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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信访心得体会和感想(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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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信访心得体会和感想(通用12篇)
2023-11-20 09:08:25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对所学知识和经验的提炼和总结,能够增强我们的记忆和理解。在撰写心得体会时,首先要明确写作的目的与对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依法信访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一

新《信访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

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信访不复,百姓在哭;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1.书信;2.电子邮件;3.传真;4.电话;5.走访。新条例规定,利用现有各级政府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并实现上下级政府互联互通,既有利于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也有利于上级政府信访机构及时了解、指导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二、信访事项的提出制度。

1.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人主要有7项权利和5项义务。

权利:。

1.信访事项提出权(信访权);

2.不受报复权(要求保密权);

3.请求复查权;

4.了解权(要求答复权);

5.申述权(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反映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权。

7.接受奖励权(提出的建议对党和国家有重大贡献)。

义务:。

1.遵守提出程序的义务;

2.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

3.遵守禁止性行为的义务;

4.遵守上访程序的义务;

5.执行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义务。

2.信访人的信访对象和信访内容。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对信访人对下列组织或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信访对象是五类组织或工作人员: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信访人的信访方式。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过去信访的弊端大都是“不规范”所致。如:层层批转,以致“把秦香莲的申诉批转给陈世美阅处”。致使信访人受到打击报复。

第三、紧急信访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各级各类信访机构如果互不通气,以致一个信访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个部门信访,十个部门可以对同一件事给当事人作出十个不同答复;有关负责同志批阅信访无一定标准,一个批示可以吊起千万人的胃口,解决一件信访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访。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必将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依法信访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二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保护的重视和完善,越来越多的父母开始重视依法带娃。尊重和遵守法律,对于培养孩子的健康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下面将从了解法律、亲子关系、教育方式、行为约束和法律保护方面阐述依法带娃的感想心得体会。

首先,了解法律是依法带娃的前提。法律的初衷就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作为父母,我们应该了解国家对于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保障,了解法律对教育、抚养等方面的规定。只有了解法律,我们才能更好地依法履行家庭责任,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同时,法律也要求我们要做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孩子,要尊重他们的权益,为他们的成长提供合理的期望和支持。

其次,依法带娃需要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良好的亲子关系是孩子心灵成长的基石。我们要关心孩子的成长,关注他们的需求和成就感,与他们建立起亲密的关系。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能更好地引导和教育孩子,使他们在健康的氛围中自我发展。同时,了解和尊重孩子的个性特点也是依法带娃的重要方式之一,我们不能强制孩子按照我们的期望进行成长,而是应该为他们提供合适的教育和发展条件。

第三,依法带娃需要选择合适的教育方式。现在,家长们面临着养育孩子的多种教育方式。然而,我们需要了解每种教育方式的优劣,选择最合适的方式来培养孩子。依法带娃时,要遵循法律的底线,不使用暴力和恶言恶色的方式对待孩子,更不能对孩子产生伤害。合适的教育方式应该注重孩子的个性发展,注重培养他们的独立性和责任心,引导他们形成积极健康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第四,依法带娃需要行为的约束和引导。无论是父母还是孩子,都要学会约束自己的行为,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做到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正确的行为榜样。家庭中要建立明确的规则和纪律,让孩子懂得什么是对和错,什么是可以接受的行为和不可接受的行为。同时,要尽可能地理解孩子的行为动机,用爱和耐心来引导他们,培养他们正确处理问题和解决冲突的能力。

最后,依法带娃还需要法律的保护。无论我们如何努力培养孩子,他们仍然是处于未成年的状态,在成长过程中需要法律的保护。我们要了解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保护措施,了解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和适用的惩罚措施。同时,我们也要教育孩子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懂得如果自己受到了伤害,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

综上所述,依法带娃是现代家长应该追求的目标之一。通过了解法律、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选择合适的教育方式、行为的约束和引导以及法律的保护,我们可以更好地带领孩子健康成长。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始终坚持尊重和遵守法律的原则,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和谐的家庭环境,让他们在依法带娃的模式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依法信访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三

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在党和政府的引导下,我深刻体会到了全民依法治国的意义和价值。在实践中,我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不断地感受到法治对于社会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全民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和感想。

第一段:了解法律是关键。

了解法律是全民依法治国的关键。法律是治理社会的一种重要方式,我们要积极地学习法律知识,掌握相关法律条文,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从而更好地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我们应该了解法律的意义、法律的构成、法律的内容,还要了解法律的适用条件、程序、实施措施等,这样才能实现全民依法治国的目标。

第二段:积极参与公共事务。

全民依法治国的实现需要每个公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坚持法制思维,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同时,我们也要主动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加强与政府沟通交流,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只有加强参与和监督,才能推动国家整体向法治社会方向发展。

第三段:依法维护自身权利。

依法维护自身权利,也是全民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法侵害我们权益的行为存在着,我们要主动地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机构来处理矛盾和纠纷,也可以通过司法机关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我们应该充分发扬法治精神,坚持法律原则,维护法律尊严。

第四段:促进社会公正。

全民依法治国的目标就是促进社会公正。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使社会更加公正和有序,让每个公民都能够平等地享受社会各种资源。在实践中,我们应该加强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更好地维护社会正义,遏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的伸张权力,推进社会公正的进一步发展。

