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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案件心得体会和感想 案件审理工作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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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案件心得体会和感想 案件审理工作心得体会(七篇)
2023-01-07 16:21:16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审核案件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在今年的征地拆迁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区重点查处了区征拆所临聘人员彭某违纪案,南坪岗乡段某、徐某、徐某、彭某违纪案,丹洲乡刘某、余某违纪案等。在该领域共立案查处10人,其中有3人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收缴违纪金额170多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目前,有关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1、区征拆所彭某违纪案

武陵区征拆所临聘工作人员彭某,2009年6月参加工作以来,分别在其负责的丁玲公园、龙港北路等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手中职权,先后多次收受被拆迁户的现金及物资,共计约20.5万元。另伙同南坪岗乡某村村主任彭某及相关被拆迁村民小组组长杨某及组代表杨某某等人,以虚列田间设施和多报坟地数量的方式共同套取征拆补偿资金25万多元,彭某从中非法获利3万元。

2.南坪岗段某等人违纪案

南坪岗社区主任段某利用担任社区主任的职务之便,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9万元。伙同社区副主任徐红云等人虚报首创二期项目设施补偿,骗取征拆补偿资金15.88万元,个人从中非法获利5万元。段某作为社区负责人,负责“一支笔”审批,财务管理十分混乱,另外还涉嫌侵占社区集体资金20万元。

南坪岗社区副主任徐某利用分管安置资格的职务之便,收受被拆迁户贿赂1万元。伙同社区主任段某虚报首创二期项目设施补偿,骗取征拆补偿资金15.88万元,个人从中非法获利5.98万元。

南坪岗社区支部副书记徐某伙同他人套取安置资格,从中暗箱操作,骗取安置资格后又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获取补偿款30.8万元,徐本人从中非法获利10.1万元。

3、白马湖村彭某违纪案

南坪岗乡白马湖村村主任彭某利用担任村主任的职务便利,在龙港北路项目征拆过程中,伙同白马湖村九组组长杨某、组代表杨某某、征拆所项目负责人刘某、汪某及征拆所临聘人员彭某,以虚列田间设施和多报坟地数量的方式共同套取征拆补偿资金25万多元,彭本人从中非法获利3万元。

4、高泗村刘某、余某违纪案

丹洲乡高泗村村主任刘某,在征地拆迁中伙同他人以自己爱人马某的名义,两次虚报设施套取补偿款,从中非法获利2.7万多元。另外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村集体资金3万元。

丹洲乡高洒村支部副书记余某伙同他人骗取安置资格,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后获取补偿款30.8万元,余本人非法获利10万元。

(一)涉案人员众多,基层占比较高。从查处案件的涉案对象来看,既有国土、征拆等重要部门的领导干部,也有具体从事征地拆迁工作的一线人员,还有村(社区)干部和普通村民拆迁户,其中基层党员干部占有较高的比例。如南坪岗乡白马湖村主任彭某违纪案和征拆所临聘人员某则违纪案中,涉及的人员不仅有村干部、组长、组代表,还有征拆所的项目负责人和部分被拆迁户。南坪岗社区涉及人员的情况也基本类似。在白马湖村和南坪社区,涉案的普通村民多达数十人,其中有8人涉嫌犯罪已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二)上下相互勾结,权钱交易明显。征地拆迁工作中,部分被拆迁户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想尽办法拉拢腐蚀在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中掌握了最终补偿结果决定权的拆迁项目工作人员,致使部分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淡薄的征拆干部及工作人员和被拆迁户相互勾结,进行权钱交易,共同损害国家利益。

