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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障心得体会及收获 司法局心得体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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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障心得体会及收获 司法局心得体会(9篇)
2023-01-05 17:49:11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司法保障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实习地点:我市司法局

通过暑假在司法局实习,巩固自己的专业知识,把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相结合,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检验自己多年所学的专业知识,提高专业能力和素养,为将来踏上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市司法局属于行政机关,有办公室、公证科、政治处、法制宣传科、法律援助办公室、律师科、局长办公室以及副局长办公室等部门。我实习的司法局主要工作就是接发文件,接听其它部门的电话,并主动上报给领导。

暑假我在司法局实习的第一个月主要就是从事文书、材料的整理工作以及通知各部门领导下发的通知等,在实习中要求对司法局电脑系统能够熟练的操作和应用,这对我刚刚开始实习的大学生来说还不算特别难。

我要把文件用文本的方式输入电脑,存在档案夹里,方便领导的查阅,政府文件相对不对,内容也比较简单比较少,我打字速度也算快,所以做起来并不感觉到有什么压力,当然我也不敢有一丝的马虎,都是怀着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状态完成的。

实习期间我还参加了一些司法局的活动,帮忙打下手,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得到了司法局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

在司法局实习的整个经历,让我接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和专业人员,通过自己实习期间亲自参与的一系列和司法相关的活动,我对专业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也更加精准的掌握了法律知识的含义。

这次实习中所获得的社会经验是在学校中所学不到的。在司法实习中,我体会到了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是有本质差别的,如今,社会进步迅速,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只有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知识和素质,才能立足于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我们要每时每刻吸收新的知识,全面的提高自己的能力。

通过这次的实习,我学到了很多知识,都是在书本上所学不到的,还让我积累了很多的社会经验,丰富了我的社会阅历,开拓了我的视野,懂得了工作的辛苦,明确了自己的目标,是一次受益匪浅的实习经历。

关于司法保障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首先,揭开司法考试的“面纱”。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要想过司考,必须从各个角度了解司考,包括:命题方向、题目类型、复习资料、复习技巧以及如何制定复习计划,让自己在最短的时间通过。获取司法考试信息的途径很多,如果身边有同学通过司法考试,那可以直接向他“取经”;如果没有,网络对于你们而言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大家可以多参加有关司法考试的论坛,如法律教育网,上面高手很多,相信大家在那里可以找到自己的答案。

其次,把握主次,有的放矢。司法考试之自身所涉及的法律条文之多,记忆工作量之大,法理运用之繁琐让很多考生叹为观止。其实不然,不要被所谓的“纸老虎”所打败,要对自己有信心。一般过来人都会告诉你司法考试有六个山头是必须攻破的:民法、民诉、刑法、刑诉以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这六个部门法是司法考试中的核心力量,如果你能把他们拿下,那么你的法律职业之梦就不再遥远。

首先,要有毅力,做好吃苦准备。司法考试的记忆量是非常大的,你需要掌握的法条加起来应该有一万多条,这其中还不包括理论知识的记忆。有付出才有回报,行动越多,

就越接近成功。坚持到底才是取胜根本,我常对朋友说的是:对于司法考试,要置之死地而后生,只有对自己狠心,成功才会对你贴心。

其次,要有信心,保持好的心态。拥有一个好的心态是任何一个成功人士必备的品德。无论你面对的敌人有多强大,无论你面对的任务有多繁琐,只要你有信心付出努力,任何困难都不将成为困难。

最后,要有健康,打好身体基础。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爱惜自己,爱护自己,成功才会尊重你。

首先,“考试大纲是本本”。无论你选择何种教材,司法考试大纲是必需的,只有知道命题的考点和重点你才能找到自己真正的敌人。

其次,“法条和真题是武器”。我们的敌人有多强大,我们的武器就应该有更大的杀伤力。法条和真题是我们打好这场硬战的必备武器,对于他们两个你认识得越深刻,分析得越到位,那么你的潜力就越大。

