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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流程心得体会和感想 改善的流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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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流程心得体会和感想 改善的流程(6篇)
2023-01-06 21:17:42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改善流程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一、基本情况

吴忠市国土资源局红寺堡分局党支部成立于20xx年,现有干部职工16人,其中党员12人,占干部职工总数的75%。

局党支部自成立以来,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力度,认真落实党建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创新和丰富党建活动内容,倾情帮联,一心为民,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促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党建带工会、带团建、带妇建工作同步前进,取得可喜成绩。

单位先后获得红寺堡区文明单位、吴忠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五无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建设一等奖、吴忠市“两大工程”拆违攻坚协作先进集体等各项荣誉40余项。其中,20xx年1月,获吴忠市委支持工会工作先进集体,20xx年3月,被开发区工委授予“五好”党支部,20xx年10月,被开发区工会评为“合格职工之家”,20xx年6月,荣获开发区工委“一帮一联、双挂双创”活动先进集体,20xx年,妇委会获自治区级“巾帼文明岗”称号。

20xx年上半年,我局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扎实开展“四推进”和信息化建设及“争先创优”活动为抓手,以创建吴忠市文明单位、红旗党支部为目标,强化思想教育,积极发展党员,定期开展“三会一课”,扎实推进“一帮一联,双挂双创”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二、深入推进“三创一落实”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

(一)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健全和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领导责任制

我局坚持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进一步健全和加强了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在局领导更换后及时召开党支部委员换届会议,重新调整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党委统一抓、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党务干部重点抓,其他领导干部配合抓、机关党的建设纳入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中。我们注重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注重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和组织制度创新,形成了良好的用人环境。

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着力抓好培养、吸引、选拔、使用、任用环节;坚持按照“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把党员“入口关”,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

(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

我局始终把“学习”作为最基础性的工作常抓不懈,树立以工作求学习,以学习促工作、学习也是工作的思想,使学习和工作相互渗透、融为一体、良性互动。

我局坚持按照《国土资源局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考核制度》,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制定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和“菜单式”学习培训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四推进”活动,信息化建设和“争先创优”各项活动,先后编印2本学习资料汇编,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听取专题讲座1场,坚持“二·五”学习日制度和“一小时学习法”,集中学习40学时,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均达到1万字以上;同时,利用电化教育、党课辅导、集体学习、警示教育等形式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党规和廉政教育,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增强廉政意识。今年,我局共组织党员干部外出学习培训80人次。

我局不仅抓集中学习,同时强调个人要加强自学,到年底每位职工都要有学习笔记或撰写学习体会文章。这样的学习格局,拓展了学习层面,丰富了学习内容,突出了学习重点,活跃了学习气氛,收到了学习效果。有针对性地提高了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增强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了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扎实开展“一帮一联、双挂双创”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做党的好干部、人民的贴心人

通过全体抓理论武装,抓制度规范,抓学习实践,抓作风转变,教育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为民意识,提高促进发展能力,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了实处。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实践活动,以“党员先锋岗”、“模范党员岗”、“结对帮扶”、“送温暖”、“访民情、办实事”等活动形式,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坚持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党员。

“一帮一联、双挂双创”活动是原开发区工委加强党建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国土资源分局认真践行、真情帮联,三年中单位投入资金10余万元,党员个人出资达3.29万元。

“一帮一联、双挂双创”活动从20xx年开始,共三年。按照组织部门安排,局机关先后帮扶南川乡洪沟滩村、新台村,局在职党员干部共帮扶两村贫困户9户,借调党员干部帮扶其它村贫困户4户,其中正科级党员干部2户,副科级党员干部6户,普通党员5户。20xx、20xx年两年,局党员干部累计为帮联户投入资金2.53万元,20xx年新增7600元,总额达到3.29万元。经过对帮联户三年来受助情况走访调查,13户帮联户全部按照帮联意愿购买了一定数量的牛、羊、猪,发展养殖业,有2户养羊已达到20只以上,2户养牛达到5头以上,“一帮一联”活动初显成效,实现了脱贫的目标。

