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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 党务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分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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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 党务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分析(5篇)
2023-01-07 03:07:01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党务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政治理论学习、政治敏锐性不够强

主要表现在对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有时认识不深、理解不透,对党的政策进行系统的学习不够,理想信念有所弱化、政治敏锐性不够强,运用理论知识解决问题能力有限,处理问题水平不高,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学习认识不够,遇见问题不够果断,比较习惯听上头声音,看红头文件,而不从实际角度出去发分析解决问题。

(二)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中存在不实不细,职责不清晰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支部党建工作抓的不够严格,落实制度不够正规,不能够很好地按照正规程序的要求把各项工作抓到实处,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改革创新意识较为淡薄。二是对上级下达的任务经常是照搬照套,原样传达,充当传声筒,一些上级的指示精神没有很好地学习领会,对工作中的一些方式、方法也是没有很好加以探讨研究,有效的活动开展的少、抓督促落实少,工作浮于表面。三是对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教育指导作用不够强,责任分工不清晰,存在流于形式等现象。

(三)党群支部标杆、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

主要表现在党群支部作为党政机关的重要支部,虽然在各项工作中起到一定的核心作用,能很好地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起到了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但是在一些工作任务的部署上还是安排的不够合理,对支部的建设没有一个长远计划,对党员思想状况分析的工作做的不够细致,不能积极发挥党支部的先锋模范堡垒作用,对既定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距离。

(四)党建工作和行政事务存在“两张皮”

主要表现在一是只抓业务工作,由于党委各部门工作量大、任务多,工作繁忙,集中学习的时间少,对党支部工作抓的不够紧密,工作重心往往都放在业务工作上。二存在细想上麻痹大意,重视度不够。三是抓党建工作积极性和热情度不高。四是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联系不够紧密,不能有效的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很好的结合在一起,缺乏创新意识和能动意识。

(五)组织制度落实不够,组织生活、学习次数开展的少

主要表现在平时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时,存在个别党员经常不到位的现象。不能够充分认识到组织制度对支部建设的重要性。虽然有开展组织生活,但是开展的不够及时不够认真,学习次数少,缺乏制度化程序化的管理办法。

(六)创新意识不够强,支部工作满足于现状的思想比较严重

主要表现在干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高,等靠现象比较重。强调客观原因多,找主观因素少,干起工作来没有自己的特色,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

(七)党支部与群众交流少,思想工作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支部每个成员的思想和想法很难与支部沟通,虽然支部也做思想工作,但是不深入,不到位。不能够放下架子,深入到群众当中去,而是停留在表面上,造成一些党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对支部工作不重视、甚至失去信心等现象。

(八)支部“领导班子”统筹能力差,干工作随意性大。

主要表现在一是平时安排工作,不能够按照计划抓落实,而是想到什么干什么,没有很好地调节工作与学习的矛盾。二是对党员干部管理落实不到位,好人主义比较严重,不能够很好地发挥党管干部的作用,平时对干部管理有一种不会管、不敢管、怕管不好的现象。

(九)党务公开欠缺,入党程序不够规范

主要表现在没有及时制定支部党务公开方案,对必要性、真实性、准确性、关联性、时效性等方面党务工作没有及时审核,予以公开,缺乏实效性和主动性,使党务工作彰显被动。党员的入党程序存在管理不够规范,程序不够严谨,态度不够坚定,认识不够准确,重视程度不够等现象。

(一)理论知识学习不深,思想认识不到位

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透,特别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关篇章学习、理解不够,只停留于表面,没有很好贯彻文件精神,党支部班子对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强调实际工作作用的多,强调理论学习的少,没有危机感。

(二)开展活动不经常,作用发挥不充分

由于党组织活动开展的少,活动抓得不紧、不实,与实际工作联系不紧密,为民服务主题不突出。支部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等活动开展时有时无,活动开展的只注重形式内容,活动效果开展的不够好。在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学习教育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在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方面仍有一定差距。当前,部分党员纪律观念、大局意识比较淡薄,支部战斗力不够强,党员发挥作用有限。

(三)党员结构不合理,发展后劲不持久

党群支部由于老党员数量多,所站占比例较高,入党积极分子较少,党员新生后备力量有限,新鲜血液少,影响了支部的活力和生命力。再由于党群各部门工作量大,人员少任务重,尤其是党员几乎都是各个部门的主力干将,因此支部组织员存在专职不专用,多是兼职,除了要抓党务工作外,更多的精力还需放在自己部门分管工作上,分散了组织员的有效精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支部组织建设的开展。

