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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监委心得体会和感想(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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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监委心得体会和感想(优秀15篇)
2023-11-18 16:23:00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对我们在学习或工作中的所思所感所悟进行总结和归纳的一种表达方式。在写心得体会时,可以适当使用一些修辞手法和案例,增加文章的吸引力和可读性。接下来就是小编为大家汇总的一些写心得体会的实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家监委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一

第二十一条剽窃、侵夺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

第二十二条推荐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社会力量未经登记,擅自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社会力量经登记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收取费用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没收所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所收取的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和有关工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国家监委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二

粮食生产根本在耕地,出路在科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让农民掌握先进农业技术,用最好的技术种出最好的粮食”。

良田配良技,增粮又增效。生产线上,工人忙着给水稻种子包衣;培训班上,农技人员向农民认真讲解绿色种植技术……在北大荒集团建三江分公司红卫农场,春耕备耕有条不紊。

2018年9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北大荒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强调“要把发展农业科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

看全国,农业农村部做好冬春大培训,组织线上线下专题大讲座、专家大连线,启动“小麦促弱转壮夺夏粮丰收培训月行动”“科技壮苗行动”,培训热潮带动春管春耕高潮。大力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联防联控,一体化监测、一盘棋调度、一张图指挥,力争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科技赋能,粮食丰收更有底气。春耕一线,农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新品种、新农艺落地,广袤田畴,平田整地用上北斗导航,打药施肥用上无人机,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成了种地的好帮手。我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2%,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1%,主要农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为粮食生产注入源源动力。

保护性耕作、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大江南北,春耕生产“绿”意更浓。甘肃省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等相结合,一体推进生态保护、粮食安全、产业升级。四川省在丘陵山区因地制宜开展良种、良法、良制、良田、良机“五良”融合,推广“粮经”“粮经饲”复合发展模式。

“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良田里聚集新要素、激发新动能,生产向绿、效益向优,希望的田野上生机涌动。

国家监委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三

83三年前的十二月十三日,侵华倭寇来到了南京,占领南京城,对手无寸铁的南京民众进行了长达6周惨绝人寰的大规模屠杀,其手段极其惨忍!

83三年后的十二月十三日,人们面对这种残酷的过往,又有何认知?我只能保持沉默,我只能持观望态度,我只能用的努力让周围人知道这一天的特殊含义。

如果随意问一位青年有关南京大屠杀的题目,也许他会顿住,说不出所以然来。因为他们根本就不了解这段历史,不了解这场杀戮的血腥!砍头,枪毙,活埋,火烧,水淹,奸杀……简直让人难以置信。通过查询资料,我才知道当时训练新兵,最后一个项目便是杀死一个中国人!

我默哀,为那30万索然无辜民众默哀。

如若30万幽魂还在痛苦的呐喊,一定要对他们说——。

别怕,那个任人宰割的时代早已过去;看,中华民族正励精图治,迎来一个暂新的时代!

国家监委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四

第一段:引子-国家监委的背景介绍和目标阐述(200字)。

近年来,中国政府为了确保反腐败斗争的顺利进行,大力推进了改革和体制机制的创新。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简称国家监委)。国家监委于2018年3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是中国第一次将党和国家机关自愿纳入监察范围的新机构。国家监委的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监察权,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通过集中监察、调查、检察、审判等职能,国家监委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推动法治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国家监委的成立是中国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创新之一,它具有很多独特之处。首先,国家监委将综合监督权集中到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有效打破了原先各种监察机构的壁垒,实现了权力的整合。其次,国家监委实行“一体两员”制度,即将纪检监察机构的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员和审查调查人员纳入国家监委。这种体制创新,使得纪检监察机关能够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提高反腐败工作的针对性和效果。此外,国家监委还建立了重大决策事项、特定群体重大事件和重大立案决策等方面的监察程序,确保监察权行使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三段:国家监委的特点和成效(200字)。

