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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违规心得体会实用 违规驾车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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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违规心得体会实用 违规驾车心得体会(7篇)
2023-01-08 08:43:21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行车违规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最简单的安全行车方法就是一个字:慢。比如,有时我在开车的时候会觉得心里有点没有安全感,因为当时车速有点快,这时我只要把车速放慢一点,我心里就觉得比较有安全感了。还有夜间与雨雾视线不清的时候,路况复杂的时候,没有十分把握的时候等状况。我慢慢的开车就是了。

二、要有良好的心态,礼让行车,不与他人斗气,不开英雄车。不因为情绪失控而放松了安全意识,开车不能忘记安全第一。

三、留意心细,心细决定安全。留意行得万里路。行车不能有一点点的疏忽与麻痹大意。用心开车,专注行驶,及时全面仔细观察路面状况,提前决定和决定。前后左右的动态,要在大脑里及时决定准确,及时处理。持续车辆与物体要有必须的安全距离。给自己留有一点的安全空间。

四、规规矩矩的遵守交通法规。道路交通法规是血的教训换来的,谁不遵守,谁就会受到血的教训。受到血的教训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五、当快就快,当慢就得慢下来,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开车是一项思维性运动,要构成好的驾驶思维,例如:在行车的过程中自己的车辆速度,对面来车的速度,大约在什么地段相会,自己要有明确的思维决定,选取适宜的时间地点,哪儿加速哪儿减速,控制适宜的时间和地点保证安全的交会。如果视线良好,道路宽阔,路上又没有行人,不存在安全隐患时,当然能够开快点。反之,前方状况不明,或不具备安全条件时,还是要慢,不然就太危险了。该慢时慢,该快时就快。

六、要能自我控制。作为驾驶员必须要学会自己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要明白人、车、路、天气、等因素都会影响安全。

七、选取了驾驶员的工作岗位,就得开好安全车,时时敲响安全的警钟。安全就是硬道理,服从指挥听从安排。

八、不酒后驾车,不疲劳开车,不违章开车,不带病开车,不开有问题的车,有良好的心态,不急不躁的把握好手中的方向盘。

九、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果断的处理好每一个细节问题。坚决不开英雄车,不给自己和他人制造安全隐患。

关于行车违规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龙新安办〔20xx〕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停放、充电、管理等全过程入手,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力争通过专项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1、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治理。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电气配件未取得3c认证,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过流保护等未达到相关技术标准;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2、开展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治理。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3、开展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治理。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电动自行无牌无证或伪造牌证上路。

4、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治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

5、开展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管理治理。物业服务企业未明确服务范围内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未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劝阻或报告。未设置固定区域用于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并落实专人值守。未安排人员定期特别是夜间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龙门镇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廖靖生任组长,派出所所长傅岩青任副组长,镇综治办、企管站、安监站、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综治办,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即日起至20xx年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6月10日)

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稳步推进,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结合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引导、案例宣传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教育。

(二)集中治理阶段(6月11日至9月30日)

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集中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通行、停放、充电和管理违法问题,依法督促整改。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加强日常管控,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各环节管理制度,巩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依法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做到对电动车火灾防范的齐抓共管、综合整治,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三)广泛宣传教育。各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要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结合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入脑入心。要积极鼓励群众通过“e龙岩”平台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奖励,努力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生动局面。

请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明细表》报送镇综治办。

关于行车违规心得体会实用三

关于对主城区道路实行车辆限行,禁行管理的通告

为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压力,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切实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8月10日,西宁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对主城区道路实行车辆限行、祁连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围);在以下道路限制、禁止通行:小桥大街,门源路。

●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每日7时30分至20时30分,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禁止通行:东起海湖路,西至通海路;南起昆仑西路,北至海西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围);在以下道路限制、禁止通行:朝阳东路(祁连路至新村路)、朝阳西路(祁连路至天津路)、博雅路(南山路至昆仑大道)。

●核定载质量为10吨以上(含10吨)的货车每日7时30分至22时,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禁止通行:东起明杏路,西至通海路;南起南山路,北至天津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围)。限制、禁止通行的道路包含互助路、祁连路、昆仑大道和海湖路(柴达木路至昆仑大道);可以通行的道路为海湖大道(柴达木路以北)、柴达木路(兰西高速与柴达木路衔接处以西)和朝阳东路(新村路以北)。

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限行禁行时段及范围

●未取得绿色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每日7时30分至22时,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禁止通行:东起明杏路,西至通海路;南起南山路,北至天津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围)。限制、禁止通行的道路包含互助路、祁连路、昆仑大道(民和路以西)和海湖路(柴达木路至昆仑大道);可以通行的道路为海湖大道(柴达木路以北)、柴达木路(兰西高速与柴达木路衔接处以西)和朝阳东路(新村路以北)。

四个高峰禁止路面作业车驶入限行禁行路段

●每日7时30分至9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4时至15时、17时30分至19时四个高峰时段内,标有统一标志的邮政专用汽车以及洒水车、除尘车、清扫车、垃圾清运车、园林绿化车等路面作业车,不得在车辆停放在各辖区的专用停车场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每个管控区间道路的交叉口、匝道口、上下线和分流合流交会处,设置安装禁令标志和交通技术监控等设施。

●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等特种车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本通知生效后,凡我市以往有关限行、禁行的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均按照本通告执行。

