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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一加二文件心得体会及感悟 自治区党委1+2文件精神解读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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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一加二文件心得体会及感悟 自治区党委1+2文件精神解读心得体会(六篇)
2023-01-05 05:56:52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自治区一加二文件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对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着力查隐患、抓整改、防事故、保平安,确保岁末年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刚才,渠书记传达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下面,就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绝不能踩的“红线”。党的xx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多次主持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安全生产的汇报,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发表重要讲话。总理在多次国务院常务会上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和枣庄、滕州两级市主要领导也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由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定期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上报组织部门等要求,这些指示精神,振聋发聩、催人警醒。可以说安全生产自上而下高度重视。另外,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一方面,追责越来越严厉,安全生产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制。即使事故处理完毕也要严肃追责;另一方面,善后越来越困难,尤其是当前社会环境,一旦出现重大事故,不仅企业要付出巨额代价买单,政府也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来确保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全镇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安全生产“大快严”集中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保持了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近期,全国和我们周边地区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10月13日,在峄城区境内,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辆半挂牵引车与一辆农用三轮车相撞,事故造成11人死亡,教训极其深刻;11月10日,在我市东郭镇屯里村,一家停产企业生活办公区的一间房屋发生火灾,导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11月24日,江西省宜春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冷却塔平桥吊倒塌,导致74人死亡,2人受伤。这些事例都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安全责任没有严格落实。个别党总支、村,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够,满足于一般性的会议安排,没有真正动脑筋、想办法、定措施,导致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明晰,工作不得力,源头治理不彻底,网格化监管、“一岗双责”没有全面落实。二是日常监管存在漏洞。安全检查流于形式,表面上热热闹闹,但实际上是应付公事,做样子、走过场,依然存在不严、不细、不实问题。监管执法不严格,对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不力,隐患没能得到有效治理。有些单位应急处置不到位,应急预案当作摆设、束之高阁,不完善、不演练、不照办。三是“打非治违”仍需进一步强化。受利益驱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还未完全杜绝,非法生产隐蔽性、流动性、分散性强,还存在看不到、管不到、想不到等问题,在部分行业和领域“打非治违”不深入、不彻底。四是特殊时段出现的新情况不可忽视。从经济运行看,近期,煤炭、建材、化工等行业产品价格上涨,企业开工率、设备负荷率提高。这一时期,如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设施建设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就容易出现安全事故。从季节特点看,当前已进入冬季、又值岁末年初,雨雾冰雪等季节性灾害天气骤增,生产经营和交通运输繁忙,节庆活动和群众出行较多,烟花爆竹燃放集中,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东郭镇屯里村“11.10”家庭作坊爆燃事故,新闻媒体高度关注,造成了一定影响,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任何时候都决不能低估安全生产形势、任何时候都决不能抱有侥幸麻痹思想,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为全镇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加强科学防范,全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时期隐患排查整治

安全生产最大的隐患是认识上的隐患,最大的失误是发现隐患而不去排除。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制定具体方案,聚焦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要严格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检查和整改责任制,对所有行业、领域和单位,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始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在危化品领域,突出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化品的安全管理,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等违法行为。在消防领域,要加大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和森林防火力度,落实好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燃气领域,建房办、派出所、安监中队、工商所等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对天然气、液化气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建房办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严格落实入户检查制度,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在交通运输领域,要汲取峄城“10.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在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领域,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领域的安全监管。要实施民爆物品全过程动态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使用行为。在建筑施工领域,要严格建筑施工领域的资质许可审批,强化现场管理,严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等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对各类临时简易板房、建筑垃圾堆、工程渣土堆监管等,该搬迁的搬迁,该清理的清理。在食品药品领域,要对全镇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方位检查。重点检查旅馆、饭店、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工地食堂涉及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无证加工凉菜、经营过期变质腐烂食品行为等。文化活动场所,检查网吧、文化娱乐场所、文化站等各类文化活动场所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踩踏以及各类演出、群众文化活动中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三、构建完善安全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等问题。

一要健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开展公共领域安全风险源和企业风险点排查,找准关键风险点,合理确定风险管控层级,全面制定管控措施,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做到“一企一册”“一点一策”。要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形成辐射效应,推进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二要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分层监管、分级负责”的要求,定网格、定人员、定监管责任,实现实名制监管。横向以行政区域为基础,形成党总支、村、小组网格单元;纵向按照行业领域,建立部门、企业网格单元;在企业内部形成到车间、到班组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盲区。三要健全安全管理信息体系。推进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企业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信息系统运用,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四要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要优化整合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遇有重大险情,做到反应迅速、调度及时、指挥有力、处置高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四、严格落实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安全生产工作干的好坏,关键是看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责任心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抓好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帮包党总支的安全生产要亲自抓、负总责,深入一线,亲历亲为,专注于工作中薄弱环节和问题的解决,做到不解决问题决不撒手。各党总支、村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属地监管责任。要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主动加强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群众生产生活各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和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二是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职能监管责任,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分析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积极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做好定期排查、台帐管理、隐患整改等各环节工作,保证不留监管“死角”。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自律意识,健全完善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和实际控制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建立健全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对领导不力、监管不严、措施不实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严厉考核问责。镇安监中队要充分发挥好协调监管职能,对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情况、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检查情况要向全镇通报,并报告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和没有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除按照有关规定行政问责、依法处理外,要对企事业单位和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重大隐患,因检查走过场或敷衍应付而没有发现的,要对检查人员问责;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应当整改而没有及时整改的,要对责任人员严肃问责,顶格处理。

同志们,当前各项工作进入冲刺收尾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不容懈怠。全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持之以恒,全力以赴,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有关自治区一加二文件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1. 消防常识永不忘,遇到火情不惊。

2. 维护公共安全,严禁高空抛物。

3. 推进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

4. 提高物业管理意识,提升物业价值。

5. 提高参与意识,推进社区自治。

6. 树立社会新风,争做文明市民。

7. 守护健康,共享和谐。

8. 手边留情花似锦,足下止步绿如茵。

9. 实行直接选举是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10. 实行社区自治,选好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

11. 深入家庭,关爱老人,促进健康。

12. 社区文明,从我做起。

13. 社区卫生服务——您身边的健康守门人。

14. 社区卫生服务进万家,共同呵护你我他。

15. 社区卫生服务,你身边的朋友健康的使者。

有关自治区一加二文件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确保各项村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本村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组织全村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同时,积极协助街道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完成街道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 为了保障村务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制度,以确保村民自治章程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既是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工作的规程,也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全村干部、群众都应该自觉遵守。

第五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 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

第六条 村务管理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七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经授权形成村民会议的部分权利,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各项决议、决定,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九条 村民代表的权利:推选、更换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可以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对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进行讨论并参与表决,有自主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的权利;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要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向村党组织提出议案;对村民代表会议做出的决定、决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评议,提出批评、建议或质询。在征求选区村民意见基础上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街道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条 村民代表的义务: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村民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按时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及村规民约,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定、决议,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接受村民的监督;协助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村民委员会的管理;监督村民委员会、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及其成员的工作。

第十一条 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或者经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也应该及时召开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决议、决定一旦形成,不得随意变更。村民代表会议开始时,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第十二条 凡与村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实行民主决策,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代表会议。

第十三条 民主决策遵循以下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提出议案,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第三章 村干部管理

第十四条 全体村干部都必须对村民负责,接受上级组织的指导,服从村民委员会的管理,恪尽职守,努力做好分工的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 树立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每年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村民委员会全体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和研究部署本村工作,交流情况,落实任务。