最后,“辅导机构是军师”。在这场持久战中,我们需要武器,需要盟友,但更为重要的应该还是我们的军师。孤军奋战必定势单力薄,有人陪伴有人指点才会信心加倍,勇往直前。如今的辅导机构比比皆是,是个供大于求的市场,我们的选择余地还是很大的。所以不要盲目跟风,关键是选择最适合自己的。

目前市场上大概两种:一种是“面授模式”,一种是“网络模式”,二者各有千秋。面授大家应该都比较熟悉了,主要是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老师以及固定学员的统一学习。这种模式对某些自制力比较差的同学比较合适,也比较容易受课堂气氛所感染。缺点也是比较明显的,比如:固定化模式培训所针对的群体大多是中等层次的,所以对于基础比较差的同学听起来可能会很吃力,对于基础比较扎实的同学而言,似乎是在浪费时间,自己已经掌握的知识也不能跳过,只能跟着老师听下去。

另外,对于学生的听课状态以及学习时间要求相对较严格。如果你今天状态不好,或者正有事要处理那么你今天的课是难以继续的,这样就会形成一个断层。对于知识掌握的整体性、连贯性非常不利。网络模式相比较前者而言,是个比较新的培训系统,他更加强调以人为本,能比较切合考生的实际情况,时间、地点不受限制,辅导材料以及辅导老师可以自由选择,不用受一般教育机构“一揽子”计划的束缚,如同我们的“网络司考家教”。另外沟通比较方便,利于教学相长。

关于司法保障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妥善处置我县境内因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突发紧急情况,降低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对社会稳定、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凡是因劳动保障问题所引发的五人以上的罢工、游行、静坐、请愿、集体上访事件,称为劳动保障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劳动保障问题主要是指劳动合同纠纷、拖欠员工(民工)工资及拖欠发放社会保障待遇等。

第三条根据突发紧急情况、参加人员多少、影响大小程度,可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突发事件。

一般性突发事件:5人以上10人以下到县以上政府部门集体上访的行为。

重大突发事件:10人以上30人以下到县以上政府部门集体上访、静坐、请愿等行为。

特大突发事件:30人以上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集体上访、静坐、请愿等行为,或人数虽不到30人以上,但行为激烈,影响巨大,有罢工、游行、冲击办公场所,或有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危害公共安全,需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

第四条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处理,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贯彻统一指挥、组织有序、分工明确、条块协调、保障有力、信息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县政府成立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政法委、总工会、法院、监察局、信访局、工商局、发展计划局、经济贸易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农业(水利)局、林业局、卫生局、审计局、法制办、安全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组成,各成员按各自职责做好处置工作。

第六条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和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一般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事件主管部门调查,责成有关责任单位处理。

重大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协调有关部门处置。

特大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组长协调有关部门处置。

政法、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社会混乱等事件。

第三章处理程序

第七条突发事件发生后,最先接警的部门第一时间向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查实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原因等基本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并根据事件等级,分别启动预案。

第八条处置人员赶往现场,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事件分理、解释、安抚等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现场解答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答问题,劝散人员。现场解答未能解决的问题,选择处理途径和手段。

对于现场劝散无效的,或明显违法、故意制造事件破坏社会稳定,经教育引导又不听的,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第九条对于能劝散回去的一般性突发事件,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协同有关部门和责任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条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查处。

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单位工程款,从而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垫付。承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款导致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承包方先行垫付。对于责任单位携款藏匿,导致当事人权益一时无法保障的,由政府劳动保障应急周转资金垫付。

对其他一时难以处理的问题,必须在30日之内处理完毕。并将结果答复当事人。

对不属于劳动保障范围能解决的问题,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属于司法救济对象需要救济的,帮助联系给予司法救济。

第十一条对于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由领导小组协调处置。

(一)对处置中拒不配合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和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处理。

(二)对现场处置已经完毕的重大、特大突发事件的后期调查处理也按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对于越级突发事件按信访有关规定劝返。

第四章保障机制

第十三条发展计划部门要严格审批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低于国家规定比例的,不批准其立项,建设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规划建设和交通部门继续整顿和规范建设建筑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假招投标、综合整治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

第十五条积极推行以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施工企业合同履约担保为核心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提取预防拖欠工程款及工资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律宣传,提高劳动者法律意识,增强民工维权意识,建立用工单位自觉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制度,对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按《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企业,记入档案并向社会曝光。

