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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 会议心得体会总结(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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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 会议心得体会总结(九篇)
2023-01-07 08:02:49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描写议事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今天这个会,既是2020年全系统党建工作部署会,又是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同时,也是我给大家上的一堂党课。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市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抓党建促发展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达到领会上级精神、熟悉党建业务、明确工作重点的目的。下面,我结合传达学习市委党组(党委)书记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常态”,尤其是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开创新局面,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适应新常态,对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

(一)党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从严治党“八项要求”,对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作出全面部署,特别强调机关党建要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省委xx书记多次强调,要深刻把握推进从严治党的着力重点,以更严的措施提升管党治党水平。xxx部门管理着土地和矿产资源,是一个敏感而高危的领域,党组织是各单位的“火车头”和“发动机”,是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主体,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党组织在政治引领、组织发动、责任担当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好了,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部署就能顺利地延伸下去,就能在全社会实现与党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大家要充分认识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把从严治党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二)党建工作是解决当前自身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教育活动,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四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守初心担使命的意识明显增强,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但也要看到,目前系统的党建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不清职责。有的党组织抓党建意识不强,对党组织“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认识不清、把握不准,把方向、议大事、管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不够好。二是管不住思想。有的党组织忽视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只管人头、不管人心,导致部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甚至出现“吃拿卡要”、“收钱代办事”等问题。三是抓不住重点。有的党组织研究业务工作多,研究党建工作少,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党组织成员分工不明确,“一岗双责”执行出现偏差,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好。四是落不到实处。有的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搞“上下一般粗”,没有抓实、抓细、抓常;有的以行政决策代替党组织决策。这些问题或现象,导致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虚化、淡化,既制约了党的领导,又影响了事业发展,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三)党建工作是推进我市xx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影响和决定着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当前,我市xxxx工作正处在改革发展的攻坚期和关键期,落实市委市政府“稳增长、促转型、抓改革、惠民生”措施的每一项工作都是硬骨头。推动我市xxxx事业健康发展,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能否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抓班子、带队伍,凝心聚力,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能否第一时间领会中央、省市委和省厅党委意图并做出积极响应,为中心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的资源保障;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能否充分利用组织优势和植根群众的优势,把握舆论导向,给基层做出榜样,给群众做出表率,广泛形成共识,凝聚各方力量。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肩负的重要责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党建工作质量不上去,最根本的是党组织和党务干部业务不熟悉。下面,我就党务工作的一些基本常识和大家作个交流,xx同志还要组织党建制度培训,希望大家积极配合,主动思考。

(一)组织机构设置。如果把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设置比喻成一个“金字塔”,位于塔尖的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央委员会设常委。“塔尖”下面的依次是省(直辖市、自治区)、省辖市、县(区)、乡村和村(居)党的委员会。这里介绍一下党委、党组、党支部。党委:“党的委员会”的简称,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至五年。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党委下设若干总支或支部。党组:党章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或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党组。党组设书记、副书记。党组不是一级党委,是上级党的委员会在非党组织中的派出机关。党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代表上级党的委员会指导本机关和直属组织内党的工作。这是党组的特殊性质。党支部:“党的支部委员会”的简称。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之一。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二)党务工作概念。从概念上讲,我们把党的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等各项内部的事务性和业务工作统称为党务工作。实际上,党务工作,就是围绕党的建设进行的一系列具体的党内管理活动。党的建设是指党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做到执政并长期执政而从事的一系列自我完善的活动,不仅包括党务工作,还包括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

(三)党务工作原则。党务工作必须坚持四个原则。首先要坚持党性原则,必须从党和人民的最高利益出发来开展党务工作。其次要坚持服务原则,必须按照党章规定和组织要求,坚持为广大党员、基层组织服务,为党的领导和决策服务。第三要坚持准确原则,必须实事求是,在准确把握客观实际的基础上做好党员工作,真正把工作做到位。第四要坚持监督原则,一切党务工作的决定、指示,都要有检查监督,重在落实到位。

(四)党务工作方法。党务工作必须掌握五个基本工作方法。一是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二是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法,对领导对象和领导环境进行观察了解,以便获得领导所需的材料和信息,并以此指导整个领导工作的活动过程。三是把握全局的工作方法。要在全部工作和每一项工作的全过程中既要把握住整体又要照顾到各方,确保在全局的统领下各方协调发展。四是检查总结的工作方法。要对工作进行定期或经常性的检查,以检查和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工作不断前进。五是上下结合的工作方法。在部署工作、提出要求时,要把一般性的、面上的号召与发动,同个别性的、深入实地具体指导结合起来,简单的说就是吃透上级的、结合自己的,以达到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的工作效果。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坚持依章施政、按章履职、照章尽责,管方向、管全局,抓大事、抓决策,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主心骨作用。

