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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一加二文件心得体会和方法 自治区1+2文件心得体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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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一加二文件心得体会和方法 自治区1+2文件心得体会(9篇)
2023-01-05 05:48:03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2022自治区一加二文件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第一条:为了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确保各项村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本村三个礼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组织全村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同时,进取协助街道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完成街道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为了保障村务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制度,以确保村民自治章程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过,既是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工作的规程,也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全村干部、群众都应当自觉遵守。

第五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

第六条:村务管理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七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经授权构成村民会议的部分权利,村民代表会议构成的各项决议、决定,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九条:村民代表的权利:推选、更换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选举前,能够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对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进行讨论并参与表决,有自主表示同意、不一样意或弃权的权利;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能够要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能够向村党组织提出议案;对村民代表会议做出的决定、决议实施情景进行监督;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评议,提出批评、提议或质询。在征求选区村民意见基础上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街道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条:村民代表的义务:密切联系群众,进取反映村民的合理化提议和要求;按时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及村规民约,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定、决议,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理解村民的监督;协助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自觉理解村民委员会的管理;监督村民委员会、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及其成员的工作。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景或者经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也应当及时召开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决议、决定一旦构成,不得随意变更。村民代表会议开始时,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第十二条:凡与村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实行民主决策,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代表会议。

第十三条:民主决策遵循以下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提出议案,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提议。

第三章:村干部管理

第十四条:全体村干部都必须对村民负责,理解上级组织的指导,服从村民委员会的管理,恪尽职守,努力做好分工的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树立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每年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村民委员会全体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和研究部署本村工作,交流情景,落实任务。

第十六条:实行干部分工负责制。根据本村现有干部和村务管理的要求,实行按岗位分工和按任务定员相结合的办法,将村务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一村干部。

第十七条:建立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制度,对每个干部工作业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干部工资报酬挂钩。

第十八条:村主要干部的报酬由街道党委考核审批。其他干部报酬根据村团体经济状况,岗位工作量和工作目标完成情景,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提出意见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过。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村民议事干部制度。每年定期组织评议活动,综合年终工作总结,对照个人年度目标,由村民代表会议对每一位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第四章: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管理

第二十条: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开展社区服务,构建以农民需求为导向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

第二十一条:实行合作医疗,开展大病医疗统筹。

第二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能够采取多渠道方式筹集。

第二十三条:本村团体经济属本村社员团体所有,由村经济合作社负责经营管理。

第二十四条:上级政府下拨的各种农用物资、农业投入经费等的分配使用,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提出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各项款物分配使用情景要张榜公布,理解村民监督。

第五章:计划生育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由村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设立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承担日常事务。

第二十六条:贴合婚姻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生育第一胎、第二胎的育龄妇女产后应当及时采取节育措施;按规定生育第三胎以上的,必须提交《再生育申请》,并在产后一个月内,落实各项避孕节育措施。对计划外怀孕的应按规定及时中止妊娠,对计划外生育的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严禁弃婴、溺婴、严禁私自收养儿童,违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八条:严禁刁难、围攻、打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妨碍和阻挠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作。

第六章:土地管理

第二十九条:为加强村建设的规划和管理,需新建、扩建、改建的任何建筑物,铺设道路和管线都必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呈报到有关部门批准,严格服从有关部门的规划和管理。

第三十条: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未经审批不得建房和擅自取土等。

第三十一条:村民不得私自建房,否则视为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第三十二条:村民委员会要协调上级政府做好本村区域为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涉及征用土地的承包户应当服从。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等费用按上级政策补助,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发放。

第三十三条:团体所有的农业用地由村经济合作社统一发包,由村民委员会和相关村民小组负责监督。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缴纳土地承包费,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第七章:社会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条:村民委员会设立治保调解委员会,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调解信息员队伍,单位负责人、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和其他热心调解工作的村民为调解信息员,协助村治保调解委员会调解本村的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三十五条: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六条:协助政法机关做好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严禁赌博。

第三十七条:加强对归正人员,劣迹青少年的管教和帮教工作,由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忙。

第三十八条:村民委员会在管理本村自治事务的同事,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本村的贯彻落实。

第三十九条:村民委员会承担的各项管理工作,能够采取签订职责状等形式下达给各个小组或有关组织,也能够和村民订立完成任务合同,具体形式由村党委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根据情景决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为了增加村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和提议,村建立村务财务制度,设立村务公开栏和村民意见箱。

第四十一条:村民委员会能够根据本章程有关规定,指定单项的工作细则和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自经过之日起实施,如有修改变动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过。

2022自治区一加二文件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经济类型: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就业证号码: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外来劳动力就业管理办法》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或作(工程)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_岗位担任_________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四、劳动报酬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每日工资_________元,每月工资_________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为_________。

3、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劳动保险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区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费。

2、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给乙方加发经济补偿金。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十

一、本合同双方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单位负责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鉴证机关(章):_________鉴证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自治区一加二文件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朋友们,锡林浩特市坐落在锡林郭勒草原的中部,是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所在地,为全盟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锡林浩特市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卫生城市,素有“草原中的城市,城市中的草原”之美誉。

