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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导引心得体会实用 学法指导感悟(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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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导引心得体会实用 学法指导感悟(五篇)
2023-01-09 10:44:56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描写法学导引心得体会实用一

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03年4月29日作出(2002)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03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2/0 a - 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此房于2001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

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00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

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02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

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02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01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 ,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

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 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

此后经贸公司于2002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01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2001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02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描写法学导引心得体会实用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求职材料!我叫xx,x大学法学院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悉贵公司有意新纳人才,怀着激动的心情写下这封求职信,申请贵公司法务人员之职位。

作为一名应届法学毕业生,我的社会经验当前是十分的匮乏。多年的寒窗苦读,使我掌握了精深的专业知识。当前国家法院已经不缺乏法律人才了,所以我决定走向企业,走向公司,在公司中努力的进步,发挥自己的实力,取得更大的进步。也许在公司中取得进步,才是我最应该做到的事情,我坚信自己能够做的更加的好!面临着即将毕业的兴奋,心怀着奉献社会的抱负,渴望把所学知识学以致用,特别希望能够在公司从事有关法务方面的工作,期望贵公司能够为我提供这样一个施展才华的机会。贵公司实力雄厚,名声显著,潜力巨大,我非常期望能够成为贵公司的一员,为贵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尽心尽力!

大学的四年是充实的四年,使我完成了从普通人到法律人的转变!首先,自己形成了一个习惯的法律思维能力,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其次,阅读了大量法律专业书籍,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理论。再者,曾两次到河南涛声律师事务所实习,熟识了法律事务,能够运用法律解决一些基本问题。当然,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我最大弱势就是没有工作经验,但我会用一如既往的勤奋努力来弥补我经验的不足;我也特别能吃苦,愿意接受公司所分配的各种较为困难的任务;我也愿意接受低工资,只要贵公司能给我学以致用的机会以及施展才华的舞台,我会奉献出自己最大的才、智、谋、力,为公司赢得更大的发展!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不断的努力,我坚信只要自己更加不断的努力下去,做好自己,将自己的全部精力用在工作上,为贵公司的发展做出我最大的贡献,我相信我能做到,只要贵公司给我一个这样的机会,我就可以实现我多年来的抱负,取得更大的成绩,相信自己!

如果您正在寻找,那么请您关注我:一位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大学生;一位期待召唤,渴望风浪的年轻水手。诚恳地请求加入您的队伍,与您同舟共济,共创辉煌。最后,真诚的祝愿贵公司越加强盛、更加辉煌!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描写法学导引心得体会实用三

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

国籍: 中国

目前所在地:

民族: 汉族

户口所在地:

婚姻状况:

年龄:

培训认证: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文教法律类:法务人员 文教法律类 外语类

工作年限:

职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 一个星期

月薪要求:

希望工作地区:

个人工作经历:

主要工作经历:

1、xx年2月-xx年2月 xx机床厂有限公司(国有公司)任法务专员

工作职责一:起草审查公司对外的经济合同,主要有商品买卖合同、项目合作合同、物业租赁合同、股权投资合同等,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和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对有关项目进行法律审查和出具法律风险提示意见;为员工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如举办劳动合同法和物权法讲座等;协助部门主管处理行政事务。

工作职责二:在公司的授权下,全权负责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和对外民商经济合同的诉讼案件,并跟进案件的执行情况;企业工商证照手续的办理。

2、xx年7月-xx年1月 xx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任法务助理

工作职责一:处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物业纠纷,管理员工劳动合同,处理因物业管理引起的法律事务。

工作职责二:协助公司顾问律师办理公司诉讼案件,主要有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面积差、迟办产权证纠纷,撰写相应的法律文书;运用法律手段追讨房款,提起业主欠房款的诉讼,跟踪公司相关诉讼案件的执行等。

3、xx年7月-9月 xx律师事务所(实习)

工作职责:分析整理案卷材料,撰写常用法律文书;起草、审查合同;跟进各类民事、经济类案件。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xx师范大学

最高学历: 本科

所学专业: 法学

受教育培训经历: xx年9月到xx年6月 xx师范大学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良好

国语水平: 优秀 粤语水平: 优秀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专长及爱好:

1、专业技能:熟悉民法、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等重要法律,有较为牢固的法律理论知和严谨的法律逻辑思维;有民商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业务经验,熟悉民商事、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流程;能从诉讼案件中总结经验,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降低公司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2、其他技能:能熟练运用office软件;能正确快速地利用互联网,有良好的资料检索能力。

3、喜欢阅读古典文学和参加团体性的活动,如篮球、集体性拓展活动等。

自我评价

1、诚实正直,待人真诚,善于与人沟通;言行严谨一致,以对待法律的态度对待工作;刻苦耐劳,能承受较高强度的工作压力;注重工作效率和团体合作。

2、有不断学习的精神,能积极主动地加强自己的知识储备,注重综合文化素质和人文精神的培养。

描写法学导引心得体会实用四

题目:论共同过失犯罪

(一)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外刑法理论界对“共同过失犯罪是否成立”得出了肯定与否定两种结论。同时,亦有学者主张限定的肯定说。

