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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实施教育法心得体会如何写 自治区教学常规60条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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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实施教育法心得体会如何写 自治区教学常规60条心得体会(三篇)
2023-01-05 03:31:59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自治区实施教育法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在党的领导下,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实行自治。经两委研究,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特制定本村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 和谐文明

第一条 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讲文明、讲礼貌、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师重教,拥军优属,扶贫助难,喜事新办,破除封建迷信,积极参与“文明户”评比活动。

第二章 村内秩序

第二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懂法、知法、用法,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 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集体的一切财产和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第四条 不打架斗殴,不寻衅闹事,不做伤风败俗之事,严禁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和彩、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诽谤他人,轻者受到道德的谴责,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 为做好本村社会治安工作,外来人员需在本村居住的应主动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登记后方可入住,不享受本村民待遇。

第六条 严格遵守信访工作条例,通过正当渠道向上级反映问题,不参与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不利用信访手段聚众闹事。

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七条 全体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八条 婚姻自由,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婚姻索取钱物。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和管理家庭财产。

第九条 赡养老人,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晚年幸福,对不尽赡养义务者,经批评教育无悔改表现的,将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十条 父母、继父母应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不准虐待病残儿;对继子女和养子女,严禁因家庭不和导致中小学生中途辍学。

第四章 土地管理

第十一条 村内所有土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者,责令其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地面建筑物。

第十二条 经济承包合同管理

(一) 凡是承包、租赁集体土地(企业、商品房、果园、生产资料和各种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村委会的统一规划,必须与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村委会缴纳承包费和租赁费,对不履行合同,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处理。

(二) 对集体和个人签订的各项承包合同,村委会要建档立卡,加强管理。对合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可按《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村级建设

第十三条 村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实行村民集中建房和采取农民新村统一安置。具体事项,由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公示三天后确定。

第十四条 自觉维护好村内公共卫生,不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杂物,搞好家庭个人卫生,自觉绿化家庭,美化环境,自觉维护街道整洁畅通,严禁堆物防碍交通。

第六章 依法行政

第十五条 村民应自觉维护村委会正常的办公秩序,支持和配合村两委开展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执行公务。

第十六条 村委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民主化决策,依法办事,重大事情必须通过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公示三天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 村两委干部严禁以权谋私,严禁挪用公款,严禁打击报复,违者要严厉查处。

第七章 村务公开

第十八条 村两委工作要实行村务公开。利用公开栏或通过召开党员、群众、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把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本村的重要公共事务、财务收支情况、承包费、宅基地审批、生育审批、奖扶和特扶对象情况等有关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公开,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 村财务收支情况,按每季度公开一次。

第八章 计划生育

第二十条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充分体现群众的主体地位,加快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充分发挥村两委对计划生育的领导作用,自觉承担抓好村计生工作的责任,进一步树立男女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新观念,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推动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促使村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第二十一条 组织机构及工作责任:村民委员会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的核心,负责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相关科普知识,负责向村民提供计划生育宣传品。

(二)按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免费为初次生育(含怀孕)的村民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及时为需外出的村民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再生育条件的村民办理《生育证》相关手续。为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因故不能按时办理的,应向村民说明理由。

(三)免费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技术指导和避孕药(具)。提供节育措施服务,并承担施行节育手术、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终止妊娠的费用。

(四)定期免费提供孕(环)情监测服务,及时做好随访和技术指导。

(五)负责与上级人口计生部门联系,为村民进行病残儿、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提供有关服务。

第二十二条 村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计生协等群众组织共同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

第二十三条 村民应自觉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按政策生育。

第二十四条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年龄在15—49周岁范围内的村民为育龄群众。

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

(一)每位育龄群众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权利,有权要求依法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生育或收养子女或生育、收养的子女死亡的,应当在45天内如实向村委会报告。

(三)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及时(顺产90天内,剖宫产210天内)落实以长效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接受孕(环)情检查和生殖保健服务。因务工、经商等活动在异地村住30天以上的,应向村委会汇报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四)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孕妇要求终止妊娠的,应当符合《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的规定。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的,应当及时终止妊娠。

(五)计划生育户有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权利。

(六)违法生育的,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

(七)为流动人口提供居住条件并超过30天以上的,应向村委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 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实行优待和奖励。

(一)对领证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农独女户可享受本镇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规定的有关待遇。

(二)实行晚婚、晚育的村民,村委会可以给予适当。

(三)独生子女户、双农独女户,其子女在入学、参军、招工、招干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生产、生活发生困难时,村委会给予优先照顾救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四)育龄妇女带环怀孕自觉终止妊娠的给予40元补助,二孩妇女在产后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每例100元的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每例奖励40元(凭镇计生服务所出具的证明)。