第五段:凝聚全社会的共识。

全民依法治国的建设需要凝聚全社会的共识。这种共识是基于法律普及和个人权利的保护和尊重,每个公民都应该在法制建设过程中积极地表达自己的态度和观点,与政府联合起来,共同推动全民依法治国的进一步发展。

结语:

全民依法治国是一个庞大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作为公民,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的过程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传递正确的法治观念,为实现全民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全民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法治文化的基础才能更加坚固,才能实现中国梦的伟大价值。

依法信访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四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的觉醒,依法带娃已经成为了许多家庭的共同选择。法律的保护为孩子们提供了一个健康、安全和公平的成长环境。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依法带娃的重要性和对孩子们的意义。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依法带娃的感受、体会和心得,并呼吁更多的家长和社会成员关注和遵守相关法律,共同为孩子们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首先,依法带娃使孩子们的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法律为孩子们规定了他们的基本权利,包括受教育权、健康权、生活权等。这些权益的保护确保了孩子们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中成长。比如,依法带娃要求家长给予孩子充分的教育,这使得每个孩子都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获得充分的知识和技能,为将来的人生发展奠定基础。依法带娃还规定了对孩子身体和心理的保护,强调了预防和制止虐待儿童的行为。这样,孩子们可以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中成长,远离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

其次,依法带娃促进了家庭的稳定和和谐。在依法带娃的过程中,法律明确了父母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家庭关系。家长应该履行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责任,而孩子也享有相应的权益。这种明确的规定可以避免父母之间对于孩子的争夺,促使家庭成员之间更加和谐和睦。此外,依法带娃还规定了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责任,保证了离婚家庭孩子的权益不被侵害,这对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至关重要。

然后,依法带娃强调了家庭和社会的互动和共同责任。法律规定家庭成员在抚养和教育孩子方面的共同责任,鼓励家长之间的相互帮助和支持。此外,法律也规定了社会团体和机构对于孩子成长的支持和监督。这样,孩子们不仅可以得到家庭父母的照顾和关爱,还可以得到来自社会的帮助和关心。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为孩子们提供了更好的成长环境,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最后,依法带娃还使家长们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法律规定了家长在教育和抚养孩子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提醒了家长们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家长们也可以通过依法带娃的方式提高自己的养育水平。依法带娃要求家长们不仅要提供物质上的照顾,还要关注孩子的心理需求,尊重他们的个性和选择。这就要求家长们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育儿技巧,增加自己的育儿知识,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育儿责任。

综上所述,依法带娃对孩子们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保护了孩子们的权益,促进了家庭的稳定和和谐,强调了家庭和社会的互动和共同责任,同时也提醒了家长们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家长和社会成员,我们应该关注和遵守相关法律,共同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健康、安全和公平的成长环境,让他们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依法信访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五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信访制度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为人民群众提供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渠道。作为公民之间与政府之间的纽带,信访制度的运行需要依靠法律的支撑。在我辗转于信访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依法信访的重要性,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依法信访是一种有力的维权工具。当遇到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通过信访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依法信访体现了民主法治社会的原则,它使我们能够站在法律的立场上,通过合法的途径向有关部门表达自己的诉求,争取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诚信守法是信访工作的核心,只有依法维权,才能赢得政府和公众的尊重与支持。

其次,依法信访能够提高政府的权力运行效率。信访制度的存在,为政府提供了一个真实反映民意的渠道,使政府能够了解社会问题的真实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我们作为信访人,通过依法信访,可以直接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将问题直接传达给有关部门,并要求政府负责人给予解决。这种沟通方式有效地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使政府更加注意社会民意的导向,有助于改善工作作风。

再次,依法信访需要合理的表达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并不意味着可以采取任何方式。信访人应当通过依法合规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包括书信、控告书、法律文书等,要遵守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任何非法或过激的行为。只有以文明合规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信访才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

另外,依法信访需要注重合法权益的维护。信访人在诉求过程中,需要注重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追求权益而违法,更不能采取暴力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目的。依法信访的原则是以和平、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保持理性和克制,与政府部门进行积极的对话以取得解决问题的最佳结果。

最后,依法信访需要充分信任法律。信访人需要相信法律的力量,相信法律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在信访过程中,一定要将信任法律作为前提,全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法律去维权,相信法律能够公正地解决问题。同时,也要相信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相信有关部门会依法处理处理信访问题,一定要积极与政府合作,与政府部门建立起沟通合作的良好关系。

总而言之,依法信访体现了法治社会的一种进步和成熟,它为人民提供了一种依法维护权益的渠道,同时也促使政府保持高效运转。在依法信访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注重适当的表达方式,合法权益的维护,同时充分信任法律和政府。相信在依法信访的指引下,我们能够实现合法权益的维护,实现诉求的解决,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力量。

依法信访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六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政府部门提出诉求,请求解决问题的行为。作为一种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信访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在信访过程中,我们也必须要依法行事,遵循相关的程序和规定。下面,我将结合个人经历与感悟,谈一谈我对依法信访的心得体会。

