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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现金心得体会范本(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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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现金心得体会范本(汇总18篇)
2023-11-22 21:22:58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个人成长的见证,是一种积极的反思和思考方式。写心得体会前,可以进行一些必要的调研和调查,以便更好地展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欢迎大家观看以下的心得体会范文,或许能给您一些启发和帮助。

套取现金心得体会范本篇一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邮电部邮政储汇局:

为了进一步整顿金融秩序,打击经济犯罪,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关于严禁利用信用卡、银行卡、支付卡等新的结算工具违规套取现金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必须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的信用卡、银行卡、支付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存入资金的,必须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款存入。各开户银行对客户持有的单位信用卡、银行卡、支付卡一律不得支付现金。对于存入单位信用卡、银行卡、支付卡的转账支票,必须将收款单位账户户名写清楚,不得将其信用卡、银行卡、支付卡的开户银行做为收款人。

二、任何部门、企业和单位不得将公款转入个人信用卡、银行卡、支付卡账户内。除代发工资和支付小额劳务报酬外,各开户银行不得办理开户单位以转账方式进入个人信用卡、银行卡、支付卡账户内的各项存款。对利用信用卡、银行卡、支付卡等新的结算工具公款私存的,各金融机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转为对公存款,对转入的公款一律不得计付利息,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个人信用卡、银行卡、支付卡持卡人提取现金时,取现金额必须符合发卡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规定限额的,必须取得发卡银行的授权。授权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个人信用卡、银行卡、支付卡账户备用金存款金额。开户银行一律不得对个人信用卡、银行卡、支付卡透支支付现金。

四、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要切实加强监督,对金融机构支持单位或个人利用信用卡、银行卡、支付卡违规套取现金的行为,要严加处罚,并责令金融机构对有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各商业银行总行要迅速将此件转发所属分支机构及其营业网点,认真部署执行。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特区分行可根据本通知的规定,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同时,要组织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和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认真学习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此项工作。

套取现金心得体会范本篇二

钱账分管即是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一方面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是,也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账。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账。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总账和日记账,会计员编制现金日报表。

2.现金开支审批制。

现金开支审批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l)现金开支范围。

各单位应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如职工工资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差旅费,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散文阅读: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一般单位是由单位领导在报销凭证上签章,交会计入员登录作会计分录,最后交由出纳人员付款。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各单位规定不尽相同。出纳员应根据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或者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3.日清月结制度。

由于现金收付业务十分频繁,业务量大,涉及的经办人员多,很容易造成差错,出纳应及时现金进行清点,并与账面数字进行核对。因此,每日终了,出纳都要认真清点库存现金,结出当日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将两者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发现库存现金与账面余额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到了月底,出纳还要按照规定及时结出当月收、付款的发生额和余额,与总账核对,看是否账账相符。

它包括以下几点:

(l)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看看单证是否相符。

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资料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资料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账。

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人账,在此基础上,看看账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所登记的资料、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资料、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3)现金盘点。

出纳员应按券别(如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账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账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必须审批手续能够作为单位的收益;至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按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

4.现金清查制度。

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状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先做手脚,盘点时光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员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账项全部登记人账,并结出账面余额。这样能够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清查时出纳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用心的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账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5.现金保管制度。

现金保管制度一般应包括如下资料:

(l)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光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人银行,以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单位利用公款私存构成账外小金库。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能够对单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能够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5)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纸币必须要打开铺平存放,并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以每一百张为一把,每十把一捆扎好。凡是成把、成捆的纸币即为整数(即大数),均应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凡不成把的纸币视为零数(或小数),也要按照票面金额,每十张为一扎,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放在传票箱内或抽屉内,必须要存放整齐,秩序井然。

铸币也是按照币面金额,以每一百枚为一卷,每十卷为一捆.同样将成捆、成卷的铸币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不成卷的铸币,应按照不一样币面金额,分别存放在个性的卡数器内。

文档为doc格式。

套取现金心得体会范本篇三

为了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健全会计档案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史料的证据。

