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期货现货心得体会和感想 期货 心得(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6 01:56:00 页码:9
期货现货心得体会和感想 期货 心得(9篇)
2023-01-06 01:56:00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期货现货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_________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_________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_________期货有限公司_________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账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汇入甲方账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_________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为交易额的_________‰,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_________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有关期货现货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1.境外期货业务在国内的发展

境外期货业务一直在中国期货市场存在,只不过其形式随环境条件有所变化。总的来说,境外期货业务从没有限制代理经营权到限制禁止代理经营权转变,从公开经营到地下经营转变。经历了期货市场的治理整顿,目前国内共有6家期货公司拥有资格代理外盘业务,且由于政策以及外汇管制的诸多限制使得开户的手续及出入金非常繁琐。据不完全统计,仅福建、浙江、江苏三地交易国外黄金期货的资金就超过500亿,而国内期货市场目前的保证金总额才有500多亿,可见,进行外盘交易的资金规模已接近内盘。试想,如果这部分资金能全部转移到国内期货公司身上,将会给期货公司带来多么大的收益及成长空间。

在此我们简单回顾一下外盘期货在我国的发展状况。1992年7月,上海外汇调剂中心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外汇交易市场,外汇期货率先被引入国内,其后各类期货经纪公司陆续出现,由于没有代理品种的限制,他们纷纷引导客户进行外盘期货交易。1992年到1993年是外盘期货的活跃期,其中交易的期货品种既有商品期货,又有金融期货,包括美国标准普尔指数和香港恒生指数以及各种外汇品种等。从事代理业务的有期货经纪公司,也有银行机构等,其中不少是没有合法资格的港台外汇经纪商。1994年8月,中国证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文,全面取缔非法外汇期货交易。自此,外盘期货由公开走向地下,由整体交易走向零星交易,由东南沿海中心城市转移到边远地区。

具有外盘期货经验的投资者对规范运行的品种情有独钟,不少人参与外盘期货在当时而言就是因为外盘期货品种比国内品种成熟规范,外盘期货的这个特点使运用技术面分析的投资者找到了用武之地,因为具有外盘期货经验的投资者多擅长或喜欢运用技术面分析指导交易。外盘期货在中国存在既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市场开发人员,也培养了一批精通技术面分析的投资者,对于丰富中国期货市场投资理念和倡导理性投资具有积极意义。

2.发展境外期货业务的迫切性

当今世界,商品已经实现全球化,国内原材料对外依存度很高。从大宗商品领域来看,我国铜资源自给率不到30%,对外依存度高达70%;我国大豆的对外依存度也高达70%。如此高的对外依存度,使得国内许多品种与外盘的价格关系相当密切,某些品种内盘更是成为了外盘的“影子盘”。

国内期货市场和国际市场的联动性加强,企业有在国际市场定价保值的需求。在商品期货市场暴跌的情形下,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为国内相关企业规避价格风险、锁定成本和利润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果这些获准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国有企业,能完全遵循相关规定只做套期保值业务,那么商品市场的暴涨暴跌,对企业影响有限。只要坚持套期保值原则,风险就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期货、现货两者有效结合能保证企业正常获取利润。

目前,在内地开展外盘业务的主要是香港和新加坡的公司,其中包括一些欧美金融机构在两地的分支或代理机构。目前国内有30多家国企通过国际投行渠道在境外进行套期保值,在这次金融危机中,许多国际投行出现了问题,导致客户蒙受较大的损失。所以,在国内适时开展境外期货业务已是当务之急。

3.境外期货业务发展模式探讨

外盘交易事实上的普遍存在,说明市场上大量存在通过这种交易进行避险和投资的需求,而且,外盘交易特别是套利盘的存在,加强了境内外市场的联动性。因此,在目前环境下,通过国内期货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分支机构参与国际期货市场,是较为现实可行的一种方式。但由于国家外汇管制的问题,使得国内6家在港的期货公司仅是一个提供跑道业务的二级代理公司,没有自己的交易平台和研究平台,发展受到局限。因此,应重点探讨境外期货业务可持续发展问题。

建议1:考虑制定“先走出去,再引进来”战略。次贷危机对国际金融中心的纽约华尔街是一次致命打击,世界金融版图可能面临重新调整,应该说这是中国和亚洲的机会,对中国各个产业开拓国际化和全球视野也是一次良机。从6家在港设立分支机构的期货公司经营业绩来看,监管层制定的“走出去”战略是正确的。当前国际主要金融市场成本普遍下降,能否考虑逐步放开内地期货公司在境外增设分支机构的区域性政策,例如纽约、伦敦、新加坡等地。从小规模开始做,即使出了问题,凭国内公司现有实力也完全能够抵御,待熟悉境外市场规则、风险控制和运作模式后,再考虑引进境外机构,到时国内方面就不于担心外资对国内市场的影响了。

建议2:允许国内期货公司直接代理境外交易。这可能需要在政策层面更大程度的放开,尽管央行已经取消了实行多年的企业强制结售汇制度,但外汇管理局可能还需要进一步放宽企业在境内外划拨和流转外汇资金的限制。目前国内共有30家国有企业通过境外机构在外盘进行套期保值,但由于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加剧,很多外向型行业内企业需要利用境外市场进行直接对冲保值,因此不仅要允许大型国企,而且要让更多的中小型国企和大型民营企业参与境外期货交易,这就需要继续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和调整准入条件。

三、发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1.期货公司的投资咨询业务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历史较短,缺乏成熟的投资理念,具有典型的“新兴加转轨”特点,投资者对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具有强烈的需求。在近年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的背景下,我国现货企业和国民经济发展对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需求更加迫切,客观上也为期货公司开展风险管理服务、信息服务等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鼓励和发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并将业务的开展真正转化为期货公司的盈利来源,不仅有利于促进期货公司做优做强,而且有利于提高期货行业服务现货企业等机构投资者的水平。