第十七条引导企业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帮助和组织企业清偿债权债务。政府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引导企业依法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县财政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建立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应急周转资金。对于确实属于应支付未付的拖欠款,企业一时无力支付的,经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核实同意,用于先行垫付部分拖欠,以平息突发事件,下一步再向企业追偿。

处置应急和日常的专项经费列入财政专项预算。

第五章奖惩措施

第十九条对在突发事件中依法执行公务且事迹突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第二十条在突发事件中,构成违纪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处置预案是政府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整体计划和程序规范。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处置基本预案,结合实际,制订、细化完善有关应急处置分案,制定各种行动方案、相关保障方案,以提高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和应急反应效率。

关于司法保障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我局的审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审计署提出的“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及自治区审计厅提出的“改进方法、加大力度、保证质量、提高效率、文明审计”双二十字工作方针,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部门的审计,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发挥审计“免疫”功能,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水平,为我县的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更大贡献。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和县委政府的安排,结合我县审计工作的实际对*年审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审计工作

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和永恒主题,做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我们要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当前的财政审计目标是以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为基础,以支出审计为重点,审计财政资金支出和使用的效果、效率,进一步完善财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扩大审计覆盖面,坚持本级财政预算审计与延伸审计相

结合,凡是有财政收入上缴任务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都要纳入审计范围,确保财政审计的深度与广度。要加强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政府非税收入、转移支付等财政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要通过不断深化财政审计,特别是对地税、土地、农电等几个有较大财政上缴任务的单位和对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数额较大单位的跟踪、延伸审计,更进一步查找和发现问题,强化审计执法威力,加大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力度,注重审计执法效果,加强跟踪监督,促进整改和纠正,加强部门协作并引入各种监督力量和手段,加强审计情况的深层次分析与研究,为县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服务。

(二)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财政对公共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日益扩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对规范建设资金使用,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促进整顿建设筑市场秩序,提高投资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积极探索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新路子,不断完善以国家审计机关为主,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参与的工作格局,发挥国家审计的职能优势,社会审计的专业优势和内部审计的知情

优势,加大审计力量,提高工作效率,重点审计工程招投标程序、工程量不实和高估冒算工程造价等问题,有力地保障政府投资效益的化,限度的为国家和地方政府节约资金。全年要完成农业综合大楼、古郡博物馆、县医院门诊大楼等×××个投资审计项目。

(三)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年我局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思路,改进方法,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度发展。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要把对经济决策权、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权、资金分配权的监督,放在经济责任审计的突出位置。要通过对被审计责任人在任期内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增减、债权债务的增减以及重大经济活动的审计分析,重点分清被审计领导应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努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更加科学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不断丰富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形式,继续开展任中和离任审计,探索开展任前审计,将三种审计形式有机结合。要通过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今年我们将根据县任期经济责任领导小组的计划和县委组织部门的委托对套海镇、司法局、发改局、交通局等×××个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关于司法保障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为加强司法所管理,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社会,特制订20xx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思想政治工作。所长重视本所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落实,全所人员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有固定的学习例会日并做好学习记录,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治、业务培训。

二、司法所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全所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做到全所无违纪事件发生。

三、司法所建设按上级要求达标,并能长久保持,确保财务不丢失。

四、按时保质完成报表,统计任务,每月上报信息2条,宣传报道2篇,全年撰写调研文章2篇。

五、职能发挥

(一)人民调解工作

1.人民调解网络健全,有调解人员花名册,村级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率90%以上,并培养2—3个示范亮点村,典型调解员。

2.3月份、9月份组织对各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

3.每月重点时期搞好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归类,按时化解纠纷,调解率100%,调成率98%以上,并且按时进行信息上报工作。

4.指导各单位排查发现纠纷,发现的纠纷按时解决,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

5.对到司法所调解的纠纷,做到小纠纷当天能解决的当天解决,最迟三天解决,疑难纠纷十天之内进行解决,确实解决不成功的,引导其走诉讼途径,减少上访量。

(二)普法宣传工作

1.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普法规划,适时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认真搞好普法工作。