国家监委的成立以来,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首先,国家监委通过集中监察、调查、检察、审判等职能,加大了对一些滥权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其次,国家监委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特别是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进行了多项修订,保障了监察权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同时,国家监委着力构建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资产申报和审查制度,增强了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和能力。此外,国家监委还通过加强与行业领域的沟通合作,推动监察工作既深入具体问题,又广泛全面。

第四段:国家监委尚需完善(200字)。

尽管国家监委取得了重要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首先,国家监委在权责界定、案件立案、执纪执法等方面的操作性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其次,国家监委在涉及人身权益的监察活动中要注重人权保护,确保合法权益在监察行为中得到充分尊重。此外,国家监委还应进一步提高监察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健全监督机制,防范监察权的滥用和不当执法行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继续深入研究并积极提出解决方案,推动国家监委的建设和发展。

第五段:总结-对国家监委的期望和展望(200字)。

国家监委的成立是中国反腐败斗争的一大举措,其独特的制度创新和监察职能的整合为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然而,国家监委的任务仍然繁重,我们期望国家监委能够进一步提高监察效能和法治水平,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世界反腐败事业的发展。我们坚信,在党的领导下,国家监委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更大贡献。

国家监委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五

今天,是首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紫金山含悲,秦淮河低回。77年前,这里曾发生了举世震惊、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我三十万同胞惨遭屠戮。这是中华民族永远抹不去的伤痛,也是人类文明最惨烈的悲剧之一。

77年来,我们曾以无数方式祭奠、悼念、追思南京大屠杀的死难同胞,以无数方式探讨这场屠杀带来的思考:国家的崛起、民族的复兴、和平的共识、战争的伦理、人性的自觉与人道的尊严。现在,我们终于设立和迎接来了国家公祭日,以肃穆的仪式来悼念历史,让澎湃的感情集中表达,必将促使民族历史记忆长久保持唤醒状态,促使一个民族汲取历史力量、以更开放的姿态迎接未来。

公祭日,展示了我们的人文精神与民族性格。历史构成了一个民族的共同记忆,历史锻造了一个民族的精神品格,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浸透热血的土地是每个民族的朝圣之地。当波兰人为奥斯维辛纪念馆献上鲜花,当德国人在大屠杀纪念碑林中默哀,也让我们重回77年前那座血与火的城市,阅读写在大地上的民族史,感受那种紧紧挽结着我们每一个人的血脉深情与民族精神。

公祭日,让我们学会以宽阔的历史视野正视、思考和解决问题。这场惨绝人寰的灾难已过去77年,中国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已近70年,我们用肃穆的国家公祭仪式提醒着自己,保持历史的痛感,但不煽动民族的仇恨;敦促日本正视历史、反思战争、检省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余孽,但不将民族感情矮化为街头泄愤。经历过深重苦难的民族,更应怀着宽阔的历史眼光,更应懂得珍惜和捍卫人类的核心价值。

公祭日,也让每个普通中国人找到带着历史感的活法。它让史书上的文字变得意象丰沛,让每个人的生活获得了历史的重量,也让一个民族的几代人之间,有了心传和默契。正是在这个低头默哀的瞬间里,来自不同地域、不同职业、不同社会角色的你我,都抹平了差异,仅仅成为十三亿中国人中的一个。

有象征意义的是,半年以来,中国领导人几乎参加了每一次抗战纪念日。7月7日全民族抗战爆发周年纪念日,9月3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和9月30日“烈士纪念日”,领导人参与国家公祭,是国际惯例,也是规格和意义的象征,更与每个普通中国人的情感互相呼应,表达了整个社会在民族情感上的同频共振。

12月13日,为同胞默哀,为中华祈福,在灾难的创伤中培育人道态度与和平精神,在屈辱的历史中学会自立自强。今天,我们这样缅怀历史,正是要历练出迎接美好未来的气度与力量。