因此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切实把会计档案管好。

二、本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会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及装订成册。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会部门保管一年,第二年上半年应由财会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档案室保管。

三、归档范围:

1、会计报表2、会计帐簿3会计凭证。

实行会计电算化,年末必须将本年帐套数据软盘备份,每份数据均要备份二份,异地保管在指定的保管柜内。

四、整理方法:

1、分类:一般按年度形成分类,即首先按会计年度分开,然后按“类别名称”将会计档案分为报表、帐簿、凭证三大类。

帐薄:一般是一本为一卷(册),即一个保管单位。活页帐应抽出空白页,再按会计科目顺序装订成册,并加具帐簿封面。

凭证:按会计凭证的材料形成时间为顺序,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按日、旬、月的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年内连续编号共几册,并填写封面和备注。每册厚度要适中,装订线处要封角并由立卷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履行签封手续,以示负责。

报表:按年报、季报、月报、旬报等分别组成保管单位,可按文书立卷要求进行,卷内目录一般填到月或季表类型。

2、组卷:

会计凭证中工资清单签名的一页,应按月、按年归入到当年度的文书档案中去,属长期保管。

3、卷内排列:一般应按会计材料形成时间顺序排列,报表卷内文字材料(如决算说明等)在前,表格在后。

4、编页号:只编有效页号,一页一号,活页空帐页要抽出。

5、装订:应拆除所有金属物,对已损坏的会计材料要进行裱糊,缺少装订线的要加边。

6、拟写案卷题名(标题):一般应由责任者(即作者)、时间(针对年月)、内容和名称四部分组成。

7、案卷排列与编卷号:应先分报表、帐簿、凭证三大类,再按每类的不同保管期限顺序由长到短排列,一年度一个流水案卷号。

8、编制案卷目录:历年案卷目录分报表、帐簿、凭证装订成三本。

9、归档时间: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会部门保管一年,以方便利用。期满后,原则上应按期将会计档案移交给档案室保管。移交时,财会部门应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案卷目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应签字,一份由会计部门留存,一份随会计档案移交。若档案库房限制不能全部接收时,可暂留财会部门保留,但会计部门需编制会计档案案卷目录送档案室存档。

五、保管期限:

1、会计报表:

年报为永久;月报表和季报表为五年。

2、会计帐簿:总帐十五年;现金日记帐二十五年;银行日记帐二十五年;明细帐和辅助帐均为十五年。

3、会计凭证:十五年。

六、会计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1、会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2、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3、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也可以为上级单位提供利用。调阅时,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借阅,要有调阅单位的正式介绍信,并注明调阅会计档案的内容,经单位领导人和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后,办理调阅手续。在调阅过程中,只能调阅与调阅内容有关的资料,不能调阅与调阅内容无关的资料。原则上档案原件不得借出,也不得拆散原卷(宗)册。外单位调阅会计档案,要抄录和复制的由会计主管人员签署意见,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为会计档案的利用提供依据。

七、会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套取现金心得体会范本篇四

为维护单位正常财经纪委,保证资金安全及合理使用,特制定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实行备用金制度,年初由出纳人员根据一年时间内的现金需要量领取备用金。

二、年度终了,备用金应全部归还财务室。

三、现金支票印鉴必须分管,会计、出纳各管一枚,支票由出纳管理使用。

四、现金收款做到日清月结,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白条抵库。

五、现金使用的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个人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论文评选、体育成绩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1000元以下的开支。

六、支付现金,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套取现金心得体会范本篇五

工资是每个人辛苦努力工作后所应得的报酬,它既是物质生活的基础,更是对劳动者努力付出的一种肯定。然而,在如今的社会中,套取工资成为了一种不光彩的行为,使得那些辛勤劳动的人们倍感委屈和不公。通过一次悲惨的经历,我深刻地认识到套取工资的危害性,并从中体会到了一些深刻的道理。

