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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六年级宪法学习心得体会总结(优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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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六年级宪法学习心得体会总结(优质12篇)
2023-11-17 22:56:41    小编:ZTFB

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开阔思维,增加对事物的观察和理解力。在写心得体会时,可以对自己的不足进行反思,并提出改进的建议。这篇心得体会是作者对过去一段时间学习和工作的总结,感人而真实。

六年级宪法学习心得体会总结篇一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制度等重大问题,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权威。我们作为六年级的学生,学习宪法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了解国家的法律体系,更为了培养我们做合法行事、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使我们在未来的生活中能够更好地履行公民的义务,维护国家的稳定与发展。

第二段:学习宪法的内容与方法。

在这一学期的宪法课程中,我们全面地学习了我国宪法的内容和基本原则。通过教师的精心讲解与板书,我们了解到宪法包括了总纲、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地方自治、宪法修正等五个方面内容。同时,我们还通过小组讨论、课堂演讲、辩论赛等多种方式,加深了对宪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的培养。这样的学习方法让我们在参与互动中反思、思考,展开了积极的学习成果。

学习宪法不仅帮助我们对国家法律的体系有了更深的认识,还培养了我们对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认同感。在课堂上,我们了解到自由、平等、公正、诚信等是宪法中所要维护的核心价值观;同时,我们也知道了作为公民应该具备的法治观念与法治素养。这些对我们的影响是深远的,我们会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奉行法治精神,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宪法的要求。

宪法学习不仅停留在纸面上,更需要我们将宪法的理念融入到生活的实践中。在我们的班级中,我们主动组织了各种形式的班级议事会,通过对班级事务的讨论与决策,培养了我们的公民意识与民主意识。同时,我们也利用宪法学习的知识,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帮助。这样的实践,让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了宪法的力量和价值,同时也增强了我们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信心与勇气。

第五段:对未来的展望与要求。

宪法学习不仅是一门课程,更是我们为了成为合格公民而必须学习的内容。通过六年级的宪法学习,我们更好地理解了宪法的重要性,并且培养了相应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我们希望在以后的学习中能够继续深化对宪法的理解,不断提升对法治的认识,将宪法的精神贯彻到自己的生活中去,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通过这一学期的宪法学习,我们从宪法中汲取了智慧与力量,培养了遵纪守法的意识和法治情怀。这不仅是我们作为中小学生的基本素养,更是我们作为一名合格公民的基本要求。我们将宪法学习的成果带入我们的生活,并坚守法治的底线,为我们自己的成长和国家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六年级宪法学习心得体会总结篇二

绎如是我的名字,是我学法律的妈妈从《诗经》中觅得:“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缴如也,绎如也,以成”。“绎如以成”指的是连续不断,最后完成乐曲。好吧,今天我就女承母业,绎如以成给大家来一曲:《聆听,我的宪法乐曲》。

第一乐章,初识宪法。

与宪法初次相识,源于我的奶奶。她出生在山村,在她那个年代,读书是“少数人”的权利,所以奶奶像我这么大的时候,从来没有走出山村,只认得自已的名字。直到我国第一部《宪法》正式颁布,第九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奶奶终于有了读书的机会,后来,奶奶考取了县城师范中专,成了飞出山村的金凤凰。毕业时,她却出人意料地选择回到了山村,成为一名小学语文教师。我曾经问过奶奶:回到山里,一教就是几十年的,您不觉得枯燥吗?奶奶淡淡一笑,思绪仿佛回到从前:嗯,每xx届教的孩子都不一样,我觉得很有趣。当他们能够走出大山,放眼世界时,我觉得很值得。

奶奶是幸福的,她用平凡的一生,践行了自已的理想,给予孩子们爱与榜样,努力让每一位孩子享受宪法赋予的受教育权。她把宪法的种子播撒开来,也种在了我的心里。

第二乐章,见证宪法。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妈,你在练什么呀?”

“我在练习宪法宣誓呢!这是今年宪法修改的重要内容,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都要进行宪法宣誓。”

“为什么呢?”

“国家工作人员负有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尊严的职责。宪法宣誓”就是让自己铭记坚持,让他人见证监督啊。”

“那我也要去见证!”

