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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违章心得体会和方法 电力违章作业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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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违章心得体会和方法 电力违章作业心得体会(五篇)
2023-01-08 12:32:43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对于电网违章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xx镇电网建设工作做如下汇报。电力建设是一个地区发展的先决条件,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促进农村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要前提。近年来,xx镇的电网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网架结构不断完善,供电能力不断增强,安全性、可靠性不断提高,电力基础设施得到了较大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

自20xx年开始,xx镇农网改造工程全面实施,耗资300余万元,全镇30个村民小组和1个社区电网改造到社实现全覆盖,解决了全镇农村电网线型小、档距远、电压低、隐患大、农户照明难的问题。20xx年,耗资100余万元,xx镇移民小区电网改造工程全面实施。20xx年,xx供电所和降压站启动建设,现供电所建设即将竣工。

一是加强领导,建设工作有效实施。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电网建设工作,把供电站建设和供电设施改造建设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电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领导小组下设电网建设办公室,由一名党委成员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牵头负责抓好电网建设日常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安全、高效实施。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建设氛围。在工程实施前,提前做好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发布通告、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将重大电网建设提前告知给群众,大力宣传电网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对群众、对生产的受益程度,营造社会关心电网建设,支持电网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加强配合,推动建设快速实施。加强与县级部门和供电站的沟通,及时解决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在供电所建设征地、农网改造线路选择、变压器安装选址等方面积极配合,并提供建议意见。

四是加强协调,消化施工建设矛盾。在前期大力宣传的基础上,抓好信访维稳工作,镇综治办定期开展电网建设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做好群众工作,协调矛盾纠纷,化解潜在矛盾,保证了建设的顺利实施。

五是加强监管,确保建设施工安全。加大施工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严格要求施工方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在工程施工建设中,设置警示标语提醒路人及车辆注意安全;充分考虑电网建设对住户房屋及人生安全的威胁,确保电网建设安全实施。

六、加强管理,确保供电设施完好。加大供电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认识破坏损毁供电设施的危害性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畅通群众上报供电设施存在问题和举报破坏供电设施行为的渠道,实现干群齐抓共管,供电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有效开展。

近年来,我镇电网建设成效明显,电力基础条件极大提升,但在农网改造中,由于一些较偏远户的电网改造投入大、受益群众少而未实施,供电照明仍存在问题,需相关部门进一步解决实施。

对于电网违章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20xx年是我市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一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289.5亿元,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0亿元,增长41.2%;财政总收入25.33亿元,增长22.7%,地方财政收入15.46亿元,增长17.5%;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7132元,增长9.5%;农民人均纯收入3164元,增长17.7%,首次高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提前一年完成“十五”规划目标。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发供用电也快速增长。20xx年全市统调供电企业供电量为22.5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6。9%。全市用电量为19.5亿千瓦时,增长18.2%;其中工业用电量达到11。1亿千瓦时,增长24.2%,工业用电增量占全社会用电增量的73%。全市全年供电量突破20亿千瓦时,工业用电量突破10亿千瓦时,达到历史新高。

电力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先导。当前,××市行政区域内供电网“三网”并存(丰城、樟树、高安三市供电由赣西供电局管辖,奉新、靖安两县供电由南昌供电局管辖,其余5县区供电由××供电局管辖),为全市电力的统一管理与调度带来很大的不便,也难以对全市电力事业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与发展,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发展。统一××电网势在必行。

1、电网建设与地方经济发展规划脱节。《电力法》第十条规定:电力发展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多网并存,加之隶属关系复杂、电网建设难以做到统筹发展。如丰城新城区主干道花坛旁新建了11万伏变电站,樟树城区赣中大道旁的11万伏变电站要搬迁均是城网建设与城市总体规划脱节造成的。

2、有关电力数据无法统计,影响发展规划制定。电力需求是反映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而目前电力统计是以各自供电公司整体统计,无法获得真实反映我市电力需求的数据,对全市分析经济发展及制订发展规划相当不利;同时也难以制定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全市电力发展规划。今年是“十五”规划最后一年,也是“十一五”规划编制年,电网的统一,有利于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3、“三网并存”影响地方政府电力监督管理职能的履行。一是市里电力管理工作量大,联合行文要跑三个供电公司,供电预案,要同时协调“三网”。二是效果不佳。××供电公司出色地完成了农运会供电保障任务,在“优化环境,优质服务”的行风评议中跨入先进行列,而丰、樟、高三市供电行风评议群众满意度低,是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三是丰、樟、高三市用电量占全市一半多,回归统一电网后,全市用电结构得到改善,供电紧张时错峰避峰调节余地更大。调峰预案会更科学、更合理。象去年樟树限电调峰时,连续几天同一条街一边有电一边停电(赣西分局管辖片没电),群众反映强烈的事件就可避免。四是丰、樟、高三市经贸委很难履行电力管理职能,工作中正常报表工作都非常吃力。

