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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点评心得体会和感想 案件观摩心得(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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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点评心得体会和感想 案件观摩心得(9篇)
2023-01-05 19:34:25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2022案件点评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郭清宏,男,1966年5月出生,汉族,安徽宁国人,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11月加入九三学社,2004年当选广东省政协委员,案发时任广东省地质局下属广东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测试中心”)副主任(副处级)、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站(以下简称“珠宝检测站”)站长。

2014年11月27日,省监察厅派驻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室对郭清宏违反政纪问题立案调查。11月28日,经省监察厅批准,对郭清宏采取“两指”措施。2015年2月10日,移送司法机关调查。

郭清宏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如下:一是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郭清宏任珠宝检测站站长以来,私设“小金库”涉案金额约1.68亿元,情节十分恶劣,郭清宏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二是私分公款,郭清宏本人分得560万元。珠宝检测站未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测试中心)批准,用截留检测款形成的“小金库”私分奖金,2003年至2014年期间郭清宏个人分得560万元。三是公款私存,从中贪污公款5162.6067万元。

郭清宏以珠宝检测站工作人员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用来存放检测费等收入,达到向测试中心隐瞒经营收入的目的,从中贪污公款3079.6067万元。另外,通过大量存放现金,随意支取贪污公款2083万元。四是使用贪污的公款购置房产,涉案金额757.1388万元。郭清宏利用前述贪污的公款购置房产8处,涉案金额757.1388万元。

五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郭清宏伙同曹姝旻(珠宝检测站副站长,另案处理)等人为了逃避罪责,组织指挥、亲自参与和指使他人销毁“小金库”涉及的财务资料,涉及金额约1.68亿元,情节十分严重。六是挪用公款。2002年7月,郭清宏挪用公款27万元,替曹姝旻支付购买广州某处房产的部分购房款。七是违规开办私人同行业公司。郭清宏违反有关规定,牵头开办了广州某珠宝贵金属鉴定中心有限公司和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

(一)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是“小官巨贪”。 郭清宏作案时为正科级,案发时为副处级领导干部,其所主持的部门为省地质局下属三级生产经营单位(珠宝检测站,二级事业法人单位),个人和单位级别均不高。但郭清宏利用珠宝检测站站长职务之便,长期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金额竟高达1.68亿元,贪污公款5162.6067万元。涉案金额之大,令人震惊,在省直单位的下属机构中实属罕见,是“小官巨贪”的典型。

二是作案时间跨度长。自2003年起,郭清宏便利用珠宝检测站收取的检测款私设“小金库”,至案发跨时12年。其中,2003年至2010年8月期间,先后向公款私存的21个账户存入检测费、培训费等共计6040万元。2010年下半年后,郭清宏本人或授权下属直接到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各地办事处直接提取现金,并将大量现金存放在出租屋及本人办公室内自由支取。

三是作案手段隐蔽、疯狂。郭清宏把珠宝检测站当成自己的“私人公司”,完全不受上级监管,一个人说了算,任意支配,肆意妄为。先后利用自己、下属、客户的20多个银行账户私存公款,以及通过大量存放现金的形式,随意挪用支取、贪污公款超5000万元。

为掩盖罪行,郭清宏多年来一直严禁本站员工擅自与上级单位(测试中心)任何人员接触,“违者立即开除”,并要求所有员工对外口径一致,形成内部堡垒,企图“密不透风”。为逃避罪责,郭清宏从2011年起,不定期亲自或指示下属删除财务资料、销毁账册凭证,尤其是2013年珠宝检测站被省地质局审计部门审计期间,郭清宏更是疯狂销毁会计凭证、财务账册以及电脑硬盘存储的所有财务资料数据,企图逃避甚至对抗调查,情节十分严重。

(二)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

郭清宏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之所以发生,除了其本人目无法纪、理想信念丧失、欲壑难填等根本原因外,还包括一系列外在诱因,即在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及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和问题。