(五)对举报违反计划生育的,经查实给予举报人员200元奖励。

(六)对于年满10周岁独女领证户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对领证户每年参加孕环检,给予误工补助50元。

(七)对考上大学的计划生育给予500元奖励,独生子女奖励1000元(凭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户籍在本村)。

(八)凡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者除镇每月奖励20元,村每月再增加3元(领取时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村计生办发放的相关宣传品,否则,停发本年度村奖励部分)。

(九)政策内怀孕在二个月内,本人自动向村计生办汇报的,村一次性奖励50元或购买一份妇幼安康险。

(十)凡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寄回孕检单的每次奖励100元,另加误工费100元。

第二十六条 村民凡有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除按省《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或行政处罚外,村委会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一)超过三个月上报孕情或隐瞒孕情的将取消相关奖励。

(二)凡藏匿、包庇违反计划生育人员或刁难、围攻、谩骂、威胁计生工作人员,除报告上级政府依法处理外,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第九章 户口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为适应户口开放政策需要,同时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的需求,对申请迁入村的人员,规定签订入户合同。

(一)不具备享受村村自治优惠措施的人员

1、非婚嫁人员;

2、婚嫁中男方迁入女方家,且落户的女方无男兄弟的,其姐妹中一人能享受,其它的不能享受;

3、以前迁出的户口现申请迁入的;

4、外单位离退休人员;

5、劳动改造期间人员;

6、暂不明确的其它人员。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村民自治章程自2017年1月17日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村民自治章程解释权属上草市村村委会。

最新自治区实施教育法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居民对社区服务、社区

安全、居住环境、文化生活、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社区建设的任务越来越重。为了进一步加大社区建设工作力度,加快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促进我县城市化建设进程,全面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推动城市三个文明建设,强力推进街道社区各项工作上台阶,创特色、争一流。为了进一步深化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提出意见,提高《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教学环节、教学方式进行改革。我就当今社区社会的管理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走访、征求建议和意见、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充分听取驻区单位和居民不同意见。调研期间共走访驻区单位5个,居民16户50人,外出参观学习2次。在此基础上,本人经过认真梳理、总结,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 社区工作人员基本信息

金石社区占地面积1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75万平方米,拥有居民住宅楼54栋、2070套房,目前已入住居民1992户即5132人。

金石社区现有在编工作人员7人,挂职干部1人,村官1人,劳动保障站3人。社区党支部现有党员130人(含预备党员3人),下设党小组13个,党小组长13人。居委会下设居民小组20个,居民代表51人,楼栋长20人。

金石社区物业:工作人员75人,其中园区主管1人,报修统计员1人,维修工2人,保安19人,园区保洁11人,楼栋保洁21人(公益岗),新市区养路保洁20人。

二、近年来社区工作运行情况

(一)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金石滩街道办经过几年的艰苦创业、辛勤工作,办事处现有15间办公用房,一大间集

体办公用房和一间会议室,办公设备基本维持正常办公运转。金石居委现有办公用房7间,会议室1间,建有社区支部办公室、警务室、计生卫生服务站、低保工作站,但距一个标准社区“四室三站一场”还相差甚远。

(二)整合资源,合理划分社区

金石滩街道办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与民政局一同按照“管辖区域与户数适当、界线明确、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置相对合理,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将辖区划分为2个社区居委会(金石社区、金海人家社区),9个居民小区。

(三)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金石滩街道办共有50名在职干部职工,由于年龄、文化结构的参差不齐,加之人员来自四面八方,缺乏社区工作经验,制约着社区工作的快速发展。为了全面提高社区工作效率,办事处狠抓干部自身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促进的工作方针,组织全体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和外出参观考察,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干部对社区工作的认识,开拓了视野,明确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工作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社区各项功能逐步趋向完善

社区的功能就是服务社会、服务居民,充当城市发展的排头兵。近年来,金石滩街道办根据工作实践,逐步探索理清了以县委政府领导,街道社区主办,社会各方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总体工作思路和管理格局;全面完善社区各项功能,社区党建、社区精神文明、社区治安、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计生、社区保障等机制运转良好,充分发挥了各自的功能,基本达到社区服务的要求,健全了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了“平安社区”、“文明和谐小区”系列创建活动。强化了“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美化家园,爱护环境,极大的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推进了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合疗、卫生、救助制度得到健全,社区旧貌得到改变,实现了社区资源共享、快速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行政化倾向严重、工作任务繁重

1、金石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尚未到位

通过调查发现,金石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当前还未能突破办理政府行政事务为主,办理社区事务为辅的现状,还习惯于上级领导布置什么就干什么,工作中表现较强的依赖性,自主性、自治性没有得到体现。一是社区自治的任务与工作要求有距离。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工作应有三方面内容,即:首先要做好社区服务,但实际上社区服务做得极少或是空白;其次要做好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与管理,但实际上的效果不明显;第三是丰富社区教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但实际上文体活动多,教育活动少。二是社

