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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创建心得体会和方法 枫桥经验心得(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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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创建心得体会和方法 枫桥经验心得(五篇)
2023-01-07 23:01:51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枫桥创建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为抓手,全面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深入推进派出所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全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成一批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全市派出所整体工作水平处于全省前列,在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评选表彰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基本原则

创建活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战导向,既要对标对表找差距抓落实,又要发扬经验促创新增优势,努力体现时代特征和本地特色。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紧扣主题、务求实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积极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警务运行机制,切实增强派出所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的效能。

(二)因地制宜、百花齐放。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服从服务于实战,把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要义与本地派出所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争先创优、善于创新的生动局面,着力打造富有生命力的特色品牌。

(三)公平公正、择优命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从严从实、好中择优的要求,在全面创建、逐级推荐的基础上,表彰一批创建成效显著、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派出所,表彰一批在创建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派出所长和“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

(四)积累经验、辐射推广。充分发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的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有效辐射带动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提升化解矛盾、守护平安、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三、评价标准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作为根本追求,把提升派出所的实力、活力、战斗力和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主要标志,构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评价标准体系。

(一)坚持党建统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显著。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派出所工作和队伍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广大民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派出所党组织健全,“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有效落实,党建活动有阵地、有载体、有措施、有亮点。党组织向警格延伸覆盖,党员社区民警兼任社区(村)副书记全面落实,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坚持群众路线,新时代群众工作卓有成效。民警群众工作能力强,日常执法执勤等群众工作主题教育培训合格,熟练应用移动警务终端,注重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建立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防范知识、普法教育宣传有力,群防群治、治安信息员队伍和平安类社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辖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积极性较高。社区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要求配备到位,“两个就地、三个必到”、走访慰问、警民恳谈等制度有效落实,群众对社区民警的知晓率超过95%。

(三)坚持源头治理,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社区警务工作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常态化防范化解机制比较完善,就地吸附工作成效明显。派驻式人民调解室全面建成,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达到规定要求,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在90%以上,涉及公安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在95%以上。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稳控工作扎实有效,最近两年辖区未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民转刑”案件及进京或集体赴省涉公安机关管辖信访事项。

(四)坚持以防为主,切实做到“平安不出事”。“一标多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成效显著,智慧警务和智能技防小区建设成效明显,信息采集率和准确率在95%以上。预防减少违法犯罪措施有力,“无黑社区(村)”“零发案小区(村)”“平安校园”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有亮点、有典型、有成效,群众法律意识和素养得到提高,“盗抢骗”“黄赌毒”、传销、非法集资等多发性治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最近两年辖区未发生有影响的涉政、涉恐、涉邪案事件,违法犯罪警情稳中有降,群众安全感指数较高。

(五)坚持服务为先,切实做到“服务不缺位”。《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执行有力,派出所窗口服务规范,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效率质量高。自助、预约、代办、上门服务等便民举措落实,服务向警务室延伸推行有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公安“微警务”和窗口服务同步开展,实现各类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最近两年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规办理、群众信访投诉被查证属实等问题,群众满意率指数较高。

(六)坚持从严治警,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过得硬。派出所办公秩序井然、内务设置规范,“一岗双责”得到落实,队伍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完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民警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作风严谨、警容严整。减负松绑、爱警暖警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民警年休假全休率高于90%。派出所办公生活设施完好、功能齐备,警营文化建设有特色,全警实战训练常态开展,民警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强。最近两年本单位未发生民警、辅警违纪违法案件和内部安全问题。

积极投入省厅开展的争当“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活动,把广大民警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评价标准:一是具有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的政治品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具有不忘初心、亲民爱民的为民情怀,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三是具有勤奋踏实、积极创新的敬业精神,岗位实战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四是具有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道德操守,清清白白做人,无违纪问题。

四、主要任务

坚持全覆盖、全要素,高站位、高标准,以九大工程牵引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正确导向,全面形成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的良性格局。

