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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学法心得体会实用 检察工作认识心得体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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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学法心得体会实用 检察工作认识心得体会(9篇)
2023-01-07 11:57:39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主题检察学法心得体会实用一

穗检刑不诉〔20xx〕2号

被不起诉人黄金善,女,1969年8月16日生,身份证号码×××××××,壮族,文化程度小学,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通挽镇大昌村7组。20xx年3月20日因涉嫌窝藏、包庇犯罪被增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4月8日经增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月9日被逮捕。

本案由增城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黄金善涉嫌窝藏、包庇罪移送增城市人民检察院,该院依法报送本院审查起诉。

增城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20xx年3月12日晚上10时许,犯罪嫌疑人黄宏面与同案人韦书棉、何基追、何开航、张荣杰(均另案处理)等人到本市新塘镇东华村外工楼首层a12档小食店饮酒娱乐时,因噪音问题与在该店饮酒唱歌的被害人王银江、李小周、劳国强、李某等人发生争执后心怀不忿,黄宏面遂到店外找到犯罪嫌疑人张振卷倾诉,张振卷得知老乡被他人欺负后,即吩咐黄宏面等人在外工楼外等候,其他人与韦书棉租乘摩托车赶到新塘镇的“热浪酒吧”,纠合同案人陈振安、黄相亮、韦文但及陈涛、陈界、陈振贤、黄振奋、黄振昌和“莫老二”(另案处理)等人,驾驶摩托车并携带水果刀、西瓜刀、摩托车避振器等工具窜到东华村外工楼与黄宏面等人汇合后,持械冲入外工楼首层a12档小食店内泄愤报复,对王银江、李小周、劳国强、李某等人进行砍杀,致王银江、李小周当场死亡,劳国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受重伤后逃离现场。次日,张振卷串同同案人分别潜逃,企图逃避侦缉。后被破获归案。犯罪嫌疑人黄金善明知犯罪嫌疑人张振卷杀人后潜逃,不但不到有关部门举报,反而为其逃跑提供财物及匿藏,逃避公安机关侦缉。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增城市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黄金善犯包庇、窝藏罪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黄金善不起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印)

20xx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检察学法心得体会实用二

申请人(原审被告):xxx,男,汉族,1962年5月22日出生,xxx人,农民,现住南白村河底区47-1号。

被申请人(原审原告):xxx,男,汉族,1973年3月26日生,xxx村人,农民,现住南白村西头区38-1号。

申请抗诉请求:

请求xx人民检察院依法对xx人民法院(20xx)榆民初字第5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抗诉,要求法院撤销该判决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20xx年申请人以下票的方式购买本村里南沟80亩四荒宜林地植树造林,以流转方式取得里南沟16.5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共计96.5亩。经村委会同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20xx年林业部门给申请人颁发了林权证,注明四至范围及使用年限。20xx年与申请人相邻的土地承包人被申请人未经村委会同意,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超越经营范围,将原有的耕地变为林地,将杨树栽入与申请人相邻的地块中间的小渠里。由于杨树生长速度快,根系发达,严重影响了申请人核桃树正常生长,致使应该挂果的树迟迟不能挂果,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经济效益,给申请人造成很大损失。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避免被申请人受到损失,不得以于20xx年11月雇佣挖掘机在小渠中挖了一条宽80厘米,深1米左右的小渠,切断杨树部分根系以阻止被申请人的杨树给申请人造成更大的损失。

1、原审法院认定申请人的挖渠行为构成侵权是错误的。

原审法院虽然在审理时提出本案争议焦点提出关于被申请人的的植树行为是否合法,但在认定本案的事实时却将本案这一关键事实未作认定。而被申请人植树行为是否合法却是本案的关键所在。

如果被申请人植树行为是违法的,那么申请人采取的行为就属于针对违法行为采取的自卫行为,申请人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

如果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植树行为是合法的,申请人在超过必要的限度内承担法律责任,所以被申请人植树行为是合法的,是本案的关键之一,但原审法院却将这一关键事实未作认定。

而事实是审理此案时,原告提供的证据本村村委会的一份证明。这份证据既不能证明被申请人对该林地有经营权,也不能证明申请人对该林木具有所有权。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不能举证,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在本案中被申请人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该杨树属于本人的合法财产,自然此树木不属于被申请人的,申请人也就无权主张自己的权利。而申请人在审理时提供的证据购买村委会四荒的协议书及土地使用证及林权证可以充分证明被申请人的行为属于侵权,并且申请人提供的照片证明被申请人的树木已经给申请人造成相当大的损失,申请人采取的挖渠属于自卫行为,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

综上可知,被申请人明知耕地不能随便变为林地,而在未经村委会同意下将林地变为耕地,同时在自己不具有使用权的土地上栽种树木,而且所栽种的树木是直接危害他人利益,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原审法院违背法律规定认定事实、判决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87条等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抗诉。

此致

xxxxxx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张建军

二〇xx年二月十九日

主题检察学法心得体会实用三

回首自己之前暑假在检察院实习的一个月里,我一直十分的怀念,自己能够在检察院实习,是我托了很多关系之后才得到的,我十分珍惜这样的机会,毕竟这样的实习机会并不多。在以往的实习中,我有很多的不足之处暴露出来,我想我会在这一次实习中改正这些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的。以往自己一直很努力,在这次实习中,我也是一如既往的努力,自己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只要自己一直不断的努力!

