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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辅警回头看心得体会实用 一个派出所辅警的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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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辅警回头看心得体会实用 一个派出所辅警的心得体会(4篇)
2023-01-05 03:36:26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派出所辅警回头看心得体会实用一

今年以来,xx派出所在分局党委和柏树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加强人口管理,强化治安管理,严格执法办案,热情服务群众,狠抓队伍建设,有力维护了辖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法制环境。

一是组建专门管理队伍。由所长xx、副所长xx主抓人口管理组织工作。定岗2名户籍内勤、9名责任区民警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将民警人口管理工作实绩纳入目标岗位考评,进行量化考核,确保工作任务真正落在实处。同时,在社会上招聘了10名户政信息协勤员,为我所用,协助工作。

二是加强常住人口身份证管理。我们把公民身份证纠错工作作为第二代身份证换发工作的重点,按照市局的安排,安装了新系统,实行一站式办公,集中一个月时间,全面清查身份证号码的错、重、漏及重复户口问题,并组织社区民警及时、准确发放纠错通知,现已完成纠重号206人、纠错号31人,纠重户口220人,并增补姓名中冷辟字246个。

三是强化暂住人口管理。我所经常召开辖区居家委会干部、户政信息协勤员会议,宣传暂住人口政策,并在辖区设立了暂住人口宣传登记站18个,分散于辖区各个街巷,方便暂住人口登记。对于部分不自觉登记的暂住人口,我所责任区民警和户政信息协勤员积极深入社区,及时开展登记、办证、发函等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一年来,新登记暂住人口2476人、办证2230人,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办证率达到95%以上,街面办证率达到100%以上,照片收集率达到了100%。与此同时,我们加强私房出租房户管理,对辖区所有私房出租房户,全部签定了治安责任书,并登记备案,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登记备案率和治安责任书的签定率达到100%,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四是严格重点人口管理。对于我所现列管的93名(男79名、女12名;其中二类22名、三类2名、四类14名、五类53名;吸毒人员63名;25岁以下0名、26-35岁34名、36岁以上57名,辖区监管对象4名。)重点人口,我所认真落实管教措施,对可能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点人口,按时填写考察报告,掌握其现实表现,一年来,无漏管、失控现象发生。

五是严把出境审核和协查关。在出境审核中,我所严格落实责任区民警、户籍所长两级审核制度,首先由接待室进行接待并告诉所需的证明和表格及办事程序,然后由责任区民警、户籍所长进行调查审核,审查同意的由内勤登记、盖章。今年元月份以来,我所共政审人员230余人。在对境外居留人员的管理上,除在大型宾馆、旅馆建立起与市局外管处的网络互联使境外人员随住随报外,对散居在居民家中又是境外人员的,我们对其进行了临时或长期登记并报分局外管科。

六是加强人口管理正规化建设。我们把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信息全部输入微机,进行信息化管理,既方便了群众办理各种证照,又方便了相关部门的查询,受到了辖区群众和兄弟单位的好评。

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我所始终把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去年冬季以来,先后开展了冬季严打整治行动、“利剑”治安集中整治行动、打击“两抢一盗”行动,我所共破获刑事案件129起,刑拘65人,治安处罚53人、移交4人、批评教育xx人、取保6人、治安拘留4人、打掉犯罪团伙8个、抢劫团伙7个、盗窃团伙1个,打击处理147人。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特别是在分局组织的打击“双抢”行动中,和平路派出所荣获第二名,受到上级领导的表扬。

二是积极开展“打造平安东大街”创建活动。20xx年11月初,分局党委提出“打造平xx大街”构想后,所支部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行动措施。针对xx街、xx以东路段抢包、绺窃高发的态势,要求每个社区民警在各自社区采取拉横幅、贴标语、办板报、沿街店铺发“告知书、黄袖标”等形式营造浓浓的创建氛围;继续推广“一店一员、一店多员”治安防范模式,要求进店能看见治安员,上街能遇见巡逻队。此举被1月17日三xx市——《400“黄袖章”盯牢东大街窃贼》为题做了详细报道。针对xx商场内绺窃多的特点,推出了“一员变三员”的制度。既是营业员、导购员,也是治安员,又是义务消防员,佩带专用袖标,发现可疑人员时,通过使眼神、打手势等肢体语言提醒顾客管好自己的财物,小心窃贼。有力改善了商场治安状况,盗窃案件数比去年同期下降了71.4%,顾客的安全感普遍增强。对于我所以实际行动打造平安东大街的做法,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局局长xx同志专门做出重要批示:xx派出所把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改重点很值得各基层单位学习借鉴,希望各单位都能像和平路派出所那样,真正以“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确保先进性教育取得实效。