(一)基层党建“红色细胞”工程。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全市公安派出所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争创示范点、支部书记争做示范带头人、党员民警争当示范岗为主要内容的“三争”创评活动,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积极探索党建队建融合发展,以高质量党的建设推动公安派出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使每个基层党员民警都成为过硬先锋模范。打造党建工作联盟,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每个县级公安机关党委(党组)成员、机关警种部门至少挂钩联系1个派出所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2次基层党建调研走访活动,派出所每年至少2次向局党委汇报党建工作,并利用辖区党建平台资源优势,定期组织党员民警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共建活动,学习借鉴地方党组织先进经验。建立党建责任清单,按照《关于加强基层派出所党建工作的六项措施》,全面规范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党员民警队伍管理、基层党建示范引领等六个方面工作以及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10项任务清单,同时,按照《教导员日常工作规范》,以“政工日志”、“五卡一证”管理为载体,推进党建制度的规范落实。规范基层议事规则,按照《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将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民警岗位分配变动、立功嘉奖、评先奖优、干部选拔推荐、职业规划引导、违规违纪查处等重大干部人事问题纳入议事内容范围,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和议事能力,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在派出所决策中的话语权。

(二)智慧派出所创新工程。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智慧派出所的人财物投入。大力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派出所工作有机融合,改造警务流程,创新警务模式,提升警务效能。按照可视化、扁平化要求,升级改造派出所综合勤务指挥室,配置安装小型情报指挥可视化屏,直观展示派出所值班备勤、接警处警、案件侦办、社区警务等勤务状况,提升派出所精准指挥水平;升级智慧打防手段,做强派出所小型作战单元,提升打击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住“升级版”技防城和“雪亮工程”建设的有利契机,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快推动视频监控设备高清化改造,以及人脸识别、无线射频、wifi嗅探、“微卡口”等智能系统布建安装,积极构建科技防控网络,提升派出所立体防控水平。优化调整派出所执法功能区,安装一体化信息采集仪,对带入办案区审查人员,运用人脸识别、身份核查、指纹比对、后台资源库比对等手段,对人员身份信息进行精准、快捷采集核查,数据信息实时推送办案民警,提高案件侦讯、办理实效。推广应用智能案卷管理柜、物联网储柜管理技术,对案卷、涉案财(证)物存放、保管、调用、归还等轨迹全程留痕实时管理、优化智慧执法机制,提升派出所规范执法能力。

(三)“全要素”网格警务工程。按照中央、部省关于创新网格化治理机制、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的系列部署要求,探索构建“共治型”网格、“平安型”网格、“智慧型”网格、“服务型”网格、“实战型”网格“五位一体”的网格警务,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履行好公安机关保一方平安稳定的职责使命。按照“一个民警+两个辅警+n个网格员”的模式,推动网格民警、辅警和网格员捆绑运作,实行信息联采、矛盾联调、风险联控、治安联防、事件联处、服务联动。推动传统型的社区警务向现代化的网格警务转变,以网格单元的小平安保障社会治安大稳定,力争做到“大事不出社区、小事不出网格”,实现两个明显下降和两个明显提升,即风险发生率和辖区发案率明显下降,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打通公安内网与网格化社会管理平台通道,完善源头信息实时录入、动态更新、跟踪管理机制,建立一点采集、多点核查、全网共享的基础信息采集新模式,提升派出所基层治理水平。

(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程。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全面排查、源头化解、精准盯防、高效管控等各项工作措施,及时发现和调处一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三清”、“三不放过”,即矛盾纠纷底数清、重点纠纷、重点人员情况清、责任人分工明确责任清;排查工作留有死角不放过、工作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中出现拖拉、推诿、不负责任不放过。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等方面开展针对性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加强特殊人群帮教帮扶工作,依靠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做好帮扶救助,落实管控措施。深化“公调对接”,在派出所全面推广三所联调、庭所共建等创新举措,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及时有效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形成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常态化多元化防范化解机制。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推行村(居)委主职干部兼任治保、调解主任,压实村(居)委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形成主职干部主抓、“两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村(居)委治理格局。动态分析评估可能影响本地区安全稳定、可能引发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突出矛盾问题,及时提请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参照解决信访问题“一清三定”原则,落实源头稳控化解措施。