第十六条 实行干部分工负责制。根据本村现有干部和村务管理的要求,实行按岗位分工和按任务定员相结合的办法,将村务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一村干部。

第十七条 建立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制度,对每个干部工作业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干部工资报酬挂钩。

第十八条 村主要干部的报酬由街道党委考核审批。其他干部报酬根据村集体经济状况,岗位工作量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提出意见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村民议事干部制度。每年定期组织评议活动,综合年终工作总结,对照个人年度目标,由村民代表会议对每一位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第四章 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管理

第二十条 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开展社区服务,构建以农民需求为导向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

第二十一条 实行合作医疗,开展大病医疗统筹。

第二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可以采取多渠道方式筹集。

第二十三条 本村集体经济属本村社员集体所有,由村经济合作社负责经营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上级政府下拨的各种农用物资、农业投入经费等的分配使用,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提出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各项款物分配使用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第五章 计划生育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由村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设立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承担日常事务。

第二十六条 符合婚姻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生育第一胎、第二胎的育龄妇女产后应该及时采取节育措施;按规定生育第三胎以上的,必须提交《再生育申请》,并在产后一个月内,落实各项避孕节育措施。对计划外怀孕的应按规定及时中止妊娠,对计划外生育的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 严禁弃婴、溺婴、严禁私自收养儿童,违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八条 严禁刁难、围攻、打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妨碍和阻挠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作。

第六章 土地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为加强村建设的规划和管理,需新建、扩建、改建的任何建筑物,铺设道路和管线都必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呈报到有关部门批准,严格服从有关部门的规划和管理。

第三十条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未经审批不得建房和擅自取土等。

第三十一条 村民不得私自建房,否则视为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第三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要协调上级政府做好本村区域为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涉及征用土地的承包户应当服从。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等费用按上级政策补助,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发放。

第三十三条 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由村经济合作社统一发包,由村民委员会和相关村民小组负责监督。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缴纳土地承包费,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第七章 社会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设立治保调解委员会,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调解信息员队伍,单位负责人、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和其他热心调解工作的村民为调解信息员,协助村治保调解委员会调解本村的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三十五条 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六条 协助政法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枪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严禁赌博。

第三十七条 加强对归正人员,劣迹青少年的管教和帮教工作,由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助。

第三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在管理本村自治事务的同事,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本村的贯彻落实。

第三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承担的各项管理工作,可以采取签订责任状等形式下达给各个小组或有关组织,也可以和村民订立完成任务合同,具体形式由村党委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根据情况决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为了增加村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村建立村务财务制度,设立村务公开栏和村民意见箱。

第四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章程有关规定,指定单项的工作细则和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如有修改变动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有关自治区一加二文件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实行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在镇党委和镇政府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本村的村务工作、政治、经济、文化及其它社会事务。

第三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第四条本章程由本村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全体村民和村民代表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民组织

第一节村民委员会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设村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其中女委员不少于1人),任期三年。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的职责

(一)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财产。编制并实施本村村务、文化教育与科技、卫生、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村的土地及村务,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安全生产;

(二)统筹分社发展经济,管理好土地和其它财产安全;

(三)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它经济以及公共设施,鼓励村民创业和就业,带动村民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安全生产等社会公共事务活动;

(四)保障外资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合伙者的合法财产权及其它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承担本村安全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保证本村经济发展;

(五)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修建村道,整顿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素质和生活水平;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

(七)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困难户和残疾人员,做好退伍军人的优抚安置工作。依法调解民间纠纷,教育村民加强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尊重,代表本村处理与邻村的纠纷,维护分社与分社之间的团结,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

(八)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依法履行纳税、服兵役等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九)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十)召集村民代表股东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十一)加强全村出租物业管理,维护业主、二手房东财产安全和消防安全。

第七条积极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和复员退伍军人、烈属的生活问题和工作就业。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设有如下办公室:人民调解、警务区、计划生育、妇代会、文教卫生、安全办、共青团、民兵、劳动服务、工会、综治维稳、城市综合管理、新莞人服务站、宣传、民政,由村委会干部分工负责。

第二节分社理事

第九条分社理事由村委会直接任命,任期3年。

第十条分社是在村民委员会领导下开展群众性自治活动的基层组织,是村民委员会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

第十一条分社理事的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负责召集本村分社村民会议和协助村委会组织村民开展各种活动;

(二)组织本分社村民对本分社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依法进行管理,不断发展经济;

(三)完善管理本分社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及时处理群众之间的矛盾和群众意见;

(四)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完成村民委员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收集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分社村民意见、要求和建议,向分社村民传达村民委员会作出的有关决定;

(六)负责保护分社集体经济财产安全和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节村民代表、股东代表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参议村委会、村组财务工作、分社的议事,听取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村组股份经济财务工作、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审议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重大事项。

村民代表由村民选举直接产生,上刘屋分社村民代表4人,东刘屋分社村民代表4人,北门巷分社村民代4人,大圈分社村民代表4人,南门分社村民代表5人,新围分社村民代表4人,大岭分社村民代表8人,新地园分社村民代表4人,荔枝墩分社村民代表4人,崩江分社村民代表10人。

第十三条制定本村村民自治章程。

第十四条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四节村民

第十五条凡户口在本村的村民在村内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

(二)参加村务活动,提出有关村务的批评建议,对村干部和村务进行监督;

(三)18周岁以上的村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参加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权利;

(四)享受本村举办的各项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第十六条村民履行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村民自治章程,自觉执行村党组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决议和规定;

(二)自觉维护本村荣耀,支持村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村民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维护集体利益,同一切危害、破坏村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四)自觉开展移风易俗,争做文明村民;

(五)履行《消防法》,有义务维护消防设施。

第五节村干部(包括党工委委员、村委会成员)

第十七条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依法依章为民办事。不得从小团体及个人利益出发,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准玩忽职守,推诿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事项;不得有意刁难群众。

第十八条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不准贪污和私分公款公物;不准索贿、受贿;不准用公款报销各种应由私人支付的费用。

第十九条发扬民主作风,不搞家长制和一言堂,不准干扰各种工程招标工作和强行指定工程承包者。

第二十条不准参与或支持包庇走私贩私,骗税逃税和贩黄、贩毒吸毒等活动。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活动,不准用公款旅游。

第二十一条办事要襟怀坦荡。不准造假,隐瞒真相,歪曲事实,推卸和逃避责任;不准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准背后搞小动作影响团结;不准对发表批评意见者、检举揭发者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十二条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生日、乔迁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上述制度的,要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行政管理

第二十四条村委会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村贯彻执行,完成镇委、镇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村委会、分社有重大事务要及时研究讨论,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日常村务管理要让村民参与,向村民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五条村党工委,村民委员会严格执行《常平镇农村集体经济重大事项审查制度》、《常平镇关于农村集体印章的暂行办法》。

第二十六条村党工委和村民委员会要教育村委会工作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勤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二十七条村两委成员实行五天全日上班制。

第二十八条村委会对应上级部门设立新莞人服务站、计生办等部门,由村两委干部分工主管。

第二十九条村务工作者由村委会统一聘用。工资待遇按《xxx村委会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人数的配置由村党工委和村委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条各部门分别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细则和管理制度,人人按制度办事。部门负责人要向主管干部负责,主管干部要向村书记、主任负责。

第三十一条村党工委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出纳离任时,必须由上级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把审计结果张贴公告栏向村民公开。