第一段:了解套取工资的定义与危害。

套取工资,是指雇主以各种手段从员工的工资中非法扣除一部分或全部款项。套取工资的形式多种多样,既有直接扣除工资的,也有通过虚报魔改工资条的,甚至还有利用工资支付体系漏洞的方式。而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套取工资都会对劳动者造成不可逆的伤害。首先,套取工资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剥夺了劳动者应有的权益。其次,套取工资会影响劳动者的家庭生活和个人经济状况,增加了生活的压力和负担。最后,套取工资在整个社会中也造成了不公平的现象,降低了劳动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第二段:我亲身经历的套取工资事件。

记得有一年,我参加了一家科技公司的面试并成功被录用。由于这家公司在同行中的口碑一直非常好,我满怀期待地入职了。然而,入职后不久,我就意识到公司存在着套取工资的问题。在签订合同之前,公司以办理保险和银行卡为借口,让我提前支付了一大笔费用。而在工资发放时,公司又以各种理由扣除了我应得的部分工资,每个月扣的款项越来越多。我对此感到非常愤怒和无助,但由于涉及到法律和合同纠纷,我也没有能力将这个问题解决。

通过这次悲惨的套取工资经历,我深刻地认识到了一些道理。首先,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无论是在签订合同时,还是在工资发放时,都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合法权益。其次,我们要了解劳动法和合同法的基本规定,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维权。再次,我们要懂得寻求帮助和咨询。在面对套取工资等问题时,不要孤立行动,要向相关职能部门、法律援助机构或诉讼机构求助,获得支持和帮助。

第四段:如何有效预防套取工资。

为了有效预防套取工资事件的发生,我们还需要采取一些措施。首先,建立健全的用工制度和工资支付体系。公司应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标准和流程,严禁套取工资行为的发生。其次,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相关的劳动监督部门应加大对企业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套取工资行为。最后,培养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员工要学习劳动法和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增强自我保护和维权能力。

第五段:我的展望和期待。

套取工资是社会的一大顽疾,它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我希望通过对套取工资的深入了解和认识,能够引起更多人的重视和关注。同时,我也呼吁政府加大力度加强对套取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总结:通过亲身经历的套取工资事件,我深刻认识到套取工资的危害性和对劳动者的伤害。在预防套取工资方面,除了企业自身要建立规范、健全的制度外,劳动者也需要增强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并寻求帮助和支持。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和合作,我们才能实现一个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让劳动者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待遇。

套取现金心得体会范本篇六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够得到应有的报酬,工资正是一种对我们劳动价值的肯定。然而,有些人却利用各种手段套取工资,获取不义之财。作为一名劳动者,我深受此类行为的困扰,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深刻认识到套取工资行为的危害性以及对于个人和社会的负面影响。在此,我愿意与大家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套取工资是指以不正当、不合规范的手段,通过操纵工资账务或其他途径,使自己获得超过劳动报酬的财物。套取工资现象令人堪忧,在部分行业、企事业单位,或多或少都存在着这类问题。有的是因为管理缺位,监督不到位,给了套取工资行为可乘之机;有的是因为劳动者利用人际关系或其他手段,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更高的工资,损害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无论是哪种情况,套取工资都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仅会引发职场纷争,还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

套取工资对个人和社会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首先,对于个人而言,通过套取工资来获取不义之财,虽然一时可以获得高额的报酬,但长远来看,却会伤害自己的职业发展。套取工资的行为是对劳动道德的背离,将使个人的道德底线逐渐下滑,丧失了社会的认同和信任。其次,对于社会而言,套取工资将导致劳动关系的扭曲,减弱了劳动者对企事业单位的忠诚度和对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单位的经济负担,影响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套取工资还会扭曲竞争环境,让那些秉持诚信原则的劳动者无法在公平的竞争中获得应有的回报。

第四段:遵守法律规定,拒绝套取。

面对种种诱惑和机会,作为一名劳动者,我们应该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行事,坚决拒绝套取工资。首先,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明确自己的劳动价值和工资计算公式。其次,要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诚实守信,不为了一时的私利而违背职业道德原则。最后,要主动监督自己的工资账务以及整个工资发放的流程,及时发现异常现象,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段:引导建设诚信社会。

