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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党课心得体会司法局实用 政法干警一把手讲党课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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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党课心得体会司法局实用 政法干警一把手讲党课心得体会(六篇)
2023-01-05 07:54:09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一把手党课心得体会司法局实用一

(一)强化思想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和民主意识

江泽民同志指出:“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对干部的健康成长十分有利。”当前,首先要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格教育、严格要求,进一步增强他们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1、把增强“一把手”的自律意识、民主意识作为教育的中心内容,突出针对性。一要强化正确权力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使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要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整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三要强化法制教育。要教育“一把手”进一步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和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克服有法不依、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的行为。四要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案件的警示作用,要把对“一把手”的警示教育转为经常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尽可能使“一把手”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2、加大“一把手”学习管理力度,增强教育的有效性。一是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脱产进修制度,每年进修时间不得少于20天。二是要建立培训学习档案,健全考核制度。凡脱产到党校学习的“一把手”,除参加规定课目的考试外,都要结合自身思想实际,撰写党性党风的自我剖析材料,由党校的组织部门备案,并使其制度化;各级党组织要把干部理论素养和水平作为选拔使用“一把手”的一个重要依据。三是各级“一把手”每年必须写出一篇关于党的建设的学习体会文章。四是每位“一把手”任职前必须经过一次较全面的党风党纪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二)健全防范机制,规范权力运作

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核心是对“一把手”权力运作的监督,根本点是解决目前对“一把手”赋权过重、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

1、提高“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范其权力运作程序。没有一定范围、一定层次的公开度,就无法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的监督。对“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过程中必须要提高透明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对此,必须严格实行“五公开”:一是决策要公开。凡是“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生活等重大发展战略改革方案,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范围内公开,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二是事务要公开。经“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并要公开承诺制。三是利害关系原则要公开。“一把手”所在单位的奖励惩罚、福利待遇、学习待遇等与干部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制度、办理规则和程序要公开,使“一把手”行为接受本单位群众的管理和监督,受到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四是个人情况要公开。在适当范围公开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的同时,逐步做到家庭、子女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的公开。五是监督结果要公开。“一把手”每年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举报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

2、疏通“一把手”权力运行渠道,保障权力规范有序运行。要疏通权力运行渠道,必须着力调整领导干部的用权结构,加强对权力的管理,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

一是要适度分解权力,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结构。当前要切实搞好领导班子中合理分权,不能事事、件件都要“一把手”担任“总负责”或第一责任人。“一把手”的权力应限于本地区、本单位的宏观领导权,每个地方、单位特别是应把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调配、审批的权力在区分责任、确定规范的前提下授权于班子其他成员。二是要建立纪检监察的垂直领导体制,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力。调查中不少同志反映,现有的纪检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党的监督机构所承担的使命,影响和制约了它充分履行其监督职能,特别是在行使对同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职能时更显得软弱无力,难以有所作为。因此,要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垂直领导体制。即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业务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指挥,人事任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决定,经费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安排,考核奖惩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负责,监督主要对上级机关负责。三是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削减政府行政权力,放权力于市场和基层,摈弃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权的管理办法。既要取消一部分权力,包括计划经济体制下残留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矛盾的权力、官僚机构造成的阻碍市场经济的权力;又要归还一部分权力,政府应把本来属于企业、基层单位的权力,毫无保留地归还给企业和基层单位;再要让渡一部分权力,把那些本由市场调节发挥作用的政府权力返还市场,并通过市场来实现优化组

合,以减少某些人利用管钱、管物、管产销的权力而牟取暴利。

(三)逐步完善制度,保证落实到位

加强领导干部的有效管理、监督,制度是保证。当前“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无章可依,而是有章不依。有章不依,既有制度的自身问题,更有力度问题。对此,要突出抓好两方面的:

1、加大制度的梳理力度,优化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

一是对现有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要分类分层适当调查和归并一些制度,剔除部分相互重复和矛盾的内容,使各个制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二是突出重点,抓好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具体来讲,有以下几项制度:①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要着重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提名的渠道、方式和程序,提名过程都要有详细的记录,任何组织和个人推荐干部都要承担责任,切实克服一些领导干部口头推荐、私下打招呼、无明确记录等不良现象。②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察责任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对不坚持原则、不认真负责,甚至徇私情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考察结果严重失真的,要追究考察者的责任。③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一把手”责任制。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时多数人不同意提拔任用的不通过,防止和克服一些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的不良倾向。④建立和完善“一把手”失察失误追究制。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要追究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三是要针对新形势下干部队伍特别是“一把手”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增强前瞻性,及时制定出有效的管理监督措施。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制度的建设:一方面,要建立淘汰机制,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危机感。要抓紧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意见,充分运用对领导干部的年度、届中、届未考核的成果,加大组织调整的力度。比如,对那些在年度考核中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对那些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票较多的领导干部,对那些闹不团结、经组织谈话教育仍无改进的领导干部;对那些能力较弱,不能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都应及时予以调整。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干部监督预警机制。要建立干部监督档案,内容包括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奖惩情况、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执行有关制度情况、反映的问题及调查核实情况;建立定期分析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制度,经常分析研究干部考察、民主评议和信息信访等渠道所反映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存在的问题;落实巡视制度,不定期派出巡视组进行检查监督。同时,把领导干部执行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2、严格制度的执行,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在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日常检查的同时,组织力量,积极开展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执行的专项检查,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检查的保障机制。当前,重点是要在实践中不折不扣地落实已有的制度。实践证明,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领导干部届中考察制度、重大问题请示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等一系列干部监督管理制度,都是行之有效的。这些制度在落实中要紧密结合实际,既体现出其科学性、又保证不走样。

(四)把好用人关口,强化惩诫机制。

选好、用好“一把手”,实际上是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有的“一把手”之所以犯错误,重要原因是素质不高,本来不具备担当“一把手”的品德、水平和能力。有的人在当“一把手”之前就有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但由我们用人失察,让这样的人钻进了“一把手”队伍。因此,对“一把手”的选拔任用非常重要,它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环节。

1、对“一把手”的选拔任用要有新的突破。

一是严格标准,把好入口。①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而且要把德放在第一位。“一把手”违法乱纪,尽管其原因是多方面,但在考察上对“德才兼备”原则把握不够,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政治素质不高,即使能力很强,也是决不能放在“一把手”的岗位上。②选拔“一把手”要坚持广大干部群众公认的原则,要把那些不图虚名、踏实、群众拥护、成绩显著、富有活力的干部选拔出来,真正做到把好入口关,选准选好“一把手”。③要扩大干部选拔考察中的民主,选拔“一把手”不仅要到干部所在的单位考察,还要到他过去过的单位去了解情况;不仅要考察干部圈的情况,还要认真了解其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不仅要通过干部管理部门了解干部,而且要向执纪执法和信访部门了解情况.二是积极稳妥地进行“一把手”任用方式的改革,加大公开选拔“一把手”的力度。目前,全国各地都采用了“双推双考”的办法选拔领导干部,但多数只限于选拔副手,公开选拔“一把手”的不多。有的同志对公开选拔“一把手”心存这样那样的疑虑,怕选出来的人选难以担当“一把手”的重任。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今后,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一把手”应该占一定比例。三是加大“一把手”的交流力度。这是保证“一把手”权力的正确行使和保证人民群众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的必要措施。对不同级别岗位的“一把手”应确定不同的交流时限。原则上越重要,掌握的权力越大的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越要加快交流的速度。一般地说,一个“一把手”在一地一岗不宜超过5年,组织人事、纪检、政法、行政、执法、金融系统等重要部门的“一把手”,更要加速异地交流和异岗调整。

2、强化惩诫机制,加大对“一把手”案件查处力度。从近几年我市反腐败斗争的情况来看,“一把手”违法违纪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一把手”案件所造成的社会后果是非常恶劣的,执纪执法部门在查处“一把手”的案件遇到阻力、困难和压力也是非常巨大的。因此,必须强化惩诫机制:一是各级党委在反腐败斗争中,要加强领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坚决铲除可能造成“一把手”犯错误的条件和土壤,当前尤其要全面落实国务院“收支两条线”规定,整体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有形建设市场,逐步拓展政府采购范围。二是强化财经纪律监督,审计等部门要把经济审计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手段,要把审计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任期内审计为主。三是各级执法执纪部门要加大查处大要案的力度,严厉打击腐败分子。对“一把手”案件,要坚决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不论案件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能姑息迁就,心慈手软,对“一把手”的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四是各地要坚决克服部分“一把手”违法违纪后处理过轻和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对于一把手党课心得体会司法局实用二

今年以来,西固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一是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区委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党章,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全国“两会”期间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先后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1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次2期,培训人数300余人次;

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展理论宣讲、专题辅导和讲党课等活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不断筑牢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二是将“两个维护”真正落实到行动上。进一步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着力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今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47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