4、影响“两改一同价”目标的实施。《电力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丰城、樟树、高安等三市行政区域内存在两个供电营业机构。首先,两个营业机构为了竞争,自成体系,网络重复建设,不能资源互补,浪费投资,增加运行成本,其次“两改一同价”是城网加价,农网降价,单纯经营农网的供电营业机构得不到城网加价收益,却要全部承担农网降价负担,必然影响农网改造的成效;没有城网加价补偿,农网运行成本居高不下,没有消化空间,城乡用电同价目标,难以真正有效执行。

5、影响招商引资工作。首先,同一行政区域的两个供电营业机构分别执行不同的电价政策,如工业用电有的0。64元/度,有的0。56元/度,给企业造成了一种极不公平的竞争环境。这种供电格局中,企业无法享受国民待遇的平等性,地方政府更难以营造对外开放,吸引外商投资的良好发展环境。其次,电力供应紧张,实行拉闸限电政策时,三网并存使地方政府与供电公司沟通困难,缺乏统筹,限电不当影响经济发展。如在抢修高安瑞阳大道开挖两个防洪堤缺口时,必须要赶在洪水到来前修好,却总遇上停电,又如限电高峰期,农村用电限了一个星期,无法保重点、无法调度调节;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是停电没有预告,想停就停;象丰联纺织印染公司停一次电就损失上万元,不少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也因此损失惨重。

6、国债十县(市、区)城网改造项目管理难度大。这个重点工程打捆项目的主管部门是××供电公司,负有督查、调度、指导职责,但丰、樟、高属赣西,靖安、奉新属南昌,根本无法履行管理督查之职,对××市重点工程办重点项目监督、稽查管理影响不小,麻烦增大。

1、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一个供电营业区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第六条:供电营业区原则上以省、地(市)、县行政区划为基础,根据电网结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的经济合理性等因素划分确定。并且进一步明确指出:在《电力法》实施前,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形成多个供电企业供电的,应按上述原则协商核定其供电营业区。

2、原××地区行政公署与省电力局签订的《协议》承诺。1998年8月20日江西省电力工业局与××地区行政公署签订的《关于组建××供电局的协议》第一条明确:"××供电局的供电区域,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即以××地区所辖的行政区域进行总体规划,建立统一的××地区供电网络,第一步把××、宜丰、万载、铜鼓、上高5县(市)的供用电业务由赣西供电局划给××供电局;第二步待电网结构完善后,即上高(或宜丰)220千伏变电站建成后,按××地区现在行政区域建成统一电网,确保20xx年前将××地区所辖县市的供用电业务,由南昌供电局和赣西供电局全部划归××供电局管理"。上高220千伏变电站已于20xx年10月30日投入运营,兑现协议承诺理所当然。

3、××市政府履行电力监督管理职能的需要。《电力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现阶段正在开展全国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性教育活动就是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20xx年丰、樟、高三市电力供应紧张,实行拉闸限电政策时,地方政府与供电公司沟通困难,缺乏统筹,限电不当,群众反映强烈,只有统一××电网,才能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履行电力监督管理职能的作用。

4、是加快我市小水电发展的需要。我市小水电资源丰富,统一××电网,更有利于消化小水电;小水电低廉的成本,可以降低××电网的供电成本,增强××电网的实力;降低销售电价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吸引外商投资;小水电的统筹消化,又进一步促进小水电投资积极性,形成良性发展局面。

一是建设上高至奉新11万伏线(含通信),线长85公里,总投资1500万元;二是建设高安金子山至奉新11万伏线(含通信),线长80公里,总投资1500万元;三是建设袁州至上高22万伏线(含通信),线长80公里,总投资3800万元。三条线路的建设可以保障××电网的完整、统一,满足供电生产调度、生产运行、生产指挥需要。为保障三条线路的顺利实施,建议市政府将三年的电力税返回全部用于完善统一××电网建设。