局机关高度重视定点帮扶工作。从20xx年开始,先后为太阳山镇新泉村、东泉村,太阳山开发区小泉村党建活动,大河乡红崖村、龙兴村校舍建设、校园“三化”、器材购置、困难党员群众救助,“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共投入资金近10万元,获开发区“两基”攻坚先进集体称号。20xx年初开始,帮扶对象调整为南川乡洪沟滩村、新台村,正值“两大工程”和“两基”迎“国检”期间,局党支部又不遗余力,全力投入到两项工作中,清理拉运柴草垃圾,拆除平整违章建筑,强化宣传,指导党建,深入推进“一帮一联、双挂双创”活动,支持两村学校建设,绿化美化村庄环境,共计投入资金4。35万元,在“两大工程”考核考验中被吴忠市授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拆违攻坚协作先进集体,荣获开发区“一帮一联、双挂双创”活动先进集体。

局机关开展“一帮一联、双挂双创”活动的启示主要有:

一是帮联对象稳定,帮联措施对路,能够持续发挥效益,形成一定规模。三年间帮联户养殖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干部持之以恒,不间断帮扶检查引导,群众发展生产积极性持续增长,许多贫困户从一无所有到养殖业达到一定规模,探索了致富门路,积累了致富经验;

二是单位通过挂钩帮扶,投入大量资金,为帮扶村完成“两大工程”整治任务,学校顺利通过“两基”迎“国检”创造了物质条件;

三是通过帮扶,提升了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探索了机关和村组党支部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党建工作新路子;

四是党员干部增强了为民服务意识,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了单位良好形象。

(四)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不断强化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

一是坚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落实好党内监督职能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逐步完善和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切实保障了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干部任免、大额资金开支等重大事项都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修订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局机关科级干部个人党风廉政档案制度。

三、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我局今年深入开展了反腐倡廉教育,重点抓党章、法律法规学习和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促使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加强学习,征订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辅导读本,征订了《沉重的代价》、《国土资源违法违纪案件的警示录》等专题教育片,征订了《廉政党课电化教材》,以及相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并提倡自学。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创新。不断强化我局的内部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同时通过刊物《学习与工作》进行了专辑学习,还通过读、看、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的一系列读本、纪录片、警示教育片等,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了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和谐单位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工、青、妇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以党建工作带动群团工作。重视和加强了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的组织建设,提高服务水平。通过群团组织及时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需求,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座谈、纪念、表彰活动。

三是切实抓好“送温暖”工作,年初分别到帮扶村对贫困党员家中慰问,慰问款共计3900元;对2名困难职工和党员及家属进行了慰问,慰问款共计4000元。

五、开展党建创新课题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拓宽党建工作层面,创新党建工作载体

先后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干干净净干事、推动科学发展”和“国土资源服务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党建创新课题实践活动。20xx年,认真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新农村建设”创新课题实践活动,以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要内容,应用党建创新理论成果,解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在支持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作用,探索实践国土资源部门党员干部联系农村,发挥本职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创新方法,力求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能力建设上有新突破,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上有新作为,在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上有新进展。

六、扎实开展“四推进”活动、信息化建设和“争先创优”活动,全力创建“红旗”党支部

今年以来,紧密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推进服务高效化、目标责任化、管理规范化、监督多样化”等四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发扬十百千”精神,打造“五大领地”和“抓作风、促效能、干事业”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在“五好”党支部基础上,细化落实目标责任,全力创建“红旗”党支部。

七、党建常规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修订完善并编印制度汇编,包括各类制度144项,制定了“双述双评一督查一整改”、群众监督评议、督查督办等3项述职述廉制度和党员“三禁”制度等22项党建工作制度,使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是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今年“七一”拟转正党员1名,发展预备党员2名,发展党员发展对象4名,使党员后备队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90%,不断充实壮大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库,优化党员队伍年龄知识结构,保持发展党员的良好态势;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和信息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如期完成人才度建设和各类党建信息报表报送任务;