(一)强化政治功能,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政治属性是党组织的根本属性。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是各级党组织的首要职责任务。我们之所以强调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是因为近年来一些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有开始弱化的倾向。比如,有的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身为公仆,弱化宗旨,疏远群众,不为群众办实事;有的思想政治工作淡化了,不能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开展党组织活动不经常,与中心任务结合不紧密,推动发展和凝聚人心的作用发挥不力;有的党内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刻。强化政治功能,关键是要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重点,抓好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和基本保障“五个基本”,做到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特别是要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带头人、党员、党务工作者三支队伍建设,打造坚实基层骨干力量,不折不扣执行好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强化决策功能,理直气壮抓大事议大事。管方向、管大事,是党组织的重要任务,也是领导核心作用的具体体现。强化党组织管大事议大事抓大事的决策功能,重点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明晰行权边界。党组织要正确履责行权,最要紧的就是划分好党的会议和行政会议的权力边界。当前,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对照《党章》规定任务,结合各自实际,系统梳理和完善党的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清单,做到照单履职、依单尽责。二是健全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实行集体议事决策制度,防止党的会议出现“一言堂”的现象,除特别紧急情况外,非经集体研究,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三是强化务实执行。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要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执行走样。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的重要事项,该形成文件向上级请示报告的必须及时请示报告,防止各自为政、各行其是。

(三)强化管理功能,从严从实管好干部队伍。干部管理权,是党组织的基本职权。要按照全面从严要求,从思想教育、作风建设、干部选任方面着力,切实解决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一是思想教育要严。前期市局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了全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存在的5个方面突出问题,我也语重心长的和大家进行了交心谈心。各党组(支部)要结合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梳理本单位干部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与干部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做好思想引导、解疑释惑、提醒帮助等工作。二是纪律约束要严。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纪律约束不力,管好干部就是一句空话。要健全和落实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各项制度,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狠抓干部作风养成,切实做到在纪律制度执行上没有禁区、没有特区、没有盲区,使制度成为硬杠杠而不是橡皮筋,让党员干部习惯在严格约束下用权,习惯在求真务实中作为,习惯在清新风气中生活。三是干部选任要严。强化党组织在干部选任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委“一个意见、五个办法”,进一步鲜明用人导向,强化程序意识、规矩意识,着力选拔有思想、有状态、有能力、有实绩的干部,坚决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强化指导功能,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抓好基层党建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一定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一是要增强党建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才是最大的政绩的思想,把基层党建工作夯实、抓好。特别是书记要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切实担负起抓好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彻底改变以往抓党建工作务虚的错误观念,将抓党建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明确主题,认真研究,突出重点,抓出成效。二是要明确党建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好当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作为重要基础,切实解决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中,书记要着力解决好党建工作不会抓、抓不好的问题;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不强的问题。三是要落实好党建制度。一方面要解决好制度不完善的问题,一些旧制度文件应该及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清理,该废止的及时废止,没有规定的要结合实际制定新的制度。另一方面要解决制度执行不好的问题。比如,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开展不经常的问题、“三会一课”形式单一等问题,都是今后重点要解决的。把制度都执行好了,各项工作也就有了保障。

今年的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要求,按照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顺应新形势,适应新常态,推动党建工作服务改革发展中心、服务基层群众,为xxx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一)着力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增强党员干部能力素质

一是要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教育,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始终把讲政治作为最基本和第一位要求。认真开展形势任务的学习教育,重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省委x届x次全会和市委x届x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四个全面”等内容,做到吃透上级精神,明确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二是要大力加强业务建设。紧紧围绕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的学习深化改革、法治建设、党的建设等相关知识,学习掌握与本职岗位相关的政策法规知识,帮助党员干部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技能,不断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服务发展、推动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是要切实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积极主动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反映、意见建议和关切诉求,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并及时向上级组织反馈,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着力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书记及其他领导成员抓党建工作的职责,落实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制度体系。把党建工作与中心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着力解决好党组织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的问题,为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是切实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下发《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切实落实发展党员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科学设置党建目标考核内容,改进考核办法,注重日常考核,加强对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换届选举、党务公开等日常监督检查,总结典型经验,突出工作实效。