三是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十一届区委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纪委全会、组织宣传统战会议等,对全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工作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安排部署,并在区委常委会议上10次听取和审议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细。按照省、市委下发的关于宣布废止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认真对照、逐条梳理,全区共清理文件24件,其中宣布废止14件,宣布失效5件,修改完善5件。同时,认真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向乡镇街道延伸,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根本原则。区委始终不折不扣落实“四个服从”要求,严格执行《区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对于全区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始终坚持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做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二)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坚持问题导向,对“七个有之”等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今年以来,开展约谈65人次,谈话函询130人次,防止干部出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和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84次、廉政大讲堂245次,剖析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释法。

二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落实计划报备制度化、全程纪实规范化、督查指导常态化,突出思想性和政治性,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见效。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制定下发《党支部制度汇编》《资料规整清单》等,让各基层党支部熟知在什么时间,什么范围,以什么样的标准流程,过组织生活,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全区814个党组织、19058名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在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用“主题党日”这个载体有效统筹,促使党员“四个意识”更加坚定。

三是制定党建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并严格实行《区委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和《党建工作“季度督导检查、半年观摩交流、年终考核评估”制度》,定期专题听取乡街党(工)委、部门党组(委)书记党建工作汇报。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4次,区内党建观摩2次,区外党建观摩会2次,开展专项督查2轮次,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书记进行约谈,各党委(党组)向区委汇报党建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切实传导了压力,靠实了工作责任。

(三)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一是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认真履行党委总揽全局、政府依法行政,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责,今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47次,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定,在充分征求纪委监委意见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机构组建、班子配备、人员转隶、“三定”制定等具体工作,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二是在落实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区委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141”总体发展思路为统揽,以构建“128”现代产业体系为抓手,实施精致兰州西固计划,加快推进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共研究决策重大事项16次,纪委监委在全区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全程参与,并适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及时进行约谈,对工作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的严肃问责。

三是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坚持凡提必审、凡提必考、凡提必谈,征求党风廉政意见2154人次,建立并定期更新廉政档案库,完成全区4名省管领导干部、36名市管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收集报送和全区1115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完善工作。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进一步整体优化村(社区)“两委”队伍和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全面推行重点对象资格联审、负面信息联通和清理处理联动“三联”机制,严格党员日管理。

       (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班子监督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派员列席、监督指导区委领导班子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会前、会中、会后的全程监督,督促四大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就谈话函询问题作出详细说明,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区委委员问题线索情况。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健全审查调查统一调配管理、考评工作机制;

“一站式”规范解决委机关、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审批程序和规范使用问题,推进办案工作一体化。

(二)推动同级党委“一把手”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一是抓好日常监督管理。把“关键少数”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对象,坚持把问责“板子”对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督促自查岗位廉政风险、严格按章办事、自觉遵守廉洁纪律,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领导方法、能力素质等带头整改、作出表率,着力破解主体责任虚化、监督责任弱化、监管职责软化等突出问题。十九大以来,在查处的217名党员领导干部中,其中“一把手”43人,占比20%;

科级干部52人,占比24%。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制定印发《西固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乡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在13个乡镇街道全面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并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坚持按照“多用第一种形态,善于应用第二、第三种形态,不放弃第四种形态”的要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182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160人次,占87.9%;

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4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函询通知书7份,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抓实巡视巡察工作。巡视巡察整改方面,始终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省委巡视反馈的17个方面、95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69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在深入推进中央和省市8个专项整治任务的同时,结合西固实际,印发“10+1”专项整治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领导和整改单位,限定时间节点,靠实整治责任。政治巡察方面,聚焦政治问题发现识别,制定《2018年巡察计划》和《中共兰州市西固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建立巡察工作组长库、人才库,重点巡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不断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十一届区委共开展五轮巡察,巡察单位59家,覆盖率85.5%;

前四轮巡察共发现问题560件,整改率70.7%,其中发现并推动解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174件,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177个。

三是严格执纪执法问责。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偏差监督纠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措施,坚持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清除隐患;

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精准追责问责,压实政治责任。对落实防疫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区民政局局长张耀军、副局长李明及先锋路街道党工委书记王诚铖、花园小区社区党委书记刘瑞瑞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截至目前,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82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130人次,占71.4%;

运用“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30人次,占16.5%;

第三种形态14人次,占比7.7%;

第四种形态8人次,占比4.4%。全方位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实落细。对“四风”问题,时刻防范,露头就打,今年以来,查处并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10人,查处并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8起12人。

