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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摩心得体会和方法 体验经济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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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摩心得体会和方法 体验经济心得体会(8篇)
2023-01-08 20:20:16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经济观摩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系本单位 (1.正式工2.合约工3.临时工),已连续在本单位工作 年。目前在本单位担任 职务。目前该职工的最高学历为 ,近一年内该职工的平均月收入(税后)为 元人民币。

本单位承诺提供的以上情况真实,如因上述情况与事实不符而导致贵行经济损失,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或有权部门章:

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关于经济观摩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代理人: 身份证号:

丙方(经济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代理人: 身份证号: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或未签收导致退回的,仍视为送达)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按其要求为其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乙双方通过丙方出售及购入位于南宁市 物业(以下简称该房屋)。

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产证/备案证明 号。(以上均以房产证或相关正式法律文书上的记载为准)。

二、该房屋产权现状为以下第( )种:

1、该房屋已经办理房产证,无抵押或其他债务负担,卖方对该房屋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

2、该房屋目前处于抵押状态;甲方(或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所欠银行贷款全部付清,解 除与银行的抵押关系,保证对该房屋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

3、该房屋房产证尚在办理过程中,此次转让须到开发商处办理更名。

4、该房屋房产证尚在办理过程中,此次转让须待甲方房产证办理完毕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甲乙双方均清楚该房屋在上述产权状况,且确认该房屋是以现状并按套定价出售,乙方已检查或已授权代表代为检查该房屋,各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双方自愿签署本合同吗,遵守并认可其法律效力。

三、房产价款及支付方式:该房屋整套转让成交总价人民币 元整(¥ ),付款方 式、期限及数额如下:

(一)定金人民币 元整(¥ )为第一部分房款。支付方式为以下第( ):

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予丙方。若甲方签署本合同并对上述款项以定金名义签收并查档无误后,乙方所交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乙方须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补足定金人民币 元整(¥ )至丙方处;甲方须在乙方补足定金 日内到丙方处签收定金。若甲方未能签署本合同,则丙方原数退还乙方已付保证金,乙方将不得要求任何赔偿。

2、乙方购买此物业须在三方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定金人民币 元整(¥ )。同时甲方收取定金时须将该房产证(和该房屋共有权证)原件托管于丙方处。

(二)人民币 元整(¥ )为第二部分房款。付款方式如下:甲乙双方到房产局办理产权过户转移手续,《受理单》由丙方代为托管;房产局受理登记当日,乙方自愿将房屋第二部分房款直接支付给甲方。

(三)人民币 元整(¥ )为第三部分房款。付款方式如下:(乙方只可选择一种,并在选定的付款方式前“√”):

( )一次性付款:

上述第三部分房款人民币 元整(¥ )须在丙方通知乙方可以领取新房产证当日,乙方将该房屋第三部分房款直接支付给甲方。

( )银行按揭付款:

(1)上述第三部分房款乙方委托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人民币 元整(¥ )(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审批为准)支付给甲方。乙方需将银行按揭贷款所需要的材料交给丙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提交申请按揭所需法律文书,双方均不得借故拖延,否则视为违约。

(2)领取新房产证当日乙方须于丙方到房产局办理该房屋按揭之抵押登记手续,如乙方借故拖延,视为违约。

(3)乙方办理银行按揭,则由贷款银行按约定时间直接放贷到甲方指定账号。

四、交易税费: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需付以下税费:?查档费?契税?晒图费④交易手续费⑤印花税⑥工本费⑦登记费⑧营业税⑨个人所得税⑩防洪费?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土地增值税?公证费?按揭服务费?更名费?加急费?其他 。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由乙方支付上述 款项,按交易程序依次自行缴纳或于签订本合同之时预付人民币 元(¥ )交给丙方代管代缴;由甲方支付

款项,按交易程序依次自行缴纳或于收取定金时预付人民币 元整(¥ )交给丙方代管代缴。若出现约定之外的税费,甲乙双方按政府规定各自支付。该费用以相关部门实际收取为准,并凭相关票据据实核算,多退少补。(加急费无票据)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完整所有权和处分权,能完全支配或处理,并保证该房屋的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须在转让完成前将有关该房屋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等事宜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2、甲方须于 时将该房屋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房屋之杂费(水电,煤气,管理费,有线电视或数字电视费,电话费等),交房时甲方应保持该房屋结构及配套设施的完整,并须保持原有的装修状况。