“锡林”,蒙古语意为“丘陵”;“浩特”,蒙古语意为“城”。可见,锡林浩特是以牧草丛生的丘陵命名的。

锡林浩特市有蒙、汉、满、达斡尔等19个民族,是以蒙古族为主体,多民族聚居的新兴草原城市。锡林浩特市原名“贝子庙”,已有250多年的历史。这里原为元太祖成吉思汗第十五世孙巴图孟克达延汗后裔之领地,明代属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别勒古台十七世孙诺比特默克图的游牧地,所部号为“阿巴哈纳尔”(蒙古语意为“叔叔们”)。康熙四年(1665)设阿巴哈纳尔左翼旗。康熙六年(1667)设阿巴哈纳尔右翼旗。乾隆八年(1743)建贝子庙,亦称“贝子旗”或“贝子庙旗”。新中国建国后,于1953年将贝子庙改称锡林浩特镇。1983年撤阿巴哈纳尔旗设锡林浩特市。市区丘陵广布,属北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1.7℃,草场覆盖率90%。境内有自治区六大油田之一的乌兰图嘎油田和储量丰富的二连油田。

锡林浩特亦有十分丰富的自然及生物资源。水资源主要是锡林河及锡林河水库。畜产品有肉类、奶类、羊绒、羊毛、驼毛、马鬃、马尾、皮张,各种肠衣等;土特产品有苦杏仁、发菜、白蘑、香蘑、黄花;药材类有牛黄、黄芪、黄芩、防风、知母、柴胡。野生动物类有属国家二类保护动物的天鹅,属三类保护动物的地甫鸟(bǔ)、灰鹤、鹰、猫头鹰。肉食动物有黄羊、野兔、山鹑、野鸭子;皮毛动物有狼、狐狸、沙狐、艾虎、旱獭;药用动物有獾、蛇、刺猬。

作为“草原中的城市”,锡林浩特市有着十分完善的旅游接待基础设施,是锡林郭勒盟的旅游接待中心。市内设有锡林郭勒盟宾馆、广厦宾馆、交通大厦、草原明珠宾馆、锡林白马饭店等11家星级酒店,住宿条件比较完善。锡林浩特市交通便利,航班可往返北京、呼和浩特,集(宁)通(辽)铁路横贯南北。公路客运直达北京、天津、石家庄、沈阳、呼和浩特、包头等地。到了旅游旺季,这里还有直达大连等地的旅游临时航班。

锡林浩特市有许多旅游胜地:市内有贝子庙、蒙元文化苑、额尔敦敖包、锡林广场、恐龙博物馆等著名景点。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驰名中外的古刹——贝子庙。它始建于乾隆八年(1743),距今已有250多年的历史,与百灵庙、西拉木伦庙、五当召齐名,并称内蒙古草原四大庙宇。此外,在锡林浩特市周边还有草原奇观平顶山、九曲回肠锡林河、碧波万顷灰腾锡勒、锡林河草原旅游度假村、白音锡勒旅游区、草原景观度假村、葛根敖包、锡林水库渔村等景区景点和10多家原汁原味的“牧人之家”旅游点。这些景区凸现出的古朴民族风俗和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使锡林浩特市成为众多游客神往之处。

进入现当代,锡林浩特市还曾是建国前的中共锡察巴乌工委所在地,今贝子庙西大殿即为锡察巴乌工委的办公旧址,已辟为盟市两级红色旅游重要景点。

朋友们,愿锡林浩特之旅给您留下永久美好的记忆。

2022自治区一加二文件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本村两个礼貌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委会在村党总支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村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见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经过,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级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

第四条:听证资料。主要是:①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11类重大事项;②村三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③村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听证对象。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镇联村干部,必要时可邀请在本村的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以及与听证资料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听证程序。听证人员围绕听证资料充分发表意见提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综合各方意见,提出提议方案。讨论经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第七条:基本要求。①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资料、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布,村民能够参加旁听,并发表意见。②提议方案须经应到会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经过,方能有效。未获经过的,由村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听证。

第三章:村民代表会议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行使职权。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四章干部管理、村民小组管理

第九条:本村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村“三套班子”成员,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村其他专职干部。

第十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村干部学习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十一条:本村划分为50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由本组村民推荐产生(组长一般应为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和提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村民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管理

第十二条:村民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视听费按季上交,不得拖欠。

自来水管理:新安装户需交集资开户费400元。村民损坏自来水设施,必须承担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

用电管理:任何人用电必须向村申请,并承担规定的费用,新安装生活用电应交纳表记费,材料自理。

工业用电不能和生活用电混装,工业用电每户必须按月交纳社会公益事业基金每度0.2元,村委会委托镇供电营业所代收。

第十三条:凡居住在本村的年满18至60岁的男性村民和年满18至55岁的女性村民都要负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村民因故不能出工时,能够以资代劳,村委会用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各项集资款的使用情景和收支帐目,向村民公布。

第六章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四条: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由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负总责,由村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凡居住本村的村民包括外来暂住人口都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服从本村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对违反计划外生育条例或不服从管理的,村两委会有权上报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按条例处罚。

第七章社会治保调解管理

第十六条:为了维护本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村委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成立治安联防队和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七条: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宣传栏、有线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和负案外逃的刑事犯罪分子,进取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子女应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照顾好老人起居,关心老人的健康,孝敬公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一种良好社会风尚。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争做礼貌人,争创礼貌户。

第十九条:协助政法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对私自制造、运输、贮藏、贩卖、使用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处理。

严禁赌博,发现为赌博供给场所、条件的,应予批评教育,不听劝阻的报司法机关处理。利用封建迷信招谣撞骗者,应予教育、劝阻或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爱护公物,不准损坏水利、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电视、生产等公用设施,违者责令其修复或承担费用,并视情节给予处罚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严格用电用水管理,禁止偷电、偷水,不得私自铺设用电、用水管线。村分派的水、电管理员,应按月收取用户的水、电费,并上报结帐。

村民应履行村委下达的各项收费规定。各小组长配合协调工作,如发现偷水,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罚现金200—xx元;偷电由镇供电营业所负责处理;水电费等拖欠拒交者或无理取闹,应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不得成立非法的社会团体等各种帮会组织,如有发现,责令立即解散,并对为首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加强对~~释放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劣迹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村委会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忙。