四是加强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党员全部到振兴社区报到,明确了在社区中的主要职责,积极参与社区各项建设,加强了对党员的全方位管理;

五是积极协调、对接落实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组织党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充分履行职责。

推荐改善流程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编号:第号

类别:教科文卫体类

提案者:市政协教科文卫体教委会

案名:加快城区公办幼儿园的建设步伐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子女受教育的需求发生了深刻变化,希望子女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成为家长的迫切要求。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已成为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新诉求,成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成为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课题。

x年,全国学前教育工作会后,我市学前教育发展驶入快车道,成立了全市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xx市关于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同时针对幼儿园收费和城市住宅小区幼儿园建设问题出台了两个配套文件。去年10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与此同时,编制了全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规划。计划到x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4%以上,三年内新建幼儿园267所,改扩建幼儿园216所。组织两区及相关管理区编制了城区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在学前教育方面,原则上每5000人区域内必须建一所幼儿园,规划新建幼儿园47所。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协调,与xx城市化进程不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协调。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投入不足,优质资源短缺。全市教育行政部门仅审批通过648所幼儿园,其余现实存在的幼儿园在师资、设备、场地等方面均不符合办园要求。由于政府投入不到位,无法满足群众对公办幼儿园的需求,这些规模小、条件简陋的幼儿园有了生存空间,教育部门无法取缔。由于公办幼儿园、优质幼儿园资源短缺,导致了“入园难”的现象,社会反映强烈。新建公办园需要大量的前期资金投入,国家奖补资金尚未到位,市、县两级财力不足,部分县(区)财政甚至没有配套学前教育建设资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进展缓慢。

二是用地紧缺,报批程序复杂。目前,我市已进入幼儿教育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加快新建公办幼儿园建设,需要慎重选址、划拨土地、合理设计、科学施工。由于在建设领域报批手续较慢,影响到我市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

三是收费偏高,群众反映强烈。全市公办幼儿园仅320所(浉河区仅一所真正意义上的公办幼儿园——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尚不足审批在册总数的50%。我市只对公办幼儿园收费提出了具体标准,由于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随意性很大,造成城区部分民办幼儿园收费偏高,群众意见很大。

因此,我们建议:

一、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学前教育。《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要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要求,是市、县政府的重要责任。一是财政部门必须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并逐年提高。二是抓住机遇争取上级资金扶持,确保国拨资金落实到位。三是非“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的项目县区也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实施好本县区学前教育建设规划,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进度。

二、落实我市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的政策。市政府办公室批转的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管中心、市执法局关于《xx市规划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和审批新区开发、城市旧区改造方案时,必须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根据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对没有按规划设计条件配套中小学幼儿园的,不予办理住宅小区规划许可手续”;“整个小区建设任务完成60%时,必须完成配套的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任务,否则,房管部门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房产证”。“住宅小区经规划部门验收时,未按要求配建幼儿园或不符合要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办理小区商品房的质量验收手续”。

对于以上规定的新建小区(包括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具体如何操作执行,需要政府规划、城建部门有切实的行动,硬手腕抓落实、绝不能纸上谈兵,以促进城区公办幼儿园的建设,满足群众的入园需求,

学前教育是根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决策,是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不只是教育部门一家的事情,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希望在各级政府的不懈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不断满足我市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推荐改善流程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现状:各企业此刻班组生产压力大,且班组缺乏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生产要求,出现了上班大家闷头搞生产,将安全意识抛掷到脑后,在生产过程中不明白怎样样去预防安全事故,怎样样去检查监督安全安全隐患的排查。

提议:工会供给必须的资金,且组织一次工会安全之家的评选活动,以班组为基本单位创立安全之家、礼貌生产之家,增加班组内部凝聚力。

一、加强公司各层领导和基层员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意识;它是安全工作中的重要原则。预防,便是我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同样,任何工作都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安全工作也不例外。安全生产中,我们不能忽略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员工的安全素质问题,因为员工安全素质的高与低,是安全工作的成败的关键。本着预防和人本的两大要素,我认为,要侧重日常的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