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了一个多月,以助理检察员的身份,投入到了政法工作中。一方面希望通过实践对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有一个感性客观的认识,另一方面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对社会的认知能力。一个多月的时间,我跟随带带我的沈老师做了很多工作:制作审查意见书,提审犯罪嫌疑人,写公诉意见书以及起诉书,出庭支持公诉等等,自己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一、制作审查意见书

几乎每一个来公诉科实习的学生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制作审查意见书。这个工作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个人觉得考验的是一个人的耐心和细心。说简单是因为这些案子是从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一些繁琐的工作已经由他们做了,说复杂是因为公安机关每天要处理的案子很多,可能会有一些疏忽的地方,这时就要考验一个检察官的细心与耐心了,从鸡蛋中挑骨头了。

我参与审查的第一个案件是盗窃的案子,听沈老师说他们处理的最多的案子就是盗窃案了,现在盗窃的手段也是日益翻新。我首先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看完了卷宗,这卷宗的主要内容涉及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被害人的询问笔录以及相关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等,详细的了解了他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段,涉案金额以及公安机关的发破案经过等等,可以认定他构成盗窃罪了,然后实地操作,找来了一个盗窃案的模板,照在上面做了一份审查意见书,我发现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的认定问题了。

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都经过查证属实,证据的取得合法有效。据以定案的证据与被证明的事实之间具有客观关联性。最后的目的是为了这样一句话:据以定案的证据能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的结论:犯罪嫌疑人犯盗窃罪。

大概一个多小时后,一份完整的审查意见书就完成了,我就拿给沈老师检查,沈老师看完稍作修改后让我打印了出来,我知道成功了。这一个月来我所制作的审查意见书有很多,我自己也记不清到底有多少了,反正什么乱七八糟的案子都有,一宗比一宗匪夷所思,一宗比一宗令人乍舌……通过一堆堆的卷宗,我第一次觉得课本上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老师挂在嘴边的各种光怪陆离的案例原来和我们的距离是这么地近。真后悔自己在课堂上没有好好学,书到用时方恨少。

二、出庭支持公诉

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里,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检察官就要做开庭前的准备了,包括辩论提纲和公诉词等。到开庭的日子了,由于没有工作证,我没有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沈老师让我坐在旁听席旁听。我发现法庭上检察官的形象更伟大,尤其是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和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

我发现并不是把案件移交给法院后,检察官就等着开庭了,其实在出庭支持公诉前,检察官必须进一步审查证据,熟悉案情。 应该说案件在提起公诉时,检察人员对案件都有了深刻的了解,但由于起诉与开庭在时间上有一段距离,而且检察人员往往同时承办数个不同的案件,容易淡忘一些关键情节,所以在开庭前需要对起诉证据进一步审查。

同时进一步熟悉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这样才能在庭审中灵活自如地运用证据,及时反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理辩解,应付各种事先没有考虑到的情况,有力地揭露和证实犯罪,充分行使出庭支持公诉的权利。

三、提审犯罪嫌疑人

其实在实习期间,我做的最多的工作就是随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每一次提审都会学到很多的东西。非常清楚的记得我的第一次,刚进去时,对看守所里面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心,不停地观望。但是面对犯罪嫌疑人时,我确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埋头做笔录,一点都不敢直视犯罪嫌疑人的眼睛。

这一点被沈老师发现了,在回来的路上,沈老师对我说,下一次再来的时候一定要抬头面对犯罪嫌疑人哦,在犯罪嫌疑人的面前,你就不是实习生了,你就是一名检察官了。后来我自己想了一下,是的,犯罪嫌疑人他哪知道我是实习生啊,如果我总是一味的低头记笔录,给他的印象会是什么?

今天这个“检察官”一脸的孩子气,而且一点威严也没有,哪是国家工作人员啊!在犯罪嫌疑人面前,我代表的就是检察官,代表的就是整个检察院的形象,一定要让他感觉到法律的威严。所以在后来的提审过程中,我勇敢的与他们直视,有时候也会发问几句,发现这种感觉很好。

在这个过程中,我跟随了很多的检察官来提审,我几乎成了看守所的常客,每个检察官的讯问方式都各有不同,这期间也学到了很多的讯问技巧。很清楚的记得一个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态度非常的强硬,只承认了其涉案的一笔,但是张检察官一步步地突破他的心理防线,最后他全部供认了他的犯罪行为,还检举揭发了其他人的犯罪行为,争取立功。

他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我们虽然现在法律地位上有差别,但是我们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我觉得也许就是这句话,真正的打动了他,使他能够如实的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吧。在他面前,我真正的理解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句话。

跟随科长的那次提审给我的印象也很深,他提审时第一句话就是你要好好交代。我发现他们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很重视,从他办的一个案子就很容易看出来,一个抢劫案,两个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个态度非常好,另一个态度强硬,什么都没有交代,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最后态度好的判了两年半,态度强硬的判处七年,现在判七年的那个在农场后悔着呢。

因为检察院移送给法院的材料中有一个量刑建议权,法院基本上都在这个幅度类量刑。所以聪明的罪犯这个时候最好坦白从宽,要翻供到法庭上再去翻,那个时候反倒给了检察官一个措手不及,然后运气好的话,他的翻供说不定还会被法官所采信!

四、草拟起诉书

在完成了前面几个阶段后,就到了草拟起诉书的时候了,沈老师很相信我,经常让我草拟,要知道这些是要代表检察机关拿到法庭上宣读的,是要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相关的人员的,可想而知它的格式,语言等方面是多么的严格。

和制作审查意见书一样,还是找了一个模板来参考,但是我还是认真的斟酌每一个用语,生怕弄错。最后完成后,就拿给沈老师修改,几乎没怎么改就让我打印出来,然专业实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专业实习也是大学生活中所必备的课程,是对我们在大学课堂上所学知识的一次重要检阅,是我们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对于法学来说,实习显得更为重要。

主题检察学法心得体会实用四

一、坚持讲政治提站位,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及时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措施。活动开展以来,共发放党史学习教材216份,开展唱红歌、讲红色故事、瞻仰革命遗址、阅读红色经典、致敬英雄模范、重走长征路等活动9次,带头上党课3次,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方面为群众办实事4件,组织召开党史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在微信公众号开辟“党史百年天天读”专栏学习党的历史,发布党史学习宣传报道35篇。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注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均能按规则提上党组会集体决定。

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全年组织召开党组会3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

抓好“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三)加强队伍素能建设

研究制定干警学习计划,注重运用“检答网”、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强化教育培训和技能练兵。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突出抓好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通过排查核实,甄别认定顽瘴痼疾问题清单8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坚持把问题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

优化党组织设置,将支部建在业务部门上,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全年组织召开党员大会23次、党课18次,开展“双周讲堂”活动22次。

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听取部门负责人工作汇报。今年来,组织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联席会议4次。