2.风险管理顾问和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服务是咨询业务的主要利润来源

(1)风险管理顾问

借鉴券商财务顾问业务的定位,在适当的时候成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顾问。风险管理顾问模式可以为企业提供规避风险、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整套方案。由于近年来国际大宗商品波动剧烈,大型企业的经营负担加大,为了规避企业成本的大幅上升,进行期现套期保值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办法。随着业务范围的拓展、业务内容的深化与创新,风险管理在期货构成中将会越来越重要,风险管理顾问模式可以成为期货公司未来重要的业务增长点,有可能成为期货公司未来重要的盈利来源之一。

(2)信息服务

优秀的期货公司必然有一流的信息服务体系。目前,许多期货公司不注重对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传达,严重影响了客户对公司的印象。金融期货推出后,客户面对的市场是瞬息万变的,客户所面临的选择也是多种多样的,如何把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两个方面的信息服务都做好,是值得期货公司认真思考的问题。期货公司从现在开始就要注重金融衍生品人才的培养,预先设计金融期货推出后的信息服务体系。市场需求是拉动产品服务创新的首要因素,现代社会需求的个性化和多层特征日益明显,期货公司需根据客户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创新期货产品与服务。例如,可以开发数量化分析系统,利用公司对各品种的理论、经验研究形成的多个数学模型和数量化分析,总结一套投资市场理性分析工具为客户提供智能化投资组合管理,包括资产配置、风险评估、投资组合优化和套利策略,并通过数据分析进行未来价格预测,利用数量化分析系统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

3.期货公司开展投资咨询业务必须解决几个问题

笸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期货投资咨询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开展投资咨询业务;

笸借鉴券商财务顾问业务的定位,由期货公司和享受咨询服务的企业根据期货公司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协商收取咨询费用;

笸期货公司必须下大力气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尽快适应开展投资咨询业务的需要。

四、积极发展期货机构投资者

从境外市场运作经验来看,机构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已受到全球监管层和投资者的普遍认同。随着创新型衍生产品的不断丰富,以及市场生态链的优化完善,机构投资者的参与程度和主导地位也在日益凸显。尽管期货市场与证券市场同属风险偏好型市场,但前者因杠杆和双向交易机制而更加具备操作难度和高风险特征。此外,由于境外监管机构对个人参与期货交易设置了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投资者通常会选择以申购基金份额的方式获取期货市场敞口,期货投资基金正是受资产管理的强劲需求驱动而得以快速发展的。

1.境外期货投资基金发展概况

期货投资基金,又称管理型期货(managedfutures),是一种以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结构,与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pe)等同属另类投资工具。随着金融市场发展的日益深化,股票、债券等传统类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收益已经难以满足机构组合配置的需要,另类投资因长期超额回报的特点而受到投资机构的青睐,耶鲁大学基金等机构在这方面的运作就非常成功。总体而言,国外期货投资基金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无论在投资结构、运作流程、风险控制和法规监管等方面都已经相当成熟。国内方面,股指期货等新型衍生品的适时推出将推动期货市场的交易规模加速扩大,投资者结构也将进一步完善。因此,在与资本市场不断融合的过程中,发展国内期货投资基金所需的市场容量和制度性基础已经初步具备。

韩国kospi200期货投资者结构分布图

2.国内设立cta具备可行性

近年来,境外学术界和投资机构对商品在组合中的作用进行过大量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在传统类股票债券组合中配置一定比例的商品资产不仅能发挥风险分散化的效用,而且能极大地促进组合的绩效表现。

从目前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我们认为,在国内正式设立cta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一方面,可以将目前市场上许多不受监管的私募理财方式阳光化,对符合条件标准的机构予以正名,事实上也可以为受托客户资产提供更加安全的保障;另一方面,cta作为专业投资机构,在为普通投资者提供新投资渠道的同时,也将吸引并聚集大量的高素质人才,进而为市场的专业化和良性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应该说,目前国内设立cta的关键环节,也是业界最关心的问题在于,cta是否能得到有效监管。境外市场监管经验以美国为主要代表,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因此监管层可适度参考并借鉴美国cta监管规则。

3.对设立国内cta运作模式的建议

尽管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公募期货基金,但存在大量与美国私募期货基金和个人管理期货账户类似的地下期货私募基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期货工作室、投资咨询公司根据行政机关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期货经纪公司的委托理财。

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地下期货私募基金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稳定的组织结构和规范的运作流程,导致对其监管的无力。在期货市场快速发展的时候,这些地下期货私募基金的危害性暂时没有暴露出来,然而,一旦期货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一系列因地下期货私募基金而产生的经济纠纷将不可避免地爆发出来,这将极大地危害期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综合当前期货市场和资金流动等特点,我们建议可以考虑以期货公司下设子公司的形式成立cta。在组织结构上,期货公司与cta之间必须要设置严格的防火墙制度,并从法律上明确两者的责权利关系。

第一,期货公司和cta都不能承担募集客户资金的职能,进而可以有效避免代客理财和恶意炒单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损失。

第二,cta只承担操作职能和风险控制职能,并对其业绩建立客观量化评价方法和体系(可参考美国cta业绩评价机制),这也将发挥出期货公司专业风险控制的能力优势,从而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利益。

第三,银行或信托公司承担募集资金(cpo)的职能,这样投资者资金账户将受到更安全的保障。

第四,期货公司承担交易通道职能,并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cta提供研发和技术方面的支持。

当然,在具体实施时,可先选取资质信誉和资本实力较强的几家期货公司进行试点,若运行效果达到预期,再考虑适度放宽cta申请准入条件。

五、加快期货公司产品创新步伐

我们知道,企业始终是围绕目标市场和客户群体运转的,消费者满意度和忠诚度从外延上决定了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和发展空间。金融行业是特殊的智慧型服务行业,而期货公司又是金融服务业中特殊的金融企业。与银行、保险等传统型企业不同,期货公司的经营模式与证券公司和基金较为接近,但后两者不仅可以从事自营交易,而且能以设计集合理财产品的方式募集资金,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则非常狭窄。此外,期货产品与基金、信托等集合型产品显著不同,后两者可以根据市场细分制定相应类型的产品结构,如偏股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以适应风险偏好程度不同的投资者群体,但期货产品相对而言显得极为单一,仅限于交易行情软件和信息咨询服务。面对金融市场和投资者结构的不断深化,期货公司必须主动进行产品创新。