首先从思想着手,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提高基层员工安全素质的必要手段。实际工作中,很多单位以文件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结果却是大家“左耳进,右耳出”,像听故事一样听完了事故分析,得到的结论就是“我们这不会出这种事故”。

事实证明,在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上,必须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机动灵活的宣传教育方式,时时说,事事说,要充分利用班组安全活动、班前讲话、理论讲解、观看录像、安全事故演练、组织观摩和启发教育等多种方式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班组日常安全教育的质量,对于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要提高职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职工认识到参加斑组安全教育不是为了应付谁,而是在安全教育中学到基本的技能,潜移默化地提高自身安全意识,最终是保护了自我。安全工作仅有认识到位,才能行动到位,也才能真正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去,真正实现预防为主。

同时,在宣传教育资料上要以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要求为主,既要宣传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好做法,也要曝光违章行为。经过宣传教育真正到达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增强防范本事、消灭习惯性违章的目的。

1.安全大检查不仅仅要查设备存在的隐患和缺陷,更主要的是查思想、查意识、查管理的漏洞。要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无小事,抓安全就是促发展、就是保稳定、就是保护生产力,进取教育和引导广大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忧患意识。各级领导要以对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扎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职责意识,把“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树立风险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安全意识。使职工在思想意识中“时时刻刻有安全,分分秒秒要安全”。查安全隐患也是一项十分艰苦、细致和具体的工作,要结合安全大检查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大规模的、全员参与的、声势浩大的群众活动氛围,要让大家明确查什么、怎样查、谁负责,要把具体措施落实到位、落实到人,要查细、查实,做到“不留死角”。

2.经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能够发现企业存在的有违安全生产的各种因素,查出企业在生产活动中存在的不安全的隐患,便于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及时处理,从而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检查的资料主要集中在设备、财、物和人的安全意识方面,可视具体情景不一样而有所侧重!制定可操作性强的作业指导书,实现“现场作业标准化”,以保证工作质量和作业安全。还要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情景,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与广大员工一道,群策群力,上下一心,解决好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企业的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它需要领导的持续跟近和全体员工的努力配合。企业安全工作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抓”紧、“放”松,为防止这种现象连续出现,企业必须要做到持续的抓和持续的管。要始终紧绷安全这根绳,持续改善安全生产工作的效益,努力维护和巩固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既得成果,促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稳中有升,持续提高!

除以上几点外,企业还可经过举办群众性的“防范隐患安全工作”研讨会、设立“安全进言”奖、定期评选和奖励安全生产工作标兵、把能否完成安全任务作为一项指标纳入到员工的绩效考核与员工的奖金挂钩等方法,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进取性。尽而构成从上到下,从领导到员工,相关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善和稳步前进的良好氛围。

总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点、面有很多,但关键的点和面绝不能心存侥幸,应当认真对待,俗话说“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也是一样,不能一蹴而就,仅有平时把工作搞扎实了,投入到位了,意识提高了,预防事故灾难的本事自然就会迈上新的台阶。所以搞好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不仅仅需要一个不断学习、积累经验的过程,还更需要我们每个人的进取参与和共同努力。

推荐改善流程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本年度我园工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工会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在园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在园行政班子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和社会支柱作用,组织、引导教职工开展有益活动,提升教职工素质;团结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投身到教育教学的工作中去,参与学校校务监督、民主管理;不断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求真务实,创建和谐校园,为幼儿园全面发展贡献力量。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健全、制度完善

1.成立了教代会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园长担任组长,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教代会组织。形成党组织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教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并审议通过了《绩效考核方案》等。

2.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如教代会制度和校务公开的坚持,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都纳入了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并逐项加以落实。

3.依靠教职工办学,促进了幼儿园的管理和全面发展。促

进了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化。教代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教职工的工作纪律、工作效果都具有较强的约束力。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的落实,致使广大教职工的责任心明显增强,并在校园内初步形成了公开竞争、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思想合格、作风优良

为了切实施行依法治校理念,实现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学校工会把推进民主管理作为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来抓。