三是大力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针对辖区校园周遍抢劫、敲诈勒索学生案件多发的实际,我所率先建立了全市第一家标志明显、规范性治安岗亭,由民警24小时值班,强化治安管理。加大对案件查破力度,成功打掉了以xx、xx、xx为首的3个9人青少年抢劫团伙,维护了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密织巡逻网。针对辖区绺窃、抢夺、抢劫多发的特点,我所积极组建全天候三级巡逻网络,加强巡防力度。将一辆白色面包车改为标志明显的警用巡逻车,日夜由一名所长带领民警开展巡逻,控制社会面,形成威慑。与社区主任联系,将社区低保户组织起来,和社区协勤员一起组成巡逻队在责任区民警的带领下,在辖区背街小巷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在辖区单位内部组建巡守队,开展护楼护院。一年来,三级巡逻网络在巡逻守候中,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30人,破案64起,破本辖区28起,抓获辖区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破获的案件,占破获案件总数的20%左右,使辖区发案总量得到了有效控制,居民区入室盗窃、入室抢劫和撬盗机动车等可预防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安全小区覆盖率稳定在85%左右。建北社区、建南社区为零发案社区,占社区总数的30%。

五是大力推行技防工作。在密织巡逻网的同时,我所十分注重技防工作在防范中的作用。在派出所资金缺乏的情况下,先后投资2万多元建成cas110报警系统,在辖区的金融要害单位、省市领导住地、政协及东大街、和平路、建国路等地段安装了技防设施,实施有效监控,为单位的治安防范控制和各级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提供了依据、证据。

六是积极推进派出所警务战略。按照分局下发《进一步加强社区警务工作的决定》的文件精神,我所坚决贯彻一名社区民警管理1000户或3000人的标准,将原来的5个社区改为9个责任区。为了提高“见警率、知警率”,提出了“五个一”要求,即:要求责任区民警每天绕社区转一圈,每天和社区干部见一面,每天为群众办一件事,每天检查一次社区巡逻队,每天至少熟悉一户适龄人员,进一步推进了社区警务工作。

七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自防意识。我所经常向辖区群众和单位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安全防范常识的宣传教育,定期通报治安状况。一年来,共向驻地单位、居家委会和群众通报治安状况,开展安全防范宣传8次,有力的提高了辖区群众和单位自防意识,减少了治安灾害事故和刑事案件的发生。同时,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选择法律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学校的法制辅导员,明确职责,每学期进行4次法制课、讲解防范知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学生自觉养成学法、知法、懂法的良好习惯。

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此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着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为此,所支部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一)规范接处警。要求民警接待群众报警时,要认真登记,及时处警,出警时要两人以上按规定着装,到现场后认真调查,每处一警都要有详细的、规范的材料,不得应付了事。由于无第一手资料而造成案件无法破或给群众造成损失的由出警人承担责任。一年来我所接处警4600余起,均做到了“四有四必”的要求,受到了市局的肯定。

(二)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为每位民警建立执法档案,实行错案追究制。如果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设法上访案件。将追究相关责任,记入本人执法档案,目标考评挂钩和年终总评挂钩。实行“捆绑”责任制,扎实开展“一案一评”,“双审双把关”制度,严格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的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民警法律、证据、人权、公正意识,使全所整体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三)严格案卷移交台帐制度、案卷质量责任落实制度。成立执法检查小组,采取对每一案卷逐一翻阅、登记审核的方法,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明确责任,并对涉及的民警耐心谈话和严厉批评,同时扣除岗位目标考评分,责令其写出检查立即纠正。由于支部重视,制度健全,狠抓落实,全所民警积极参与,共同努力,一年来,全所没有一起复议撤销、变更裁决、诉讼败诉、国家赔偿及其他执法过错责任案件;未发生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滥用枪支警械问题;未发生超时限、超范围留置及其他违法问题,所办案件批捕率、移送起诉率达到100%,退查率零。

我所把老百姓与公安机关接触最多的值班室、户籍室、档案室、候问室作为创文明“窗口”、“党员模范示范窗口”的第一载体,优质服务、热情服务,让群众深切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户籍室印制了8种便民服务卡,满足不同需要的群众查阅取用。对身份证、暂住证等规费进行公开,便于群众监督。在户籍室设置饮水机、空调外,增设爱心伞、老花镜、座椅等,方便群众办事,以备群众所需。此外,我们还向群众承诺无论节假日或晚上,只要有急事需办事,我们一定想法解决,这一作法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赞扬。由于我们服务热情、优质,全年未发生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引起的群众投诉。