一是无视法纪,理想信念彻底滑坡。身为领导干部、一站之长、政协委员,郭清宏长期以来不重视政纪法纪学习,毫无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毫无自我要求和约束,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极度扭曲,贪欲膨胀。崇尚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缺乏自律又逃避监督,疯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同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上面有人不会出事,瞒报单位经营收入,藐视法纪销毁财务凭证,长期大量贪污公款,最终坠入犯罪深渊。理想信念的滑坡也导致其在行动上、生活中日益奢靡享乐,郭清宏利用贪污的巨额公款,先后在多地购买住宅、写字楼、车位等,购置各种昂贵珠宝玉石,其中仅购买单颗宝石便花费超百万元,奢靡程度令人咂舌。

二是挥霍权力,完全不受监督约束。作为珠宝检测站的“一把手”,郭清宏“家长式”作风严重,把珠宝检测站完全当作自己的私人档口进行经营,完全游离于上级的监管之外,毫无接受监督约束意识。郭清宏(伙同曹姝旻)对该站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该站在省内各地下设的20多个办事处的经营活动具有高度的、自由的决定权,包括办事处的设立或撤销、合作经营方选择、站点人员招聘、设备仪器采购、检测业务登记审核、检测款收入存放使用、财务会计账册编造等“一条龙”运作都自己做主说了算。

此外,测试中心原主要负责人冯超(另案处理)是曹姝旻(珠宝检测站常务副站长)的丈夫,对珠宝检测站的日常管理运作采取有所偏颇和袒护的态度,测试中心其他班子成员难以过问和不敢监督,测试中心监察、审计部门介入珠宝检测站的内部监管更是难上加难。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郭清宏利用单位管理与监督上的漏洞肆意挥霍手中的权力,欺骗上级主管单位,瞒报经营的检测收入,截留站点的收入资金,大量侵占公款。

三是管理粗放,单位经营运作以包代管。珠宝检测站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隶属测试中心的二级事业法人单位,统一采用测试中心制定的以承包收入任务的经营管理模式。但测试中心本部对珠宝检测站人、财、物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基本上是放任不管,尤其是对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办事处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导致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多个办事处长期游离于测试中心本部的管理和监督之外,存在管理运作缺失制度约束,只求完成定额上缴经营收入,缺乏财务收支的监管等漏洞。各办事处的检测业务未经登记审核,检测费经营收入也不开发票。

该中心本部对珠宝检测站各办事处选择的合作方的情况也一概不知,郭清宏利用此漏洞编造虚假的合作经营,订立对付上级的虚假合作协议,骗取截留公款。同时,珠宝检测站的人员管理严重不规范,全站实有员工近200名,但在测试中心人事部门备案管理的只有50多名,有的办事处雇了10多名员工,只有2名与测试中心本部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他人员都是以虚假“合作方”的方式聘请任用。

办事处员工只对郭清宏等人负责,言听计从,对外口径一致,形成了“内部堡垒”、“攻守同盟”。综上所述,珠宝检测站其实就成了郭清宏等人的“私人企业”,各办事处其实就成为郭清宏等人的“私人档口”。郭清宏一手遮天,为所欲为,最终积重难返,铸成大错。

四是监督缺位,上级单位的监管形同虚设。多年来,珠宝检测站的直接上级(测试中心)的财务部门仅对该站定额上缴的经营收入进行核算,对该站在检测业务中收取的现金或没有上缴的资金没有监控或控制不全,在财务账目设置上一直分不清上缴的经营收入来自哪个办事处,各办事处的经营效益如何也不进行考核和过问,没能有效发挥财务全覆盖及统一管理的作用,郭清宏等就是利用检测费不开发票、测试中心财务部门无法准确掌握珠宝检测站各办事处的实际收入等漏洞,大量截留各办事处收取的经营检测费用,公款私存,挪用侵吞公款。

同时,测试中心长期以来对地质实验测试工作,尤其是珠宝检测业务预防腐败工作的形势研判不足,自认为地质实验测试机构是“清水衙门”,存在“检测是一门技术活,是服务性工作,利润低、赚钱少、总量小”的观念,长期弱化建章立制工作,对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的教育也抓得不紧。

