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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事件心得体会实用 对群体事件的认识及对策分析(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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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事件心得体会实用 对群体事件的认识及对策分析(八篇)
2023-01-05 23:03:28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群体事件心得体会实用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以及为了学生、教职工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二、成立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小组(也称疫情报告人)。

组长:张某某

副组长:王鑫、由文心

组员:于某某、张某某、张欣

三、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医疗单位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四、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1.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

2.晨、午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卫生委员对到校的每名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及健康状况。发现学生由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胸闷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及组长。

3.各班级班主任应该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了解其患病情况及病因,如有怀疑应及时向学校疫情小组报告。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报告内容

(1)发现有疑似病例(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现象)要立即追踪其密切接触人员并在当下小范围内采取隔离后上报。

(2)同一宿舍或班级一天内连续出现有身体不适的,应及时上报。

(3)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或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及时上报。

2.报告方式

电话、传真等方便快捷的方式。

***学

2020年3月

描写群体事件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作为,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武陵区司法局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决定从3月起,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以“法治布谷鸟”公益大讲堂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按照一月一宣传主题,由律师、司法所长、政法干警为主要成员的“法治布谷鸟”志愿普法讲师团队,深入社区、中小学校、敬老院开展一系列的公益法治宣讲志愿服务活动。重点针对老年人和中小学生两大群体,开展国家安全、反邪防邪、反恐、交通安全、禁毒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安全、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法制宣传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众创平安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每月19日众创平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在职干警深入联点社区进村入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禁种铲毒宣传、高速护路联防、巡逻守护等众创平安志愿活动。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三联四大”工作。协助所联点的村(社区)进网格开展排查,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涉黑涉恶线索、民生诉求等各类信息。积极参与网格内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控、“情暖家庭”帮扶和重点场所防控等服务活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风险,确保网格内无违法上访、无重大案件、无安全事故、无群体事件。

  x区司法局立足当前群众所需所盼所想,出台《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的方案》,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树立政法机关执法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3.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总结

 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xx法院以四项举措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走向深入。

  一、时刻锤炼党性修养,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政治理论原著,撰写心得体会x篇、开展研讨分享活动x期;坚定不移走群众路线,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x次,认真查找整改存在的问题,抓好作风能力建设,真心实意当好人民群众的服务员。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加强司法权益保护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x件,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x件,执行到位标的x万元。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坝审理赡养、离婚、追索抚养费等民生案件,依法对7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x万元,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温情。

  三、积极延伸服务触角,着力优化良好法治环境指导街道、村(社区)完善规范乡规民约x条,委托调解矛盾纠纷x起,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政法干警进万家”活动,全院干警进学校x个、村(社区)x个,开展法治宣讲x场,提供法律服务x余次;以县委“三三三”工程为载体,x名院领导深入联系企业,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解决实际司法需求x个。

  四、坚持开门接受监督,务实提升司法为民水平召开“开门纳谏”座谈会x次,广泛征集和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干部、律师代表、人民陪审员、案件当事人等行业领域代表意见建议x条,及时了解和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张贴发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实现投诉有人理、举报有反馈,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描写群体事件心得体会实用三

第二条 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应当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坚持理性、规范、适时、有效处置,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工作目标,努力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预防为主。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建立和完善维护社会稳定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影响稳定的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初始阶段。

(二)统一领导。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应当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既要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平息事态,又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努力化解矛盾。

(三)教育疏导。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应当讲究政策、讲究策略、讲究方法,对现场群众以法制宣传、教育疏导为主,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防止事态扩大,防止发生流血冲突。

(四)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武器警械。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既要防止使用警力和强制措施不当而激化矛盾,又要防止贻误战机,使事态扩大。处置群体性事件一线民警禁止携带、使用致命性武器。

(五)依法果断处置。对有打砸抢烧等暴力行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如不及时果断处置将造成更为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果断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尽快平息事态。  

第四条 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要任务是:

(一)掌握社会不稳定情况和群体性事件动态,迅速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通报涉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二)深入了解事件起因、规模、人员构成、发生区域、表现形式、激烈程度和群众的要求等具体情况,准确研判事件性质、发展态势和处置时机,提出相应的处置意见和建议,报告党委、政府决策;