在妈妈宪法宣誓的现场,我听着她铿锵有力的誓词,看着她制服肩上的国徽,我对妈妈的理解更深了一层。此时,宪法的种子不知不觉间已经萌芽破土、快速成长起来。

第三乐章,宪法维权。

六年级上学期,班主任安排我和班里最调皮的男生昊天同桌,“五下六上成绩对小升初来说最重要了,影响你学习怎么办!”妈妈火急火燎的要去找老师。我非常着急,因为大家都不愿意跟昊天同桌的话,他就得一个人坐在课室最后面了。急中生智,我跑去书房拿出《宪法》单行本,亮在妈妈面前。

“妈妈,您不是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吗,宪法是不是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呀?”

妈妈一下愣住了。

“妈妈,您平时也身体力行、倡导平等的,在家里你提倡男女平等,让爸爸分担家务;您送我去上学,培养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昊天也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啊,他只是调皮一点,难道就该受歧视吗?”

妈妈一下脸红了。

“小丫头,会拿宪法来压我了。

期末考试我的成绩首次进入全班前三名,昊天的学习成绩也有所提高,妈妈终于放心了。经此一役,宪法已经在我的心里长成了一棵小树,给予我坚持自己的力量和勇气。

第四乐章,宪法同行。

宪法对我究竟有多重要?我只知道,如果没有宪法,我的奶奶就只能咽下祖祖辈辈农村女孩的委屈,守着一亩天地、安此一生;如果没有宪法的思维,就不会有那么多像妈妈那样的公职人员,把责任扛在肩上,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如果没有宪法,我就不能和同学们坐在宽敞的课室里,安心享受九年的义务教育。哦,我明白了,宪法就像阳光、空气和水,是我们每个人生存和生活的定海神针,它为我们保驾护航,也需要我们去积极捍卫。

今天,我们是一群羽翼未丰的小鸟,明天,我们将“雄鹰展翅高空飞,搏击长空终不悔”,让我们以宪法为指向标,一路前进!

这就是我的宪法乐曲。

感谢您的聆听,我是绎如,下次再见。

六年级宪法学习心得体会总结篇三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国家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我们的素质和修养。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六年级宪法学习心得体会总结篇四

按人大党组通知的要求,我在会前认真的学习了刚刚颁布的宪法修正案和相关的宪法方面的知识,刚才又听了几位副主任作的专题发言,使我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刚刚结束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的第四个修正案。这份修正案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通过修改宪法的程序,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都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在执政党确立了新的指导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动纲领的前提下,通过修宪,及时地反映执政党的最新执政理念。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

从修正案的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现实性。

这次宪法修改通过对以下几方面的补充和调整,进一步保证了宪法与现实的统一。

一是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二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现行宪法制定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宪法没有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宪法修正案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统一战线的范畴,表明我国政权的基础扩大了,合法性增强了,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保护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是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自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派自己的代表。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59条第1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

四是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间的交流和合作越来越频繁,客观上要求国家主席参与更多的国事活动。宪法修正案根据现实需要赋予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是非常必要的。

二、以民为本。

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和保护。

第一,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人权,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产资料,人们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这次修改,一是规定了国家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职责;二是用"财产权"取代了原条文中的"所有权",明确了"私有财产权"的概念,私有财产权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三是规定一切合法的私有财产都受保护,公民的生活资料受保护,公民的生产资料也受保护;四是规定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14条中增加一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修改必将有力地推进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

六年级宪法学习心得体会总结篇五

近日,在学校的政治课上,我们六年级的孩子们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宪法,我深刻体会到了宪法的伟大意义和作用。下面我将分享我在宪法学习中所得到的心得体会。

首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的组织架构以及国家的法律体系和权力机构等各方面内容。通过宪法学习,我明白了宪法对于国家的重要性,它是国家的法律基础,决定了国家的政治方向,保障了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其次,宪法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宪法不仅保护了国家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每个公民都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受教育和工作的权利,每个公民都有一定的财产权利。通过宪法学习,我懂得了宪法保障了我们的基本权益,我们要遵守法律,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次,宪法明确了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公民,不仅享有权利和自由,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如遵守法律、维护公共秩序、保护环境等。通过宪法学习,我体会到了作为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为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外,宪法教育提高了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学习宪法,我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和法治的好处。法律是社会管理和人际关系规范的基石,法治是推动社会进步和保障公平正义的保障。我们要学法、守法,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各方面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后,宪法学习开阔了我们的国际视野。宪法不仅关乎国家内部的事务,也与国际事务有密切关系。宪法通过明确国家对外政策、外交方针和国际义务等内容,使我们了解到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通过宪法学习,我理解了国际合作的意义和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增强了我的国际视野。

在宪法学习中,我收获了许多对自己成长有益的经验和理念。我深刻领悟到了宪法的重要作用,意识到了自己作为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会继续学习宪法,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实现宪法规定的国家目标做出自己的贡献。我相信,通过宪法的学习,我将成为一个更加优秀的公民,为国家的繁荣和进步不懈努力。让我们一起用宪法的力量,共同建设美好的祖国!