1.期货产品概念及其特点

期货产品是期货公司通过精心设计选择的工具和与之相配套的服务,而向客户提供的能够满足其需要的某种期货运作理念,简单而言,期货产品=期货运作理念+工具+服务。换句话说,期货公司产品开发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将无形产品有形化、将服务理念可视化的过程。这对期货公司来说是一个值得挖掘的盈利模式,将对客户有特色服务转变成有价值的可视产品,成为期货公司未来大有可为的商业模式。由于期货产品具有易被仿效性,因此在期货产品开发设计过程中,期货公司应准确把握五大原则:客户需求原则、功能适应原则、差异性原则、扩展性原则、法规性原则。

2.期货公司创新产品应用实例

在近年来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的背景下,我国现货企业对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需求更加迫切。面对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期货公司应向机构投资者提供满足其需要的各种创新产品。

(1)智能化交易系统

中国国际期货公司控股的深圳国瑞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分析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开发出了中期—国瑞煊智能化交易信息服务系统,以此来服务于国际期货的客户。该系统为投资者确定买卖时机、有效控制风险提供了投资参考。该系统在保持传统业务主体的基础上研制出了智能化的套期保值功能,建立起了包括交易系统预警和行情预警的实施预警机制,并将搜索引擎技术应用到期货市场的信息资讯中,为客户提供完整的市场信息。

交易系统预警和行情预警系统

(2)db-plus期货数据信息及分析系统

国瑞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还开发出了期货市场数据库管理系统,除包含数据存储功能外,还可开发宏观经济预警系统、行业未来价格环境模拟系统和指数跟踪系统等较为复杂和高端的功能以服务机构客户。

有关期货现货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期货委托合同

委托书

兹委托xx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账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_____、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平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

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用。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三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订购使用。

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纠纷,在国内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法律诉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败诉的一方单独承担。

17.本委托书的规定对于本人以后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及其有关业务全部有效,本契约将一直有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契约。本人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本人签署和执行本人账户内的交易。

18.本人一切买卖订单的发生均可被视为本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仅供本人参考之用,并非交易获利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交易规则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声明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约书各条文的内容,特签名如下。

────────────────────────────────────

签署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

(签章)?身份证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

(签章)?身份证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年?月?日

立委托书人……

中国国际期货上海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

代理协议书

协议书号

甲方:中国xx公司驻上海石油交易所

地址:上海

华夏宾馆807-809房

代表:

邮政编码:200233

电话:021xxxxnbsp;807,4729022

021-4726075,4722490

传真:021-4722490

开户行:上海xx银行

石油交易办事处

银行账户:-

乙方:

地址:

代表:

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账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账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

‰,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上海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有关期货现货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期货经纪合同(标准文本)

准则

第一条?期货经纪公司使用的《期货经纪合同》不得与《指引》相抵触。

第二条?期货经纪公司制定或者修改《期货经纪合同》,应当将合同样本报送中国_____派出机构审查。

第三条?期货经纪公司在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前,应当向客户出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及本指引所附《客户须知》,经客户阅读理解并签字确认。

第四条?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向客户说明《期货经纪合同》主要条款的含义,并向客户提示其所负的说明义务。客户在书面确认完全理解合同主要条款的含义后方可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合同。

第六条?期货经纪公司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由客户如实填写《开户申请表》。开户申请表应包括客户资格、资金来源、从事期货交易目的、是否有期货交易经验等与资信有关的内容。

第七条?个人客户开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客户开户时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并保证开户行为和代表单位开户的人有正当的授权。

第八条?期货经纪公司应当避免与客户的任何利益冲突,保证公平对待所有客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最大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约定客户开户的保证金最低标准和风险控制条件,但对所客户应当采用统一的标准和条件。

第十条?《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约定强行平仓、追加保证金的条件及有关事项,但对所有的客户应当采用统一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一条?《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统一规定对交易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异议的程序和方式,并与客户约定采用的具体程序和方式。

第十二条?期货经纪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开展经纪业务。有关业务规则的任何变动在生效前应通知客户并报告中国_____派出机构。

第十三条?《指引》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期货经纪公司应当根据该指引制订本公司的《期货经纪公司》标准文本,并与客户签署。

在重新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前,现《期货经纪合同》仍然有效。

客户须知

第一条?期货经纪公司不得对客户作出获利保证或者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客户应当明确期货交易中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没有根据的,并且声明从未在任何时间从期货经纪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员处得到过此类承诺。

第二条?期货经纪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客户不得要求期货经纪公司以全权委托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

全权委托指期货经纪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代客户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第三条?在期货交易所限仓情况下,期货经纪公司有权未经客户同意按照限仓规定限制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数量。当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限仓要求时,期货经纪公司有权对超量部分强行平仓。期货经纪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第四条?在期货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期货经纪公司对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的情况下,期货经纪公司有权未经客户同意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期货经纪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标准文本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邮编:邮编:

业务电话:业务电话:

传真: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节?委托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节?保证金

第三条?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5万元。乙方资金不足5万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节?强行平仓

第八条?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二条?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

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账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节?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采取(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平仓通知书。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按照(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每日交易结算单。

甲方按照(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节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方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该方负责。

第五节?指定事项

第十七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签字留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的调拨资金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签字留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以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和号码:

地址: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

注:(双方可以约定其他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乙方如需变更其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或者变更业务往来方式,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六节?指令的下达

第二十一条?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可以约定采用某种指令下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发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七节?报告和确认

第二十五条?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进行过交易或者有持仓,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或者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二十六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平仓不符合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节?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请。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资金或者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

第三十条?交割通知、交割货款交收或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九节?保证金账户管理

第三十一条?甲方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以及质押的可上市流通国库券。

第三十二条?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结算单中报告保证金账户余额和保证金的划转情况。

第三十三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账户中划转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者清算差额;

(三)为乙方履约所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罚款;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予以罚款,甲方为乙方支付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租或者其他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第三十四条?乙方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节?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三十五条?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服务。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对交易亏损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应当以发放培训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一节?费用

第三十八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的标准按附表执行。

第三十九条?乙方支付给期货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第十二节?免责条款

第四十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节?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则和本公司有关的业务细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执行。

