职”、“辞退”、“开除”四种。

第二条、由于本公司行业特殊性,凡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合同期内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辞职,如遇紧急情况需要本人请假办理的,应提前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离开(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并要附上相关的证明);如员工执意要辞职的,公司将扣除工资的20%作为公司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员工需要辞职的,应提前30天(试用期人员提前3天)(管理人员、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需

提前三个月)到人事部填写《辞职申请表》,由人事科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凭人事科发出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如离职者在未经公司批准或工作移交不清情况下,擅自离岗者给公司造成了生产、经营上的损失,公司根据损失程度追究经济赔偿责任;如果这种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则辞职者向公司支付赔偿金最低为相当于辞职者在履行本合同约定岗位(工种)实际获得的月平均工资的一倍计算。(在公司生产任务紧急、生产任务繁忙时员工不得无正当理由提出辞职,否则公司有权不接受辞职。)

第四条、员工因情况紧急不能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的,应及时向车间主任提交《辞职申请表》并提

供相关需紧急辞职的证明(如回家车票、生病县级医院证明、直系亲属生病、死亡等相关证明),由人事科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凭人事科发出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如不能提供相关需紧急辞证明的:公司将扣除100元作为公司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公司均可作停职

处理。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如侦查处分诉或判决

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的员工,公司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

2、能力不符合公司需要,调整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有公司认为可以作辞退或开除的其他情况发生的。

第七条、员工连续旷工三天或超假无任何形式续假手续,以自动离厂处理。

第七章 奖罚制度

第一条、奖励

1、有以下行为的员工,公司给予通报表扬并视情况给予20到300元的奖励:

(1)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并能在工作中起到榜样作用的; (2)见义勇为、好人好事等能给公司带来良好形象的; (3)任劳任怨、能经常超额完成工作的; (4)在评比和考核中被公司评为先进员工的; (5)对本岗位的工作有创新和好建议被公司采纳的; (6)节俭费用、节省物料从而给公司降低生产成本的; (7)对公司的利益和发展有显著贡献的;

2、员工奖励由车间主任提出,并到人事科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实批准后马上给予奖励;对于公司没发现的奖励行为,员工也可以自己跟公司提出申请。

第二条、处罚

1、有以下行为的,员工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看情况处以20到300不等的处罚: (1)上班时消极怠工、闲聊、睡觉、听音乐、串离岗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2)妨碍工作秩序,破坏安全设施、环境卫生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推脱扯皮、不听从上级安排的; (4)浪费、损毁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擅自带公司物品出厂区的; (5)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车间制度)的;

(6)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7)泄露公司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8)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负连带责任而

受惩处。

(9)有公司认定的可以给予处罚的其它行为。

第三条、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实并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四条、其他未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五条、员工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两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两次可发给一定数额资金;警告两次作记

过一次,记过三次予以免职。同一年度功过不得相互抵销。

第八章 附 则

有关技术标准化培训班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雇佣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本工程劳务用工工程项目: 临时办公用地周边设施建设,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安全措施等进行施工。

二、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结束工作日期:

三、作业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作业。

2、乙方施工作业所完成的工程项目,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

3、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返工,并最终达到质量验收标准,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反工且返工后仍不能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违约责任。

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 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给对方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赔偿。

六、协议的终止、变更和解除: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不结算任何费用;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七、补充条款: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有关法规法令,并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良好道德准则。

2、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之有关法规制定规章制度、纪律及员工守则,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乙方若被发现不遵照甲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甲方将视乙方违反之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经济处罚(赔款或罚款),口头或书面警告,记过、调职、降职或解雇。

3、甲方因工作和生产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工作,乙方如无特别原因应服从安排。

4、甲方作为代缴税义务人,将在乙方工资内扣除乙方依法应交个人所得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的其他各项税款,代为上交国家。

5、合同期内,由于乙方不愿意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在乙方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各项社会保险企业公摊部分以工资的形式直接发放给乙方,由乙方自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如乙方提出由甲方补交各项社会保险,乙方须把各项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及企业公摊部分补交给甲方,由甲方代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补交手续,且由之造成的社会保险滞纳金由乙方全额承担。

八、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标准劳务聘用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以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要求,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单位驾驶员待遇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520元(其中420元财政拨付,单位补贴100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520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证》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企业标准劳务聘用合同范本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方法,甲方招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鉴定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安排,乙方在 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试用期为一月,月薪为 600 元,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工资为850底薪+50元全勤+1%工资提成,双方根据平等协商原则,签订劳动合同。成任务值根据季节调整,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店内各项规章制度;员工聘用合同2)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有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 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发生的疾病及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2、甲方的义务

1)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 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店内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及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 享有店内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3) 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2、乙方的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 遵守店内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3) 维护店内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及义务

1、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及义务

1、试用期满,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具有参与店内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3、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有关技术标准化培训班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提 案 人:刘成兴

工作单位:县人行

附 议 人:任 平 周红旗

提案内容:

食品安全,人命关天。多年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政府及相关部门动了不少脑筋,整了不少办法,付出了很多艰辛的努力,因此,总的态势是好的,群众是比较满意的,对此,应给予充分肯定。尽管我县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趋于良好稳定,但纵观毒品走整个社会层面食品安全的现状仍不容乐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为此,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强化。

一、构筑食品安全监管屏障体系。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所能,从农产品种养殖开始,努力实现食品每一个环节的“无缝隙”、“不间断”监控,通过食安办抓协调、农业部门抓田头、质监部门抓加工、食药监抓案头、商务部门抓流通、工商部门抓销售等一系列过程,在每个环节上建立起安全屏障,让假冒伪劣食品无立足之地、无隐藏之处。

二、推广安全食品规模产销。大力倡导食品业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销售,鼓励食品连锁企业的扩张发展,通过政策优惠、资金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他们占有市场,让群众能够消费质量保征的称心如意的食品。

三、建立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包括食品全过程检测、食品安全风险态势评估、食品应急处置等体系内容的监测预警系统,形成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与信息技术、网络通讯等先进技术信息的共享平台及其中辐射全县的食品检测数据信息服务中心,实时掌握全县食品安全动态,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数据信息及其消费预警与消费指南,确保群众安心放心消费。

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体系。要在组织机制上进一步健全,实现全县食品监管的“全覆盖”;要在监管专业队伍上进一步加强,造就监管有力、具有“火眼金晴”的“孙悟空”;要在监测手段上进一步强化,达到适时监测检测的要求;最终落脚点,要在监管经费上有保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监控的要求。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