3、甲方应按约定配合丙方、乙方提供相应文件及时办理该房屋申请提前还贷并注销抵押,产权转移登记,银行按揭,公证等手续。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房款及相关费用。

2、乙方应按约定配合丙方办理相关手续。

七、丙方的权利义务:

1、接受甲方双方委托办理该房屋买卖相关的提前还贷、评估、申请贷款、协助交税、协助过户等事宜,不能借故拖延。

2、鉴于丙方已促成甲乙双方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向丙方支付服务佣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丙方支付服务佣金人民币 元整(¥ )。签署本合同后,若甲乙双方私下或通过其他房屋经纪公司成交该房屋,均不影响丙方收取上述佣金权利的实现。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以致本合同约定之交易不能顺利完成,则已付之定金由甲方 没收并支付丙方应收佣金,且甲方有权再将该房屋转让于任何人,唯甲方不可再为此而向乙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2、如甲方在签收定金后不依次本合同条款将该房屋售于乙方,则甲方须在违约后二个工作日之内返还双倍定金予乙方,并支付丙方应收佣金,唯乙方不可要求进一步赔偿或逼使甲方履行此合同。

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若甲方或者乙方任一方未能依合同之条款卖出或买入该房屋,则毁约之一方须即时付予丙方人民币 元整(¥ )作为违约金,若甲乙双方在未得丙方同意协议取消本合同,则甲乙双方均成为本合同违约者而须共同连带支付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

4.乙方为按期支付支付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未付清房款或者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则此后双方另行约定。

5.甲、乙两方或者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丙方中介服务费,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3%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6.甲、乙双方应共同配合丙方办理该房屋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贷款解压、过户登记、领证交费等手续,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前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如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致使上述手续延期,则延误的乙方,每日按总房款千分之五的违约赔付给另一方,中介合同继续履行;如因丙方原因致使上述事宜延期的,按服务费每日千分之三计付违约金。

7.若上述房产需办理结清银行欠款手续的,甲、乙双方约定于欠款银行同意结清贷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或乙方将解压款划入上述房产的专用扣款账户。若上述解压款由第三方垫资解压的,则另行约定。

8.若乙方需办理上述房产的按揭贷款,乙方此前有过逾期还贷不良记录,致使上述房产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或委托贷款金额不足支付甲方购房款的,乙方于丙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补足给甲方,并承担应向丙方支付按揭服务费。

九、本合同取代任何过往之三方谈判中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且有丙方已就合同所有条款向甲乙双方作出详尽解释,合同三方对每一条款之含义均清楚明白且无异议。

十、约定条款三方均理解清楚协议之内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除;协商不成时,可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内容必须一致,任何私自修改部分视为无效,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三方或者甲乙双方签署后,签署的房产局版本买卖合同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三、备注(如本备注条款与本合同前述条款有冲突,以本备注条款为准):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经济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经济观摩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一、提出“存款立社、服务兴社”的经营理念,努力夯实资金实力

1、为保持----信用社的稳健发展势头,我将积极带领全社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大胆实施创新经营。在存款工作中,会有种.种预想不到的困难必须要克服,抢抓有利时机,完善存款考核办法,积极协调多方关系,牢固树立“存款兴社”的思想和阵地意识,坚持发扬“三勤四上门”的优良传统,千方百计筹措资金。

2、结合实际情况,我将针对存款不上则降的实际情况,及时召开职工会议,找问题、查原因,制定出强有力的奖罚措施,在职员工自办存款余额外勤必须达到50万元,内勤人员必须达到40万元,对客户经理年底存款余额达不到30万元的,一律取消客户经理资格。在严格的考核制约机制下,相信广大员工会呈现出积极的吸储热情。

3、新一年的工作,我将发动职工利用全市通存通兑的优势,为外区县的亲戚朋友们开立储蓄存折户,吸储存款。

二、倡导“立足农信干农信”的服务格局,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赢得老百姓的信任

1、在信贷支农工作中,我将引导全员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经营理念,把“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作为本份工作,找准信贷杠杆的支点,在政府规划、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只要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资金问题就予以保证。

