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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心得体会及收获 对中国历史的感悟(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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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心得体会及收获 对中国历史的感悟(四篇)
2023-01-05 03:37:40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2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提起传统文化,成长于文化断层期的现代人多数没有什么清晰的概念。有所涉猎的人可能感叹地说,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兼容并蓄,和而不一样,似乎无从谈起。“博大”是说中国传统文化的广度---丰富多彩,“精深”是说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度---高深莫测。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的特色,是中国宝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是五千年文化的积累,是中国文化坚持长久生命力的重要因素。

任何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不管是对历史负责,还是对未来负责,都应保有自我的文化特色,保护自我的文化遗产。

首先,我们应当从精神上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是历史的长期积淀,构成为社会意识的潜流,渗入到了社会心理的深层,她的影响随处可现的。仅有深入学习弄通弄懂传统文化,我们才能真正读懂中国,在深入了解传统文化基础上,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时代提高的要求,创造性地为中华传统文化精髓充实新的时代资料,使之不断完善发展。

如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诚信、感恩、孝道、仁德、慈爱、正气、勤学、节俭、修身、立志等等的弘扬,浓缩了传统文化立世做人荣辱观。

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和谐”的思想博大精深,和谐理念作为一种普遍的精神特质,为儒家、道家等研究和论述,成为各家各派思想学说的灵魂。和谐理念跨越时空,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发展史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儒、墨、道、法、兵等主要思想学派对和谐思想都有深刻的阐发。儒家提倡“中和”,强调“礼之用,和为贵”,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道家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提倡遵道以行,率理而动,因势利导,合乎自然,虚静处下,海涵宽容,从而建立起自然和谐的治国秩序。墨家倡导“兼相爱,交相利”,主张实现个体与社会的有序一体,道德与功利的和谐一致。法家主张对个人、社会、国家三者关系正确定位,在大一统的格局内,实现国家主导下的社会和谐。兵家讲求“令民与上同意”,强调“先和而造大事”,把“令之以文,齐之以武”作为治军经武的重要前提,视“和谐”为克敌制胜的根本保证。中华文化能够生生不息,中华民族能够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与和谐精神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应当继承和弘扬的就是这种优良传统,如温和、善良、恭敬、节俭、谦逊的美德,再如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忧国忧民、以德化人、和谐持中等,这些传统精神世上其他民族所无法匹敌的,也是我们要继承发扬的。

其次,我们要从文化资料上弘扬传统文化。

翻开中国的历史长卷,综观而得的尽是璀璨的星火:远古神话的浩大纯美,诸子散文的洋洋洒洒,辞赋经文的博大精深,唐诗宋词的经典奇葩,辉煌了中国五千年的文化。

中国文化是迄今世界上最久远、最稳定、最辉煌、最丰富、最发达的文化之一。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悠悠五千载,经历了萌生期、构成期、确立期、繁盛期和总结转型期几大时期。中国科学院院士杨叔子指出,一个民族的凝聚力,主要体此刻对本民族人文文化的认同程度。缺少人文精神的民族最终会走向虚无、走向异化。如此说来,当前国民对传统文化的追随,便是民族凝聚力逐渐增强的体现了,由此可见,诵读千古美文不仅仅是正确的,也是极其必要的。我们要主动、进取地阅读文化典籍,欣赏文学作品,考察文物古迹,真正了解我们的先人留给我们的遗产,做适应时代发展需要、进取弘扬民族文化传统文化,我们虽不能全盘吸收,可我们有义务把它发扬光大,使其成为我们的资本和骄傲。

另外,我们要多从艺术形式上弘扬传统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在五千年的文化沉淀过程中,为我们民族积淀了丰富的民族文化素材,主要体此刻汉字、传统精神、传统图形、水墨意境、传统手工艺等各个方面。从商周青铜器到汉代工艺品,从举世闻名的“唐三彩”到古朴优雅的宋代瓷器,从明代苏绣到清代家具,构成了中华民族的工艺历程。再看中国的绘画、书法、戏剧、建筑艺术、民间艺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底蕴体现的淋漓尽致,我们随处可见的中国古典建筑、太极图纹、画像石、金石篆刻、蓝印花布、木刻插画、脸谱文化、民间剪纸、装饰纹案、书法文字等。都是最能反映中国特色的艺术形式。它是一种既有高品位的中国文化内涵,又有贴合世界当今潮流的崭新样式。如果真正了解了这些艺术、形式就能反映出中国五千年的文化精神。我们要加强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形式的研究、整理,从中吸取精髓,使之发扬光大。

“传统化”和“本土化”的回归,是跟上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与世界接轨的渠道,同时将传统文化发扬光大,这是我们对传统民族文化的一种反思,甚至能够说更是一种职责。仅有使中国不断的加快全球化的进程,并进取的宣传中国文化,才能让世界了解中国文化核心价值观,才是中国真正腾飞的时候!