第十四节?账户的清算

第四十六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通过平仓或执行质押物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关系: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中国_____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账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七条?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经纪公司,同时转移乙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有关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五节?纠纷处理方式

第四十九条?甲方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请_____;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节?其他事宜

第五十条?甲方的《开户申请表》、《客户须知》及《客户声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合同同时签署。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客户声明

客户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从事期货交易,保证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证件)的真实性。

客户应当如实声明不具备下列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中国_____规定的其他情况。

如果客户未履行如实声明义务,期货经纪公司有权解除《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乙方:

授权签字:___________授权签字:_______

盖章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有关期货现货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甲方: (期货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 (交易场所) 上市的 (品种) 交易委托代理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节 声明与承诺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甲方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期货公司,具有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

(二)甲方具备符合要求及从事境内期货交易经纪业务所需要的人员、制度、营业场所和基础设施。

甲方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并承担因违背上述声明给自己及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乙方在中国境外依法注册设立,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境外经纪机构的条件;

(二)乙方满足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准入条件;

(三)乙方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是由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认可的授权代表人(以下简称“授权代表人”)签署;

(四)乙方按规定提供因甲方协助其客户开户必要的证明文件;

(五)乙方委托甲方进行中国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符合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乙方并非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七)乙方不具有中国证监会及期货交易所规定不得从事境内期货交易的其他情形。

乙方保证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并承担因违背上述声明与承诺给自己及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身份证明

文件过期或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乙方有义务及时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供新的相关材料。否则,甲方有权限制或关闭乙方的交易权限,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乙方对其客户负有管理职责,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开户实名制、交易编码制度及交易者适当性制度,对其客户进行适当性及实名制审核并留存开户资料及影像资料,在其客户满足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期货行业协会、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为其每个客户单独申请交易编码,不得混码交易。乙方应当对其客户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业务制度和流程,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其客户的交易安全和资产安全;

(三)乙方应当要求其客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

规、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政策;

(四)乙方应当要求其客户遵守期货交易所关于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及其他异常交易行为的有关规定;

(五)乙方应当明确告知其客户关于交易所程序化交易行为的定义,并要求其客户遵守程序化交易的相关规定,如存在符合交易所定义的程序化交易行为,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向交易所报备。

(六)乙方应当要求其客户遵守有关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认定及报备的有关规定。

(七)乙方与其客户在参与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过程中因委托、交易、风险控制、结算、交割等发生纠纷的,应当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乙方应当保证期货交易数据传送的安全和独立,并建立交易、结算、财务数据的备份制度,对其客户有关开户、变更、销户的资料档案应当自期货经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保存20年;对其客户交易、结算和交割方面的资料、凭证和账册、客户投诉档案以及其他业务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0年。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进行核查。

第五条 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及合同约定事项,不损害客户和市场其他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任何一方违反此项承诺,导致本合同无效或者解除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甲方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所采取的任何行为,甲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承诺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委托,并有权终止与乙方的经纪关系。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等义务。乙方应当负责开展其客户的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工作。

第七条 乙方有义务按照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等,向甲方提供其客户的交易编码等相关资料及信息,并配合甲方履行风险管理职责。

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资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并在发生变更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并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及其客户的相关信息,除依照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等履行报告义务、接受调查、检查等情形外,应当为对方保密。甲乙双方承诺不利用经纪关系及因此获得的信息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委托

第九条 乙方将其客户参与中国境内期货交易业务委托给

甲方,由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以自己的名义为乙方进行中国境内期货交易,提供交易、结算、交割等相关服务。

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乙方应当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乙方所选择的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开户代理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和交易结算报告确认人)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代理人在乙方授权书的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任何行为均代表乙方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上述授权书的原件或经认证的副本。

第十一条 乙方如变更代理人,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

书面确认。乙方的授权代表人应当在变更通知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印鉴(如有)。如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关于代理人的变更事项,乙方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二条 甲方禁止其工作人员以甲方名义接受乙方的任何

委托。对于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私下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达成的任何委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该工作人员的行为应视为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按照《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和

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的业务规则,协助乙方为乙方的客户开立账户并申请交易编码。

第三节 保证金及其管理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按照规定在具备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的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专用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在期货交易所指定存管银行开设期货结算账户。甲方与乙方之间期货业务资金往来应通过甲方的期货保证金专用账户与乙方的期货结算账户办理。乙方的期货结算账户开立、收支范围、出入金方式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必要时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乙方对其所做的说明及提供的证明文件负有保证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按照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为乙方开立综

合资金账户,用于乙方的期货结算、交割等。甲方仅针对乙方综合资金账户收取保证金及登记明细账,不为乙方的每个客户设立明细账户。

乙方应当为其每个客户所交付的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个客户设立明细账户,按日序时登记和核算每个客户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

第十八条 乙方交存的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除下列可划转

的情形外,甲方不得挪用乙方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要求支付可用资金;

(二)为乙方交存保证金;

(三)收取乙方应当支付的手续费、税款及其他费用;

(四)为乙方支付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金;

(五)有关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经期货交易所批准,乙方可以将其客户的外汇资金、标准仓单等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资产作为保证金,可折抵保证金的数额、期限等依照期货交易所规则执行。甲方应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则的要求代为办理。

第二十条 除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乙方同意对其支付或收取的与本合同、期货合约等相关的款项,如涉及货币兑换,兑换汇率以兑换发生时存管银行提供的汇率为准,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货币兑换费用及汇率风险。

第二十一条 除交易所规定的紧急情况外,乙方原则上以银期转账的方式将资金存入甲方期货保证金专用账户。乙方期货保证金到账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为准。

乙方的资金调拨指令以书面方式下达的,应当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资金调拨人签字。

乙方的资金调拨指令以电话方式下达的,应当与甲方约定身份认证方式:______________ 。甲方应当进行同步录音保留原始资金调拨指令记录。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资金调拨指令,包括但不

限于可提资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规则及合约约定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性。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得低于期货交易所向甲方收取的保证金标准。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的规定、市场情况,或者甲方认为有必要时自行调整保证金标准。甲方调整保证金标准时,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向乙方发出除单独调整保证金之外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通知:

□网站公告

□营业场所公告

□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乙方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为(金额或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六条 为保障乙方保证金的安全,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要求,向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报送乙方与保证金安全存管相关的信息。乙方应当配合,如实提供监管所需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

第四节 交易指令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将其客户的交易指令直接下达至甲方,不得私下为其客户撮合成交。乙方应当委托本合同《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中列明的指令下达人下达相关交易指令,其对甲方下达的任何指令均为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书面或者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向甲方下达其客户的交易指令。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类型应当符合期货交易所及甲方的相关规定。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应当明确、全面。

乙方通过互联网下达期货交易指令,是指乙方使用计算机、移动终端等设备并通过互联网,或者通过甲方局域网络向甲方下达交易指令,进行期货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简称网上交易。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进行网上交易的,应当先使用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在计算机、移动终端等设备进行登陆,然后下达交易指令。通过乙方账号下达的交易指令视为乙方下达的指令。

第三十条 乙方进行网上交易的,甲方交易服务器内的委托记录归属甲方所有,并将作为甲乙双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证明。乙方同意,甲方交易服务器内的交易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中断的可能性,为保证乙方交易的正常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备用下单通道,当乙方不能正常进行网上交易时,可改作电话方式或书面方式等其他方式下单。

第三十二条 乙方通过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应当与甲

方约定身份认证方式:______________ 。通过甲方身份认证的交易指令视为乙方下达的指令。

乙方通过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保留原始交易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甲方的录音记录归属甲方所有,并将作为甲乙双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证明,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乙方以书面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指令单

的填写应完整、准确、清晰,并由乙方或乙方指令下达人签字(及/或盖章)。

第三十四条 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应当包括客户交易编码、品种、合约、数量、买卖方向、价格、开平仓方向等内容。

第三十五条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交易指令,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期货交易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性。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发出交易指令后,可以在指令全部成交

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全部或部分成交的,乙方则应当承担交易结果。

第三十七条 由于市场原因或者其他非甲方所能预见、避免

或控制的原因导致乙方交易指令全部或者部分无法成交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八条 交易过程中,乙方对交易结果及相关事项向甲方提出异议的,甲方应当及时核实。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后,可以将发生异议的持仓合约进行平仓或者重新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一方承担。

甲方错误执行乙方交易指令,除乙方认可的以外,交易结果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 乙方应当妥善管理自己的密码,为确保安全,乙方应当在首次启用期货交易相关密码后更改初始密码,并自定义和全权管理本人的密码。通过密码验证的交易指令视为乙方下达的指令,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密码泄密所带来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五节 结算与交割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甲方同意乙方选择以 □人民币 □ ______________

(外币币种)收取当日盈利。乙方选择外币币种的,在确保不会造成乙方结算准备金不足的情况下,乙方账户中的当日盈利可以根据约定在当日结算后由甲方兑换成外汇。需要变更上述选择的,应当遵守期货交易所关于收取当日盈利的相关规定,并经双方书面确认。

甲方换汇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以及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当日交易结束后,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提供的当日交易结算数据,按照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对乙方进行结算。即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当日结算价,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计算方法以及本协议约定计算乙方所有合约的盈亏及乙方参与交割合约的交割货款,同时计算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乙方的结算准备金。

第四十二条 甲方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本着准确、快捷的原则为乙方办理出入金业务。

乙方在交易时段不得出金,乙方的出入金方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期货交易所及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的业务规则,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及甲乙双方的约定,乙方的出金标准为(金额或计算公式):______________ 。 出金后乙方账户留存的结算准备金不得低于本协议约定的最低标准。甲方有权根据交易所对于出金标准的调整对乙方出金标准做适当调整。

第四十三条 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有交易、有持仓或者有出入金的,甲方均应在当日结算后按照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交易结算报告。如遇特殊情况造成甲方不能向乙方及时提供交易结算报告的,甲方另行通知提供交易结算报告的时间和方式。

交易结算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乙方的成交结果、期货保证金余额和资金划转等情况。甲方应当确保交易结算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乙方同意在没有交易、持仓及出入金时,甲方可以不对乙方发出交易结算报告,除非乙方特别要求。

第四十四条 为确保甲方能够履行通知义务、乙方及时了解

自己账户的交易情况,双方同意利用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作为甲方向乙方发送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的主要通知方式。

甲方应在每日结算以后,及时将乙方账户的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发送到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乙方应及时登录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查询系统,接收甲方发出的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

第四十五条 除采用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作为主

要通知方式外,甲方应当采用以下辅助通知方式的一种或多种向乙方发送每日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单独调整保证金通知、与异常交易监控相关的通知或监管决定等文件:

(一)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通知延误或未收到相关通知而导致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结果。

第四十六条 乙方要求变更通知方式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否则,由变更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十七条 乙方有义务随时关注自己的交易结果并妥善处理持仓,如果乙方因某种原因无法收到或者没有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 分钟前向甲方提出,否则,视同乙方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乙方提出未收到交易结算报告的,甲方应及时补发。

乙方在交易日开市前 分钟前未对上一交易日的交易结算报告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对交易结算报告记载事项的确认。异议应由乙方或乙方授权的结算单确认人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及时处理所收到的书面异议。

第四十八条 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确认,视为乙方对该日及该日之前所有持仓和交易结算结果、资金存取的确认。

第四十九条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交易结算报告的记载事项出现与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不符的,乙方的确认不改变乙方的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对于不符事项,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原始财务凭证及交易凭证另行确认。

第五十条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方式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的,甲方应当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可以将发生异的持仓合约进行平仓或者重新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一方承担或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分配。

第五十一条 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甲方有过错

的,除乙方认可外,甲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五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有关交割的相关要求进行实物交割。

乙方进行或申请交割的,交割按照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第五十三条 乙方参与交割不符合期货交易所或甲方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甲方有权不接受乙方的交割申请或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四条 交割通知、交割货款的交收、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的处理办法,依照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第五十五条 乙方进行期转现、标准仓单质押等业务的,乙方应根据自身交易持仓和期货保证金等相关情况委托甲方按照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第六节 风险控制

第五十六条 乙方在其持仓过程中,应当随时关注自己的持

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情况,并妥善处理自己的交易持仓。

第五十七条 乙方持有某品种合约的数量达到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或交易所要求进行大户报告时,应当按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向期货交易所报告。