六年级宪法学习心得体会总结篇六

按照学校的学习安排,我认真学习《宪法》方面的知识,现对学习后有以下几点心得: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一名在岗教师,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党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一是要在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工作中继续抓好对宪法的学习。通过对党的精神和宪法的学习,增强贯彻实施宪法和推进依法治国的自觉性,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同时要通过对宪法的学习,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自觉性,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二是通过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推动对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深化各项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首都科学发展。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特别是要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让我们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六年级宪法学习心得体会总结篇七

(一)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法律效力,全体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关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人民的幸福和安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我国宪法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各项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三)宪法规定我国实行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依据宪法,我国将建立包括规范市场主体、调整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加强宏观调控、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得到更大的发展。

(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党对国家的领导,这是宪法的重要原则,同时宪法又规定党必须遵守宪法,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我国宪法颁布以来,党不但坚持了对国家的领导,而且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

二、宪法的作用。

(一)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有序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二)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的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三)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和调整的,如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其他最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关系。

三、学习宪法的作用。

(一)学习宪法让我更清楚明白的知道:我们国家的国体、我们国家的基本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缘由、我们为什么要遵守和维护宪法等。

(二)学习宪法有助于我们了解自身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从而使自己树立正确的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观点,明白既没有脱离权利的义务,也没有脱离义务的权利,更好地运用宪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三)学习宪法还有助于我们积极投身到推进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去,为实现依宪治国的目标,端正自己的宪法观和权利观,牢固树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理念。而我作为公职人员更加应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六年级宪法学习心得体会总结篇八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古语有云: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律对国家个人的重要意义可见一-斑。宪法作为我国治国安邦的根本大法,我们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学习和贯彻宪法,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今天,将向大家分享自己学习宪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何为宪法?可能有的同学对宪法的概念模棱两可,了解的不够深入。我国宪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的法律效力。我国宪法经过了多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__年、20__年五次修订。

任何事物都是与时俱进的,同样的,宪法也不例外。

20__年3月11日第xx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古语有云: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宪法的修改在我国步入新时代中无疑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新宪法增添并修改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健全社会法治、国家主席轮换制度等多项细节与内容,这无疑对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认为,宪法的修改实际上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国家层面,二是人民层面。其中对于国家层面,党和国家领导人立足于世界发展新时期,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和要求。对于人民层面,新宪法更体现了人民的人民的意志和需求,即新宪法更加突出了如何实现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期望,这是新宪法突出的特点之一。

六年级宪法学习心得体会总结篇九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律,对于每一个公民来说都具有重大的意义。作为一名六年级学生,我们有幸参加了宪法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宪法,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法律的重要性和我们作为公民应尽的责任。在这六年级宪法学习的过程中,我认识到了宪法保障了公民的权益,推动了国家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并且我也明白了作为公民应该怎样履行自己的义务。

首先,在宪法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宪法是最高的法律权威,保障了公民的权益。宪法包括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这些权利是宪法赋予我们的。通过学习宪法,我们深刻感受到了这些权利对每个人来说是何等重要。我们知道,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公民的权利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同时,我们也明白了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其次,宪法不仅保障了公民的权益,还推动了国家的发展。在我们的学习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公权力的运行机制。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机构设置、权力的划分和行使方式等等。这些规定保证了国家的顺利运行和社会的稳定发展。作为公民,我们应该了解并尊重宪法,不仅是因为它保护了我们的权益,还因为宪法对于国家的繁荣和进步至关重要。作为六年级学生,我们应该从小开始学习了解宪法,为将来成为一位有责任感的公民奠定基础。