2.利用各村广播,每季度巡回43个行政村,举办一次法制广播讲座,同时要求每村每月举行一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协调综治办、教育办、派出所、信访办等单位每学期深入各中小学校举行两次法制报告会,同时要求各中小学校做好法制安排,经常性向学生讲授有关法制法规。

4.利用集会,适时组织计生、土地、信访等单位设置法律咨询台,现场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并发放有关的法律宣传品。

(三)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1.管理指导法律服务所全面优质开展各项法律服务业务,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2.积极搞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

3.积极承办上级指派的法律援助工作业务。

4.开拓公证协办业务,每年协办公证200件,办理法律援助业务案件5起以上。

5.教育法律服务人员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做到全年无投诉。

(六)、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于司法保障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一、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努力促进充分就业。

1.加快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步伐。继续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重点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工作考核五大考评体系。要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深入开展“一镇一品”创业促就业活动。要在“海虞服装”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梅李经编”、“古里针织”等品牌,逐步形成就业创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双赢的良性机制。

2.健全区域间人才劳务合作交流机制。要密切关注和积极应对年末岁初的企业缺工现象,妥善解决好重点企业的用工难问题。要继续巩固已有的劳务合作伙伴,积极开辟新的劳务基地,更加注重对接性与匹配度,更好地满足企业需求。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区域间人才合作交流,使区域间人力资源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为区域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3.着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加强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扶持。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强化市场推荐服务,引导毕业生自主创业、异地就业和市场就业。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青年见习基地,大力开发见习岗位,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经验,实现就业;继续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工作,及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4.提升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举办好各类人力资源招聘会,特别是大型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要策划好、组织好各类特色招聘活动,做好市场统计分析供科学决策,打造一流的交流互动平台为企业与求职者牵线搭桥。同时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的引导、规范和管理,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积极构建公平和谐的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为企业提供人才服务。

1.引进高层次人才。围绕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需要,以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为重点,以国际精英创新创业周活动为平台,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做好赴外招聘活动,宣传形象、介绍优惠政策,引进一线科技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

2.拓宽人才交流方式。建立海外人才网,开展市留学人员及博士联谊会的各项活动,凝聚人才,以才引才;加强与海外人才联络员的沟通和联系,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做好人才专项调查数据汇总工作,建立好高层次人才、籍旅外在外人才信息库,形成调研报告,储备丰富的人才资源。

3.继续加强专技人员队伍建设。做好市专技类拔尖人才考核,和省级以上各类专家选拔和专项申报工作;推进资助项目成果转化,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落实好各类专家的相关待遇,提升高级专家在专技人员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职称培训和职称评价,不断提升专技人员的业务素质,优化专技人才队伍层次结构。重点向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建筑业、医药化工等行业延伸、拓展。

4.进一步加大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力度。力争新建省级站2家以上;积极开展博士后招收引进工作,着力推进新建和省级设站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全年新增进站博士后3名以上;优化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和服务,开展资助奖励及博士后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出站考评等活动,确保博士后科研顺利进行,为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优质服务。

5.提升高技能人才队伍实力。要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培育和引进一大批能

够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形成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开展高技能人才奖励、高级工培训资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继续发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选拔作用,举办全市规模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力争完成国家职业资格技师以上150人。

6.不断拓展职业培训。积极开展公共实训基地申建工作,做好各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调研、规章制度制定和工作开展计划目标等工作;大力开发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数量和质量。

三、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为契机,推进社会保险更好发展。

1.继续巩固城保扩面成果。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体系和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着力点,将本地户籍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覆盖面。继续以行政推动与宣传引导相结合为抓手,以政策驱动和服务带动为重点,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的主体功能,强化督促指导,有效推进农保转城保工作;要大力加强《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新条例的宣传,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以劳务派遣企业为重点,在外来务工人员参保上取得新突破。

2.完善医保相关管理办法。按照市职工医疗保险“五统一”的要求,做好本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的完善衔接工作,确保至年底实现“五统一”相应目标要求。优化医保结算经办模式,减轻结算窗口压力,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更好贯彻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原则,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发挥更大作用。在医保定点单位中逐步推开信用等级评定,将信用等级与费用结算、稽核与日常管理紧密结合,调动定点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改进医疗救助办法,加大对特病、重病等大额医疗费用参保人员的救助力度,切实减轻参保职工负担。