如征拆所彭某违纪案中,彭某个人涉案金额高达20多万元,其中彭则单笔收受贿赂最高达7万元。段克昌违纪案中,某些被拆迁户先后多次行贿于段克昌,让其帮忙上下打点,以达到自己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段克昌个人涉案金额合计超过20万元,单笔收受贿赂最高达3万元。被区纪委立案查处的干部中,涉案人员违纪金额基本上都在10万元以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三)法制观念淡薄,窝案串案突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部分基层组织的党员干部素质较低,法纪观念十分淡薄,在执行征地拆迁政策时,打着着为群众争利、为单位创收的幌子,善于打擦边球,擅长搞变通,敢于闯红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个别党员干部甚至于明目张胆伙同他人骗取征拆补偿资金,当调查人员告知这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时,其都以种种理由强辩,或一脸茫然。

由于征地拆迁工作的环节从村组一级延伸到乡区一级,而且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因此该领域案件多为窝案串案。如白马湖村村主任彭建国违纪案和彭则违纪案中,村组干部和组代表与征拆所的项目负责人共同参与、一起谋划,以虚列设施的方式骗取征拆补偿后合伙私分。南坪岗社区段克昌、徐红云案违纪案中,也是社区干部与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串通一气,打着为社区争取工作经费的幌子,骗取征拆专项资金。

(四)案件影响较大,征拆矛盾凸显。征地拆迁领域工作直接面对基层群众,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该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不仅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而且严重阻碍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违纪违法案件被曝光后,政府形象也将蒙受阴影,广大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近年来,因征地拆迁有关问题,赴省进京上访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事件与一些干部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甚至违法行为是直接相关的。征拆所临聘工作人员彭则在工作中多次收受被拆迁户的贿赂,基本上是来者不拒。在调查中,多数被拆迁户反映,彭则在征拆工作中常常是不给好处不办事,有时甚至主动索贿,性质特别恶劣,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征地拆迁政策欠完善。

一是征拆政策相对滞后。根据市里政策制订的拆迁补偿标准与当前市场实际脱节,远低于被拆迁人的期望值。为了保证进度,拆迁主体在丈量评估、财政评审和奖励设置等名目上动足脑筋、想尽办法。但相应的征地拆迁立法不完备,有关政策又趋于宏观,涉及地面附属物补偿标准等规定细化但操作性不强,给拆迁户埋下了钻政策空子的隐患。

二是拆迁政策因项目不同差异化明显。由于承担的项目不同、要求不同、进度不一,在制订具体方案时依据全市指导政策,有时在同一个乡村会出现不同补偿标准的情况。部分地区由于拆迁的范围广、跨度大,往往分几期实施,导致政策前后也存在一定差异。如2011年,南坪岗乡竹根潭村有烟厂异动改造项目和国际陶瓷交易中心项目进行拆迁,因项目进度要求不同,在拆迁工程中造成了补偿标准出现差异,给征拆工作带来了难度。

(二)干部权力行使欠约束。我们在办案中发现,征地拆迁的补偿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安置资格的认定。有些拆迁户知道自己的房屋要拆迁,为了多获得国家的补偿,采用“空挂户”名义将亲戚、朋友的户口临时迁到自己的户口上;二是对房屋设施的补偿。由于历史原因,我区大多数农民住房都未申办房产证,也有很多自住房改建成营业房,但证照不全或未办理。

因此,房屋居住面积、营业面积和违章建筑的认定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否是违章建筑、是否是营业性用房,将直接影响补偿的标准和价格。而在当前的项目征地拆迁中,征拆项目负责人和村(社区)主任对于被拆迁户最终补偿结果的决定权力过大,缺乏约束。

如在征拆补偿价格的认定上,征拆项目负责人掌握着被拆迁户的拆迁财政预算以及补偿结果的最终决定权,虽然在形式上是层层把关,但在实际操作中,查看现场、核对数目、实地测量等环节有时成了走过场,因而造成被拆迁户为了获取尽可能多的设施补偿,千方百计托人找该项目负责人拉关系、行贿。