国家监委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六

国家公祭日,提醒中华儿女要铭记历史,继续走向和平。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带来国家公祭日。

心得体会。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xx年12月13日,是第六个国家公祭日。在国家公祭日到来之前,“20xx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和平许愿墙”出现在南京多个地铁站点的通道内,乘坐地铁的市民纷纷停下,写下各自心声,“勿忘国耻”、“世界和平”、“祖国万岁”、“爱我中华”等等表达对那段历史的铭记和对和平的祈愿,有的市民还画上“和平鸽”,旨在发出追求世界和平完美音符。

铭记历史,警示后人。82年前的今天,也即1937年12月13日,日军在中国南京制造了长达40多天灭绝人性的大屠杀,30余万中国同胞倒在了血泊中。4200万难民无家可归,3500多万人或伤或亡……由日本帝国主义一手制造的这场侵华战争,更是让中华民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在彰显出一个国家对于生命的敬畏同时,也有助于凝聚民族复兴的伟大力量,唤起世人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

历史记忆,犹记如新。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82年过去,中华门城墙上战争留下的弹孔依旧清晰可见,“万人坑”的累累白骨仍在诉说着当年那段沉痛的历史。然时至今日仍有部分日本右翼分子主张“侵略定义未定论”,质疑大屠杀中遇害人数,甚至对中国设立公祭日提出异议。比如,日本教科书中对战争描述就多以被害经历为主,加害经历不断被删除。在大阪国际和平中心等纪念馆中,与加害历史相关的展品甚至被撤除。

铭记历史,展望和平。历史不会因时代变迁而改变,事实也不会因巧舌抵赖而消失。南京大屠杀惨案铁证如山,已成全人类的永久记忆。加拿大安大略省就将每年12月13日定为“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早在20xx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已将《南京大屠杀档案》列入《世界记忆名录》。近日,为悼念大屠杀死难者并揭露侵华日军残忍罪行,日本有识之士还于广岛、大阪、名古屋等地举办纪念活动,呼吁人们铭记历史、开创两国和平友好的未来。

以史之音,奏响和平。我们强调牢记历史并不是要延续仇恨,而是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大家来共同珍爱和平、维护和平。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就再次表明:任何人要否认南京大屠杀惨案这一事实,历史不会答应,30万无辜死难者的亡灵不会答应,13亿多中国人民不会答应,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与正义的人民都不会答应;中国人民将永远牢记南京大屠杀历史,与全世界爱好和平与正义的人们共同维护和平。

历史的耻辱是昨日的惨痛记忆,是今日我们前行奋进的不竭动力。40年改革开放,40年春华秋实,中国的综合国力、国际影响力和人民获得感已经有了显著提升。而今划破南京上空凄厉低沉的防空警报声,更鞭策着13亿多中华儿女要铭记历史,把在公祭活动中收获的精神财富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世界人民携手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的世界音符。

泛泛而论,祭祀作为一种典型的仪式,通常是文明成熟的标志。文明成熟,才有礼典。华夏文明发育较早,具有完备多样的礼典仪轨,而祭祀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即所谓“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并依此创立了专门的祭祀日。传统节日中的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等都与祭祀有关,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祭祀文化的成熟。祭祀不仅包括宏大的天子祭,也包括士庶祭,都成为国家活动和家族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

不过,曾在中国延续数千年的礼典仪式现在已渐趋消亡,不再是常规性的重要活动,其规范也逐渐瓦解。这其中,有国家形态在近代发生巨大变化的原因,也有祭祀文化的生存土壤发生变化的原因,过去对天地鬼神的敬畏已不复现,对祖先的崇拜也由于家庭结构向原子化演变而削弱。

近年来,虽然敬天敬地敬祖先再成时尚,但强调的也多是文化符号的意义,或者成为给地方经济发展搭建的平台,其本来意义已有所消散。相对而言,民间尽管失去了传统祭祀规范的许多内容,但仍然存在基于亲情的祭祀活动,而在国家层面的祭祀活动,尽管仍然零星存在,比如为“9·18”事变悼念、为“5·12”大地震悼念,但没有制度化规定。