因此,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只满足于开会、传达文件、签订责任书“三个样板动作”,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不严,对苗头倾向性问题未能抓早抓小,对腐败行为警觉性不高,缺失自我防范和自律意识,测试中心职工群众中对珠宝检测站员工的收入早有议论,对该站的市场经营收入和员工的实际收入存疑,反映也不断,测试中心获悉后虽也曾对有关情况进行过调查了解,但大多采取应付的做法,加之珠宝检测站员工上下口径一致,没有发现实质性证据,平时调查也只是点到即止。

郭清宏私存、贪污巨额公款一案,是“小官巨腐”、发生在基层单位的一桩大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教训也是深刻的,发人深省。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真正做到预防为主和严惩腐败相结合,需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做到坚定理想信念,不越红线,守住底线,筑牢防线是防止领导干部犯错误,违纪违法的根本所在。要把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首要任务,做到教育更有针对性、更有警示震慑性,使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适应从严管理与监督的工作约束。

明确重点,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案发单位和全局系统要从这次地质局系列腐败案件中认真反思,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案发的原因有哪些;针对制度上的漏洞要抓好哪些环节进行整改。同时,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政纪法纪教育,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利用发生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论纪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外化于形、内化于心,增强教育实效。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结合各单位实际,扎实做好立规矩、建制度、严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尤其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等制度的建设,加快修订和完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大额资金使用、人事管理、设备仪器采购、合同管理、违反财经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和办法。推进规范化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建立按制度经营、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通过深入调研、学习借鉴、广泛征集干部职工意见等方式,制定、健全、优化一套合法合规、以人为本、上下认同、行之有效、针对性强、可操性好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各单位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带好头,以自身严格执行制度的行为,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彻底解决以往不拿制度规定当回事、我行我素的任性行为,对违反者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和让其付出代价。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使领导干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始终坚持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首先,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坚决克服班子成员之间“老好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一把手”要自觉带头接受监督,班子成员既要相互尊重,维护、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胆监督“一把手”,敢于提醒,。把监督当成班子成员间、领导干部之间一种防止犯错的“援手”,时常拉一拉,促一促,拍一拍。

其次,强化职工群众监督,完善事务公开制度,把本单位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职工干部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再次,加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力度。纪委要强化双重管理,加强对同级及下级的监督管理,并加强同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

抓住干部管理的各个环节,把监督寓于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权力的严格管理之中,要让大家认识到平时的严格律己和监督是在保护干部,不要出现一旦犯错悔之已晚的情况。此外,加强审计外部监督,审计是及时发现问题、及早纠正问题、避免重大错误的有效手段。要完善单位内控机制,加大审计力度,定期对本单位及下设机构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堵塞管理漏洞。

2022案件点评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1、抓面子案件多,对上边交办的案件领导批示的案件信访局转来的案件,重视办理,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办理不及时。

2、对xx同志批评意见:第一,学习不足导致工作浮于表面。满足于完成日常工作,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够,研究不深,动口多动手少。比如,你平时满足于开会和安排工作,对材料方面动手少,大多安排秘书工作人员做,这是你官僚主义的表现。第二,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不求做得好,只求过得去。对领导安排的工作,结合实际深入思考不够,满足于安排什么就做什么,完成的质量不高。比如,有几次领导安排你的材料,你没有深入研究,只是简单地用以前的材料拼拼凑凑,还有部分错别字,这是你不负职责应付过关的享乐主义表现。

3、自己决策论证不够,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状况还时有发生。

4、张友武同志的意见: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畏难情绪,组织协调潜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思想上存在等靠要的想法,遇到困难,缺乏迎头应对的勇气和决心,当其他科室的同志遇到工作中的困难时,有推诿的状况发生。工作中有时不够用心主动,不能做到尽善尽美精益求精,个别时候觉得“过得去”就行,满足于干了报了安排了,结合实际深入思考创新作为开拓进取的精神有所缺乏。

5、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不够。不断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多做深层次前瞻性思考,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

6、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职责”方面还需进一步改善。同志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能够做到经常思考谋划和推动。但是,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职责”上,还存在督促检查力度不够大的问题。所以,推荐xx同志今后在这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主体职责”更好地贯彻落实。