而在安置资格的认定上,政策规定由村(居)民小组、村(社区)、乡(镇)国土所、乡(镇)政府、国土分局逐级审批,但在实际工作中形同虚设,一般得到村(社区)负责人的签字认可就基本上过关,因而造成绝大多数空挂户为了套取安置资格,多方找关系贿赂村(社区)负责人。如段某违纪案和刘某违纪案中的空挂户周某、谢某都是得到村(社区)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才获得了安置资格。

(三)风险环节工作欠公开。征地拆迁工作信息不公开和不透明,使得协商、谈判等相对隐蔽而又极具“诱惑”的环节容易滋生腐败。因此,如何公开透明和监督监管风险环节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基层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相对较差,外加少数领导又把关不严,因而常常在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便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违背真实、公平原则,容易发生多方勾结、弄虚作假的串案窝案。

在调查中,许多被拆迁户反映,被拆迁户在与征拆工作人员协商谈好征拆补偿金额后,就由征拆所的工作人员在不列出详细补偿清单的情况下直接填写征拆补偿款总金额,而被拆迁户只需签字押印即可,到底是补偿的哪些名目,补偿标准如何,被拆迁户不清楚,周围的其他被拆迁户的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因为未进行公开或公示,大家相互之间都不清楚。

如丹洲乡高泗村余某违纪案和南坪社区徐某违纪案中,都是由于村干部把关不严,程序不公开,在未核实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在拆迁安置申请表上签字上报,让空挂户获取了安置资格,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

(四)自由裁量行使欠监管。为了加快拆迁工作进度,征拆所赋予了征迁工作人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但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又缺少有效的监管措施和必要的制度规范,使得工作人员在其所负责的工作上有很大的决策权和影响力,这就给伺机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或者滥用手中权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索贿受贿者有机可趁,从而加大了征迁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

同时,对于基层党员干部,一般群众也慑于他们在地方的权势,不愿监督或不敢监督。从南坪社区徐某违纪案中不难发现,一线征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手中的职权,和基层干部合伙为南坪社区虚列房屋设施补偿清单,从而使南坪社区顺利获取了空套的房屋补偿款,给国家造成了15万多元的经济损失。

针对上述问题,要遏制征地拆迁领域腐败案件必须坚持教育监督、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查严惩多管齐下,做到惩防并举、从源头抓起,建立健全征地拆迁领域防治职务犯罪的机制和体制。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工作:

(一)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首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服务宗旨教育。要根据形势的变化,联系征地拆迁工作的实际,立足本职岗位,开展以查找廉政风险点为主并结合身边案例的警示教育。其次,要严格征迁工作人员选用准入机制。

凡是进入征地拆迁一线的人员都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一定的专业技能,并获得相应的从业上岗资格,同时要加大征迁从业人员的法律与政策学习力度,牢固树立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的理念,增强业务能力,杜绝失职渎职行为。

(二)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风险防范管控体系。

一要强化政策的统一性和平衡性。要科学制定政策,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的政策,要尽可能地提升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防止别有用心的人钻政府漏洞和空子。

二要不断完善征地拆迁制度建设,多管齐下构建廉洁从业体系。要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完善的制度来约束干部的行为,另外拆迁项目中要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在工作方法、程序、能力等方面的考察、考核工作,项目完工后对其进行综合考评,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方法。

三要着重加强对基层集体资产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监督权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征地补偿款等资金的监管,严格专款专用,建立村(社区)主要干部任期、离任的审计制度,不断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健全村级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机制,借助群众的力量有效监督和预防基层干部腐败行为。

(三)规范工作程序,营造公开透明征拆环境。

一是确保征迁工作流程规范。加强征地拆迁资料备案审查管理,对户籍、产权、勘察测量、清点复核、计算评估、协议签订、补偿款发放以及相关的会议纪要等资料要统一归档保存,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或少了资料就追究相关责任人,确保有据可查。