2022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同学们,三年前,稚气未脱的你们,满怀憧憬走进徐楼中学的大门。光阴似箭,不知不觉三年的光阴就要过去,距离中考仅剩下最后的一百天!

此时此刻,大家一定是心潮澎湃,我同样也是感慨万千!

三年来,每一位同学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天真幼稚的小孩变成了懂事明礼的少年。单纯的双眸多了几分深邃,顽皮的脸庞增添了几分凝重,纯真的心田也悄然增添了责任与信念!所有这一切,我们还没来得及回味与沉醉,猛抬头,却发现我们已经站在了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上,即将走进硝烟弥漫的中考考场。

我和大家共同度过了这三年光阴。三年来,我见证了许多同学的成长。师生之间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我快乐着你们的快乐,悲伤着你们的悲伤。如今中考在即,作为一名初三教师,我有许多心里话想向大家倾诉:

首先,我希望大家能正确认识这一百天的意义。

一百天,不算长,但是,一百天,真的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对于成绩比较优异的同学来说,这一百天可以使你“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对于成绩一般的同学来说,这一百天将会使你发生巨大的变化,也许会让你挤进优等生的行列,也许会让你一落千丈。而对于那些成绩不太好的同学,尤其是不思进取的人,这一百天尤其值得把握。你也许早就停步不前,甚至有了辍学的想法。可是,你想过没有,人生之路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难道每一次遇到困难你都这样退缩和逃避吗?是的,中考不是我们唯一的出路,考不好的同学也许以后照样能出人头地。但是,成功永远只青睐那些敢于拼搏的人,只有那些不惧困难,愈挫愈勇的人,才能笑到最后。可以这样说,中考成绩不是最重要的,为了中考而拼搏的精神才是最重要的!昨天有位同学对我说:经过这一年,我才知道什么叫初三,我感觉这一年我真的长大了许多。是的,初三这一年和以往的8年都不一样。这一年,我们三更起五更眠;这一年,我们练体育练口语;这一年,让我们知道什么叫拼搏;这一年,让我们知道什么叫坚强;这一年,让我们知道,生命还可以有这样的一种状态!苦吗?可是我们已经走过来了!累吗?可是我们还在坚持!如果没有初三这一年的磨练,你根本体会不到生命的力量,你根本理解不了生活的意义!同学们,这一年的生活,是我们一生的财富啊!有初三这一年做铺垫,以后还有什么困难能压倒你!所以,这最后的一百天,我希望大家能认识到它的意义,给自己一次机会。去审视自己、发现自己、发掘自己!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拼一拼,最后成也好,败也好,你都可以骄傲地对自己说:“我无悔!”

其次,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这一百天该如何度过。

按理说,一百天的时间是很短暂的,大家都应该有很强的紧迫感。可是有许多同学感觉很浮躁,注意力不集中,学不进去,甚至越来越不想学,为什么这么多人不在状态呢?其实,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在心理学上叫“目的颤抖”。目的颤抖也叫“穿针心理”,心理学家们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在给小小的缝衣针穿线的时候,你越是全神贯注地努力,手越容易颤抖,线越不容易穿入。一个人做事如果过度用力或者意念过于集中,反而将平常可以轻松完成的事情搞砸了。太想打好球的手在颤抖,太想走好钢丝的脚在颤抖,太想赢的心在颤抖。人都有这么一个弱点:当对某一件事过于重视时,心里就会紧张,而一紧张,就会出现心跳加速、焦虑、精力分散等不良反应。这一系列的不良反应会使我们的才能无法正常发挥,最终导致我们的失败。在科学界,这种现象被称为“目的颤抖”,也就是说目的性越强,越不容易成功。这种现象的出现,恰恰说明大家对于中考的重视,说明大家内心的激情澎湃。不过,这一百天,光有想学习的想法还不行,必须学会调整,用正确的方式和姿态走好这一百天。