(三)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保护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及现场人员的安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四)适时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处置措施,控制局势,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五)掌握事件中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和非法组织以及敌对分子插手情况,及时固定证据,依法适时打击处理。  

第五条 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由事件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上级公安机关可以派人到现场指导或者直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跨地区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也可以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负责。  

第六条 遇有下列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不得动用警力直接处置,但可派出便装警察或者少量着装警察到现场掌握情况,维持秩序,及时报告现场动态,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并做好随时出警处置的准备。

(一)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发生在校园、单位内部,尚未发生行凶伤人、非法拘禁或者打砸抢烧行为的;

(二)聚众上访尚未发生堵门、堵路、拦截车辆、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三)对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或者养老金、环境污染、非法集资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群体性事件,聚众现场尚未严重危害交通和治安秩序的;

(四)其他人民内部矛盾尚未激化、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化解的群体性事件。  

第七条 遇有下列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党委、政府的决定并在其统一领导下,迅速调集警力赶到现场,依法采取措施妥善处置。

(一)未经许可或者未按照许可进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出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聚众上访活动中出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邪教等非法组织组织的较大规模聚集活动;

(四)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重要警卫目标、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枢纽、外国驻华使(领)馆以及其他要害部位或者单位,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对外开放口岸、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者非法占据公共场所;

(五)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   

第八条 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调动警力100人以下的,由县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调动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须报经地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调动300人以上的,须报经省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公安部备案;跨区域调动的,应当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和出警机关应当分别及时把批准情况和警力调动部署情况向各自的上级公安机关报告。申请和批准调动警力应当以本级公安机关的名义用书面形式请示和批复。情况特别紧急的,可以先口头请示和批复,并补办书面手续。

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参与处置工作的民警根据现场情况,可以携带警棍、盾牌、催泪弹、高压水枪、防暴枪、防暴服、高音喇叭、警戒带、隔离网等必要的警械和防护装备,并按规定使用。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当地公安机关领导应当赶赴现场,在党委、政府的授权下,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统一组织使用各警种警力、装备和调用的其他人员、器械、救护车、宣传车、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以及其他物资、装备;

(二)决定采取控制现场事态的管制措施;

(三)决定采取平息事态的紧急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经现场指挥批准,依法采取下列管制措施:

(一)封闭现场和相关区域;

(二)设置警戒带、隔离设施等,划定警戒区和新闻采访区,隔离围观人员;

(三)实施区域性交通管制;

(四)守护重点目标;

(五)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和随身携带的物品。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经现场指挥批准,依法采取下列强制性措施:

(一)发布命令或者通告,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聚众组织者立即解散人群,责令聚集的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

(二)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或者袭击人民警察、强行冲越警戒线的人员,经警告无效的,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使用警棍、盾牌、催泪弹、高压水枪、防暴枪等必要的驱逐性或者制服性警械强行驱散;

使用警械前,现场民警应当以广播、举牌等方式明确告知聚集群众,并将告知方式以适当形式记录在案;使用警械处置群体性事件,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三)对经强行驱散仍拒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的人员,应当选择有利时机将其强行带离现场或者予以拘留;

(四)对冲击党政机关和重点要害单位、卧轨拦截列车、阻断交通干线、聚众滋事、械斗等情况以及发生打砸抢烧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制止,并选择有利时机将首要分子和骨干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予以拘留;

(五)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并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第十四条 对群体性事件中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的首要分子和骨干人员,应当选择有利时机,依法打击处理,但一般不宜在事件现场抓捕;确实需要当场抓捕的,应当充分考虑事态发展和现场情势,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抓捕对象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并已获取充分证据;

(二)现场局势得到控制,群众情绪趋于平稳,当场抓捕有利于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缓解矛盾,平息事态;

(三)有充足警力确保抓捕成功。   

第十五条群体性事件平息后需要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其违法犯罪事实基本查清,并做好警力、装备、预案等充分准备后组织实施。