1.发挥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我园进一步完善了系列规章制度。坚持每年按期召开教代会,审议通过各种报告,进一步讨论修改、审议有关工作方案、条例和细则,为幼儿园实现依法治校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认真实行校务公开,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学校设有公布栏。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目标管理、职称评定、评优选先、教师外出培训、财务收支、资金分配、基建投资、等方面的重要事项,都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公开。

3.坚持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评议对象为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通过民主评议,加强了幼儿园管理,促进了廉政建设,广泛调动了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

三、工作创新、活动精彩

1.为了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我园开展课堂教学比赛、优秀教案评比、教研论文评比等活动,同时对教师进行课题知识培训,选送部分教师外出参加骨干教师培训,认真开展教研活动。

2.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每年的重大节日都要举行各种各样的教工文体活动,如国庆节、元旦节等都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工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

四、领导支持、群众拥护

1.认真听取和反映职工的呼声。幼儿园工会经常深入各教研组和职工家庭,听取教职工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了解职工家庭的困难,将职工合理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幼儿园反映,并力求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力争为教职工办实事。如对教职工提出的办公条件改善、教学奖金的兑现、减轻班主任的工作负担等都进行了逐一落实,力争让广大教职工满意。使他们可全身心的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去。

2.工会坚持了“三必访”制度,即:伤病职工必访、婚丧大事必访、有了困难必访。并且幼儿园工会都送去了慰问款。园工会还组织退休老教师参与教师节庆祝活动,在幼儿园经济极其困难的情况下,逢年过节时还给退休教师送去慰问品,使他们感受到了幼儿园大家庭的温暖。

3.幼儿园非常重视女职工的特殊利益,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落实了女职工的诸如婚假、产假和孕期、哺乳期的特殊权益。学校出资与防疫站联系,每年为全体教工安排全面健康体检,受到教师的一致赞誉。

五、管理有方、成效显着

工会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一系列的关系组织、协调、处理中,我园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治园,幼儿园事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并体现人文关爱。

1.工会组织建设得到了加强。工会主席参与幼儿园园长办公会议,对评模选优、教职工聘任、职称评审、岗位设置等重要工作。工会主席都能积极参与并在其中担任重要职务。

2.工会工作每学期有计划、有总结。定期召开教代会和工会小组会议,积极参加县教育工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如参加歌咏比赛,捐款等活动,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订阅了《中国教工之家》等报刊杂志。

3.我园工会热心于工会工作,能根据幼儿园各个阶段的工作需要,认真配合幼儿园宣传和动员职工投身于幼儿园教育教学和改革活动,并能积极为教职工说实话办实事,幼儿园工会在教职工中的感召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近年来,我园顺利通过县平安校园验收,已经申报市级平安校园。

一年来申报了一个省级课题和一个市级课题;各级各类论文竞赛捷报频传,有好多篇论文得到发表。

对照上级工会年度工作考核标准,我园工会虽然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许多工作还需要不断提升。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在上级工会组织和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继续努力,让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更好地落到实处,努力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进一步建设和谐校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推荐改善流程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为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能够安全、平稳实施,我校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认真开展了营养餐自查工作,现将我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1、开学初,学校认真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学校成立了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食品采购供应加工、食品安全监督、营养餐发放、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营养餐工程实施管理,负责每天的营养餐食品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落实了学生营养餐食品分发人员、库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职责,把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2、建立了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堂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厨房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食堂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供应制度、师生用餐制度、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学校防投毒措施、食堂就餐人员须知、食堂卫生基本要求等管理制度,健全了营养餐采购、留样、班主任领取和学生用餐四类台账,规范了营养餐操作、加工、分发食用和采购流程。

x、每周对营养餐工程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卫生监管情况和学生的领取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及时整改。

1、自x月1日起自x月x日,我校学生的营养餐实施定点采购蛋奶,向学生提供牛奶加鸡蛋加面包的供餐模式。x月x日至x月x日,由于我校食堂设施不到位,我校对x公里以外的1x0名学生进行提供完整午餐,xx月xx日至xx日,我校对食堂进行升级改造,又对学生进行牛奶加鸡蛋加面包的供餐模式。自x月21 日起,我校对全校2xx名学生实施提供完整午餐,截止目前,各环节运行平稳。