此外,宪法的学习还让我明白了,宪法的制定不是一蹴而就,而是经过了无数前辈们的努力和智慧的结晶。在学习宪法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了宪法的历史。宪法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断修订和完善的。宪法的制定离不开前辈们的智慧和付出。他们为了保护公民的权益,为了国家的发展进步,付出了极大的努力。这让我们明白了我们作为今天的公民,需要继承前人的智慧和成果,为了国家和社会的进步作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宪法学习的过程让我认识到作为公民,我们应该肩负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如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等。我们应该自觉地履行我们的义务,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为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都应该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学校和社会的规则,培养自己的公民意识。宪法的学习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公民,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去参与社会的建设,为美好社会的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六年级宪法学习让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宪法的重要性和我们作为公民应尽的责任。宪法保障了公民的权益,推动了国家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作为公民,我们应该尊重和遵守宪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位对国家有贡献的公民,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六年级宪法学习心得体会总结篇十

如何在短短四十分钟的时间内,以生动活泼、深入浅出的方式,给一群小学五年级的学生说清宪法的基本观念,阐明宪政对美好生活的意义,这对我而言的确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演讲开始,我便告诉孩子们,尊师重教诚然是一种美德,但在真理和正义面前,重在交流和思考,人人平等与自由。如果大家听不懂我讲的内容,只能说明我自己没有把相关问题想明白。我尽量把这场讲座作为一次坦诚交心、激发思考的平台,以向这些可爱的孩子表达这样的思想:宪法正因为重要,所以并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别看只是一场小小的讲座,但在我心目中,其分量超过了我在大学里的各种授课、沙龙和演讲。既然责任重大,我丝毫不敢懈怠误人,只能怀着谨慎敬畏虔诚之心。为此我反复调整和演练,做了充分的准备。然而,我之所以愿意和敢于承担这件事情,是因为我看到其中的意义和价值。我相信,这是一次非常难得、弥足珍贵的公民教育和自我教育的机会。我们是要考虑小学生对于宪法知识的接受力,但我认为我们也没有必要低估小学生的理解力。事实上,我给这群五年级学生讲的许多内容,在平日与自己三年级的儿子交流时,也多有提及。

我之所以有上述体认,还源于我对于中国公民启蒙教育状况的忧虑。在准备这场讲座时,我曾参考过三本书:一是《美国公民读本》;二是《美国公民与宪法》;三是《比较公民教育》。我阅读这些读物的最大感受是,在许多国家,所谓的宪法知识、法治理念、公民精神等等,从来就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而不过是从幼儿园、小学起就在不断注重培育的基本“常识”。只有通过一种启发的、商讨的,而不是灌输的、洗脑的教育,独立而健全的人格才可能真正成长起来。

所以,宪法知识很重要,更重要的则是学习的方式。就像我在讲座中反复强调的自由的意义一样,我们能为孩子们提供的并非自上而下的指令,而是选择和判断的机会、认识社会和自我的机会。正是基于这样的想法,尽管我准备了上万字的稿子,但在开始演讲时,我便完全脱稿,以平等的拉家常的形式,从小学二年级的一篇课文《我选我》切入主题。我试图通过对这篇简短小文的解读,让学生一道思考权利的重要性、公共意识的重要性,以及在规则之下实现自由和责任的重要性。我告诉学生,这个故事本身包含了深刻的宪法原理:那就是如何以民主的方式获得权力;如何以法治的方式行使公权;如何以尊重的方式捍卫人权。

在演讲的过程中,我不断穿插讲述各种有趣的统计数据(比如各国宪法序言的字数)、各种耳熟能详的宪法案例(比如动车事件、孙志刚事件),以及各种通俗简明的法谚(比如“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既寓教于乐,又能给孩子们留下严肃思考的余地。整体上看,我比较清晰地为学生介绍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宪法的基本框架和根本地位;二是如何改变宪法的“睡美人”状况,使之真正实施和管用;三是共同努力培育宪政文化的重要性,因为它有助于使社会政治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解决,有助于形成自信、宽容、理性、进取的和谐氛围。总之,整个演讲的核心主题就是:“民无权利则不立,国无宪政则不兴”;法治并不意味着压制,而是意味着解放。