第三十二条村级各种组织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并做好会议记录,建立村务档案,保存期与村财务帐簿相同。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分社经济实行独立核算,理事会和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东莞市常平镇农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和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股份制的《章程》、《常平镇农村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常平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款项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村委会财务设会计一人,出纳一人。会计、出纳由镇会计中心委派,负责村委会的会计工作和统计工作。村干部不能兼任出纳,村干部亲属不能任财务人员。

第三十五条村委会和分社经常性开支,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理事长审批签名。

第三十六条分社财务设联队会计、出纳,其工资待遇由各分社按原比例负担。

第三十七条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员要将单据、凭证、帐册、报表、合同、协议存入档案室妥善保管。及时将村财务公开。

第三十八条财务人员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加强现金、有价证券、收入发票管理。集体的现金、有价证券只能由出纳专管,会计员与出纳要定期核对现金及存款,不得以私人名义开户存款,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第三十九条村委会干部(分社干部)不得参与投标,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利用不法手段取得经营权或承包权,不得利用职权指定承包单位或个人。

(本章如与股份章程有抵触,以股份制章程为准,其它未明确的事项按股份制《章程》和《东莞市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五章村务管理

第一节土地、房屋管理

第四十条本村的集体土地分为集体土地和分社集体土地。村及各分社之间的土地界定以原耕地的权属为边界。村及分社之间互相尊重原土地的权属,互不侵占。

第四十一条本村所有的集体土地的最终审批权是村委会,未经村委会批准,严禁转让。集体需要开发土地,必须依法完善合理手续,才能开发使用。

第四十二条现有耕种地上的果树属村或分社集体所有,承包者只能承包管理,任何人不能私自砍伐,如有违反按时价双倍赔偿,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承包耕地者只能用于耕种,未经村委会批准,不能改变土地用途,更不能在耕地上搭建,改为其它用途,如有违反,必须自行拆除,恢复耕种,否则,村委会可依照土地管理的规定采取强行拆除,其费用由承包者负担。

第四十三条xxx村现有的土地资源(是指村、分社两级),实行由村级统筹安排,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第四十四条村民新建楼房,必须到常平镇住房规划建设局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才能施工,违者作违法建筑处理。

第四十五条村委会、分社在防止和制止违法建筑中应履行的职责:应遵守履行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实施。各分社自觉做好辖区内的日常巡查工作,巡查中发现未经批准的违章建筑和乱占集体土地的行为,统一以书面形式上报到村委会,再由村委会上报镇执法局,由镇执法局组织处理。

第四十六条村委会、分社在防止和制止违法建筑中应履行的责任追究:应遵守履行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实施。

第四十七条凡是旧村范围内,旧房子拆建的,必须先通知分社理事,并报村委会城管办登记,由村委会城管办人员和分社理事实地核准,审批后才能施工拆建,并且只能在原基础上建一层楼房。危旧房屋管理由屋主自行承担,因房屋倒塌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追究屋主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未经常平镇住房规划建设局报建或村委会城管办、分社登记核准,私自新建、拆建视为违建,违建者必须无条件拆除,情节恶劣者,村委会作出通报。

第四十九条对非法霸占集体土地的村民,村委会要求退还,若如期未执行,村委会联合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十条非本村村民或本村村民赠与和转让的土地,经村委会、分社审核界定,属霸占集体土地的,则按拆除标准报镇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十一条分社村民的土地青苗和坟墓搬迁补尝标准按当时镇政府最新的征地拆迁补尝标准和xxx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执行,如因村民拒征拒迁延长土地使用清理支付时间而使集体发展蒙受损失,从村委会发出清理和搬迁通知书3个月内未清理和搬迁,报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直至全部清理及搬迁为止。

第二节集体资源、资产和工程项目管理

第五十二条常平镇国土资源分局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事业的组成部门和主管单位,村内一切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的开发利用,都必须向国土资源分局进行申请登记并确权完善手续方属合法利用。

否则,一切违规行为则属非法,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加强经济项目基建工程管理。属股份经济联合社的,由村党工委和村委会研究立项,提交村民代表、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三节城市综合管理

第五十四条村委会成立城管办,负责民房建设、市政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广告招牌、供水、供电、管网管线管理等。

第五十五条道路、街道是村、分社的公共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占用和占道,如需要临时占道堆放,需要到村城管办申请。道路、街道的建设谁受益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严重的追究责任。

第五十六条渠道是公共设施,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占用,垃圾、余泥不能倒入渠道,阻塞渠道,如有违反者,责令自行清理,并追究相关责任。生活污水、废水、楼房楼顶和阳台等污水要用管道落地排入污水渠道。

第五十七条路灯、街灯、消防栓是村的公共设施,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第五十八条门前实行“三包”制度(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第五十九条严禁乱挂广告招牌及灯箱,如要安装要先到村城管办登记、核准、审批。

第六十条严禁在屋前屋后(包括阳台下)及集体公共空地上长期堆放杂物,乱搭雨篷。

第六十一条在建工地的建筑材料(包括居民区建设项目),不能堆放在交通要道上,如需堆放必须到村城管办申报核准审批,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自行围挡,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废料、余泥自行清走,日产日清,不能堆放在路边或垃圾池内。

第六十二条在民居区内尽量不要将房屋租给烧焊、机械、噪音大、化工、废品回收、污染大的经营者经营。

第六十三条在民居区内,居民可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圈养家禽,不得散养各种家禽。家禽养殖户要做到人畜分居,定期定时进行消毒、污染物处理及粪便处理,保持好良好的环境卫生,不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活。村民饲养的动物,家畜造成其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负经济责任,没有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负经济责任。

第六十四条生活垃圾必须自行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等候环卫工人收集或自行放到垃圾桶、垃圾收集点内,不准随地乱掉,不准从高空掷物、泼水。

第六十五条村、分社定期疏通渠道,排除积水,对辖区内的道路及住宅区内死角或闲置点做到见逢插绿。

第六十六条家家勤打扫卫生,清理卫生死角保持室内通风透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多锻炼,保持身心健康。

第六章社会秩序

第六十七条为了维护本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坏境,村委会成立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人民调解、警务区、出租屋服务站,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六十八条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懂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能力,加强个人和家庭财物保管,发现有身份不明和形迹可疑人员应当及时报警,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第六十九条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互相礼让,和睦相处,不打架殴斗,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和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七十条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如需向上级反映意见,必须按“信访条例”进行上访,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七十一条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电力、供水、消防等公共设施。

第七十二条遵守消防管理条例,每个公民都需要认识消防管理条例,做到人人有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遵守《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条例》,执行相关《细则》,配合出租屋服务站管理好各自出租屋和租住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出租屋租赁证,及时更换租赁证,并且做好租住人员的信息登记。提高自防意识。如发生治安案件、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情况,屋主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十四条对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者,情节较轻的,由人民调解、警务区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章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节村风民俗

第七十五条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一个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好市民。

第七十六条积极参与文化学习、技能培训和各种有益身心的社会活动,提升自我价值,年青人要积极参加劳动就业,不要游手好闲,不沉迷赌博。

第七十七条村民之间和睦相处、互相尊重、互相谅解、互相帮助。有纠纷要互相忍让,相互间不能解决的,要找村干部帮助调解,不能倚势凌人,对不听劝阻、制造纠纷的当事人,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必须承担医疗费用和赔偿损失,触犯刑事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父母、养父母、继父母承担未成年或无生活能力的子女的抚养教育,不能虐待病残儿。对父母的遗产,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第七十九条对丧失劳动力的老人,其子女必须履行赡养义务,保证老人晚年生活安定。