要杜绝套取工资行为,必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工资制度,规范工资发放程序,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和效能。同时,还需要加强法律的监管和制裁力度,对于套取工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让违法成本昂贵,从而形成威慑效应。此外,全社会也要共同努力,倡导诚信和正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结论:

套取工资行为违背了劳动伦理和法律法规,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作为劳动者,我们应该坚决拒绝套取工资,遵守法律,坚守职业道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参与建设诚信社会,共同推动社会公正与正义的发展。只有以诚实守信为原则,才能实现个人的成长与社会的繁荣。

套取现金心得体会范本篇七

世间无奇不有,套取资金现象已经在金融市场中屡见不鲜。从小规模的个体行为到大规模的团伙作案,这一现象已经成为国内外各大金融机构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在我国,套取资金已经导致许多企业破产、失业和社会不安定。鉴于此,本文将探讨套取资金现象的根源、危害以及预防措施,希望对读者有所启示。

套取资金可以说是金融市场中的一种传统问题,它的根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资金流动难以追踪,黑幕丛生;二是金融市场以及市场主体的信用体系薄弱,难以识别真假、好坏的投资对象,导致资金出现误投。

套取资金是金融市场最麻烦的事情之一,它的危害也非常明显。首先,资金流向混乱,行业分析变得非常困难,这对于经济发展进程构成了重大障碍;其次,资金流向不清会损害大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他们带来严重的财务损失和精神压力;最后,套取资金的现象容易滋生短视、投机心态,这种心态对市场长期的稳健发展也构成了巨大的威胁。

第三段:套取资金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针对套取资金的现象,我们需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减少其对市场产生的不利影响。首先,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布市场机构以及各类资产管理机构的投资活动和管理情况,让社会大众及时获得真实感知信息;其次,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市场成分的规范化处理,减少套取资金现象的发生;还可以通过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资本市场、投资机构和投资者的监管,提高市场能够自我纠错、自我修复的能力。

第四段:投资者如何自我防范套取资金风险。

除了政府和监管机构采取措施以外,个人投资者应尽力自我防范,尽可能避免被套取资金风险。首先,要做好充分的理财规划,核实投资信托、理财等金融机构的资质、业务规模和经营基础,了解相关风险和盈利模式;其次,所有的投资资金应该属于自己的闲置资金,并不能借贷他人身上,不做过度的借贷;最后,要坚持理性投资,不仅看重短期利润和劣质投机资产,要有长远的投资眼光,建立稳健的投资组合,避免决策过程中带有过渡贪心和投机心理。

第五段:结论。

综上所述,应对套取资金的问题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配合:政府出台有效的监管制度、市场参与的主体加强自我规范和约束、投资者自身加强风险意识、理性投资,多个方面共同协力,才能减少套取资金的现象,推动金融市场走向健康的发展,实现全面发展找蓝天!

套取现金心得体会范本篇八

第五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八条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九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第十条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第十一条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十二条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三条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的贷款,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对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

第十四条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应当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必须携带现金的,由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

未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可以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

第十五条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接受开户单位的委托,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

第十六条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开户银行必须按照规定做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

第十七条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开户单位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工作,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分工,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有关现金管理分工的争议,由当地人民银行协调、裁决。

第十九条开户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设施。现金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在开户银行业务费中解决。

第三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1月8日删除)。

第二十一条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

(一)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

(二)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

(四)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

(五)用转账凭证套换现金的;。

(七)互相借用现金的;。

(八)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九)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十)保留账外公款的;。

(十一)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201月8日删除)。

第二十二条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可在10日内向开户银行的同级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同级人民银行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开户单位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年1月8日删除)。

第二十三条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纵容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1977年11月28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决定》同时废止。

套取现金心得体会范本篇九

套取现金是指通过小额贷款、信用卡分期等方式,将信用卡限额冲完,然后再将这笔钱取出来使用。虽然看似一种快速获取现金的方法,但是实际上这种行为是非常不明智的,容易陷入利息和债务的泥潭。今天我将分享我自己的套取现金经历,以及对于这个话题的心得体会。