三是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行党内组织生活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全年至少给所属党员上一次党课。深入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反馈意见等渠道,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原则性。

(三)着力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激发党员干部队伍活力

一是深化党内创先争优。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服务保障等重点工作,在党员干部中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和“党员服务窗口”、“党员服务标兵”等创建活动,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凝聚党员干部思想共识,提高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当好xxxx工作的排头兵。

二是严肃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不断探讨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特色和规律,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坚持发展党员群众评价工作体系,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三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等形式,分期分批安排党务干部参加党建理论和业务培训,实行新任党组织负责人上岗培训、专(兼)职党务干部岗位培训等制度,充实完善党务干部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突出“政德、为民、担当、实干、公论”先人用人导向,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多途径锻炼干部,多方式管理干部,多渠道监督干部。推进全覆盖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准确掌握干部思想脉搏,加强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落实干部提醒、函询、诫勉规定,及时发现,坚决纠治倾向性问题。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激励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脱颖而出。

(四)着力发挥廉政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廉政责任。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健全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党建工作,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按“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改进工作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深化正风肃纪,持续纠正“四风”问题,整治“庸懒散浮拖”,提升政风行风建设质量,通过查问题、提建议、抓问责等,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尽职尽责,确保政令畅通。

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干部,增强反腐败的震慑力。加大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实施有效监督,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同志们,落实市委、市政府“稳增长”各项措施,推动xxx事业发展进步,是全系统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使命所在。希望大家进一步找准定位、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尽职尽责,切实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以从严治党的新成效推动xx事业的新发展。

描写议事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一、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委会成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三、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四、参加会议人员都要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做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做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

六、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七、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八、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并注意保密。

描写议事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业主大会名称:_____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物业管理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座落:______________(物业详细的路街道巷门牌号)________(物业名称)________(楼幢单元门牌号)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的规范设立、运作,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涵义

本规则是记载业主对业主大会宗旨、运作机制、活动方式、成员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约定的自律性文件,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业主大会运作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第三条业主大会宗旨

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业主大会组成与成立

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全体业主组成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业主大会自通过业主公约及本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成立。

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成立后成为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的,自动成为业主大会的成员。

第五条业主身份确认

业主身份的确认,一般按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确定;订立买卖合同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物业买受人,其房屋竣工并已交付的,按照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业主身份认定。

前款确定或认定的房屋业主超过一人的,推选一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第六条业主大会活动范围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有关物业管理事项代表全体业主履行职责。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接受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配合公安机关,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业主大会职责

业主大会按照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业主公约和本规则,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修改业主公约和本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房屋定期维修制度,设施设备管理规定,绿化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住宅装修管理规定,车辆停放与交通秩序协管规定,消防与治安协管规定;物业服务费用分摊及交缴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分摊、交缴及管理使用办法等。

(六)决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与收益分配方案。

(七)听取和审议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督促业主、使用遵守业主公约。

(九)设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后,审议业主委员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等。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业委会任期与组成、委员资格

业主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资格自动终止。委员任期同业主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由_________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_________名。无法按本规则规定的人数足额选出业主委员会委员,按实际选出的人数(不少于政策规定的5人)为准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会议从委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条件如下: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法律、法规。

(三)遵守本规则、业主公约,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工作时间。

第九条业委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并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拟定业主公约、本规则修改方案。

(四)拟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依照有关政策并经业主大会授权,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

(五)拟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与收益分配方案。

(六)设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后,拟定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七)会同物业管理企业拟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拟定物业服务费用分摊及交缴规定的方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分摊、交缴及管理使用办法的方案。

(八)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九)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十)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配合解决管理服务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协调业主之间及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纠纷。

(十二)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

(十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业委会主任与副主任职责

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

(二)管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档案资料。

(三)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四)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培训和指导。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描写议事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政策,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作出约定。

第二条业主大会的组成

本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本业主大会设立的业主委员会为执行机构。

本业主大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成立。

第三条业主大会宗旨

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一)业主大会名称:_________;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_________;

(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_________;

(三)物业类型(住宅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特殊物业):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区域概况: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套;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章业主大会

第五条业主大会议事内容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及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

(四)决定业主大会诉讼事宜;

(五)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

(六)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

(七)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报告;

(八)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九)审议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十)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