第八十条每年农历正月为“敬老月”,提倡尊老敬幼、孝顺父母。

第八十一条全面实行火葬,消除土葬,破除封建迷信的丧葬风俗,实行文明节险办丧事,不实行火葬的按政府规定处罚。

第八十二条凡是本村户籍村民死亡的,需先到村委会申请注销户口证明,再到公安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然后带齐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户口簿(未在同一户口簿上的亲属须开具关系证明)等证件到殡仪馆火化,火化后提供死者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火化单、银行存折到村委会民政办公室办理有关社保手续。

第二节文化教育

第八十三条为促进本村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xxx村奖励管理制度。

第八十四条本管理制度所述本村学生是指具有本村户籍(股东资格)的全日制小学生、中学生和普通本、专科生及成人大专生等。

第八十五条我村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十六条凡本村学生在学校学习(竞赛)成绩、文体活动、科技创新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依据本管理制度给予奖励。

第八十七条我村设置学生奖励是指:

1、对应届毕业生考取院校的奖励;

2、在学校学习期获得奖项的奖励;

3、由学校组织推荐到国家、省、市参加的各类比赛、竞赛活动获得奖项的奖励;

4、经其他上级职能部门或专业评审委员会决定给予的奖励。

第八十八条凡对国家、社会、及本村做出特殊贡献并赢得荣誉的集体或个人,村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另行议定。

第三节计划生育及妇幼保健

第八十九条严格执行《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在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织落实本村的计划生育和人口的管理工作。

第九十条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依法由镇人民政府征收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由镇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村委会协助执行。

第九十一条已婚育龄妇女(包括未婚生育者)应自觉参加季度环情孕情检查和生殖康健检查服务。

第九十二条不符合规定怀孕的,应及时终止妊娠。否则,从怀孕之日起,停发夫妻双方的农村集体福利待遇和股份分红,待终止妊娠后方可恢复。

第九十三条双方户口或其中一方户口在本村另一方户口在国内的夫妻到港、澳、台或国外生育的,不论子女是否回本村入户,不符合生育规定到港、澳、台或国外生育的,按违法生育处理,夫妻双方不得享受村集体福利待遇和股份分红。

第九十四条违法生育或违法收养的夫妻,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属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从作出处理决定,缴清社会抚养费处理完毕之日起5周年内不得享受农村集体福利待遇和股份分红。属超生、姘居、重婚生育及违法收养子女的,从作出处理决定,缴清社会抚养费处理完毕之日起10周年内,夫妻双方(或重婚、姘居生育)及其超生、姘居、重婚生育、违法收养的子女不得享受农村集体福利待遇和股份分红。凡违反计划生育,从处理完结之日起5年内户口不准迁入本村。

第九十五条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要同村委会签定《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协议书》。

第九十六条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xxx村人口与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全体村民要共同执行。

第四节户口管理及村民权益

第九十七条男村民新婚配偶户口迁入本村的,不论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经公安局户政部门同意都可以迁入,迁户口时必须向村委会写申请书,经两委干部讨论同意,才可以办理新婚配偶户口迁入手续。

第九十八条男村民是本村户口,其妻是外地(非市内)农业户口,其妻及其子女可随夫(父)入户本村,并从入户日起享受村民权益,但没有股份的村民不能享受股民权益。

第九十九条新生婴儿入户本村直接到常平镇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

第一百条纯女户需要招郎入舍的,每户纯女户家庭只可以办理一名符合条件的配偶,将其户口迁到女方家,并且在登记结婚时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两委干部讨论同意,(签定男到女家入户协议书)才可办理入户手续。户口迁入时间要在第一个小孩出生前迁入,第一个小孩出生后不接受户口迁入。其户口迁入后,必须履行村民各项权利和义务,享受村集体应有的权益,但没有股份的村民不能享受股民权益。

第一百零一条有男到女家入户的村民只可以办理一次户口迁入,如果有再婚或离婚,其再婚配偶及其子女一概不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其户口迁入后,必须履行村民各项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零二条出嫁女子女违反计划生育的,出嫁女子女的配偶及其子女不准入户我村。

第一百零三条祖籍原籍是本村户籍,现户口不在本村属非农业户口(包括其家属)户口不能迁入本村。如有亲属在本村并为农业户口的,在经过公安局户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投靠迁入。

第一百零四条在读中专、大专、本科的学生以及现役军人,因求学或服役原因而迁出户口的,在求学或服役期间仍可享受村民权益,但毕业或退伍后分配工作,且户口不在本村的不能享受村民权益(是股民的仍可享受股民权益),毕业自动放弃接受分配,户口可迁入,迁入后可享受村民权益(是股民同时可享受股民权益)。

第一百零五条实行全民参加社保,按照市政府市社保局关于规范村社区居民社保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作的要求,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份必须由个人承担,各参保人员如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个人部分费用的,按人社局要求将对个人作出停保处理。

第八章执行与监督

第一百零六条凡违反本章程的,除触犯法律由相关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外,应根据实际情况承担下列责任:

(一)批评教育;

(二)赔礼道歉;

(三)书面检讨;

(四)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执行。村委会应根据客观事实,按照章程有关规定酌情对违反本章程的行为人作出相应处理。处理时必须调查核实,经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处理应公平公正、合乎情理。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知村民,处理解决、依据等有关资料存档三年。

第九章附则

第一百零八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与镇有关意见、政策不一致的,按镇意见、政策执行。

第一百零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制定具体工作制度或实施办法,作为本村自治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条本章程由xxx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一十一条本章程自xxx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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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制度的含义

村民自治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即农村村民依照《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由村民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设立村民自治组织,行使自治权,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健全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村民自治制度的特点

村民自治制度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的理念,是我国农民实现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其特点包括:

1.自治的主体是农村的村民,村民自治是以农民为主的自治;

2.自治的区域范围是村,即与村民工作生活联系最密切的社区;

3.自治的内容主要是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4.自治组织即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5.自治组织的组成人员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从本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中直接选举产生即可,无须经政府机关的任命程序。村民自治制度的特点

村民自治的基本途径

实现村民自治的基本途径,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民主选举

民主选举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前提。民主选举,是指村委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委会成员。村委会选举实行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凡年满十八周岁并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村村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候选人由本村村民直接提名实行差额选举,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和当场公布结果的方法。

2.民主决策

民主决策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关键。民主决策,是指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有村民民主讨论,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村民议事的基本形式是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组成的村民会议。

3.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基础。民主管理,是指对村内事务的管理过程中,应当吸收村民参加,遵循村民的意见。村民会议根据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定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内组织工作程序等,据此进行管理。

4.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实现村民自治的保障。民主监督,就是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通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和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等形式,由村民监督村中重大事务,监督村委会工作和村干部的行为。民主监督的重点是村务公开,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当向村民公开。监督的形式主要有五种:

(1)村委会成员接受村民监督;

(2)村委会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3)村设立村务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村里财务,查清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4)村委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设立村务公开栏,将村民最关心的计划生育指标、财务收支、农民负担、宅基地划分等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内及时公布;

(5)对不称职的村委会干部由村民予以罢免。

有关自治区一加二文件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1、用心服务,用爱相助,社区卫生铸就健康路。

2、当文明使者,育社区新风。

3、创建温馨社区,服务千家万户。

4、说文明话,行文明车,走文明路,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5、加强邻里和睦团结,营造和谐人际关系。