第五十八条 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二十三条的约定调整保证金标准,导致乙方保证金不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在开市后立即自行平仓。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保证金不足的范围内强行平仓。

第五十九条 当日结算完成后,乙方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本协议约定的最低结算准备金标准的,甲方将于当日交易结算报告中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在开市后立即自行平仓。

第六十条 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况,甲方可以对乙方采取限制开仓的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一)乙方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且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

(二)乙方持仓超出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标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平仓;

(三)乙方持仓超出甲方规定的持仓限额标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平仓;

(四)乙方因违规、违约受到期货交易所限制开仓措施;

(五)根据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相关业务规则应予限制开仓的其他情形。

针对前款第(三)项,甲方对乙方的持仓限额标准为:______________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定、市场情况或者甲方认为必要时自行调整对乙方的持仓限额标准。

第六十一条 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况,甲方可以对乙方采取强行平仓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一)乙方的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且未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在开市后立即自行平仓;

(二)乙方持仓超出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标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平仓;

(三)进入交割阶段前持仓未调整为相应整数倍或不符合交割要求;

(四)乙方因违规、违约受到期货交易所强行平仓措施;

(五)根据期货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

(六)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情形。

第六十二条 当甲方依法或者依约定强行平仓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产生的结果。

第六十三条 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

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同意不以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为由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第六十四条 甲方强行平仓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条件并有过

错的,除乙方认可外,甲方应当在可行的范围内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六十五条 由于市场原因导致甲方无法采取强行平仓措施

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十六条 甲方在采取本节规定的限制开仓和强行平仓措施,或者收到交易所发送的持仓限额、强制减仓、强行平仓、大户持仓报告、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风险警示、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等相关风控文件后,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通知其客户,并配合甲方和期货交易所履行相关职责。

第六十七条 期货交易所采取强行平仓、强制减仓、限制开仓等风险控制措施、紧急措施时,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和期货交易所化解市场风险,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因甲方保证金不足或其他违规行为导致期货交易所采取强行平仓、限制开仓等措施,对乙方造成损失且乙方没有过错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第六十八条 甲方有证据表明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限制乙方出金。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定限制乙方出金,以及有权要求乙方配合限制其客户出金。

第六十九条 甲乙双方关于风险控制的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第七节 套期保值、套利等业务

第七十条 乙方的客户进行套期保值、套利等业务的,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按照自身交易持仓和期货保证金等相关情况委托甲方办理,甲方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相关业务规则协助配合乙方完成上述相关业务办理。

第八节 信息

第七十一条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境内期货市场行情、信息

及与交易相关的服务。

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能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要求甲方对其交易亏损承担责任。

第七十二条 乙方应当及时了解并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自律规则,并可要求甲方对上述内容进行说明。

第七十三条 乙方有权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或记录,甲

方应当给予积极配合。

第九节 费用

第七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结算、交割、协助货币兑换等服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双方约定标准执行。如遇期货交易所收费办法调整,甲方将依据期货交易所办法作出相应调整。

当日结算后,甲方从乙方的结算准备金中扣划手续费。

第七十五条 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向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等代付的各项费用及税款,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的结算准备金中扣除。

第七十六条 乙方以资产作为保证金使用时,应当交纳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和托管机构收取的托管费用及其他费用,具体计费金额和收费标准为(金额或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第十节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经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印鉴

(如有)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中国相关期货法律、

法规、规章、政策及期货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甲方有权依照上述变化直接变更或补充本合同与此相关部分的条款,变更或补充条款优先适用。

根据上述情况的变化,甲方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的变更或补充,以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或在甲方营业场所、网站公告等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或补充协议于该协议发出 日后生效。变更与补充协议生效之前,乙方有权与甲方进行协商。

第七十九条 除本合同第七十八条所述情况外,如需变更或

者补充本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或者补充协议。变更或者补充协议经甲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乙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印鉴(如有)后生效。变更或补充协议优先适用。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列明事宜,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政策及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甲方相关业务规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处理。

第八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另一方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为追偿损失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八十一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

对已发生的委托代理行为无溯及力。

第八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 个

交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未在此期间内自行妥善处理持仓及资金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新单交易指令及资金调拨指令,乙方应对其账户清算的费用、清算后的债务余额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第八十三条 当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账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一节的有关声明与承诺;

(二)违反本合同或诚实信用原则,经催告仍未改善;

(三)因破产、解散、停业等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在甲方的账户被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或保全措施;

(五)行为可能危及期货市场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期货交易所根据其业务规则要求甲方暂停或者终止与乙方的委托关系;

(六)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第八十四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本合同。但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撤销账户:

(一)乙方账户上持有未平仓合约或存在交割、质押等遗留问题尚未解决;

(二)乙方与甲方有未清偿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乙方与甲方有交易纠纷尚未解决的。

第八十五条 甲方被取消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或因故不能从

事经纪业务的,本合同终止。

第八十六条 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当及时、妥善清理委托业务,依法返还乙方的期货保证金和其他资产。

第八十七条 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的业务规则,协助乙方为乙方的客户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一节 免责条款

第八十八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

交易中断、延误等,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八十九条 由于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规定、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十条 由于通讯系统繁忙、中断,计算机交易系统故

障,网络及信息系统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由于互联网上黑客攻击、非法登录等风险的发

生,或者用于网上交易的计算机或移动终端感染木马、病毒等,从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节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第九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违约责任如下:

(一)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对方所造成实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协议自非违约方发出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解除;

(二)乙方违约的,甲方先以乙方的保证金承担其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足的,甲方先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乙方的相应追偿权;

(三)甲方因乙方违规超仓或其他违规行为而必须强行平仓的,强行平仓所造成的损失及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对乙方强行平仓后依然受到损失的,可就此损失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追偿。

第九十三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违约或侵权争议,甲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向中国期货业协会或期货交易所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选择在中国境内提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注:请在选项前□内打√并填写有关内容,在非选项前□内打×):

□ 提请 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 向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节 其他

第九十四条 本合同所称“期货交易所”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进行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

第九十五条 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由甲方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向交易所备案。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终止,甲方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变更或取消在交易所的备案。