第二十四条:外来人员在本村居留的,应向村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登记。本村村民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供给违法犯罪条件或庇护场所的,视情节按本章程由村委会给予酌情处理或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土地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村区域内所有的土地(包括河道)均属团体所有,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仅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二十六条:企业单位及个人建房用地都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必须按照村镇规划许可,村民建房按照土地管理法为一户一宅。

2、必须贴合村镇建设规划及审批用地所具备条件,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到镇政府土

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向村委会交纳公益事业费每层每间50元。

3、建房户办齐一切用地手续后,在开建前3天向村委会上报放样,由村委领导同镇土管员到现场按审批位置、面积放线打桩后方可开建。

4、凡建房户,不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私下交易、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的一经发现,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集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第二十七条:(1)凡企业建设征用土地,各企业单位凭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文件,必须提出申请报告和立项报告,同时村委会按照建设需要提出安排方案和规划许可,申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复,经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后,办理好《建设用地许可证》,办妥一切有关审批手续后,由村委会按照村规划统一安排用地。

(2)处理好与承包户的关系、企业征地补偿费及其它一切规费等,然后方可按图施工,严禁未批先用。

第二十八条:团体所有的农业用地,由村经济合作社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使用,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负责监督。

第二十九条:承包者自觉交纳国家农业税,履行合同的规定交纳土地承包费,河道、土地在承包前首先预交好土地承包款,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第九章行政事务管理

第三十条:村委会在办理好本村自治事务的同时,应当进取协助镇人民政府工作,完成征兵和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三十一条:村委会要将各项村务定期公开,每年不少于四次,理解群众的监督。

第十章: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三十二条:为保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管理,自觉遵守和爱护本村的形象工程设施(路灯、花木、道路、出租房等)公共设施的良好风气,村道上不允许堆放杂物、建筑物。凡村道两侧属村公共设施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村民不得任意占用。

第三十三条:全村村民自觉遵守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居民的生活垃圾必须倒入分布在全村的垃圾箱内或放到指定位置,不准向沟渠、河塘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凡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行为人必须作书面检讨和交纳保证金。

第十一章:财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本村财务工作由经济合作社统一管理。

第三十五条:村财务工作理解市、镇农村合作经济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理解村民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村向农户、企事业单位(包括外来务工、居住人员)收取款项做到手续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十七条:建立和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财务支出必须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并由经济合作社社长一支笔审批,再经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审核盖章方可报销。对大额支出须经“两委会”成员团体讨论决定,对不贴合上述规定开支的,出纳有权拒绝支付,并向主管领导和上级反映,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应及时纠正,理解群众监督。

第三十八条:加强团体资产管理,所有资产都应登记入册。

第三十九条:实行民主理财制度。村成立由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产生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社员代表会议产生的社务监督小组,对本村财务管理情景实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条:建立村财务审计制度,年度审计、专项审计由镇经管站负责,村民主理财小组协助,并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和社员代表会议报告。

第四十一条:团体出借给企业和个人的资产和现金等,双方签订好合同,同时办好资产抵押手续。

第四十二条:村级财务管理实行镇会计代理制,村级财务要理解镇会计代理站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为了加强村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村~见和提议,建立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的资料包括本章程贯彻执行中有关的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民主理财小组发布的财务清查、审计结果以及村民关心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村“三委会”能够根据本章程有关规定制度单项的工作细则,但不得与本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xx年xx月xx日经过起实施,如有修改变动需经村民代表会议经过。

村民自治章程(七):

第一条:根据《宪法》和有关村民委员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体村民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自觉遵守本章程。村民代表要以身作则,尤其是党员和干部代表要带头执章,起模范表率作用。

第三条: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和其它村级组织分工负责,共同抓好本章程的落实。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4人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妇女成员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村“两委”成员中有一名以上女性成员。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具备的条件:(1)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言行上和上级党委、政府坚持一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2)发展经济意识强、思路清,有开拓创新、艰苦创业精神,善于开辟致富门路,能带头并进取带领群众致富。(3)对群众有深厚感情,愿意为村民服务,热心公益,乐于奉献。(4)能团结带领村民群众,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掌握农村政策法规,有较高的协调处理问题本事和公共服务本事。(5)自律意识强,作风民主,廉洁奉公,为人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威信。

(6)新进村民委员会的成员应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年富力强。

第六条: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提名作为村“两委”候选人:一是本人在选举日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婚外生育且处理未满5年的;二是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

或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等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处拘留未满3年的;三是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或者贿选,并经龙海市级有关部门调查认定的;四是受开除党籍处分、故意犯罪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除法律异常规定外),或者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五是担任村“两委”成员期间连续6个月以上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的,或长期外出不在村里工作和生活的;六是道德品质差,不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生活作风不正,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不贴合资格条件的不能列为候选人,属于以上“六不能”的人员,当选无效。

第七条:有以下十种情形之一的不宜推荐提名作为村“两委”候选人:一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党纪处分未满4年的(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1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二是近3个年度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或两次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现任村干部;三是任期内被镇党委停职、免职处理的或被依法罢免的村“两委”成员;四是近3年内本村各项工作综合考评有两年度在本镇排行末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五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连续3年以上(含3年)未发展党员的;六是任期内履行纪律承诺、竞职承诺、辞职承诺严重不到位,群众意见较大的;七是离任审计中发现以权谋私、存在经济问题的;八是拖欠或拒交村团体承包款1年以上;九是存在“两违”现象拒不整改,侵占团体土地、团体资源被有关部门处理的;十是子女在选举日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婚外生育处理未满3年的。