7、我觉得xx同志存在不愿触及矛盾敢于担当不够的问题。前几年我在工作的时候,你作为还是十分支持解放思想主动作为,调动了的用心性。但近两年,你反而在解放思想放手放胆方面顾虑多了不如以前。所以借这个机会我给xx同志提出来,希望xx同志多到听取意见,多对体制机制权责问计作深入研究,妥善处理解决事权关系的问题。

8、向xx同志的意见:在工作中,有时会局限于主要领导布置什么就做什么,没有把自己放在全校的角度去思考,对全局性的工作,深入思考比较少,好的推荐也不多。工作中缺乏逢山开飘过河架桥的勇气和意志,不能从尽善尽美时时处处争一流的标准上去把握。

9、对xx同志批评意见:第一,抓落实不力。对领导安排的工作跟踪督办不及时不严格,指导工作不深不细,工作要求和标准不高,被动落实多,主动超前谋划少。比如,主任安排的文体活动就没有严格落实,有等一等拖一拖的想法,没有深入思考策划,仅仅安排了一两次文体活动,这是落实不力的享乐主义表现。第二,敢于担当精神不足。存在遇到困难问题绕道走的状况,对自己分管的工作研究不深不细,满足于简单安排工作,自己动手不够,比如,又一次我收到一个关于抚管方面的调研通知,我向你反映这个事,你让我直接向告诉分管联系这块的秘书工作人员,你没有及时跟踪落实,这是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的表现。

10、抓改革促发展方面,感到政绩观有偏差,存在急功近利和形式主义的问题。感到xx同志在工作取向上过于求快,有急躁的情绪,对当期指标排位看得太重太敏感,稍微有下降就着急发火批评人。

11、xx同志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敢抓敢管,执行力比较强。但有时在工作摆布上,对主要领导关注的工作高度重视,对有的工作用力不够。在推进“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上还需要继续加强。

12、张xx(组织干事)。xx同志,你虽然也经常下基层,但主动性不强,不够深入,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未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没有关心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没有真正的群众打成一片,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13、到基层调研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与基层干部群众应对面心贴心的交流不够。同时,大多数时候都是按照基层的安排,去看一些正面的好的典型,造成调研不够系统深入。

14、工作上缺少进取创新精神,满足于现状。习惯于当“甩手掌柜”,分管工作指导不够,抓的不细。如:文书把关不严,有时有出错的现象。有时碍于情面有参加宴请的现象。也存在公车私用现象。

15、张xx同志的意见:在工作中只愿抓大事而对一些小件不愿意抓,认为具体工作由手下做,有抓大放小的思想。在落实抓大不放小学生面前无大小的工作方针不够彻底。关心师生不够,认为只要多到学生食堂用餐多到教室学生宿舍转转,就是联系了群众,跟其他普通教师联系得少。

16、不注重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有些不该花的资金却花出去了,对有些单位打的报告说批就批了,把关也不严,不该拨的资金也拨了。

17、郑xx同志的意见:创新意识不够,墨守成规不敢突破。具体工作中,受传统思维定势的影响,想问题做工作沿袭老方法老套路;拘谨于职位主角,服从安排多主动思考少。

18、你作为社区党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学习研究不够思路不开拓。如:我们社区的特色是红色文化,你都没有好好去挖掘素材和进一步提炼,没有把红色文化和党建工作很好结合起来,没有创新意识。

19、作为副书记,在实际工作中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班子成员,发挥带头作用不够,实际上是工作标准不高的表现。平时只忙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主动帮忙县委书记谋划大事出谋划策还有欠妥,还缺乏分忧意识担当精神。

20、学习深度有待拓展。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解不够全面不够系统。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够。

21、官僚主义作风明显。你认为自己资格老,从政经验丰富,看问题作决策比较主观,以我为中心,有时还固执己见。研究工作时不愿听别人过多解释,不等其他同志说完,就直接打断了。在安排和推进工作中,注重“一把手”权威,很多时候强调按自己的要求和进度干,给人比较强势的感觉。比如,这些问题,说明你在骨子里面存在“长官意志”,有明显的官僚主义作风。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强民主意识,多听听别人的意见,使决策更加科学切实可行。