(三)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派员列席、监督指导全区154个科级领导班子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会前、会中、会后的全程监督,特别是督促被谈话函询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讲透彻,强化经常性政治体检。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述责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测评大会上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述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干部素质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归入本人廉政档案。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规范开展审查调查,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派出机构坚守职责定位开展监督注重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统筹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结合使用纪律、法律“两把尺子”,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政治纪律,打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组合拳”,形成科学全方位的监督格局。首先,建立派驻机构与巡察机构协调联动机制,全区共11个综合派出纪工委,明确每个派驻机构监督6至10个部门,并实行交叉办案,带队开展巡察工作,形成了“探头”与“利剑”作用优势互补。其次,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乡镇街道纪(工)委联系机制,制定《西固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明确纪检监察科室对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纪(工)委日常监督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全面实现乡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全覆盖”。再次,建立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协调常态化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实行巡察问题“双反馈”、线索移交制度,推动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等有机结合、成果共享。

虽然我区在政治监督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和不足。一是监督覆盖面还不够。主要是对“八小时以外”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监督还有不到位的地方,特别是对退休人员的动态监督难度较大,“八小时以外”不可控因素太多。二是监督手段不足。当前,政治监督的方式主要还是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看台账资料等常规途径,容易造成重复监督,监督效果不好。三是政治生态“像画”有待精准。在落实政治监督方面,当前查找和解决政治立场问题研究的力度还不够,特别是把握主体责任履行是虚是实、工作措施是松是硬、问题查找是空是深的能力还需再提升。四是问题发现不精准。有时巡察中过度过细关注被巡察单位项目工程、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较少发现和提出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线索。从政治高度深入剖析发现问题线索还没有形成一种自觉,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仅仅是当作一般性的工作问题来看待,没有做到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看待。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细化监督内容,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逐步探索实践,形成一套完善科学有效的政治监督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党的建设全过程,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把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涉及我区问题的核查和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做到应核必核、应查必查、整改到位。同时,严格落实《中共兰州市西固区委2018-2021年巡察工作计划》,不断深化区委巡察工作,重点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强化巡察的震慑效果和加强巡察成果运用。

二是创新政治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在强化巡察监督、党内民主监督、党内组织监督、年度考核监督、专项监督等的基础上,畅通问题线索渠道,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线索保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受理处置。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密切关注干部职工八小时内外的政治言行,及时发现干部职工在政治言行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引导,妥善处置。将政治监督工作与政治生态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巡察整改、网络舆情监测等工作结合起来,对内加强党办、组织、宣传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对外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网信、宣传、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形成政治监督工作的合力。

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监察委员会运行机制,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面监察,真正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盯节点、抓具体、防反弹,推动积极主动、担当干事的风气全面形成。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高压惩腐、猛药去疴,又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实现思想教育、惩治约束和警示震慑相统一。严厉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握民生领域、脱贫攻坚、涉黑涉恶三个方面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与政治监督相关的业务培训、讨论交流等活动,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思维和视野,加强对开展政治监督的研究思考,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把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作为学习的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开展政治监督的能力和自觉。积极探索“以干代训”“业务比武”等实践培训的有效方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中练兵、在竞赛中成长。

对于一把手党课心得体会司法局实用三

为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奋力开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新征程,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广西篇章。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一)强化对“一把手”履职用权的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各级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党委(党组)应探索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围绕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方面厘清权力明细,划定权力红线,明确“一把手”职责边界。纪检机关要加强对两项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违反负面清单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防止“一把手”权力“脱缰”。

(二)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建立完善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工作机制。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上级“一把手”定期选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存在问题突出的领域或部门,对下级“一把手”进行专题约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责任。纪检机关在处置同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一把手”问题线索时,对情节轻微、适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可委托同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对其进行谈话,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的情况作为每年述职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进行廉洁从政教育。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三)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组织部门要对“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和基层党建“两随机”调研指导内容。纪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发现“一把手”违反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四)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上级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每年至少与下级“一把手”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应当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并依规依纪问责,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并依纪依法处理。纪检机关要建立完善“一把手”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直报制度,发现同级“一把手”问题线索应及时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对下级“一把手”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及时处置,处置情况向同级党委(党组)及上级纪检机关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巡察定位,查找纠正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特别是“一把手”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通过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下沉了解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核实。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六)开展领导干部廉政家访。党委(党组)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探索建立“一把手”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入户廉政家访工作制度,通过了解干部家境解难事,掌握干部思想解心结,体察家风家教识人品,排查廉政风险早提醒。领导干部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自觉带好头、作好表率,强化本人及家属“家庭助廉”意识,充分发挥家庭监督作用。通过廉政家访,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齐家、严以治家,自觉净化朋友圈,引导其家属做好“贤内助”、常吹“廉政风”。

