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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违规三字经心得体会如何写 醉与罚心得体会之醉驾怎么写(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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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违规三字经心得体会如何写 醉与罚心得体会之醉驾怎么写(六篇)
2023-01-05 02:44:09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醉驾违规三字经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刚才,xx支队长就规范涉酒驾驶案件办理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十分赞同。涉酒案件历来是交警执法的重中之重,备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

为推动涉酒案件的规范办理,省交警总队去年3月2日下发文件,要求对2018年2月1日前未办结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逐一排查、查清底数,进行全面清理。接文后,市交警支队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严格落实总队要求,于今年10月份起,对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我市的4905起涉酒积压案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数个月的艰辛工作,截至12月7日止,我市涉酒积压案件已办结3710起,剩余总数1195起。其中办结率排在前五位的是环城大队(100%)、警卫大队(100%)、高新大队(98.59%)、特勤大队(98.11%)和长沙县大队(96.32%);排在末三位的是浏阳市大队、机动大队和望城区大队。末三位中尤其是望城区大队和浏阳市大队,不仅积案总数较多(望城区993起,浏阳市466起),而且清理工作进展得不太理想(望城区清理了584起,浏阳市清理了255起)。尽管未清理的积案中有一部分是报撤的,但这还是表明两个大队在平常办理酒驾案件中就不够规范,存在比较大的问题。

酒驾案件处理不及时,不仅降低执法公信力、损害法律威严、埋下严重执法风险隐患、带来难以预料的执法风险,同时也会影响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效果。就如何进一步依法依规办理、及时高效处理此类案件,我谈几点意见:

涉酒驾驶案件是交通执法中处罚最重的几类案件之一,也最受到社会的关注,最容易影响法律的权威。甚至可以说,处理好一起酒驾案件处理所能产生的法律威慑力,相当于处理许多起其他普通交通处罚案件所产生的威慑力。法律越有权威,我们工作效果也就越好,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也就越好。我们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公众对我们的看法。我们越严格、越规范,就会越受到尊重,反之亦然。

同志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明确把“严格执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的一部分。同时,《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推进执法规范化。执法规范化是大势所趋,在涉酒驾驶案件这样重要、敏感的案件上尤其要注意执法的规范。

今年3月以来,省厅总队三次发文要求各市支队对酒驾未办结案件进行清理,这是走好酒驾执法规范化的第一步。各大队要按照相关要求,继续做好积案清理工作。同时,要按照省厅《关于全面深化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涉酒案件办理。

同志们,市局党委对涉酒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不负人民所托,不让组织失望,争取让长沙市交警支队成为湖南省规范涉酒案件办理的典范!

第一,要按照省厅总队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清理工作力度。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每一起未办结案件的清理任务都要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定案、定人、定责、定期限,确保在今年4月1日前将未办结案件清理完毕。对于2018年2月1日以后发生的酒驾案件,要按照总队要求,全面客观收集证据、严格规范执法办案、强化倒查追责。

第二,要严格落实市局印发的《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查处涉酒案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新发生的涉酒案件的查处,除了要遵守省厅关于执法规范化的相关规定外,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涉酒案件的查处流程规范化。同时,要善用酒驾监管系统,杜绝在酒驾查处过程中以延迟检测、纵容当场喝水稀释浓度、“了难式”不立案处理等方式包庇酒驾行为的现象。

第三,要按照支队相关规定,规范涉酒执法管理系统及酒精检测仪的使用。对驾驶人血样提取及酒精含量检测,要按照支队下发的工作规范进行。要落实支队酒驾执法工作安排,但不要搞“唯任务论”、“唯数量论”,要进一步提高酒驾执法质量。

首先,要对积案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不符合撤销情形予以撤销的、在清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鉴定报告,尤其是将酒驾案件修改为其他违法行为处罚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责;对清理工作不力的,要约谈大队主要领导说明情况。

其次,要运用好大联合交通管理中心情报信息平台中的涉酒执法监督模块,严格办案程序。对不按照程序办理案件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予以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实践中存在的采取吹气前“了难”、使用未注册仪器、进行虚假鉴定等方式逃避监管的,借鉴深圳市对民警执法的督察办法,安排专班对酒驾执法视频进行督察。发现执法视频与案件不一致、有抓获视频而没有立案侦查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开始督察程序。对酒驾案件办理中违反办案程序、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要按照相关工作规定进行追责;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徇私枉法、受贿等情况的组织或个人,移交市局纪检监察组处理,绝不姑息!