2、学校明确了专人保管和验收人员,对每天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登记后由保管人员保管,发现异常食品拒绝接收,落实了食品出入库记录和索证制度。

x、学生每天食用营养餐x0分钟前由食品检验员、监督员先尝当日所发营养餐食品,确认无异常现象后再由各班主任领取到班级发放,并由班主任监护、指导学生食用,并做到:一看、二摸、三嗅、四尝,学生用餐后1小时内严禁在外买零食吃,以免造成营养餐和零食混吃造成身体不适。

x、食品管理人员每天对所发食品留样保存x8小时。

x、“营养餐工程”分管人员每天营养餐时间到各班巡视、检查学生食用情况和班主任对食用的记录情况。

x、由于我校食堂工人只有2人,工作量大,学校决定早上第三节课没课的老师全到食堂帮忙,午餐时全体老师行动全力做好此项工作,得到了全体老师的大力支持。同时积极组织高年级学生参与,从下饭盒到食堂午餐后的清洗,都组织学生进行。

学校严格执行“营养餐工程”经费零利润的相关规定,每周向学生公示一周采购的营养餐品种、数量、价格和学生领食用人次。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每天对营养餐实行实名制发放,并由学生签字,每周汇集成册入档,真正做到日清,月结,配合做好上级的检查、审计工作和校务公开。至今为止,上级专项资金能够按时下发,有效的保证了工作的开展。

校长为营养餐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食品安全监督员余胜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督,严禁变质、腐烂、被污染、过期、没食品安检合格证的食品进入校园;食品验货人把好质量关,食品采购员蒋勃严格按要求主要负责食品的采购工作。

1、工人工作量大,厨房切菜设备不到位。

2、由于营养餐的实施,从基础设施到日常运行都大大加重了学校财务压力。

x、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经常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以及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

x、即使调整营养餐菜谱,提高食品质量,尽可能让每生能吃完每日x元的营养餐。

x、加强对学生的用餐管理,监督学生按时吃完。

推荐改善流程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指导各地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实施。

第三条营养改善计划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政府起主导作用。

第四条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成员单位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简称全国学生营养办,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省级政府负责统筹组织统筹制订本地区实施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统筹安排资金,改善就餐条件;统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食品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制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指导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二)市级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县级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和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建设、改造学校食堂(伙房),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责成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第六条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二)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工作。

(四)农业部门负责对学校定点采购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鼓励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技术上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实践活动。

(五)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以及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六)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七)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会同教育、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与学校、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九)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

(十)监察部门负责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

(十二)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三)供销部门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第七条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做好食堂管理,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组织和管理学生就餐。开展对学生及家长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九条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做好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十条试点县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营养宣传教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为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十一条建立工作机制。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营养改善计划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的工作负管理责任。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之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评结果,对未能切实履行责任的,限期纠正,必要时暂停拨付相关专项经费;对工作组织得力、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表彰或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全国学生营养办定期编发工作简(通)报,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反映普遍性问题,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各省、市、县学生营养办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逐级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四)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应明确规定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保证信息公开的公正、公平、便民和及时、准确;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

第十二条试点地区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省级政府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第十三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地方特点,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适合当地学生的供餐内容。

(一)供餐形式以完整的午餐为主,无法提供午餐的学校可以选择加餐或课间餐。

(二)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营养要求,确保食品新鲜安全。供餐食品特别是加餐应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供餐模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企业(单位)供餐模式为辅。对一些偏远地区暂时不具备食堂供餐和企业(单位)供餐条件的学校和教学点,可实行家庭(个人)托餐。

(一)学校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二)企业(单位)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

(三)家庭(个人)托餐。由学校附近家庭或个人,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承担学生就餐服务。

试点地区应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与改造,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具体过渡期由省级政府统筹确定。

第十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供餐准入机制。

(一)学校食堂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为学生供餐;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