6、做城市主人,当创卫先锋。

7、文明规范伴我行,争当文明好市民。

8、知荣辱、树新风,争做文明好市民。

9、搞好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促进社区改革、发展和稳定。

10、倡导文明,从我先行,服务居民,奉献社区。

11、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

12、平安社区是金,和谐社区是福。

13、改善城市环境,同享社会和谐。

14、卫生服务无限情,社区居民乐融融。

15、同住一个小区,齐保平安社区,共享美好生活。

16、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7、低碳走进千万家,节能环保我参加。

18、树立社会新风,争做文明市民。

19、开明开放、诚朴诚信、博爱博雅、创业创新。

20、社区是一家,情系你我他。

21、建设信用东营,创建文明城市。

22、搞好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推动社区两个文明建设。

23、推进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

24、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提升社区居民道德水准。

25、心联心、手拉手,共建文明新东营。

26、公共卫生服务以人为本,健康呵护以爱为魂。

27、主持公正,依法选举。

28、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

29、以诚相待、恩爱相伴、孝敬老人、教抚小孩、和睦相处、幸福永远。

30、心系万千家庭,情牵百姓健康。

有关自治区一加二文件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同志们:

这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是在刚结束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之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分析研究当前面临的经济和环境形势,总结20xx 年工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20xx年环保任务。 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主席齐同生、自治区人大会副主任刘天贵亲自到会,刚才齐同生常务副主席作了重要讲话,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xx 年环保工作回顾

20xx 年,是全面完成“”规划的关键一年,是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一年,又是环保部门转变职能、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的一年。一年来,全区环保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环保部的指导和支持下,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更新观念,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绩。

污染减排实现历史性突破。 经环保部最终核定,20xx 年 我区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9.8% 和5.03% ,降幅分别排名全国第二和第四,扭转了几年来徘徊在中下游的局面;超额完成了国家和 自治区年初 确定的6.5% 和4% 的年度目标任务,分别完成“”减排目标的89.2% 和83.6% 。 环境质量继续稳步改善。 20xx 年 , 黄河宁夏段ⅲ类水质以上断面所占比例为 100% , 其中ⅱ类水质断面占 33.3% , 同比提高 19.3% 。 国家环保重点城市银川、石嘴山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达到325 天和319 天,同比增加2 天和19 天,其中银川市在西北省会城市中继续排名第一。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银川市成为西北首个、西部第二个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的省会城市 。 这些显著成绩,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环保部的充分肯定。王正伟主席批示:环保厅20xx 年工作稳扎稳打,成效显著,亮点突出,全面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任务。齐同生常务副主席批示: 环保厅这一年的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环保部的领导和支持下,取得了非常可喜可贺的成绩,表示祝贺! 周生贤部长在宁考察时也指出,宁夏的环保工作很有成效,在全国也是走在前列的。

(一)服务大局,积极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贡献。 国家、自治区为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区环保系统 牢固树立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充分发挥 职能,坚决、迅速贯彻落实 。 一是 对接落实国务院《意见》。 促成环保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合作协议》,争取到了环保部对我区重点项目二氧化硫总量指标采取“一事一议”,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入和提高环保自身能力等方面的倾斜政策。与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签署了《支持宁夏环境监测事业发展合作协议》,增强了全区经济社会和环保事业发展的后劲 。 二是 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政策。 全区 各级环保部门 对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民生、基础设施、新能源、生态环境建设等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快审快批。我们出台了加强环保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八条 意见 ”, 银川等市县环保局也制定了服务企业若干 措施 和 “双百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通过建立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加快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帮助停产企业恢复生产,积极为经济 平稳较快 增长献策出力,得到各方面广泛好评。我厅还被自治区评为“宁东大会战优秀服务单位”、“工业保增长先进单位”。 三是 积极主动做好保护区调整工作。促成沙坡头和贺兰山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和范围调整 顺利通过国家批准和评审,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二)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抓好污染减排。 各级环保部门 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的形势下,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强力推进污染减排, 完成工程减排项目53 个、结构减排项目75 个。目前, 全区135mw 以上火电机组脱硫率达到100% ,总装机7870mw ;7 家规模以上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建成投运9 套碱回收装置,日处理能力达到1350 吨; 已建和在建城市污水处理厂27 座,日处理能力达到87.5 万吨。 重点减排工程建设累计投资约40 亿元,火电机组脱硫走在全国前列,造纸企业碱回收和 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走在西部前列。加强重点减排工程运行监管,对 全区111 家重点企业实行在线监控,其中18 家加装视频监控。 自治区对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的原州区实行了“区域限批”,银川市 对不能按时完成减排任务的3 个工业园区和2 家重点企业进行了“项目限批”。银川市 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削减量分别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的14.5% 和22.0% ,石嘴山市分别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的29.7% 和17.8% ; 国电石嘴山发电有限公司、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大坝电厂和国电英力特集团公司石嘴山电厂等企业行动积极,提前完成了脱硫工程建设及小火电机组关停任务,为全区污染减排做出了贡献。

(三)恪尽职守,大力优化经济发展方式。 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作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 , 积极开展 吴忠金积造纸循环经济园区、中卫美利纸业经济园区、韦州矿区等 重点区域规划环评 。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评宁夏子项目进展顺利,今年上半年将完成评价报告。 对 光伏发电、风电、 3g 移动通信等项目, 减免相关费用, 缩短审批时间,促其早干快上 。 中石油宁夏500 万吨炼油项目、 银川火车站改扩建工程等48 个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均 及时取得 环评批复。 同时,对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环境风险较大和“两高一资、产能过剩”的项目,严把环保准入关口。切实 加强环评监督管理,环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20xx 年,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1567 个,验收建成投运项目365 个,暂缓或不予审批项目65 个。跟踪检查建设项目1278 个,促进了“三同时”制度的进一步落实。

(四)全防全治,着力改善全区环境质量。 围绕改善环境质量, 将黄河宁夏段及其支流水污染防治、银川、石嘴山等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作为重点,按照《20xx-20xx年宁夏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和《宁夏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各地 从实处谋、实处干、实处推、实处管,有效地促进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银川市结合创模,拆除燃煤小锅炉151 台,51台改用天然气,对677 家餐饮娱乐业后厨进行封闭, 查处尾气超标车辆232 辆 ;石嘴山市全面开展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吴忠市完成了 南干沟、清水沟沿线 3 家污染严重企业的废水治理; 中卫市实现了铁路地区生活污水并网;固原市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昼夜巡查等方式加强监管,严控淀粉废水排入主要河流、水库。 20xx 年,黄河宁夏段ⅲ类以上水质断面达标率、国家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均提前 达到国家环保规划确定的 20xx年 指标。沈家河水库化学需氧量浓度从上年的52 毫克/ 升下降到27 毫克/ 升,水质达到了水体功能要求。环境质量的稳定改善也直接印证了我区总量减排工作是扎实有效的。 环保部领导批示,只要各级政府重视,经济不发达地区也能干出工作成绩,宁夏实施“”规划力度大,有突破,成效明显,值得表扬。