第九十六条 关于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十七条 本合同外文译本与中文文本如有差异,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九十八条 乙方指定下列联系方式作为甲方向乙方发送通知、文件等的有效联系方式:

姓名: 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座机: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在上述填写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十九条 乙方期货业务风控负责人的信息如下:

姓名: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在上述填写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甲方。

第一百条 乙方委托以下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人员作为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人,各项仲裁文书、法律文书等送达该人即视为送达乙方:

代收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在上述填写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一百零一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其他两份分别向期货交易所和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备案。

甲方(期货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_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 _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有关期货现货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根据年初与市场签定的责任状,现将期货部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1、不断完善机构设置,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期货部自成立以来,一直没有相关成功模式可供参考,期货部只能在边工作边学习中逐渐摸索出与国内各期货公司营业部相同的模式,并逐步加以完善,20xx年年初,期货部在总结前一年度工作的基础上,调整了工作人员的分工情况,并形成合理交叉,以便在特殊情况下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各分工人员都能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在高效、和谐的前提下出色完成了各自工作。

2、历时四个月顺利完成从五洋期货到五矿海勤期货的过渡。

由于五洋期货公司违规质押注册资本金,引起中国证监会的重视,随即五洋期货公司驻大连办事处撤销,考虑到通辽客户参与大连品种并最终交割的实际情况,并且五洋期货公司最后极有可能是被停业整顿。为了保证通辽客户的资金安全和交易、交割不受限制,15年4月起,在市场领导的支持下,期货部积极考察相关期货经纪公司,力求能安全平稳地转移通辽客户资金并提供顺畅的交易通道,5月下旬,通辽玉米批发市场与中国五矿集团下属的五矿海勤期货经纪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六月起,期货部全体员工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一位客户的说服工作,逐步转移客户,至9月底,已经全部转移完毕。

3、成功召开“20xx年中国玉米企业增利避险研讨会”。

早在三月下旬,期货部就已经向大连商品交易所递交了玉米期货套期保值方面的培训会的申请报告,由于五洋公司在大连的办事处已经撤销,该项申请报告就没有了音讯,与五矿海勤期货公司签定合作意向后,以五矿海勤期货经纪公司的名义正式向大连商品交易所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于20xx年6月23日,由通辽玉米批发交易市场、大连商品交易所、五矿海勤期货经纪公司、通辽市场粮食局、国家粮油信息中心等五家主办单位共同合力的“20xx中国玉米企业增利避险研讨会”顺利举行,此次会议影响深刻,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4、遵守责任状规定的各项条款、积极配合市场各项工作。

期货部除紧张投入到盘中交易的工作外,积极参加市场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市场各部门组织的各项工作。

5、期货部15年全额完成经营指标。

期货部的业务15年开展顺利,营业部客户由05年26户增加到15年54户,保证金由05年210万元增长到15年1400万元,年成交额15亿元。为期货部成立以来最高水平。

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研究力度,加大对有参与套期保值现货商的开发力度。继续营业部在玉米主产区的优势,利用玉米期货的逐渐成熟,发展稳定的套期保值业务,在加大期货普及推广力度的同时,重点向旗县级私营粮食现货商的开发。

二、加强市场研发,提高员工业务素质,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客户服务工作除了为客户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以外,更重要的是树立公司形象,与客户进行良好的沟通,让客户信任我们了解我们,使更多的客户成为老客户或者是终身客户。

三、以服务吸引客户、以服务赢得竞争。积极创新营销理念。根据不同的客户提供不同特色的服务,提高咨询和市场研究分析的水平,致力于帮助客户有效地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服务于生产经营,而对于投机客户则要注重其在市场的盈利。

四、关注股市,加大力度开发股民。利用股指期货即将上市的契机,扩大市场开发范围。因为股民多为成熟的投机者,大、中客户更容易顺利进入期货投资状态。同时加大通辽周边地区的客户开发工作,以高额的返佣制度吸引经纪人去开发市场。

五、根据业务需要积极开展培训学习活动,努力提高员工素质,

六、在15年基础上经营利润力争再创新高。

有关期货现货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在繁忙的工作中不知不觉又结束了一年的工作,在过去的20xx年这一年中是有意义的、有收获和价值的。回顾这一年的工作历程,作为元开投资的一名员工,我深深感到企业之蓬勃发展的热气,公司同仁之拼搏的精神。过去的一年在公司领导和师兄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在工作上取得了一点小成果,但也存在了诸多不足回顾过去的一年,先将一年情况总结如下:

从去年7月份进入公司后,我走出了一个大学社区,面对这复杂的世界,进入元开公司。随着工作的开展和时间的推移,我不仅了解元开的各个运作机制,也初步认识到整个期货行业的基本情况,也看大致清楚了社会的模样。来到元开后,元开给予我帮助,意识克服自身的一些弱点。比如说交际能力,工作能力,在工作中的沟通和交流中,我意识到期货工作对于我的精彩和意义。

从去年的工作数据来看,7—8月开始电话量势头保持良好,但在10—11月份中,数量减小,尽管这段时间出差次数较多,但12月份数据下滑了,同时保证金增速也变小,这刚好印证一句话,“行情只是开发工具,而不是左右开发的主导因素。最后我得出的结论是现在的成绩取决昨天的努力,而明天的成绩就必须一步一步踏踏实实的从现在的每一个电话开始。”

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我的目前成绩是月均电话量160个、月均拜访客户6人、开户10个、入金客户5个、保证金49w。入金率50%,电话量只是保持在基本水平,回首过去,今年年终没有达到自己的转正目标,但是总结过去自己取得的成绩时,也积累了部分的经验。一是从外界得到的帮助,对于一个新手而言,尽管我在校学习的金融专业,基本就是与期货相关的,但实际操作起来,还是有难度的。至少课堂不会学习具体分析美元现在所处的“特里芬难题”。初入期货门槛,我感觉不到太大的学习压力,因为公司的良性循环的学习机制和氛围。