扎实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完善保密管理制度,规范涉密文件、设备和网络的管理,落实责任到岗、到人。

二、坚持顾大局强主业,全方位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一年来,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57件20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45件17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07件466人,提起公诉395件463人。

(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成立xx市人民检察院常态化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衔接机制,定期对扫黑除恶斗争形势进行研判,积极参与重点行业整治。

去年,对上级院指定管辖的涉恶案件1件1人提起公诉。20xx年,我院获评韶关市、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6人在专项斗争中立功受奖。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依法依规办理涉法涉诉案件,全年接收来信来访来电网络81件85人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100%。开展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9人,发放救助金16。7万元。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督促教育行业加强从业准入审查;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责任,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讲座9次,受教育学生1800余人。

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结合“党员双报到”组织检察干警深入片区开展疫苗接种宣传登记;依法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办理涉疫案件7件7人。

(四)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做优刑事检察,提升司法公信力。一年来,我院办理的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共计398人次,认罪认罚适用率89。44%;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占比61。32%;“案-件比”为1。09,同比去年下降22%,同比前年下降35%;退查率仅为6。5%;审前羁押率稳步下降至50%以下。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针对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涉财产刑判项发出《监督意见书》157份;核查“减假暂”案件303件,发出《监督意见书》138份。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提升社会满意度。全年受理3件民事检察案件,办结4件(上年未结1件),向法院发出函2份,检察建议3份。受理23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审结96件,向法院发出3份类案检察建议,向行政机关发出2份检察建议,通过举行听证会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提升人民幸福感。全年受理32件公益诉讼线索,立案25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份,建议函1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围绕“地热资源保护”等8个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纵深发展。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牵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着力抓好经常性思想教育、健全配套制度、强化制约监督三个环节。一年来组织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开展联席会议4次。

积极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坚持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

深化检务督察工作,着力加强执法办案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一案三卡”制度。深入推进高检院“三个规定”落实落细,坚持“重大事项”零报告、月报告制度。

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杜绝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权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直系亲属没有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经营活动。

四、坚持压责任出实效,不折不扣落实好守法执法工作

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研究部署“八五”普法规划。

扎实开展以案释法和释法说理工作,通过开设“雄检普法”专栏和《法治在线》电视栏目,用典型案件生动形象地进行普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居民参与旁听庭审活动,通过对案件的释法说理,使被告人受到教育、旁听干部群众获得警示;通过“法律六进”、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汇报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院,参与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座谈交流等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以检委会扩大会议形式组织中层以上干警学习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促进干警依法履职。

存在问题与不足

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转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领悟、践行需要持续做实;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够到位,法律监督水平与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仍有距离;

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干警素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新形势新要求下,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机制创新不足。

接下来,我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上级检察机关和xx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体检察干警,正确履行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强化政治自觉,聚力落实检察发展新要求;

强化法治自觉,全力融入平安建设新格局;

强化担当自觉,努力提升法律监督新成效;

强化行动自觉,奋力展现检察队伍新面貌。

主题检察学法心得体会实用五

20xx年,本人能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及高检院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指示,党的“xx届四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贯彻落实高检院的工作部署,以“三个代表”重要和高检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方针为指导,积极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以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教育活动,严格执法、狠抓办案,以人民满意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厉打击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正本清源,,维护我市秩序和秩序的稳定,。xx年,本人带领渎职侵权检察科的人员,克服种种困难,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xx年,本人能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积极参加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教育活动,公正执法、办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检察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平和业务工作能力,重点打击发生在行政执法、司法领域的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今年,在参加院里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院里先教办的安排,本人能完成好学习、整章建制、提高等各个阶段的工作。严格按照院里安排的、步骤,认真完成好各个阶段的任务。参加相关内容的学习(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制作学习,书写学习心得,征求意见,书写分析、召开会,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整章建制,紧紧围绕“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制定整改并进行整改。 在目前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以及练兵等专项活动中,能够按照要求,制定具体的及,并予以实施,开展了自查自纠,提高了对此项工作的,完成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在开展的检察业务岗位练兵活动中,努力学习业务理论,加习业务的力度,参加了全疆组织的业务理论。认真学习了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平日院里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本人都能够积极参加,没有不参加的,对于院里安排的各项政治学习任务能较好地完成。

xx年我本人所在的办案组共受理各类渎职侵权案件线索4件4人。其中非法占用土地二件,刑讯逼供一件,徇私枉法一件。我们对所受理的这四件案件都进行了初查,初查率100%,立案两件,成案率50%,较去年同期相比立案数增加了一件。所立的两件案件所立的案件是?,案件已侦查终结,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万元。并且所办理的案件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通过法院公开开庭审判,一审、二审二人均作了有罪判决。在初查和立案侦查案件过程中,我本人及渎职侵权检察科的同志振奋精神、积极进取、大胆探索细致,严格办案程序和办案制度。重事实,重证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在取证过程中,克服种种困难,加班加点,休息,艰苦取证。

1、注意发现、挖掘案件线索。渎侦案件线索比较少,不易发现,因此案件线索的获得显得尤为重要。今年所办理的案件就是在去年办理案件中自行发现的。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始终注意发现有无漏罪,并且注重挖掘新的犯罪线索,取得了效果。

2、及早动手,努力实现开门红。自去年全州检察工作检查评比以后,我们就开始着手开始新的一年的渎职侵权检察办案工作,去年底到今年初,我们根据掌握的线索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初查,获得了大量的证据,为立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年一月经研究,开始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我们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及时转换已取得的证据,快速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3、提高证据意识,确保案件质量。在办理这一起案件过程中,办案人员注重做。

好案件证据的收集工作,力求做到稳中求快,快中求稳,初查过程中由于我们准备充分,制作了较详尽的初查计划,做到心中有数,因此工作起来得心应手,围绕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之后一个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往下走,无论是书证、证人证言,还是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都力求做到全面完整,环环相扣。在公诉阶段,本人还出席法庭协助公诉部门支持公诉,虽然两个被告人都在法庭上当庭翻供不认罪,但面对大量的证据,法庭还是对被告人做出了有罪判决。