首先,依法信访要明确自己的权益和目的。在信访过程中,我们要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什么,因为只有明确了权益,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同时,我们还要明确自己的信访目的,是为了维护正当权益,还是为了追求个人私利?只有抱着维护公共利益的态度,信访行为才具有真正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其次,依法信访要了解信访的途径和程序。信访途径和程序是保障信访合法合规的重要环节。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要了解不同层级的信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选择合适的信访途径。同时,我们还要熟悉信访的程序,了解信访材料的准备、提交、审核和处理等环节,确保信访行为合法、规范和顺利进行。

再次,依法信访要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作为信访者,我们首先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不能因为不了解或者误解法律,而盲目信访。在我的信访经历中,我发现有许多人因为不了解相关法规,信访投诉的内容与法律不符,导致结果不尽如人意。因此,我们要在信访之前,进行必要的学习和调研,确保我们的信访行为是基于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的。

此外,依法信访要保持冷静理性的心态。在信访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很容易因情绪波动而做出冲动的行为,这是非常危险的。因此,我们要保持冷静理性的心态,不被他人的言论和情绪所左右,保持清醒,保持信心和耐心。只有保持冷静理性的心态,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困难和挫折,最终解决问题。

最后,依法信访要注重合作与协调。信访是一个集体行为,需要更多的人们的支持和合作。在信访过程中,我们要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协调,寻求合作共赢的解决方案。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内部合作,与其他信访者联合起来,共同维护公共利益。只有注重合作与协调,才能使信访行为更具有力量和影响力,达到预期的效果。

总之,依法信访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要遵循相关的程序和规定,才能确保信访的合法合规和有效性。通过我的信访经历和体会,我认识到依法信访需要明确权益和目的、了解途径和程序、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保持冷静理性的心态,以及注重合作与协调。只有在这些基础上,我们的信访行为才能取得更好的结果,最终实现维护合法权益的目标。同时,我也呼吁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依法信访中来,共同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依法信访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七

全民依法治国是指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法律、尊重法律、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在当前我国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全民依法治国已成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方针,提高全民依法意识、保障公民权利是构建法治国家行之有效的途径。因此,加强全民依法治国教育,培养全民合法意识和法治思维是当前重要工作。

全国各地加强全民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情况不断推进,例如,提高法律知识普及率、加强法律教育宣传、开展法律援助等工作,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同时还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引导其树立依法守纪的意识。此外,加强对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培训更是有效保障了全民依法治国的进程。

全民依法治国不仅仅有助于保障公民权益,也有助于提高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落实。在种种法治环境的共同作用下,整个社会的形象也更加正面,公众对整个社会更加信赖。同时,全民依法治国的宣传和实践也有助于推进社会的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国梦以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带来积极作用。

尽管全民依法治国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实践过程中,也面临一些严峻的挑战,例如司法公正不足、社会治理短板之类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广度和深度上进行规范化、制度化和人性化的改进,不断强化公正与敬畏法律的思想,提高全民的法治观念。同时,加强社区治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并在司法机关的技术、资源等方面增加投入也是待解决的问题。

在全民依法治国的引领下,我国的法制建设已经迈出重要一步。在推进公正司法的同时,也在逐步强化公民法治意识。尤其在世界经济形势变化的背景下,加强全民依法治国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当前全国各级领导和广大民众的共同任务,也是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依法信访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八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法治成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石和保障,而全民参与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已成为当前的必然趋势。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应该认真思考、总结经验,深入探讨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以及全民参与法治建设的必要性。

依法治国是国家的基本方略,不仅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发展,也关系到维护人民的基本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具体来说,依法治国可以规范公民行为,促进公民素质提升和文明行为养成;可以增强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可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促进社会发展和繁荣。在全民参与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彰显公民的权利意识和法制观念,帮助加强应对社会问题的综合能力和社会责任,最终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法治建设需要全民参与,只有人人有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才能形成法治文化和法治社会。全民参与法治建设可以促进公民法制观念的提高和素质的提升,增强公民的生活幸福感和安全感;可以构建社会正义和公平的体系,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可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帮助政府更好地治理社会。在全民参与法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法官和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倡导诚信守法、公正执法的价值观。

在我看来,全民依法治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和公民的共同努力。我们作为普通公民,可以做的是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和维权技巧,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违法乱纪,培养良好的公民行为和素质;要关注社会问题,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们还要主动发挥监督作用,对违法乱纪的行为进行揭露和举报,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

第五段:结语。

全民依法治国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主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思考和参与其中。通过全民参与法治建设,我们可以增强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最终促进国家的发展和繁荣。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建法治社会。

依法信访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九

近年来,我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信访是人民群众通过正当途径表达自己合理诉求的渠道之一。然而,在信访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通过个人在依法信访过程中的经历,我深感学习法律知识、理性维权的重要性。下面我将结合自身实践,谈谈在依法信访中的体会和心得。

首先,了解法律知识是顺利信访的前提。在信访过程中,我了解到了许多与我诉求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使得我在信访中更加理性和有章可循。法律是信访的底线,也是公平公正的保障。了解法律知识,可以帮助我们理清诉求的合理性、维护权益的方法和渠道。例如,我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文书,知道了信访申诉书应包括哪些要素,这使得我的信访申诉更加准确和有力。因此,我深知只有依法维权,才能执迷不误地推进合理诉求的解决。