初三班主任在中考百日誓师大会上的讲话

季节总是如期而至,雏鹰总要凌空翱翔。我们也将步入紧张而充实的初三生活。初三是一个神秘的名词,它又是三年学习中终期的一个代名词。人生的道路虽然很长,但关键的往往却只有几步,而初三就是这关键几步中的第一步。我们只有迈好这一步,才能顺利通往人生的顶点。所以在这一年,我们应加倍努力,努力决定自己未来的人生。

刚刚步入初三,我们会茫然会失措,会迷失自我。

一、确立目标是前提

人生不能没有目标,目标是引领你前行的,那是你人生路上永不熄灭的明灯。正如巨匠爱迪生所言:“如果你没有明确的目的地,你很可能走不到你想去的地方,而一心向着自己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为他让路。”所以老师希望,希望你们在开学之初为自己订下目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这样,在这一年中我们才会勇往直前地向前走,看准目标奋力出击。刻苦学习将不再是父母唠叨的希望,更不是老师给予的被动接受。在目标的指引下,学习将是快乐的事情和积极进取的事情。

二、刻苦学习是关键

任何理想的都必须经过不懈的努力,所以在初三这一年学习是非常关键的。我们应努力培养自己独立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在老师的统一安排下,重视基础、重视课本,做好基本题,练好基本功,打好坚实基础。要克服急于求成的思想倾向,一定要跟着老师的计划走。我们的老师都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不要一意孤行,对老师有怨气,不信任老师,更不要用自己的前途做赌注。我希望我们班的学风是勤学、善问、多思、扎实,更希望你们在学习中更能体现这种风格。

三、自信心态是保证

俗话说:中考七分靠水平、三分靠心理。人生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她是无数次成功与失败的较量。成功固然令人喜悦,失败又何尝不是一种特殊的财富呢?在初三一年我们有喜有忧。不是每一次努力都有圆满的结局,也不是每一份付出都有收获的欢喜,但是,只要你用心做过,你就会拥有一个无怨无悔的青春;不是每一粒种子都能发芽,也不是每一段路都铺满鲜花;但是,请你不要忘记,乌云遮不住太阳的光芒。扬起自信的风帆,我们就会到达胜利的彼岸。要学会用微笑迎接每一天升起的太阳。当你在学习中取得一点一滴的进步时,请你对自己说:“我真行”当你遇到挫折时,请你暗示自己“不要紧”,当你精力不够充沛时,请你握紧拳头鼓励自己“嗨,加把劲”有位哲学家说过,过去属于死神,未来属于自己。我希望同学们在这一年,不管遇到挫折还是失败,要始终如一的对自己充满信心,那我们又向成功迈进了一步。把握自己的每一天,无悔于自己的每一天。

四、老师支持是后盾

我们师生是并肩作战的勇士,是生死与共的战友。在此,我代表咱班所有老师向你们郑重承诺:有你们的地方、有你们的时刻,定会有老师们的身影。风雨中我们师生同行。你们深夜苦读,我们就是那支永不燃尽的蜡烛;你们迎风破浪,我们就是保驾护航的风帆;你们汲取知识的营养,我们就是知识的粮仓。在教学

中我们几位老师会想实招、动真情,多一点爱心,多一点奉献,努力帮你们实现自己的理想、目标。我想有我们师生的通力合作,有我们的支持,我们的面前将没有难题。我们的中考也定将创造新的辉煌。

我想,只要你们努力去为自己的目标奋斗、勤奋刻苦、充满自信的过好初三的每一天,再加上老师的鼓励与支持,我想明年中考榜上,我们班会独居榜首。我相信,我们会成功。

我们一定能行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瞬间初三生活已经开始,虽“往者不可留,但来者犹可追”。初三是攻艰年,初三是丰收年。同学们,“自信是成功第一秘诀”,既要相信自己的实力,又要细心、耐心、恒心。

同学们,学习如同登山,“无限风光在险峰”。科学的道路上没有平坦的大路可走,只有那些在崎岖的山路上不畏艰险、勇于攀登的人才能登上成功的顶峰。“不经一番寒彻骨,哪有梅花扑鼻香”。成功有时并不在你多聪明,而在于你近乎愚蠢的努力,成功有时离我们很遥远,但也很多时候与我们仅仅隔着一道虚掩的门,只要大胆推门而入,成功将属于你们。勤能补拙是良训。