对于电网违章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8月11日,马街供电所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专题会议。公司党委书记程仕凤、安全监察部、党群工作部相关人员莅临会议作指导。

此次讨论活动的开展,是按照《陆良供电有限公司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开展的,旨在让全体员工通过对《安全事故案例》的学习领悟,深刻汲取事故事件教训,进一步增强各自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履职能力和积极落实防范安全事故事件措施的主动性,从而确保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电网安全。

专题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陆良供电有限公司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南电网公司普洱供电局“6。20”配网运维人员触电死亡事故快报》、《关于曲靖供电局配网生产作业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通报》及《20____年上半年典型违章案例》的剖析、讲解。

在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中,该支部副书记王强说:学习的事故案例决不是纸上谈兵,更不是形式主义,而是我们每一个人要将他人的教训铭记在心,时刻鞭策我们各自的日常行为。一是要守规矩。在发生的事故中,均是作业人员不按规矩办事,任性而为,妄自尊大有关,致使越界越轨行为日积月累,最终必然导致安全底线失守。二是拒违章。违章,它会毫不留情的吞噬生命,危害企业,危害家庭。多一份遵章,就多了一份生命安全的筹码。三是要珍爱生命。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鲜活,安全意味着健康,意味着生命!每一名员工只有具备了强烈的安全责任意识,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两票’制度,按《规程》办事,从“要我安全”,“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上的转变,方能确保我们在安全生产上不越雷池半步,不碰安全的底线红线。

副所长梅勇见说:通过对事故事件案例的学习,一是告诫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安规》和“两票三制”;二是对作业现场要严格按规定和要求进行认真、详实的勘察与分析,确实做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技术措施,杜绝怕麻烦或存有侥幸心理;三是在抄表过程中要保持安全距离和搭梯、上梯的措施防范,确保自身的人身安全。

在供电所挂职锻炼的秦超说:安全生产是公司运营的基本保障,也是我们每个员工最大的期望,如果没有安全,一切都无从谈起。违章每一条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所在日常工作中,风险管控一定要做到全方位,不能有死角。

安全员骆利昆说:“通过对事故事件案例的学习,审视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我们所还存在一些问题,要进一步加强责任心,以《事故案例》为警示,认真分析和查找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违章行为,并制定防范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安全”。

营销服务班班长吴满武说:“通过对事故案例的学习,将进一步加强《安规》、《两票三制》的学习,对照事故案例分析、总结教训,用事故案例时刻警醒自己,确保自身在工作中不出现违章行为的发生”。

配电运行维护班班长周俊说:“几期事故均是造成配网运维人员重伤、死亡事故。作为配电运行维护班班长,将认真贯彻和学习《安规》、《两票三制》”等规章制度,并在外出施工作业中继续严格执行和监督落实,杜绝违章、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在运维工作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公司职能部门两位主任分别对本次“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的开展进行了点评,并提出了要求和建议:一是要深入理解《公司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大反思大讨论”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实效;二是要通过学习和讨论,在思想和态度上就必须要有转变;三是要强化管理,发扬团队精神,齐心聚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最后,公司党委书记程仕凤在讲话中指出:南网接连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与供电所徐徐息息相关,讨论学习的目的就是杜绝不再重复发生类似事故。马街供电所在讨论发言中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要收集这些意见建议,针对供电所存在的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以改进,确保更好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程书记在会上也交流自己和几起事故的认识和想法,一是安全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强;二是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三是安全技能有待提高;四是对现场安全情况不熟悉;五是盲目工作,没有科学合理的安排。针对下一步工作,程书记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二是要切实提高安全技能;三是要做好现场管控;四是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好各项规程规定,五是要忙而不乱,有序开展好各项工作。

通过此次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有效提高了全员的安全意识,一些直言不讳的意见建议,将给该所下一步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引了方向和拓展了思路。

对于电网违章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逐步实现“零违章”目标,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电网安全运行,预防发生各类电力生产事故,教育、引导员工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系统所属公司各个班组、其他部门参照执行。

1、公司各部门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逐级登记和考核。

2、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均有制止违章行为的权力,各部门领导、安全监察专职人员应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员应结合现场工作情况,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

3、反违章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各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的查禁及考核,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一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应负连带责任。本级查处的违章行为上级不重复处理。