业主大会可以选择下列形式召开会议,具体会议形式由业主委员会确定。

(一)集体讨论的形式;

(二)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第七条集体讨论议事的方式

采用集体讨论形式议事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一)由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二)由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会议。

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会议的,业主代表产生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八条业主代表的职责

业主代表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所代表业主意见,并向业主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

第九条业主大会表决形式

业主大会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形式进行表决:

(一)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自行将个人意见投入投票箱内,经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二)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有关人员逐户派发、回收业主意见,经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第十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无力履行职责时,由辖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召开:

(一)20%以上业主提议;

(二)发生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事项,需要及时处理的。

第十一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程序

业主大会会议按下列程序召开:

(一)会议筹备工作: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根据业主的提议,草拟议案、制定征询意见表或选票、核实业主情况。

(二)发布公告: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公告。

(三)征询意见: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发放征询意见表或选票,将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书面征询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意见。

(四)回收统计意见: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第九条的规定回收业主意见,进行意见汇总或者票数统计。

(五)通报大会议事决定: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在公告栏通报征询意见或投票统计结果,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征询意见或投票统计结果形成业主大会的议事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十二条业主投票权的确定

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下列第_________种计算方式确定:

(一)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的规定计算;

(二)_________。

第十三条业主投票权代理

业主在行使选举权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的配偶、父母、子女、法定监护人代表业主投票,可视为业主授权,不再办理书面委托手续。

第十四条重大事项决策要求

涉及支取专项维修资金、解聘物业公司等重大事项,在业主大会召开之前,事先告知辖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办事处、居委会,并在其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程序召开业主大会;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八)_________。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_________。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组成和任期

业主委员会设委员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_________名。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_________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按下列规则召开:

(一)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负责召集;

(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提前1日向业主委员会召集人说明,也可以按本议事规则的约定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

(三)提前7日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

(四)做好会议书面记录,并由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字;涉及重要事项的会议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五)会议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公告。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缺额补选

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数_________%的,应当在月内召开业主大会,及时完成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终止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一)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二)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以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印章的使用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印章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

第二十二条业主大会档案资料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业主大会档案资料,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

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

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用于下列开支:

(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开支,计_________元/年;

(二)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计_________元/月;

(三)有关人员津贴,共计费用_________元/月,具体支付对象如下:

1、_________,费用_________;

2、_________,费用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来源采用下列第种筹集方式:

(一)每一业主每月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纳_________元;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的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元;

(三)_________。

经费收支帐目由_________代为管理,经费收支帐目每_________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生效

本本议事规则经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2/3投票权通过后生效,修改及解释权归业主大会。

_________(物业名称)物业管理业主大会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

1、本示范文本仅供业主大会筹备组或业主委员会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时参考使用。

2、业主大会筹备组或业主委员会可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具体情况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拟订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描写议事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党组织的建设,坚持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公司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保证党组织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第三条

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对于不属于自己的工作范围,也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党支部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党支部依照职责范围,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事宜:

(一)研究制定公司党建工作、文化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二)研究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经济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政策性的经重大问题,形成意见报经理办公会制定针对性的目标及措施;

(三)研究讨论公司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形成意见报经理办公会;

(四)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讨论决定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任免、调配、考察、奖惩、评优以及后备干部的选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意见报;

(五)党员的发展和处置,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

(六)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八)讨论决定重大实发事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九)研究讨论公司“三重一大”事项;

(十)研究制定贯彻上级机关的决议、决定、领导重要讲话和集团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的实施意见;

(十一)讨论决定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十二)需要党支部决定的其它重要问题。

第三章

议事程序

第六条

党支部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若有特殊情况将召开临时或紧急会议,讨论决定有关问题。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组织委员召集并主持。

第七条

党支部委员会议题由各议题提出部门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议题审签表(附件一)报公司综合部。综合部收集整理当期议题,并填写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审批表(附件二)由党支部组织委员初审,报党支部书记确定。

议题提出部门应当将红头便签文件作为议题审签表的补充材料一并交至综合部。

会议议题确定之后,一般不再变动,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动议。

第八条

党支部委员会的议题内容和召开时间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支部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第九条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半数以上的党支部委员出席,委员因故不能到会,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表达。

第十条

党支部决定重要问题时,要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方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应计入票数。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第十一条