同学们,初三是机遇,初三是挑战,初三这座大山就横在我们面前。为此,我们只能选择拼搏,不能后退!寒窗九载,只剩最后一搏,同学们,再加一把劲,每天进步一点点,那就是成功,只要不放弃追求,就永远不会被打败。“人生能有几回搏”,选择了初三,就等于选择了拼搏和挑战,已是没有退路,我们要尊重自己的选择,勇敢地跨过去,它将会赐予你一个美好的未来和璀璨的人生。 同学们,为了那期待的目光,我们选择了奋斗。只有奋斗,生活才更充实。初三是拼搏的一年,是奋斗的一年,不要总以为自己是最辛苦的人,别忘了大家都在努力,只有付出比他人更多的努力,才会有比他人更多的收获。人生就是这样,有付出才有回报,有耕耘才有收获。同学们,请你们“有益身心书多读,无关家国事莫为”,“惜时如金,万念归一”。学习要有计划性,找准各科的重点和难点,方可事半功倍,“独学而无友,则孤陋寡闻”,要在班里形成“比学赶帮”的良好风气,学习好的同学要主动帮助暂时落后的同学,暂时落后者要认真向老师请教,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百花齐放,共同提高。

同学们,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深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不懈追求,胜利一定属于我们。让我们少一点空想,多一点努力;少一点闲谈,多一点勤奋。让我们展开理想的翅膀,到蓝天去翱翔!请同学们谨记:

我自信,我成功!我成功,我自信!

我能行,我一定行!我能行,我一定行

忠诚:是建筑人生大厦的基石。

信任:是酿造友谊之蜜的花朵。

理解:是沟通心灵闲的桥梁。

勤奋:是事业成功的忠实伴侣。

毅力:是开拓世界的利剑。

理智:是抚御灾难的铜墙铁壁。

追求:是充实生命的必然途径祝好运

2022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1988年1月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3年7月15日国务院批准第二次修订,1995年4月23日国务院批准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本实施细则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三条 申请商标注册、转让注册、续展注册、变更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补发《商标注册证》等有关事项,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直接办理。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商标国际注册,依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办理。

第四条 申请商标注册、转让注册、续展注册、变更、补证、评审及其他有关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第五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设置《商标注册簿》,记载注册商标及有关注册事项。商标局编印发行《商标公告》,刊登商标注册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条 依照《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七条 国家规定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

第八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依照《商标法》和本实施细则规定提出的评审事宜,做出终局决定、裁定。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九条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公布的商品分类表按类申请。每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商标图样十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交送着色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十厘米,不小于五厘米。

第十条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书件,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者打字机填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章戳,应当与核准或者登记的名称一致。申报的商品不得超出核准或者登记的经营范围。商品名称应当依照商品分类表填写;商品名称未列入商品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商品说明。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用药品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申请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申请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交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写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第十三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局的通知,在三十天内交送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三十天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第十四条 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交送代理人委托书一份。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人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使用中文。代理人委托书和有关证明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外文书件应当附中文译本。

第十五条 商标局受理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事宜。具体程序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规定办理。

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

第十六条 商标局对受理的申请,依照《商标法》进行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并具有显著性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予以修正;未作修正、超过期限修正或者修正后仍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驳回申请,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第十七条 对驳回申请的商标申请复审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将《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一份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原《商标注册申请书》、原商标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和《驳回通知书》。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终局决定应予初步审定的商标移交商标局办理。

第十八条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将《商标异议书》一式两份交送商标局,《商标异议书》应当写明被异议商标刊登《商标公告》的期号、页码及初步审定号。商标局将《商标异议书》交被异议人,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答辩,并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予以裁定;期满不答辩的,由商标局裁定并通知有关当事人。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公告注册的,该商标的注册公告无效。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之日起十天内,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一式两份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裁定,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移交商标局办理。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异议裁定生效后,由商标局核准注册。

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争议裁定

第二十条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和变更证明各一份。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申请书》或者《变更商标其他注册事项申请书》,以及有关变更证明各一份。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办理。

第二十一条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受让人必须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本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商品的商标,受让人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予以驳回。