3.健全工伤保险管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出台的工伤保险新政策,按照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市工伤保险业务流程。继续推进生产性事故快速认定和劳动能力快速鉴定工作,畅通工伤待遇结付的绿色通道。坚持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加强与法院和市法制办沟通,尽量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不断提高工伤认定质量。完善工伤事故调解机制,加强与各镇劳动保障所和劳动监察仲裁部门配合,及时快速落实工伤待遇。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伤事故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努力消除工伤事故隐患。

4.健全退管工作长效机制。要在提高退休人员档案接收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根据退休人员特点和需要,不断丰富活动载体,开展经常性文体活动和服务。以创建“退管示范社区”为载体,指导社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活动,加强基础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就近、便捷的活动平台,更好地促进退休人员的身心健康。要不断总结和推广示范社区的典型做法和经验,推动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提升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四、健全机制,确保劳动关系总体稳定。

1.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一体化信息系统资源,充实企业用工管理信息数据库内容,扩大网络化管理覆盖面。依托网格,以劳动用工管理薄弱、劳资关系矛盾突出、农民工用量大、生产环境差的非公有制企业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和帮助企业规范用工,切实提高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根据全市经济运行和劳动关系运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全年不少于6次。

2.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摸调查,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要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切实摸清和查明引起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原因和问题。继续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防止矛盾纠纷的

激化升级,要健全劳动关系监测协调站工作机制,发挥好职能作用,妥善调处各类简单纠纷。对重大疑难矛盾,要协调好相关部门,集中力量调处,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针对政策性破产等企业,要继续依法做好经济性裁员的指导工作,坚持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确保劳动关系的平稳过渡。

3.进一步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继续推进乡镇仲裁分庭建设,确保6个基层仲裁中心分庭全面运行,基本覆盖全市各镇及各经济板块。要健全完善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构建劳动人事争议社会大调解体系。要对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进一步梳理办案流程,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做到裁审对接,力求裁审一致。

五、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1.突出能力建设主题,抓好公务员队伍建设。通过初任培训、跟踪考核、定期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做好新录用公务员下基层锻炼以及201x年新录用公务员的转正定级工作;举办初任、青年公务员效能廉政、月末讲座等公务员专题培训,尝试开设网络课堂,开展拓展训练等形式让学员参与互动,并做好培训需求调研,不断增强公务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尝试建立公务员内部流动机制,真正做到“人尽其才”,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

2.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按照的统一部署,完成首次岗位聘用及其审核备案和工资套改工作,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稳步实施。在各事业单位以及人社部门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信息系统,建立起对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动态管理机制,并形成网上申报和审批的流程,增强管理的科学化和效能化。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平稳地做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同时做好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的相关工作。

3.完善考核奖惩机制,规范管理。改进和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不断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加大奖励力度,拟定《机关奖励综合管理意见》和《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意见》。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工作,定期对聘用制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新进人员、合同到期人员,及时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扫除聘用制工作的盲点;加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开展调研,配合各系统绩效工资的相继出台,研究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以更好地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口。继续做好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工作。做好对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的指导监督工作和对市镇两级事业单位的招聘实施工作。在招考过程中不断探索考试的科学化、合理化,既能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又能让用人单位找到对口适用的人才。

六、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升整体素质,加强队伍活力。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机关公务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途径,摆上议事日程。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和坚持学习日和学习登记制度,确保学习人员、时间、任务三落实,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既要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又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力求使工作人员具备较全面的科学知识,高质量的办事水平。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明确调研目标,确定调研课题,并撰写有质量、有深度的调查报告,用以指导今后的工作。

2.加强务实型机关建设,转变工作职能,优化服务环节。要从维护大局出发,把执行法律和法规作为部门工作的“生命线”,把机关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要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要掌握好政策界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来开展机关的各项工作。

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持久地开展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国情,牢固树立勤俭建国、勤俭办事的思想,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励精图治,知难而进,自强不息的精神。