党支部决定重大问题时,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第十二条

党支部作出决定之后,按照分工负责制的原则,由书记或会议主持人明确给相关委员负责落实,综合部负责催办,书记要抓好检查工作。如因故不能落实时,分工委员要向党支部阐明原因。

第十三条

党支部委员会由综合部负责记录,并根据需要撰写会议决议,报经理办公会作为经理办公会决策依据(前置条件)。

第十四条

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党建工作方面事项,以党支部名义上报相关文件,由书记签发。

第十五条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的事项。书记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处理,事后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第十六条

党支部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党支部书记本人及时向缺席的委通报。缺席的委员对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直接向书记反映,但必须坚决执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

第十七条

执行人、执行部门在执行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执行党支部委员会决定、决议时,应及时向书记汇报。书记认为情况特殊,可提议党支部委员会复议,复议一般只有一次,复议结果必须执行。

第四章

议事纪律

第十八条

党支部委员个人或少数人无权改变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决定。

第十九条

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

每个委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如果个人意见和集体决定不一致时,必须坚决服从集体决定。个人意见允许保留,也允许向上级组织汇报。

第二十条

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问题涉及到党支部委员或其亲属需要回避的,该成员应主动回避或党支部在会前通知当事人回避。

第二十一条

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密。

第五章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的解释和修订权归建材党支部所有。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文件、制度有冲突按上级执行。

描写议事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董事会议事方式与程序,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本规则对公司及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法定代表机构和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开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权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本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审批权限的划分:

1、投资、担保权限。    

人民币        元以内的投资、担保由公司总经理决定。公司的对外担保、投资数额,未超过人民币        元,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         的担保、投资;单笔担保、投资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         的担保、投资由董事会批准,超过上述标准之一的经股东会批准。

2、收购或出售资产。

(1)被收购、出售资产的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         以上;

(2)被收购、出售资产相关的经利润或亏损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利润百分之         以上;

(3)收购、出售资产时,其应付、应收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资产总额的百分之         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超过上述标准之一的经董事会批准,相对数字占百分之         以上的经股东会批准。

3、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一次性协议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签署的不同协议,所涉及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至人民币        元或占净资产的千分之         至百分之         ,由董事会批准;人民币        元以上或超过净资产的百分之         以上由股东会批准。

4、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总额百分之         的由董事会批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总额百分之         以上或涉及关联交易的应向股东会报告。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         次定期会议,遇特殊情况时,可召集临时会议。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1、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3、监事提议时;

4、经理提议时。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召集人应当在定期董事会会议举行         日前,临时董事会会议举行         日内通知各董事。通知应当载明召集事由和开会时间、地点,并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但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随时召集。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是                     。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期限;

3、事由及议题;

4、发出通知的提前。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可以向董事会提交提案,提案内容应随会议通知一起送达全体董事、监事、经理和需要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提交的议案都应列入议程。在董事会召开期间,每个董事都有权提交临时提案,该提案是否会成为本次会议的议案,由董事会决议。

第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到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会议应到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以及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讨论的每项议题都必须由提案人或指定一名董事作主题中心发言,要说么本议题的主要内容、前因后果、提案的主导意见。对重大投资项目还必须事先请有关专家、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评审,由专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利于全体董事审议,防止失误。

所有列席人员都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董事会在作出决定之前,应当充分听取列席人员的意见。

第十四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的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五条  董事会对每个提案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弥补亏损、重大投资项目、收购兼并等重大问题应以特别决议通过。

第十六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但必须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在会后三日内发给各董事。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应与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薄及代理出席委托书一并作为公司档案永久保存。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3、会议议程;

4、董事发言要点;

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十九条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一经形成纪要或决议,即由纪要或决议所确定的执行人负责组织对纪要或决议的执行和落实,并将执行结果向董事长汇报。

第四章  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

第二十二条  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提名,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任期三年,从就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二十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1、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2、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3、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6、不得挪用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7、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8、未经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9、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名义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10、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他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11、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二十六条  董事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以保证:

1、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2、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3、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4、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5、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第二十七条  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二十八条  董事联系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九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董事的报酬由股东会确定。

第三十条  董事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须解任:

1、任期届满;

2、被股东会罢免;

3、董事自动辞职。

第三十一条  因董事退任而发生缺额达三分之一时,除因届满事由者外,应立即要求股东会补选董事,以补足原任董事名额为限。在董事缺额未及补选且有必要时,可由股东会指定人员代行董事职务。

第三十二条  董事依法享有以下权限:

1、出席董事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

2、办理公司业务,具体包括:

(1)执行董事决议委托的业务;

(2)处理董事会委托分管的日常事务。

第三十三条  董事不得兼任其他同类业务公司的董事或经理人,但经董事会许可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董事必须承担以下责任:

1、董事依照董事会决议具体执行业务,若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遭受损害,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对公司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曾经表示异议的董事,有记录或书面声明可资证明者,不负其责任。

2、董事在具体执行业务中没有依照董事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损害,应对公司负损害赔偿责任;

3、董事在执行业务知识逾越权限致使公司遭受损害,应对公司负损害赔偿责任;

4、董事为自己或他人进行属于公司营业范围之内的行为,该行为本身有效;但公司可以将该行为的所得视为公司所得。董事应向公司交付该行为所取得的财务,转移该行为所取得的权利。

第五章  董事长

第三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公司股东                     提名后,由董事会任命。董事长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但不得超过其为董事的任期。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领导董事会的日常工作;

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3、签署公司出资证明书、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4、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5、批准和签署单笔在公司净资产        %以下的投资项目合同文件和款项,以及审批和签发单笔在人民币        元以下的公司财务预算计划外的财务支出款项;

6、批准人民币        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的款项;

7、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8、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9、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职权;

10、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由于下列事由而退任:

1、失去董事身份;

2、股东会通过特别决议而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

第四十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办理。

第四十一条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章)

年        月        日

描写议事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政策,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作出约定。

第二条业主大会的组成

本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本业主大会设立的业主委员会为执行机构。

本业主大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成立。

第三条业主大会宗旨

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一)业主大会名称:_________;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_________;

(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_________;

(三)物业类型(住宅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特殊物业):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区域概况: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套;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章业主大会

第五条业主大会议事内容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及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

(四)决定业主大会诉讼事宜;

(五)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

(六)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

(七)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报告;

(八)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九)审议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十)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

业主大会可以选择下列形式召开会议,具体会议形式由业主委员会确定。

(一)集体讨论的形式;

(二)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第七条集体讨论议事的方式

采用集体讨论形式议事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一)由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二)由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会议。

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会议的,业主代表产生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八条业主代表的职责

业主代表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所代表业主意见,并向业主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

第九条业主大会表决形式

业主大会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形式进行表决:

(一)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自行将个人意见投入投票箱内,经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二)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有关人员逐户派发、回收业主意见,经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第十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无力履行职责时,由辖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召开:

(一)20%以上业主提议;

(二)发生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事项,需要及时处理的。

第十一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程序

业主大会会议按下列程序召开:

(一)会议筹备工作: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根据业主的提议,草拟议案、制定征询意见表或选票、核实业主情况。

(二)发布公告: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公告。

(三)征询意见: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发放征询意见表或选票,将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书面征询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意见。

(四)回收统计意见: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第九条的规定回收业主意见,进行意见汇总或者票数统计。

(五)通报大会议事决定: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在公告栏通报征询意见或投票统计结果,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征询意见或投票统计结果形成业主大会的议事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十二条业主投票权的确定

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下列第_________种计算方式确定:

(一)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的规定计算;

(二)_________。

第十三条业主投票权代理

业主在行使选举权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的配偶、父母、子女、法定监护人代表业主投票,可视为业主授权,不再办理书面委托手续。

第十四条重大事项决策要求

涉及支取专项维修资金、解聘物业公司等重大事项,在业主大会召开之前,事先告知辖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办事处、居委会,并在其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程序召开业主大会;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八)_________。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_________。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组成和任期

业主委员会设委员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_________名。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_________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按下列规则召开:

(一)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负责召集;

(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提前1日向业主委员会召集人说明,也可以按本议事规则的约定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

(三)提前7日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

(四)做好会议书面记录,并由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字;涉及重要事项的会议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五)会议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公告。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缺额补选

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数_________%的,应当在月内召开业主大会,及时完成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终止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一)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二)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以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印章的使用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印章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

第二十二条业主大会档案资料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业主大会档案资料,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

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

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用于下列开支:

(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开支,计_________元/年;

(二)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计_________元/月;

(三)有关人员津贴,共计费用_________元/月,具体支付对象如下:

1、_________,费用_________;

2、_________,费用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来源采用下列第种筹集方式:

(一)每一业主每月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纳_________元;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的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元;

(三)_________。

经费收支帐目由_________代为管理,经费收支帐目每_________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生效