2022案件点评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今年以来,在市委和县委的领导下,按照县委分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履职尽责,廉洁自律,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下面,我简要地谈一谈自己今年以来的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有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帮助。

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一是不断通过自学和参与集中学习的方式,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二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省第八次党代会报告、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以及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我做到深入学习,认真研读,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积极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参加讨论会等形式,交流心得,相互促进,力求准确把握,进一步提高了理论修养和政治思想素质,进一步增强了躬身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巩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意识,进一步增强了为党努力工作、忘我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三是对两个《条例》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学习,进一步坚定了信念,增强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意识。四是学用结合。在学习中,我树立科学的学习观,将思想和工作实际联系,将观念和工作实际相融合,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工作和县委工作会的要求,深入研究“三农”问题,密切关注工业问题,探寻有利于加速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路子,在全县人民思想意识形态的提高上下工夫,在促进全县城乡一体化、推进工业跨越发展上做文章,不断推进了“三个转变”,不断促动了“三个集中”。

一方面,着力转变观念,引导全县人民不断增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意识。和发达地区相比,我县最大的差距仍然是在思想观念上。因此,我认真分析,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突出我县非公制经济比较快的特点,引导和倡导对全县人民进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再学习、再教育,继续启动思想观念这个总开关,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高于一切的观念;树立大工业大市场大流通的观念;树立全局、统一、开放、竞争、发展的观念,从而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起与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思想、新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更加解放,认识更加一致,精神更加振奋,形成不断增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生动局面。

二方面,着力真抓实干,不断推进城乡经济统筹和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我遵照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坚持深入部门和基层,真抓实干,为企业发展和增产增效献计献策,为企业融资和做大做强尽心尽力;加大邓双到梨花溪沿线景观风貌建设,加大南河南岸综合整治力度,加大土地征用制度的改革,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大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优化全县的教育资源配置,降低教育成本,提高教育质量,加大职业技术教育力度,把农村教育与农业生产、农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农村村组,扶贫包挂,解决实际困难,为推进城乡经济统筹和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工作作出了很多基础性工作。

我在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锤炼自己,在县委常委会上能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党性原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既顾全大局、维护班子的团结,又不搞一团和气、你好我好大家好,在党内生活中有表扬、有批评、有监督,还要有警示。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坚持共同研究决定,对不能确定的问题,坚持向朝华书记汇报,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后,坚决按照县委的集体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在落实县委决策、提高执行力上,严格执行市委《八项规定》,不讲价钱,不折不扣地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工作。在县纪委,我作为纪委班子的班长,先后制定和完善了纪委“常委会职责任务”、“常委会议制度”、“书记办公会制度”、“常委民主生活会制度”、“调研工作制度”、“学习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在班子内充分发扬民主,研究工作时要求各常委务必各抒已见,努力做到工作上科学决策,查处案件不出错案,有效地调动了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我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严格遵

守党纪、政纪的自觉性。我始终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廉政建设的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坚决贯彻中纪委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在支部生活会、纪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县委民主生活会等都有对照检查,找差距、添措施,力争做得更好些。对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个人在干部管理使用、用车、通讯工具使用、经费的报销等方面都符合规定,没有特殊,自己也没有亲属在县经商办企业。坚持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另外,禁止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是中央和省委针对反腐败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作出的部署。7月7日省委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全县认真学习和传达了会议精神,并结合自身实际,就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研究和部署。作为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班子成员,我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省纪委有关规定,并带领纪委班子和队伍严格做到不收送“红包”、不打牌赌博、不相互吃请,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坚持拒收礼品、礼金,对偶有送礼的情况都尽量婉拒,确有个别不能婉拒的都作了上交,以实际行动保持了廉洁。特别是领导同志对所做的承诺、所提的工作要求要自己带头,模范遵守,同时对分管领域、分管地区内的违规行为敢抓敢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标本兼治,从制度上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

经过我认真的总结和反思,感到过去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思想观念与飞速发展的形势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政策理论水平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用市场的手段来发展社会事业的研究与探索还须深入,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整改。在工作中,有时还存在着求稳怕乱的思想;在监督到位上还要下深功夫;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协调工作上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如何加强全县干部队伍及纪检监察干部建设方面还需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等,这些都有待在以后认真加以解决。