(五)平安社区升级工程。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高质量平安为目标,以“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娱乐服务场所”、“平安家庭”建设为载体,努力打造“零发案、零犯罪、零事故、零上访、零问题少年、零矛盾上交”的“六零”社区。引入视频门禁、电子路门牌、无感知人脸识别等技术,全方位获取各类动态信息,努力实现治安要素的全时空感知。加强出租房和场所行业治安管控,加强重点地区清查整治,努力消除治安隐患,严密阵地控制。开展危险物品安全系列检查,强化寄递物流安全监管措施,加大从业单位和人员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管住危险品。深入实施全警情报战略,做实做强以网格员、保安员、快递员等“八大员”为主体的信息员队伍,落实提供情报信息奖励政策措施,做活情报信息源头。突出商贸集中区、企业聚集区和居民住宅区,科学划分防范单元,有效整合利用保安员、网格员、志愿者、楼栋长等力量联勤联防,开展巡逻值守、排查隐患等“平安守护”活动,全力打造平安共同体。在派出所建立未成年人“关爱之家”工作站,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积极推广平安志愿者、净网志愿者、警民驿站、警邻守望,夕阳红巡逻队、红袖标平安员等做法,加快培育具有公益性、专业性、行业性、权威性的平安类社会组织。推广建设安防体验馆,普及公共安全知识,提升群众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

(六)服务群众“民心”工程。牢固树立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的理念,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做优做全派出所服务工作。在业务量较大的派出所,以及人口众多、交通便利、硬件条件较好的警务室(站),统一规划建设集港澳证二次签注、交通违法处理和身份证办理发放、“微警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自助服务区,提供24小时自助式服务。积极引导辖区居民使用“微警务”、政务服务公安“旗舰店”等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报警求助、政策咨询、办事办证、防范宣传等警务服务事项在线解答、网上办理,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融合线上线下警务服务流程,探索将派出所、警务室、警民驿站等基层单元,打造为全聚合、“一站式”的警务服务窗口,创新采取“快递配送、社区代办、驿站自提”等服务方式,推动相关业务“线上受理、就近办结”。推动以“破小案、办小事、解小优、帮小忙、惠小利”为主要内容的新“五小工程”落地生根,有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七)明责减负增效工程。坚持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派出所工作目标,赋予派出所警务实战和队伍建设管理相应的自主权,保障派出所做实做强防范管控主业。全面加强城市派出所“三队三室”、农村派出所“所队合一”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鼓励派出所实行弹性工作、错时工作等运行模式。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为公安派出所减负10项措施》,完善派出所与专业警种部门刑事案件办案分工协作机制,探索推行侦查部门独立承担重大案件侦办工作模式,由专业警种为主办理刑事案件,派出所只负责办理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显、自身能够独立承办,以及嫌疑人被当场抓获或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各警种部门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办理刑事案件任务转嫁给派出所。全面推进城区街面警务服务站建设,加快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5在线服务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对接,全面落实为派出所分流非警务类报警求助事项渠道和工作机制。取消社区民警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指标,把工作重心从向派出所下任务、压指标、抓考核,转移到重实战、强指导、优服务上来;最大限度精简会议、文件、报表、台帐和派出所参加的专项行动,大型活动现场安保和集访事件现场处置尽量不动用派出所警力,警种部门不得自行向派出所部署专项行动。紧密结合“数据赋能”攻坚行动,上级公安机关及警种部门要尽可能向派出所民警开放数据资源和专业手段,为派出所实战服务提供数据和情报信息滴灌式、精准化支撑服务。