本本议事规则经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2/3投票权通过后生效,修改及解释权归业主大会。

_________(物业名称)物业管理业主大会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议事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为了更好地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支部一班人的整体优势,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促进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高效、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讨论、研究、审定和决策:

  1.讨论审定有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文件以及指示、决定的贯切意见。

  2.讨论审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

  3.研究确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主要议题,讨论确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4.讨论审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重点培养对象和发展对象;

  5.讨论审定对党员干部的奖惩意见;

  6.研究审定后备干部名单、团队,研究审定中层干部人选以及向校长推荐的副校长、行政中层干部的奖励意见;

  7.审查确定出席局以上各种代表会议的代表及模范、先进工作者人选;

  8.听取和讨论工会、共青团、少先队、老教协等群众组织的工作计划和重要工作汇报,对其提出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办法,落实解决措施;

  9.研究与党政工都比较密切的有关问题,协调党政工及各方面的之间的关系;

 10.研究上级文件级领导机关规定的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和其他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

以上问题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讨论决策。

 (二)讨论、审议与保证监督

  1.讨论审议学校的发展方向、长期规划、学年计划和总结;

  2.讨论审议学校的重要人事安排;

  3.讨论审议学校重要的经费收支事项以及关系到政策性问题非正常开支;

  4.讨论审议其他涉及学校和广大教职工重大利益的问题(如职称评定、调整工资、奖金发放等);

  5.讨论审议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

  6.讨论审议校长提交党支部研究的有关问题。

  以上问题,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支部意见,提供给校长决策时参考。

  1.凡提交党支部研究的问题,一般都要形成明确的党支部决议;对教育、教学、行政保证监督职能所讨论审议的问题,也要形成明确的支部意见;

  2.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经过反复充分讨论;

  3.党支部在决策问题时,要尽量取得一致意见,如经反复讨论确有意见分歧时,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按少数服从多数做出决定;

  4.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按规定及时存档。

  1.党支部审定决策的问题形成决议后,由支部成员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负责督察,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落实情况;

  2.由党支部讨论审议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问题,党支部意见形成后,提供给校长作为决策时的参考;

  3.党支部研究的内容若具有保密性,与会同志则应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漏。

描写议事制度心得体会及收获九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

依据公司章程和《党章》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程序,有效加强公司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公司各项事业顺利推进,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定如下议事制度。

1、党委(扩大)会议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有关党委讨论决定问题的范围和公司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及有关议题召开的会议。

2、以党委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决议、决定或纪要等。

3、会议时间一般选定在委员都能参加的时间,具体由主持人确定。

4、参加会议的范围一般不扩大,如需扩大可由主持人确定。除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外,扩大人数一般不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以保证委员的发言条件。

5、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委内部,书记同委员是平等关系,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要善于当好“班长”,充分发挥委员的作用;委员要切实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

6、党委会讨论、决定和参与决定以下问题:

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主要措施。

⑵参与决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企业的经营决策、长远规划、年度和季度的经营计划及主要措施;重大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改造计划及施工原则;重大人身、设备、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职工培训计划;企业自有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工资奖金调整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机构设置及定员编制;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或废除;职工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

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女职工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计划生育等重要事宜。

⑷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设中的重要问题。

⑸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⑹干部的任免或报请上级任免、调动、晋升、奖励和考核及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⑺公司以上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的确定和呈报。

⑻党委认为必须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7、拟列党委会讨论和决定的议题,需经党政分管负责人审阅提出,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尽量做到会前交换议题,以便形成统一意见。

8、党委会议记录按会议内容确定密级妥善保管,定期立卷归档,不经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党委办公室主任同意,一般不得调阅。

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群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参加人。讨论研究和议定公司党委有关工作和党委书记、副书记分管范围内的专项工作及需报公司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纪要等。

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最后一周,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参加人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党校校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团委书记,必要时可根据主持人的指示通知其它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内容为:

1、公司党群各部门汇报上一季度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进展、职工思想动态。出现的问题和难点;提出下季度本部门及系统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包括对公司党委整体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2、公司党委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情况,综合提出下一季度的工作要点。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纪要等。

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最后一周,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

参加人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党校校长、团委书记;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书记。

会议内容为:

1、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汇报上一季度工作落实情况和下一季度的工作打算及措施。

2、公司党委总结上季度工作,对下季度工作提出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3、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经验交流和工作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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