其次,理性维权是有效信访的关键。在许多人遇到问题或不满意结果时,会情绪激动、情绪化地信访,甚至出现暴力行为。这种不理性维权不仅不会解决问题,反而会导致更多的问题。维权应该基于事实、法律依据和合理的诉求,用法律语言和理性的方式表达。例如,在我遇到不正当处理问题时,我通过调查与证据收集,有针对性地提出指控,并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要求合理的处理方式。因为我理性维权,所以我的诉求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因此,只有理性维权,才能有效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再次,在信访过程中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信访是一项非常繁琐、漫长的过程,有时我们会遇到种种困难和阻力。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困难就放弃信访,更不能产生消极的情绪。我们需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坚定信心,充满希望。例如,在我信访的过程中,我遇到了许多的瓶颈和曲折。但我始终相信,只要坚持法律的力量,我们的困难会迎刃而解。正是因为保持积极心态,我才能够顺利地解决诉求,并最终得到权益的保护。

最后,依法信访需要坚持原则和规范。在我个人的信访实践中,我深深感到,依法信访绝不能违背原则和规范,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线。信访是表达合理诉求的途径,但并不代表我们可以无视他人的权益或采取任何手段去实现我们的利益。在信访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和合理性的原则,遵循诉求合理,维权方式符合法律规范的原则。例如,在我个人的信访过程中,我遇到了一些涉及他人利益的问题,但我依然秉持公平和合理性的原则,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尊重他人的权益。

总而言之,依法信访是一项公民行为,要奉行法治精神,遵循法律和法规的规程,合理表达诉求,理性维权,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坚持原则和规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将信访作为一种正当合理的行为,为社会稳定和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

依法信访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

第一段:引言(100字)。

如今社会生活节奏快,儿童的教育问题备受关注。作为父母,依法带娃是我们履行责任的重要一环。通过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教育孩子等方式,我们能够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奠定坚实基础。下面,我将分享一些依法带娃的感想心得体会。

第二段:提高法律意识(200字)。

依法带娃首先要提高法律意识。家长作为儿童的监护人,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家庭教育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家庭不仅要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还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孩子进行约束和教育。只有明确了法律底线,才能更好地引导孩子成长。

第三段:构建良好家庭环境(300字)。

构建良好的家庭环境是依法带娃的关键一步。首先,父母要以身作则,做孩子的榜样。我们要尊重法律规定,不仅仅是在外面,更要在家里遵纪守法。其次,家庭要注重关系的和谐与沟通。不仅仅是父母之间,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沟通也非常重要。通过情感上的交流,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孩子的需求和心理变化。同时,我们也要教导孩子遵守家庭规则,并让他们了解为什么要遵循这些规则。

第四段:教育方法的选择(300字)。

依法带娃还需要选择适合的教育方法。法律规定,父母有权利对孩子进行教育和正确引导。我们应该根据孩子的特点和个性,选择恰当的教育方法。教育应该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包括品德、智力、体力等方面的发展。例如,我们可以鼓励孩子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他们的社交能力和领导能力;同时,可以引导孩子培养阅读兴趣,丰富知识储备。总之,教育要因材施教,注重发展孩子的潜能。

第五段:加强家校合作(200字)。

依法带娃也需要家校合作。家长和学校是孩子教育的重要主体,互相合作可以更好地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家长要积极参与孩子的学校生活,与老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家长和学校可以共同制定培养计划,评估孩子的学习成绩和进展,互相交流对孩子的观察和发现。通过家校合作,我们能够解决教育中的问题,共同为孩子的成长提供有力的支持。

结尾(100字)。

依法带娃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但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提高法律意识、构建良好家庭环境、选择适合的教育方法和加强家校合作,我们能够更好地履行父母的角色,为孩子的成长和未来奠定坚实基础。只有依法带娃,才能培养出独立、自强、负责任的下一代。

依法信访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一

做好信访工作要进一步树牢宗旨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要从“倍加维护稳定”的高度增强忧患意识,采取得力措施减少群众集体上访。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信访学习。

感想,欢迎大家阅读。

按照组织安排,我于20xx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在县信访局工作。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专职处理和接待来信来访工作,让我更深层次的理解在新时期做好信访工作至关重要,我也是一名从基层干起的领导干部,在乡镇也处理了不少的信访事件,但这次直接面对面接处信访工作,使我更加明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是人民群众反映诉求的正当途径,是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渠道,处理信访事件时应灵活、变通,方式方法得当。

一、开展工作的基本情况。

信访部门是代表党委政府形象的部门,言行举止应符合党委政府形象。由于部门的特殊性,政策性非常强,所以说话要有理有据,言语要严谨,用词要得当。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下,努力做好维护地区稳定的工作,把矛盾尽量化解在基层,最终目标是让百姓安居乐业,促进经济良好的持续的发展。