那么,今天需不需要设立国家公祭日?答案是肯定的。如果说过去因敬天敬地敬祖先而创造的祭祀文化,反映了一个文明的成熟,那么今天是否会忘记历史,也在考验一个民族是否成熟。

国家公祭日提供的庄严感,有助于恢复历史的庄严,特别是在虚无主义消解历史的价值判断之时。历史的荣耀和悲情,需要我们正确体会;国家公祭日提供的舆论平台,有助于帮助我们连接历史和现实,为我们找到历史中的正确定位;国家公祭日有助于我们回顾审视历史悲剧,维护基于历史形成的判断,防止历史被人为歪曲。而这些对于历史的冲击,一直在发生。

其一,南京大屠杀象征着中国苦难近代史的高潮时刻。中国自近代以来所遭遇的外部压力,给整个民族留下了许多历史疤痕,而八年抗战最为艰苦,中国军民付出的牺牲最大,中国向现代性转变的进程被阻滞得最为严重。

其二,迄今为止,77年过去了,日本作为那场侵略的始作俑者,始终没有作出应有的历史反思。最近两年,还通过篡改历史、为侵略正名等方式,为修改和平宪法、重启军国主义之路制造声势。

其三,日本近年来的这些行为,不仅让中日关系降至冰点,还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正义性、对二战后形成的国际政治和安全体系构成了潜在威胁。

还原历史真相,需要一面真实折射历史的镜子。警惕历史反复,告诫颠覆历史的行径,需要一面真实的镜子。传递和平声音,需要一面真实的镜子。而无论从反法西斯主义还是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看,南京大屠杀都不仅是历史留给中国人的伤痛,也是留给全世界的伤痛。如同奥斯威辛集中营,其警示意义是世界性的。

国家公祭日是一个国家为了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祭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增强人们对战争灾难的痛恨,对和平生活的珍惜。许多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家公祭日,每年都定期举行国家公祭。

我们不能忘却那个令人悲痛的日子——1937年12月13日。我们不能忘却,南京在哭泣,中华在哭泣;我们不能忘却,在惨绝人寰的屠戮中失去的30万鲜活生命;我们不能忘却,失去的民族的尊严……这一道难以愈合的伤痕,深深刻在历史的记忆里,提醒着我们曾经所承受的屈辱与不公。

时间不能抚平所有的悲伤,记忆依旧是如此的深刻而痛楚,所以,我们需要一个庄重的仪式,祭奠逝者,抚慰生者,来凝聚勇气直面历史,把悲伤化作前行的动力。以国家的高度,以立法的形式,设立公祭日,悼念死难同胞,恰好契合了民众的意愿。在这一天,我们感念逝者,还生命以尊严。唯其不可忘却,他们才能在民族记忆和历史长河中成为永恒。

国家监委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七

国家监委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旨在加强反腐败工作,强化党和国家监督体制。近年来,在国家监委的指导和推动下,我深入学习了国家监委的工作机制和职责,通过实践和体会,我对国家监委的意义和作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首先,国家监委作为反腐败的重要机构,具有重要的意义。反腐败是党和政府所面临的一项严峻任务,也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期望。国家监委的成立,为反腐败工作提供了一个更加集中、统一、高效的机构平台。国家监委不仅有权对党员干部进行监察,还可以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了监察对象的全覆盖,遏制了腐败行为的蔓延。同时,国家监委拥有独立行使国家监察权的权威,标志着我国反腐败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其次,国家监委的工作机制体现了法治原则和权责一致原则。国家监委职责之一是依法履行监察职权,这是国家监委的工作基础。国家监委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和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法定权限行使监察权,严格执行法治原则。国家监委的监察行为及其结果,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并接受法律的监督,确保监察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这种权责一致的工作机制,既可以保障被监察对象受到公正监察,也能够提高监察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再次,国家监委注重依法运作,充分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职是国家监委的工作原则之一,也是国家监委的职责所在。国家监委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被监察对象进行调查,从确凿的证据出发,依法认定其罪行,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国家监委要做到权威公正,确保受到监察的对象的合法权益,防止乱打乱作风的现象出现,实现监察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最后,国家监委要与各方广泛合作,形成整体合力。国家监委的监察工作需要借助外部力量和各方的支持和配合。国家监委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形成合力,形成对监察对象的联合监察,共同打击腐败和不正之风。国家监委还要与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合作,接受舆论监督,加强对监察工作的评价和反馈。只有紧密配合,形成合力,才能更加深入有效地开展监察工作,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体系。