(四)责任意识不到位,工作运行不够顺

由于党支部委员会领导几乎都身兼数职,存在岗位职责不清、任务分工不明,抓不住党建工作重点。支部班子发挥作用少,责任意识差,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自觉,遇事互相推诿,严重影响了党建工作的顺利运行。

(一)加强理论学习,注重知行合一

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对照“大学习”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新时代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论断,确定了许多新任务、新举措。学懂是前提,必须坚持全面准确,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深悟透。同时,要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全部地而不是局部地理解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同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贯通起来,同十九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贯通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二)压实党建责任,促进工作规范化

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制定完善《四方台区党群支部党员工作责任制度》《四方台区党群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党群支部党务公开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支部党员工作、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同时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激励党员在学习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组织观念,激发了党员为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党群支部的工作目标化、任务项目化、责任清单化、管理制度化、基础规范化。有效提高学习质量和党建工作效率,形成上下同心协力共抓党建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支部建设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形成领导带头学习、个人主动学习、会上集体学、会下自觉学习的良好氛围。落实好“三会一课”学习教育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提高支部领导班子发现问题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书记、委员开展每学期至少找5名党外群众谈心谈话,认真听取群众对支部工作和党员的意见,接受群众的善意批评,加强党群部门之间的联系,扩大党群部门的群众基础。组织每年至少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机制,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能力和模范作用情况的测评,及时调整个人的思想、品行。进一步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以规范“主题党日”为抓手,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形成党建工作的特色亮点,推进优秀支部建设。

(四)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加强“领导班子”团结和凝聚力

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剖自己存在的问题,提高自我监督纠错能力,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目的,增加班子的思想统一,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实现在党性基础上掏心见胆、并肩奋斗的真正团结。

(五)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党群支部管理水平。

支部纪委加强对照检查,深入排查各个环节突出问题,摸清问题和隐患,收集群众意见,建立工作台帐,认真组织整改。对突出的问题即查即改,并及时反馈纠正。彻底清除工作中存在思想偏差等问题。同时总结好的做法,好的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创造出自己的特色,使支部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六)加强组织宣传工作,提高党务公开透明度

设立支部宣传专栏,依法依规加强党群支部组织和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务、党建工作的公开透明度,把支部党务公开工作提上工作日程,加强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对外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措施等。

(七)加大对后备力量的培养

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基层群众、优秀年轻同志进行培养教育,着力提高群众入党积极性,做好后备人才储备。

总之,我们将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不断征求意见,及时发现自身的不足,逐步进行改正、提高,不断完善党支部的建设,使之真正成为机关党支部建设的领导核心。

最新党务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株洲市委把认真学习、掌握运用好《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根据省委组织部的部署,我们派出5个检查组对各级各单位党组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进行研究探讨。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株洲市发挥党组作用的主要做法

我市现有党组214个,其中市一级机关71个,县一级机关143个,有299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了市一级机关党组成员职务。近年来,市委十分重视党组建设,坚持不断完善党组制度,改进党组运行模式,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效发挥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抓民主决策,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党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党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落到实处。去年,市委在制定《关于加强市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市委会工作规则》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试行)》,明确了各级党组必须集体决策的33个方面的“三重一大”事项。比如,在重大决策事项上,涵盖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等10个方面;在重要干部任免事项上,涵盖研究并决定市委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等事项,省管干部的推荐和提名等10个方面;在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上,涵盖全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重大项目等9个方面;在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上,涵盖职责范围内财政预算的编制原则以及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调整、审查等4个方面。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需要集体决策事项进行了明确界定,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党组的议事决策机制和程序,推进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集体决策。株洲县明确规定500万元以上项目属于重大项目范畴,1000万元以上的资金为大额资金,进一步增强县直部门党组集体决策的操作性和规范性。