2、要通过发放联保贷款、开展信用村、户评定活动,全力支持农民发展药材、黄烟、蚕茧等高附加值的名优特产品,在服务农村经济中求得发展,有力支持了我乡春耕、“三夏”、秋收秋种、冬季农田管理、抗灾自救及抗旱双保工作。相信实行这些措施后,全乡种植经济作物的积极性将普遍提高,全乡经济作物人均1亩以上,预计全乡人均增收800余元。

3、为培养个体工商户的守信意识,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建档立案,评定信用等级,使讲信用的工商户得到实惠,并对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多方位服务。

三、强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制度观念,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1、工作中,要把内部管理的重点突出在一个“严”字上,坚决响应联社提出的“宁听千声骂,不听一声哭”这一理念。

2、利用每周一、三、五晚学习上级文件的同时,对法律、法规定期进行集中进行学习,使每名员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力争办理的每一笔业务都做到程序化、标准化、统一化、合法化。计划目标是,我所带领的信用社无一人因违规、违纪受到任何处分。

3、要结合联社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年”活动内容进行认真对照检查,对所查出的问题进行追根求源,遵循边查边纠的方式,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决杜绝屡查屡犯的老毛病。在整个活动中,我会紧密结合省办制定的《--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章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所犯问题的处理结果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使广大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为促进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关于经济观摩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致 分行:

根据你行与___(下称借款人)在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__的贷款。现我___(下称担保人)愿意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你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借款人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的连带责任。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一、担保人是在___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你行。

二、本项担保金额最高额为贷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金额即____及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如你行允许借款人的贷款到期后展期,只要担保金额不超过贷款合同的金额,担保人不会因此而解除或减少担保责任。

三、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款项。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四、如果担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行从担保人开立在你行的___帐户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息。

五、本担保是一项持续性的担保,只要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规定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你行给予借款人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担保人在此担保书项下的责任均不会解除或减少。

六、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本担保人不会因为借款人与你行同意对贷款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因借款人与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将财产或权益抵押给担保人,在本担保项下的贷款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担保人不会行使有关抵押书项下的权利,也不会取代你行对借款人的债权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担保人在此信用担保书下的责任。

九、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你行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十、你行如将本担保项下的贷款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债权人向担保人要求履行担保的责任。

十一、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人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担保人地址:

担保人名称:

开户银行证明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经济观摩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甲方 ( 用人单位 )

乙方 ( 员工 )

名称 : 姓名 :

经济类型 : 性别 : 年龄 : 工龄 : 籍贯 :

地址 :

户口所在地:

电话 :

法人代表 :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

现住址 :

电话: 联系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 达成如下协议 :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 工种 )

甲方根据生产 ( 工作 ) 需要 , 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 工种 ) .

二、合同期限 ( 试用期限 )

( 一 )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年 ,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无固定期限 ,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

3 、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 从 年 月 日起至 ( 工作 ) 完成止。

( 二 ) 试用期限

1、无试用期 .

2 、试用期为 个月。 (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 , 即乙方每日工作 8 小时 , 每周工作 40 小时。

2 、不定时工作制。

3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 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 , 可延长工作时间 ,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 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 , 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工资待遇

( 一 ) 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 月 ; 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 元 月。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分配制度调整乙方工资。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 二 ) 甲方每月 日 , 或每月 日、 日为发薪日。

( 三 ) 甲方安排加班加点的 , 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 四 )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 五 ) 乙方在工作时间内 , 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 , 工资照发。

( 六 ) 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 七 )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 , 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 一 )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二 )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 有权拒绝执行 ; 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 , 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 一 ) 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 , 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 二 ) 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 , 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 二 ) 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

( 一 ) 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 二 )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 保证安全生产。

( 二 ) 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 四 ) 爱护甲方的财产 , 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 五 )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 一 )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

3 、乙方严重失职 , 营私舞弊 , 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但是应当提

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 经劳动局确认确需裁减人员的 ;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 医疗期满后 ,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

3 、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4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四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3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

1、在试用期内的 ;

2、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3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六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

2 、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

3 、乙方死亡 ;

( 七 ) 除本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外 ,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 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 八 ) 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 , 甲、乙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 , 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 九 ) 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 合同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 一 ) 甲方的法律责任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 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 , 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 , 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 25% 的经济补偿金。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 , 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 , 同时 , 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 % 补偿员工。

3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 ( 一 ) 款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 由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乙方。