(五)统筹协调,快速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坚持城乡环境保护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全面落实“以奖促治”政策,着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城市污染农村的水和地,农村污染城市的饭和菜”的大问题。 编制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农村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筹集中央及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9370 万元, 开展了88 个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110 处农村重点集中式水源地进行了有效保护。完成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上报测试数据4 万个。 平罗县领导重视,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有创新,建立了项目招投标制、报帐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青铜峡市建立了农村环保运行费用保障机制,解决了农村环保工作无钱管、无人管的问题。全区创建 了第二批17 个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和12 个生态村,并向环保部推荐了5 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和3 个生态村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环保工作的指导,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 会同党委政研室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意见》,这个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通过,即将下发执行。 我区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环保部的充分肯定, 在 刚刚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六)严格执法,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将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作为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过多年的努力 ,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已于今年1月1 日起施行 。条例在丰富和强化环境执法手段、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等方面,作出了富有地方特色的亮点规定。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全区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3 万6 千多人次,比上年增加1.5倍, 立案查处违法企业43 家,关停取缔19 家。通过开展排污费征收稽查,追缴欠费1400 余万元,全年 征收入库1.26 亿元。 排查污染矛盾纠纷1497 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65 件。对 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 电石、铁合金、 造纸、重金属等领域和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银川市针对企业偷排漏排违法行为的特点,加大了夜间和节假日期间监督检查的力度,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加强辐射环境监管,新建放废库投入试运行,辐射安全许可证换发率达100% ,闲置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100% ,全区辐射环境监管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有效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使信访投诉比上年下降53% 。

(七)关注民生,认真办好十件环保实事。 自治区政府已连续三年向社会承诺办10 件环保实事。 各级环保部门将此作为做好环保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抓手, 坚定不移地抓好落实,20xx 年 10 件环保实事全部超额完成。 如深入 开展5 市机动车排污、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城市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以及农村重点水源地保护,使80万农民直接受益 ;在全国第一个实现了 地级以上 城市全部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播报,使群众随时了解自己身边的 环境质量,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自治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成试运行,及时、安全处置甲型h1n1 流感医疗废物2 万多公斤,防止了二次污染。通过为民办实事,真正实现了政府关注民生的意愿。

(八)抢抓机遇,全面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去年政府机构改革,部省协议的签订及周部长来宁调研,为我区环保事业发展带来了大好机遇。 全区各级环保部门积极主动争取,去年1 至11 月,全区环境保护的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达到14 亿元,同比增长42% 。 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全年达到1.6 亿元,连续两年增长50% 。 建成了全区污染源在线监控、辐射环境监测和5 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 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 自治区 环保预警应急中心本月即可投入使用。自治区及银川等市、县开展 了3 次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 妥善处置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业污水溢流等事件。 对环境风险大的宁夏三喜科技公司农药生产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后评估。 通过不懈努力,环保机构、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区培训市、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及环保局长184 人次、环境监察人员1232 人次、环境监测人员1983 人次、专业技术人员1113 人次。

(九)加强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推动环保工作增效提速。 坚持 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扎实推进“小金库”及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初步建立了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 。 根据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全区环保系统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较好地解决了一些长期影响和制约我区环保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体制机制、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 自治区及银川、石嘴山等市、县环保局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整合到一个部门办理,并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进一步 完善了行政 审批制度,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行政审批的办结时限压缩了40% 以上。全区环保系统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我厅被自治区评为“党建先进单位”,在刚刚结束的政府职能部门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又获得一等奖。 不少市、县环保部门年终考核也位居各级政府部门前列。

这些成绩是在抵御金融危机,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背景下取得的,来之不易,主要得益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得益于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得益于全区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环保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地困难和问题。 一是科学发展意识还不到位。 一些地方领导干部还没有真正树立起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实际工作中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得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放松环境保护工作的倾向。 二是环境保护 形势严峻。 长期以来 我区结构性污染问题比较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艰巨;同时随着全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一些大项目相继落户 ,污染物排放的总量空间越来越小;一些工业园区环保措施不到位,环境监管形同虚设,甚至出现个别关停企业死灰复燃, 减排形势依然严峻,任务繁重。 三是农村环保工作亟待加强。 目前国家还未出台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农村环境监管缺乏依据。 相对于 城市和工业,农村环保投入和管理机制尚未形成, 一些农村环保工程项目、生态移民庄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农村污染特别是面源污染问题仍很突出。农村对cod 的贡献逐年增加,比重增高。 四是基层环保能力还很薄弱。 机构改革中一些市、县基层环保机构得到加强,但从整体上看执法力量薄弱,环境科技、 环境监管、环境规划、 预警应急能力落后等问题依然存在, 与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 五是干部队伍执行力 亟 需提高。 一些干部全局意识和责任心缺乏,作风飘浮,敷衍应付,没有开拓创新和狠抓落实的本领。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深入分析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二、20xx年环保工作总体要求

今年经济工作的思路和主要任务已经明确,环境保护工作如何成为其着力点,成为实现目标任务的重要驱动力量,如何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和优质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是环保工作能否交出满意答卷的又一次考验。

我们要充分看到积极和有利的因素,也必须正视困难和不利的一面,变压力为动力,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做出新贡献。从长远来看,党中央倡导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也必将化作具体实践,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展现了巨大的空间。同时,国家财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又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可以说,环境保护事业的春天已经来到,环保部门大展拳脚的机遇就在眼前。从当前来看,积极、有利的因素也在不断增多,为我们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创造了条件。一是中央和自治区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主旋律。副不久前在环保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周生贤部长也明确指出:“要牢牢把握好环境保护在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重要定位”,“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增长‘优化’、‘助推’、‘扩容’和‘增值’的综合作用”。由此我们能够越来越清晰地感受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措施在快速趋于一致。二是环保部持续加大了对我区环保工作倾斜和支持的力度。长期以来环保部十分关心我区的环境保护,不仅出台了促进宁夏环保工作的意见,部省又签署了共建环境友好型宁夏协议,全方位、多渠道、强有力的指导、帮助和扶持紧随其后。周部长回宁考察,又进一步明确加大支持宁夏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一些我们过去不敢想和无力去做的事情,正在加紧准备,择机实施。三是环保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在新起点上求发展奠定了基础。自治区党委、政府把环保工作摆到了重要位置,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党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门研究环保工作,为我们指明方向,壮胆鼓劲。制定了污染减排十大铁律、30 条政策措施,地方财政的环保投资比例逐年上升。各级政府层层分解落实环保和减排目标责任制,都在办好环保实事上下了很大功夫。各级环保部门逐步融入高层决策,成为各级政府的参谋和得力助手。电厂脱硫、造纸碱回收、城市污水垃圾处置、危废医废处置等一大批环保设施正在发挥显著的环境效益。四是环保部门自身能力不断增强,有了攻坚克难的组织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应急处置中心建设,使黄河干流国控出入境断面实现监测自动化,5 个地级市城市空气质量开始实时监测,111 个重点企业在线监测,环境信息发布及时多样,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基层执法和监测业务用房即将获得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支持,基层环保部门翘首期盼已久的问题可望尽快突破。各级环保部门力量不断得到充实和加强,素质进一步提升,正在走向“兵强马壮”。五是各地出现了争创环保模范城市的好势头。在银川市创模成功的带动下,各市瞄准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纷纷行动起来,中卫市已经开始从规划着手,谋划创模途径和办法,以利有计划、按步骤早日实现。其他城市也为此做了不少前期准备。