(七)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或者实名向纪检机关反映,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坦诚提出问题。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八)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集体领导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坚决防止“一把手”搞“一言堂”、“家长制”,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会前按规定做好征求意见和充分酝酿工作,会中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九)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向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党组)要建立党委常委会(党组会、党委会)审议重要违纪违法案件制度,由纪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通报案情,分管常委(党组成员、党委委员)检视反思,其他常委(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对照查摆,党委(党组)书记全面点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党委(党组)应建立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插手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执纪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全面如实记录,并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报告。不按要求记录、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一)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党委(党组)每年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综合分析不少于一次,并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情况的分析和研判,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十二)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纪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应主动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党组)书记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抽查核实发现存在漏报瞒报情形的,严格按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强化领导干部年度报告事项受理审核,对新增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甄别和规范;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十四)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相关情况应如实向组织报告,未如实报告的,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党委(党组)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党组)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上级党委(党组)每位成员分别联系指导1—2个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必须开展态度鲜明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必须真正“红脸出汗”。组织部门应当会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重大问题的,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六)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环节即启动“凡提四必”程序,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每年可以选定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视情况启动专项考核。纪检机关应当健全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档案并动态更新,对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综合分析研判,认真开展核查,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十七)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党委(党组)要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当每半年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情况开展综合分析,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抓早抓小抓预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十八)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切实做好查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建立完善“一案一通报、一建议、一谈话、一警示、一整改、一评议”的以案促改工作机制,督促下级党组织和“一把手”履行好以案促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十九)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要自觉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机关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

(二十)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纪委监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以及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积极为干部撑腰鼓劲。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级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二十一)支持鼓励积极探索创新。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执行到位。积极发扬首创精神,注意与基层创新相结合,持续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和举措,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

对于一把手党课心得体会司法局实用四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位高权重,对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工作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他们如果有不忠诚不干净不担当的情况,最容易产生连锁反应,带坏干部队伍、损坏政治生态,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腐败,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重大危害。有效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课题,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发展,着力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

“身之主宰便是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定理性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领导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必然出现各种违纪违法问题。从这些年查处的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情况看,究其根源,无不是“总开关”出了问题,以致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最终背离党和人民。因此,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首先就要从思想上入手,注重从正反两方面教育引导他们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筑牢思想堤坝、守住思想底线,拧紧“总开关”。

用足用好先进典型强化正面引领。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必须大力宣传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引导他们学习先进、见贤思齐,切实提高思想境界、政治素养、道德水平,自觉做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表率。近年来,贵州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晴隆县委书记姜世坤等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为先进典型,强化正面引领,积极引导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在不断回望过往的路、远眺前方的路中,进一步搞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进一步树牢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忠诚干净担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剖深剖细反面典型强化警示警醒。反面典型能起到敲响鼓、擂重锤的教育效果,让人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近年来,贵州先后运用查处的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等“一把手”严重违法案,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今年4月,在省纪委四次全会期间,贵州专门召开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聚焦“一把手”任性滥权问题,利用典型案件深化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举一反三,防微杜渐,避免重蹈覆辙,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同时,还及时督促指导市县党委参照省委做法,用身边典型案例对本级管理“一把手”当头棒喝,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

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在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方面,就是既要对其履职生涯关键点进行重点监督,又要对其履职生涯全周期进行全面从严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强化廉政意见回复,牢牢守住“重要关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近年来,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贵州通过专门制定工作办法,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程序、标准、内容、责任进行细化。2019年,制定出台《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廉政档案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对所有监督对象进行政治画像,全面归集反映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信息和材料,建立廉政档案,为全程跟踪了解领导干部、更高质量地做好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仅省级就建成6223份干部廉政档案。