对在群体性事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采取公开和秘密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取证,为现场处置和事后依法处理提供证据。对被强行带离现场或者被拘留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进行审查处理。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应当将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整个处置过程中。应当通过现场广播、印发通告等方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并建议党委、政府领导或者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与群众对话,解释有关问题。   

第十七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应当密切关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信息,及时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现实危害。必要时,应当会同新闻宣传部门拟定消息通稿,适时对外发布。  

第十八条群体性事件平息后,应当及时解除现场管制,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并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解决涉事群体的合理要求,防止事件反复。  

第二十条 各级公安机关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和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处置情况,应当及时研判并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特别重大紧急情况可以越级上报,直至报告公安部。对瞒报、迟报的,应当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处置群体性事件取得良好效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民警,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处置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对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处置群体性事件出现意外后果的,不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0年4月5日印发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同时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公安部备案。

描写群体事件心得体会实用四

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的疫情管理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市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本校疫情报告人为医务室吴菲老师。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马龙宝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每日全校学生的晨检上报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 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德育科和市疾病控制中心城防科上报。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生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网络直报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各班主任和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因病缺课记录本上,并于每日九点前上报医务室,要求各班做到零上报。

2、班主任及任科老师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生医务室,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育才联小

描写群体事件心得体会实用五

1一旦发现汛情应立即组织人员抗洪抢险果断采取措施.2抢险人员立即将旅客转移到安全地带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3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险情及处理方案并听从指挥.

消防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组织各成员立即扑灭火源控制火势蔓延.

2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关掉电闸气源.

3组织专人打开消防井盖打开楼内消防栓和干粉灭火器进一切可能控制火源蔓延.

4组织人员疏散旅客抢救被火围困的旅客.

5消防队进入现场负责人汇报火情并一切行动听从消防队的指挥.

报警110

火警119

急救120

999

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认真惯彻落实治安保卫条例,规范酒店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人身、酒店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本酒店人员工作、生产、经营秩序,正确处置治安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地方性法规及办法、并结合江南邨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南邨饭店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重大经济损失以及较大社会影响的治安突发性事件或事故。

四、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专项应急预案。

五、工作原则、纪律及奖惩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以人为本,迅速扑灭,减少损失;力争把突发治安事故的危害与影响控制到最小程度。不得(亦不得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突发事件;不得阻碍应急工作;不得拒绝履行应急职责,延误应急时机;违抗命令,否则予以处份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事故等级

1、一般事件与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并且不满足重大突发事件条件的事件与事故。该类事件与事故采用江南邨饭店规定的程序处理;

2、重大经济损失事件:重大经济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含)元以上;

3、重大突发事件:给酒店造成的经济损失达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事件;造成两人以上重伤死亡的事件;给酒店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事件;严重影响酒店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件;因生产经营所依赖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重大法律、政策调整,导致酒店不得不调整相应的经营策略的突发事件;酒店高管人员涉嫌重大违规、犯罪的事件;因经营管理问题,导致酒店发生重大信用危机的事件;员工聚众闹事、停工怠工、破坏酒店正常经营秩序的事件。

七、酒店危险源

江南邨饭店发生治安事件的主要类型

1、重大斗殴事件;

2、群体性极端人员寻衅滋事;

3、重大盗窃事件;

4、针对重点人员和部位的恐怖袭击事件;

5、危害酒店正常生产与经营的其它治安性质的事件。

八、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基地二级应急小组架构

(二)三级小组成员职责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

1、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加强全体员工法制培训教育,增强、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

2、加强管理,严格按照酒店门禁、治安管理制度执行;

3、对酒店全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处理。并将一切可能发生的治安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

十、预警及措施

(一)按照突发治安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

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二)根据“有备无患”的原则,对有关信息进行评估,当符合“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突

发事件”的突发治安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应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

(三)进入预警状态后,根据应急事件或事故的类别与性质,可能采取的措施(不限于此)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在适当范围内传递关于预警状态的信息,必要是广泛发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物资,并妥善安置;

4、指示江南邨二级应急小组组员、相关专业工作组及救援抢险组进入应急状态。进行初步应急资源整合,做好调配准备;