上半年参加了院里组织的两次法律宣传活动,并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的个案预防的有关工作。

协助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办理了一起涉法上访案件。协助公安部门办理了一起涉税案件及票据诈骗案件。

协助××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办理了××煤矿特大瓦斯爆炸案件中的渎职犯罪案件。

开展了扣押款物专项清理活动xx年到xx年“回头看”的复查,以及对xx年扣押款物的检查工作以及自侦案件取保候审保证金、办案防范工作的检查。

完成2篇,被区级报纸、刊物各采用一次。完成信息5篇,州院采用2篇。较去年同期有了较大的提高和进步。尤其是调研工作。

开展了“侵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工作”的总结,同时还参加了全国检察系统“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犯罪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的活动,制定了方案,开展了宣传。

忠于职守,心强,勤奋工作,岗敬业,任劳任怨,淡泊名利,勤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在廉政建设方面严格遵守院里制定的廉政行为规范,坚持,在办理案件中,能坚持原则,秉公办案,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严守办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不耍特权,具有良好的和社会公德,服务大局意识好,积极配合本院其他科室的工作,做到全院一盘棋。在今年开展的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方面认识有所提高。作为一名党员,能够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在平日的工作中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党员,注意起到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1、在查处新领域、新罪名犯罪方面没有什么突破

渎职侵权类犯罪管辖有40多个罪名,虽然我们每年都办理一些案件,但接触的罪名就是那么几个,视野狭窄,忽视了大量发生在行政执法领域中的涉嫌渎职侵权的新罪名案件。这两年办渎职案件多,而办侵权案件少。

2、工作有畏难情绪

面对当前渎职侵权案件“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干扰阻力大因素,在思想上存在畏难厌战的情绪。侦查技能和侦查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1、提高技能,加大办案力度。侦查工作现在越来越难搞了,在今后,我们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要有较好的法律水平,同时也要熟悉和掌握一些行政法规、条例等,提高侦查水平和侦查技能,增强侦查意识,运用侦查谋略,正确使用侦查手段,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认真履行好我们的工作职责,提高办案效率,把好案件质量关。

2、积极探索,不断进步。通过近几年的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实际,结合具体案件积极加以总结,吸取的,找出存在的问题,探索出一套适合渎职侵权办案工作的好的做法,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主题检察学法心得体会实用六

为帮扶对口帮扶的永安镇瓦市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沿滩区人民检察院驻村工作组采取三项措施开展贫困户帮扶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深入走访,健全台账。一是协助贫困村“两委”干部开展入户走访,全面掌握预脱贫贫困户包括年收入、住房、饮水、医保、就学和广播电视等家庭基本情况。二是全面梳理预脱贫贫困户脱贫存在的问题,分户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三是根据预脱贫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帮扶计划,细化帮扶措施。

二、全面帮扶,落实措施。一是通过异地搬迁、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二是通过开办农民夜校,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免费为贫困户提供专业技术辅导、农业技术指导,提升贫困户专业技能和种植、养殖水平。二是通过协助贫困户申请小额信贷、借取贫困村产业发展资金等方式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三是通过提供农村公益岗位、协助贫困户到集体产业种植基地务工以及外出务工等方式解决贫困户就业问题。四是通过协助贫困户申办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和农村养老保险等方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五是通过单位帮扶和社会资助,进一步促进贫困户脱贫致富。

三、巩固深化,防止返贫。一是联系协调帮扶责任人分别对已脱贫贫困户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措施,帮扶巩固。二是采取低保救助、医疗救助、计生奖扶、就业帮扶和产业扶持等多种方式保障已脱贫贫困户持续增收,有效杜绝返贫现象发生。

为做好春季回访工作,确保贫困户信息识别更加精准,产业发展政策宣传更加到位,发展意愿引导更加科学合理,xx县检察院召开回访工作动员部署会,并邀请蕉溪镇扶贫专干到院对全体干警进行扶贫工作业务培训,解决了长期以来干警在扶贫工作中出现的疑惑和问题,提高了全体扶贫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为进一步实现精准扶贫和产业扶贫回访核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六是发动扶贫冲锋令,全力开展春季回访核查

从3月中旬开始,xx县检察院通过再次深入150余户贫困户和脱贫户家中核实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水平、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方向等关键问题,并认真核查农户信息档案,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和修改,使扶贫工作再精准、再深入。同时,大力宣传20xx年产业扶贫新政策,为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指引方向,为脱贫户发展再巩固、收入再提高提供政策指导建议,取得了实质性的效果,为下一步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和计划奠定了基础。