强化履职尽责情况监督,牢牢守住权力运行“各道关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本质上是对他们手中权力的监督、对他们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最终都归结于对权力运行各环节的监督。2016年以来,每年省纪委全会上都安排各市(州)党委书记、省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和省属国企高校党委书记进行述廉述责,并由省纪委委员现场打分测评,测评结果专题呈报省委,作为各位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考核的重要依据。目前,这一做法已经成为一项制度安排,成为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有效举措。此外,从去年开始,在协助省委常委带队赴各市(州)检查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时,优化改进程序设计和方式方法,由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日常监督中掌握的情况、被检查党组织自身查找的问题,先行开展检查,确保更加全面准确地指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省委常委带队检查时一并现场反馈,从而有效提高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精准度,增强对各市(州)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严肃性和针对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必须在执纪执法每一个环节都贯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方针方略,既做到底线常在、“后墙”不松,又着力刨根问底、追本溯源,铲除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真正实现标本兼治。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是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对象最直接、最有震慑力的监督。贵州省纪委监委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靶心不偏、焦点不散、标准不降,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审查调查,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运转。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共对28名省管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对234名县处级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其中“一把手”或主要问题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的45人。

做深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制定出台“一案一整改”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一案一整改”的指导意见,坚持把“促改”思维贯穿“一把手”或者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案件审查调查全过程,注重在查清问题事实的同时,及时溯源收集情况、研究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以及分析研究所在单位或领域监督短板、治理体系的风险乃至体制机制上的漏洞,找到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发展规律,并在结案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案一整改”,提出精准的整改意见,有效督促推动案发地区或单位不断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要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起主导作用,首先是各级党委监督,其次是纪委监督。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必须把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起来、形成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各级党组织承担主体责任,只有主体责任到位到底,监督才能做深做实。2017年以来,贵州省纪委监委围绕协助省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探索开展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从纪检监察机关的角度,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实现了对各市(州)党委、省直部门党组(党委)、省属国企和高校党委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全覆盖,形成的研判成果报省委作决策参考,取得了较明显成效。今年,贵州省委把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从纪检监察机关的探索实践,上升为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安排,制定了《关于建立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的指导意见》,对一个地区、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职用权、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研判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积极探索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机制。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项监督”各有分工、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着各自独特的作用。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对于有效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巡视巡察机构牢固树立“四项监督一盘棋”的思维,坚持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整合监督资源、力量、流程、手段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形成《中共贵州省纪委贵州省监委机关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日常联系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健全贵州省委巡视机构与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制度成果,有效推动了“四项监督”之间信息共享、协作配合、成果互用,在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上迈出关键步伐。

对于一把手党课心得体会司法局实用五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年,我们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制定出台了《____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规定》,强化对“一把手”人权、财权、事权[:]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行为,取得了初步成效,促进了我县干部监督工作水平提档升级。据了解,这项制度在全省属于首家出台,新浪网、《华商报》、陕西党建网对这项制度进行了宣传,这一做法还获得年全县组织工作创新三等奖。

近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在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特别是领导干部职务拟进行调整时,监督管理还存在一些漏洞,反映出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存在突击提拔、调动干部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即将走马上任或者卸任,把人事权当作一种调用自如的“私人工具”,将空编一夜之间全部用光,把一些“心腹”安置在重要位置,有的甚至演变成权钱交易,滋生腐败。二是存在突击花钱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单位的钱是自己辛苦争取来的,便无视财经纪律,巧立名目,胡支乱花,甚至导致离任时留下一屁股负债。三是存在突击决策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对于单位的重要工作、重大建设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决策,为下任领导开展工作埋下了隐患。四是存在离任不交接的问题。部分领导干部离任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交接,有的只有口头上交接,有的连口头交接也没有,造成了接任领导接了一本“糊涂账”,后续工作出现矛盾或问题无法界定责任。

领导干部离任前的这些举动,给国有资产造成损失,给新任领导的工作增加了难度。虽然这只是个别现象,但已严重影响了部分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纷纷表示,应该加强对职务变动期间领导干部的监督,用制度进一步规范他们的用权行为。年月日,经过多次修改讨论的《____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规定(试行)》正式出台。

(一)明确监督时机冻结“审批权”。《规定》明确指出,领导干部在被确定为拟提拔对象、文件规定需退出领导岗位或县委、县委组织部做出领导干部职务变动决定的,由县委组织部派员到其所在单位宣布冻结事项,主要冻结人事调整、财务审批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具体实施中,是由组织、人事、财政部门组成工作组,在职务变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会议上开展冻结工作,工作组对单位的人事编制、实有人数及职务情况、现金、银行存款和重大事项进行核实登记,填写《____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通知书》,由冻结对象、人事、财政、组织部门签字后,正式宣布冻结。《通知书》由冻结单位、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备案,同时作为离任交接的依据。