由于是第一次面对小学生讲述如此重要的宪法问题,我感到很紧张,所以难免有各种问题和不足。但我很欣慰,也很感动,甚至有些歉疚。欣慰的是,这场讲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相信它给在场的学生、老师和我自己带来的收获和促进,都是实实在在的;感动并且歉疚的是,原计划讲座在教室里进行,但由于学生较多,学校没有更大的会议室,所以只能站在操场上进行。我在讲座中也真诚地向孩子们抱歉说,尽管条件有限,但让大家站着听我讲,并不人道,好在我们都是平等地站着的,而不是像李阳一样,让学生集体向他下跪拜师。我没那么疯狂,但我可以保证,我们都是站立起来的人。

最后,我向学生鞠躬致谢,并说,我看好你们,中国的公民们。

六年级宪法学习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一

《比较宪法学》这部著作是作者1985年在武汉大学讲授比较宪法学时以其讲稿为蓝本著成的。当时法学研究工作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倡导下刚刚起步,我国宪法规84年虽修改不久但亟待探索的问题仍有很多,作者看到了问题所在,并以介绍西方宪法及其相关理论的方式来推动我国宪法学的改进,并对所有学者给以启发。当然每个时代都有与其时代特征相适应的现实体现,《比较宪法学》存在于特定的时代下也不可能例外。时至今日,以我们这个时代为背景,就可以明显的从视觉和感觉上体会当时宪法学发展的气息。时代虽然不同,这并非说以往的著作对我们没有用武之地。必竟任何事物都是时间与空间的集合,没有历史的存在就不会有现在的改革,更不会有未来的发展。在细细的品味下,至少我从这本书中获益非浅。

乍一问读过这本书我学到了什么,好像真的无从说起,本来作者的一部著作就是个思想、观点、内容、结构、方法等等基本要素的集合体。自己原有的基础在阅读过程中就会与作者所有的,与著作主题相关的阐述发生反应,或碰撞而思考,或结合而吸收。而这种磨合依然是整体不可分割的,并非因各个要素客观上的分类而独立,它一缕缕缠绕在一起貌似乱作一团,但细细梳理开又会发现它们是有机组合的一个系统而规律的整体,这也就恰是读书笔记的功用所在。

二、写作内容。

《比较宪法学》其内容正如其名所显示的一样,是关于宪法学理论的研究,是一部80年代的关于宪法学理论的综合介绍性的著作。作者立论的主题是宪法学,但并非纯粹是我国的宪法学理论,而是同时从比较的角度对外国宪法学理论加以引用。作者将宪法学理论分成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宪法学的原理,另一部分是宪法学规范。在第一部分作者介绍了有关宪法的基础性理论,如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宪法的分类、宪法的结构、宪法的原则、宪法的实施与修改。第二部分作者介绍了关于宪法中的一般规范,如国体、政体、政权组织形式与结构形式等国家制度、经济制度、公民在政治、社会、生活方面的基本权利、以及代议机关、行政、司法和国家元首等国家机关、最后还介绍了与宪政密切相关的政党制度。两个部分相辅相成几乎涵概了全部宪法学的基础理论。

作者将主题范围从某一领域扩展至全世界,对当时世界主要国家的宪法学理论进行了系统地介绍。作者的这种介绍并不是对各个其他国家的宪法理论进行独立地介绍,而是在宪法学的主要的法律范畴内进行了对比介绍,像读者展示了外国的宪法理论,其视角是广阔的,但其切入点并不宏观,且更容易理解。作者以宪法理论的主要法律范畴为落脚点展开介绍,并在每个法律范畴的板块内进行了对比研究,将主要国家关于特定范畴的宪法规定,比较地展示给读者。诸如关于人民主权宪法基本原则,作者对比了美、法、苏联等国的相关规定;三权分立原则,作者对比了典型的美国分权模式,以立法为重心的英国分权模式和以行政为重心的法国分权模式;国体这一范畴上,作者比照地介绍了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美国的总统制、瑞士的委员会制、法国的具有议会制特点的总统制;选举制度上作者对比了多数选举与比例选举、一轮多数盟与二轮多数联盟。这是横向上的比较。纵向上,关于国家的概念作者介绍古代亚里士多德、近代马里亚维里、黑格尔、马克思等人的观点;关于宪法的分类作者介绍了1884年英国法学家蒲莱士成文与不成文宪法分类方式、1920xx年刚性与柔性宪法分类方式,以及后来的民定、钦定和协议宪法的分类方式;关于政体作者也纵向列举如亚里士多德、托马斯阿奎地、洛克、孟德斯鸠的等从古至今有关政体的解释;作者的比较是逻辑且全面的,是流畅且广泛的。正是这种横向与纵向交织地介绍才把宪法学规范的各个范畴综合与全面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三、比较角度。