二是抓述职评议,促进管党责任落实。坚持以述职评议为抓手,督促各级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一方面,狠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20xx年,市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制度的意见》,确定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为本单位本系统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党组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等六项主要职责,确保实现“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得到促进、工作保障有力、制度规范健全、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建立了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联用制度,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评,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坚持口头报告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每年进行一次。去年12月,9个县市区委书记和5个市直系统党组(党委)书记接受“大考”,考官是市委会成员和基层代表,考题是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述职对象不仅要深刻自我剖析,还要接受基层“两代表一委员”的现场提问。这些提问直指最突出的问题,各具特色,辣味十足,促使党组书记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感,找准突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另一方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评议。结合年度述职工作,制定了《关于党政正职述廉测评的暂行办法》,要求市直单位党组书记任期内必须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职一次。20xx年,首次将2名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列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测评对象,并设立了“民主评议”问答环节,现场进行提问,述廉对象现场作答,收到了“述者坦诚、评者真诚、听者热诚”的积极效果,增强了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

三是抓考核评比,激发党组工作活力。坚持不断修订完善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做到考核内容定量化、评议社会化、操作简便化、结果运用刚性化。在年度绩效中,将单位党组核心领导任用发挥、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关党建和作风建设、党组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职责等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实行扣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奖惩、任用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在绩效考核中,市委组织部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形式,重点对各市直部门党组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职责情况进行考核。结合书面述职、公开述职测评、口头报告述职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各市直部门党组书记进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评定。述职考评工作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及时反馈考评结果。对抓党的建设工作成绩突出、述职考评优秀的,给予表彰;对述职考评等次在一般(含一般)以下的,限期进行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市直部门党组书记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这种形式的考核评比,真正“考”出了压力,“评”出了动力,“比”出了活力。

四是抓制度建设,规范党组运行模式。注重完善各项制度,不断推动党组工作规范化开展。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完善“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书记讲党课等制度,提高了各级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健全党组会议制度。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规定党组会研究议题由党组成员提出,并按照党组会的工作范围提交党组讨论研究。推行请示报告制度。部门党组每年至少向市委做1次年度工作报告,遇重大问题时,第一时间向市委请示报告。去年12月,市委书记贺安杰主持召开今年第19次市委会议,专门听取了市人大会、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5个党组的工作汇报。建立列席党组会议制度。党组讨论重大问题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等列席党组会议,强化对党组决策的监督,增强决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长期以来,我市在党组建设实践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党组工作总体运行态势是好的。但是,在党组自身建设和作用发挥上还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新要求,党组工作存在着不规范、不完善等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贯彻《条例》充分发挥党组作用的对策与建议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党组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规范,使党组的设立和运行有了总依据总遵循。贯彻落实好《条例》,需要加大学习宣传、监督检查的力度,也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完善配套制度,这样才能真正使《条例》得到有效执行、全面落地,更充分地发挥党组作用。根据调研中收集的意见,提出以下思路和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党组机构设置。《条例》第二章对党组的设立作了规范,但在实践中我们感到需要制定具体的党组设立管理办法,具体规定设立、撤销、调整的审批主体、程序和监督管理责任,对应设未设、党组下设党组等不规范现象及时清理整改。同时,对以下几方面予以细化明确。一是统一设立的范围。目前《条例》对党组的设立,只规定县级以上人大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对县级以上人大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等组织只规定可以设立党组,并规定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这是考虑到我国各类非党组织的复杂情况,给予了各级党委较大的自主权。但在实践中,“工作需要”这一标准难以把握,容易造成各地在党组设置上标准不一、范围不同的问题,影响党组工作的规范性。建议省里根据我省实际就此进行探索,作出比较明确的规定,如要求在职能重要、影响力大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文化和社会组织一般应当设立党组。二是细化分党组的设立和运行制度。《条例》就分党组的设立和运行作出了系列规定,但过去市级以下基本没有设立过分党组,没有实践经验,需要作出更加具体的操作细则来进行指导和规范。如分党组设立的条件,需要进一步细化;其成员人数、职责、工作机制需要明确。三是解决一些单位党组与党委重复设置的问题。《条例》明确“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目前,一些工作部门既设有党组,又设有党委。在《条例》明确后,为精简机制、提高效率,对这种情况应进行统一规范,规定在已设有党委的工作部门,不再另行设立党组。再如,一些已经建立了党委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文化、社会组织,如果因工作需要又设立党组,两者是否能同时设立,职责如何划分,需要予以明确。