xx县检察院扶贫工作队与群众心相连,与百姓手相牵,共商发展之计,共谋致富之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相信茶园村和木溪村的贫困户将如期摘掉头上的“贫困帽”,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主题检察学法心得体会实用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6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突出执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紧扣“ 建设幸福美丽xx”总体目标,围绕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开展好检察服务。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49件190人,提起公诉355件479人,起诉人数同比增加23.5%,无一起错捕、错诉和判无罪案件。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案30件34人,起诉39件47人;批捕抢劫、盗窃、诈骗等侵财类案件71件88人,起诉121件149人;批捕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19件23人,起诉20件25人;批捕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8件12人,起诉19件37人。准确适用从宽法律规定,开展不捕不诉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全年开展证据不足不捕30件47人,无社会危险性[1]不捕53件64人,不构成犯罪不捕6件7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18件21人。二是注重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2]、附条件不起诉[3]等各项司法保护制度,对2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法律援助,对16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深入分析犯罪原因和帮教条件,撰写的《未成年人遭受校园暴力案分析》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信息。针对在校学生犯罪率呈上升趋势的现状,联合区教育局成立法制进校园巡讲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为期三年的法制进校园巡讲活动,通过开设法制教育讲座、举办法制教育展览、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制作微电影展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不断创新对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三是立足检察职能,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建立涉检信访预警机制[4]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5],对具备和解可能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全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减少不稳定因素16起,办理司法救助案4件,发放救助金3.6万元,顺利化解方富贵信访积案和蒋德安刑事申诉案,没有发生一起接访安全事故,成功申报省级文明接待室。四是把握工作重点,全力推进精准扶贫。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为对口帮扶的小河口镇光明村制订了无花果产业带动的脱贫计划,下派1名干警任“第一书记”长期驻村帮扶,与21户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在落实政策、经济帮扶的同时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为帮扶村、镇提供法律政策知识宣讲,先后为小河口镇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宣讲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开展精准扶贫职务犯罪预防讲座。院领导多次带队进村入户实地开展帮扶、慰问和脱贫攻坚蹲点督导,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突出办案重点,深入查办发生在扶贫救灾、执法司法、专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6件15人,涉案金额130余万元,在全市率先完成反贪立案目标任务。依法查办了市人社局原副局长岳某某贪污公款14万余元案;小河口镇原党委书记张某某受贿20余万元案;小河口镇跃进村村支部书记黄某某伙同村主任、镇代理会计、公路承包商四人贪污村公共资金10余万元案;高铁协调办原主任伍某某、副主任徐某等4人贪污37万余元窝案。立案查办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和公安民警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案件2件6人,立案人数居全市首位。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3人被法院作有罪判决。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查办的个案开展预防调查,形成2篇专题预防报告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先后为xx区卫生执法大队、交通局等机关单位开展法制讲座7次,在工程建设、工商登记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131次,为政府公开招标项目签盖《廉政协议》38份。为增强预防合力,联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共青团组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村官宣讲团”,目前已组织11名宣讲团成员到高粱镇、小河口镇为200余名乡镇领导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民举办了精准扶贫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宣讲活动得到市院的充分肯定,多家新闻媒体对该活动进行报道和转发。

在侦查活动监督中,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9件9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6件6人,公安机关全部予以立案或撤案;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5件,公安机关均予以了立案侦查;追捕漏犯4人,追诉漏罪10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件次。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件5人,成功改判2件4人,另1件正在审理中。在民事行政监督中,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7件,其中办理不服生效裁判案12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4件;督促金融机构向法院起诉久拖不还的贷款案3件;开展执行款物清理专项监督活动,对执行案款滞留时间长等突出问题及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4份,并得到区法院的采纳;注重加大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查力度,对市环保局、市住建局、交警支队等单位存在的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整改监督意见4件,全部被采纳纠正。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全年审查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1人次,办案机关采纳10人次,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402名社区服刑人员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与区政法相关单位会签《xx区社区矫正监督实施意见》,书面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24人,纠正监管场所混关混押3件3人。建立了“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就业安置基地”,帮助特殊人群就业。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 [7]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8],排查出被撤销缓刑或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未被收监收押人员3人,清理出350余万元的罚金尚未执行缴纳,向相关部门发出了督促履行的检察建议。

在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的同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积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参加工作座谈会、通报会和出庭评议、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重大事项,全年邀请区人大代表来院调研工作1次,向区人大、区政协集中报告、通报检察工作5次,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2016年履行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获得充分肯定。深化检务公开,抓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法律文书说理、检务公开大厅和“两微一端”[9]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组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2次,开展集中采访报道4次;在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推送检察信息300余条,在门户网站发布检察工作信息120条,点击率13000余次,访客近8000人。

2016年是换届年和司法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的一年,工作任务繁重,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迅速转变工作思路,坚持“五个不放松”,实现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一是坚持目标管理不放松。换届以来,针对各项主要业务指标进展缓慢、完成不理想的严峻现状,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先后四次召开目标运行分析会,督促各部门查漏补缺、固强补弱,短时间内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截止年底,95.8%的绩效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院17个部门有12个部门的单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二是坚持司法改革不放松。根据省检察院司法改革具体方案,有序进行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首批24名检察官通过统一考核进入员额。按照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占队伍编制总数的35%、50%、15%,对全院检察人员分类定岗,顺利完成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和人员分类改革。三是坚持思想教育不放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主题活动,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最高人民检察院廉洁从检“十条纪律”等规定,狠抓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教育,切实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全年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四是坚持班子建设不放松。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涉及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和重大开支等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班子整体效能得以充分发挥。五是坚持业务教育不放松。不断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全年投入教育培训经费达院财政预算经费总额的5%。完善学习制度,坚持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开展岗位练兵与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相结合,先后组织80余人次参加省、市院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

2016年,xx区人民检察院获得各类先进集体表彰44项,先进个人表彰79人次。在川南片区八个建制队参加的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中取得第三名,在市检察院对各县、区检察院综合目标绩效考评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社区矫正、司法警察执法行为监督、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村官宣讲团”等创新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和推广。

各位代表:2016年xx区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到位,监督成效与群众的期待有一定差距;二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高不快,干警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三是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艰巨。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xx区委和内江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统筹推动xx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努力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幸福美丽xx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惩治、监督职能,不断提升用法治方式服务改革的能力,更加有效地为我区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坚持在司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司法的理念,加强对区重点项目建设、投资结构转换、生态环境、民生改善等重点问题的检察监督,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稳定、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重大敏感案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大查处惠农扶贫、征地拆迁、安全生产、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力度,坚决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力争办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大要案。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司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及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试点工作,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和改进人民监督员工作,促进检察制度自身完善。把深化检察改革和推进工作机制创新结合起来,力争在检务公开、延伸监督触角、强化案件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探索一批新经验、新作法。

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更加重视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监督能力和水平。把程序公正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全面强化监督与自我监督。突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拓宽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和途径,健全和完善检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媒体、群众的外部监督,约束和规范检察权正确行使。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继续深化“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开展多形式的“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提升队伍素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检察纪律的刚性约束,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幸福美丽xx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社会危险性:主要是指逃避、阻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能性和继续犯罪的可能性,新刑诉法列举了五类情况:(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社会调查:是指在处理未成年人案件时,不仅要查明案件本身的情况,还应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监护教育状况、个人性格、心理特征等与犯罪和案件处理有关的信息做全面、细致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的结果选择最恰当的处理方法。

[3]附条件不起诉:又称暂缓起诉,是指检察院对某些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自身状况、公共利益以及刑事政策的需要,设立一定的不起诉考察期,要求犯罪嫌疑人履行一定的义务,考察期满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出现违反义务情形,检察院将不再对其提起公诉,如果犯罪嫌疑人出现违反义务情形,检察院将对其提起公诉的一项制度。