我是刚从乡镇调任县商务和外事侨务局任局长不到半年,许多工作还正在熟悉当中,原来我局负责全县企业改制工作,所以全县企改遗留问题较多,在上任信访工作之前,我再次熟读了《信访条例》,按照信访工作流程处理各种来信来访。在对待上访人要和蔼可亲,把百姓的诉求当成自己的事情,按照“四个到位”的要求,认真分析哪些是能够解决的,哪些是需要做思想疏导工作的,哪些是需要制订稳控措施的,分类处理,一项一项的抓好落实,切实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办结各类信访事件。我工作的一个多月理共接待来访5件,属我管职权范围办结4件,转相关部门办理1件。特别是对尚勇煤矿职工上访问题,在一个星期内及时处理和办结,解决了多年的改制遗留问题。

二、如何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

近年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信访工作也趋向规范化,如何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使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是对信访工作的新考验。信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在城区是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生活出路问题及城镇建设、拆迁、安置、赔偿及管理中的问题;在农村是村级村务、财务公开透明及上级惠农政策的落实问题。这中间就存在着职工与企业、群众与乡村干部之间的矛盾。如何做好这项难度高、责任重的基础性问题是每个领导和信访工作干部应该深刻考虑的问题。群众信访是社会矛盾的客观反映,是群众自身承受能力的外在表现。依法、有序、活跃的群众信访活动,是我们党和国家兴旺的标志,是党群关系正常的表现。“人不伤心不落泪,人无难事不上访”。信访群众大多是遇到了自身无法克服的困难和问题,因超越了自身的承受能力,他们只得求助于人民政府。群众信访无小事,从表象上看,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都是些琐碎、繁杂的小事,而对信访人来说,是大事、难事。这些事,事事连着家事、国事;事事系着人心、民心。办好群众的信访事,就能为党和政府赢得一片民心,为社会增添一份安宁。我们不能将正常的、依法有序的信访视为不稳定因素,更不能消极地对待群众信访活动。惟有切实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妥善地解决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才能提升社会秩序的“稳定系数”。畅通信访渠道,善待信访群众,才能保持党和群众的密切联系,才能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才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明智之举。当前新形势下,我们应该加强以下几点:

(一)要构筑大格局,落实责任制,合理分流信访量。要构筑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信访大格局,营造人人关心、支持信访工作的大环境。要健全县、乡镇、村、组四级信访工作网络,健全以各级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为主体的纵到底、横到边的信访工作领导机制。从组织体系上保证“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落到实处。尤其要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加强信访系统上下之间,机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形成一方受理,多方联动,确保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就地、妥善得到处理,以适应当前信访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

(二)要建立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快车道。为适应新形势下群众信访快节奏的要求,要运用现代化的通信网络,建立起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快车道。让群众既可以运用传统的写信、走访形式向党和政府反映问题,又可以通过电话、电报、电子邮件、网上信访等现代通信方式,快捷地向党和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要加强信访信息工作,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各级信访网络要及时、准确、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想法、意见和建议,反映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反馈党的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大对信访信息的综合开发利用,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

(四)要积极探索长效运行机制,减少“三访”。当前“越级访”、“重复访”、“群体访”增多,信访工作面临很大的压力,群众为此也付出了较高的信访成本。要积极探索有效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既要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又要减少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特别是减少去京赴省来州越级上访。一要完善领导下访、约访制度,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主动下访,实现信访工作重心下移。下访领导应以县处级以下干部为主,有力利推动、促进疑难信访问题的解决,推动、促进机关效能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从信访实践看,许多信访问题发生在基层,解决也在基层,许多信访问题的解决是上级机关无法取代,也不应该越俎代庖的。县处级以下干部要结合工作分工,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经常性的下访约访活动,主动上门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二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信访工作关口前移。要层层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排查分析本单位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就地调处化解在矛盾纠纷的初发阶段。三要完善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和考核制度,变压力为动力,实现信访工作长效管理。要将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分解量化,纳入党政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激发各级领导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的积极性。

(五)规范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首先,要规范信访办理行为,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一要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受理、查办、结案、回告、归档工作。健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对群众署名的来信,责任单位要认真处理,并将办理情况回告信访人。要防止和纠正将群众来信一转了之、不督不办,不问结果的现象。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要按首问负责制的要求,接待人员能当面解答和处理的,当场予以解答处理;不能当面解答处理的,要落实承办单位和承办人限期解决。对申诉类和求决类信访问题的处理情况应根据信访人的要求及时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对群众持《信访处理意见书》逐级上访的,受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复查处理,并答复信访人。二要依法分流和妥善解决涉法信访问题。对涉法信访案件,信访部门要加强与县人大、公、检、法司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引导群众按法定程序解决,公检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县人大和政法部门要加强协调和督办,建立公检法司与信访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涉法信访问题。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不断增多的大规模群体信访和矛盾激烈的个体信访,引发了持续上升的信访洪峰,成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以成都市为例,1998年信访总数28000件次,20xx年信访总数84000件次,20xx年信访数321619件次,20xx年1—4月达129754件次,较去年同期上升94%,高增长的信访量可谓居高不下,愈演愈烈,各级政府机关在处理信访工作中,要花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特别是最基层的街道办、乡镇政府,在面对大量的群体信访和矛盾激烈的个体信访,上有领导指令化解的压力,下有群众极端不满的怨气,信访部门在解决信访事项的过程中处于两难的境地。