4、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事故,按照分级考核原则进行处罚。

5、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班组,应结合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专业管理特点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违章分类及考核细则。

1、违章定义:违章是指所有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中雇佣的临时工、民工,工程队工作人员等)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电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1)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管理违章。

行为违章――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2)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分为严重违章、较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

严重违章――指严重违反规程规定,极可能直接造成人身伤亡、电网、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违章行为。

较严重违章――指违反规程规定,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电网、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违章行为。

一般性违章――指违反规程规定,有可能引发人身伤亡、电网、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违章行为。

2、违章分类

(1)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本规定重点对行为违章进行分类和细化。严重违章、较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分别对应为ⅰ类违章、ⅱ类违章和ⅲ类违章。

(2)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为严重违章(ⅰ类违章):

1)无工作票作业,罚款200元;无施工作业票作业,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班组长。

2)工作票已许可并开工、工作负责人未签名。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3)工作票或施工作业票填写不完整、有涂改现象。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4)不安使用规程使用电动工具。罚款100元。罚款对象使用人员。

5)不按规定进行验电和挂设接地,罚款100元。罚款对象监护人及相关人员。

6)高处作业时,不按规定戴安全帽,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班成员。

7)高处作业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班成员。

8)更换杆塔拉线时,不打临时拉线;组立杆塔时,在永久拉线未全部装好的情况下拆除临时拉线。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班组长。

9)作业、施工现场主要安全措施与工作票(作业指导书)或现场实际严重不符,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班组长。

10)工作票未经许可擅自操作运行设备视事故严重程度罚款50-100元,罚款对象工作班成员。

11)酒后驾驶或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罚款200元。罚款对象驾驶员。

12)个人保安线或其他工器具遗忘在导线或配电柜母线上及其他开关上时,罚款2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3)经公司或单位安监部门认定为严重违章的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罚款对象责任人。

3、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为较严重违章(ⅱ类违章):

1)工作现场查勘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全(在施工现场未采取补救措施),罚款50元。罚款对象勘察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

2)擅自更改工作票或作业指导书中的主要安全措施,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3)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包括搭票工作),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4)开工前不进行“三交”(交任务、技术、安全),三列队(开工前,未填写安全交底票,并履行确认手续),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5)规程规定必须指定专人监护的作业或操作,在现场作业或操作时无专人监护,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监护人。

6)人员未撤离、现场未清理,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罚款2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

7)携带器材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移位,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8)在铁塔或钢管塔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失去双重保护,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9)攀登树枝砍伐树木失去保护,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0)起吊重物时在起吊件下逗留、行走或从事其他工作,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1)立、拆杆时,除必须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远离1.2倍杆高的距离,罚款2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2)绞磨拉电缆时,拉尾绳人坐或站在放线架内。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3)施工过程临时拉线或架线施工跨越公路、铁路及河流未双向设置警示标志,未派专人看管,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14)放、紧线作业人员站在线圈或线弯的内侧,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15)放、紧线作业未按规定采取防静接地措施,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16)工作人员将安全带(绳)挂在移动或不牢靠固的物件上(包括避雷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支持件),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7)电气装置误接线,罚款2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8)在一级动火的场所不经审批进行明火作业,罚款2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19)在易燃易爆场所或规定禁烟区域吸烟,罚款2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0)在拆除旧线路时,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罚款2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1)在绞磨时,牵引线在卷筒上不足5圈,利用树木或电杆代替地锚,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2)经公司或单位安监部门认定为较严重违章的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4、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为一般性违章(ⅲ类违章):