记得有一次,我非常需要一笔现金来支付一份重要的账单,但是我的信用卡的额度并不足够。我当时就想到了套取现金这个方法。通过信用卡分期,我将卡的限额冲满,并且将这笔钱提现出来支付了对应的账单。当时,我并没有太在意分期的利息和手续费,只是想要如愿以偿地支付账单。但是,没过多久,我就陷入了一个债务的泥潭中。由于分期的利息和手续费比较高,我每个月需要支付一大笔钱来还清这笔债务。

除了我自己的经历,套取现金还有很多风险和缺点。首先,这种方法会让我们陷入更深的债务,因为分期的利息和手续费很高,而且不断积累,一旦无法支付就会陷入更深的债务危机中。其次,套取现金会导致我们对于消费的需求无限膨胀,因为我们会觉得信用卡额度的提高就意味着我们有更多的钱可以花费。最后,套取现金容易让我们过于依赖信用卡,对于自己的财务状况缺乏充分的掌控。

第四段:如何避免套取现金。

对于避免套取现金,我们需要从衣食住行,进行全局把控。首先,我们要保持一个合理的预算,决定每个月可以用来消费的金额,尽量避免超标;其次,要坚持对于每一次购买的商品进行仔细的比较和思考,确定真正需要的商品才进行购买;最后,要建立一个财务管理的机制,对于每个月的收入和支出进行精细记录,以便于及时调整。

第五段:总结。

总体来说,套取现金这个方法并不推荐。不仅容易让我们深陷债务的泥沼,还会让我们对于消费产生过度依赖。我们应该逐渐建立健康的财务习惯,保持理性消费、合理消费和管理债务,以达到个人财富的稳步增长。平稳地保持生活的常态,远比片刻的放纵,更能让我们拥有一个稳定的未来。

套取现金心得体会范本篇十

套取资金是一种贪污行为,虽然我们身处在一个注重法治的社会,但仍然有人不顾法律法规想要从中谋求利益。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往往不能直接管控这些违法行为,但却能够从中取得一些关于资金管理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不需要非法手段。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我们不需要非法手段来获取资金。当然,资金管理需要艰苦努力,需要我们将金钱视为一份责任和义务来对待,积极保护自己的财产。我们可以通过投资、理财、借贷等方式来获取资金,但不能追求速度而在智商、诚信等方面受到损失。

第三段:识别风险。

其次,我们需要辨识风险。不管是在投资、理财还是借贷,我们都需要对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正确认识。这需要我们意识到,任何投资、理财都是有风险的,我们需要充分准备并谨慎选择。当然,这也需要我们不断掌握资金市场的信息,了解投资风险等细节,这样才能够做到风险可控。

第四段:落实合规。

除此之外,我们作为个人需要明确的是,我们需要遵循法律与职业道德规范。我们需要进行清晰分类的处理,并保证税收合规性。这不仅是经营管理上的责任和义务,还有我们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从合规的人生到自我珍视、珍爱,我们都需要了解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这样的方式能够提高我们个人经济实力,形成积极正面的生活态度。

第五段:结论。

最后,我们需要在资金管理上加强守护,这需要我们明确自己的理财目标,以及我们自身的收入与支出情况。除了诸如资产配置、存款理财等常见管理方式之外,我们还需要意识到我们的收支结算情况,避免出现黑白颠倒的情况。在资金管理的过程中,我们要顺应大趋势、避免短期金融浪花。总之,做到长期规避,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从而使我们的资金管理更具有意义。

套取现金心得体会范本篇十一

近年来,诈骗案件屡次发生,而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通过套取资金来实现的。这些案例提醒我们,保护自己的资金安全非常重要。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套取资金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我们如果没有经验和技巧,很容易成为骗子的下一个目标。在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一些我所学到的套取资金方面的心得体会,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和指导。

第二段:如何防范套取资金。

首先,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惕,对于收到来自陌生人的电话、短信等信息应保持警觉,尤其是诱骗信用卡信息、银行卡密码等的信息。其次,我们还应该随时关注自己银行账户的余额和交易明细,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此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随意泄露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银行卡号码等重要信息。

