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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金融心得体会和感想 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心得(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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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金融心得体会和感想 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心得(4篇)
2023-01-05 12:45:52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非法金融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三(1)班 主题班会

活动时间:2018年11月 05日 

活动内容:崇尚科学  反对非法宗教 

活动目的: 

为了增强广大师生识别非法宗教,抵制非法宗教的能力,进一步净化校园文化,构建和谐校园,教育学生树立“崇尚科学,反对非法宗教”的观念,强化师生的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邪教侵蚀,同时让学校成为传播科学文明的阵地。 

相关材料: 

一、什么是邪教

邪教——是打着宗教的旗号从事非法勾当,利用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神化的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手段,盅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全世界上有5000多个邪教组织。 

二、邪教的本质 

邪教是“社会的毒瘤”,“人类的公害”,“精神毒品”,是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东西。 

邪教组织的共同特点: 

(一)打着宗教和科学的幌子编造歪理邪说。

(二)进行精神控制。 

(三)秘密结社建立地下组织,进行非法活动。

(四)不择手段骗敛钱财。

(五)反政府,仇视社会。

(六)编造伪科学。 

三、邪教组织对世界的危害 

(一)践踏人权,残害生命。

(二)实施精神控制,剥夺人的发展权。

(三)泯灭亲情,破坏家庭。

(四)扰乱治安,破坏社会稳定。

(五)勾结外敌,反共反华。

四、 邪教组织的主要特征 

(一)教主崇拜,唯教主是从,为教主而生而死。 

(二)编造非法宗教,打着宗教的旗号,冒用宗教术语,编造和散布各种歪理邪说,妖言惑众,为的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分,达到对群众精神控制的目的。 

(三)精神控制是邪教教主为巩固自身的神圣地位,维持信徒对自己的效忠的基本手段。 

(四)邪教组织的主要特征敛取钱财,这是现代邪教组织的一大经济特征。现代邪教教主大都是骗钱敛财的暴发户。

(五)秘密结社各种邪教通常都有以教主为核心的严密的组织体系,采取诡秘的联络方式,开展秘密的非法活动。 

五、邪教和宗教的区别 

(一)在宗教和邪教中,人和神的区别。 

(二)宗教传教是公开的,邪教是诡迷的。 

(三)宗教拥护社会,维护人类,相信科学,而邪教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 

(四)宗教人员行善积德,邪教组织骗钱敛财。 

(五)宗教有自己的典籍和教义;而邪教的教义都是危言耸听的歪理邪说。 

六、如何防范抵制邪教? 

一是从我做起,不信邪教,抵制邪教;

二是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不信邪教,拒绝邪教;

三是发挥我们的知识优势、智力优势,大力弘扬科学精神;

四是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自觉抵制邪教的歪理邪说。

有关非法金融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进一步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我乡的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乡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乡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市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认真扎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集中开展了宣传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认识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

防范好非法集资工作在清理整顿的同时,重点加强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切实做到认真调查摸底,确定排查重点,集中时间对辖区进行详细排查,摸清本辖区非法集资数量。

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各村群众,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以及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时向个体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非法集资的新形势和特点,提高居民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掌握本乡辖区内个人非法集资情况,截至目前,对辖区内进行走访排查,未发现本乡存在非法集资的现象。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止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我乡将继续排查对象,增加走访次数,加大走访力度,坚决对非法集资行为常抓不懈,使其遏制到萌芽状态,防止死灰复燃。

有关非法金融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为深入开展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有关文件和全国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属地为主、部门配合、职责明确、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健全和完善全区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发生和蔓延,维护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利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出发点,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集资风险集中排查活动,尽快掌握情况,并结合排查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遏制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实现“摸清底子、分类处置、依法打击、维护稳定”的全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目标。

(一)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开展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康小平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陈定佳,区人民政府副调研员焦剑,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金融证券办主任)刘雄辉任副组长,区纪委(监察局)、区政府办(区政府金融证券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发改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分局、区农业林业畜牧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政府法制办、区信访局、区工商分局、区地税局、区维稳办、区政府督查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金融证券办常务副主任卜茂荣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参与、支持非法集资活动的涉案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查处工作,参与涉案资产处置的监督工作。