信访是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的现实矛盾反映。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的交往日益频繁,由此产生的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自然人与其它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刑事纠纷、行政纠纷呈显著上升趋势。在处理和解决这种人民内部矛盾过程中,往往通过人民调解、以及诉讼等程序能够使大多数的问题得以圆满解决,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有关职能部门的处理结果也能够欣然接受,起到了既能维护法律权威,又能达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目的。然而,一些或因对政府职能部门执法不满、执法不公,或因自身处于社会劣势地位而遭受不公平待遇或经济损失的群众,按自己的主观意愿到任何一级机关解决问题,上访人往往认为单单依靠本单位、本部门不能解决问题,只有通过制造更大的声势、聚集更多的人数、采取更过激的行为、使用更严厉的措词、到达更高一级的党政单位信访才能达到其目的。街乡解决不了去区市里解决,区市里解决不了去省里解决,省里再解决不了就进京上访。更为恶劣的是部份上访人采取阻拦党政主要领导车辆、关闭行政机关大门、在国家以及党政要害机关静坐,更有甚者还冲击国家有关党政部门、砸毁公共财物,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的形象,扰乱了党政机关的正常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当然,发生上述行为后,当事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治安处罚。

造成当前信访特别是集体访、重复访逐年增多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客观上的原因。由于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导致了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和利益结构的深刻变化,一些积累多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是需要一定过程的,而群众要求解决问题的心情迫切,这两者之间的矛盾,是造成群众信访和集体访、重复访增多的重要原因之一。二是主观上的原因。少数国家公务人员不依法行政,甚至违法乱纪,侵害群众的利益,有的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或应该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引发大规模群众上访;还有一些部门在实施改革措施过程中,程序不规范、不公开,工作方法简单,操之过急,引起群众不满,进而引发群众集体重复上访。

前面提到信访人的行为能够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的形象,扰乱了党政机关的正常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那么现阶段党政机关是怎样对待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有什么样的性质和任务,又有什么样的作用呢中央领导同志曾多次批示指出:“信访工作是我们党和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并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生动地概括为体察民情的“寒暑表”、检验政策的“调节器”和发扬民主的重要“窗口”。xx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要求,要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要亲自处理来信来访。这充分说明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作用。应该看到,做好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是实践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重要方面,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贯彻党的xx大精神的具体要求。同时,信访工作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有没有成效,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把做好信访工作提高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高度来认识。

信访工作是体察民意的“寒暑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阀”。信访工作不仅仅是信访部门的工作,也是我们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的份内事。在当前情况下,重视不重视信访工作,是检验领导干部素质高不高的重要标志;做好做不好信访工作,是衡量一个单位工作扎实不扎实的重要标准。一个不善于抓信访工作的领导干部,很难说是一个称职的领导者。要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尤其是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更要带头抓信访工作,亲自批办重要的群众来信,接待反映重大问题的来访群众,过问重要的来信来访处理情况,认真组织查处重大信访案件。要积极支持信访部门的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信访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政治工作,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群众工作,它属于上层建筑领域,是为社会主义政治服务的。具体地说,信访工作的性质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党和国家各级领导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一项群众工作和政治工作。这是因为信访活动的发起者是广大人民群众,他们反映情况,提出要求,都具有自发性和群众性。而看待、处理这些问题,就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为准绳。这就使信访工作具有强烈的政治性。从现象上看,信访工作体现了信访者与受理者之间的关系;从实质上看,它体现了人民群众与国家和社会组织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从一个方面体现了社会的政治制度。因此,信访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二是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他们可以依照法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的管理。在现阶段,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参政议政,实施民主监督、公开监督,信访形式已成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外的一件最常用的形式,而信访工作的任务恰恰是要尽可能恰当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满足群众正当要求,反映群众的真实意愿,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实施民主监督提供方便和条件。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宪法》的规定,保障群众来信来访的民主权利的顺利行使,坚决反对和制止任何阻挠、压制群众正当行使信访权利的错误行为。对打击报复信访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党纪、政纪和法律予以制裁。三是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机关及其负责人密切联系群众,进行民主协商对话,了解民间信息的重要渠道。社会主义时期,党和国家的一切决策必须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为前提。群众来信来访正是各级领导机关和负责人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是领导者与群众进行交往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从某种意义上讲,信访工作就是领导与群众之间的一种联系,是受理者与信访者之间的一种对话。这种联系、沟通与对话,有比较直接、比较广泛、比较迅速、比较真实的特点。

信访工作是一项很繁杂、很具体的工作,没有老本可吃,什么时候重视了,什么时候工作就有成效;什么时候松懈了,整个工作就会前功尽弃,毁于一旦。因此,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按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努力做好信访工作,营造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