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应一次性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

a 、由甲方提出 , 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

b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 、 2 、 3 、 4 项和第 ( 五 )款第 2 、 3 、 4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5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 2 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费。

6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三 3 、 4 项解除劳动合同 , 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 , 支付乙方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 二 ) 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 对甲方造成损失的 , 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

2 、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

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三 ) 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 , 应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 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 小组 ) 申请调解 ; 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 , 双方必须履行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 , 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 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的附件 ,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 一 )

( 二 )

( 三 )

说明 :

1、根据〈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 , 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 , 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 , 或深圳户籍的员工 , 男职工连续工龄满二十五年、女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十年 , 且本单位连续工龄满五年 , 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 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订明试用期 , 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 ; 对技术、业务有特别要求的 , 试用期可以延长 , 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续订劳动合同 , 工作岗位未变更的 , 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3、甲方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 , 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 , 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的规定 ,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5、违约责任分法定违约责任和约定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三种形式。双方可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约定违约责任。若约定违约金 , 不能只约定一方承担违约金 , 应体现公平原则 , 违约金金额或计算方法一定要明确具体且切实可行。

6、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乙方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 : 每满一年 , 发给员工一个月的月工资 ; 满半年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发 ; 不满半年的 , 发给半个月的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 3项、第九条第 ( 一 ) 款第 4项a 解除劳动合同 , 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月工资。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 , 当事人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 , 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期满不起诉的 , 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8、本合同附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否则无效。

9、未经书面授权 , 代签劳动合同一律无效。过错方将依《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10、宝安、龙岗区可参照采用本合同书。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双方签订合同时间:

关于经济观摩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发包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代表:

为了明确双方责权,确保施工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达成以下项目经济责任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发包项目:双方议定在乙方保质保量、服从甲方管理、能够承担相关责任的条件下。甲方可长期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乙方,乙方所承接的所有项目均需遵守以下协议。

二、 承包方式:所有施工工程实行全奖全赔全额经济承包责任制方式。由乙方组成项目施工班组(报甲方备案)。乙方必须全面履行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施工合同所有条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因擅自更改施工材料或偷工减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 甲方责任:

(1) 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本合同项目的施工手续。

(2) 根据需要及时对乙方工程质量、安全、卫生、进度、财务等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3) 甲方如发现乙方有严重违法行为或有损害甲方利益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 乙方责任: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如因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一切触电、摔伤、砸伤等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2) 工程发生的所有罚款,地方性收费、材料、工资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3) 工程开工前应提交一切施工进度表及技术资料,完成后提交所有验收、客户评议资料。

(4) 整个施工过程做到文明生产、安全施工,妥善处理上下左右邻居关系,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负全责。

(5) 工程完工后,乙方须保证一年质量保修期。

(6) 因乙方施工所造成的漏水、漏电、短路;木作、油漆及其他施工项目的质量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返修等责任。

五、 结算方式:

(1)工程提取管理费标准:15~22%,甲方提取的管理费标准按实际签订的施工项目利润高低来确定,确定后签订在项目预算书上,经双方签字生效。

(2)每项工程装修定额材料、货物等由甲方统一定点采购供给。甲方可按进度发放工程款给乙方,具体发放时间按项目进度与项目合同时间为准。

(3)质保金留取:每项工程施工完后,由乙方签写质量保证书给客户,并留写乙方的电话号码。甲方留取工程合同费用的5%为质保金,一年保修期后付给乙方。

六、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维护甲方形象,及时上报客户提出的相关信息, 遇事做到随叫随到。

七、 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关于经济观摩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____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___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

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_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_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__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经济观摩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区(县):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区(县):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区(县):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丙方: 区/县住房保障中心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出售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物

第一条 甲方取得 区/县 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投资建造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

已竣工,并办理了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证书编号: 。

第二条 根据乙方取得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确认文件(编号: ),甲方向乙方出售座落于 区/县 路

弄《 》 号 室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结构为 ,房屋类型为 ,建筑物地上层数为 层,地下层数为 层,建筑层高为

米。(该房屋户型见本合同附件二,装修及设施设备标准见附件三。)

第三条 据房屋调查机构 测量,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四条 乙方通过购买拥有划拨土地上该房屋的有限产权。乙、丙双方约定,乙方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满5年后,按照本合同约定或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规定转让该房屋的,乙方获得转让总房价款的 %。