3.加强效能型机关建设,推行阳光行政,力求公开透明。所有行政事项,都要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标准、时限,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继续依托“一体化”信息系统,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实行网上办公,做到阳光行政;要强化基础数据管理。结合“一体化”信息系统二期项目的推进,组织力量集中对社保系统历史问题数据进行清理,确保相关权益纪录准确无误。推行身份证读卡器使用,提高基础数据输入准确性。

4.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基层难题。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努力为基层、为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认真解决基层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当好“人民公仆”。克服“松、散、慢、粗”的不良作风,发扬“严、细、快、好”工作传统。

5.加强廉洁型机关建设,坚持秉公办事,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切实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要廉洁奉公,洁身自好,不得假借领导或机关名义为自己和亲朋好友办私事,更不允许利用手中的办事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严以律己,管住自己,以实际行动做清正廉洁的模范。

关于司法保障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

1、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

领导干部学法是“四五”普法教育对象的重中之重,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我区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利用专题讲座、机关政治学习日等定时间、定内容保证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明确要求党委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强化对领导干部学法测试考核,年初,区普法办下发了关于组织学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区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在规定时间独立完成作业并上交区普法办统一批改。

为提高公务员搪法、守法、护法水平,区普法办每年以《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通过各类法制培训、法制讲座和自学等形式,要求每位公务员按照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共发放放作业本4100余本,基本做到人手一册。

2、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也是“四五”普法工作的重头戏,我们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主要以在校中小学生为主要对象。一是继续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要做到课堂化、达到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并强化对法制学校考核。年初,普法办联合区教育局,对姜山中学、鄞州实验小学、姜山镇中学等几所学校进行了抽查,从抽查情况看,普遍做到“一化四有”,部分学校还将法律课作为选修课供学生选修,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为增养新世纪法律专业人才奠定了基础。二是开展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各学校在抓好课堂教育主渠道的同时,还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作文比赛、法制黑板报评比、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2月初,鄞州工商分局、鄞州区教育局、鄞州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开展以“诚信、维权”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比赛,全区有53所学校参赛,收到参赛征文稿969篇,从中评选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指导奖4名、组织奖3个。三是以《鄞州普法》报发放为契机,将8万份《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将免费法律顾问带进家。

3、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历来是普法工作的重要目标。为使公民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全区共开设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272期,受教育人数达53366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3月份,区普法办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全区广大公民积极参加在“东方法治网”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参加者踊跃。上半年,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浙江省信访条例》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二、面向大众,紧贴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

1、结合宪法修改,抓好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首先,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其次,通过在各镇(乡、街道)张贴宣传画、设立宣传窗,让全体公民了解和理解宪法修改案的内容和涵义。再次,通过知识大赛、演讲赛、印发《鄞州普法》宪法宣传专栏等途径宣传宪法内容。5月份,区普法办、司法局选派人员组团参加了市普法办组织的《宪法》、《行政许可法》电视知识大奖赛,再掀《宪法修正案》宣传活动高潮。

2、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第一年。为使全区人民熟知《道路交通安全法》,早在年初,区普法办就将此法列入今年全民学法的重点。为促进全区人民文明行车、文明行走、文明乘车良好习惯的养成,区文明办、区普法办、交警大队、教育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了“文明交通行为”主题教育活动。镇(乡、街道)普法办则利用原有宣传教育阵地,通过举办培训班、演讲比赛、征文比赛、书画比赛、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3月23日,区交警大队在章水镇西山阁宾馆举办了为期3天的交通法制宣传培训班,对全区各镇(乡、街道)交安委工作人员及各交警中队宣传民警、驾协各分会宣传干事进行了系统培训,与会人员再利用所学知识深入基层向群众特别是驾驶员进行宣讲,从而提高全民交通意识。目前,全区人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熟知率达到70%以上,遵守交通法规意识明显增强。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1、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今年上半年,重点做好了全国、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迎检工作。年初,区普法办组织人员逐年对全区13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7家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自查,查漏补缺,对照《市考评标准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2、3月份,全国、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领导在听取了我区的汇报并亲临五乡镇明伦村、钟公庙街道汪董村检查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区的工作起步早、工作扎实、成效显著。5月份区委编印了《鄞州区村干部工作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镇(乡、街道)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在高桥镇芦港村村务提议制的基础上,区委组织部、区普法办又提出了“村务提议、干部承诺”制度,并在全区各村贯彻执行,深化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2、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以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有利契机。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居公约等自治性规章。推进社区法治建设工作。上半年,在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实施海选。并选择钟公庙街道飞虹社区作为试点,深化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各镇(乡、街道)还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钟公庙街道剑桥社区通过与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结对形式,开展长期性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化建设。