做好信访工作,关键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抓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负总责,要认真履行稳定和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效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工作;分管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有直接的责任,要具体负责抓好稳定和信访工作的落实。对群众信访,根据其情况和性质,尽量做到领导亲自接待、亲自批办、亲自督查落实,认真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站在讲政治高度上,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群众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力量,常抓不懈。要进一步增强党性原则和群众观念,对信访部门开展工作给予人、财、物等方面的大力支持,配齐配强信访力量,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各级领导要按照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所要求的,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结合信访工作的实际,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善待上访的群众,体谅和理解他们的困难,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做好信访工作再就是要进一步树牢责任意识,切实抓好责任制落实。信访工作本身就是领导干部的工作。要以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为重点,从三个方面扎实推进信访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一是要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形势,讨论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坚持和完善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建立齐抓共管、联手处理信访问题的协作机制。二是要坚持落实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和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对信访量较大,领导干部本人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将部分信件交给同级信访部门专人办理,同时要抓好督办,定期过问处理情况。三是要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和责任追究制度。负责信访包案的领导要认真落实责任,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案件调查、包问题处理、包人员稳定。对因敷衍、拖延、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而贻误工作,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重复上访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对信访当事人始终不服调解而不断缠访的,以听证会的形式予以终结则显得必要。构筑信访程序,是完善信访制度的需要,也是化解矛盾、促进调解、维护稳定的现实需要。从当前的发展来看,信访还未建立自己的程序,这是信访很不完善的地方。因此,亟需完善信访制度建设,建立一套信访程序,听证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制度,它的内涵是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外延则是立法、执法和司法等领域。听证是化解信访人对信访部门产生的抵触情绪的重要途径,因为听证在于“听”,不仅是主持人听,而且信访人也在听,各方均有平等的发言机会。这样,在信访部门的主持下,信访人把问题讲清楚,有关部门参与解答,现场办公,促成了信访案件的解决。

总之,做好信访工作,既要坚定信心,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为群众多办实事,为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又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群众上访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社会矛盾的复杂性。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与时俱进,努力做好信访工作。

一、畅通渠道善待信访群众。

群众信访是社会矛盾的客观反映,是群众自身承受能力的外在表现。依法、有序、活跃的群众信访活动,是我们党和国家兴旺的标志,是党群关系正常的表现。“人不伤心不落泪,人无难事不上访”。信访群众大多是遇到了自身无法克服的困难和问题,因超越了自身的承受能力,他们只得求助于各级政府。群众信访无小事。从表象上看,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都是些琐碎、繁杂的小事,而对信访人来说,是大事、难事。这些事,事事连着家事、国事;事事系着人心、民心。办好群众的信访事,就能为党和政府赢得一片民心,为社会增添一份安宁。我们不能将正常的、依法有序的信访视为不稳定因素,更不能消极地对待群众信访活动。惟有切实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妥善地解决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才能提升社会秩序的“稳定系数”。畅通信访渠道,善待信访群众,才能保持党和群众的密切联系,才能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才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明智之举。

首先,要构筑大格局,落实责任制,合理分流信访量。要构筑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信访大格局,营造人人关心、支持信访工作的大环境。要健全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信访工作网络,健全以各级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为主体的纵到底、横到边的信访工作领导机制。从组织体系上保证“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落到实处。尤其要加强基层基础信访工作,加强信访系统上下之间,机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形成一方受理,多方联动,确保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就地、妥善得到处理,以适应当前信访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

其次,要建立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快车道。为适应新形势下群众信访快节奏的要求,要运用现代化的通信网络,建立起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快车道。让群众既可以运用传统的写信、走访形式向党和政府反映问题,又可以通过电话、电报、电子邮件、网上信访等现代通信方式,快捷地向党和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再次,要加强信访信息工作,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各级信访部门要及时、准确、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想法、意见和建议,反映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反馈党的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大对信访信息的综合开发利用,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

第四,要积极探索长效运行机制本文来自文秘,转载请保留此标记。,减少“三访”。当前“越级访”、“重复访”、“群体访”增多,信访工作面临很大的压力,群众为此也付出了较高的信访成本。要积极探索有效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既要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又要减少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特别是减少去京赴省来市越级上访。一要完善领导下访、约访制度,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主动下访,实现信访工作重心下移。下访领导应以县处级以下干部为主,市以上领导下访对于推动、促进信访工作的开展,推动、促进疑难信访问题的解决,推动、促进机关效能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信访实践看,许多信访问题发生在基层,解决也在基层,许多信访问题的解决是上级机关无法取代,也不应该越俎代庖的。县处级以下干部要结合工作分工,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经常性的下访约访活动,主动上门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市以上领导可结合信访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下访、约访,开展信访调研,主要解决政策性、全局性的问题。二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信访工作关口前移。要层层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排查分析本单位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就地调处化解在矛盾纠纷的初发阶段。三要完善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和考核制度,变压力为动力,实现信访工作长效管理。要将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分解量化,纳入党政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激发各级领导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的积极性。

二、规范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首先,要规范信访办理行为,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一要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受理、查办、结案、回告、归档工作。健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对群众署名的来信,责任单位要认真处理,并将办理情况回告信访人。要防止和纠正将群众来信一转了之、不督不办,不问结果的现象。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要按首问负责制的要求,接待人员能当面解答和处理的,当场予以解答处理;不能当面解答处理的,要落实承办单位和承办人限期解决。对申诉类和求决类信访问题的处理情况应根据信访人的要求及时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对群众持《信访处理意见书》逐级上访的,受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复查处理,并答复信访人。二要依法分流和妥善解决涉法信访问题。对涉法信访案件,信访部门要加强与人大、公、检、法司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引导群众按法定程序解决,公检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所在地人大和政法部门要加强协调和督办,建立公检法司与信访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涉法信访问题。三要继续开展评选文明接待室活动。要在信访工作量大的部门和单位开展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进一步规范文明接待用语、接待程序,提高接待质量和水平。