对于如何套取资金,骗子们手法多样,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冒充银行客服。他们往往会打电话或发短信给您,告诉您有人冒用您的银行卡进行了一笔大额交易,要您及时协助调查并提供银行卡及密码。其实这一切都是骗局,如果您真的有这样的困扰,最好去银行柜台或官方客服电话咨询。还有一些骗子通过网络诈骗,以充值、代购等名义套取您的资金,此时我们要时刻警惕,不要轻易相信价值过高的优惠活动。

第四段:如何应对套取资金。

一旦发现自己被套取资金,应立即报警并尽快联系银行,申请冻结银行卡,以免骗子进一步套取资金。在备份好银行卡号、密码等重要信息的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了解有关套取资金的信息,及时掌握最新情况。最重要的是要把握好时间,在信息泄露之后,要积极采取措施处理,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资金安全。

第五段:结语。

总之,保护自己的资金安全是十分必要的,不仅需要意识到其重要性,还需要实践掌握相关技巧和知识。只有掌握好防范套取资金的方法,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骗子们的套路,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我们也需要不断加强自己的安全意识,提高自己的信息保护能力,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让自己和家人更加放心、安心、开心。

套取现金心得体会范本篇十二

为保证学院内现金、票证、物资、设备的安全,维护学院教学、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要及时报告保卫处并设专人就室看守。

二、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存放有安全设施的保险柜内,财务办公室要安全、牢固,做到窗有铁栏,门包铁皮并安装防盗、报警装置。

三、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两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巨额款的,应派专车并配有保护人员。

四、个人的贵重物品、现金及有价票证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

五、学院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以及其它与生产有关的物资设备,在经营、存放、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纳入守护人员视线。

六、存放高档物品、贵重器材的库房、实验室、演播室等门窗要安全牢固,做到窗有铁栏、门包铁皮、双锁,并设专人管理。

套取现金心得体会范本篇十三

第三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条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七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三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集中银行方法。

第八条集中银行,是指通过设立多个策略性的收款中心来代替通常在公司总部设立的单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账款回收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缩短从顾客寄出账款到现金收入企业账户这一过程的时间。

1.具体做法是:

(1)企业以服务地区和各销售区的账单数量为依据,设立若干收款中心,并指定一个收款中心(通常是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收账中心)的账户为集中银行。

(2)公司通知客户将货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总部。

(3)收款中心将每天收到的货款存到当地银行,然后再把多余的现金从地方银行汇入集中银行——公司开立的主要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

2.设立集中银行主要有以下优点:

(1)账单和货款邮寄时间可大大缩短。账单由收款中心寄给该地区顾客,与由总部寄发账单相比,顾客能较早收到账单。顾客付款时,货款邮寄到最近的收款中心,通常也比直接邮往总公司所需时间短。

(2)支票兑现的时间可缩短。收款中心收到顾客汇来的支票存入该地区的地方银行,而支票的付款银行通常也在该地区内,因而支票兑现较方便。

3.但集中银行也有如下缺点:

(1)每个收款中心的地方银行都要求有一定的补偿余额,而补偿余额是一种闲置的不能使用的资金。开设的中心越多,补偿余额也越多,闲置的资金也越多。

(2)设立收款中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花费较多。所以,财务主管在决定采用集中银行时,不可忽略这两个缺陷。

第四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锁箱系统方法。

第九条锁箱系统是通过承租多个邮政信箱,以缩短从收到顾客付款到存入当地银行的时间的一种现金管理办法。

采用锁箱系统的具体做法是:

(1)在业务比较集中的地区租用当地加锁的专用邮政信箱。

(2)通知顾客把付款邮寄到指定的信箱。

(3)授权公司邮政信箱所在地的开户行,每天数次收取邮政信箱的汇款并存入公司账户,然后将扣除补偿余额以后的现金及一切附带资料定期送往公司总部。这就免除了公司办理收账、货款存入银行的一切手续。