在今后工作中,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潜心思考,认真吸收,抓紧研究措施。通过这次民主生活会,使自己政治更坚定,思想更解放,认识更统一,工作更扎实,抓发展的劲头更充足,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更牢固,更好地履行人民和组织赋予的工作职责,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出色。一是继续抓好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的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促进政策理论素质的提高,并当好宣传员,带领分管部门学活理论,开拓创新,做到与时俱进。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作风,结合工作实际,坚定不移地贯彻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进一步加快“三个转变”,进一步推进“三个集中”。三是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搞好廉洁自律,并结合分管工作,时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强化宗旨意识,时刻关心群众疾苦。紧密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勤勤恳恳,诚心诚意,任劳任怨,按照县委的要求,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2022案件点评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答辩状是被告对原告起诉状的回答和辩论,因此答辩状应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理由进行辩论,对事实有出入的,予以纠正、反驳,充分阐明自己的观点.就离婚案件的答辩状来说,被告一方首先应明确自己对离婚的态度,是同意还是不同意离婚。若是同意,那么对原告提出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要求是否赞同,如果不赞同,自己的意见是什么;若是不同意离婚,要将理由写清楚,该理由应落实到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因为法院判决离婚与否是以双方感情破裂为唯一标准,因此被告在答辩状中应将此作为重点,并应举例说明,以事实服人。如果有证人,那最好,把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写清楚,以便法院调查核实。另外,不同意离婚的被告,在写答辩状时,应注意文字的表达,既然不想离婚,要让对方感到你对他(她)还有感情,语言应婉转,留有余地,同时,也应该向对方表示你的诚意,主动提出合好。

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民政局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2022案件点评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按照公司《关于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要求,组织全体总监人员进行传达学习。对身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深挖问题根源,剖析问题成因,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从思想认识上、流程制度上、监督管理上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努力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三不腐”有效机制,为精通工程监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现将个人剖析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学习不够深入,不够全面,理论功底浅薄。典型案例中大部分党员干部都是因为不注重理论学习,放弃对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在各种物质利益面前逐渐迷失,堕入贪污腐化的深渊。结合自身情况,发觉自身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不够深入,系统性不强;被动学习的时候多,主动学习的时候少,泛泛而学,深入钻研较少;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

2、在严守党规党纪方面认识有欠缺,制度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充足;没有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意义,认为自己天天都在看这些要求,没有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认为只是走过场,等待观望。二是遵守党规党纪、执行制度有待进一步嘉庆。做事粗放,不注重细节,追求做事速度的同时放松了对纪律的敬畏,没有做到防微杜渐,容易在小事和细节上出错误。

3、对纪法、规矩严肃性、权威性以及违纪违法带来的后果认识不足。对纪律、制度说的多、落实的少,责任追究的力度不够大。

4、创新工作意识不强。习惯于使用老方式、老方法去组织开展工作,循规蹈矩和照抄照搬上级的文件精神,思想解放的程度没有彰显年轻人的风范,观念创新和世界工作存在差距,缺乏创新精神,导致工作被动应付。

1、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真正学深学头,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的崇高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水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强化对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刻把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管的精神实质,始终做到与时俱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方法,学习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2、严守党纪党规,依规依纪修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一是深入学习《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求,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精神;二是从身边小事做起,遵守党纪法规,做到“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在平时业务工作的同时,不忘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使自己不光要干好本职工作,还要能够真正守住拒腐防变这条“生命线、高压线、警戒线”,进一步强化纪律和法律意识,远离腐败。

3、坚持廉洁自律,强化自我约束。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二是打铁必须自身硬,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好生活水平提高与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关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抵制享乐主义。

4、强化责任,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我拟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责任,强化职能。二是克服攀比心理立足本职。三是树立基层意识,做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提高自我素质。