其次,要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切实改变当前信访活动中仍然存在的无序性。一要加大。

对新修订的《浙江省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信访,进一步规范和维护群众上访秩序。二要区分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对群众按《信访条例》要求的正常上访,各级都应满腔热情地接待,实事求是地处理。对群众未按《信访条例》要求的非正常上访,要教育疏导在先,限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信访条例》要求有序上访。三要对极少数别有用心、以上访为幌子借机闹事、不听劝告和警告的违规违法人员依法处置,以儆效尤。消除一些信访人中存在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错觉。真正做到对群众有理有序的信访想方设法帮助解决,有理无序的先变无序为有序后认真加以解决,无理无序的依法处理。只有依法维护信访秩序,才能保护绝大多数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三、着力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尽力降低群众信访成本。

低成本信访是信访群众的首选,着力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是降低信访成本的关键所在。只有把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就地、及时、妥善解决,才能提高群众对基层干部的信任度,才能减少越级信访、减少重复信访、减少集体上访。

一是讲求时效,做到“二及时”。及时办理。要按照“马上就办、一步到位”的要求,对群众的初信初访凡有权直接作出处理决定的党政机关或单位,应及时处理,及早解决。要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多从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宁可干部少休息,也不能让信访群众多跑路,更不能让信访群众跑冤枉路。及时沟通。承办单位不仅要及时向交办单位报结,更要及时与信访人沟通,以利巩固信访办理成果,就地稳定信访人,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可将办理时限、办事程序、办理结本文来自文秘,转载请保留此标记。果、承办人员,及时与信访人沟通,确保信访人对信访件办理情况知情权。同时,也可将听证机制、政务公开机制、引入信访办理工作中。

二是注重实效,做到“三到位”。督查到位。对交办的重要信访件和重大疑难信访件,交办单位要实行跟踪督办,一抓到底,直至该解决的问题解决到位。对超越职责范围的疑难问题和涉及多部门的疑难问题,要指定一个责任部门牵头协调,其它部门配合,限时解决。对因顶拖不办、弄虚作假造成延期报结和越级信访等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到位。对该解决也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尽快处理落实到位,问题不解决不撒手。信访处理要一步到位,宁可一次性处理略微从宽,切不可采用挤牙膏式的吊胃口。思想疏导工作到位。对要求合理但解决条件暂不具备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就地稳定的思想疏导工作,并积极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争取问题早解决;对要求过高无法解决的问题,既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做好信访人疏导工作,又要明确态度,把话讲死,不要留有余地,以促使信访人息信止访。

三是讲求质量,讲究方法和策略。一要善于举一反三,不能就信访办信访。对带普遍性的、倾向性的问题,要通过办一件信访,解决一片类似问题。如反映当前农村土地征用中的问题、城市拆迁中的问题。二要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材料。信访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工作不到位,问题难解决。要防止从电话到电话,从会议到会议的官僚主义作风,只有深入到第一线、掌握第一手材料,才能取得工作的主动权,才能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三要善于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控源治本。近年来我市信访总量上升与改革力度加大、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密切相关,由此引发的信访问题又与各种利益的驱动和基层组织的基础建设紧密相联。许多信访问题的发生是对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一次最实际的检验,也是对干部工作作风、工作水平的一次考验。要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才能有效化解矛盾。衡量信访处理质量,主要看能否做到“三个经得起”。经得起上级审理。经得起群众评说,经得起时间检验。达到群众满意、领导满意、自己满意。

依法信访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二

20xx年1月10日,国务院温家宝签署第431号令,颁布了新修改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新《信访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

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信访不复,百姓在哭;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1.书信;2.电子邮件;3.传真;4.电话;5.走访。新条例规定,利用现有各级政府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并实现上下级政府互联互通,既有利于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也有利于上级政府信访机构及时了解、指导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二、信访事项的提出制度。

1.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人主要有7项权利和5项义务。

权利:。

1.信访事项提出权(信访权);

2.不受报复权(要求保密权);

3.请求复查权;

4.了解权(要求答复权);

5.申述权(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反映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权。

7.接受奖励权(提出的建议对党和国家有重大贡献)。

义务:。

1.遵守提出程序的义务;

2.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

3.遵守禁止性行为的义务;

4.遵守上访程序的义务;

5.执行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义务。

2.信访人的信访对象和信访内容。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对信访人对下列组织或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信访对象是五类组织或工作人员: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信访人的信访方式。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过去信访的弊端大都是“不规范”所致。如:层层批转,以致“把秦香莲的申诉批转给陈世美阅处”。致使信访人受到打击报复。

第三、紧急信访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各级各类信访机构如果互不通气,以致一个信访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个部门信访,十个部门可以对同一件事给当事人作出十个不同答复;有关负责同志批阅信访无一定标准,一个批示可以吊起千万人的胃口,解决一件信访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访。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必将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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