学生供餐;托餐家庭(个人)必须符合准入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供餐。地方政府应为托餐家庭(个人)改善供餐条件提供必要支持。

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具体准入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同时应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修订。

(二)县级政府组织招标,确定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供学校选择和社会监督。不具备准入要求的,严禁参与招标。

(三)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首要条件,在县级政府确定的推荐名单中进行选择。

第十六条实行供餐退出机制。

对企业(单位)供餐、家庭(个人)托餐实行退出机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供餐资格。

(一)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餐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供餐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四)出现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行为的。

(五)供餐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六)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中,两次不合格的。

具体退出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第十七条科学指导营养供餐。

(一)县级以上政府成立学生营养指导专家组。制定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指导试点县、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科学合理供餐。组织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指南,指导学校及社会进行营养科普宣传。

(二)试点县和学校应结合学生营养状况,根据专家组制定的膳食营养指南或带量食谱,选择肉、蛋、奶和其他营养价值较高的食品作为主要供餐内容,建立定时、定量供给制度,保证学生充足的能量和营养摄入。

第十八条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

(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供餐人员普及科学营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促进科学合理供餐。

(二)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引导学生拒绝食用不健康食品,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第十九条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度。

试点县要按照国家制定的监测评估方案,确定一定数量的学校作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常规监测与评估。在常规监测的基础上,每年对部分试点地区和学校开展重点监测,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十条改善学校食堂就餐条件。

(一)各地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统筹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分期实施,逐步达标。

(二)各地要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三)地方政府负责学校食堂建设及饮水、电力设施改造,厨具、餐具、清洗消毒设备配置等基础条件的改善,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四)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闲置校舍改造食堂(伙房)、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学生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

(五)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

第二十一条重视学校食堂管理。

(一)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指标。

(二)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三)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接受业务技能培训。

(四)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县级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五)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二十二条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一)学校食堂实行专账核算。要加强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据管理,加强内控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学校食堂结余款项滚动使用,统一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贴等支出或挪作他用。

(三)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全面结算,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县级学生营养办备案。

第二十三条试点地区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试点县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试点地区应坚持安全第一、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职能部门,对所辖学校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按照评估情况,安排所辖学校分期分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凡供餐条件不能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暂缓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必须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

(五)食品配送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具备送餐条件和资质。送餐车辆及用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60℃以上。

第二十六条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营养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培训。

县级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条件的试点县,可将涉及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供货商等一并纳入培训。

第二十八条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逐级逐校制订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十九条资金安排。

(一)国家试点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国家试点地区以外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地方试点)地方试点应当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对地方试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根据经费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同时,继续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政策,不得用中央专项资金抵减“一补”资金。

(四)鼓励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捐资捐助,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开展营养改善工作,并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资金拨付。

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25个工作日内,将预算分解到县。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三十一条资金使用。

中央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中央专项资金结余滚动用于下一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资金监管。

(一)财政部门应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教育部门应当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管,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各地应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膳食补助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

(三)各地要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十三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方式。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一)日常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本系统(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二)专项监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学生营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重点督查及专项检查。

(三)人大政协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主动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监督。

(四)社会监督。各地应成立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设置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重点。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和职责履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

1、是否建立和实施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

2、供餐单位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餐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是否按要求接受相关培训。

4、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供货商是否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5、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学校选定的供餐模式是否科学,食物搭配是否合理,供餐食品是否满足营养需求,是否建立营养监测与评估制度。

7、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二)资金安全。

1、年度预算是否及时下达,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

2、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

3、是否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4、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符合程序。

5、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与管理。

6、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是否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是否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7、是否按规定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三)职责履行。

1、政府主导作用是否得到落实。

2、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监督管理是否规范。

3、是否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是否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

4、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有无推诿扯皮现象。

5、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本地监督管理办法,是否有效执行。

6、对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定期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7、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有效整改,相关人员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第三十六条处理与责任追究。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各地可依据本细则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困难和问题,由各级学生营养办协调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本级学生营养办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逐级上报。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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