(八)扎根社区“育警”工程。全面推行社区民警兼任居(村)委副书记或副主任,更好地发动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区平安建设。制定派出所警力配置标准,完善警力补充调整机制,科学调配派出所警力,充实加强社区警务力量,原则上,城市和县城镇地区按实有人口1:5000,农村地区按1:8000的标准配备社区民警,达不到上述标准的,按照缺1名民警至少配3名辅警的要求,在原有社区辅警人数基础上予以增配,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专职辅警。引导社区民警沉入社区、扎根社区,专职社区民警在社区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做实警务室,坚持“两个就地、三个必到”工作制度;及时提炼汇编优秀社区民警工作方法,组织社区民警学习推广应用,为全市社区民警创先争优、社区警务提档升级树立标杆。健全倾斜基层长效机制,新提任的县级公安机关领导优先从派出所长中选拔,新提任的派出所主要领导优先从基层所队副职中选拔,警员职务选拔向派出所社区民警倾斜,从事社区警务工作满30年的民警优先晋升职级。加大派出所民警的表彰力度,县级公安机关年度申报市局记功人员中基层派出所民警占比不少于50%。对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优秀社区民警”的由市局给予表彰奖励。对多次获评全市公安机关“优秀社区民警”,事迹特别突出的,市局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申报记功表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设置社区民警工作经费,为社区民警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九)保障服务“惠警”工程。树立“机关围绕基层转、领导围绕民警转”的导向,健全完善领导挂钩帮扶后进派出所、机关民警轮流驻所工作制度,每年为派出所办一批实事好事。制定服务指南,简化优化流程,努力实现派出所到上级公安机关办事“不见面办理”或“最多跑一次”。强力推动警力下沉,除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岗位外,新警原则上分配到派出所、巡特警队等一线实战单位,且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确保派出所警力占县分局警力、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均在40%以上。着力解决派出所执法执勤用车和警用装备不足问题,严格落实派出所内部安全防范措施。统筹派出所民警、辅警备勤休息用房建设。确保基层民警每人一张床、住所民警每人一间房。认真落实定期体检、心理疏导、值班加班轮休等关爱民警措施,建立健全依法履职免责、容错纠错、权益救济保障、举报澄清正名等制度,切实保障民警的合法权益。

五、方法步骤

公安部从2019年开始评选命名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以后每两年评选命名100个。省厅从2019年开始,评选表彰“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10个、先进单位20个、“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50名。以后每两年一届。市局每年评选一次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同步开展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评选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一)全面创建。各地公安机关紧密联系本地派出所建设工作实际,精心研究制定创建方案,加强谋划部署,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形成所有派出所踊跃创建、派出所全警创建的浓厚氛围,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逐级推荐。县级公安机关对照创建标准,充分考虑城市、农村派出所不同情况,按照“一地一品牌,一所一特色”的要求,在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确定一批派出所进行重点培育。每届评选时,每个县(市区)公安(分)局经组织初审、局党委(组)研究后,各推荐申报一个派出所和一名派出所民警参加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的评选。

(三)审查评议。对推荐对象,由市局采取内部审查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审核把关。内部审查重点考察创建实效,广泛听取所属公安机关和本级相关警种部门特别是派驻纪检、督察、审计、人事、法制部门反映,并征求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外部评议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测评等形式,邀请群众代表、社会知名人士及相关领域专家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四)评选表彰。市局对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推荐申报对象组织评审,评选表彰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5个、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10名(优先从优秀社区民警中产生)。被评为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的,择优推荐参加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评选。同时,从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中择优推荐参加全省“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评选。被评为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的集体和个人,由省厅予以表彰。

(五)动态调整。对工作滑坡的派出所,经所在地公安机关逐级提出撤销命名的意见,市局撤销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命名;属于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先进单位的,报请省厅撤销命名;属于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报请公安部撤销命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出台政策措施,为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市局成立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长陈旭担任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松华、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顾坚任副组长,市局相关警种部门为成员单位。在市局治安支队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治安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政治部组教处、宣传处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地要参照市局模式,加强创建活动组织领导,细化创建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每个派出所参与创建活动,确保每项工程扎实推进。

(二)认真推荐申报。今年是“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推荐评选的第一年,各县(市区)公安局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提前做好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的审查评议和推荐的准备工作,名单和材料上报市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时间以市局具体通知为准。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请示、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审批表、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个人奖励审批表和事迹材料,并附驻县(市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和督察部门的审核意见。今后每年7月底前完成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的审查评议和推荐工作。

(三)加强监督指导。县(市区)公安(分)局对推荐申报对象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市局将取消该单位当年所有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对获评派出所,其所属县级公安机关要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优化工作机制。市局将总结提炼一批创建典型经验做法,提供各地学习借鉴。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公安(分)局要制定专门的创建活动宣传方案,坚持宣传工作与创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创建活动中的感人事迹,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使创建过程成为推树典型示范引路的过程,向群众报告工作的过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要创新方法,组织入围派出所参加公开创建大会、向人民报告工作,并采用适合的媒体形式传播,把评判权交给群众,既把立得起、叫得响、过得硬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推荐出来,又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市局将在治安支队主页上设置“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专栏,及时刊登各地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