我们还向群众公开人民警察职权及管理范围,制做了值班民警、在岗民警一览表,在派出所进门大厅内设立了警务公开栏、宣传栏、为办事群众设座椅等,使群众从一进派出所大门就能了解所内情况,找到所要找的民警。

(一)发扬党内民主,不断提高班子凝聚力。班子成员每周一早上8:00时定期召开碰头会,交流沟通思想,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支部成员相互分工负责,相互理解、支持,工作中分工不分家,形成了一个团结战斗的集体。增强了凝聚力。并且,所领导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而带动了全所民警文明执法、积极服务的热情,使队伍正规化建设逐步迈进。

(二)坚持政治建警,不断提高队伍政治素质。我所始终把政治建警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坚持每周三下午政治学习雷打不动,并制定了学习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缺课补课制度,确保学习活动在人员、时间、效果上的“三个落实”。尤其是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所支部紧紧围绕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个核心,采取学习、宣传、开展传统教育、典型引路、心得体会交流、召开剖析座谈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活动期间,所支部先后组织民警集中学习68次,每个民警撰写心得体会8篇,写读书笔记2万字,召开辖区各界人士会议8次,征求意见52条,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xx条,走访辖区特困户12户。通过教育,进一步坚定了广大党员民警理想信念,提高了广大党员民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使广大党员民警牢固树立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增强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三)开展岗位练兵,提高民警业务、体能素质。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xx——20xx年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和省公安厅、市公安局队伍正规化建设各项要求,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边干工作边练兵,在业务工作中练兵,针对具体案例练兵,使民警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每周二下午利用一小时练习警械使用、擒拿格斗、控制与搜身带离、急救常识等,使民警体能素质不断加强。

(四)强化内务管理,促进良好作风养成。按照xxx部长“人要精神、物要整洁”的要求,所支部非常注重整治所容所貌,增强派出所外在形象。结合全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加强每周一次内务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民警的卫生值日和每周的大扫除制度,明确划分卫生区域,定人、定责任。要求办公室和宿舍物品统一摆放,整齐有序。要求民警从捡一个烟头、拾一片纸屑、关心公共卫生等细小处入手,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不断提升民警文明程度。还对所貌进行了美化,统一停放车辆,并张贴书画条幅使之与职业道德规范、制度相配,在所里走廊布置了花盆,使我所办公环境清洁、优美,给群众干净、整洁、清雅亲切的效果。

(五)完善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所支部进一步完善了《和平路派出所支部会议制度》、《和平路派出所支部学习制度》、《候问室使用规定》、《财会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社区民警工作规范》、《内勤工作规范》等一系列规章节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以制度管人。今年以来,所内民警无一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内部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此外,我所设专人管理业务工作基础台帐及档案资料,未发生丢失、泄露事件。

推荐派出所辅警回头看心得体会实用二

时光似箭,不知不觉来到东街所已经9个月了,在这9个月里,有过欢声笑语,亦然也有过工作上的迷惘徘徊,回顾过去工作中的点点滴滴,从一个初出茅庐的对基层派出所工作毫不了解的愣头青到现在已经基本掌握了业务知识的我,20xx年伊始,我对以前的工作做以全面的剖析。

个人思想工作:报着对公安工作崇高的敬意和向往之情,我有幸加入了公安工作,成为了编外员工的一份子,在工作中,我思想上从不消极,我认为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就应该好好的去珍惜它的来之不易,努力的去工作。

业务知识:刚进所后,处处觉得刺激和新鲜,但对业务知识上理解为零,一份工作要做好业务知识就应该扎实,因此在工作上我认真虚心的向老同志学习,不懂就问,特别是在吴玉琴警官的关心帮助和教导下,我学会了派综系统的操作,了解了社区管理的基本流程,也是在她的教导下,我知道了做工作不能粗心大意,必须一丝不苟,因此,我的业务知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会更加努力的学习新的业务知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人际交往:不管在哪个单位,人际交往是很重要的,有时它会决定你工作上的成败,来所里的9个月里,在和同事间的人际交往中,我做的不够好,也许是由于自己性格原因,刚来所里时,和几个同事都发生过争执,事后心里特别懊悔,在后来的工作中,我尽最大努力和同事们搞好着关系,我认为能一起工作就是缘分,所以我珍惜和每一位同事之间的情谊。