[4]涉检信访预警机制:根据案件可能存在高、较高、中、低四个信访风险等级,实行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检察长四级负责制。确定有风险的,根据风险等级进行相应预警,并根据预警级别多措并举,及时化解矛盾。

[5]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指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对有可能发生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依照规定为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

[7] “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于2016年4月至10月联合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清理的对象是2006年1月至今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仍羁押在看守所的罪犯以及被撤销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尚未收监执行的罪犯。

[8] “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最高检决定从2016年8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专项检察活动的工作范围是,对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人民法院刑事裁判确定的所有涉财产刑执行案件开展检察监督。检察的重点对象是财产刑尚未执行完毕的“五类罪犯”,主要包括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罪犯。

[9] “两微一端”:是指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

主题检察学法心得体会实用八

1、把在课堂上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与法律实务相结合,深化理解,学以致用;

2、熟悉检察制度和检察院的管理与工作流程,熟练掌握与检察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3、学习法律文书的规范写作;

4、虚心向检察人员学习,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

5、扩大社交面,提高人际交往能力和与人沟通的重要技能。

20xx年12月5日-20xx年2月17日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很荣幸这次有机会到丰泽区人民检察院作毕业实习,在此衷心感谢学院领导和老师的大力支持,感谢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导与帮助。通过这两个多月的实践学习,我对检察制度有了更深入地了解,认识了检察系统各部分的职能运作,并在与检察官接触和交流的过程中收获了许多东西。

检察院下设很多科室,有公诉科、侦监科、反贪局、民行科、控申科、行装科等,我被安排在公诉科,那是检察院业务最为繁忙的科室,主要负责承办对辖区内公安机关和该院内部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实习期间,在多位检察人员热心地带领和帮助下,我顺利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整理装订卷宗

在这次实习的过程中,我最先接触到和做得最多的工作就是整理卷宗了,看起来无聊烦琐毫无用处,到最后却发现自己获益匪浅。

说实话,刚开始的时候面对上百页打乱顺序的文件我常常会感觉到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后来发现做得多了自然就娴熟了,比如某个文件要放在什么位臵,它的前后面分别应该是什么,这些都在我头脑中渐渐形成定位,效率当然也就跟着提高了。其实,卷内繁杂的文件归纳概括之后不外乎如下几大类:1、起诉意见书:主要包括对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介绍,公安机关依法查清的犯罪事实和证明该事实的证据,行为所触犯的罪名等;2、法律手续卷:它包括了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申请与执行手续和检察机关的批准手续等,体现了整个侦查活动的合法性、程序性、合理性、正当性;3、口供卷:它是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陈述与辩解以及受害人的陈述的汇总,是对犯罪嫌疑人行为的违法性、严重性的认定与巩固,是对受害人合法权益受损程度的认定和对案件事实的进一步确认;4、证据卷: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材料、鉴定结论等证据,是卷宗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5、律师卷:包括各种申请表、证明表、授权委托书等表征诉讼代理人身份和资格的证明文件,是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的重要凭证;6、判决书:它是法院通过对控辩双方所提供的事实和证据进行查证核实之后,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所作出的书面决定。由于一份卷宗材料就包含了公检法三个机关的整个司法程序,这段时间通过反复地整理与翻阅卷宗,我对刑事案件的诉讼流程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把握。

排序工作完成之后下一个步骤就是要给材料编页码,这看起来简单实际上又是一项考验耐心和细心的活儿。正反两面有字的都要标,不能漏掉也不能重复,否则一个疏忽就会导致从头再来,白白浪费了大把时间和精力。至于卷宗的装订,我总结了两个要点:一是钻孔时应严格按照“三点一线”来确定,两端的孔与中间的孔距离要相等;二是穿线时应拉紧装订线至无松动感,装订完成后尽量做到美观工整。总而言之,“工作简单却不能小看,严谨细致是其不变的准则”,这就是我在这项工作中最深的体会。有人说,看案卷就像在与一位最后的裁判者对话,能得知提供了以上证据的原被告将会得到一个怎样的判决结果。细心倾听,善于发掘,勤于思考,才能在这个看似乏味的工作中体会到其中的意义,认识到法律工作的真谛。不仅如此,通过阅卷我还发现,案件类型是五花八门,犯案人员鱼龙混杂,几乎每天都有不同的罪恶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上演。这些犯案人员普遍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更加触目惊心的是,其中还有不少的青少年涉嫌违法犯罪。我想,他们也许和其他同龄人一样有着灿烂的梦想和憧憬,也许只因为一时的冲动和邪念才走上了这条不归路,也许从小就经历了家庭的破碎而得不到亲人的关怀,也许是性格的孤僻和偏执才酿成了这些过错。总之我觉得,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难免犯错,我们并不能因为一个人曾经犯过错就永远否定他,而需要给他多一点的机会和关爱帮助其改过自新,这样当他以后重新踏上社会的时候才能真正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二)提审犯罪嫌疑人

在检察院实习,跟随检察人员去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也是经常要做的事情。提审是检察人员为了进一步了解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的真实情况,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案卷证据的真实性和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活动,它是公诉活动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公诉人员在审查全部案件材料后,都需要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确认与巩固,从而寻找更新的突破点和更确凿的证据,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需要通过提审进一步了解案件的遗漏,进而指导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同时,提审也是检察院行使检查监督权的一种体现,它监督着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充分保障着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提审并不是随便问问就可以查清犯罪事实,它也需要方法和技巧,尤其是对那些经常作案的惯犯,他们或多或少都具备反侦查的能力,讯问时只有巧妙地运用证据逐步揭穿其谎言才能让真相水落石出。