以上就是我的意见,谢谢大家!

对于醉驾违规三字经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1) “少撞”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2) 小车司机河里走,高堂老母病房游。行车安全法规有,祸事因缘白酒留。

3) 酒后驾车生命轻如鸿毛,安全行车责任重于泰山。

4) 敬告司机:您驾驶的不光是车辆,更是在驾驭您的生命。

5) 人斗气易伤身,车斗气易丧命。

6) 一时贪杯,终酿千古恨,请勿醉驾。

7) 人有多大胆,车出多大险。

8) 心有多宽广,路有多畅通!

9) 你一杯我一杯杯杯催命,伤一家赔一家家家痛心。

10) 侥幸违章终成不幸,醉酒驾车必成罪人!

11) 抢让一念间,悲喜两重天。安全行车,从我做起!

12) 万里人生(平安)路,一心行专注。

13) 车不在好刹车要灵,路不在宽安全则行。

14) 有酒即无舵,早晚要闯祸。

15) 安全行车,回家的感觉真好;违章驾驶,受伤的心情很糟!

16) 红灯短暂,人生漫长;绿灯还会亮起,生命不会重来。

17) 车行中国,平安有我!

18) 左看看,右看看,确保安全方可行!一小心,二谨慎,安全开车你最行!

19) 事故只有一秒,伤害伴随一生,与其事后忏悔,不如当初谨慎。

20) 高速公路不是赛道,你我也非赛车手,请控制车速,守法行车。

21) 生命只有一次,没有下不为例。

22) 车辆不超载,安全自然来。

23) 遵章路上走,安全伴你行。

24) 弯道超车得到的只是瞬间的快感,失去的可能是全部人生。

25) 欲速则不达,何必抢那一秒;心静路自宽,不妨让他三分。

26) 心平气和莫着急,行车安全没问题。

27) 生命诚可贵,麻痹不可取!谁知酒中物,滴滴催命鬼!

28) 交通法规记心间,安全行车每一天。

29) 做安全“驶”者,享品质人生。

30) 心头常亮红绿灯,安全行驶伴人生。

对于醉驾违规三字经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酒驾的取证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全国机动车辆数量和驾驶员人数猛增,无视交通管理法规尤其是酒后及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也日益增多。酒驾所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支出的剧增、家庭的支离破碎、财产的损失,以及由此接踵而至的诸多社会问题已经制约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统计显示,我国已成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其中有2/3致死是因违章驾驶,违章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超重、超载、超车,二是酒后驾车。由此不难看出酒驾给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酒驾之所以带来如此大的危害,除了广大司机对酒驾的危害认识程度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和存在侥幸心理之外,酒后驾车违法成本过低,对酒后驾车的执法管理成本较高也是酒后驾车频繁出现的重要成因。所以,加大对酒后驾驶的处罚力度已成为大势所趋。2014年5月1日启用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醉酒驾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等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醉驾入刑实施一段时间以来,在全国各地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消息,“五一”期间,全国道路交通情况平稳,未接到发生严重拥堵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报告,酒后驾驶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双下降。虽然醉驾入刑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酒后驾驶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但是在实际的执法取证过程中,交警还是遇到许多困难。

首先从定义来看,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那么要判断一名司机是否醉酒驾驶,就得抽取其血液进行化验,比较简易的呼气测试只能对该司机是否醉酒驾驶进行一个初步

的判断,呼气测试结果不能作为呈堂证供。所以很多时候,交警通常用呼气测试对司机进行初步鉴定,发现其有醉酒驾驶的嫌疑后才会将其送至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抽血测试。但是很多情况下,呼气检测发现酒精值超标后,等到救护车赶来再进行抽血取证或者将司机送至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抽血,这中间会有一段时间差,这段时间里,血液酒精含量可能会下降,在这种情况下会造成取证不及时以及证据不准确。在每个交警执勤点配备有抽血设备或者配臵有救护车,这对现阶段我国的国情来说是很难做到的。

其次,在查处醉驾这种证据可能转瞬即逝的“瞬间执法”时,如果醉司机不承认醉驾,交警取证将受到挑战,一些司机会考虑成本,计算代价,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试图逃避处罚,增加执法难度。如果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配备有摄影摄像设备,在执法和检测过程中把证据加以固定,这将有利于警方的执法,但是人手配备摄影摄像设备现阶段同样很难做到。例如,交警大队在县城某路口设卡检查酒驾时,一辆面包车驶入交警视线。正当执勤交警招呼其靠边停车时,面包车突然调头,并在距离交警50米外的路边停下。司机李某下车,承认自己喝了酒,但否认开了车,并让交警拿出摄像资料等证据。在这样的情况下,交警也只能因无法及时取证而没办法进行进一步的执法。