区居委会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政府的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社区居委会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的职责,具体规定了必须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治安、公共卫生、优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和青少年教育等有关工作。通过调查,以上这些职责应该是金石社区居委会通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形式开展的,但是大多数情况是金石滩街道办事处要求金石社区居委会替政府部门填表格、建档案、出具证明材料等行政性工作;同时政府部门临时性的统计、调查任务也都通过金石滩街道办事处落实到金石社区居委会来执行。这使得金石社区居委会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协助政府部门的工作上,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被行政化所覆盖。

我结合工作对50人进行了调查,当问到居委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时,有35人回答是代表政府的机构,只有10人回答是代表居民的,还有5人不清楚。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有“吃人俸禄,为人分忧”;“拿政府的薪水,替政府干活”的思想。在金石滩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中绝大多数都认为金石社区居委会是金石滩街道办事处的下属单位,理所应当地完成金石滩街道办事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金石社区事务缠身,工作任务繁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大量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大量农民进入城市生活、本地农民失地流向城市,流动人口的大量进入城市,使金石社区居委会面对复杂众多人口而发生的各项管理工作和事务数量增加、难度加大,“小社区,大社会”的模式,增加了金石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强度。

(二)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不足

一是发挥自身职责,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活动经费较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或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在当前形势下,金石社区居委会还要做好社区治安、社区教育、组织社区文体活动、美化社区环境等工作,这些都需有必要的经费作保障,否则很难形成居民的广泛参与和工作效果。

二是日常办公经费紧张。在各项工作中,召开会议、报送信息和数据,建立台帐等文件资料的办公消耗,加之金石社区居委会自身水、电、暖以及电话费,一年就得需要6000元左右。日常的上网费和消耗,一年也需要5000元。政府部门部署的工作大多要求制度上墙,制作展板,每年此项支出至少4000多元。

在社区居委会经费方面,我区规定每个社区居委会每年1万5千元。各街道办事处统筹部分外,社区居委会实际的使用只有4000-8000元,业务经费严重不足。

(三)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较低

通过调查发现,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社区协管员待遇较高,如劳动、城管、矫正、治安协管员等都是由劳动部门安排的失业人员,工资比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高,不仅发工作服,而且遇年节还有福利。而社区专职工作者都是经过招考和居民选举形成,心理反差大;二是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付出与回报差距较大。社区专职工作者承担的工作繁重,但扣除三险个人负担部分后,每个人只有800-1000元月收入,直接影响了积极性,影响了金石社区管理工作的成效。

四、改进对策与建议

(一)应积极为金石社区居委会减负

1、是理顺区街关系。要按照“条专块统”的原则,对专业性比较强的由开发区委办局在金石滩街道设站(所),实现条条上的一专到底。金石滩街道主要是代表政府履行块块上的综合管理职能,具体讲就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委托,使金石滩街道具有综合协调权、处置权等,从而有效地行使政府对城市的管理职能,对地区社会治安、市容市貌、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达到高效的管理。

2、是理顺街(部门)居关系。理顺关系要改变过去领导与被领导、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成为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的任务。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管理四级网络中的一个网格,而不是一个“级”,这个理念是理顺街居关系的基础,必须牢固树立。按照政事分开的思路,将金石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做到“两个明确”:即明确哪些属于街道(部门)的工作,哪些属于社区的工作;明确哪些是政务性工作,哪些是事务性工作。在此基础上,属于街道的工作,街道(部门)无权向社区摊派;属于社区的工作,社区有责任完成;对需要社区协助办理的工作,要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履行正式的授权手续。

3是明确社区功能定位,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一要搞好社区服务。主要是抓好四项服务:即抓好社区安全服务,保持社区的长治久安;抓好社区的文化服务,满足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抓好社区的健康服务,培养居民良好的生活习惯;抓好社区生活服务,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建立社区的长效服务机制,实现政事分开,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社,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居民需要与否、居民满意与否、居民拥护与否为社区服务的唯一宗旨,来推动社区服务。二要保证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权得到有效行使。这个权力能不能落实,关系到社区建设的成败。社区自治权应主要体现在社区民主决策权、社区管理权、社区财务自主权、社区依法协管权以及社区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权上,只有把这五项权力真正落到实处,金石社区居委会才能真正从大量的政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也才能真正把社区服务搞起来。

(二)多渠道解决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

目前的金石社区居委会经费由金石滩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这虽然有利于基层社区管理工作的协调统一,但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石社区居委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使得金石

居委会受到资金不足的限制和制约,难以解决居民的热点、难点问题,制约居民对居委会的认同和归属,因此必须采取多渠道保证居委会业务经费。

1、金石社区居委会建立单独帐户并全面安排,使其工作正常运转,为居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2、要动员发动辖区单位资源共享、共建共驻,各社区要协调辖区单位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把社区各种各样有形的、无形的资源开发出来。