第二十二条 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份,商标图样五份,交回原《商标注册证》。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公告。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不予核准,予以驳回。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 对商标局驳回转让、续展注册申请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将《驳回转让复审申请书》或者《驳回续展复审申请书》一份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原《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或者《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和《驳回通知书》。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终局决定核准转让注册或者续展注册的,移交商标局办理。

第二十四条 商标注册人对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的,应当在他人商标刊登注册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一式两份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被争议注册商标终局裁定,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移交商标局办理。撤销理由仅涉及部分注册内容的,该部分内容予以撤销。被裁定撤销的,原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收到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将《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

第二十五条 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所指的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1)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

(2)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3)未经授权,代理人以其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4)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进行注册的;

(5)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商标注册人对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做出的撤销注册的商标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将《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复审申请书》一份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移交商标局办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商标注册不当的,可以将《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书》一式两份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裁定,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移交商标局办理。

被撤销的注册不当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原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收到决定或者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将《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五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注)或(r)。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应当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

第二十七条 《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必须申请补发,商标注册人应当向商标局交送《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一份,商标图样五份。《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应当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破损的《商标注册证》,应当交回商标局。伪造或者涂改《商标注册证》的,由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情节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收缴伪造或者涂改的《商标注册证》。

第二十八条 对有《商标法》第三十条第(1)、(2)、(3)项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第二十九条 对有《商标法》第三十条第(4)项行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供该商标使用的证明或者不使用的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明或者证明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前款所指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

第三十条 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撤销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受《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限制。

第三十一条 对有《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3)项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检讨,予以通报,并处以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获利两倍以下的罚款;对有毒、有害并且没有使用价值的商品,予以销毁;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依照《商标法》的规定,撤销其注册商标。

第三十二条 对有《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第(1)、(2)项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其进行广告宣传,封存或者收缴其商标标识,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根据情节予以通报,处以非法经营额20%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商标法》第五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其商品销售和广告宣传,封存或者收缴其商标标识,并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10%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任何人不得非法印制或者买卖商标标识。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收缴其商标标识,并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20%以下的罚款;销售自己注册商标标识的,商标局还可以撤销其注册商标;但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照本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违反前款规定的,由许可人或者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报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收缴其商标标识,并可根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被许可人必须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

许可他人使用本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商品商标的,在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存查时,被许可人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附送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第三十七条 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本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做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及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标注册人对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将《撤销商标复审申请书》一份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决定,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及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并移交商标局办理。

第三十八条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第三十九条 撤销或者注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自撤销或者注销公告之日起,其商标专用权丧失。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原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

第四十条 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商标法》第六章和本实施细则第五章的规定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4)项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

(2)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璜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3)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第四十二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者检举。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在调查取证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询问有关当事人;

(2)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必要时,可以责令封存;

(3)调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行为;

(4)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帐册等业务资料。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使前款所列职权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

第四十三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缴并销毁以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

(5)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应被侵权人的请求责令侵权人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前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五条 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控告和检举。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和检举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本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其所控告和检举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五条和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复审的,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以邮寄方式收发文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戳不清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发文后二十天或者收文前二十天分别作为当事人收到或者发出的日期。

第四十七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书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公布。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收费标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公布。商标注册的商品分类表,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

第四十八条 连续使用至1993年7月1日的服务商标,与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服务上已注册的服务商标(公众熟知的服务商标除外)相同或者近似的,可以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第四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在中共资兴市委党校

第21中青班毕业典礼上的讲话

第21期中青班曹飞洋

(2011年6月21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上午好!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三个月前,当我们怀揣求知渴望,踏入市委党校这个神圣的学习殿堂之日起,不知不觉90天过去了。抚今追昔,犹如白驹过隙,仿佛就在昨日,又有如在梦里。回顾这段时间,和老师、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相处的点点滴滴,温馨难忘,感触至深。我想,若干年以后,当我们回忆起这段经历,我们一定依然会觉得感慨万千,依然会觉得受益匪浅。 在来党校之前,我们这些中青年干部,一般都接受过马克思主义和党优良传统的教育,但还不够系统、扎实;一般都对中国的历史和现状有所了解,但还不够广泛、深入;一般都经受过一定的党内生活和社会实践的锻炼,但还不够全面、深刻;一般都对当代科技、法律、人文等知识知之一二,但视野还不够开阔;一般都具备了一般领导干部所应具备的社会实践经验,但还缺乏前瞻性、全面性、艺术性等等。但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丰富了我们的学识水平,增强了党性修养,提高了思想认识,拓宽了工作视野,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面,我重点就这次学习谈三点粗浅的体会,请各位老师同学批评指正:

—1—

三日不学习,赶不上刘少奇。通过这次学习,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当前世界经济、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新知识层出不穷,这对中青年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知识水平、工作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的学习,不断地进行知识储备和更新,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否则就会被飞速发展的社会所淘汰。因此,我们必须强化学习危机意识,增强学习自觉性,真正把学习看成是一种自我发展的需要,不断补充和更新知识,丰富和武装自己的头脑。通过学习,丰富知识储备,打好理论功底,提高解决问题、驾驭工作的能力及本领。同时,还要有注重细节的品行。“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细节决定成败。因此,作为青年干部,必须以一种注重细节、追求完美的精神,从简单的事情做起,从细微处入手,把琐事做好,把小事做精,把细事做亮。既要做到脚踏实地,万丈高楼平地起;又要做到精益求精,对每项工作做到“零距离”“零缺陷”“零误差”;还要做到胸怀全局,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看待自己从事的工作,把立足点和落脚点放在服务大局、

理想和信念决定了人生的价值观念和处事态度。只有树立了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才能有不断追求和进取的动力。当前,我市

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重任,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自觉同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把自己的命运同资兴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紧紧联系在一起,利用自己平生所学,把全部精力和生命投入到为实现资兴经济腾飞和小康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去。同时,要勇于打破常规,大胆创造,敢为人先。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中青年干部思维活跃,理应成为创新的先锋和模范。而这种创新,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落实,也不是上行下效、照抄照搬的模仿,而是要有勇气和胆识,敢于向传统和权威挑战,敢于另辟蹊径,探索和尝试前人和别人没有走过的路;善于打破习惯思维定势,树立多向思维、逆向思维和辩证思维,突破条条框框的束缚,勇于提出新设想、新观点、新方法;善于继承、吸收和借鉴前人和别人创造的一切先进的、有益的成果,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扬长避短,实现超越和发展。

心态是一个人思维观念和思考模式的集合。我们做任何事情,要成功,就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心态变,态度就变;态度变,行为就变;行为变,习惯就变;习惯变,人格就变;人格变,命运就变;命运变,人生就变。“面对人生逆境或困境时所持的态度,远比困境本身来得重要。”这句话听来有些唯心,有些绝对,但却是人生颠扑不破的真理。生命的价值在于选择,选择什么样的心态也就选择了什么样的人生!当今社会,很多干部不是因为追求自

身人生价值所累,而是为民利两字所累,究其成因就是把名利二字看得太重,心态没有摆正所致。因此,作为一名青年干部,必须培养正确的人生心态,切实做到“四有”:即对事业有进取心、对社会有责任心、对群众有公仆心、对人生有平常心。同时,还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 “立志无恒,终身事无成。”恒心,是对坚持的一种最有力的诠释。马克思写《资本论》花了40年;哥白尼写《天体运行论》花了36年;徐霞客写《徐霞客游记》花了34年。如果没有强大的决心和坚持不懈的精神,他们是不可能取得这样的成就的。因此,我们一定要学会坚持。 要时刻锤炼自身的意志力、自控力,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淡化“官念”,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用“板凳须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的劲头去求真知、查实情,用“不到长城非好汉”的毅力去抓落实,推动我们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最后,我谨代表本人及21期中青班的全体同学,向为我们提供这次宝贵学习良机的市委组织部的各位领导,向为我们提供优良学习环境、增长知识才富的市委党校的各位领导,向给我们辛勤授课、传经送宝的各位老师,向每天与我们形影不离、为我们倾注大量心力的吴红梅班主任,以及向曾经给予我启迪、帮助的在座的同学们,表示深深的感谢和最诚挚的敬意!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此时此刻,我们迎接的不只是我们的结业典礼,而是一个崭新的开始,一个全新的征程!同学们,让我们承载着梦想与期盼之锚,扬帆远航吧!让我们共同祝愿,我们资兴党校更加辉煌!资兴的明天更加美好!资兴的人民更加幸福、快乐!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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