从证据法学上讲,取证,也称为“收集证据”,是指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或者为了支持某诉讼主张,有权从事证据调查活动的人员,依法寻找、发现、获取并固定、保管证据的专门性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取证工作应满足应在第一时间内取证;应根据证据的存在、表现形式以及具体特点等,选择科学合理而又可行的取证方法;应围绕案件的基本事实,全面、客观地获取各种证据;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深入、细致地获取各种证据。

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用我们的话说就是“违法必究”。所以醉驾入刑并不在于给醉驾的司机多么大的刑罚,而在于使每一个醉驾的司

机都能够被处罚。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住醉酒驾车,维护法律的公平。而这违法必究的关键在于执法部门能不能及时采集到关键的证据,想要保证被查处的每一起醉酒驾驶都依法受到追究,那么执法部门就必须在取证过程中及时准确地采集并保存证据。

交警部门虽然在醉驾的取证过程中面临相当多的困难,但是我认为还是有一些方法可以采用。首先,加强现场指控是对现场指控的一个有益补充,特别是在遇到醉酒司机否认驾车时,可以通过执勤交警、目击群众和同车乘客的现场指认,来确定真正的驾车司机。第二,在取证过程中可以采取措施固定证据,例如,检查等待红灯的车辆,降低司机弃车而跑的可能性;在执法点的一定范围内,布臵机动民警,降低司机跑掉的可能性;给每个民警配备肩扛式微型执法记录仪,只要车辆进入记录仪的范围内,其一举一动就会被记录下来。

我认为,醉驾入刑不仅是对司机的考验,同样也是对交警执法的一次考验。对交警部门而言,这类行为肯定会增加取证和执法难度,这样的高要求不仅在取证的设备上而且还体现在交警必须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进行取证,所以交警的执法和取证都需要更加严谨。

对于醉驾违规三字经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最近交警部分加大了对酒后驾驶行为的严抓和严惩力度。此次行动,还规定了,对公务员酒后驾驶进行曝光,以更严格地要求公务员,警示所有驾车者。

对此项行动,我一直十分关注。虽然我从未学过车,但每天走在人潮熙攘的路上,或坐在拥挤的公车上,看着外面车水马龙的情景,我深知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众所周知,大部分的交通事故都是由于司机的酒后驾驶造成的。要防范交通事故,确保交通安全,理所当然的,就是要禁止司机酒后学驾习驶网了。

该行动从实施到现在已经差不多一个星期,我每天都对报纸上的相关报道十分留意。

刚开始时候,正面报道倒是很多。交警们勤勤恳恳,无论是在炎热的白天里,还是深夜中,他们都不顾劳苦尽其所能,做好工作。而司机们也相当配合交警的检查工作。看着某张照片上,司机在测量酒精时还面上含笑,想必也是十分支持这项行动的。

可是过不了几天,就看到新闻上报道,深圳坪山新区多部门在联合进行酒后驾驶调查时,坪山派出所设卡查车遭遇40余人暴力抗法,17名民警和6名巡防队员不同程度受伤。看来在进行这项活动时,还是存在很多可能的反对和冲突的。对于一些违反法律法规、不配合检查反而进行破坏的行为,更需要加大整治和惩罚力度。否则这样的行为是否会为其他人所效仿,以此来躲避和推卸酒后驾驶该负的责任呢?

而今天看到报纸,前天晚上广州市番禺区榄核镇纪委书记梁某因醉酒驾车被逮个正着。被查后,该书记先是求情,跟着亮身份说酒驾是因“工作需要”,未果后又忙着四处打电话求助,但三招使尽仍未能脱身。该纪委书记是8月15日严查醉驾以来全市第一个被曝光的公务员。不过,他并非公务员队伍被查处的第一人。据报道,此次严查醉驾,专门针对公务员出台严律,查处多日,广州究竟有多少公务员酒后驾驶,交警部门三缄其口。而且,此次该纪委书记醉驾被曝光,并非来源于官方的主动通报,而是媒体的自主发掘。这样的问题,是否更值得思考?对外声称要严格要求公务员并对其酒后驾驶进行曝光,但实际上却对之三缄其口。想必警方也是惧于那些公务员们的劝高位重,才帮忙遮着掩着吧。而这就只能以来媒体多挖掘,将这些情况曝光在公众面前了。

严查酒后驾驶行动到现在还不到一周,是是非非却不少。但是无论这期间出现多少问题,至少人们对酒后驾驶多了一分警惕。路上酒后驾驶的司机少了,行人就多了一份安全。

此致

敬礼!