第八条:村换届选举期间要做到“八不准”:一是不准向选民赠送现金、购物卡、实物等进行拉票;二是不准进行与选举有关的大吃大喝、大操大办等消费活动;三是不准以慰问、帮扶、优惠等名义变

相赠送财物或公开施以小恩小惠进行拉票;四是不准以交保证金、赞助费、过度承诺、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级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为村民缴交医保社保等好处进行拉票;五是不准以分发村组团体资产或承诺不切实际的事项进行拉票;六是不准在当选后向群众普遍发放各种财物或举办各种宴请、庆祝活动;七是不准以造谣声势、张贴字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诬陷候选人;八是不准以非法组织、宗族势力等形式干预换届选举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职务:一是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村委会工作,不履行自我的职责的;二是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职责追究的;不贴合计划生育法定条件多生的;三是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决策不民主,严重损害村团体经济或村民利益的;四是村务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村民反映强烈的;五是侵吞村团体资金拒不退还或擅自外借村团体资金无法收回的。

第十条:村团体财务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在坚持村团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前提下,将村团体会计业务委托镇代理机构代理记账,统一管理会计资料。

第十一条: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委员2名。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团体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有违反制度行为的,应当提来源理意见,并责成有关人员及时纠正。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的财务原始凭证,镇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不得结算与入账。

第十二条:村团体财务收支情景必须定期向村民公开。村民对公布的财务资料有异议的,能够直接向村委会提出意见,也能够经过村

务监督委员会要求村委会作出解答。对有违反财务制度的,村民有权向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也能够向镇镇经管站或者有关部门反映;并有权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镇镇经管站或者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每年村委会应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确定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资料可涉及农、林、水、教育、道路、环卫等方面,努力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四条:办好村卫生所,实行合作医疗,开展医疗保险。做好优抚、救灾救济、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工作,关心支持五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

第十五条:为确保本村兴办村民直理解益的团体生产生活等公共事业投入,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按《福建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筹资筹劳。程序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过,表决签字后构成筹资筹劳方案,报镇镇政府初审,再报上级政府负责监督管理部门复审。

第十六条:宅基地和土地使用规定。1、全村所有土地均属团体所有,由团体统一规划使用。2、村民应按整体规划,申请新宅、原宅翻建、搭建房屋。凡未经批准私自建筑、搭盖者,一律按“两违”处理。

第十七条:村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成立治安护村队,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治安调解信息员队伍,及时发现报告治安调解情景及信息,协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十八条: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宣传栏、有线广播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参与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和负案外逃的刑事

犯罪分子,进取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九条:爱护公物,不损坏水利、交通、供电、邮电、电视、生产等公共设施。违者责令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给予处罚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严格用电用水管理,禁止偷电偷水。

第二十条:外来流动人员在本村居留的,应向村治安保卫委员会报告登记。本村村民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供给违法犯罪或庇护场所的,视情节处罚或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印章要有专人保管。涉及征地、承包、贷款、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需使用印章的,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并经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二条:换届选举期间,村民委员会的印章统一收归镇民政办代管,并于选举后十日内做好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办公用具、财务账册、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移交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村章程对每个村民具有约束性,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22自治区一加二文件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按照xx区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意见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专题调研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我们深入到街办、社区开展了社区建设专题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xx区城区现有城市社区居委会83个(含立新乡6个村改居),主要分布在全区5个街道和立新乡。近年来,xx区始终把和谐社区建设作为构建和谐沙市的基础工程来抓,在发展区域经济的同时,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文明(2019最新招商引资情况调研报告)祥和”的城乡社区,为构建和谐沙市夯实基础,全区和谐社区建设正呈现出全新的发展态势。从xx区社区建设工作情况来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社区和岗位设立逐步规范。20xx年实施社区建设改革以来,xx区根据中办发〔20xx〕23号文件要求,按照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充分考虑到城市发展规划和原有居委会的特色,采取合并、撤消、新建等方式,先后经过3次调整,把建区之初的132个居委会调整为83个社区居委会,调整后每个社区规模适度,平均管辖户数2500户左右。xx区现实有的77个城市社区,目前核定岗位职数拨付经费的社区有68个〔其中解放街办4个厂居、胜利街办1个厂居、朝阳街办2个厂居和2个(五星三村、柳林洲村)村未核定〕。20xx年全区社区换届选举,经区政府核定社区岗位数287个,后因工作需要,至20xx年3月社区岗位数增加至328个,较20xx年增加了41个岗位。

二是社区工作、工资待遇大幅提高。全区现实有社区工作人员399人,其中328个核定岗位人员中在岗251人,借调街办62人,离岗退养12人,借调区直3人;街道社区自聘71人。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财政按每个社区岗位20xx0元/年、每个社区20xx0元/年(厂居15000/年)的标准向社区下拨岗位和工作经费。今年7月1日起,区政府提高了社区居委会的补贴标准,财政按照每个社区岗位15600/年、每个社区20xx0元/年(含厂居)的标准下拨岗位和工作经费,社区工作人员待遇一次性增幅达到56%。社区工作人员全员纳入保险序列,办理了“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大提高了社区、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福利待遇,稳定了社区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三是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保障。按照“压缩办公面积、扩大服务空间、拓展服务功能”的指导思想,20xx年至20xx年,全区共投入资金1301万元(其中争取市级以上财政投入645万元,区级财政配套426万元,街道社区自筹230万元),按照《湖北省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若干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对社区实施了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全区新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个(解放街办),改扩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个(胜利街办);新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27个,改扩建18个。截至目前,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50个,250-300平方米的社区7个。通过不断的投入和建设,xx区街道服务中心和社区“四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日间照料室、警务室)、“两厅”(一站式服务大厅、居民说事厅)、“一校”(居民学校)、“一点”(慈善捐赠点)等基础设施日趋完善。51个社区居委会全面推行了“一站式”服务,服务居民、为民办事、组织活动的基本功能不断增强。