就比较角度而言,不同的主题有不同的比较角度。有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宪法之比较,有大陆法系各国宪法的比较,也有英美法系各国宪法间的比较。《比较宪法学》以宪法的范畴为切入点,通过对宪法的法律范畴的阐述,在每个宪法范畴内将两大法律类型——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进行比较。当然作者选取的国家有其典型性,比如美、英、法、德资本主义国家宪法,苏联、南斯拉夫、保加利亚社会主义宪法。以两大类型的宪法规范作为比较的角度是贯穿整书的脉络体系。当然在某一特定的范畴内,在对比两大类型法律的同时,每种被引用类型的宪法之内也存在相互对照。

这种以国家类型作为宪法的比较角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时代前沿性。20世纪80年代,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正是所有理论和实践的价值核心,几乎所有领域,所有层面,所有的阶层都不以意志为转移的受其影响。同样,马克思主义在法律领域的价值观念和理论体系也影响我国当时法律学者的思想和理念,这本著作就是其典型代表之一。将两种国家类型即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对比较成为贯穿全书的主线是显而易见的。从作者对宪法的定义“宪法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国家根本法。”从作者对宪法基本原则三权分立的立场“它本身却又受着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不能为社会主义宪法所采用”;在宪法的修改上“宪法必须因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修改”;从作者对资本主义国家制度规范加以批判的态度上,“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中关于国家性质的规定与实际脱节,表现为宪法规范和国家性质的实质间的矛盾”“只要国家宣称它保护全部私有权,并对私有权进行各种帮助和袒护…….它就是帮助资本家控制贫苦农民和工人阶级的机器,它的阶级专政的性质就不会改变.”;在公民基本权利方面,“两种不同历史类型国家宪法所规定的平等权同是司法上的平等权,但因其代表和反映的阶级利益和阶级意志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不同的发展趋势……..西方国家的平等永远不可能走向立法上的平等”,“这些国家所保护的私有财产的重点不在于生活资料,而在于生产资料,它的根本目的是维护自己赖以生存的基础,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从宪法原理到宪法规范到公民基本权利,全书的三个板块无处不体现着“阶级分析作为一切出发点”那一时代的个性特色,其比较的角度也显示这本著作的时代先进性和前瞻性。

四、方法运用。

从方法的角度上,除了比较、列举的方法,最主要也是值得我日后加以注意和强化运用的是历史论证的方法。任何事物都有其历史发展的渊源和根据,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历史便是其存在最有说服力的理由,同时不言而喻地证明了事物的发展规律。“公法上的任何原则与制度上的发轫,必有时代背景为其造因,俟时移势异,人民就敏感的改弦更张,以求适应。”作者在将宪法进行比较的同时运用历史论证的方法向读者说明了某种制度的产生及其发展过程,更直观地进行理论论证。如作者对三权分立宪法原则的介绍,“近代分权学说是由洛克所倡导,由孟德斯鸠加以发展和完成的。洛克在他所著的《政府论》下篇中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各联盟权。孟德斯鸠在他的《论法的精神》中分国家权力为立法权,有关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有关民事法规的司法权三种。”并进一步阐述“三权分立赖以确立的事实根据是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论根据是和社会契约相结合的近代自然法学派学说。洛克反对无限权力的群主制,认为如果君主全权独揽人们的权利,受到君主的侵犯便无处申诉,不能获得公正的裁判。但他不主张彻底推翻君主政体,认为英国人民不肯轻易放弃旧制度、”“洛克和孟德斯鸠都信奉近代自然法学派的学说,洛克认为国家产生以前,人类生活在自然状态中,人人都有自然权利享有生命权,财产权和自由权,孟德斯鸠也承认自然状态和自然法的存在并且认为生活在自然状态中的人们彼此之间存在着和平寻找食物、爱慕、愿过共同社会生活的四条自然法原则。”作者对某种制度的现时存在表现以及在实践中的发展变化的介绍也是运用历史论证方法的变化形式。如通过对三权分立在美国的表现形式,在以立法为重点的英国的表现形式,在以行政为重点的法国的表现形式的介绍,以及对三权分立在不同方面发展变化的介绍。“阶级间的分权含义已经消失,增添了地方分权色彩,政党政治影响逐步加强,行政逐步扩大”都是其历史论证法的充分体现。如作者对代议机关的产生和发展进程的介绍,包括议会是由中世纪欧洲封建国家的等级会议发展演变而来的,人民代表机关由马克思从总结巴黎公社经验的基础上创立产生的。再如责任内阁制的产生和演进过程。作者介绍宪法法律范畴大都以历史发展为顺序,从资本主义类型和社会主义类型的角度进行了比较,体现其论证理论的严谨和逻辑。当然作者所运用的方法不仅于此,列举实证等其他方法都有所体现,如对西方关于主权的各种理论“人民主权与君主主权并存论、国家主权论、主权否定论、国民自治精神说、法律主权论、法律主权与政治主权融合论。”