●本通告由西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通告自20xx年8月15日起施行。

关于行车违规心得体会实用四

近年来,全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发的亡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并且呈逐年多发态势,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方案如下: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一)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市场监管分局)

(二)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市场监管分局、各村、居、社区)

(三)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宣堡派出所、各村、居、社区)

20xx年即日起至20xx年9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即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分析研判辖区内或行业领域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治理标准、整治方法和行动要求。

(二)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要将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以及安全隐患等情况摸清见底。各村、居、社区进行排查摸底,重点对私拉乱接充电、占用公共部位和消防通道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充电装置等问题深入排查,对车乱停放、飞线充电等可当场整改消除的,物业立即搬离。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物业服务企业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无法自行整改的,上报镇政府,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不留消防隐患。宣堡镇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联合行动,确保检查发现问题解决到位,堵塞消防安全漏洞。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15日)。总结和应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村、居、社区任务清单

各村、居、社区压实管理职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20xx年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各村、居、社区、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遵守管理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明显部位广泛进行张贴。要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入户”宣传和“面对面”提示,引导居民按要求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要对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私拉乱接电线充电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落实三个决不能(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的要求。公安派出所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对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并严格倒查销售等环节的责任。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二)相关部门任务清单

泰兴市市场监管宣堡分局:负责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销售和维修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销售、维修商铺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查处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电动自行车棚应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不得靠近楼梯口和门洞;棚内应每隔一段设置防火分隔;集中充电装置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应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设置火灾报警、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明确专人负责巡查。负责督促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集中整治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违规充电等突出问题。提醒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要落实物服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制度,明确和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停放楼梯间等区域,电动自行车一律不过夜充电的“两个一律”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搬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

镇消安委:做好专项整治期间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专项治理行动提供技术指导,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消防违法行为;指导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推广设置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导推进,将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贯穿到本辖区、本系统的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党政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确保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推进联动协作,全面排查整治。各村、居、社区和相关部门要结合整治重点和职责任务,进一步细化行动方案,全面深入排查,集中专项整治。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加大曝光力度,倒逼隐患整改。各村、居、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选取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对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推送至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办网站。

(四)强化督导问责,落实工作责任。镇消委会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居、社区和单位,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落实整治措施。整治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关于行车违规心得体会实用五

为了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给单位造成损失,本人自愿向单位承诺并遵守,认真履行下列条款内容: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当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及单位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文明行车、安全第一"、"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职业行为准侧;

2、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接受单位定期安全知识、《驾驶技能和机械常识的考核》;

3、精心维护所驾驶的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查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4、因下列发生的交通事故,本人自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及单位的相关处罚: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驶、野蛮驾驶;

(2)违章抢行、不按规定礼让、未按规定倒车、掉头

(3)行进路口不减速、不避让优先放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4)持无效驾驶证驾车或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辆不相符的车辆,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无效机动车辆;

(5)造成交通事故后擅离事故现场或逃逸;

(6)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给单位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

(7)将车辆交给非司机驾驶或交给未经单位领导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

(8)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承诺驾驶员:xx

xx年xx月xx日

关于行车违规心得体会实用六

为更有效地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积极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确保良好校园交通安全环境,根据安全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与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及教师签订如下责任书:

1、自觉做到遵章守纪,自觉树立法规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和安全意识。教师和学生不乘坐农用车、超载车、违规车和“三无”车辆。违规乘坐的,一旦发生事故,与学校无关。

2、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不乱闯信号、不乱停乱放,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驶;做到文明行车,谨慎驾驶。

3、机动车应停在经学校同意的固定停车区域内,不得随意停放。

4、机动车进出校门必须减速慢行,其车速必须控制在每小时15公里以内,并且在校园内禁鸣喇叭。在特殊天气应严格控制车速,确保行车安全。

5、机动车进入或驶出库位时应通知门卫值班人员协助泊车或驶离,以防事故发生。

6、课间师生休息期间各种机动车不得在校园内行驶,如有紧急情况,须在门卫值班人员指引下行驶。

7、遵守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校园内行驶特别注意避让骑车人和行人。

8、当校园内意外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向校方报告,由派出所或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责任由当事机动车驾驶员个人承担。

9、在校园内行驶中损坏校园公共财物或他人车辆财物的由驾驶员按实予以赔偿。

10、非本校教职工的校外社会车辆未经许可不得驶入校园。

11、本责任状一式两份。

乡中心学校:xx

分管领导:xx

xx年xx月xx日

辖区学校:xx

校长:xx

xx年xx月xx日

关于行车违规心得体会实用七

1、心平气和莫着急,行车安全没问题。

2、祝您一路平安!

3、“让”出平安,“抢”出祸端。

4、遵守交通信号、遵守交通标志、遵守交通标线。

5、一杯醉驾酒,多少离别愁。

6、人人不违章,安全有保障。

7、车行中国,平安有我!

8、滴酒不沾,行驶平安。

9、你家我家他家,安全行驶护万家。

10、十次车祸九次快,谁不相信谁受害;十分把握七分开,留着三分防意外。

11、做安全“驶”者,享品质人生。

12、三躲不如一停。

13、各行其道,安全可靠。

14、红灯常在心中亮,绿灯才能伴一生。

15、交通法规要牢记,路过街市别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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