3、金石社区居委会采取多种形式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建立自身的便民利民社区服务组织,在有偿或低偿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同时,增强自身实力。

4、政府要加大金石社区业务经费的投入力度,在现有每年每个社区1万5千元基础上提高到3万元。

5、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政府部门和街道经批准需要社区协助的工作,要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三)努力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待遇

按照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精神,结合区域实际,调整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在提高月工资的基础上,可由区政府或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年终奖励,同时,按照劳动法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切实解决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保障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总结

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大力加强社区建设,推动城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协调社区不同利益群体关系,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大连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广大地区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大连农村新社区建设,使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提高,给广大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解析的金石社区,虽然不能代表全市新社区中心建设的整体,却反映了大连的基本现实。各地情况差异,发展程度不同,新社区建设措施和做法也不尽一致,但进展情况却令人感动振奋。 大连市于20xx年x月x日启动全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在市民政局全面布暑安排下,按照农村社区服务服务中心实施统一设计和标准。即每个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五百平方米以上,建设标准每平方米不少于1000元。提升服务中心“一场九室二市” 功能。其中有村委会办公室、党员和村民综合活动室、警备室、文化阅览室、医疗卫生室、农村物资超市、日用百货超市、司法调解室、学龄前儿童教育室、体育健身室、村级档案室、室外文体活动场所等。齐全周到的服务功能将为广大农民提供贴心的服务。大连新社区建设正在储能蓄势,必将大踏步前行。

最新自治区实施教育法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同志们:

这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环保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委会和自治区“两会”精神,总结20xx年工作,部署20xx年任务。常军政副主席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抓好落实。

下面,我向会议报告工作。

一、20xx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极不平凡的一年。 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和艰巨的环保任务,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环保部的关心指导下,经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环保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国家年度考核任务顺利完成

总量减排考核指标。 经环保部初步核定,20xx年我区四项减排指标与上年相比,化学需氧量下降1.8% ,氨氮下降3.44% ,二氧化硫下降3.41% ,氮氧化物下降8.66% ,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分别完成“”目标的119% 、98% 、160% 、73.3% ;列入国家减排责任书的47 个重点项目全部建成投运;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和监督性 监测结果公布率分别为88.05% 、98.26% 和100% ,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大气考核指标。 全年共完成337 个除尘改造项目,淘汰改造燃煤锅炉20xx 台,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8.7 万辆,分别占年度计划的205.5% 、167.4% 、111.3% 。

重点流域考核指标。 我区实际监测的20 个考核断面, 18 个断面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列入“”规划的183 个项目,已完成58 个,在建79 个,项目完成率为31.7% 。

重金属考核指标。 列入年度计划的7 个国家考核项目全部完成,10 个自治区规划项目完成9个;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增幅趋缓。

(二)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启动实施

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考察我区时提出积极探索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大胆先行先试的要求,代自治区党委、政府起草了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的意见及其分工落实方案,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广泛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国家11 个部委的意见,确定了我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的目标、原则、重点任务及工作措施,为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

启动实施四项改革工作。一是 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与自治区公安、交通、商务、气象等部门建立了 会商联动机制 , 在乌海市及周边 地区开展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试点,污染防治区域、部门 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 起草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方案,探索建立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 二是 积极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环保部南京环科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基础上,先后2 次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逐一征求了各盟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旗县的意见, 编制完成《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为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三是健全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出台7 个政策性文件,开发完成6 个软件系统,基本构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体系。四是探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制度。 成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机构,初步确定首批环境损害评估试点单位。

(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自治区实施意见, 制定下发 《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和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6 个配套文件 。 加快工业点源、城市面源和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全年共完成大气减排项目450 个,新建110 台火电机组和25 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建成31 台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城市燃煤和扬尘污染防控力度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积极开展,机动车污染物防治监控平台基本建立,提前一年完成“” 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将 保障apec 会议空气质量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自治区制定了保障方案,3 位副主席分盟市进行督查督办,会议期间组成5 个专项执法检查组和1个明察暗访组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全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 万人次,检查企业和工地1.4 万家次,885 家企业和工段实施停产、194 家限产,1134 家工地停工。通过政府组织、部门合力、全员参与的协同联动方式,圆满完成apec 会议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受到环保部的通报表扬 。

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 完成水减排项目395 项,其中生活和工业类111 项,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9 家、提标改造16 家。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160 处城镇、335 处乡镇、18 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获自治区政府批复。重点监测的40 条河流78 个断面,三类以上水质断面占63.9% ,西辽河干流、额尔古纳河干流水质同比明显好转。