今年,对尚未达标的26个城市社区和2个即将批准成立的近郊乡镇社区(关沮镇景湖、银湖社区),近期已由民政部门申报了省级和市级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资金计划投入760万元。为激励街办实施建设项目,区民政局将筹措100万元专项资金,对项目实施又快又好的街道给予“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完成后,xx区83个城市社区和2个近郊乡镇社区的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将画上圆满的句号。

四是社区服务和自治创新特色。xx区的社区服务已发展到家政、养老、托幼、计生、民调、卫生、社保、保安、法律、中介等十大系列多个服务项目,逐步建立了以街道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服务站为基础的上下联动的社区服务体系。目前,全区已建成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2个、社区服务站51个,社区警务室83个、社区活动中心51个,社区图书室48个、社区居民学校83个。与此同时,全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帮困解难、关心群体活动。以“沙市老姨妈服务队”、胜利街办“365”社区服务和解放街办“彭国珍服务队”为代表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日益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与部门机关干部、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深入到社区,进入千家万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了志愿者活动档案。

社区以扎实而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沙市的建设和发展赢得了巨大的荣誉。xx区先后获得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全国科普示范区、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等国家级和多个省市级荣誉称号,绝大部分与推进社区建设有紧密的关系。20xx年xx区以“创新居民自治形式,扩大居民自治范围,拓展居民自治内容”为代表的“居民说事”制度,在全区社区全面推行。该制度得到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的充分肯定,并在《湖北内参》上予以亲笔批示。20xx年,在民政部召开的表彰大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在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并得到大力推广。xx区社区自治和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通过调查,我们也清醒地看到xx区社区建设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

1、社区工作体制机制尚不健全。一是社区与部门、街道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xx区对社区应承担哪些职责,还没有一套系统规范、操作性强的规定,多数部门把社区当作本部门的下属单位,把原本应该承担的工作任务下派到社区,却没有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下拨经费,使社区干部压力大负担重。二是各类评比活动牵制了社区大量精力。据调查了解,一个社区每年要迎接如党建、综合治理、就业再就业、低保、计生、卫生、经济等各类常规考核检查20多个;迎接如平安社区、卫生社区、党建示范社区、充分就业社区、文明社区、绿色社区等各类专门创建工作更是应接不暇。仅计生部门每年就有省、市、区三级考核,有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全年目标考核、党政考核等,考核工作贯穿全年始终,使社区疲于应付。

2、社区工作牌子杂乱资料繁多。一是牌子多。上级要求部门工作进社区、服务到社区,而这些部门在社区没有工作平台和落脚点,社区居委会成了这些工作任务的承接者和落实者。每个部门工作、服务进社区的同时都要在社区挂牌,多的一个部门要挂几个牌子,且尺寸不一、颜色不同,还要求挂在显著位置。如社区党建联席会、联合工会、平安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红十字服务站、劳动保障服务站、计生服务站、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党员服务站、妇女儿童服务站等等。一个社区要挂近20个机构牌子,且这些挂牌产生的费用,大部分需要社区自己承担。二是资料多。现在每项工作都要专题建档、建立台账,而且要求特别高,既要电子文档又要纸质文本,既要文字材料又要图片影像,既要内容丰富又要统一外观。一个社区半年的工作台账就有60本之多,平均每本都有2—3厘米厚,堆起来有1米多高,有些龙头社区的资料已经多得无处可放。

3、社区人员混岗空岗现象普遍存在。由于街道工作人员不够,在社区居委会成员届期内借调社区干部,造成了社区干部流动性过大,社区工作缺乏稳定性和延续性。同时,由此产生的社区工作人员缺位,导致部分社区工作不能落实。据调查统计显示,从社区抽调工作人员到街道机关各岗位工作的现象较为普遍,5个街道共抽调社区工作人员62人,抽调率为16.5%。同时,各街办除向社区抽调工作人员到街办机关工作以外,自聘人员现象也极为普遍。目前合计自聘人数达71人。其中解放街办自聘8人,崇文街办自聘12人、中山街办自聘15人,胜利街办自聘26人,朝阳街办自聘10人。

4、社区工资待遇无统一执行标准。xx区自建区以来,就是将社区工作、工资经费全额纳入财政综合预算。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全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月工资基本标准按照600、700、800元参数执行,各街办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本辖区的工资发放标准。由于各自为阵,各有标准,xx区5个街办的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不尽相同,出现了“同城同工不同酬”的现象。20xx年7月起,政府大幅提高了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月工资基本标准按照1100、1200、1300元参数执行,但是各街办在具体实施中“同城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仍然继续延续,造成了街办与街办之间社区工作人员的相互比对,产生了一定的不稳定因素。

根据党的xx大提出的“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目标要求,为积极探索有沙市特色的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新路子,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探索建立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并行模式。在社区居委会之外独立设置社区工作站,实行“工作站与居委会并行”的管理模式,还原社区居委会自治的本义。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分别担负不同职能。社区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在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办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开展的工作,以及其他由区政府确定需要进人社区的工作事项。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目前可实行全员聘用社区居委会成员,逐步推行社区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功能,依法协助社区工作站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社区居委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产生其成员。