(五)强化结果运用。公安部推荐参选国务院命名表彰“人民满意派出所”的,将从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中产生;评选全国优秀公安局,优先考虑创建活动成效突出的公安局。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的民警在警员职务晋升、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等比例高于机关30%,并在表彰奖励、评先竞优、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予以倾斜。要注重示范引领,把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打造成为派出所工作示范培训基地,带动派出所工作整体提升。要树立鲜明导向,对公安部命名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省厅表彰的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及所在县级公安机关,市、县公安机关要在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强联系指导、予以重点倾斜。

最新枫桥创建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x派出所从自身实际出发,调整警务运行结构,更新社会治理理念,落实社区警务工作措施,全面实现警务工作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切实维护辖区安全和社会稳定,整体推升派出所建设及基础工作水平上新台阶,争创新时代“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派出所通过认真研究分析,确立五个创建目标,一是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从强化治安防控入手,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三是由警务工作向社会治理转变,实现警力下层,全面掌握基础信息,加强治安要素管控;四是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立足本职,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为群众服务,真心实意的为群众排忧解难。五是从狠抓群防群治建设着手,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打造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精细化的防控体系。

一是规范和完善党支部工作,加强党小组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灵活多样的开展党组织活动和每月固定当日,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按照派出所实际情况,将民警、辅警按照一区一警一辅的模式分片分村实行网格化管理,每日除值班和开展必要工作的人员外,其余警力全部到各村社区开展社区治理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化解矛盾纠纷的整套机制,学习采用枫桥经验典型“四前”工作法,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四是以一标三实工作为依托,结合平安村社攻坚行动、扫h除e专项行动、“一标三实”工作等认真扎实的开展走访调查,给每一位民警制定每周走访的任务、要求,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管得住,控得牢。

一是基础要素采集管控扎实。依托“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强化对“人、地、事、物、组织”等治安要素的管控力度,截止x月初,共计维护“一标三实”数据x条。辖区内人房业基础信息采集覆盖率达x%,基础信息准确率达x%。辖区治安重点人x人,全面标注、准确分类、动态掌握,重大风险隐患信息及时排查录入、汇总上报。

二是辖区平安建设效果好。

由于地处农村,监控设施极不健全,防护措施欠缺,为此,加快各村户长治安队伍的建设,并对重要企事业单位特殊位置加装防护装置。通过定期宣讲和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法制教育片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提高辖区老百姓的法制意识。

三是基础阵地防控提升。

派出所辖区有x个村和x社,法制宣传进村、社、企业、学校覆盖率达到x%。今年以来,每月开展重点部位、突出问题清查整治,破获辖区“盗抢骗”等案件共计x件,多发性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截止x月初,辖区违法犯罪警情同比下降x%,安全隐患排查达到x%,重点人员稳控率x%;对辖区涉黑涉恶团伙线索和重点高危人员全面排查,提升防范和遏制同类案件能力。

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近距离服务群众,对群众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窗口民警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工作日受理的各项业务,当日内全部办结,为群众提供交警自助办理服务,到各村社区为老弱病残等特殊村民提供代办、约办、上门办等服务,切实落实了“就近办”等服务。

最新枫桥创建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三零”社区(村)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打造“枫桥经验”高新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平安园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试点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省、长沙市有关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机制、保障建设,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社区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实现矛盾不上交,为平安高新、法治高新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基本实现小事不出社区(村)、大事不出街道,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本单位内化解,行业、专业矛盾纠纷本领域内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园区,基本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不激化,实现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社会满意度双提升。

成立打造“枫桥经验”高新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区综治局局长阳光辉任组长,区综治局副局长米红茜任副组长,各街道分管领导、综治局司法矛调处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综治局司法矛调处(联系人:陈小飞联系电话:89755281 13548639079),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调度。