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积极开展涉重行业达标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加大重点防控企业监测监管力度,完成15 家涉重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全区国控断面、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和3 个重点防控区 空气与水环境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为100% 。

严格核与辐射及固废安全监管。 在包头市成功开展了全区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管和废弃源收贮工作。对186 家危废产生、经营企业开展规范化管理检查,东部危废处置中心投入试运行。

(四)优化经济发展作用充分发挥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加快落实权力清单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梳理工作,保留行政许可项目9项、行政处罚项目14 项。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将16 个行业44 类项目环评下放或委托盟市进行审批 ;分两次 将1223 个项目下放盟市及扩权强县试点旗县进行验收 。下放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权限,中央 环保专项资金全部按因素法切块下达盟市, 由盟市落实具体项目, 实现了财权、事权、责权的统一。

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自治区648 个重大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419 项; 协调环保部审批重大项目环评21 项,2 个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项目通过环评审批; 审查规划环评17 项。坚决限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共暂缓或不予审批项目环评15 项。

清理环保违规项目。 排查梳理全区历史遗留未批先建项目1820 个、久拖不验项目386 个,涉及投资逾8000 亿元。属于国家审批的,自治区政府已函商环保部进行处理;属于自治区及盟市审批的,自治区政府已下发文件,要求盟市政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限期完成清理整治工作。

(五)环境法制建设水平有效提升

推进环境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已起草完成,正在履行立法程序。《发酵类制药企业和氨基酸生产企业污染防治指导意见》和《高盐水污染防治指导规范》发布实施。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全区建立完善环保与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制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大气、重金属污染防治及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加大环境监管和行政处罚力度。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办、国办通报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妥善处置腾格里园区企业污染问题。阿拉善盟 投入9000 万元资金用于园区污染治理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整改工作得到环保部认可。 组织开展环境隐患和重大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等3 次全区性环保执法大检查, 自治区 李佳副书记、常军政副主席及我厅分别约谈各盟市盟市长和 环保局长, 限期整改15 类184 项问题,全部纳入台账动态管理,已完成整改126 项。全区 共立案 1522 件,挂牌督办99 件, 移送6 件, 关停取缔企业469 家,罚款6043 万元。首例污染环境罪案件在巴彦淖尔市 开庭审理并公开宣判,被评为内蒙古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强化环境信访和应急管理。 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制定《环境信访工作办法》。全区“12369” 受理投诉举报4224 件,办结率为99% 。 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防控,及时妥善处置7 起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 有效保障了全区环境安全。

(六)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稳步推进

加大 生态保护力度。 生态环境十年变化遥感调查与评估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在深入分析生态环境变化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建议。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完成自然保护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毕拉河、乌兰坝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沙日温都、双合尔湿地保护区晋升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呼伦贝尔市将生态市建设纳入旗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兴安盟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规划》,赤峰市克什克腾旗通过生态旗创建国家级技术评估。年内12 个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29 个乡镇、29 个行政村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生态村镇。

强化农村牧区环境保护。 大力推进农村牧区面源污染防治,全年共 完成农业源污染减排 项目284 个。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投入专项整治资金4000 万元 。

(七)环境保护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持续加大环保资金投入。 全年共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5.9 亿元,其中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 亿元;自治区安排环保专项资金4.3 亿元,其中能力建设资金1.6 亿元。乌海市投入67 亿元、包头市投入63 亿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呼和浩特市投入13.5 亿元用于水污染治理。

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健全完善了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清理规范和“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制定《环保人才发展规划》,培训专业技术人员400 余人。在各级普遍精简机构、控制编制的情况下,部分盟市环保机构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 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分别增加人员编制86 个和80 个。

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组织制定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公众参与等配套制度。建立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平台,完善了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在线查询功能,开通网上受理审批系统,厅网站连续四年在区直机关网站评比中名列第一。全年共完成依申请公开23 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巩固提升环境监测水平。 12 个盟市全部完成国家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任务,新增 pm2.5自动监测点位21 个。全面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启动实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呼和浩特、包头和乌海市开展了颗粒物源解析。在线监控企业比上年增加127 家,监控设备同比增加609套。

扎实推进环保宣传教育。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新环保法宣传“六进”活动,成功举办“向污染宣战共建绿色家园”暨宣传新法大型知识竞赛,广泛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 全年在各类媒体刊播稿件3503 篇。加大新《环保法》培训力度,与自治区党校联合举办2 期新法专题培训班,各盟市、旗县也积极开展培训活动,做到了环保系统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两个全覆盖。建立了24 小时舆情监测值班制度和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做到重大舆情不过夜、不迟报、不漏报,妥善应对了乌梁素海等舆情事件。