1)在上下班途中,摩托车,电瓶车未佩带安全帽,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3)现场安全措施(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安全距离等措施)错误或不全,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4)执行工作票时未按规定办理间断、转移、终结手续,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5)装、拆接地线顺序错误和接地棒埋深不够者,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6)进行高压试验时不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7)高压试验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未派人看守,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8)电容性试验品试验前后放电方法错误或不彻底,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9)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刀闸和开关,不戴绝缘手套,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0)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的临时电源工作时,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1)使用的临时用电设备及金属外壳的电动工具外壳未按规定接地或接地不良,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2)工作中使用人字梯时,梯子未装保护绳;梯脚未做防滑措施及无人看管,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3)登杆前不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色标,罚款2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4)登杆前,不对脚扣或登高板进行承力检查,罚款2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5)用抛掷的方式传递工具或其他设备配件、材料,罚款2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6)打钎时,打锤人带手套,扶钎人站在打钎人的正面,罚款2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7)在居民区或交通道路附近开挖基坑、电缆沟道,未设置好围栏、盖板,夜间未挂红灯警示,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18)高处作业移位时,失去安全带或后备保护绳的保护,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9)进入生产区域,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或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着装,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0)起重吊装区域、施工拆除区域未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围栏,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21)在线路工作时,个人保安线未按规定带至工作现场,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2)工程竣工资料和试验报告在通电验收时被查出问题的,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3)杆子、拉盘回填土不足,埋深不足,新建线路无临时编号,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24)临时电源线在交叉跨越道路、公路等有损于电源线绝缘保护层时,未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25)经公司或单位安监部门认定为一般性违章的罚款20-2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6)在施工过程中,班组一旦发现安全事故不上报安全部的,如事后上级领导获悉,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50-2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班组长。

对于电网违章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

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购电人: ______ ,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 ___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输/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 ),

税务登记号:______ ,住所: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

售电人:______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 ___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已取得本合同所指电场(机组)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______ )

税务登记号: 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

双方提供联络通信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购电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 ___ 电子邮件: ______

电话: ___ 传真: ___ 邮编: 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

售电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 ___ 电子邮件: _________

电话: ___ 传真: ___ 邮编:_________

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售电人在___ ___ 拥有并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mw),本合同为 ___期 ___兆瓦(mw)的风力发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

(2)风电场已/将并入购电人经营管理的电网运行,并且并网调度协议在有效期内。

双方根据《国合同法》、《和国电力法》、《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 定义和解释

1.1 本合同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 风电场:指位于 ___ 由售电人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mw)(装机台数为 台,机组编号及容量详见附件一,机组地理分布图详见附件二)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

本合同为 期 兆瓦(mw),装机容量为 ___ 兆瓦(mw)(装机台数为 台)的发电设备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备。

1.1.2 年实际上网电量:指售电人每年在计量点输送给购电人的电量。

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兆瓦·时(mw·h)。

1.1.3 年(月)累计购电量:指本合同第4.1条规定的购电量的全年(月)累计。

1.1.4 购电人原因:指由于购电人的要求或责任。

包括因购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5 售电人原因:指由于售电人的要求或责任。

包括因售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6 计量点:指附件三所示的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点。

一般情况下,计量点位于双方产权分界点;不能在双方产权分界点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安装位置。

1.1.7 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内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断面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1.1.8 技术参数:指附件一所述的电力设施(包括风电场设备和并网设施)的技术限制条件。

1.1.9 风电发电功率申报曲线:指风电场在风电功率预测的基础上,向电网调度机构申报的发电计划建议曲线。

1.1.10 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5]以外的公历日。

如约定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支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6]。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年均为公历日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年。

1.2.5 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2章 双 方 陈 述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 合同双方的义务

3.1 购电人的义务包括:

3.1.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售电人风电场机组的电能。

3.1.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运行、维护有关输变电设施,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1.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电力调度及信息披露,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有关用电负荷、备用容量、输变电设施运行状况等信息。

3.1.4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向售电人提供启动风电场机组及其他必需的电力。

3.2 售电人的义务包括:

3.2.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购电人出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电能。

3.2.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统一调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调度规程运行和维护风电场,确保发电机组的运行能力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则的要求,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3 按月向购电人提供风电场机组可靠性指标和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供设备缺陷情况,定期提供风电场机组检修计划,严格执行经购电人统筹安排、平衡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的风电场机组及公用系统检修计划。

3.2.4 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经营直接对用户的供电业务。

第4章 电力电量购销

4.1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全额保障性收购。

4.2 当电网能够全额消纳风电时,电网调度机构根据风电场发电功率申报曲线下发调度计划曲线。

4.3 当电网输送能力不足或其他电源没有富裕的调峰、调频能力,无法满足风电发电时,电网调度机构根据输送能力或调峰能力空间制定下发调度计划曲线,风电场应严格执行电网下达的调度计划曲线。

风电场实际发电能力可能超出电网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计划曲线,应报告电网调度机构,由调度机构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确定。

第5章上网电价

5.1 上网电价。

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风电场的上网电价为: ___ 元/(mw·h)。

其中,购电人结算电价即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确认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 ___ 元/(mw·h);可再生能源补贴为: ___ 元/(mw·h)。