2、区委组织部: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政府绩效评估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3、区委宣传部:负责整治非法集资问题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宣传系统(广电、报刊、网络等)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4、区人民法院:负责非法集资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5、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非法集资案件涉案犯罪人的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6、区发改局:负责本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等工作。

7、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等工作。

8、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乡建设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9、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对非法集资活动进行立案、侦查、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工作,安排专人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区财政局:负责财政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完成区政府交办的落实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打击活动工作经费等有关工作。

1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完成区政府交办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打击活动等有关工作。

12、区国土分局:负责矿产开发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13、区农业林业畜牧局:负责本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14、区商务局:负责商务系统特别是典当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15、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对户外各类融资广告和虚假贷款广告的清除等有关工作。

16、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查区政府涉及非法集资处置规范性文件,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17、区信访局:负责处置非法集资的信访工作,接受涉嫌非法集资的举报和信访并及时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工作。

18、区政府金融证券办:配合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调查、认定、查处和善后等上下联络协调和信息反馈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运转工作。

19、区工商分局:负责涉及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和非法金融广告的监管、查处工作,参与查处利用公司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等工作。

20、区地税局:负责征管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纳税人情况及账务核算情况等查处工作。

21、区维稳办: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日常维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等工作。

22、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并将督查工作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2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负总责、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一线把关、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的总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的组织和债权债务清理清退等处置善后与维护稳定工作。

(一)工作重点

1、整治已经立案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2、整治以房地产行业为主的建设领域非法集资活动;

3、整治矿产开发行业的非法集资活动;

4、整治种养殖业、山林开发等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5、整治各类融资广告及虚假贷款广告。

(二)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1月25日—11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进行部署。

2、摸底排查阶段(2012年11月30日—12月15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3、依法打击阶段(2012年12月15日—2012月1月30日):对已发现及排查中发现的非法集资问题依法进行处置。

4、总结建制阶段(2012月1月30日—2月20日):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存在或发现的问题,分别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本着“属地负总责、行业部门把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的原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相应的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自查、宣传和处置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三)认真排查,摸清底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集资风险集中排查活动,尽快掌握情况,并结合排查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遏制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将风险防患于未然。特别是要突出重点,对近年来社会融资现象较为普遍的领域,要抽调专门力量,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好集中风险排查,把清理整治落到实处。

(四)积极调度,加强督查。在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排查和处置情况。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结束时,要形成汇总表和总结材料,于2012年2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

有关非法金融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要求,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失,确保地方平安稳定。根据文件要求,杨和镇明确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强化宣传教育,狠抓措施落实,掀起了新一轮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高潮。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召开了由全镇机关干部、各村(社区)负责人、派出所和司法所负责人等参加的“处非”专题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相关工作。

(二)成立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杨和镇成立了由镇长许波同志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延伸至村干部。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建立问责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查找到点,责任追究到人。

(三)集中进行了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共印制横幅12幅,标语120条,悬挂、张贴在辖区主干道两旁等人流集散地,各村设立宣传栏和宣传板报,宣传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基本特征、社会危害性及典型案例,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到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对社会经济秩序、个人切身利益、社会和谐稳定的危害,提高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有效遏制了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监督排查,全面清理。为保障此次自查工作全面彻底,不留死角,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各村网格员对辖区各企业集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存在非法集资现象,同时也未接到群众举报。

(一)协作配合有待加强。与公安、银行、审计、工商等部门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获取的案件线索较少,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不够多,长效机制的建立还需完善,整体合力不强。

(二)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规模性的宣传活动较少,发动群众还不够,举报投诉机制运作还需优化。

(三)非法集资形式多样,手段隐蔽。一些违法犯罪分子跨行业、不断变换手段和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这样给发现打击带来了困难。

一是要强化情报信息工作,严密监测重点人头动向,及时报告党委政府,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多方做好稳控工作,把不稳定因素和矛盾化解在当地,严防上访事件发生。

二是采取积极预防措施,严格控制涉案人员,掌握投资受害人动态,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和失控。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风险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问题,确保处置得当,消除社会负面影响。

三是加强对本辖区非法集资活动的分析研究,完善日常监管措施,确保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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