(八)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 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修订完善《厅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推进领导班子决策民主化进程。 组织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出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的纪律 、坚决反对“四风”、履职尽责四个方面16 个问题,正在逐项整改落实。 积极开展“四型机关”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晋位升级”工作。进一步 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共 落实帮扶资金1714 万元。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到业务工作各个环节以及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全年共召开9 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15 件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程序性制度规定,11 个直属单位共报告“三重一大”事项17 项。出台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两个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月活动,共举办3 次党风廉政专题讲座。

突出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 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14 项整改任务和14 项制度建设全部完成,7 个方面28 项专项整治任务基本完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 项配套规定,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57% ,公务用车经费下降64% ,会议、文件、简报数量分别减少5.6% 、13% 、16.7% ,机关作风明显改进。

总体上看,当前环境保护工作正处于 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 的历史转型时期,呈现出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的新特征、新阶段。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又要不惧压力攻坚克难,更要负重前行尽责履职。

从面临的机遇和动力来看: 一是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为改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环境质量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当前经济发展速度换挡减缓、二三产业比重转换和结构优化、资源要素投入拉动转为依靠创新驱动的新常态三大特征,尤其是煤炭等矿产资源消耗的减少, 有利于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 也为消化和解决历史累积的环境问题腾出了时间和空间;不以gdp 论英雄的新政绩观和保护优先的发展观,使发展理念由“在发展中保护”转变为“在保护中发展”,成为生态环境休养生息的根本之策和关键所在。二是新《环保法》的全面实施为强化环境监管和依法惩处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新《环保法》突出强化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企业治污的主体责任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大责任的清晰明确,更加丰富和完善了依法保护环境的责任体系,落实责任正在成为全力推进环境保护的重要之举;完善的惩罚措施和严厉的高压态势,成为加强环境监管、提高违法成本、打击违法行为的尚方宝剑。三是环保新标准的严格限定和考核成为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助推器。新的环境质量标准,使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责任更加具体化,成为衡量地区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重要指标,促使地方政府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加快发展理念转变;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成为有效遏制“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闸门”,通过提高污染物排放的增量门槛,为解决污染存量、缓解环境压力发挥了重要的调节效能。四是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成为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组织保障。尤其是腾格里园区污染问题发生后,无论是自治区还是各盟市、旗县党政领导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层层落实环保责任的力度前所未有,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速度前所未有。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格局正在形成,环保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治理资金投入逐年增加,全社会环保意识得到普遍提高,企业治污压力也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共识,开创环境保护新局面的势头良好。

从面临的挑战和压力来看: 一是完成重金属和流域污染防治两项考核指标难度较大,面临被追责的风险。 赤峰和巴彦淖尔市作为全国重金属重点防控地区,涉重产能未得到有效控制,重金属排放总量很难完成“”终期考核目标,将会影响全区重金属总量减排指标的完成;列入流域规划的46 个项目至今尚未开工,占项目总数的1/4 ,流域治理任务难以如期完成。完不成国家考核目标,不仅会受到国家区域限批的处罚,而且也面临被国务院问责的风险。二是如何贯彻实施好新《环保法》对各级环保部门形成了巨大压力。环境保护的新制度、新标准、新要求,对各级环保部门强化监管无疑是一把“双刃剑”,如何用好这把利器趋利避害,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担当和智慧。尤其是新环保法规定地方政府和环境监管部门的八大法律责任,是八条不可逾越的高压线,也是环境监管的底线,一旦触碰将受到严厉惩处。三是公众呼声、媒体曝光、舆情监督给环保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近年来,社会公众环境维权意识不断提升,新闻媒体对环境污染频频曝光,在有效推动解决一些环境问题的同时,环保部门的履职尽责也成为社会、媒体关注的焦点,甚至常常遭到不作为的谴责,有时环保人员还将面临行政问责。对公众的参与和维权、媒体和舆情的监督,如何正确引导、正面报道、主动应对以及进一步加大环境信息公开, 是对各级环保部门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的巨大挑战,也是当前必须加以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四是依法加强环境监管对基层环保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形成新的考验。一方面,环保部门是实施新《环保法》、依法加强环境监管的主力军,一系列新的法律制度和标准,对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都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监管措施应用是否妥当与适度,对基层环境执法能力与水平形成了巨大考验,也是衡量环境监管人员尽职免责的重要标尺;另一方面,随着环保部门简政放权、重心下移管理机制的推进,环评、验收、资金等一些审批事项转移至市县环保部门来承办,对基层环保的承接能力提出了重大考验。