2、规范社区挂牌和各项检查评比考核。一是在社区仅限于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三块牌子。对相关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挂牌的,由部门制订统一模式、统一标准、统一颜色、统一安排、统一设计方案报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牌子只能挂在室内相关功能室内或制作照片留存备查。同时,挂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职能部门承担。二是规范各项检查评比考核。凡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各项检查、考核、验收事项,应由组织活动的部门、团体事先报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整合后,采用统一标准、统一部署、统一台帐、统一考核、统一奖励、成果共享的办法进行综合考核。

3、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一是要严格核定岗位。社区工作站岗位数建议按照20xx户以下4人,20xx-3000户5人,3000户以上6人标准核定;社区居委会岗位数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在进行换届选举时适时核定。二是要严格聘用程序。各街办按照核定的岗位数聘用人员,须经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程序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进入社会保障体系;社区定岗到人后不得随意调换,确因工作需要统筹调配的,须书面报请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社区岗位出现缺额增补时,须报请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由街道聘用。三是要努力提高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实践和学习培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业务水平,社区工作人员除参加各部门业务培训,还需纳入区委党校培训计划。同时,要逐步实行社区工作者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

4、统一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一是探索制定xx区社区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实施办法,对社区工作人员受聘期间建立基本工资、补贴、奖金和社会保险等制度,社会保险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块组成,基本工资由财政直接拨入个人卡号实行社会化发放;绩效工资发放实行浮动制,由街办考核发放。建立社区工作人员工资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推行社区工作人员等级工资制,把工资水平同工作资历、工作年限、工作业绩挂钩,以调动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确保队伍稳定。

5、大力推进和深化社区服务。一是进一步加大社区管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完成社区数据的录入和上传。尽快完成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和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对接,实现政府与社区的良性互动。要以社区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为依托,实现一数一源、一数多用,避免多头信息数据填报,减少社区工作人员的负担,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在此基础上启动社区服务信息平台,推行预约服务、热线服务、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建立全天候的社区服务体系。积极探索社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的路子,以适应居民群众的服务需求,促进社区服务业的良性发展,从更高层次上推进社区服务。二是要重点做好便民利民服务,特别要做好面向困难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面向下岗失业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其他社会保障服务。进一步发挥社区服务业在帮助困难群体再就业中的渠道作用;强化对社区弱势群体的帮扶机制,进一步健全社区扶贫帮困体系。

2022自治区一加二文件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紧紧围绕区、街的中心工作,以创特色、争品牌为目标,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为抓手,不断推动社区党建、计生、民政、综治安全生产、劳保等各项工作的开展。一、保持原有的特色今年以来,在广大居民大力支持下,经过社区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到目前为止,辖区内未发生任何刑事案件。

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建立和完善低保义务治安巡逻队、民事调解委员会、党员义务巡逻队、帮教等各种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协助驻社区民警做好社区的治安工作,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和涉毒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处理社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等。对刑释解教人员坚持每月见面谈话不少于一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确保不发生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发挥小区保安和楼栋长的作用,要求他们对出入社区的陌生人员,进行认真询问,发现可疑之处,要及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

2、防火防盗工作长抓不懈。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配备防火设施和人员。要求物业管理安装电动门,配备专职值班人员,定时开门、关门,对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单位宿舍小区,要求单位在小区内设立门卫值班制度,对进出人员实行询问制,并进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同时组织社区辅警进行24小时值班巡逻,组织由退休人员、低保户、党团员等治安志愿者队伍,白天进行义务巡逻,安排低保人员,坚持每晚在小区巡逻,提醒居民锁好车辆,关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确保社区零盗窃零火灾事故。

3、发挥民调、帮教、协会等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发挥治安志愿者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定期召开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和居民代表参加的社区治安情况分析会,听取社区民警对社区治安情况地介绍,并根据社区民警提出的治安工作要求,组织社区治安积极分子参与社区治安的防范工作;同时要求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帮教刑释解教人员。

二、争创文明健康品牌社区文明象征着和谐、安宁、纯洁、清新、健康和幸福,是人们追求的理想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追求文明健康向上的需求和关注程度愈来愈高,作为居民的自治组织社区委员会,更有义务加以引导,为此,我们社区在20xx年的工作中,将建设文明健康的和谐社区,作为自己的品牌精心打造。

1、加强文明健康品牌社区组织建设为实现打造文明健康品牌社区的目标,我们社区将与驻区相关单位建立文明健康社区创建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按照以社区为主导,驻社区单位为依托,贴进居民、资源共享、共育品牌的工作思路,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任务和创建内容,建立创建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与驻社区区单位沟通,坚持每季度一次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定期研究品牌社区创建工作。

2、明确创建文明健康品牌社区的工作思路创建文明健康品牌社区的目的是通过开展创建品牌特色活动,全面提升社区各项工作水平。为此,结合本社区特点,坚持四抓四面对的工作思路。四抓,即:一抓组织网络。以社区党支部为龙头,协调驻社区单位党组织,以创建工作为中心,统一思想,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积极为创建工作出谋划策;二抓建设标准。制定文明健康社区创建标准,文明家庭评比标准,健康老人评比标准以及社区在节约能源、卫生保洁和为民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标准,规范创建内容;

三抓创建重点。以规范社区居民言行举止为内容,以改善社区卫生环境和加强宣传教育为抓手,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身心健康水平和文明向上的意识;

四抓教育宣传。利用社区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加大文明健康生活及好人好事的宣传力度,规范社区健身场地,巩固社区教育阵地。四面对,一是面对社区党员,紧紧依靠楼、幢长和社区党员开展创建活动,通过每月的学习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和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从而带动广大居民的广泛参与;二是面对各类群体。设立老年人健康服务项目,定期开展老年健康知识讲座和咨询,提高社区老年人的健康水平;结合社区计划生育和青年生殖健康教育工作,为中青年群体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