二是增强征地拆迁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征拆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及时公布被拆迁户的家庭人口情况、房屋结构面积、地上附着物清单及补偿金额等重要信息,接受其他拆迁人员和被拆迁户的共同监督,提高征拆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督,确保权力阳光运行。对勘察、测量、清点等环节严加把关,并由专人负责进行抽查、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度。要注重从征迁岗位的特点查找廉政风险点,对极易出现权力寻租行为的关键点要始终盯紧不放,及时堵塞漏洞,让别有用心的人提心吊胆,不敢下手,无处下手。

(四)加大查处力度,发挥案件惩戒治本功能。

一是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办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挖掘征地拆迁过程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问题,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二是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结合办理的案件,查找该领域体制、机制存在的漏洞,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方的效果。

三是建立征地拆迁领域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要注重打击与预防并举,根据本地区案件的特点,深入拆迁、补偿、安置的各个环节开展同步预防工作。对腐败易发多发的环节,要采取权力分解和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增强监督,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预警,从源头上杜绝腐败。

有关审核案件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集团于9月至10月集中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在本次专项审核工作中,集团采取两人“背靠背”独立审核方式进行初审,逐卷逐页查问题,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初审完成后集中进行复审。采取两人“背靠背”独立审核方式进行初审,逐卷逐页查问题,认真排查风险点,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初审完成后集中进行复审。重点审核了“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并注意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规范完整。

审核完成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处理。将专项审核中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审核专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确认表》进行入档,并同时收集整理了20xx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党团材料、奖励材料、工资材料、干部任免材料等。在本次专项审核中,共收集材料3035份,退回材料55份,整理入档2980份。材料整理入档后,打印了新的档案目录并进行了装订。按照市委组织部和档案管理中心要求,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装订成册,交档案管理中心集中保管。

集团共审核271名在职干部档案,其中档案真实性存疑0人,查实档案涂改的17人。

1、涂改内容17人。其中,涂改出生日期5人,查实属于笔误的6人,确属造假的0人。

2、虚填信息37人。

(1)虚填年龄(填大或填小)12人。填大年龄的:其中,为入团填大年龄的0人,为入党填大年龄的0人,为入伍填大年龄的8人,为入学填大年龄的0人,为招工填大年龄的3人,为转干录干填大年龄的0人。其中,填大3个月以内的0人,填大3至12个月的1人,填大1至2年的9人,填大2年以上的1人,填大最多的为3年1月。填小年龄的:其中,为入伍改小年龄的1人,为招工改小年龄的0人。其中,填小3个月以内的0人,填小3至12个月的0人,填小1至2年的1人,填小2年以上的0人,填小最多的为1年4月。

(2)虚填学历学位25人。其中,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虚填学历学位报考并取得上一级学历学位的23人。

3、伪造材料0人。

集团在专项审核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把握审核重点和信息认定,确保准确无误,圆满完成了审核任务。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为搞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集团党委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行了研究,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2次听取专项审核工作情况汇报。成立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集团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集团组织人事科、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对专项审核情况进行研究。集团结合实际,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集团从下属单位抽调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的12名同志参加专项审核工作,认真组织审核人员参加市档案管理中心的培训,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专项审核工作责任制,审核人员全部签订《保密责任书》,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

2、明确要求,把握重点。在专项审核工作中,以专项审核《操作手册》、《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等为依据,采取两人“背靠背”独立审核方式进行初审,逐卷逐页查问题,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初审完成后集中进行复审。审档人员以极强的责任感,本着对组织、对干部个人负责的态度,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奖惩情况、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以及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重要原始材料是否规范完整,是否存在以不实信息获取利益等现象。集团专项审核领导小组严格把握归档材料报送关和审核关,要求报送材料做到真实、有效,严格杜绝不规范、不完整和虚假材料入档。