总之,国家监委作为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国家监委将继续加强反腐败工作,优化工作机制,依法履职,与各方合作,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党和政府的监督体系更加完善。相信通过国家监委的工作,可以有效处置腐败问题,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和支持。

国家监委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八

拓宽安全网敲响“生物钟”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国家生物安全的理念,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将我们党对国家安全的认识提升到了新高度、新境界。4月15日,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疫情防控也进入关键时刻,及时、明确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有助于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我们应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拓宽安全网络,重视生物安全,敲响三座“生物钟”。

汇聚力量,下好技术保障“先手棋”——敲响生物安全“科技钟”。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强化科技支撑是关键。此次疫情防控战以科技为基点,向技术、人才、管理各方辐射,筑起一张“科技网”,这恰恰印证了“科技为王”的理论。在生物安全这个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领域,科技掌握了举足轻重的话语权,得科技者即占先机,因此,我们应加大投入,统筹各方力量,推进科研力量合理布局,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快提升生物安全领域战略科技力量、战略储备能力尤其是体系化对抗能力,力求下好技术保障“先手棋”,以时代最强音敲响生物安全“科技钟”。

完善制度,铸造法律法规“防火墙”——敲响生物安全“律法钟”。建设国家生物安全治理体系,完善制度保障是根本。多年来,我国在生物安全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此次疫情中暴露出的短板和不足,也揭示出我国生物安全保护法规较为分散、内容不够完整等问题。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国生物安全面临的风险越加纷繁复杂,压力也不断增大,生物安全关涉野生动物保护、检疫防疫、外来物种应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生物技术研发规制等诸多问题,应尽快出台具基础性、系统性、综合性于一体的生物安全法,以维护国家生物安全为总体要求,以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为根本目的,填补此领域的空白,并且逐步构建完善的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铸造制度“防火墙”,敲响生物安全“律法钟”,确保生物安全保障走上依法防控、依法治理之路。

加强宣传,提升全民社会“源动力”——敲响生物安全“意识钟”。拓宽国家生物安全防控网络,提升全民意识是重点。对于普通公众来说,“生物安全”无疑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但其实,生物安全与每一个人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让公众认清生物安全的重要性,以此作为拓宽生物安全防控网络的基础“源动力”,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媒体应承担起喉舌的职责,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多种渠道,将我国生物安全所面临的形式宣传到位,传播科学的生物安全知识,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敲响全民的生物安全“意识钟”,以形成民众立足于自身、放眼至全国乃至世界的生物安全意识,以此作为“源动力”,推动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习近平总书记已将生物安全提升至战略高度,新冠疫情当前,我们应看清形式、未雨绸缪,牢记长鸣的“生物警钟”,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筑牢国家安全网。

国家监委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九

第八条奖励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一)所称“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是指候选人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起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第九条奖励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二)所称“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是指候选人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技术发明,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引起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第十条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应当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

第二节国家自然科学奖。

第十一条奖励条例第九条第二款(一)所称“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是指该项自然科学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者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且主要论著为国内外首次发表。