5.2 电价调整。

合同期内,如遇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上网电价,按调整后电价标准执行。

第6章 电 能 计 量

6.1 计量点。

风电场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设置在以下各点(详见附件三):

(1)_________ ;

(2) _________ ;

(3) _________ 。

6.2 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

6.2.1 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电能量远方终端是指具有接收电能表输出的数据信息,并进行采集、处理、分时存储、长时间保存和远方传输等功能的设备。

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是指能够实现对远方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分时存储、统计、分析的系统。

6.2.2 电能计量装置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__)进行配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不得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不得接入任何形式的电压补偿装置。

6.2.3 电能表采用静止式三相四线多功能电能表,原则上按主副表配置,准确精度为0.2s,应符合《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2部分:静止式有功电能表(0.2s级和0.5s级)》(gb/t 17215.322—20__)和《多功能电能表》(dl/t 614—20__)的要求。

电能表配有不少于两个标准通信接口,具备数据本地通信和(或通过电能量远方终端)远传的功能,并接入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

具有负荷曲线、零点冻结、失压记录和失压计时、接受对时命令、失压断电等事件记录功能,对于影响计量的电能表事件,应能够以计量数据质量码的形式随计量数据上传至电能量远方终端和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具有辅助电源,且辅助电源优先供电。

电能量远方终端的技术性能应满足《电能量远方终端》(dl/t 743—20__)的要求,支持《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102篇:电力系统电能累计量传输配套标准》(dl/t 719—20__)通信协议,能够采集电表中负荷曲线、零点冻结值、告警事件等电能表中形成的数据,并传送至主站和当地监控系统;具有接受唯一主站对时命令功能,能够给电能表发布对时命令。

支持双平面网络通信方式,支持拨号通信方式,可至少同时与两个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通信;兼容性好;具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非授权人进入。

如果电能表的功能不能完全满足本款要求,则电能量远方终端必须具备电能表欠缺的功能。

6.2.4 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或购电人负责在风电场并网前按要求安装完毕,并结合电能数据采集终端与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进行通道、规约和系统调试。

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由合同双方依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__)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业已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参照本款要求,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及管理状况进行技术认定;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项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限期完成改造。

6.2.5 在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准确度相同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主、副电能表应有明确标志。

6.2.6 在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同一计量点,应安装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电能表,电能表应满足第6.2.3款的要求。

6.2.7 电能计量装置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并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

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相互间的连线或更换计量装置元件。

若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另一方同意且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须按第6.2.4款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3 上网、用网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按照产权分界点或按照双方约定付费购买,其安装、调试、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双方约定。

6.4 电能计量装置的检验。

6.4.1 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检验,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承担,双方共同参加。

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产权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产权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2 任何一方可随时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以外的检验或测试,检验或测试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进行。

若经过检验或测试发现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达不到规定的精度,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产权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产权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若不超差,则由提出检验的一方承担。

6.5 计量异常处理。

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发现电能计量装置异常或出现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和双方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共同排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计量。

正常情况下,结算电量以贸易结算计量点主表数据为依据;若主表出现异常,则以副表数据为准。

如果贸易结算计量点主、副表均异常,则按对方主表数据确定;对方主表异常,则按对方副表数据为准。对其他异常情况,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根据失压记录、失压计时等设备提供的信息,确定异常期内的电量。

第7章 电 量 计 算

7.1 上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实现日清月结,年终清算;双方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月末最后一天北京时间24:00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据以计算电量。

用网电量计量事项遵循供用电合同的约定。

7.2 结算电量数据的抄录。

7.2.1 正常情况下,合同双方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副表的数据用于对主表数据进行核对或在主表发生故障或因故退出运行时,代替主表计量。

7.2.2 现场抄录结算电量数据。

在购电人电能量远方终端投运前,利用电能表的冻结功能设定第7.1条所指24:00时的表计数为抄表数,由双方人员约定于次日现场抄表,如需抄录月中数据,由双方人员约定时间到现场准时抄表。

7.2.3 远方采集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双方同意以该系统采集的电量为结算依据。

若主站管理系统出现问题影响结算数据正确性,或双方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不一致,或售电人未配置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时,以现场抄录数据为准。

7.3 电量计算

7.3.1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为风电场向购电人送电、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出电量(正向)的累计值,上网电量的抄录和确认应当在次月5日前完成。