(二)进一步完善党组自身建设有关规定。“打铁还需自身硬”,发挥好党组作用,首先需要抓好党组自身建设。一是明确规定党组成员一般应为奇数设置。《条例》规定,党组会议议题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同时规定,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为了提高议事效率,防止议而不决,建议在此基础上明确党组成员一般应为奇数设置。二是明确设副书记分管自身建设和党建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目前,我市市一级机关71个党组中,只有22个党组设有副书记。针对当前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重、事务繁的情况,为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更好地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除党组书记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分设的外,应明确规定党组一般应设副书记,分管党组自身建设和党建工作。这样能从领导力量、工作精力上保证党组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也能保证当党组书记外出、空缺时党组工作继续高效运行。三是界定部门党委与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定位与职责。《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党组(党委)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而《条例》调整为“国家工作部门党委领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国家工作部门机关党组织由部门党委领导后,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与部门党委的关系如何处理、各自职责如何划分,与国家工作部门机关党组织是否是指导关系,都需要明确,以便工作的统一部署和顺畅推进。四是健全党组自身建设制度。党组虽然不是一级党组织,但作为一级领导机构,也应借鉴党委成熟的经验作法,完善自身建设的各项制度。如实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规则、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党组成员分工定期调整制度等等,从制度上规范党组自身建设。

(三)进一步细化党组民主决策制度。作为一级领导机构,议事决策是党组运行的重要环节。因此,需要对党组议事决策作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规范。一是强化议事清单管理。《条例》规定党组实行议事清单管理,制定议事清单时既要防止党组大包大揽、分散精力,又要防止党组作用虚化、领导权被削弱。这其中重点是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根据部门、单位的权限,明确界定哪些事项属于重大决策,哪些岗位属于重要人事任免,投资额达到多少属于重大项目,金额达到多少属于大额资金使用,使哪些事项必须经过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明确化。各党组制定的议事清单,应报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审核备案,并就执行情况接受监督检查,防止随意性。二是完善决策论证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之前除应当进行充分调查研究之外,对其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应引入听证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事项,应实行专家论证制度。对最终决策与专家论证结果不一致的,应将决策理由和讨论研究情况报上级单位备案,防止专家论证成为可有可无的摆设。落实会前酝酿程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会议议题相关资料一般应提前1-2天送达党组成员,保障有一定的调研思考时间,非紧急事项,不得临时提议召开党组会议,不得临时提出会议议题。三是规范表决制度。目前,很多党组会议采取口头表决形式,而且有时候党组成员并没有逐一明确表态。这不利于发扬民主,也不利于决策责任的追究。因此,应规定重大事项决策一般应采用无记名、或者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采取口头方式表决的,党组成员应逐一明确表态。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建立数字表决系统,提高决策效率,防止人为干扰。四是规范会议召开形式。在实践中,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往往是以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召开。这样可以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决策效率,但也容易造成党组意识弱化、党组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为此,应厘清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的议事内容,非重大的具体业务工作,不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规定党组会议研究党务工作、干部选拔任用等议题时,根据每个议题内容,可分别邀请与议题相关非党组成员的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对争议较大或影响长远的重大决策应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统一思想,表决通过,再提交单位行政会议研究、落实。上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定期对党组会议纪录进行检查,对议事内容、程序、形式等不规范的,予以批评纠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最新党务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和要求,我支部采取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集中整治”的措施和方法,推进了支部党建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省委第六巡视组专项巡视东川区反馈意见涉及组织工作方面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中“专项整治范围内容”的10个问题进行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建设。我支部高度重视支部党建工作,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总支委员周绍华同志就党建工作多次听取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始终将党建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统筹安排。

2、支持党建工作,切实履职尽责。总支委员主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严格按照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注重听取党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按照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机关。按照年初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截止目前共组支部活动5次。

1、思想建设有加强。建立健全了党员长效学习机制,印发了《党章》、《习近平系列讲话》,要求支部党员注册安装“学习强国”app,有力地提高全体党员参与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支部书记高度重视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把学习教育作为一项硬性任务,与业务工作一同安排部署。制定了支部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观看教育片等多种方式,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十九大精神等专题。

2、组织建设有创新。明确支部和党员在党建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党支部、党员工作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规定及时足额收缴党费。

3、作风建设有强化。认真抓好支部作风教育,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和各项规章制度,我支部党员干部能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参加组织生会,履行党员义务,全体党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4、制度建设完善。进一步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学习制度、组织主生活会制度等。建立党组织目标管理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评。