(二)实行离任审计明确经济责任。我们在冻结职务变动领导干部“审批权”的基础上,及时委托审计部门对职务变动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变审计监督的“先离后审”为“先审后离”,对其在任期内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权威认定,逐步做到不审计不离任不重用,依据审计结果决定升退免。

(三)明确监交主体限时离任交接。要求离任领导干部在组织宣布职务调整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交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财政、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参加监督移交。交接工作在领导干部离任前办理,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确保监交过程的透明、客观、公正,从而形成了分类管理、重点突出、全面覆盖的监督管理格局。

(四)规范交接程序亮明交接事项。要求离任领导在组织宣布职务调整之后,正式工作交接之前,对任期内经济事项及各项工作进行清理、总结,并准备书面经济事项交接材料。一是核对冻结时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列出任期末的债权债务、重大经济决策等相关资料,填写经济事项交接表。二是由接任领导对自己关心的有关情况向离任领导作提问。三是在双方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办理书面交接手续,经交接双方和监交成员单位共同签字后各持一份备案,组织部凭交接书办理调动手续,同时作为下一次经济事项交接的依据。

(五)严明交接纪律确保顺利实施。交接手续必须在领导干部离任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拖延、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或不办理交接手续的领导干部,予以批评教育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知财政部门停发工资津贴;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对职务变动领导干部实施监督,是我县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创新做法,是对“一把手”权力制衡、规范离任交接的一项具体举措。虽然刚刚起步,但已初显成效,制度出台以来,我们已先后对名职务拟调整的县级“一把手”“审批权”进行了冻结,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离任交接。我县职务变动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逐步规范,离任交接工作也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一)为领导干部健康成长搭建了“关爱平台”。从“冻结”到“交接”,有效涵盖了领导干部权力的各个方面,不仅是一次全面的自我总结,更是一次勤政廉政情况的自评和个人能力素质的综合展示。交接的实施,前任未了的经济事项移交给接任者,变成了“新官理旧帐”,这样,就促使每一个领导干部上任后及时规范单位的内部管理,依规选人用人,严格财经纪律,照章决策办事,也就形成了决策和“花钱”行为逐渐步入正轨的良性循环机制,这既是一种监督,也是一种保护,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同时还可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的发生。

(二)为各单位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无缝衔接”。“离”与“任”间接力棒传递的速度和质量,将直接关系和影响到一个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的延续性。职务变动领导干部监督制度的实施,改变了“调令到手,抬腿就走,责任不清,是非不明”的现象,搭建了一个能就工作面对面沟通、能就人事、财务、重大事项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冻结通知书和交接表的使用,能够全面反映交接单位的财务状况、人事状况、工作进展情况等,有利于接任领导干部及时掌握有效信息、把握工作重点,少走“弯路”、减少“失误”,迅速进入角色开展工作,也使得各单位的工作连续性增强,过渡更加平稳。

(三)为干部监督管理机制注入了“新鲜血液”。对职务变动领导干部监督,“冻结”和“交接”有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一同参与,既有机整合了组织监督、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等各方面的监管力量,又充分发挥了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从机制上完善了对“一把手”及主持工作副职领导干部的权力约束,在制度上是一种有效探索,也是对领导干部监督“盲点”和“空档”的填补。

(四)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基础资料”。实施“冻结”,使审计部门在开展审计过程中,把经济责任定位在了一个静止的时间段上,防止了后续经济责任的发生。《交接表》详细记载了单位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情况,有了基础资料,审计部门不用再为这些基础数据翻账看票,缓解了审计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也从制度上界定了前后任的经济责任,为正确明确、评价经济责任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的提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对于一把手党课心得体会司法局实用六

20xx年,在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七一路办事处纪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及中共川汇区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川汇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办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办事处党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督责任,落实好“四化三查”,“三转”,“三权公开”,“五个不直接分管”等要求及“一案双查”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注重实效,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使办事处反腐倡廉工作常态化,其他各项工作均有所创新和突破。现将一年来履行纪检监督责任情况向各位领导报告如下:

一、履行纪检监督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按照区纪委部署,结合办事处实际,办事处纪委一是向办事处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建议,积极建言献策,牢记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二是发挥反腐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化的各项工作;三是协助党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制订了《七一路办事处党委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对党委班子成员的责任进行了分工界定,既要抓业务工作,又要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办事处7名党委班子成员分别签订了主体责任清单。同时,办事处共签订《党员干部承诺书》48份,其中包括7名科级以上干部。此外,办事处领导班子,社区党支部书记、各股室(所、站)负责人均全部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保证书》。