第十二条奖励条例第九条第二款(二)所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是指:(一)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创见,或者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创新;(二)对于推动学科发展有重大意义,或者对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第十三条奖励条例第九条第二款(三)所称“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是指主要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三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尤其是重要学术刊物以及学术专著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

第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奖的候选人应当是相关科学技术论著的主要作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提出总体学术思想、研究方案;。

(二)发现重要科学现象、特性和规律,并阐明科学理论和学说;。

(三)提出研究方法和手段,解决关键性学术疑难问题或者实验技术难点,以及对重要基础数据的系统收集和综合分析等。

第十五条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特等奖除外。特等奖项目的具体授奖人数经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确定。

第十六条国家自然科学奖授奖等级根据候选人所做出的科学发现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一)在科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者其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二)在科学上取得重要进展,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者其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对于原始性创新特别突出、具有特别重大科学价值、在国内外自然科学界有重大影响的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可以评为特等奖。

第三节国家技术发明奖。

第十七条奖励条例第十条第一款所称的产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器械、工具、零部件以及生物新品种等;工艺包括工业、农业、医疗卫生和国家安全等领域的各种技术方法;材料包括用各种技术方法获得的新物质等;系统是指产品、工艺和材料的技术综合。

国家技术发明奖的授奖范围不包括仅依赖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

第十八条奖励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一)所称“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是指该项技术发明为国内外首创,或者虽然国内外已有但主要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各种公开出版物、媒体及其他公众信息渠道发表或者公开,也未曾公开使用过。

第十九条奖励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二)所称“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是指该项技术发明与国内外已有同类技术相比较,其技术思路、技术原理或者技术方法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主要性能(性状)、技术经济指标、科学技术水平及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等方面综合优于同类技术。

第二十条奖励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三)所称“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是指该项技术发明成熟,并实施应用三年以上,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

第二十一条国家技术发明奖的候选人应当是该项技术发明的全部或者部分创造性技术内容的独立完成人。

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特等奖除外。特等奖项目的具体授奖人数经国家技术发明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确定。

第二十二条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等级根据候选人所做出的技术发明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一)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技术思路独特,主要技术上有重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已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可以评为一等奖。

(二)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技术思路新颖,主要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可以评为二等奖。

对原始性创新特别突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显著优于国内外同类技术或者产品,并取得重大经济或者社会效益的特别重大的技术发明,可以评为特等奖。

国家监委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

国家监委作为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赋予的最高监察机关,承担着党和人民的崇高使命。这个新设立的监察机关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应运而生,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近年来,在参与国家监委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切感受到了这个机关的重要性和特点,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国家监委的建立对于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国家监委的成立,使得反腐败工作得到了制度化和规范化,对于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格局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国家监委通过开展监察执法工作,对公职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察和调查,为惩治腐败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这一机关的设立,使得监察体制得到全面强化,鞭策了党员干部依法行使权力,有效落实廉政建设的目标。

其次,国家监委秉持了法治思维,注重依法履职。在国家监委的工作过程中,执法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国家监委行使的权力,依据的是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他们通过调查、取证等一系列手段,保证了执法的合法和公正性。在对待案件和涉案人员时,坚持依法讲理,不折不扣地履行着执法的职责,确保了司法的公正与公平。

第三,国家监委重视与广大群众的联系,倾听民意。国家监委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吸纳了参与调查的群众,尊重和倾听他们的心声。通过广泛征求民意和有效收集举报线索,国家监委能够更准确地了解到一线情况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监委还积极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互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监督意识,提升了广大群众对于法治的理解和支持。

第四,国家监委与其他监察机关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监察机关的职能和工作有重叠和互补之处,为了更好地发挥监察工作的作用,国家监委与其他监察机关建立了协作的机制。他们相互加强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形成了合力,共同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做出了贡献。