3、积极开展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上半年各部门、行业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实施主体、收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为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区普法办在邱隘镇党委、政府的积极配合下,在宁波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试点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实施过程中。上半年,区普法办、区教育局还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学校法制教育校内外环境进一步优化,2003年,无一名教师、学生违法犯罪。

四、加强宣传,完善考核,圆满完成半年各项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交流各镇(乡、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区普法办上半年狠抓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基本上做到依法治理普法教育简报每月一期,《鄞州普法》报一季度一期,“二报”已成为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性刊物,由区普法办主办的“一月一法一案例”于每月初下发到各镇乡,再由各镇乡印发至各村、居,张贴在宣传窗内,深受群众的喜爱,成为我区农村宣传法律知识的主要载体。

强化对各镇(乡、街道)考核,是做好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保障。3月9日,区普法办、区司法局联合制定了《2004年度鄞州区镇(乡、街道)普法办、司法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下发到各镇(乡、街道)政府,考核办法采取镇(乡、街道)自查,区普法办平时抽查,年终统一检查考评相结合,考核成绩纳入区政府目标考核中,与年终奖惩挂钩,并每季度通报各镇(乡、街道)党委、政府,通过半年运作,各项工作有了明显的改善,各类报表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信息上报较以往有明显的增加,70%以上的镇(乡、街道)普法办都能完成任务数。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我社区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把加强领导作为推进普法及依法治理的关键环节,始终将法制宣传教育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坚持常讲、常议、常抓不懈,主要领导亲自抓、常过问,分管人员具体抓、抓推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大力配合,做到组织领导、具体工作、培训力量、经费落实四到位,形成了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全方位做好法制教育工作的良好局面。

(一)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社区“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工作部署及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定1人负责日常工作,将法制宣传、民事调解、矛盾纠纷排查等一并纳入,使“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落实、推进的过程中,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社区党支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人员培训到位。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的培训,使法制教育的效果明显提高。一是通过以案释法及以会代训方式,提高社区干部法制意识和依法管理社区工作事务的能力。二是通过辖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请司法机关专职工作者为居民讲法制课,社区计生办主任候红平给居民讲解计生政策和相关法规,成效明显。三是充分利用政法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四是因地制宜,采取集中与分散,多种方式相结合,加大对社区居民的普法教育力度。利用星期天、节假日分组划片,进行普法,还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做到普法到人,人人见面,人人受益。

二、不拘形式,力求实效。

北社区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时机、各种场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寓于市民教育之中,寓于社区工作之中,寓于丰富的社区文化活动之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使法制教育做到持久性、经常性。

(一)向社区党员宣传法律、法规,学习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党章,结合社区开展“十大员”活动,社区干部和居民、党员人人争当法律宣传员。

(二)坚持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利用一切有力时机,多方面组织学生、家长参加社区关工委举办的普法学习班,开展学法演讲2次,使社区广大居民、中小学生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掌握法律知识,使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得到有效落实。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几年来,先后组织广大居民认真学习了《宪法》、《刑法》、《刑诉法》、《婚姻法》、《劳动法》、《民法》、等各种法律、法规,召开法制宣传活动8场次,发放普法材料2500多份,组织辖区居民参加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0余次,开辟法制宣传栏1个,各种普法活动记录清楚,做到普法对象、任务、时间三落实,在繁杂的社区工作中对法制教育始终保持旺盛的热情,并把法制教育不断推向高潮

三、注重实效,建设和谐社区.