20xx年已经结束了,在过去9个月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点点成绩,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个人思想:随着对工作的了解,我感觉自己思想上有所懈怠,没有了刚进单位的那股激情,发现了这一点,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会调整好自己的工作情绪,更加积极的去工作。

业务知识:在业务知识上,虽然已经掌握了不少,但我发现自己并没有精通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经常会因为这些在工作中犯些常识性错误。

人际交往:在人际交往方面,自己做的还远远不够,在新的一年里,我会努力使自己真真正正的融入这个大家庭,充实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新年新气象,告别了难忘的20xx年,迎来了崭新的20xx年,在新的一年,我将以过去的工作为启迪,努力的做好新的工作,为自己的生活增添新的色彩。

推荐派出所辅警回头看心得体会实用三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通过前期观摩、学习,查阅有关资料以及我县创建“枫桥式派出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与大家探讨,请大家批评指正。

近年来,浙江省诸暨市枫桥派出所秉持"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的工作理念,着力打造一个网上警务服务平台、织就一张警务工作站服务网、建设一支"忠诚、专注、贴心"的民警队伍,构建全日制勤务机制、全方位服务机制、警民沟通互动机制、治安防控机制、警民协作机制、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科学考核机制等"七大机制",实现了警务理念新转变、警务手段新突破、警务方式新拓展、警务能力新提升,做到了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对枫桥派出所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要在全国基层公安机关认真总结推广,不断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此,2019年3月20日,公安部印发《关于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意见》。

此次公安部印发的《意见》,针对公安机关如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了若干措施。一是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命力所在,要把加强新时代群众工作作为各警种、各部门的重要任务,与民警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接待每一次来访、调解每一起纠纷、侦办每一起案件等结合起来,不断创新警务实践,着力打造警民良性互动的平安共同体。二是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组织社区网格员、治安志愿者、楼栋长等人员开展警治联勤、联户联防、联村联防、邻里守望等多种形式的“平安守护”行动,构筑全覆盖、无缝隙巡逻防控网络。三是要坚持源头治理,常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四是要坚持以防为主,切实做到“平安不出事”,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系列平安活动。五是要深化改革创新,切实做到“服务不缺位”,真正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让基层多减负。六是要大力加强以派出所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建设,科学优化勤务运行,夯实社区警务,创新服务群众机制,夯实警务保障,以满足服务群众和实战需要。

目前,我县创建“枫桥式派出所”在矛盾纠纷化解、便民服务、治安防控、社区警务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其它省市、县区先进派出所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个别派出所基础设施不达标。**派出所是租赁用房、**派出所是平板房,其它派出所办公用房四大功能区划分不明确。我们的派出所办案、办事、办公和民警生活的区域是没有严格的区分的,更别说有硬的物理隔离。老百姓要找某一个民警,如果这个民警在办案,老百姓门都不敲就进来了,审讯工作就会受到干扰,影响办案民警的情绪,这时候就可能会因为接待服务不到位,引起老百姓的不满。

二是没有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期间仍有群众赴省市越级上访,基层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做法还没有做到位,其它地市派出所的先进做法还没有学到位,创新矛盾调处工作的手段方式方法不突出。像利用建立“党员群”“村两委群”“村民群”“村民代表群”“护村队群”以及“志愿者调解群”等微信群,贴近群众,快速了解群众需要;等等。

三是“创建”与“党建”没有有机融合起来。个别派出所各种党建活动没有长期坚持下来,“枫桥式”特色亮点派出所打造还存在差距,“党建激励、人文育警、暖心服务”文化墙等党建专栏没有建成,“枫桥经验”没有落地生根。

四是社区民警还没有实现专职化。我局各派出所社区民警没有将精力投入社区警务上来,社区民警不能坚持每日到社区开展工作常驻警务室的勤务机制,个别社区民警不了解基层情况,不掌握辖区重点人情况,被省、市督察部门通报,为民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五是群防群治工作还有待完善。乡镇联防治保力量、社区网格员、治安志愿者、村联防队员等人员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联户联防、联村联防、邻里守望等形式的治安防控模式没有有效利用起来,巡逻防控网络没有实现全覆盖、无缝隙。

一要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把党建引领贯穿到创建活动中,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向先进学习,向标杆看齐,在发展枫桥经验上做实功,全力打造**样板。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作为,把观摩学习的收获转化为创建“枫桥式派出所”的强大动力,上下同频共振,夯实基础,深入宣传,化解矛盾,精准服务,使枫桥经验在**落地生根。