最后,国家监委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监委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监委依法独立行使权力,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等方面,国家监委的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国家监委通过加强自身建设,确保了执法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对于提升国家监察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国家监委的建立和工作的实施,为我国反腐败斗争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参与国家监委工作,我深刻认识到这一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也体会到国家监委开展工作中的一些特点和亮点。希望国家监委能够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为国家的繁荣和发展不断做出贡献。

国家监委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一

20__年12月13日,第六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这一天300000人的扎眼数字,再次唤醒我们的记忆,我们怎能忘记,永远不会忘记。

我们怎能忘记,日本法西斯带来的沉重苦难,怎能忘记中华民族的血泪史,这亘古难以忘怀的沉重一页。

我们怎能忘记,血泊中站起的民族魂,走向复兴的中华民族需要接续传承这不畏强敌,把一切侵略者赶出中国去的伟大的抗战精神。

我们怎能忘记,我们伟大的新中国,来自于党的领导下,来自于书写“十一书”的前辈们前仆后继、流血牺牲的英勇战斗。

我们怎能忘记,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的伟大成就,正洗刷掉民族的耻辱,但我们还是无法忘记,因为“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过去”。

永远不会忘记“落后就会挨打”,“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在负重前行”,保持居安思危,我们才能始终保持清醒,保持砥砺前行的奋进姿态,更好书写融入党和人民事业的人生画卷。

永远不会忘记“欲灭其国,先亡其史”,我们要加强中国革命史、党的历史的学习,需要铭记南京大屠杀的惨痛教训,更好地负重前行。

永远不会忘记,无论我们走多远,取得多么辉煌的成绩,我们都知道我们的根、我们的家、我们的魂在中国大地,我们都是党的人。

永远不会忘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我们才能行稳致远,我们才能无论经过多少个白天黑夜,多少个疾风骤雨,多少个寒冰酷暑,我们才不会迷惘,不会困惑,因为我们知道我们为什么而出发,为什么而战斗,为什么而奋斗!

苦难铸就今日辉煌,跨越千山万水,仍在跋山涉水。我们要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伟大祖国建设得更加强大,让中华民族永不再有南京大屠杀的苦难。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永不能忘记,不是要延续中日民族仇恨,而是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带动更多国家更多人民共同珍爱和平、维护和平。

我们永不能忘记,不是为了渲染被屠杀的悲情历史,是为了坚持历史的正义,是为了从历史中汲取弱国饱受欺凌的惨痛,激发精忠报国的志气勇气和信念。

我们永不能忘记,不是为了简单的“仪式感”,是为了在国际内外波澜诡谲、万重迷雾面前始终不忘初心,坚定不移走好自己的路。

我们永不能忘记,不仅是对我们这代人的激励,更是为了让我们的下一代知道幸福来之不易,“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幸福同样需要艰苦卓绝的斗争和努力。

我们永不能忘记,不仅是为中国一家之幸福,更是为了永续中华血脉,是为了让中华民族走上复兴强盛之路,维护世界和平,和世界人民一道,共同擘画人类社会治理的恢弘篇章。

国家监委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高综合国力,制定本条例。

(二)国家自然科学奖;。

(三)国家技术发明奖;。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第五条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第六条国家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选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应当在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

社会力量经登记设立的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国家监委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三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可以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报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6月2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同时废止。

国家监委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四

各位领导:

我是建筑工程学院城建系建环班的李某某。我很需要各位学校领导帮助我和我的家庭渡过难关,让我有幸和我们班的同学一起顺利完成学业与生活。

我来自xxxxx,家住xxxxx。父母离异多年,我同父亲生活,母亲早已不给我任何抚养费。父亲再婚了,对方还带着一个幼龄女儿。爷爷奶奶也同我们生活在一起。父亲年纪大了,身体一直不好,不能过度劳累,还有就是阿姨每月也基本赚不到多少钱,靠爷爷的微薄退休金来维持6口之家的费用,实乃艰巨。而我一直在读书,年年少不了的是我的学费和生活费的花费,我的学费变成了我们家最大的负担。在收到新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的那个夏天,由于家里没多少钱。父亲向亲朋好友借钱,给我交头一年上大学的学费。