居民法制观念,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社区民事纠纷越来越少,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减少,社区治安明显好转。为此,我们将在今后的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中,更加努力地做好各项工作,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依法治理社区,为社区经济创造良好环境,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建设进程,进一步做好社区各项工作,为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文明社区贡献力量。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健全制度,加强领导。一是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街道依法治理工作小组和法治宣传队伍,加强了党对依法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完善了党工委及时研究解决依法治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机制,制定了街道党工委会前学法制度(乐中大委发〔2015〕7号),实现了街道党工委学法常态化,充分发挥了党组织在推进依法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依法依纪反对和克服“四风问题”。

(二)明确目标,落实工作。一是制定下发了《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街道今年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细化并落实了工作方案;二是与区委、区政府签订了依法治区目标责任书,将目标责任书内容纳入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三是制定下发了2015年度社区(村委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有针对性的把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及工作职责逐条分解落实到村(社区);四是不断推进了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两级法律顾问工作,我街道与四川金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聘请陈世力担任街道办事处常年法律顾问。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素质。一是始终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理的长期性基础工作,构建了各部门工作人员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二是结合街道综治维稳、安全检查、土地拆迁、计划生育、环境整治等工作,利用3.15、6.26、卫生宣传月等时机,在辖区内开展集中性的法制宣传活动,有针对性的向群众宣传《国土资源法》、《消防安全法》、《地质灾害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好村(社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及时更新普法内容,介绍法治动态;四是在全街道开展全民学法用法考试活动,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方式将普法工作深入村(社区)、学校,确保法律七进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提高了机关干部和广大民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目前,街道在各村、社区悬挂法制宣传标语20余幅,印发相关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刊出法制宣传专栏7期,接待法律援助咨询40件,调解矛盾10余件,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在提高民众法律素养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存在问题

通过不懈的努力,我街道在依法治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离区上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的深度还不够,特别是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较为肤浅;二是少数村、(社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不够,在普法工作和依法办事上存在形式主义,依法办事的工作意识有待提高;三是部分群众法律意识不强,加上岷江东岸展诚项目的建设,征地拆迁中的矛盾纠纷较频繁,法律教育有待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推进法治街道的创建活动向纵深开展,结合我区《2015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进行责任分解,狠抓落实,完善细则。

(二)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将不定期对村(社区)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街道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效,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二)继续抓好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法制学习,努力提高各个层次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参与社会各项活动的能力。

(四)继续加强对普法工作中薄弱环节的治理,将依法治理工作与“法律七进”相结合,因地制宜,进一步推进xxxx景区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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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保障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_”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新通山”的奋斗目标,大力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努力开创大畈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具体工作实施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人民调解工作

3、安置帮教和_工作

大畈现有近三年刑释解教人员14人,_对象4人均已登记造档。该批特殊群体的管理教育事关全镇稳定大局,我所决定延续以往的工作经验,紧密依靠大畈党委政府,在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教育管理的同时,对有困难的予以救助,对想创业的予以扶持,让他们充分的享受到党和国家、社会给予的温暖,从而实现远离重新犯罪的工作目标。

4、法律援助工作

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起到缓解矛盾纠纷,避免民转刑案件发生的重要作用。20_年,我所将严格按照《工作目标责任书》所确定的内容,认真做好大畈镇法律援助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增强服务观念,强化服务功能,履行社会责任,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在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援助不收费,法律咨询不收费,法律宣传不收费的“三不”原则,为大畈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5、司法所建设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司法所干警在完成行政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个人全年业务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不得少于县局规定标准。

(2)严肃规章制度。所内人员在没有其他工作任务时应坚持每周一到周五到所办公,确保上班时间所内有人值班。坚持两天打扫一次卫生,确保所容所貌整洁。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县局支持,在上半年建成卫生间一个,并解决二楼窗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我所相信,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大畈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所在20_年度一定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创造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关于司法保障心得体会及收获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

(2019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第二条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四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条

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七条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第八条

第八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裁决中的给付义务,劳动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

第十条

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十一条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

第十二条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灭之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连续计算。

第十三条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第十四条

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十八条

本解释自二○○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解释的规定为准。

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审结的案件,不得适用本解释的规定进行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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