这让我各方面的知识水平和能力都在短时间内有很大的提高。尤其是电话模拟,和营销技巧培训,让我段时间内有很大的提高,让我体会到知识增长的乐趣和能力提高的自信。二是在自己快速入门后,坚持一定的电话数量和质量,主动大胆邀约拜访客户,开户后,紧密跟踪客户,加快入金节奏。同时在主管的行情感染和熏陶下,我也每天做好自己的功课,练笔写投资报告,及时反馈工作中的问题和行情思维。保持及时沟通,制定各个客户的不同攻克战略。出差拜访完客户后,有时间的话,把握机会,陌生拜访客户,搜集潜在客户信息。同时向优秀的同事学习,一步一步积极摸索进取。

通过去年的数据和工作情况也反应了自己工作中的诸多不足之处:

第一、电话量不足,电话量不足,又反应了工作中的时间把握不够,浪费时间纠缠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比如聊qq、刷网页等。不仅个客户留下证据,还让自己工作时间没有做好应该的工作,效率不高。第二、是在客户开发过程中,技能不完善,面对多样化的客户,不能拿出相应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反应了工作中缺乏计划性,这一点在360测试中体现出来,并且这是做营销行业的致命点。

第三、客户跟踪的紧密度和接凑,无法准确区分开,对客户的性质,把握不到位。比如像老莫,许晨,黄龙是属于3种不同性质的客户,而在此之前无法区分跟踪维护方法,导致结果迥异。

第四、行情缺少独立的思考能力,毕竟客户的不同持仓和开发大客户都需要自己的行情思维。需要放大资金和求稳的客户,操作思路都不一样,需要根据行情区别对待。

最后、面对工作状态不好时,调整周期难以把握,与领导沟通缺乏连贯性。要正确对待状态问题,当问题出现时,不应该放任,而是自己要及时想办法沟通解决。

面对过往自己的成绩和不足,通过自我反思,首先这将这些制约自己后续工作顺利开展的顽疾改正。摆正态度,从量变到质变需要自我意识的提高,反思每一电话的是否达到效果,每一天的工作时间是否充分利用,每一天工作的计划和总结是否都实施并有提高,每一次拜访客户是否能达到目的,每一个在开发客户了解程度是否达标,每一个在做客户是否服务到位,转变自己的工作观念,认识自己职业规划中的需求,要做到这一步,我要做对的事,继而从中提高自我价值,创造自我价值,实现自己今年的奋斗目标。

对此列出自己的一年目标,首先是基本的电话量,维持在180左右,保证其质量,其次是开户数目30个,平均一个月2—3个,继而是按照入金率50%来计算,入金客户达到15个,即一个月至少1个客户入金操作。最后是在年底达到保证金突破500w。面对自己的目标,执行方法是关键,首先维持电话量180个的同时,要保证电话数目的质量,增加工作的计划性和执行力,并且要保证电话号码的新鲜性,主动寻找电话网站,保持工作的主动性。另外分时间短完成30个开户目标,把握跟踪客户的紧密度,对入金客户,多与上级沟通,对于年前积累的线索年后要抓紧时间梳理,能开户的,尽快开户,紧密跟踪,促成入金。最后提高入金率,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是要贯彻执行,提高自身各方面能力水平,以致达到最终保证金目标。

20xx年,我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会实现自己的目标,我坚信未来是我的,而我时刻准备着。

有关期货现货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玉米起源于中南美洲热带和亚热带高原地区,大约在16世纪中期,中国开始引进玉米,18世纪又传到印度。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玉米产地。在世界谷类作物中,玉米的种植面积和总产量仅次于小麦、水稻而居第3位,平均单产则居首位。每年x月是玉米播种面积和天气(主要反映作物的生育状况)炒作的时候,x月至次年x月的玉米产区天气情况就成为期货市场关注的要素之一。一般情况下,玉米价格在收割期供应量达到时开始下跌,在春天和初夏供应紧缺及新作产量不确定时达到高点。夏天的中期到晚期时,新作产量情况会逐渐明朗。

玉米是全球第二大商品期货品种,也是我国三大粮食品种之一,上联众多的农民和贸易商,下接大量饲料、养殖和深加工企业,其价格变化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大商所上市玉米期货以来,国内玉米产业链条上大量农户、贸易商、生产企业和加工企业均参与到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

国内玉米期货上市八年来,市场运行保持平稳,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大连玉米期货价格已经成为国际玉米市场代表性价格之一,玉米期货市场在配合宏观调控、落实相关产业政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 玉米的供求情况

1、 玉米的供给和需求

2、 玉米库存的影响

3、 相关商品的价格 ( 小麦和豆粨)

(二) 气候的影响

(三) 经济周期

(四) 货币的汇率

(五) 相关政策

(六) 其他因素 在玉米的播种与生长期间,还应注意国内经济景气情况、政治局势、军事行动以及一些突发事件对玉米的价格走势的影响。

有关期货现货心得体会和感想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以及期货市场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期货交易居间人,为甲方介绍客户。

二、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应当向客户明示其居间人的身份,不得假冒甲方员工的身份来开展业务。同时乙方应当根据期货业务规则对客户如实介绍期货市场的相关情况,正确揭示期货市场的风险和收益,不得做虚假宣传,不得做获利保证。

三、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并有权对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监督。

四、居间报酬

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签约并打入资金后,即视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成功。乙方有权在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要求居间报酬,居间报酬按照该客户上月向甲方所交纳的净手续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按照公司的《客户经理人管理办法》执行。

该报酬已包括乙方进行居间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额外的费用。

如果乙方介绍的客户在合约履行过程中有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这甲方有权适当扣减乙方的报酬。

五、如果客户因乙方的不当行为造成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确保甲方的利益不因此而受到损害。

六、甲方每月从乙方报酬中扣除_____%作为风险金,风险金交纳满一年后逐月返还,客户经理人离任时经离任结算后统一返还给该客户经理人。

七、若乙方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指令下达人,则由此产生的相关结果均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在每月_____日前将全部所属客户亲自签收的上月交易结算单交付甲方市场部(或营业部),如逾期则甲方有权暂缓发放乙方的居间报酬,直至乙方将所有客户签收后的结算单交付甲方。

九、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介绍到客户签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发现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反合同、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客户经理人管理办法》为本合同必要附件,乙方承诺认真遵照执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