5、需要报集团“一级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四)应急响应

治安事件发生后,现场目击人员要立即向周边人员发出预警警报,拨打保安队长电话、保安室值班电话,如有人员伤亡,立即拨打医疗急救电话120,情况严峻时拨打110,在拨打外部应急电话应先征得部门领导同意。现场人员应立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正确处置初起事件。

保安队长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组织值勤保安和备勤人员前往事故发生点,组织应急处置,并将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同时安排现场人员拍摄好第一现场照片和其它资料以便事件调查。

十一、针对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突发刑事案件应急处置

1、突发治安、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事件处理小组)人员接报或发现斗殴、流氓、暴力等事件,要第一时间通知保安当班人员及事件处理小组领导赶往现场,保安队长应立即组织保安人员5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

2、查明闹事人是否带有凶器及其人数、地点,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3、向小组领导报告事件发展情况,根据事件发展的严重性,建议是否报案,并及时赶赴现场;

4、小组值班领导3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组织保安人员制止双方的过激行为,通过劝说、诱导或强制方法,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更加恶劣的影响;

5、对现场进行保护,对外围人员进行观察,对可疑人员进行监视;

6、如实向公安机关讲述事件过程,积极配合其工作。

(二)突发盗窃事件应急处置

1、值班保安或工作人员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通知门岗严守工厂各出入口,值班保安组织人员包围犯罪嫌疑人,争取当场抓获,连同作案工具、赃物一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在现场有受害人的要一起到公安机关配合破案;

2、发现盗窃现场,盗窃分子已逃离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通知相关领导组织人员从外围包围现场所有出入口,监控值班人员重点监控各主要出入口,并汇报给值班领导并组织人员对现场附近严格清查;

3、门岗保安接到报警立即封锁大门,并对出入人员严格检查出入证件,对去过案发现场的和怀疑携带盗窃物品的人员暂请对方滞留在值班室,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求报警,请警方进行盘查;

4、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应暂请对方滞留在值班室,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警方进行盘查;

5、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让其滞留,并报告公安人员前来调查;

6、保护作案现场,不能让任何人触模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物品,经请示值班领导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听从公安人员处理;

7、警方调查取证时应将事主和目击者的情况如实向公安机关作出详细报告。

(三)突发爆炸物、可疑爆炸物和违法物品的应急处置

1、严禁非本部门人员进入生产区域,保安和全体人员有权阻止进入,同时汇报值班领导;

2、保安人员检查发现或接到各类可疑物品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留守现场,围起隔离带,阻止任何人接近可疑物品;

3、初步确认为可疑爆炸物品时,立即组织厂内人员进行疏散,并设置临时警戒线,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入内,经值班领导同意拨打“110”报警;

4、对危险品和违法物品携带者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并带到厂部办公室进行调查,禁止其离开,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进行调查;

5、经请示领导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6、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协助公安人员排除爆炸隐患,积极配合调查;

7、如果爆炸已经发生,保安人员和值班领导、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协助运送伤员,稳定人员情绪,保护好现场,有秩序的开展疏散工作;

8、各级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领导及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

(四)突发抢劫事件应急处置

1、保安人员在执勤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强行掠取个人或厂内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人员的职责,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必须立即进行制止处理;

2、迅速制止犯罪,设法擒获或召集组织其他人员擒获罪犯;

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2013年8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9月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3号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描写群体事件心得体会实用六

在“七一”重要讲话中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省委秦光荣书记在省第九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毫不动摇地坚持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做好群众工作,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目前,全省各级党组织正在广泛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实行干部联系群众制度,这是贯彻落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题中之义,也是自觉践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同时,认真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对于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我省“桥头堡战略”的实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小平同志曾告诫我们:“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绝对不能同群众相对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许多深层次矛盾日益凸现,新社会阶层的出现,我们党的领导方式、领导体制侧重点的变化,新形势下,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少数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漠、不会做群众工作、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感情。省委正是基于对现阶段群众工作客观清醒的认识,才提出要建立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真正做到“听民呼、了民愿、关民苦、解民忧”,这不仅是新形势下对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也应当成为各级党政干部的自觉行动。作为年轻党员干部,更是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在“四群教育”活动中走进基层、融入群众,忠实地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树立认真务实的良好形象,不断在实践中锤炼党性,提升素质能力。我认为,关键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要在“四群教育”中加强党性修养锤炼思想作风