第十条采用锁箱系统的优点是大大地缩短了公司办理收款、存款手续的.时间,即公司从收到支票到完全存入银行之间的时间差距消除了。这种方法的主要缺点是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由于银行提供多项服务,因此要求有相应的报酬。这种费用支出一般来说与存入支票张数成一定比例。所以,如果平均汇款数额较小,采用锁箱系统并不一定有利。

第十一条企业是否采用锁箱系统方法,要看节约资金带来的收益与额外支出的费用哪个更小。如果增加的费用支出比收益小,则可采用该系统;反之,就不宜采用。

套取现金心得体会范本篇十四

第一段:引言(100字)。

套取工资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劳动报酬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也是对社会公平的破坏。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就业形势的加剧,套取工资的现象逐渐增多。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出发,探讨套取工资的原因和危害,以及个人应当如何应对。

第二段:套取工资的原因(250字)。

套取工资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一些经济、社会和制度性因素。首先,经济压力是导致套取工资的主要因素之一。随着房价、教育和医疗等费用的不断上涨,部分用工单位为降低成本,采取扣押工资等手段操作员工工资。此外,社会制度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也是套取工资问题日益严重的原因。一些雇主知晓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便以强权压制员工,违法而不受惩罚,从而导致套取工资行为滋生。

第三段:套取工资的危害(250字)。

套取工资不仅对劳动者个人利益构成威胁,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和秩序。首先,套取工资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侵犯,剥夺了员工应当获得的合法报酬,降低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影响了整个社会的劳动效益。其次,套取工资给整个社会造成了信任危机。当员工失去对雇主和社会制度的信任时,将无法建立起稳定的雇佣关系,进而阻碍了社会的长期和谐发展。最后,套取工资问题还会导致社会失衡现象的加剧,干扰了税收征管,影响了经济发展的稳健。

第四段:应对套取工资的措施(300字)。

为了解决套取工资问题,个人和社会应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首先,个人应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当自己的工资被套取时,及时向相关机构寻求帮助。其次,社会应加强对劳动权益的保护,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劳动监察机制,加大对套取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权益,勇于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管,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提高用工单位的法治意识,减少套取工资的现象。

第五段:结尾(200字)。

套取工资是对劳动者和社会公平的侵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解决。个人需增强法律意识并主动进行合法维权,社会需加强对劳动权益的保护和套取工资行为的打击。只有在个人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才能够建立一个公平、和谐的劳动环境,实现个人和社会共同发展的目标。让我们共同努力,铲除套取工资的现象,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社会。

套取现金心得体会范本篇十五

套取现金,即是通过收集他人的银行卡和密码等信息,不经授权擅自转移对方的财产。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然而,在一些人看来,套取现金并不是犯罪,而是一种聪明的行为。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我深知套取现金的危害和严重性,并通过亲身经历,感受到了它带给人的心理压力和困境。本文将着重从这些方面表述自己所得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成因及后果。

套取现金的成因,主要源于贪婪和小聪明。一些人看到轻松而又快捷的网络转账方式,觉得囤积他人的银行账户信息或者猜测他人的密码,可以轻而易举地套取现金。殊不知,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还可能使自己陷入难以自拔的险境,进一步危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安全。

套取现金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不仅可能受到刑事处罚,还可能面临道德谴责和社会信任丧失。同时,这种行为也会对被害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因此,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去认真对待套取现金的行为,不能以小悦己之心危害他人,更不能伤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段:个人经历。

在我还在读大学时,我曾经无意中遇到过一个“黑客”团队。他们通过网络和其他途径,套取了许多人的银行账户密码,并通过网络转账方式从他人银行账户中转移资金。结果,警方通过技术手段拘捕了这些人,并让他们接受了法律制裁。我那时候就深刻认识到了套取现金的危害和严重性,同时也从中领悟到了法律对于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的立场和力度。