第二章 房价款和支付方式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该房屋有限产权的单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平方米;根据本合同第一章第三条载明的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 ,乙方支付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六条 乙方应将房价款解入预售款监管账户(监管机构: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 )。乙方的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约定。甲方收到乙方房款时应开具发票。

第七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日次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不得少于6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 房屋交付

第八条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

(一)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二)甲方未在该房屋上设定抵押权或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已解除;

(三)该房屋应由甲方缴纳的房屋维修资金已缴纳完毕。

第十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房屋验收交付手续。

验收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下列资料:

1、《住宅质量保证书》;

2、《住宅使用说明书》;

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 。

乙方要求提供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有关材料的,甲方应如实提供。甲方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下列第 项:

1、甲、乙双方签署房屋验收交付文件。

2、 。

第十二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有权发出载明合理办理验收交付日期的书面催告书。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付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验收交付日的次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总房价款的日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不得少于6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章 房地产登记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前,双方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价格申报、并申请该房屋的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小产证)。

第十五条 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在该房屋交付之日起 日内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的日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自本条约定取得房地产权证最后期限的次日起算至房地产登记机构转移登记完成之日止。

第五章 房屋质量及保修

第十六条 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不得少于2年。保修时间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第十七条 出现质量缺陷时,乙方可行使如下权利:

1、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该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标准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补偿,补偿金额为实际的结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结构、装修、设备差价的 倍。

第十八条 甲方怠于履行保修责任,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怠于履行的,乙方有权自行修复,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修复费和违约金,修复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计价规定,违约金为修复费的 倍。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对房屋质量标准认定产生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甲、乙双方对修复费产生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修复费予以认定,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六章 物业管理

第二十条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选聘 物业公司(地址: 、电话: )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见附件六),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 元/平方米/月。甲方已制订了《业主临时公约》(见附件七),乙方承诺自觉履行该《业主临时公约》,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按照本市商品住房维修资金的有关规定,缴纳该房屋的全额房屋维修资金;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全额物业服务费用。

第七章 房屋的回购和转让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其本人及其同住人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丙方接到通知后有权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回购,回购价格为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以下简称“总房价款”)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发生因全体房地产权利人及同住人迁离本市、夫妻离婚析产、家庭经济发生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形,需要转让该房屋的,乙方及其同住人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后,可以申请丙方回购该房屋。丙方核实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回购,回购价格为总房价款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需要转让该房屋的,乙方及同住人之间应当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书面征询丙方行使回购权的意见。丙方可以行使回购权;丙方决定不回购的,乙方方可向他人转让该房屋。

丙方回购该房屋的,回购价格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机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加以确定。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即按届时转让总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回购款。

乙方向他人转让该房屋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可以获得转让总房价款的 %,其余 %按本市有关规定支付给丙方。乙方未按照规定支付其余 %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房屋按照本章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被回购或者转让的,所产生的税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房屋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诺,购买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购买申请户居住使用。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出租、出借、赠与或者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并不得设定除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贷款担保以外的抵押权。

第二十六条 乙方同意,丙方可以采取家访、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入户等方式核实该房屋的居住和使用状况,乙方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擅自转让、出租、出借、赠与或者改变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使用性质等行为(以下合称不当行为)的,乙、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一)乙方应在丙方要求改正不当行为的书面通知所确定的期限内,予以改正;

(二)乙方逾期未改正的,应当按其总房价款的日万分之 向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实际改正之日或者丙方收回该房屋之日止;

(三)乙方逾期 日仍未改正或者 次以上发生不当行为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乙方退还购房款,乙方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四)乙方的不当行为所获收益,丙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缴;

(五)因乙方不当行为导致丙方收回房屋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该房屋权利的,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丙方有权将乙方不当行为向社会公示,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上海市社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及其同住人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丙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可以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乙方退还购房款,乙方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第九章 合同解除

第二十九条 乙方按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的 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按乙方应支付总房价款的 %计算。本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的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乙方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三十条 甲方按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及丙方,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按总房价款的 %计算,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金额后将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

第三十一条 甲方或乙方对相对方解除本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对方有关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向解决争议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认可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十章 其它约定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各方可通过协商进行补充或者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份、房地产登记机构执

份、 执 份。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第三十五条 各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打勾选择)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

甲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名字):

乙方本人签署:

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签署: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区/县住房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

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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