年轻党员干部,是我们党最具活力的群体,是党的事业永葆青春活力的基石,也是干部队伍新陈代谢的动力源泉,必须有坚强党性和过硬作风作保障。但现实中,不少年轻干部群众观念淡薄,缺乏亲和力和感召力。一谓眼睛向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有的甚至走向了群众的对立面,究其原因,大多都是忽略了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在“七一”讲话中指出“年轻干部要承担起事业重任,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做到忠诚党的事业、心系人民群众、专心做好工作、不断完善自己”,因此,在“四群教育”活动中,年轻干部一是要提高政治素质。在社会结构和思想多元化的新形势下,年轻干部更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注意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和文化。要学会用政治的眼光看待和分析问题,以讲政治的要求处理问题。只有把这些作为党员干部的底色背景,才能在工作中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二是要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强化忠诚品质。良好的品德修养不仅是我国传统道德观的要求,也是新时期对干部的素质要求,是关系基层干部群众影响力的重要内容。年轻干部更是要始终牢记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人民的事业,要怀揣一种公共理想,学习杨善洲同志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培养锻炼吃苦耐劳、脚踏实地、淡泊名利的奉献精神,不断加强党性修养锤炼思想作风。

二、要在“四群教育”中提高为民服务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开展“四群教育”和建立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要求党员干部树立民思我想、民困我帮、民求我应、民需我做的大局意识,真正做到“听民呼、了民愿、关民苦、解民忧”,而干部的能力素质是干好各项工作的决定因素。学习则是提高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法宝。毛主席曾说:“我个人凡事没有办法的时候,就去问同志们,问老百姓。”年轻干部更要按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成为学习的实践者,自觉主动的向实践学习,向基层干部学习,向群众学习。参与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必须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只有保持理论上的清醒,才能做到政治上的坚定。深入进行西部大开发,实施“桥头堡战略”,在一个新的对外开放和新的经济社会建设过程中,面对更多的分化,更多的利益诱惑,更高的公共服务能力的现实需求,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年轻干部一是要坚持学习。即学习党的一系列理论和科学发展观,学习现代经济、社会、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在学中干,干中积累、提升,从而把握实际,掌握规律,理清思绪,增强助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工作本领。二是要拓宽知识面。从事基层工作,不仅要求我们是某方面的专家,还要是其他领域的杂家,只有广泛涉猎掌握更多方面的知识,在处理面对各种复杂事务时才会得心应手。三是要增强组织协调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基层工作千头万绪,有没有综合协调能力,有没有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能不能用群众熟悉的语言做群众工作等等,这些都关乎着基层的和谐,决定了我们能不能最终维护好群众的利益。

三、要在“四群教育”中树立认真务实的良好形象

李源潮同志在山东沂蒙老区调研创先争优时指出: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根基和力量,各级干部、党员要增强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主动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加强调查研究,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群众打交道,态度和作风决定工作效果。群众满意不满意是检验工作质量的标尺。更多的时候,基层群众的不满情绪不仅是因为他们的利益受损,更多的是他们的思想没有正常的诉求渠道,言不畅,则气不顺。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正是我们工作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群众不满意的时候,就是我们应当反思、需要改进工作的时候。因此,要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就是要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真正的服务群众。年轻党员干部,是党在城乡基层的形象代言人,一是要以务实的作风面对群众。“实干兴业,实干成才”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因此,年轻干部要低下头来,沉下心去,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在实践的土壤中汲取养分,做勤劳的耕耘者和实干家,把党对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整的执行到群众中去,基层工作直接具体,来不得半点虚以委蛇,必须做到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二是要树立认真负责的形象。毛主席说“世界上最怕认真二字,共产党人最讲究认真”,群众历来期盼和欢迎认真负责的干部,对组织安排和群众关注的工作,要高度负责的抓好落实,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要学习杨善洲同志“干工作就是为了群众幸福,只要活着就有义务为群众办事”的奉献精神。不空谈,不作秀、不做假,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要把发展的热情和科学的态度结合起来,出实招,干实事,特别是在当前大建设大发展的时候,更是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少说多干,要多做群众急需和群众受益的事,多干打基础和长远起作用的事,要以认真务实、立说立行的处事风格来塑造党员干部的公仆形象。三是要树立廉洁自律的形象。廉洁是做人的操守和准则,更是党员干部的第二生命。作为年轻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牢固守住廉洁自律的红线。工作生活中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向杨善洲同志学习,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总之,广大年轻党员干部要多往基层跑、多向基层看、多替基层想,在“四群三深入”活动中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深受群众信任的好干部,在助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价值和追求。