三是面对青少年。利用寒暑假,组织社区少青少年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促进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利用爱国教育基地,培养他们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才能的一代新人。四是面对特殊群体,对flg和人员,开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树立健康的人生观;对两劳回归人员,进行定期走访,教育他们珍惜生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突破四大工作瓶颈

1、社区综治工作有新突破以争取漯河市平安社区为目标,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突出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发动群众的工作方针,合理调整社区大组管理区域,结合计生工作澄清社区住户底子,建立一户一档表。制定社区综合治理区域图,健全大组、小区、楼栋、住户四级管理体系并制定内部使用的住户信息联系表。

2、计生工作有新突破一是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建立三位一体的计生队伍及计生四级管理网络,加强计生队伍培训工作,规范内部资料台账,结合综治工作澄清底子、建立完善计生流动人口管理长效新机制,继续开展新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按照一胎上环、两胎结扎的工作要求,力争长效避孕率达98%以上,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达95%以上。确保计生各项指标达标,争创优质服务模范社区。

做好城区属地管理工作,做到属地管理达99%以上。

3、社会保障工作有新突破。

一是加强社区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努力提供社区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技能免费培训,努力创造开发公益性岗位,力争实现新增就业岗位50个,进一步完善退休人员管理制度,建立退休人员信息网页,规范退休人员资料台帐,开展退休人员服务活动,争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示范社区。

2022自治区一加二文件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是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由全体村民参与讨论、村民会议通过,在本村具有一定的效力和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是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综合性规章。

第二条村民自治章程的结构形式主要采用总则、分则、附则,章、节、条、款四级结构形式。即总则为第一章,分则分为若干章,附则为最后一章,所有章、节、条、款要求完整规范。

第三条村民自治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章程的依据、目的和作用;分为村民组织、经济管理、社会秩序、社会福利、监督机制等五大部分。具体包括: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村民小组的设立、产生、职责、任务、议事规则等职权和会议制度;村民在自治中的权利和义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劳动积累、土地管理、山林管理、承包费用的收取使用;生产服务、集约经营、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管理;社会保障、拥军优属、社会救济、农业科技、国防、法律知识教育等方面。

第四条村规民约是村民群众在村民自治的起始阶段,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的本村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

第五条村规民约是指居住在本村区域内的村民共同商量制定的,且大家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第六条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一方面规定社会秩序、公共道德、家庭美德、村风民俗、邻里关系、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基本行为准则,村民应该怎么做、如何做;另一方面村民违反公约主要是进行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制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不得与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相抵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便于操作执行的原则;坚持村干部和村民双向制约的原则。

第八条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程序:成立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由村民委员会成员、群团组织负责人等共同参与的起草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工作班子;明确一名成员拟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草稿;交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组织讨论、审查;将审查讨论稿发至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呈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内容、文字和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把关;收集各个方面的意见,分门别类,逐条梳理,作进一步修改;召开村民会议讨论,表决通过。

第九条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生效和执行时间是村民会议表决通过之日起,其解释权属村民委员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改需经村民会议讨论。

第十条及时向村民公告,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向村民宣传,打印成册发至各家各户,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2022自治区一加二文件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为使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目的,进一步规范村民的生育行为,教育村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如下:

第一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公民必须实行计划生育,做到少生优生,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新观念。

第二条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第三条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持有关证件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生育证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怀孕和生育。新婚夫妇领取《生育证》时,应自觉与村民自治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未办理《生育证》而怀孕的,依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应接受补救措施;未办理《生育证》而生育,影响本村人口计划的执行及考核的,除接受上级计划生育部门处罚外,还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

第四条育龄夫妇应在其新生婴儿出生五天内,主动自觉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婴儿的出生日期、性别情况。在婴儿出生后的42天至90天内,采取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生育一孩的,应由育龄妇女采取上环手术;生育二孩的,应由夫或妻采取结扎手术。逾期未作术,影响村手术及时率的,除接受上级计生部门处罚外,还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

第五条已婚育龄妇女中的重检对象应参加每年四次(二、五、八、十一月的十至二十日)的妇检,因故暂时不能按时参加妇检的,应提前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书面请假),事后要及时补检。无故不参加或逾期参加妇检而影响村妇检率的,除接受上级计生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次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重检对象必须亲自参加妇检,不得代检。若有代检情况的发生,则分别给予应检和代检者处以5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移送上级计生部门给予从重处理。

第六条收养婴幼儿的,应按《收养法》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收养手续。被收养的婴幼儿视为该育龄夫妇的子女,计入其子女数,育龄夫妇按照子女情况落实相应计划生育政策。收养婴幼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按照规定由计生业务部门进行处罚外,村民自治委员会给予该收养人处以罚款50元。

第七条已婚育龄人员外出务工、经商的,在外出前应先与村民自治委员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计划生育协议书》,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必须自觉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经常向村民自治委员会反馈计划生育执行情况。属妇检对象的,可到流入地计生服务部门参加妇检,并按户籍地规定的妇检时间寄回妇检证明;有生育情况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并寄回婴儿出生证明及避孕节育手术证明复印件(手术可在流入地计生服务部门进行)。外出期间以流入地计生部门管理为主。外出期间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当地计生业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若影响本村当年人口计划的执行及考核的,村民自治委员会应由计生业务部门给予该夫妇处以罚款50元。

第八条按时参加村和镇计生部门组织召开的人口学校等培训会议,积极参加计生协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请假。无故不参加培训会及协会活动的,村民自治委员会按缺少一次处以罚款10元。