作者运用的方法是多样的而非单一的,是富有系统和组织性的而非杂乱无章的,这是一部好作品判断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我需要学习的方向,所以就向我在上方所说的具有时代特征著作并非不能为现代加以借鉴和学习,并非不能对真正学习的人产生启迪。相反,从方法论的角度上讲,论著的方法正是我们所欠缺并且急需加强和学习的。

五、逻辑结构。

《比较宪法学》的方法的运用使论证的内容系统,使作者的论证更有说服力,而结构的系统、逻辑和有序使论证更有层次和脉络,从而更易理解作者的思路走向。从《比较宪法学》的结构上看,整体上是以传统的论证结构加以阐述,从宪法的基本原理到宪法规范,从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到具体的国家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由一般到具体,由总到分,体现出在内容安排上的系统、逻辑和有序,从而可以清晰地把握作者的思想脉络。事实上不论是宪法的基本原理和宪法的基本规范是没有主次之分的,它们都是宪法学有机组成部分,也不是说先有基本原理再有其他规范,先产生宪法的基本原则,再发展出公民的基本权利。一般和具体、总和分只是相对存在的,结构上的前后并不是时间序列安排的,也是有主次之际分,重点和非重点之别的。相应的,作者这种体制上的安排实际上是和宪法文本的安排体制大体相同的,尤其是我国的宪法文本。从宪法的基本原则出发,如我国宪法第二条就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专辟主权每一章就宣布人民主权原则“国家主权属于人民。。。”美国虽然没有特别明确宣布人民主权原则,但在开篇序言就宣告了“我们美国人民为。。。。。特制定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在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与国家制度规范的安排上,两者的先后顺序在各国的宪法都有表现,且都有其存在的理由。但我国宪法文本对两者的安排是先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后规定国家制度,最后规定国家机构。本书的结构体系和我国宪法文本的结构如出一辙,这也体现了当代宪法学者著作体系安排传统。

六、立意观点。

作者对各国的宪法的介绍视角是富有时代特色的,方法是多样且统一的,运用历史方法,通过对宪法范畴产生、演变、发展的介绍,并在介绍的过程中加以对比,系统且层次分明的,有整体有分支。而在立场和观点上,就我们今天看来也是极具前瞻性的。如作者对公民迁徙权的介绍,迁徙自由是为了适应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和雇佣劳动的需要而产生出来的,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需要。德国宪法、日本宪法、意大利宪法也都有明确的规定,美国宪法中虽然没有规定公民的迁徙自由,但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例承认了美国公民这一人身自由。自我国75年宪法删除公民迁徙自由这一权利以来,学者对此的争论就从未停止过,作者在公民基本权利一章对迁徙自由权的肯定为我们日后在这一论题上的学术交锋提供了宝贵的素材。再如作者对环境权的阐述,认为公民应该有获得合适生活环境的权利,作者通过少数几个国家对环境权的规定,在当时环境权还尚未成为公民一项基本权利的情况下,对公民环境权发展的预测,足见其眼光的长远和对问题思考的深度。

总结。

《比较宪法学》虽然是一部介绍性著作,除了扩展现有的知识面,而且给了我一点转变性的启发,书中介绍的各国宪法学理论都其有所在时代的特征,宪法发展到今天呈现出的理念说明宪法学理论随着时间而潜移默化的改变,虽然宪法理论在每个国度发展的程度不同,即使宪法理论在发展程度相似的国家其现实内容和操作形式也有明显的差别,然而,在当今全球化发展的世界,东西方宪法发展不论在其形式上还是在其实质上都在各自发展进步基础上呈现出势不可挡的融合,这可能也是全人类追求人民权利实现最终价值目标所决定的。