3、认真研究,从严把握。一是研究处理意见。集中审核结束后,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集团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多次请示市委组织部和市档案管理中心,进行了集体研究,严格按照处理办法,提出了处理意见。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按规定进行补充或说明;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认定。二是从严认定信息。集团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2次,共认定54人档案问题。根据认定结果,规范填写,形成了每名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审核专用)》,存在涂改问题的,形成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与干部本人见面,进行签字确认。对于干部信息认定有变动的,耐心向他们讲清政策规定、利害关系和纪律要求,力争消除误解、打消顾虑。

在下一步工作中,集团将进一步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让档案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1、严格档案日常管理。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干部档案日常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把档案管理关键环节,对新纳入管理范围的干部档案进行审核,对拟存档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鉴别,确保材料真实性。严格遵守干部档案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在查阅干部档案时,由集团统一开具审批表,档案工作人员全程陪同。

2、加强档案信息的利用。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要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干部监督的有力手段,对所有拟选拔任用干部、新进任用干部的档案,均进行严格审核。任前审核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任职、录用程序。二是做好相关信息的利用。在此次专项审核中,审档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将每名干部的基本信息予以审核确认,规范填写了《干部任免审批表》。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及时更新人员数据信息,为组织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有关审核案件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接到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后,我部高度重视,在综合考虑市台联、侨联、中华职教社和8个*党派市委会机关中干部少、中*员少,*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有困难的实际情况,决定成立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小组。从本部、市台联、侨联、中华职教社和*党派市委会机关中的抽调*素质高、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的6位同志参加专项审核工作,由人事教育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市委*部、市台联、侨联、中华职教社和8个*党派市委会机关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抓好培训,吃透政策。。审核工作由厅人事与老干部处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统一标准,并与厅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积极稳步推进,截止目前,已全面完成了专项审核工作。

1、加强领导,及时督导。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加强督导,定期不定期开展指导督查,先后3次下发督查通知、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重点、时间节点、疑难问题、作风纪律作出明确而详细的要求。强化保障,厅为干部人事档案室专门配备了专用电脑、**及黑白打印机、扫描仪、装订机等。

2、抓好培训,吃透政策。2月5日组织专题培训,厅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档案管理人员共计42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上,对档案审核工作进行了政策解读,示范讲解了档案管理业务,明确了应把握的重点环节、政策和标准。审核过程中,针对随后下发的《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若干问题的问答》,及时组织各单位分管领导及档案管理人员逐项逐条学习,挖深吃透政策,将政策真正融会贯通到具体审核工作中。

3、如实登记,严格审核。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对干部人事档案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并与干部本人见面,补*相关材料,经比对、调查核实后存档。每卷档案都经过初审和复审,并做到初审人员和复审人员确认签字。

4、汇总分析,分类研判。各单位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厅人事与老干部处及时研究,凡把握不准的向上级部门请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我厅审核人数共311人,信息记载不一致人数80人,其中出生时间记载不一致80人,补充材料145人,484份。对出生时间记载不一致人员,初步处理意见为查找户籍底册,其他材料记载不一致、缺失的,均由本人查找相关佐*材料;工作经历记载不一致的,按照参加工作时间批复予以认定。

5、调查核实,确保准确。对审核中发现的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均按照规定要求,组织核实。厅人事与老干部处针对疑难问题,组织专题研究,确保核实资料属实,认定准确。

有关审核案件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按照赤组通字〔20xx〕24号文件要求,5月,市扶贫办组织人事干部对所属干部人事档案开展了集中自查,全面排查专项审核遗留问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市扶贫办在职科级以下干部人事档案总数22卷,其中,机关12卷、二级事业单位10卷。

我办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本次档案专项审核自查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形成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人事局领导牵头抓总,组织人事干部具体负责施行的局面,确保自查工作顺利开展。

在集中自查工作中,我们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各个工作环节的具体要求,认真审核干部档案材料,逐项进行检查、核对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自始至终做到精益求精、慎之又慎,逐条登记《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遗留问题登记表》。截至目前,22卷档案全部自查完毕,尚有4人存在6项问题,正在全力整改中。