新常态、新阶段、新任务要求我们要有新状态,只有抓住机遇,迎接挑战,锐意进取,奋力拼搏,才能全面完成“”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只有把压力转化为动力,用重典,出重拳,打好治理污染的攻坚战,才能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 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之年,也是全面完成“”环保规划的收官之年。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既关系到“”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也关系到“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开局。全区环保系统必须自加压力,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实施、按目标完成,全力打好今年的收官之战。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委会及自治区“两会”精神, 围绕落实自治区“8337 ”发展思路,立足服务科学发展和民生改善,全面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力提升执法监管水平 ,加快解决环境隐患和突出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确保“”任务全面完成,为“十三五”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目标: 总量减排方面, 四项减排指标在保证有效减量的前提下,全面完成 “”减排任务。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全区pm2.5 浓度比20xx年下降3.5% ;完成300 万千瓦火电、150万吨钢铁、280 万吨水泥的除尘改造,对1791 台燃煤锅炉实施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9.8 万辆,完成736 座加油站和27 座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方面, 25 个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规划项目完工率达到80% 以上。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方面, 36 个国家规划项目 全部建成并通过验收,重点防控企业达标排放率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100% ,不发生涉重金属突发污染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

具体来讲,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考核约束,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总量减排是国家考核自治区政府的约束性指标,必须无条件完成 。 要认真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层层分解下达到各级政府和重点减排企业。继续以“六厂(场)一车”为重点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不断完善减排“三大体系”建设。按照新的排放标准,全力以赴抓好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已建成不达标的要加快改造升级。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除氮脱磷提标改造力度,积极推进配套管网建设,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推动中水回用,提高中水利用率。加强畜禽养殖场规模化、污染治理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农业源减排措施。研究制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实施细则》,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开展好现有企业排污权初始权核定工作,加快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通过经济手段控制新增排放量。

(二)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改革决策部署,坚持正确方向,突出问题导向,统筹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改革。一是抓住重点,统筹推进。 继续加快落实20xx年启动实施的四项改革任务,抓紧建立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确保取得实效。二是试点先行,上下联动。在乌海、鄂尔多斯和赤峰市开展盟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快建立排污许可、排污交易与总量减排相结合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试点,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生追究制度。各地要充分 发挥首创精神,积极在生态环保改革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 三是结合实际,有的放矢。 要紧密结合地区实际,紧紧围绕日常工作,始终以改革的思维,扎扎实实地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现实困难,有的放矢地推进每一项体制机制创新,确保改革工作抓到点上、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打好三大战役, 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改善是环境保护的永恒主题,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要求。要把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环保工作的中心任务,始终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坚决向污染宣战。

全面强化大气污染防治。 全区上下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 一要加强重点行业烟气治理,积极推进火电、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焦化、水泥等高排放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技术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运行。二要全面开展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污染整治,年底前按计划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治理任务。三要加快燃煤锅炉整治,大力推进集中供热,确保完成城市建成区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四要继续推进黄标车淘汰、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落后产能淘汰、重污染企业搬迁等工作。五要科学推进pm2.5 治理,各盟市要抓紧开展pm2.5 源解析工作,依据解析结果制定针对性的城市细颗粒物减排措施。六要抓好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建设,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各盟市调整、撤销国控空气监测点位的,必须报环保部批准。

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 “水十条”将于今年 正式出台,水污染防治任务更加繁重。各地必须以保障水环境安全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确保完成“”规划目标。 一要 加快规划项目建设。具备开工条件的必须立即开工建设;已开工进度慢的要认真查找原因,解决问题,加快进度;配套资金不到位的要加大资金投入。所有未建成项目必须落实责任人 。 二要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管理。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坚决清理 饮用水水源地 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保障饮水安全。三要 强化流域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动态,对水质 不达标断面,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有关盟市要组织实施好呼伦湖、乌梁素海和岱海治理工程,推动水质持续改善。 四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涉水企业的环境监管,坚决取缔非法排污口。重点对废水排放量大、影响流域及周边环境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全面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

着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研究编制全区《土壤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准备工作。继续加大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力度,对规划项目进展缓慢、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和企业全区通报;对影响自治区整体任务完成的地区,将严格实施挂牌督办、约谈、调整预算资金及区域限批等惩罚性措施。

(四)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监管执法是环境保护最基本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环保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完善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继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一是 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部署要求,今年将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全面检查, 自治区及各盟市、旗县要在百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 沿用已建立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模式, 深入 排查整治 环 境隐患和突出问题 , 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执法与公安、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加快案件移交移送,通过及时处理一批典型违法犯罪案件,真正形成震慑作用,努力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二是整治园区突出环境问题。 目前,工业园区已出现污染排放集中、污染因子复杂、风险隐患突出、污染事件易发的势头,对全区环境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各地要把工业园区作为环境保护大检查的重点,对园区涉水、涉气、涉重、危废等方面存在的环境隐患和问题进行深入排查整治,建立台账,限期治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园区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清理和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严格落实规划环评,把好项目准入关口,抓紧完善环保基础设施,规范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加快建立一体化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提高园区的环境管理水平。三是 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健全重大环境问题台账动态化、常态化 管理制度,实现 “有进有出、分级管理、落实责任”的目标 ; 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环境监管分级负责制, 明确各级环保部门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制定重大环境隐患和问题部门分工负责制度,有效解决重大疑难环境问题。 同时,完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健全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机制,做到既要主动正面发声,又要防止负面炒作。四是有效保障环境安全。深入 开展 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 健全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 核与辐射省控网建设 ,提升监管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强化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管理,确保危废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达标率达到90% 和95% 。