三要创新警务模式,落实工作机制,联系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多方协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局面,不断提升防范风险、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结合辖区实际,努力在创建过程中形成自己的特色品牌,切实把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这篇文章做深做透,真正实现量质并举。

推荐派出所辅警回头看心得体会实用四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120号令)、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121号令)以及《河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应将除市、县(区)两级公安消防机构列管的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所有单位和场所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可以专门组织,也可以联合治安、综治、民政、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应明确一名所领导具体分管消防监督工作。市公安局直属派出所和各县乡镇派出所应当至少明确一名民警,负责安排本单位的消防执法工作,同时负责收集、整理消防工作的各种数据、台账和档案,并按要求上报消防监督执法情况。

第六条辖区内符合以下标准的单位或场所,应当列为公安派出所监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集贸市场;

(二)客房数在15间以上50间以下,或客房数在15间以下但设有商场、歌舞娱乐、餐饮场所等的宾馆、饭店;

(三)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影剧院、放映厅、礼堂、舞厅、ktv以及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等室内公共娱乐场所。

(四)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300平方米以下的足浴、美容院、桑拿浴室(洗浴部分面积除外)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和游艺、游乐场所;

(五)住院床位10张以上100张以下的医疗保健机构,住宿床位50张以上100张以下的养老院、福利院,住宿人数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六)生产车间员工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服装、鞋帽、玩具、纺织、食品、电子通信设备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七)总储量在5000吨以上10000吨以下的粮库,总储量在100吨以上500吨以下的棉库,总储量在5000立方米以上10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堆场,总储存价值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以下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八)除市、县(区)两级公安消防机构列管的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其他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或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

第七条公安派出所对其列管的三级重点单位应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其他单位应当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每个警务室每周检查单位不少于30个。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每季度应召开一次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居(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至少每季度要组织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卫人员、保安队员、义务消防队员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与宣传教育同步,做到以下内容:

(一)宣传培训常见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和要点,教会单位和场所人员如何扑救初期火灾;

(二)确保单位和场所人员真正会实地操作使用灭火器,且人人过关;

(三)教会如何报告火警;

(四)教会如何疏散逃生及逃生时的注意要点;

(五)讲解存在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后果。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每年应当提请辖区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与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村)民委员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向辖区社会单位和社区、村庄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应当督促辖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单位日常消防管理、整改火灾隐患提供技术服务;要指导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四个能力”建设,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提高单位自我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并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的;

(九)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十)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一)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第十三条检查沿街门店、商铺以及生产加工作坊发现其生产、经营、储存部分与住宿部分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且住宿超过2人的,必须责令立即搬出,并拆除多余住宿设施,暂时不能搬出的,必须停止经营;发现其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铁栅栏的,必须责令限期拆除。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同督促其整改: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消防设施、器材严重损坏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当场无法整改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隐患较大,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第十五条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存在以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一)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

(二)未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的重点是:

(一)所列管的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沿街门店、歌厅、网吧、洗浴、旅馆、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敬老院、小作坊、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午托部、各类培训中心等人员聚集、危险场所;

(三)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三合一、二合一”场所。

第十七条市公安局消防工作指导办公室每月对各直属派出所和县公安局的消防监督工作进行考评;各县公安局消防工作指导办公室每月对各乡镇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进行考评。

每月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结果前三名的直属派出所,市公安局分别奖励其负责消防执法工作的民警500元、300元、200元;每月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结果前两名的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分别奖励其分管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负责人500元、300元。

第十八条市公安局每年通报表彰一批消防监督工作成绩突出的派出所和民警,其中综合成绩排名前三名的直属派出所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和3000元;综合成绩排名在各县公安局前三名的乡镇派出所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和2000元。

所属受到奖励的各公安派出所负责消防工作的民警每人奖励1000元。

第十九条凡辖区发生一般亡人火灾的扣除辖区派出所当月绩效考评成绩1分;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在扣除当月绩效考评成绩的基础上,扣除全年绩效考评成绩1分。

凡辖区发生亡人火灾的,一律取消辖区派出所和派出所负责消防执法工作民警的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市公安局纪委及时介入调查民警的履职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组织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消防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或在检查中弄虚作假的;

(四)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五)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六)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没有法律依据、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八)向被检查单位强行摊派、乱收各种费用,吃拿卡要的;

(九)对危害消防安全的投诉和举报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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