一是档案资料还存在不齐全问题。二是部分科室、个人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仍不够重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健全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强化人事档案日常动态管理,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再登新台阶。

有关审核案件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启东市广发农产品商贸有限公司、启东市展宏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启东市兴旺粮油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成本核算、财务处理、纳税申报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财务代理,负责为甲方成本核算、开具增值税发票、做账、纳税申报。乙方委派陆瑛美同志为甲方服务。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70000元/年(为基数工资),服务费按季支付(每季支付15000元,余款年终一并支付,以乙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协商确定。

(3)服务期限自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和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的账面数相进行核对;

(3)及时为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资料和其它有关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交接登记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费用;

(6)为乙方委派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服务单位进行成本测算,并根据甲方提供的会计凭证开展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解释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方面的原则问题;

(6)对甲方提供的不实原始凭证或授意做出不当会计处理,有权予以拒绝并保留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

(7)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

四、会计资料交接:

(1)甲方派专人将会计凭证连同移交清单送到乙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

(2)每月10号为会计凭证的交接日。如迟交或不交会计凭证,由此造成不能进行正常账务、税务处理的,责任由甲方承担(此条款视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甲方若因为乙方服务质量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经乙方确认方可终止合同。

(3)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不实,涉税文件处理不当,造成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乙方对上述责任事项享有最终的解释权。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到期,如双方没有异议,则视同自动续期,无需另签合同。

(2)如甲方纳税性质或经营规模发生变化,则收费标准相应调整。

(3)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4)未尽事宜,双方订立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份。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审核案件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按照赤组通字〔20xx〕24号文件要求,5月,市扶贫办组织人事干部对所属干部人事档案开展了集中自查,全面排查专项审核遗留问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扶贫办在职科级以下干部人事档案总数22卷,其中,机关12卷、二级事业单位10卷。

我办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本次档案专项审核自查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形成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人事局领导牵头抓总,组织人事干部具体负责施行的局面,确保自查工作顺利开展。

在集中自查工作中,我们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各个工作环节的具体要求,认真审核干部档案材料,逐项进行检查、核对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自始至终做到精益求精、慎之又慎,逐条登记《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遗留问题登记表》。截至目前,22卷档案全部自查完毕,尚有4人存在6项问题,正在全力整改中。

一是档案资料还存在不齐全问题。二是部分科室、个人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仍不够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健全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强化人事档案日常动态管理,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再登新台阶。

有关审核案件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为扎实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规范化整理相关要求,我局立即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我局13位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了详细核对、分类整理、查漏补缺和资料完善,现将档案整理工作总结如下:

干部档案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干部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干部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反映,是培养和考察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按要求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是向党的事业负责,向干部本人负责。

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陈晓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充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对干部人事档案中缺件、缺项、缺章等问题经查证后进行了补充,对材料中前后冲突、记录不清等问题进行了逐一核实。

我局共有干部16人,除3人档案保存在人才交流中心外,其余13位干部人事档案均存在以下问题:

毕业生登记表、成绩表缺件,入党材料遗失,《干部履历表》缺版,年度考核材料不齐,参加培训无记录,以及任职审批材料、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获奖材料和工资材料缺失,部分材料缺章等。

在档案整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要求详细核对,针对档案中普遍存在的材料不齐全、填写不规范、前后冲突以及缺章等问题进行了修正和完善,共补充学历证明6份、《干部履历表》2份、《任职审批表》6份、入党申请材料9份、个人考核材料41份、1993年以后工资材料10份、专业技术资料证2份、参加培训材料1份、获国家级奖励材料1份,补贴照片5张,补盖公章16份,基本解决了我局干部人事档案遗留问题。

通过此次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我局在总结经验同时应不断加强档案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干部档案材料逐步达到内容完善、材料精练、规格统一、利用方便的要求,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科学化,使我局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上一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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