第九条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发现本村村民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应及时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对知情不报,经村民自治委员会查证属实的,由村民自治委员会处以罚款50元。

第十条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公开村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本村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开本村当年生育、节育情况,公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情况等。第十一条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村民,由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委员会对照条约集体研究,作出处理决定。对村民自治委员会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如当事人拒不履行,村民自治委员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违反本村规民约的村民,不能享受上级扶贫及村级给予的其它优惠待遇。

第十二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的优惠措施:1、村民按照规定的条件,要求出具办理各种婚育证件的证明时,村民自治委员会应为村民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2、村民生育一孩并办理独生子女证后,村民自治委员会应给予每例一次性补助50元的奖励经费,在进行各种公益事业的建设时,每年安排义务工给独生子女户应略少于普通村民义务工的10%。3、会同上级政府切实认真开展三结合帮扶,让计生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充分享受政策规定的各种优惠待遇,并通过计生户辛勤耕耘、努力工作、发展生产,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4、对检举、揭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经村民自治委员会查实后,每例奖给举报者50元,村民自治委员会为举报者保密。5、如本村的村办企业有规模和效益,可优先照顾和解决计生户及子女的就业。

第十三条本村规民约,经各小组群众会议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需进行修正,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四条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村规民约,由村民自治委员会负责解释。

村规民约范文大全

为加强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加快建设新渔村,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村民代表会议商定,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全体村民均有保护渔文化和各旅游景点的义务。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占用村内公用场地景点和土地,保持村内公用场地和各景点清洁、卫生。

二、严禁在人行道、公路及渔家乐、宾馆前面的停车道、绿化带上补网、垒网,对违者除责令改正外,如屡教不改者予以经济处罚。

三、村内所有的景点、景观、渔家乐公园、渔家乐宾馆等必须纳入村的统一管理,并遵守有关规定,切勿不良抬价,不正当竞争。

四、村民建房必须服以本村规划,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在领取有关建房许可证等后,按批准的地点和面积详图设计施工建房。

五、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提倡晚婚。

六、本村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16周岁以下的人做工捕鱼。违者责令其限期辞退,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

八、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伤害行为,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丧偶、女子有继承遗产和不定期户再婚的权利。

九、村民发生纠纷时,由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报镇调解委员会及人民法院裁决。

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定、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物品。严禁吸毒、贩毒。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委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造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十一、不得非法搜身、侵入他人住宅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准诽谤他人和侮辱妇女,邻里之间发生纠纷不得采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对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情节严重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不得在公路、水域航道上设置障碍,不得在航道上捕鱼作业,不损毁、移动指示标志,不损毁公路及人行道、绿化带、停车道、候车厅等集体公共设施,不乱砍滥伐树木。

十三、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严禁卖淫嫖娼,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

十四、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服从殡葬管理,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婚嫁、丧葬大操大办。

十五、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作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2、责令写出悔过书;3、损坏财物的责令其恢复原状,并作价赔偿;4、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5、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优抚金。

十六、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评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文明老大、文明单位。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村规民约。

十七、本村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八、本村村规民约自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2自治区一加二文件心得体会和方法九

我是_社区居委会副主任_x。自99年从事社区工作至今已十年多。十年来在社区这一岗位上风风雨雨,苦辣酸甜,感受很多,回顾这十年的工作,把自己内心深处的体会,汇报给大家。

随着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的企业人成为社会人,社区的管理范围和管理职能不断扩大,事无具细,无所不包,我们社区工作者,通俗的说就像一个大家庭的家长,要想当好这个家长,首先具备的是:无私奉献的爱心、热情服务的诚心、宽容豁达的善心。社区居民的结构多样化,不同的年龄,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性格,我们要和他们建立感情,融洽关系,主要看我们的服务。

我在社区主抓计划生育、红十字、妇联、经济适用房的申报审批等工作。

经济适用住房工作是百姓得到实惠的惠民政策,所以我们平时要弄懂弄清政策,平时入户是对居民做好宣传,我社区共申请24户,其中有一部分人已经购买入住。

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依托协会组织,服务社区广大群众,社区实现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优质服务,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少不了,为发挥协会作用,社区协会与各楼院协会小组长,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

日常工作其中协会组织协会成员到单亲母亲家帮扶,慰问孤寡老人_x,组织育龄妇女健康体检;对独生子女家庭进行救助结对子,并为独生子女发放独生子女费;在流动人口维权月宣传活动中,积极组织广大群众参加流动人口维权月宣传活动,并且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清查,正确指导和帮助辖区育龄妇女及孩子的健康生活;做好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工作,为流动人口提供保质保量的避孕药具,真正做到优质服务,积极宣传避孕药具的种类使用方法、性能,使群众真正了解避孕药具,从而真正满足育龄群众的要求,为他们提供服务。

在妇联工作方面,我们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妇女维权行动,举办“三八”维权咨询服务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妇女自觉学法守法的意识和维权意识;开展了服务进社区”为就业困难妇女送信息、送服务、送培训、送岗位,切实维护妇女的劳动权益,激发女性自立意识,倡扬女性自强的精神,实现女性自身价值;二是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反映妇女群众的合理诉求,处理好妇女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为妇女提供有关婚姻家庭、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帮助;三是关注社会民生,着力帮助妇女困难群体在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关爱妇女儿童活动,充分利用春节等节日组织开展为贫困妇女儿童、留守流动妇女儿童、春蕾女童送温暖等慰问活动。如春节前夕开展的“冬日送温情,关怀暖人心”关爱流动人口系列活动。慰问辖区内困难流动人口张联勤、邰耀华等。

虽然我们社区在优质服务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服务的对象还不够,服务的能力水平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相比,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业,为创建和谐社区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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