汇报人:互信范文网

日期:2021年

对于醉驾违规三字经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1) “少撞”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2) 小车司机河里走,高堂老母病房游。行车安全法规有,祸事因缘白酒留。

3) 酒后驾车生命轻如鸿毛,安全行车责任重于泰山。

4) 敬告司机:您驾驶的不光是车辆,更是在驾驭您的生命。

5) 人斗气易伤身,车斗气易丧命。

6) 一时贪杯,终酿千古恨,请勿醉驾。

7) 人有多大胆,车出多大险。

8) 心有多宽广,路有多畅通!

9) 你一杯我一杯杯杯催命,伤一家赔一家家家痛心。

10) 侥幸违章终成不幸,醉酒驾车必成罪人!

11) 抢让一念间,悲喜两重天。安全行车,从我做起!

12) 万里人生(平安)路,一心行专注。

13) 车不在好刹车要灵,路不在宽安全则行。

14) 有酒即无舵,早晚要闯祸。

15) 安全行车,回家的感觉真好;违章驾驶,受伤的心情很糟!

16) 红灯短暂,人生漫长;绿灯还会亮起,生命不会重来。

17) 车行中国,平安有我!

18) 左看看,右看看,确保安全方可行!一小心,二谨慎,安全开车你最行!

19) 事故只有一秒,伤害伴随一生,与其事后忏悔,不如当初谨慎。

20) 高速公路不是赛道,你我也非赛车手,请控制车速,守法行车。

21) 生命只有一次,没有下不为例。

22) 车辆不超载,安全自然来。

23) 遵章路上走,安全伴你行。

24) 弯道超车得到的只是瞬间的快感,失去的可能是全部人生。

25) 欲速则不达,何必抢那一秒;心静路自宽,不妨让他三分。

26) 心平气和莫着急,行车安全没问题。

27) 生命诚可贵,麻痹不可取!谁知酒中物,滴滴催命鬼!

28) 交通法规记心间,安全行车每一天。

29) 做安全“驶”者,享品质人生。

30) 心头常亮红绿灯,安全行驶伴人生。

对于醉驾违规三字经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醉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从年轻到年纪大的,从普通工作人员到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同年龄、不同职务、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并非不知党纪国法的明确规定,而是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可以蒙混过关。但事实证明这种侥幸心理只会让自己虽未受到法律的惩处但也受到警告处分、免去党政职务、留党察看一年或者更严厉的处罚。这说明在现今全面从严治党时代背景下党纪严于国法,酒后驾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在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也要受到纪律的严格处分。

酒后驾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01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点了交通安全法》对酒驾行为作出严厉的处罚规定,而同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更是明确将醉驾定性未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党纪严于国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包括酒驾醉驾在内的党员干部违反法律行为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纪处分。”“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纪处分。”2018年三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更是为严肃查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酒后驾车绝不是小事,党员是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干部是党的骨干,理应在遵纪守法等方面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与党章规定的“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等党员义务要求相去甚远,更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们在做任何事情任何决策时都要算好人生的七笔账:

政治账:违法违纪,就是自毁前程,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

经济账: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见钱眼开,利用手中权利肆意掠取钱财,后果必然是“倾家荡产”,竹篮打水一场空;

名誉账:古人说:“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人生在世,名节最重”;

家庭账: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于人多么重要,可如果不珍惜,一意孤行,就会落得妻离子散;

亲情账:如果你违犯了党纪国法,不但要受到法律严惩,亲朋好友也会离你而去,最终成为众叛亲离的“孤家寡人”;

自由账:一旦身陷囹圄,才知道自由是多么可贵;

健康账:暗地里的权钱交易,因见不得“阳光”,且时时处在提心吊胆中,身心憔悴,在毁了工作事业的同时,也毁了身体;

下面我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作出一下承诺:

1、带头安全文明驾驶,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清正廉洁。

3、带头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律观念,做遵守纪律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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