(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巩固和规范区、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城市网格或村民小组设立调解小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向网格延伸,网格根据需要建立调解小组,在规模小区建立调解小组或调解工作室,构建“区一街道一社区一组(片区)”的四级调解网络。积极发展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逐步在建筑工程、物业、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安置等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根据需要在交警队、派出所、信访窗口、警务室等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成立人民调解员协会,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培育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打造调解工作品牌和专业团队,尤其鼓励和支持“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特约调解员”、“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等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2019年区级以胡正科调解室为样本,培育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1个;到2020年中旬,每个街道至少培育1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全面规范人民调解组织。按照“八有”、“六统一”和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标准,大力加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街道人民调解组织2019年规范化率达到90%以上,2020年规范化率达到100%;三年后行业性、专业性和派驻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率分别达到60%、75%、90%以上;社区(村)和企事业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率分别达到60%、70%、80%以上。   

(二)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

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政府购买等途径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3名以上、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有条件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以上、派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三年内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年均递增20%以上,2021年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达到调解员总数的30%以上。优化人民调解员专业结构,积极吸纳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医生、教师、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司法行政干警以及信访、工会、妇联等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培育和发展人民调解社会志愿者队伍,积极吸纳乡贤调解矛盾纠纷。探索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开展“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和个人”“金牌人民调解员”等评选活动,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强化人民调解培训力度,采取集中授课、交流研讨、案例评析、现场观摩、旁听庭审、实训演练等多种形式,重点开展社会形势、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并注重发挥人民调解案例库的指导示范作用,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与信访、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打破部门工作壁垒,及时沟通矛盾纠纷相关信息和重要敏感信息,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工作同做、结果同悉,形成矛盾纠纷的发现、流转、调处、解决的闭环体系。完善矛盾纠纷分级排查调处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责任落实到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在农村以村为单位,在城市以小区或网格为单位,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分类梳理,登记建档,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注重发挥律师和社区法律顾问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整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促进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积极探索律师以“第三方”身份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高新区政法机关设立律师值班窗口和律师值班室,组织律师参与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导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咨询、受理、分流、指导和调解等工作制度,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规范运行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化,健全岗位责任、纠纷登记、纠纷排查、学习例会、信息反馈、回访督促、档案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工作规范化,做到名称、印章、标牌、标识、程序、文书“六统一”。建立群众说事平台机制。以打造群众说事渠道,方便群众正当诉求,为群众反映问题寻求援助开通便捷渠道,让群众的矛盾和问题就近及时得到解决为目的;以干部问事、村(居)民说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为工作基础;以让人民群众说村(居)里为民服务中的实事,扶贫帮困中的好事,经济发展中的难事,村(居)建设中的大事,影响和谐稳定的杂事为内容。让人民群众深度参与社会管理,矛盾纠纷排查,人民调解等工作,将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尽可能化解在基层。

第一阶段:启动实施阶段(2019年9月中旬)

制定实施方案,对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开展宣传动员和培训,做到人人知晓,人人投入到试点工作中来。

第二阶段:深入实施阶段(2019年9月下旬-2020年3月)

全面落实试点各项工作任务,边实施、边总结、边完善,逐步形成完整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4月-7月)

总结提炼好做法、好经验,建立一套机制,完善一套制度,固定工作模式、固化试点成果,努力创造可复制、可借鉴的符合实际、适应时代节拍、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枫桥经验”高新版。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相关部门、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及时总结提炼好的做法,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二)强化宣传工作

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宣传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增强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经费保障

认真贯彻《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足额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委会补助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人民调解办案补贴和专家咨询费等。明确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具体保障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切实落实《长沙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提高“以奖代补”经费使用效率。落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湖南省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

(四)强化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

充分利用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完善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全面推广信息系统的使用和数据录入、对接,实现对矛盾纠纷在线咨询、查询、引导、受理、登记、调处、统计和分析。加快建立人民调解移动终端,建立信息采集机制,实现对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案件信息等动态管理。

(一)区综治局

负责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调度;负责将此项工作纳入综治考核,督促指导工作推进;负责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负责培育1个区级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负责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

(二)区党政办

负责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

(三)区组织人事局

负责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将试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四)区住建局