在大学这个小社会团体中,我会坚持把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放在首位,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种公益事业,培养自己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自己综合素质,做一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的四有青年。努力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以减轻父母的负担。我会加入分团委、社团来锻炼自己,为同学们服务。发挥自己的能力,展现自己的水平。在大学的这两年多里,我积极的参加党课培训并且以优异的成绩结业。在我一直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着我自己,也以一个热血的胸怀爱着我们的祖国、我们的党和我们的学校。

假期里,我因为家庭的原因并不能参加过多的感兴趣的社会实践,要陪伴年迈的爷爷奶奶。我只能努力做一个孝顺的孩子。为了这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我很心疼辛苦的爸爸。在学校,我也一直很省吃俭用,有可能就会去打点工。

不过我虽然家庭情况不好,但是精神很积极向上,家庭困难不会成为我前进论上的绊脚石,我会用努力向上的精神和积极进取的斗志克服前进路上的种种困难,我相信我会充实的过完我的大学生活,同时我也会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给所有人一个完美的答复。

我希望能申请到这笔助学金资金,,对于一个普通的家庭来说并不算什么,但对于我,对于我的家庭却意义非凡,我会用我的努力去报答国家的恩赐,在大学期间认真学好每一门课,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做一名合格优秀的大学生,不辜负党的期待,学校和栽培,等将来学有所成后,毫无保留的回报给这个社会,做一名无私、伟大的建筑人,为建设美好的祖国尽自己微薄的一分力量。

很感激国家对我们家庭贫困学生的重视,也很感激各位领导对我们的关怀,希望领导可以考虑我家中的情况,助我顺利完成学业,我会十分感激的。,请相信,在学校,我会是一个优秀的大学生,在社会,我会是一名合格的敬业者,我会用自己感恩的心做对社会有用的人,谢谢!

以上是我家庭现状,真诚的希望领导、学校能给我一次机会。我是真的很需要这份助学金。我一定会努力学习,争取上进,改变命运。将来做一个有益社会的人,回报社会,回报祖国。

申请人: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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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委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五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

你们好!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们贫困大学生的关怀和帮助。请接受我们贫困生最诚挚的感恩之情。一位学者曾说过,成功的第一步是先存一颗感恩的心。同时也要对别人为你所做的一切怀有敬意和感恩之情。如果你接受别人的恩惠,你就应该抽出时间,向对方表达谢意。因此,一声“谢谢”就显得尤为重要。

感谢国家的助学政策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希望和关怀,我也有幸成为一名幸运儿,学期开学时,在国家为我们贫困生提供更多的经济援助渠道的政策下,我有幸申请到了国家一等助学金,为我的拮据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希望,感谢国家、感谢学校领导和老师的关爱和帮助,使我在这个充满爱的环境中长大,让我感到爱的关怀,以及国家对我们大学生的期望和自己的责任感。

贫困助学金,让我懂得了自立的含义。十八岁,是人生的一个分界线,他意味着自己已经长大。父母没有了对自己抚养的义务。贫困助学金,让我挣到了属于我自己的钱。在勤工俭学的岗位上,让我获得了更多的阅历和经验,再此感谢国家和学院老师对我们的`关照,感谢你们。

我真的很感谢你们,谢谢你们给予我援助,让我有继续学习的机会,我知道上大学的不易。因此我勤奋努力,从不懈怠,也从不奢在物质上的满足,我不能和其他同学一样,买名牌衣服和随意消费。我知道只有认真学习,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才能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回报我在大学期间帮我的好心人,帮助那些需要我帮助的人。学会感激,感激一切使我成长的人。感激一切国家帮助我们成长和成材的政策。懂得感激,便能够生活在一个感恩的世界里,我们的便会没有怨恨,只有和谐、平等、尊重、博爱。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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