因购电人穿越功率引起的风电场联络变压器损耗由购电人承担。

7.3.2 用网电量

用网电量为风电场启动调试阶段或发电量无法满足自身用电需求时,电网向风电场送电的电量。

用网电量为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入电量(反向)和所有启动备用变压器输入电量的累计值(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7.4 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分别结算,不能互相抵扣。

第8章 电费结算和支付

8.1 电费计算

8.1.1 电费以人民币结算,电费确认应当在电量结算确认后 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

8.1.2 上网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上网电费=上网电量×对应的上网电价(含税)

其中,购电人承担的上网电费=上网电量×对应的结算电价(含税)

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承担的上网电费=上网电量×[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 ___ 元/(mw·h)-购电人结算电价 ___ 元/(mw·h)]

8.2 电费结算

8.2.1 双方按第7.2条完成抄表后,按照双方约定,购电人按月填制电费结算单,售电人确认并根据电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

8.2.2 售电人根据购电人确认的《电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交给购电人。

购电人收到正确的《电量结算单》、《电费结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分两次付清该期上网电费:

①上网电费确认的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上网电费____________%;

②上网电费确认的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期上网电费剩余的______________%。

若购电人因故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上网电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加收违约金。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具体约定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 ___ ‰加收违约金。

逾期天数从第二次支付截止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

8.2.3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承担的上网电费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8.3 计量差错调整的电费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6.5条约定,由于计量差错,购电人需向售电人增加支付款项或售电人需向购电人退还款项的,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在次月电费结算中一并清算。

8.4 用网电费的支付

用网电费的支付根据本合同第7.3.2款计算的风电场用网电量,按国家价格有关部门批复用网电价核算电费,风电场应在下一个月内支付。

风电场与当地供电企业另行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应按照该合同的约定支付用网电费。

8.5 违约金、补偿金的年度清算

对于没有按月结算的违约金、补偿金等,合同双方应于次年1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清算工作。

8.6 付款方式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应付另一方的任何款项,均应直接汇入收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户,或选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相应款项。

当收款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开户银行或账号时,汇入变更后的银行账户。

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账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

8.7 资料与记录

双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资料与记录,以备根据本合同在合理范围内对报表、记录检查或计算的精确性进行核查。

第9章 不 可 抗 力

9.1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9.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信中断,则自通信恢复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9.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9.4 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 ___ 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 ___ 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9.5 因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电力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售电人或购电人不能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售、购电义务,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适当修改本合同。

第10章 违 约 责 任

10.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购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__ 。

10.3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售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____________ 。

10.4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0.5 在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1章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11.1 风电场并网所需的各项政府批文均已签署且生效;若属于特许权招标的项目,该项目特许权协议已生效。已签署并网调度协议。

11.2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1.3 在满足11.1、11.2的条件下本合同生效。

11.4 本合同期限,自 _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 ___ 年___ 月 ___ 日止。

11.5 在本合同期满前 ___ 个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合同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谈。

第12章 适用法律

12.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3章 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13.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生效条件同第11.3。

13.2 售电人和购电人明确表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所有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13.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变动对本协议履行造成重大影响的;

(2)本协议内容与能源监管机构颁布实施的有关强制性规则、办法、规定等相抵触;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

13.4 合同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 ___ 日后终止本合同:

(1)一方破产、清算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2)一方电力业务许可证被撤销、撤回、吊销、注销,或风电场首次并网后未在能源监管机构规定时间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3)一方与另一方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4)双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终止;

(5)由于售电人原因,风电场持续 ___ 日未能按照本合同安全发送电;

(6)由于购电人原因,购电人持续 ___ 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接受电力电量;

(7)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事项: ______ 。

第14章 争 议 的 解 决

14.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能源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___ 条处理[7]:

(1)双方同意提请 ___ 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5章 其 他

15.1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5.2 合同附件[8]

附件一:风电场技术参数

附件二:风电场风电机组地理分布图示(略)

附件三:风电场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略)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目的协商确定。

15.3 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协议和合同。

15.4 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账单、资料或文件等应发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15.5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 。

15.6 文本

本合同共 ______ 页,一式 ______ 份,双方各执 ___ 份,分别送___ 能源监管局/办[9]备案。

____购电人(盖章):____ 售电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签字日期: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签字日期: ___ 年 ___月 ___ 日

签字地点: _________ 签字地点: 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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