2022案件点评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案件情况】20xx年10月,男女双方经共同之亲戚介绍后认识,赶在百年一遇的20xx.11.11登记。婚前缺少了解,且存在女高男低文化水平差异,男方脾气相对暴躁。男方之父好酒,多次规劝无果。在案件中的那次对其父规劝中,女方收到惊吓,回娘家,到本县精神病医院就诊。男方误以为其精神病严重且难以医治,遂提起诉讼。并索要彩礼等财务5000余元。

【登记时间】20xx年11月11日

【诉讼时间】20xx年5月

【诉讼提起】男方

【诉讼理由】女方无故回娘家,拒不返回夫家

【诉讼请求】解除婚姻,索要彩礼

【诉讼成本】男方20xx元律师代理费,女方为0

【结案方式】案件开庭前,原告方代理律师告知女方:撤诉,并给予女方一定补偿。

【维权方式】积极应诉外,提出反诉。

【案件切入点】

1.疑点问题:处于新婚之喜的女孩,不可能无故回娘家而拒绝回夫家。

2.显失公平:男方起诉离婚,竟然向女方索要费用,超出一般人的思维。

3.提出反诉:反诉离婚及返还财产及予以精神赔偿。

(离婚)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刘**,女,1988年**月**日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住山东省***县**镇***村,联系电话***********。

答辩人因原告赵**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起诉离婚的“事实与理由”与真实存在之事实严重不符。

原告在“民事诉状”中,有“被告无故回娘家居住不归”,并“原告及家人多次去被告娘门叫人,被告不回”及“被告拒不回家”的离婚理由。可事实是:原告的父亲于20xx年*月**日在外饮酒至醉回家,原告见状后当即跑到屋里拿出菜刀,情绪极其激动的让其父亲要么当即将原告砍死,要么从此以后不再喝酒,并又返回屋内将**瓶白酒和**瓶啤酒一一的猛摔到地上。在这一过程中,被告曾试图对原告的恶劣行为予以阻拦,可原告竟然将菜刀和酒瓶挥向被告。面对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看着地上破碎的酒瓶和满地流淌着的酒液,被告忽然觉得原告竟然会对辛辛苦苦养育了自己20多年的父亲实施了如此强烈的家庭暴力,可见自己的人身安全更是无从可言。便匆忙独自一人回了娘家。当晚,因受到原告家庭暴力的恐吓,而致使被告患病,后被***县精神病医院诊断为:“由于受到强烈刺激引起的抑郁症”。

其间,原告及其家人确实到过被告娘家,但并非为劝说被告返回夫家,而是窥探被告的病情。当得知被告到精神病医院看过病后,原告及其父亲等家人担心原告日后会成为“包袱”,而根本没有提出让被告返回夫家的要求,更未给被告提供医病之费用。

由此可见,被告至今未愈的抑郁症,其原因是受到原告家庭暴力的恐吓而致。原告起诉离婚,是基于对被告日后成为“包袱”的担心和故意抛弃。

二、原告要求“由被告返还部分彩礼款”于法无据。

原告被告两人确实是由媒人于20xx年10月认识,次月按照民间习惯举行了订亲仪式,并在20xx年11月11日结婚登记。在这一过程中,原告及其家人为了实现原告和被告“订亲”、“婚姻登记”的目的,曾先后对被告实施了赠与行为。原告及其家人对被告实施的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且其赠与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不得撤销。原告的诉求,法院应该予以驳回。

综上,请贵院在准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切实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刘***

2022案件点评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胡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刘__________。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撤销民法院(20__)楼民二初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判决书第二项判决内容;

2、依法改判_____________住房一套归上诉人所有,由上诉人补偿被上诉人64317元。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审判决未查明案件的事实,致使在分割房产时造成实体上的不公平。

上诉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与被上诉人离婚没有异议,但认为一审法院对于房产分割的处理是在未查明案件事实与诉争双方真实生活现状情况下,作出的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错误判决。原因在于:_________________

1、被上诉人有房屋可供其居住。本案一审期间,上诉人举证证明了被上诉人在位于__________原_______________公司办公楼有一套房屋对外出租。虽然被上诉人对该房屋没有法律上的所有权,但被上诉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所有权权能;同时,该房屋房产权国资委已经多次承诺,该房屋如遇征收,补偿款一律向被上诉人支付。即,被上诉人实际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诉争房产,即便是判决归上诉人所有,也不会造成被上诉人没有房屋居住的“现实危害”。

2、上诉人无房屋可供居住。正如一审查明的事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仅有一套房屋即诉争房产,除此之外,上诉人在别处再无其他房屋可供居住。一审判决结果将导致上诉人流离失所!更为可悲的是,上诉人尚有一位九旬老母健在并随上诉人生活,一审判决结果不但致使上诉人居无定所,更是要让九旬老母随上诉人一同流落街头!