负责成立建设工程纠纷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五)区科技创新办

负责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六)征地拆迁事务所

负责成立征地拆迁安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十一)区财政分局

负责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

(十二)区公安分局

负责驻交警队、驻派出所、驻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建设。

(十三)各街道

负责街道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负责组织人民调解志愿者和兼职人民调解员招募工作;负责群众说事平台机制建立。负责培育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1个以上。

最新枫桥创建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高新公安分局**派出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坚定不移地学习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采取党建引领、创新驱动、多元推进等措施,全力打造“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板,在“枫桥式派出所”的道路上阔步前行,着力将**派出所打造成“人民满意的公安派出所”!

自争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以来,**派出所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紧紧围绕省公安厅党委部署,认真落实《2020年度创建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的目标。扎实开展派出所创建活动,着力打造“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一、以党建统领整体工作,坚持政治建警抓党建,争创“党员先锋岗”,实现“矛盾不上交”,以党建引领促进工作,建设一流铁警队伍。

**派出所党支部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忠诚教育,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建各项活动制度,同时规范加强法律法律法纪教育,努力提升全体党员民警的职业和道德素质,打造一流的铁警队伍。结合争创“党员先锋岗”,实现党旗所指攻坚克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派出所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制定本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争创推进领导小组,由所长谢明超总负责,分管社区所领导负责一个中心警务室,对每项工作责任到人,进度到天,按时按量完成所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深入开展多元调解,创新实施警情分流,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

**派出所紧密结合辖区具体实际,科学整合多方力量,根据不同矛盾类型,采取不同的调解措施,成立“公调对接”调解中心,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切实减轻基层民警办案压力,提高警务工作效能。当遇到现场调解不成功的纠纷类警情时,民警依照程序,主动将案件移交公调对接室处理,由专职调解人员按照流程进行受理登记、主持开展调解,形成了“群众说事、警官说法、干部联动”的多元矛盾联调法。通过拓展矛盾纠纷化解新途径,及时将矛盾纠纷处置在小、化解在早,不断实现了“调节不反弹、信访案件少、矛盾不上交”的新进展。目前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08起,确保了辖区平安稳定。

四、坚持零距离服务群众,做到“服务不缺位”。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之一就是服务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派出所在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中,想方设法做到零距离服务群众。

1、聚集辖区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期所盼,积极探索零距离服务机制,深入推进公安系统“放管服”改革。从户籍到二代身份证的办理等业务,最大限度地简化手续,便民利民,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用服务群众赢民意。

2、牢固树立“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的工作理念,努力当好群众的“服务员”。社区民警建立警民互动微信群,时常通过微信群与村、社区

及企业保持交流互动,为人民群众实时提供多元化警务服务,实时了解掌握群众所思所想,及时为群众“解小忧,排小难,办小事”,让群众感受到警察就在身边,体会到“零距离”服务的社会效果。

3、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入户走访活动,深入村、社区与群众积极沟通,着力解决居民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向老百姓宣传防火、防盗、防范电信诈骗等安防知识,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五、深抓疫情防控不放松,坚守岗位护卫平安。

在疫情发生以来,**镇是**首例发现新型冠状肺炎确诊病例的所在地,随着从武汉回**的刘某被确诊,我所民辅警在接到寻找17名于刘某密切接触者的任务后,我所全体民辅警放弃休假,迅速15分钟集结完毕,全部到岗到位,最终在所长谢明超的指挥下,民警党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17名密切接触者均全部找到,并完全顺利的转移到了隔离点。

“警服在身,使命在肩”,疫情期间,党员向前!我所民辅警战斗在防疫抗议第一线,深入长途客运站,对外来车辆和务工返乡人员进行全面的梳理核查。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对一切妨碍疫情防控的行为现象,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派出所成功处置一起涉疫警情,批评教育一人,查处2名涉疫违法人员。

防疫工作开展以来,**派出所全体民辅警闻警而动,闻令而行,充分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各项业务工作也成效显著,我所被分局表彰为“集体嘉奖”一次!