在看到诸多有利条件的同时,也必须保持冷静地头脑,清醒地看到在新的起点上面临的困难和不利因素还很多,任务更艰巨,必须做好攻坚克难,破解深层次环境难题的准备,全身心地投入到新的挑战中去。一是党和人民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列为首要任务和主攻方向,自治区将要实施内陆开放的一系列促进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新举措,环境保护必须紧紧跟进,要在日渐趋紧的环境容量中腾出发展空间,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同时,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生活质量,追求健康和优美环境的意愿与日俱增。二是许多新的、深层次难题亟待破解。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健全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实施“黄河金岸”环保一体化、建设宁东生态工业园区等,都需要在摸索中不断总结,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新一轮产业调整升级,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引导绿色消费中,需要环保部门找准定位,把握好结合点和着力点,发挥应有作用。三是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环境质量困难很多、难度日益增大。全区环境质量近几年持续提高并保持在较好的平台上,要巩固好、稳定住已非常不易,进一步提高的难度可想而知。同时工程减排的潜力越来越小,需要做更深更细的工作,开辟更多的减排途径。四是环境监管的基本面依然严峻。金融危机的影响没有完全消退,一些地方和企业放松环境保护,减少环保投入,停运环保设施,偷排漏排的现象仍然存在。 一些新建项目环评、“三同时”验收制度执行不到位,产生着新的污染隐患。 五是 环境风险在不断积累。一方面新一轮大规模开发建设已经到来,一些重点开发建设的工业园区污染防治不够同步,潜在的环境风险不断显现;另一方面,建设和投产的煤化工、石油化工企业越来越多,重金属污染企业也在增加,企业排污和生产事故极易导致突发环境事件,要求我们必须严加防控,积极应对。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实现“”环保规划目标的决战之年,同时还是谋划“”环保工作的关键之年,任务十分繁重。虽然 有利和不利因素同时存在,但总体上有利多于不利,机遇大于困难。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重要会议精神,今年全区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 、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目标,突出污染减排、服务发展、农村环保、“”规划等重点,加强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科技、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综合作用,为全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按照这一总体思路,今年全区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是: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1.1 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2.2 万吨以内; 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黄河干流宁夏段稳定保持在地表水ⅲ类标准,黄河主要支流和城市周边主要排水沟水质进一步改善,银川、石嘴山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比例达到85% 以上,吴忠、固原、中卫3 市达到80% 。

这些目标任务大多涉及到国家“”规划终期要求,不容动摇。其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刚性的控制指标,必须坚决完成;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与其下游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紧密相关,是国家的重点考核评价指标,应不遗余力地保持稳中有升;城市空气质量是综合考虑了历年基数、环境自净能力和环境经济性等多方面因素确定的,必须确保。对此,全区环保系统一定要统一思想和认识,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再创佳绩。一要增强信心,鼓足干劲。全区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但并不意味着我们肩上的责任小了,担子轻了,而是今后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了。因此,在工作中既不能骄傲自满、盲目乐观,更不能畏惧困难、不思进取,始终要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怀着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迎难而上,奋勇当先。二要勇于拼搏,抢抓机遇。机遇稍纵即逝,应倍加珍惜。我们要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奋力开拓,乘势而上。今年,要在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完善农村环保运行机制、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上寻求大的突破;要着力抓好落后产能淘汰、造纸废水深度处理、重点排水沟综合治理、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和“”环保规划编制等工作;要积极启动环保条例宣传贯彻、“数字环保”建设、中南部地区水污染防治、危废医废规范处置等工作,把环保事业不断推向新的阶段。三要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当前,我区的环保工作已逐步进入到破解一系列深层次、结构性难题的攻坚时期,大家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推进工作与管理的创新,实现全区环保工作的大发展。四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环保部门要想有所作为,要想在服务发展上有所建树, 就必须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找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实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 和谐共赢。

三、今年工作重点与措施

(一)改革创新,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 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关系到宁夏经济和社会的长远发展,是新形势下做好全区环保工作的核心任务与头等大事。自治区将出台《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行动实施纲要》和《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指标体系和方法步骤。对此,大家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中要抓好落实,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扎实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一是要宣传开路,舆论造势。我们要以《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大张旗鼓地对贯彻《条例》和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的重要性、必要性进行宣传,努力把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二是要政策引导,机制保障。抓紧 研究制定 与国家 绿色信贷、绿色证券和生态补偿等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努力构建和完善符合我区实际的 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目前,我厅已着手建立专门研究平台,力争在这方面有所突破 ;要深入研究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 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质量管理、污染全防全控和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保障机制,努力构建和完善切实可行的环境管理机制。今年自治区将落实沿黄4 市政府的黄河干流跨市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石嘴山市在第三排水沟综合治理中,也确定采取全流域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断面考核机制。三是要科技扶持,产业助推。环境科技是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的重要支撑,我区环境科技工作要以引进和推广实用技术为重点,敏感捕获污染治理技术前沿动向和最新成果,着力提高科技转化能力和水平,为改善环境质量服务。要把发展环保产业做为今后助推我区环保事业发展的一个新亮点,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力度,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四是要生态示范,点面结合。要进一步加大推进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力度,今年我厅将依托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建设集生态教育、生态示范、生态培训及沙生动植物繁育为一体的“宁夏环保生态示范基地”,同时在全区建成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10 个、生态村15 个、绿色示范社区2 个、绿色示范学校5 个和绿色环境教育基地2个,发挥以点带面和辐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环境素养,养成绿色消费、低碳消费的良好风尚。

(二)再接再厉,全面完成“”减排任务。 要 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政府责任,严格执行自治区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和“十大铁律”,逐项检查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落实情况。要狠抓减排工程建设,加快对列入“”及年度污染减排计划重点工程的建设进度,并加强跟踪监管和督导,确保按期投运并稳定达标。要进一步挖掘减排空间,扩大减排工程覆盖面, 加快美洁纸业等企业污水深度处理、提标工程建设进程,完善城市集污管网建设 。要 狠抓落后产能淘汰,除已列入“”关停计划的小火电机组和焦炭、电石、水泥等落后产能外,各地还要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浪费资源、排污不达标的企业和达不到节能减排要求的工艺设备,加快关停淘汰步伐。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强化监管职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把电厂脱硫设施、造纸企业碱回收装置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减排工程的高效运行落到实处,向严格监管要减量效益。对完不成任务的地区,严格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实行“区域限批”。

(三)真抓实干,持续改善流域区域环境质量。 要认真落实 《宁夏 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强化各市政府责任,确保规划的工业污染防治和污水处理项目如期完成。要把主要排水沟综合治理提上重要日程,重点抓好银川市第二排水沟和永二干沟、吴忠市清水沟和南干沟、石嘴山市第三排水沟和中卫市第四排水沟的综合治理,防治并举,注重实效,进一步改善主要排水沟水质。要尽快开展各排水沟入河口水质考核的可行性研究,探索建立相关县(区)断面考核责任倒逼机制。要抓紧报批 《 宁夏中南部地区水污染防治综合规划》,积极争取落实中央专项投资,尽快启动葫芦河和清水河等黄河支流污染治理、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治理等规划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大项目带动快治理,使项目区的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要继续加大城市污染防治力度,重点围绕锅炉烟尘、建筑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和城市噪声等开展综合治理,进一步城市环境质量。石嘴山市对煤炭加工、炼焦、电石、铁合金和铍材加工等行业烟尘进行重点治理,很有针对性,要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强化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全面启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2--3 年内所有的工业园区都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新建项目和已有企业的环境管理,重点落实“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切实改善园区环境质量。 要加强核与辐射环境执法监督与管理,严格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做好放射性废物的收贮,消除安全隐患。