第四段:深入思考。

针对套取现金的问题,我们要树立法律意识和正确的价值观,不能将个人的私利凌驾于社会公共利益之上。我们要认识到,套取现金不是一种聪明的行为,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是不负责任的、不尊重他人生命和权益的表现,最终会带来严重的道德和社会后果。

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个人账户信息的保护,避免个人账户信息遭到泄露,也不轻易将账户信息透露给他人。只有做到保护好自己的账户信息,才能真正地遏制套取现金等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五段:结尾。

在现代社会中,坚守法律信仰,互相尊敬,不轻信便是我们的社会共同责任。我们应该认识到套取现金的严重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个人账户信息的保护,不依靠非法手段去获取利益。只有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坚守自己的底线,才能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实现我们美好的生活。

套取现金心得体会范本篇十六

首先,套取现金本身并没有错,但正当手段的使用是极其重要的。有些人会采用非法手段或欺骗来获得现金,这是非常错误的行为。为了避免犯罪,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只使用正当途径来获得现金。

其次,套取现金要有一定的技巧和耐心。在套取现金的过程中,不能急于求成,需要耐心等待合适的时机。此外,还需拥有一定的技巧和策略,比如掌握好市场行情、选择合适的产品、把握好时间等等。这些都是套取现金成功的关键。

第三,套取现金需要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知识。现代商业环境日新月异,需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巧来应对变化。只有学习了新知识,不断掌握新技能,我们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好的竞争优势。

第四,诚信是套取现金的重要基石。在商业交易中,诚信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如果我们不诚信,我们在市场上的声誉和信用就会受到影响,这将使我们失去商业机会。因此,我们要遵守商业道德,诚信经营,始终保持良好的商业信用。

最后,要保持平衡、理性并有长远眼光。在套取现金的过程中,我们也需要注意平衡和理性。不能过于贪心和冒险,要理性看待市场风险和商业机会。此外,我们还需要有长远眼光,思考长期战略和规划,以实现个人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套取现金是一种商业活动,需要具有一定的技巧、耐心和诚信。同时我们也要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知识,保持平衡、理性并有长远眼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赢得商业成功。

套取现金心得体会范本篇十七

钱账分管即是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一方面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是,也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账。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账。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总账和日记账,会计员编制现金日报表。

2.现金开支审批制。

现金开支审批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l)现金开支范围。

各单位应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如职工工资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差旅费,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散文阅读: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一般单位是由单位领导在报销凭证上签章,交会计入员登录作会计分录,最后交由出纳人员付款。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各单位规定不尽相同。出纳员应根据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或者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3.日清月结制度。

由于现金收付业务十分频繁,业务量大,涉及的经办人员多,很容易造成差错,出纳应及时现金进行清点,并与账面数字进行核对。因此,每日终了,出纳都要认真清点库存现金,结出当日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将两者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发现库存现金与账面余额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到了月底,出纳还要按照规定及时结出当月收、付款的发生额和余额,与总账核对,看是否账账相符。

它包括以下几点:

(l)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看看单证是否相符。

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资料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资料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账。

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人账,在此基础上,看看账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所登记的资料、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资料、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3)现金盘点。

出纳员应按券别(如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账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账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必须审批手续能够作为单位的收益;至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按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

4.现金清查制度。

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状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先做手脚,盘点时光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员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账项全部登记人账,并结出账面余额。这样能够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清查时出纳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用心的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账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5.现金保管制度。

现金保管制度一般应包括如下资料:

(l)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光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人银行,以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单位利用公款私存构成账外小金库。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能够对单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能够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5)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纸币必须要打开铺平存放,并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以每一百张为一把,每十把一捆扎好。凡是成把、成捆的纸币即为整数(即大数),均应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凡不成把的纸币视为零数(或小数),也要按照票面金额,每十张为一扎,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放在传票箱内或抽屉内,必须要存放整齐,秩序井然。

铸币也是按照币面金额,以每一百枚为一卷,每十卷为一捆.同样将成捆、成卷的铸币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不成卷的铸币,应按照不一样币面金额,分别存放在个性的卡数器内。

套取现金心得体会范本篇十八

第一条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第三条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第四条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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