六、全面深化巡逻防控工作,精准打击保民安。

为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更好的保护好群众财产安全,**派出所针对夏季群众夜生活丰富,酒后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及盗抢类案件高发的治安特点,坚持在警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安排民辅警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进行夜间巡逻和清查行动,严厉打击涉黄涉赌和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辖区平安稳定。

六、抓服务,为辖区创造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

积极落实《**市公安机关支持支持服务企业尽快达产满产17条措施》,深入企业开展防控指导、政务服务、防范宣传等工作。一是落实“一企一警”,开展防控指导。二是落实“闭环管理”,掌控进出人员。比照社区管理模式,协助专项核查返岗复工人员3000余人次,接受企业员工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5000余份。三是落实“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稳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指导企业100余家次。圆满完成对丰谷酒业、太极药业等企业的重要涉疫物资守护。四是落实“巡逻守护”,净化治安环境。复工复产期间,查处多起针对在建工程盗窃案件,果断处置扰乱竹凌星光、宇发丽城项目施工秩序行为,有效保障了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七、深化群防群治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强化社会共管共治,切实做到平安不出事。

**派出所立足辖区实际,坚持民意引领,创新新时代群众工作,通过“1+3+n”的群防工作模式,依托“一标三实”基层信息采集工作和“六进六边”的基础防控工作达到管理辖区实有人口、重点人员和有效遏制辖区违法犯罪案件发生的目的,全力推进平安智慧社区建设,全面提升区域联勤联防、共管共治工作质效。

**派出所上下齐心,共同探索,用实际行动真正地实现了警力下沉、警务前置、服务前移,为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力推动了**派出所创建“枫

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开展,努力当好新时代践行“枫桥经验”的排头兵,为辖区治安维稳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最新枫桥创建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抓手,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总目标,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全面加强派出所警务工作社会化、智能化建设,全面夯实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根基,全力提升派出所警务工作效能,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安全感更有保障、幸福感更可持续;确保全市有一批派出所建成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一批派出所入围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力争有一批派出所入围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公安局长

xx任组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xx任副组长,市局其他党委成员及局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为副主任,负责创建工作的督办、指导、宣传等工作。

三、创建措施

(一)坚持党建统领,党建核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

1、组织建设: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争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支持,出台《派出所长兼任乡镇(街办)党委副书记、党员民警兼任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工作制度》。健全派出所党支部,配齐配强支部班子,根据工作需要与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党小组。

2、机制建设:建立派出所党支部成员、党员民警联系辖区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与村(社区)、企业、学校、单位。

一是坚持党建统领,确保政治坚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扎实开展“最强党支部”建设及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二是坚持民意引领,争创人民满意。牢固树立民意导向警务理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把进村入户走访作为民警的基本工作方式,完善向群众报告工作机制,建立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评价公开机制,确保警务工作接受群众评判、警务行为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多元化化解矛盾,实现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矛盾风险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行动,深入剖析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的成因和规律特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心理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覆盖全域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网络,全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在90%以上。

四是全时空守护平安,实现平安不出事。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管理服务体系,深化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年辖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数稳中有降,群众安全感位居所在县(市、区)前列。

五是零距离服务群众,实现服务不缺位。自觉执行和严格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措施要求,扎实开展新“五小工程”,全方位满足群众需求,群众满意率位居所在县(市、区)前列。

六是管理规范、保障到位,增强民警幸福感。积极实施暖警工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派出所工作主动权和民警幸福感明确增强。

七是坚持从严治警,确保队伍过硬。全年未发生有警不处、有案不立、敷衍塞责,乱收滥罚、慵懒散拖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三年内未发生民(辅)警违法违纪案件。

四、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定位要更准确,要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将我市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方案打造成一个有__本地特色的,有长期指导意义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创建工作有持续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目标要再明确,以传承发扬“枫桥经验”为目标,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引领,推动公安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度融合,强基层,打基础,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确保我市在公安部命名的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当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是原则要更坚定,要做到“坚持源头治理、坚持以防为主、坚持服务为先、坚持从严治警”。

四是任务要更具体,工作任务要建立在公安部确定的创建标准基础上,要符合__实际,始终贯穿“五个最强”,在打造战斗堡垒、创新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治安防范、增强服务能力、强化内部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指标,确保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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