(四)围绕中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抓手,要在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上发挥更加主动有效的作用。要严格环境准入,做好环评审批管理。对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环保要求,有利于保民生、保增长的项目要加快审批,对已开展规划环评的项目,适当简化环评程序。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从严把关,坚决管住。凡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一律不予受理。在实际工作中,各级环保部门要主动介入重大建设项目的环评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把环评监督管理与重大建设项目管理结合起来,在介入中主动,在推进中服务,把工作潜力发掘得更加充分。今年,我们要在这方面狠下功夫。创新环评理念,从单纯注重环境问题向综合关注环境、健康、安全和社会影响转变;创新管理手段,加强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意见执行情况的评估分析,逐步增强参与宏观调控的预见性、主动性和有效性;拓展环评领域, 继续做好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评和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启动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流域开发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验交流活动。通过以上,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

(五)点面结合,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自治区党委、政府即将出台的 《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明确了今后农村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确定了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染防治、面源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和深入开展农村生态示范创建等11 个方面的工作重点与任务,为我们做好农村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年,中央大幅度增加了农村环境整治“以奖促治”专项资金,环保部将我区列为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省区,又给我们带来了大好机遇。 一是 要启动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制定考核办法,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市、县也要完善配套制度,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深入开展。二是 要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开展农村环保,抓紧 编制完成《宁夏黄河金岸村庄环境整治规划》, 针对打造“黄河金岸”、中部干旱带生态移民搬迁、塞上农民新居等, 开展100 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 整合部门资金,配套建设环境基础设施,改善农民居住环境。三是把 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作为农村环保的首要任务。今年将 保护农村重点集中饮用水源地210 处,确保 年底前全面完成保护任务 ,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 四是 农村环境整治要坚持因地制宜,选好点、抓好点,通过 建设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畜禽粪便处置、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 五是 要加强对农村环保项目与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 项目 督查和 考核验收 制度,严格执行责任制、报账制、招投标制和公示制,确保资金项目安全有效运行。

(六)夯实基础, 着力推进环境监测监察体系建设。 环境监测监察体系是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支撑。今年,要抓住国家支持西部地区环境执法、监测用房的有利契机,大力推进监测、监察体系建设,夯实环境管理的基础。一是要大力加强环境监测工作。要根据环境质量考核责任制的要求,建设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已建成的5 市环境空气、黄河水质自动监测站要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积极支持 建成运行同心、平罗县和青铜峡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固原市贺家湾水源地水质预警自动监测站。继续实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全面提升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检查,做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今年将进一步明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职责,建立监测体系,以准确掌握宁东环境质量状况,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是 要大力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建立健全企业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和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强化对重点排污企业监管 ,逐步将区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全部纳入在线监控。要 全面落实企业排污申报制度,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程序,加大稽查力度,提高征收水平,确保依法、全面、足额征收。 要充分发挥“ 12369 ”环保举报热线的作用,畅通投诉渠道,做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这里要强调的是我区“ 12369 ”举报热线发挥的作用很不够,有的地区形同虚设,极大地损害了环保部门的形象,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真正发挥“12369 ”服务与窗口的作用。要 坚持重大行政许可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制定出台全区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 建立健全跨区域交叉执法监察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今年要在全区开展2 次环保执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 始终保持环境监察的高压态势。对典型案件和“ 12369 ”举报热线每月投诉量前10 位的企业、单位要在媒体曝光、挂牌督办,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三是要抓好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这一重大基础工程,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尽快启动实施, 做好全区地表水、空气等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联网与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分行业、分区域和分环境要素的污染源分布信息系统 ,推进构建先进完备的“数字环保”体系。

(七)严查严控,着力防范环境风险。 水源地是环境风险高危地带,一定要作为重中之重。要切实抓好饮水安全,完成并实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坚决取缔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是环保部今年部署的头等大事,决不可掉以轻心,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在前一段开展排查工作基础上,明确重点,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对生产工艺落后、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决不能心慈手软。 要认真做好煤化工、石油化工、医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等高环境风险行业的排查工作,加快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台帐试点工作,并逐个签订环境安全责任书,督促健全风险防范制度,杜绝事故隐患。 自治区危废医废处置中心和放废库已经建成,各地要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废弃放射源处置上加强监管,同心协力,步调一致,尽快使这项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其中 银川三区两县一市的医废和全 区高危感染性医废,今年要全部集中到自治区危废医废处置中心进行处置。要加快落实市、县政府环境风险应急防范责任,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预警应急网络和响应预案,提高快速反应和快速出击能力,及时有效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宁东基地是自治区一号工程,也是环保的重点领域。所有 重点污染源企业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一定要把环境风险损害降到最小。今后不管哪个地区发生环境污染事件,都要在规定时间如实报告,都要及时组织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现场,开展环境应急监测,确认污染程度和范围,消除恐慌心理,责令肇事企业关闭、停产,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以人为本,为民办好10 件环保实事。 日前,自治区政府研究确定了今年的10 件环保实事是:超额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实施以黄河金岸沿线村庄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农村重点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启动区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在全区各市县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定期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启动黄河跨市界断面水质考核、实施银川市第二排水沟、永二干沟水污染治理和启动中南部地区主要河流水环境整治。这10 件环保实事,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出发点,结合全面完成国家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突出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环境治理和继续扩大20xx 年环保实事成果。其中,涉及污染减排的2 件、城市环保的3 件、农村环保的2 件、水环境保护的3 件,都与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直接相关,并且全部由环保厅牵头落实。厅里将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落实有关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和任务,力争在办理机制、办理实效上有新突破。各市、县环保部门要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将办理环保实事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配合环保厅和当地政府抓好落实,向自治区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九)深谋远虑,积极谋划“”环保工作 。 “” 我区 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 削减比例在西部地区最高,并且达到或高于 东部地区平均水平 ,成为全国总量减排任务最重的省区之一,给我们这几年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期间国家已基本确定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和氨氮四种污染物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控制。 因此我们要抓紧提前谋划,认真做好 污染源更新调查和 “”总量控制前期准备各项工作, 做好环统数据、减排数据和普查数据的衔接,彻底 弄清、弄准底数,为“”减排和规划编制打下科学而坚实的基础。“”规划要在建立环境分区管理体系和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完善流域断面考核责任制等方面有所突破。今年要 编制完成 《沿黄城市带环境保护规划》、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生态园区建设规划》,做好重大项目储备。 各市、县也要着手谋划“”环保工作,并协助自治区编制好规划。

(十)强健体魄,谱写队伍建设新篇章。 环保队伍是推进环保事业的主力军。只有不断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才能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事业。当前,全区环保队伍在机构改革中得到大大加强,这是壮大我区环保队伍的一个好的开端。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环保人员编制的增加,不等于环保队伍的能力增强,无论从学历结构、知识结构看,还是从实践经验、管理水平看,都还远不适应环保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期任务。全区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花力气、下功夫。今天下午还将召开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具体安排。这里,我主要针对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出几点具体要求: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崇尚依法行政、不辱使命; 二是加强爱岗敬业教育,崇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 三是加强业务素质教育,崇尚求真务实、科学严谨;四是加强思想观念教育,崇尚开拓进取、创新创造;五是加强工作作风教育,崇尚真抓实干、攻坚破难; 六是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崇尚严于律己、甘守清贫。当前,项目增多,资金也大幅增加,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跟踪与监察,把钱用在刀刃上,确保不出事。希望我们从上到下认真思考、专题研究,认识统一、举措有力,为建设“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环保队伍而共同努力。

同志们,环境保护事业使命光荣,任重道远。让我们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务实苦干,奋力推进环保事业蓬勃发展,为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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