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自己第一次提审犯罪嫌疑人的经历。那是我第三次去看守所,在接待室登记过要提审的犯罪嫌疑人后,基于对我的信任和能力的肯定,吴副科长便将一起简单的盗窃案件交由我提审。来到提审室,趁犯罪嫌疑人还没被带到,我立刻把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回证、记录纸、笔和印泥都准备就绪,然后把吴副科长刚才交代的讯问要点再巩固一遍,整理好思路,这就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几分钟过去,犯罪嫌疑人在狱警的带领下就位了。带着些许紧张和兴奋,我首先向犯罪嫌疑人表明了身份,并告知其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接着核对了他的基本情况以及被实施强制措施的时间,之后就侦查机关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向犯罪嫌疑人提出一系列围绕时间、地点、人物、动机、工具、行为、结果等能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的问题,以书面语言记录问答过程,并在犯罪嫌疑人确认无误后让其签名摁指印。总的来说,这次提审的整个过程都进行得比较顺利,吴副科长在旁边直夸我做得好。

总结这段时间以来多次跟随提审的经历,我觉得应注意以下几点: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的规定,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2、笔录记录内容要清楚、全面、准确,对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罪的情况要记,翻供辩解的也要记,态度老实的要记,顽固不化的也要记,有回答的要记,场面沉默的也要记,纪录要如实反映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原意,不能随意夸大、缩小或者改变;3、讯问结束时,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在末尾签明“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相符”的意见,并由其逐页在页码处和涂改处摁上指印。

(三)出庭支持公诉

出庭支持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人民法院开庭审判的公诉刑事案件,进一步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协助法庭作出正确判决的一种刑事诉讼活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除罪行较轻,经人民法院同意的以外,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里,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检察人员就要做开庭前的准备了,比如辩论提纲和公诉词等。每次开庭前检察人员都会对起诉的证据进一步审查以熟悉案情,分析预测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并事先拟好应对方案。由于没有工作证,我并不能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而只能坐在旁听席旁听。在这么多次旁听的经历中,由李检察官承办的信用卡诈骗案让我印象最为深刻。法庭上,她的形象伟大,精神饱满,举止落落大方;庭审中讯问环环相扣,步步紧逼,切中要害;举证条理清晰,层层递进,富有逻辑;辩论重点突出,理由充分,精炼严谨,从法律、证据、情理三个方面一一证明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公诉意见观点鲜明,中肯透彻,有理有据。面对着铁证如山的事实,被告人所作的辩解显得那么苍白无力,连在场旁听的群众也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经历这件事后,我深深认识到自己的稚嫩,认识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还只是冰山一角,认识到司法工作人员需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灵活性。如果日后要想有李检察官这样的才能,我还需要更多的磨砺与学习。还记的法官曾这样问过被告人:“你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吗?”“我不知道法”被告人的回答让我有些震撼。或许在法治社会的今天,像被告人这样认为不知法者无罪的人还为数不少吧。在法律面前,不知者真的无罪吗?其实不然。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它是否对社会造成了危害,是否触犯了刑法,以及是否应受刑罚处罚,而不论行为人知不知道法。所以,知法守法不仅是现代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还是我们不可推卸的义务。法律是公正的,单纯以“无知而不为罪”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开脱根本站不住脚,也是与我国法律相违背的。

通过多次的旁听,公诉人对被告人的讯问、审判长对被告人的询问给我的感触和启发很深。公诉人,作为控方,其主要目的在于追究犯罪,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所以其讯问方式偏向于引导,试图使被告人做于己不利的供述,认罪伏法。这无可厚非。而审判长,作为中立的裁判者,可以看出他在积极发问的同时,仍努力保持着中立地位,询问内容尽量不涉及需由被告人自己回答的案件细节。他追求 真相,却不作任何偏颇的引导。对比之中充分体现出了二者各自的角色特点,让我受益匪浅。

(四)文书写作和案例分析

很庆幸自己是来到公诉科,这里的工作人员都很热情,也很有耐心地教给了我许多务实方面的知识,并且给我机会进行一些简单法律文书的写作。实习的这段期间,我体会很深的一点就是在工作中,不管何种情况几乎都要动笔,无论是分析案件还是写起诉书、审查报告或者公诉意见,都需要很强的文字功底,虽不一定要有文采却必须具备很强的概括能力,文字表达要有精确度,法律术语要准确。因为许多文件都是需要领导批准的,必要时还要拿出来大家一起讨论,所以概括得是否精炼、得当常常会影响到整个案件的发展。在实习过程中,检察人员都会刻意挑一些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简单刑事案件让我们试着写起诉书和审查意见等,但起初我完成得并不怎么出色,因而下定决心很认真很努力地向他们学习,之后慢慢的便掌握了一些技巧,慢慢的有所进步了。但我知道,这方面是我今后还需要继续努力的,由于在平时的学习中没有注重去培养文书写作能力,而这又是从事法律工作所必不可少的本领,因此我要给自己定一个方向,有针对性地锻炼这方面的能力。

此外在实习期间,我还试着自己写相关的案例分析,运用法律知识分析案例,这些其实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难,基本上就是法律条文的具体化与实际化。只要平时打好理论基础,然后认真分析,将相关的法律条文对应上,再根据具体情况细化,用法律语言表达出来,重要的是让没学过法的人也能够看懂,那就是一篇成功的案例分析了。起初还是有点难以下笔的,不过训练多了慢慢就找到感觉了,所谓熟能生巧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我决心,以后要更多地接触真实的案例,用法律的思维分析社会,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运用能力,同时我也希望自己在步入社会后能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从事相关的行业,为法治社会作出应有的努力。

(五)协助公诉人员日常工作

在这一点上,工作内容很杂,比如打印文稿、文字录入、盖章、填写表格等等,时间上也充满了不确定性,所以许多感受都只能针对单一事件,没办法做概括。但是我明白,正是因为这种工作的特点,要求我时时处在待命状态,对工作不可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培养了我良好的应变能力和认真对待每个细节的工作态度。

“在大学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自学的能力”,经过这次实习我才算真正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由于实习期间经常要从事一些书记员的工作和内勤工作,而这些工作基本上都是按部就班,依葫芦画瓢,表面上看几乎没用到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但只要细心观察就会发现,这些琐事背后实际上都暗藏着许多知识。比如说打印起诉书,就要联想到起诉书的格式和内容是怎样的?法律关于起诉书的份数是如何规定的?哪些案件可以由公民自诉而哪些又必须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相反的在什么情形下需要用到不起诉决定书?这些都是自己要思考的,而不是工作人员说要打印多少份起诉书照着打印出来就完了,很多事情都要靠自己自觉去了解和掌握。