5、廉政建设工作到位。一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召开支部党员学习会,学习《廉政准则》,组织党员干部到昆明市委党校接受再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图片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二是认真落实组织主生活会制度和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按照上级要求,二支部在2019年3月组织召开了组织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及时将组织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按规定上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主评议党员等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党组织活动情况以适当形式在党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尽管支部在党建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围绕党建工作抓落实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1、加强支部党的思想建设。认真抓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进一步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继续抓好支部日常政治理论学习,紧紧围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敏锐性和业务工作能力。

2、加强支部党的组织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支部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包括会议、组织活动、学习教育、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党建工作责任、纪律检查等制度,使支部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三是对支部委员进行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党建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能力。四是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指定专人进行帮助。

3、推进支部工作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中心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转变和改进支部工作作风,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最新党务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和要求,我支部采取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集中整治”的措施和方法,推进了支部党建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省委第六巡视组专项巡视东川区反馈意见涉及组织工作方面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中“专项整治范围内容”的10个问题进行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建设。我支部高度重视支部党建工作,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总支委员周绍华同志就党建工作多次听取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始终将党建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统筹安排。

2、支持党建工作,切实履职尽责。总支委员主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严格按照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注重听取党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按照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机关。按照年初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截止目前共组支部活动5次。

1、思想建设有加强。建立健全了党员长效学习机制,印发了《党章》、《******系列讲话》,要求支部党员注册安装“学习强国”app,有力地提高全体党员参与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支部书记高度重视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把学习教育作为一项硬性任务,与业务工作一同安排部署。制定了支部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观看教育片等多种方式,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十九大精神等专题。

2、组织建设有创新。明确支部和党员在党建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党支部、党员工作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规定及时足额收缴党费。

3、作风建设有强化。认真抓好支部作风教育,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和各项规章制度,我支部党员干部能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参加组织生会,履行党员义务,全体党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4、制度建设完善。进一步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学习制度、组织主生活会制度等。建立党组织目标管理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评。

5、廉政建设工作到位。一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召开支部党员学习会,学习《廉政准则》,组织党员干部到昆明市委党校接受再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图片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二是认真落实组织主生活会制度和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按照上级要求,二支部在2019年3月组织召开了组织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及时将组织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按规定上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主评议党员等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党组织活动情况以适当形式在党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尽管支部在党建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围绕党建工作抓落实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1、加强支部党的思想建设。认真抓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进一步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继续抓好支部日常政治理论学习,紧紧围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敏锐性和业务工作能力。

2、加强支部党的组织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支部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包括会议、组织活动、学习教育、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党建工作责任、纪律检查等制度,使支部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三是对支部委员进行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党建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能力。四是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指定专人进行帮助。

3、推进支部工作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中心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转变和改进支部工作作风,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最新党务条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我们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

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我深深体会到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

中国共产党是用先进理论武装起来、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加强党内监督,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使我们的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八十多年的实践证明,我们的党是一个善于自我批评、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党,是一个能够依靠自身力量发现和解决党内矛盾、纠正自身失误和问题的党,因此,严格党内监督,始终成为我们党保持机体健康和活力,顺利推进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党内监督条例》突出制度建设在党内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注重监督制约和保护支持相结合,系统地总结了党内监督工作的历史经验,充分体现了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内监督工作的客观要求,全面反映了党中央关于新时期党的监督工作的各项部署,对党内监督的基本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一部思想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党内基本法规。《监督条例》的制定,充分展示了我们党无私无畏、敢于面对和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决心和信心。

我们的党是一个拥有300多万个党组织和6600 多万党员的执政大党,五十多年来,绝大多数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能够按照党章的要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涌现出了许多象焦于禄、孔繁森等优秀共产党员形象,但是也有少数人不按党的规矩办事,腐化堕落、贪污受贿,成克杰、胡长青等是隐藏在党内的败类,他们严重败坏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成为历史的罪人,这些教训是很沉痛的,这也充分说明了加强党内监督的必要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内监督工作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比过去任何时候都繁重艰巨的任务,因此,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是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水平、提高拒腐抗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课题、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党纪处分条例》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

《党纪处分条例》是党的纪律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条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宪法为依据,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结合新时期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充实和完善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的基本法规。《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更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第一范文网:

《党纪处分条例》还明确规定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是违纪行为,应当根据情节给予党纪处分,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更加明确了自己的政治责任。

通过学习《党纪处分条例》,我体会到,认真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和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两个条例”

“两个条例”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制定的党内法规和制度,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因此,要把“两个条例”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并且要贯彻到实际工作当中去,坚持将“两个条例”对照检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要以认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责,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

加强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长期任务,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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