描写群体事件心得体会实用七

为快速、有效合理地对院前、院内产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尽可能避免因突发事件给就医患者带来的伤害、最大限度降低医院财产的损失,紧急控制事态发展,全力保证患者的安全和医院财产安全,特制订如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积极应对突法事件,做好大型院前大型急救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医院成立灾害事故及突发事件抢救组织。

总指挥由院长担任。副总指挥为业务、行政院长。医务科、护理部牵头。急诊科主任担任抢救组组长,副组长由外科主任担任。组员的构成:外科医生2名,麻醉师1名,内科医生2名,检验师1名,药剂师1名,护士5名。司机1名,综合科室、经营科人员3名。

以上人员要求责任心强,技术熟练,身体好。

1、院长负责对全院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总指挥。

2、业务院长负责对全院紧急突发事件医疗救护方案的审核、批准,并组织实施。

3、行政院长负责医院紧急突发事件后勤、保卫等统筹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医务科负责组织大型的紧急医疗救护。

5、综合科负责协调、联络各院内外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各项紧急事件,配合主要部门工作。保卫部人员负责火警、匪警、以及行凶打架、酗酒闹事、闲散人员无理纠缠等院内意外事件紧急情况的处理。

6、医院总值班负责在工作时间外指挥、协调、联络各部门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在带班领导或主要负责部门到场之前代行使指挥权。

7、医院各部门医务人员在紧急突发事件来临时,配合负责部门工作,需要转移患者时要负责患者安全。

(一)院内重大医疗事件

1、院内接到诸如群伤、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自然灾害等重大事故的抢救指令后,由急诊室护士或值班医生在立即投入抢救的同时,立刻通知相关科室二线医生,并通知院总值班或医务科,并按照医院危急重症患者抢救程序,进行积极抢救和处理。

2、院内若接到如群体中毒、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患者时,应坚决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执行。根据本院抢救条件,各部门协同配合,积极对患者组织抢救,必要时积极和有关医院联系请求支援或办理转院。同时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请示汇报。

(二)院外重大突发事件

1、指在院外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包括防汛、爆炸、车祸等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医院需要前往积极参与抢救的医疗工作。

2、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指示或“120”指令后,院总值班或急诊科应在第一时间迅速通知急诊室、业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急诊救护人员和救护车司机。同时迅速调集二线值班人员医院待命。一线参与出诊抢救医护人员和司机应在1分钟出车参与院前抢救。

3、抢救小组领导者应认真做好抢救的组织、指挥工作。信息科负责突发时间发生时的通讯联络,确保通讯联络的及时和通畅。

4、急诊科、药剂科、设备科、医技科室和病区病区、后勤保障等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到达现场,协同配合,应急处理紧急事件物资、设备、药品、材料的准备,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

(三)应对传染病流行性疾病突发事件

1、依法对传染病、流行性疾病疫情实行封锁、隔离,防止疫情扩散、环境污染和医务人员的自身感染。

2、对病人或疑似病人积极采取抢救、检查、诊断和治疗措施。

3、对疫病疫情的处理过程要进行认真、完整的记录,详细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4、对疫病疫情发生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上级行政卫生主管部门、疾病防疫监督部门即使汇报。

(四)医疗废物流失、渗漏、扩散或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

1、当发生下述情况时,应及时汇报:

1)实验室所用的菌落及病原株培养基和保菌液丢失、渗漏,其浓度和数量足以对人致病的;

2)传染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泄物等造成大面积污染。

3)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管及其他器具丢失。

4)过期淘汰的药品、疫苗、血清丢失。

5)具有度性、腐蚀性、易燃性、反映性或度性的四面体固体、液体、气体,如甲醛、摄影用剂、有机化合物等丢失、渗漏。

6)放射性核素污染。

2、预案启动程序:事发后,科室人员立即向医院后勤或院感办汇报,后勤总务或院感办接到报告后,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把情况立即向主管院长汇报,由院领导通知或组织人员迅速处理。同时在48小时内医院要向卫生局、卫生监督、环保局等上级部门汇报事件经过。

3、对一般废物渗漏处置办法:现场指挥、封锁渗漏范围,控制人流,防止扩散。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手套、防护鞋、防护镜。采取措施吸干渗液,连同固体废物装入黄色污物袋中密封扎口,在套入另一黄色污物袋内。贴上标识,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焚烧处理。对地面及相关物表进行消毒。对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遗传毒性的医疗废物渗漏处置:要立即封锁现场。尽快通知环保局等各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4、 医疗废物丢失的处置办法:通知环保局或报警。分析丢失原因,堵塞漏洞,加强监控,预防失窃,防备监守自盗,加强管理。

(五)对停电的紧急处理

1、医院配备双路供电系统,在一路断电的情况下,在3分钟内立刻启动院内发电机组,迅速恢复全院供电。

2、各重要部门均配有应急照明灯,各病区楼道、走廊应配有延时保护装置的安全指示灯。

3、医院供电设备设施、由后勤负责统一维护、保养和修理,确保电线电缆电器不被故障而造成的停电事故。

4、停电时要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同时注意防火、防盗。

(六)对火警的紧急处理

1、一旦发生火警,立即拨打“119”报警,并派人在道路路口带路。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应根据火势情况组织人员用灭火器或其他消防设施积极灭火。

2、做好防火隔离措施,迅速转移住院病人,有秩序地把所有病人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

3、及时把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有度试剂等转移出火场。

4、后勤要经常对医院各类电器、电线电缆、煤气等火源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的管理。要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医院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 (七)公共设施紧急处理

1、管道破裂:在院内当遇水管暴裂时,应立即有发现人通知后勤,由后勤根据水管损坏情况,迅速组织水电维修人员负责首先处理此类事件。同时后勤要立即组织人员及时清理地面积水,防止仪器损坏和患者滑倒。如需对患者进行转移,由护理部组织实施。

2、电梯故障:院内因电梯发生故障而把患者或其他人员滞留在电梯内时,被困人员可直接拨打电梯内公布的电梯维修电话。值班人员接到求救电话后,应立即抵达现场解决技术事故,同时后勤要通知患者所在科室派医务人员到达现场,防止意外事件的出现,必要时可以立即实施抢救。

(八)信息系统突发事件

医院信息系统因系统外环境变化或系统本身故障及设备、网络、数据损坏等突发事件,会造成整个系统或系统的局部不能正常运作,给医疗秩序带来不良后果。

1、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反应及时,各部门要相互合作,各负其责,果断处理。

2、信息系统应用部门的人员在发现应用软件或电脑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电脑维修人员要立即进行排查,确定是否为突发事件,再结合实际向领导汇报。

3、电脑维修人员要认真检查故障原因,尽快排除故障。需要时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必要时可请信息供应商给予技术支持。

4、遇到备用措施也无法启用时,征得院长同意后暂时关闭信息系统。

5、门急诊收费切换到备用服务器上运行,门诊药房处方发药、挂号等可采用手工操作,住院病人管理结算、基本医保、劳务工合作医疗结算等及其他模块均暂时关闭。

6、信息科平时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检测、预警、反映、处理等有关工作,严格执行信息运行维护的各项措施和操作规程。

7、应对一些常用的关键设备要备有更换配件,如服务器、交换机、网线、集线器、电源、插座等。并对日常检测到的异常和故障进行记录,要进行分析,对可能出现的故障做出预防处理。