不得不感叹时间过得真的太快,两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不经意间就在指缝中悄然流走了,但丰泽检察院留给我的东西很多很多,酸甜苦辣,付出和回报,工作的苦与累,挫折感与成就感,理论与实践的冲击,这些都逐渐在我本来有点浮躁的心灵内沉淀,发酵成一种不能用纸笔形容的感动。

通过这次实习,我不仅收获了专业上的知识,还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事的道理,感触颇多:第一,理论知识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工作。虽然实习单位的工作,我在课堂上都有所耳闻,但到实际中才发现,现实还是很复杂的,不是光凭一些框架式的理论就能解决。参加实践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化,是很有帮助的。第二,在实习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的重要性,认识到对知识不断更新不断灵活加以运用的重要性,认识到工作中具体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积累的必要,也认识到与人相处适应社会的必要。第三,迈向成熟最需要的是一颗沉静、理性、包容的心。原来的自己单纯地认为世界是纯净美好的,于是太容易被表象影响自己的判断力、辨别力,但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总是存在的,要学会给丑恶、苦难与不幸一个正确的理念和态度。第四,要做好一个法务人员,乃至一个公务员,不仅要有学识、能力,还要有一颗社会责任心,一颗良心。

当然,我也看到了自己所表现出来的不足。比如,在专业知识方面,对法律条文的掌握还不够全面和透彻,以致在处理具体问题时有时会不不知所措,旁听过程中偶尔会也跟不上节奏。在与人沟通方面,我还没有掌握足够的技巧,有时候讯问犯罪嫌疑人会抓不住重点,无法让其臣服于我的威严。

总之,“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次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是我走向社会的过渡阶段,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着很大帮助,在这次实习中所学到的知识和经验是我人生中一笔不可多得的财富。

主题检察学法心得体会实用九

20xx年月份之前,院党组安排我分管反贪、案管等工作,5月至今,分管侦查监督、公诉等工作。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市院业务处室指导下,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我所分管的部门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我一年以来的工作、学习、执行廉洁制度、学法用法等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一)反贪工作

认真组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做到靠前指挥。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坚持和同志们一道驻扎在办案点上。今年5月份之前,直接参加查处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为市检察院提供大要案线索1件。所办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结案率达100%。

(二)案件管理工作

案件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文书管理程序,扩大了管理范围;切实履行涉案款物监管职责,做到了无漏监管;督促指导做好案件分析工作,充分利用案管系统的数据,加强统计分析,提高分析质量、增强分析的服务性。

(三)侦查监督工作

今年5月份以来,侦查监督科共受理移送提请逮捕案件251件382人,与比去年同比案件数上升31%、人数上升35%。审查后,作出批捕决定179件246人,无一错案。在人员少、案件激增、要求高、时间紧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审查批捕任务,并认真履行了法律监督的职责,立案监督15件33人(其中,监督立案10件13人、监督撤案5件20人),与去年同比人数上升560%。纠正漏捕18件22人,与去年同比人数上升57%。纠正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形12份。

(四)公诉工作

今年5月份以来,公诉科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19件526人,与比去年同比件数上升7%、人数上升8%。审查后提起公诉308件462人;不起诉14件15人。至目前为止,无一件案件被法院作无罪判决或被撤回。在人员少、案件多、时间紧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公诉任务,并认真履行了法律监督的职责,纠正遗漏起诉犯罪嫌疑人16人,与去年同比人数上升300%。纠正遗漏起诉罪行10件,纠正侦查审判活动中违法情形10件,抗诉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0%。

此外,因我院无监所部门,该项工作亦由公诉科承担,公诉科对二劳人员脱、漏管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对上述人员每月变动情况均能做到及时掌握,及时登记建档,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并纠正12件,填补了我院该项工作的空白。

二、认真执行廉洁制度,保持廉洁本色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逐一对照河纪发9号文件规定的十五条必述内容,本人没有该为而不为和不该为而为的行为。具体是: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到“一岗双职”。2、没有违反组织人事制度,无“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借选拔干部谋取私利情况。3、无收受干股、违规投资证券和期货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规定情况。4、今年用公积金及其贷款购买一套60平米住房。5、无违规收受和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礼仪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种支付凭证和高档耐用物品、金银制品等贵重物品规定情况。6、无为本人、配偶、子女、亲友谋取预期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7、从未报销过应由个人或家庭支付的个人费用。8、今年孩子考上大学,夫妻双方为此酬谢同事好友共计3桌。9、配偶系公务员,儿子尚在读书,无需本人操劳其从业问题。10、从不赌博。11、从公务应酬外,从未用公款消费过,工作日中午从未饮酒。12、从未用公款进行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13、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14、严格执行礼品礼金登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5、对分管部门的干警严格要求,未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

二是廉洁自律、秉公办案。自觉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方面的学习,带头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严格依法办案,顶住了说清风,不办人情案、关系案。持之以恒地抓队伍作风建设,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明确要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注重培养“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努力维护和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

积极参加“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教育活动,做了不少于2万字的读书笔记。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到我国仍处于深刻变革之中,仍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刑事犯罪高发时期,保持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进一步明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是检察机关法定职责、服务科学发展的基本手段,也是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维护法制的尊严、司法的权威,是办案的法律效果;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是办案的社会效果;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办案的政治效果。作为检察干警,要通过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铸造了“忠诚”品格,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强化了“公正”理念,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树立“清廉”意识,坚持廉洁从检;进一步倡导“文明”观念,推进文明执法。

四、坚持学法、用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

进一步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办理的每一件案件都力求做到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积极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所办案件无一件错案,无一件被改判和发回重审,无一件引起投诉、上访等涉检事件。

加强检察业务学习,对新的法律解释、新的办案规定做到及时掌握,从而增强分析判断案件的能力。今年9月份,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参加了为期一个月培训,顺利晋升为四级高级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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