宪法形式价值也随着上终极目的价值的要求而变化,从对阶级意志的强调到对人权的强调,从消极的人权保障到积极的人权保障,无不透视着人类与自由的贴近。宪法也不单纯地从限制国家权力的角度被动保障人权,而调整为规范国家权力而使善的一面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宪法也不仅仅被动地扩展公民的基本权利,而积极地赋予公民“争取权利的工具”去实现权利。宪法是万法之首,是母法,是根本大法。不仅因为其是统治阶级的集中体现,是体现国民的公共意志,更是因为它是人权保障的精神根基和源泉,是调整公民与国家之间到根本关系的法律。而且其他法正是相当近期的宪法激励的产物,诚如树歪则影不正,宪法规定如果在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找不到平衡点或所谓的平衡点实际上是仅代表某一利益阶级而非全体人民意志,而有所偏差的话,那么由宪法和宪法所调整的基本关系所演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根据宪法精神、原则指导的一系列具体行为和抽象行为都将根据母法这一平衡点所确定的偏离航线的方向而与真正的目的价值越走越远。相对地,宪法确定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博弈之基,确实明确了权力行使的终极价值目标和其不可逾越的界限,不论现实与理想间差距会有多大,至少我们朝向确定的方向努力会少走很多弯路。这就要求我们打破闭关锁国和固步自封而应该海纳百川、集思广义在比较学习的过程中发现最适合自己的宪政道路。

六年级宪法学习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二

列宁说,“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既然宪法是“人民之保证书”,规定了人民之基本权利和义务,系基本之维护手段,当然有宣传教育和学习之必要。设立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意义不言自明。

只是,宪法怎么宣传、怎么教育呢?如果说“全国法制宣传日”还可以进行非常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那么宪法宣传教育可能要困难得多,有的时方搞起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我为法治代言”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等,这肯定是不会有多大效果的。为什么这样讲?因为一者,中国的宪法历史较短,没有太多历史可讲;二者,宪法没有案例可言,枯燥的条文缺乏案例来解读。纯粹就文字说文字、照本宣科,必然让人了无兴趣,左耳进右耳出,宣传教育的效果也可想而知。

所以,人们都知道宪法的重要性,都知道“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但实际上又有多少人真正知道宪法有多少章节有多少条款,每条章节条款对应着自己怎样的权利义务?我们可能确切地知道触犯某一部门法的条款会受到什么的惩罚,却不知道标写在宪法上那些条款对我们有什么具体的影响。这主要是,部门法在实施中有非常多的案例,这些案例不需要司法行政部门宣传教育,有新闻出来时就会引起全社会的讨论,这种讨论就是最好的宣传教育。

而目前宪法虽有条文,却不能进入诉讼,故无案例可言。为何没有案例可言呢?因为宪法虽然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却没有一部法律来保证它不受侵犯,没有一个机构真正对其实施负责。也就是说,宪法虽然重要,却没有宪法监督法来保护,当宪法被违背、侵犯甚至践踏的时候,没有法律依据和相应机关启动违宪审查程序,予以问责。

此外,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的体现在了立法上,有的还没有体现在立法上,比如确保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新闻法》、《出版法》等,到现在还没有制定出来。

至于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有部门法立法保障,但有的立法并不完善,实施情况更不理想。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时常发生,宪法仍然只是“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比如说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我们有《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事时有发生,很多是执法机关知法犯法。

还有一些地方、机构制定的一些下位法、各领域的法规,以特定意志为准,严重违背宪法规定,与宪法精神相抵触,却得不到纠正,影响宪法的严肃性,使国家法制失去统一的基础。

关于宪法,可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很重要一条,就是没有专门的国家机关或机构依据专门的法律来监督宪法实施、展开违宪审查,结果是,我违宪了,你奈我何?这就削弱了“依宪执政”的力度,不利于“依法治国”的现实。用法律的手段来确保宪法的实施和权威应该被提上议事日程。

事实上,“全国人大及其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已经提了多年,但是这些机构应该如何行使其职权,并没有法律的规范。谁该管、该如何管都不明确,结果是有其名而无其责,谁都不管。所以,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成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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