(五)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

加强环境保护既是转方式的内在要求,也是调结构的重要抓手。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 围绕中心,准确定位,从更高层次、更广范围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严格规划环评,积极参与宏观决策。 组织编制“十三五”规划战略环评,从环境保护角度优化经济发展格局,为促进我区科学发展夯实基础。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快编制工业园区及 煤化工、 有色金属加工等重点产 业发展规划环评,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统筹行业发展与污染控制,为 推进“五大基地”建设、 加快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把好环保关。 二是清理违规项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各盟市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抓紧对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环保违规项目进行环保备案认定或补办审批手续。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专门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任务分工,定期调度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今年自治区将开展已批未建项目专项清理工作,对于久拖不建项目,将严格依据法律和政策规定,撤销其环评审批手续,收回排污指标。 三是 优化总量配置,保障 环境要素需求。 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区环境政策支持,协调落实差别化的环境总量政策,优先解决火电、煤化工等重点产业所需排污指标。 通过加大减排治污力度,努力腾出更多的总量指标,保障经济发展的环境要素需求。 四是 强化监督管理,把好环评审批关口。 随着简政放权力度的进一步加大, 盟市、旗县承担了更多的环评审批事项。大家要意识到,下放审批权限,不是降低标准,提高审批效率,不能放松监管。自治区将加快制定 环评分级审批 配套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违规、追谁责的要求,加大监督指导力度,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各盟市、旗县也要 强化依法审批意识, 坚决把好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关 。

(六)坚持示范引领,进一步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

要紧紧围绕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树立城乡统筹理念,扎实推进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一是加快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环保部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划定试点任务。同时,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后续管理。二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创建地区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继续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示范创建活动,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强化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完善自然保护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为实施综合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发布实施《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从严控制范围和功能区调整。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清理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四是加大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力度。 积极 争取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金,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牧区延伸 , 努力改善农村牧区环境质量。同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积极开展流域生态健康评价等工作。

(七)狠抓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全区环境管理水平

加强基础工作是完成环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保证。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建机制、促投入、抓基层、强队伍为重点,推动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积极构建“四个平台”。 一是 建立环保基金平台。 将排污费、排污权交易资金作为政府引导性投入,按照不低于1:10 的比例放大,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有效解决环境治理资金不足问题。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人代会对此已作出部署,我们将成立专门机构,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尽早启动运行。二是健全 技术服务平台。以自治区环科院为主体,有效利用相关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科研资源,在引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开展科研课题研究和项目中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广泛交流合作, 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服务支撑。三是完善总量管理平台。以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平台为载体,结合建立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指标收储、融资租赁业务,实现总量资源的流转调剂和优化配置。四是建立环保产业发展平台。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行第三方服务,全面提升全区环保产业发展层次和技术装备水平。

加快推进“五个创新”。 一是创新环境管理方式。推进环保业务和 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全区环境管理的精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 二是 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模式。今年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也将切块下达到盟市,自治区不再审批专项资金项目,工作重点将转到把握资金投向、加强项目管理、实施绩效考核上来。各盟市要严格把好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关口,用好审批权。自治区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盟市近两年污染防治和能力建设资金开展专项审计,保证专款专用。三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现有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加强综合管理后备人才培养,通过选拔、交流和引进第三方等多渠道,创新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方式。园区和企业要配齐配强环境管理和技术人才,确保环保工作有人管、能管好。四是创新环保宣传手段。在加大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短信等方式,把专业的环保知识和法律简单化、通俗化、大众化,使公众易于接受。继续加大新环保法和配套规章制度宣传普及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全面完成“六五”普法任务。五是创新“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思路。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统筹做好“十三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既要与国家环保规划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紧密衔接,又要与其他行业规划有机统一;既要有前瞻性和预见性,又要量力而行、目标可达。通过确立科学的目标指标体系,提高规划对全区环保工作的指导性。

(八)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关于从严治党的八点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从严抓班子、从严带队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学习贯彻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 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案双查”, 实行“一岗双责”, 确保 党风廉政建设 各项要求 贯穿到业务工作 全过程,传导落实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突出抓好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宣传和文化建设, 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坚定不移 地 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自治区28 项配套规定 , 盯住关键环节,查处突出 问题,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以优良 作风推动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同志们,20xx年全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已经明确,关键是 狠抓落实 。 希望大家严格按照此次会议的部署要求,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履职尽责,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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