8、各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信息系统的操作规程,减少和避免信息系统故障发生带来的不良后果。

1、巡视包。巡视包内必备物品有听诊器、血压表、体温表、止血带、三角巾、绷带卷;一次性注射器、手电筒、压舌板、消毒纱布、棉签等。巡视包内必备药品:强心剂、利尿剂、呼吸兴奋剂、升压药、止血药、抗过敏药、抗惊厥药等急救物品,以及处理外伤的应急药品和止痛药。

2、急诊科必备物品:包括氧气、担架、夹板、绷带、气管切开包、清创缝合包、输液用品及抢救用药等。

1、后勤保障应按物资准备要求将常规配备物资随时备好待用,并定期检查其完备情况,如为抢救人员配备雨具、绳索、应急灯、手电等。若遇特殊重大灾害事故或突发事件时,应保证具备调配人员及物资的能力。

2、救护车应定期检修以确保随时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

3、做好其他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描写群体事件心得体会实用八

为了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校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具体组织、指挥、协调,指挥有关科室及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协调并配合县内有关医院开展救治工作;

3、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

4、根据需要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报请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部门及社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5、根据需要对涉及师生及员工的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6、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和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结合实际,拟定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四)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应急状态期间,各科室人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电话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并保持24小时畅通。

(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导小组,负责协助医院预防、诊断、救治及隔离观察工作。

(六)各科室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科室、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服从并配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七)学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八)卫生室应当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治方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报告与监测

(一)建立信息报告体系,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应严格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于涉及的如下内容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1、出现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员伤亡而急需抢救时,出现甲类传染病、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需抢救的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县教育局、卫生局提出书面报告。

2、对于校内发生的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诸如爆炸受伤、集体中毒、群殴受伤、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的集体受伤事件等,应在第一时间运送校医务室或医院的同时,由有关值班人员向学校领导、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及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校医应在校领导的指导下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校内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审核、发布。与疫情相关的权威信息的发布,须经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请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能随意传播、发布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4、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5、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学校举报有关人员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负责组织对突发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协调和配合县内有关医疗技术机构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校内保健教师应当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医疗救护技术和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请求医院予以支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隔离措施,要求学生配合调查及参加医学检查,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校所属卫生室的医疗设施、设备、药品、器材、卫生人员及其应用等医疗资源进行整合调配。

(五)当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例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对疑似病例要及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同时要详细了解、记录患者家属情况及接触过的`人员、去向、联系电话。为流行病调查医生提供详实的流病资料。

2、学校要加强消毒管理,认真贯彻《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别要加强对教室、图书室、活动室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四、应急预防与监控

(一)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对本人及其亲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家或者在医院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并要加强对重点班级、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二)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监测体温。为师生员工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设置并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等。

2、所有师生居所、办公室、会议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在公共场所工作的职工,如食堂员工以及其他窗口服务人员和就医的病人要加强防护措施,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4、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人员来源复杂的各种培训班、课程班尽可能调整,推迟来校授课时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5、一旦发生疫情,对校园要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制定学生外出校门的管理规定,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大型集会活动。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要实行登记制度,提醒和动员学生、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外出人员必须向学校及县教育局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县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6、对从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返回的人员,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其作出隔离医学观察的决定。对外地返回学校的学生、教职工进行登记,安排体检,对有症状者行必要的留诊观察,对无异常的教职工安排居家观察,对无异常的学生由学校安排集中观察。

(三)加强消毒和爱国卫生工作

1、各教学楼、食堂、图书室、办公楼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学校统一组织消毒。对确诊的甲类传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学习工作过的场所、居住过的寝室等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的工作地点、起居场所进行重点消毒。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校园内各个建筑物进行清洁打扫。

(四)在必要时可提出申请,调整教学计划、授课方式和学习方式,不安排外出实习活动。

(五)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对待和防范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证社会的稳定。向校内所有教职工、学生发放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预防知识卡。充分利用本校的现有媒体,普及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五、技术和物资保障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指定专门科室,积极采购储备防护用品、有关器材、消毒和预防药品,保证防治工作中的物资供应。各有关科室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确保开展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物质条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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