2、开展作风纪律集中整治活动,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作风纪律督查组,坚持每周通报,坚持机关、社区及城管队伍全监控,坚持明查暗访。共编发督查通报40期、累计通报56人次、写检查12人,考勤处罚与绩效工资挂钩。

3、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目标考核组,每季度对各部门及社区的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同时一年2次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做好评议结果的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4、“五个不直接分管”执行情况良好:办事处对党政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行政审批、物资采购和财务情况落实良好,对于财政支出的审批,办事处制定

了严格的财务制度,规定3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必须由领导班子会签。

5、认真落实“三转”:办事处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及时调整和规范了纪检书记职责分工,确保纪检行使办案职权,勇于“亮剑”,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因七一办纪检书记职位暂时空缺,由党委副书记暂代其职开展工作。

6、积极推进“三权公开”,把“三权”工作抓真、抓实、抓细:一是利用社区三权公开栏和“三权公开网”加大了“三权”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充分运用好三权公开网及办事处、社区公开栏,抓好信息公开。办事处先后投资6万余元,制作宣传栏,公开栏,配备电脑等,指派专人对7类38项办事流程图、民生事项和权责清单进行了公开,使“三权”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与群众密切联系的民政、劳保、计生、民生代办等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四是强化印章管理。社区公章由“三权”公开领导小组统一管理,重点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集体“三资”处置等重大事务的管理,从源头上、制度上规避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五是加大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力度,特别是低保惠民资金的排查上,重点查清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今年稳妥清理不合格低保户112户,268人。

7、深入开展“四化三查”工作。以抓好“两层”干部权力监管为重点,实施“三查”:即查行政审批是否合规及时、查民生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查群众举报违规违纪问题,推行“四化”:即职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督立体化、问责常态化,扎实开展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

8、认真做好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相关制度,积极化解信访矛盾,做到无理诉求解释说服到位,合理诉求调查处理到位。努力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水平,深入挖掘案件线索,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今年共排查出违纪线索10余条,基层干部免职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留职查看1人,通报批评3人,此外,查处康湾社区6处违建,李庄社区2处违建,颍河社区和谐家园电动车充电引起的火灾安全事故,周滨社区支部收缴党费时有急躁情绪,造成个别党员网上反映,城管队长李洪涛等3人违规变通发票等5起案件。

(三)以廉政文化为抓手,宣教工作常抓不懈

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宣传教育为抓手,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方针,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在全办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累计开展专题反腐倡廉、党风党纪教育23次,看警示教育片10余部,开展以廉政约谈等形式的警示教育6次。二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充分利用辖区宣传栏、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

(四)努力推进专项监督检查机制常态化

一突出重点,例行督查到位。将例行督查与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联合相关科室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二问题导向,专项督查到位。针对例行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摸准实情,研究解决处理问题的意见。三主动作为,跟踪督查到位。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机构运转、人员配备、履行职能及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四落实责任,考核问责到位。强化问责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奖励、评优、提拔挂钩。同时,在“专”字上做文章,发挥好专项督查的震慑作用。

(五)强化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打铁还得自身硬,面对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办事处纪委不断强化纪检队伍建设,经常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业务知识,强化监督履职意识,提高纪检干部执纪、问责能力,为纪检检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七一办纪委的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纪委、辖区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学习调研投入及创新精神不够。对新形势下经济工作、反腐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探索还不够,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工作制度等方面创新不多,喜欢因循守旧,照搬条条框框;

2、工作作风不够踏实,工作艺术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对下属单位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和强化服务意识的教育不够深入;对工作疏于检查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强化学习意识,提高自身免疫力。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以《纪律处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纪党规教育和以《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的权力观教育,坚持开展党课教育,抓好超前教育、警示教育,把教育经常做、提前做,使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自律意识。

2、严明党纪党规,继续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严防“四风”反弹。

3、不断完善党风廉政考评制度及追责制度。根据责任人自查自评材料,按照量化考核标准,通过个别交谈、座谈讨论、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责任人进行考评,以此来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责任意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落实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党员干部,要严格追究纪律责任。

4、强化监督意识,加大党员干部管理力度。从实际出发,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全面履行纪检监督职责,加大对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力度,重点解决各级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用权行为上的突出问题。

5、聚焦中心任务,创新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抓好纪委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解决纪委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问题的方法,探索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等相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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