基于此,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尤其是在分割诉争房产时,未查明相关事实,致使判决结果造成实体上的不公平。恳请二审法院体恤上诉人的生活困难,依法改判!

此致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2案件点评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按照局党组分工,我分管党务纪检监察、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综合治理、信访稳定以及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年来,在局党组全体同志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配合下,围绕我局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按照习总书记对领导干部“三严三实”的要求,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逐步加大治本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等各项工作;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及安全生产等工作扎实有效,确保我局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做为一名党的干部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常识、法律、法规,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并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武装自己的头脑。二是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实际。工作中加强监督,强化制度建设,抓好防范,全局政通人和,形势喜人。

我们不断深化“四风”治理,组织“三严三实”等专项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六个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立行立改。通过聘请有关专家剖析典型案例,观看反腐警示教育专题片,从根本上治理腐败,把带有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以深入扎实的开展。另外,年初重新成立了综治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及办事机构的职责,修订了各项管理制度。全年深入企业和社区进行民意调查18次,协调处置矛盾纠纷6起,使我局全年未出现一起治安案件和越级上访及群访事件,为全局的和谐稳定、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出台了《黄骅市城区自备井关停工作实施方案》、《黄骅市水务局水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水资源管理办法。二是完成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水资源监控系统,新建地下水监测站18处,远传水表监测站48处。三是加强河道管理,每两周对我市境内22条河道进行一次巡查,汇总各河道的巡查情况,对历史遗留的违建物逐一登记、拍照、整理归档,现已完成3条河道的整理归档工作。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专业的执法培训,逐步完善执法程序,重新制定完善了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工作。五是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水事违法行为,截止目前,我局共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60余起,其中立案2起,移交公安机关3起。六是进一步加大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的征收力度。

一是履行对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与局属单位、宾馆和铝合金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7份,实施安全检查38次,排查事故隐患52处,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二是完修改和完善了4个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及2个专项应急预案,并在黄骅市水厂、黄灶水库管养场分别组织了水污染事故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景演练,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确保全市水利设施安全信息网络的畅通,按照水利部的要求,每月通过全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上报我市水利工程安全事故报表和安全隐患报表;履行对全市151处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督导工作。四是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宣传教育工作,全年共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5次,专题安全培训4次,观看安全警示教育专题片2次,在各单位临街处悬挂安全生产标语8幅,发放安全生产专题文件18份,及时把上级安全生产政策及局安全生产部署传达到各基层单位,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差距,今后要努力学习,加倍工作,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倾注自己应有的力量。

2022案件点评心得体会和感想九

罗发玉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

毛泽东同志指出: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罗发玉走上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意识的蜕化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罗发玉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改造。他作为一名系统地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领导干部,自以为学历高,文凭硬,知识面广,阅历丰富,觉得不需要再下苦功学习了,即便学一点东西,也只是为了武装嘴巴和用做手电照别人,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脱节。殊不知对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物必自腐而生虫”,这句古训富有很深的哲理。罗发玉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诱-惑所俘(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虏。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学习。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罗发玉从一个贫苦农民的子弟成长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也曾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他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蜕化变质为人民的罪人。罗发玉的落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思想上的蜕变始于思想防线的崩溃,由生活作风的失检,到想方设法以权谋私,逐步发展到经济上贪得无厌,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最后一步一步走向毁灭之路。

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罗发玉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条真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作为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身为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罗发玉从忽视廉洁操守,发展到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最终为党和人民所唾弃的这个典型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深刻和认真汲龋

当前党中央强调牢记“两个务必”,这是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一个重要精神支柱。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不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的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仰不愧官,俯不愧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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