(1)肯定说认为犯罪是行为人主观恶性的表现,而共同犯罪的“共同”正是共同恶性的体现,而共同犯罪的行为不过是实现共同犯罪人主观恶性的东西。

(2)否定说主张,共同犯罪是两个以上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参与实施一个犯罪。

(3)限定的肯定说则认为,一般不成立共同过失犯罪,但当各共同行为人负有法律规定的共同注意义务并共同违反了该义务时,就应当肯定过失的共同正犯。

诚然,德、日、前苏联刑法学者主张共同过失犯罪论的日趋增多,但在德、日、俄等国占通说地位的还是共同过失犯罪的否定说。

2、国内理论层面,我国学者从刑法的规定出发大都对共同过失犯罪持否定态度,认为,“法律之所以规定共同犯罪,是因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故意的范围内互相利用各人的行为而共同实行犯罪。”亦有学者从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共同过失犯罪持肯定态度。我国刑法已经承认了共同过失犯罪这一概念,刑法第25条第2款关于“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规定就是一个证明。只不过,我国刑法对共同过失犯罪人不以传统的共同犯罪论处罢了。

(二)选题的依据

1、在我国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我国倡导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国的共同犯罪理论体系并不完善,所以要把共同过失犯罪引入我国法律。

2、我国有些学者从刑法的规定出发大都对共同过失犯罪持否定态度;亦有学者从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共同过失犯罪持肯定态度。是否应该认定共同过失犯罪在学术上有很大争议。

3、有相当部分案件(共同实施过失行为,但不能证明死亡结果由谁的行为造成,如脚手架上扔圆木案)只有在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下才能得到妥善的判决;同时,肯定共同过失犯罪,追究其共同过失犯罪的责任,这对于遏制过失犯罪是相当有利的。

(三)选题的意义

1、当前我国提倡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刑事犯罪的种类呈现多样化的趋势,有的刑法理论已经不能满足定罪量刑的需要。因此,研究共同过失犯罪有深远的政治意义。

2、从立法方面讲,我国的立法否认了共同过失犯罪,使得实际生活中许多的犯罪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这不利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建立。研究共同过失犯罪有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

3、从司法层面讲,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对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同罪犯的量刑常常大相径庭,这与我国的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相违背的。对共同过失犯罪的研究可以为司法实践提供相应的指导。

研究的基本内容:

(一)共同过失犯罪的概述

1、共同过失犯罪的概念

2、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依据

3、共同过失犯罪的意义

(二)共同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二人以上,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主观要件:违反了共同注意义务的共同过失。

(1)共同注意义务的来源

(2)共同注意义务的内容

(3)共同注意能力的判断

3、客体要件: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4、客观要件:数个行为人实施了违反了共同注意义务的共同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三)共同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1、共同过失犯罪的处罚原则

2、共同过失犯罪刑罚的具体裁量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文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中外刑法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共同过失犯罪问题,对于共同过失行为能否成立共同犯罪则是该问题的核心所在,因为其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也就确定了我国应怎样对共同过失犯罪定罪量刑的问题,使这一理论更好的为我国刑法服务。

(一)步骤

1、确定选题方向。共同过失犯罪对于丰富和完善我国的刑法体系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2、大量查找搜集资料。充分利用周围的资源,对图书馆相关书籍和网上相关文章进行大量阅读和收集,丰富自己在这个问题方面的知识。

3、研究分析资料。通过对资料的阅读,了解共同过失犯罪的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对这一问题的逐步有了自己观点和想法。

4、列出论文提纲。罗列出自己要写的基本内容和提纲。

5、完成论文。

(二)方法

1、比较法:外国学者对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比较。结合我国国情与外国相关理论进行比较。

2、从理论到实际的结合:在充分了解国内外对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研究现状后,再结合我国国情进行实际运用。

(三)措施

1、阅读了大量关于共同过失犯罪方面的著作,如李光灿、马克昌、罗平:《论共同犯罪》,赵秉志主编:《犯罪总论问题探索》。

2、上网查看和阅读了很多关于共同过失犯罪方面学术论文,硕士毕业论文等。

3、收集了不少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的案例,如央视大火案、共同射击致人死亡案、脚手架上扔圆木案等。

20xx、10--- 20xx、12确定选题方向、决定论文题目

20xx、12--- 20xx、3收集论文的相关资料、提炼观点、确定论文大纲

20xx、3 --- 20xx、5拟好论文提纲、举行开题报告、准备论文初稿

20xx、5 --- 20xx、6修改论文定稿、进行论文答辩。

[1]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修订本第3版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版

[2]李光灿、马克昌、罗平:《论共同犯罪》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年10月版

[3]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版

[4]赵采志主编:《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第一卷法律出版社20xx年9月版

[5]张明楷:《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xx年3月第2期

[6]杨妮妮马诗雨:《浅析过失共同犯罪》法制与社会20xx年8月(中)

[7]刘俊:《浅议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xx年第4期

[8]罗云:《浅论过失共同犯罪》南昌高专学报20xx年第4期

[9]赵秉志主编:《犯罪总论问题探索》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10]李风梅:《共同犯罪若干问题研究》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xx年第3期

[11]童德华:《共同犯罪初论》法律科学20xx年第2期

[12]马琳:《论共同过失犯罪》山西师大学报(社科版)20xx年3月第30卷第3期

[13]舒洪水:仪共同过失犯罪的概念及特征》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xx年第4期

[14]张明楷:《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xx年3月第2期

[15]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16]郑鹤瑜:《过失共同正犯若干问题研究》河北法学20xx年

[17]赵秉志主编:《犯罪总论问题探索》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18]童德华:《共同犯罪初论》法律科学20xx年第2期

[19] (日)阿部纯二:《刑法墓本讲座》第四卷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0]罗结珍译(法)卡斯乐、斯特法尼:《法国刑法总论精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描写法学导引心得体会实用五

xx公司人事部:

你们好!

我知道xx向贵公司申请入职,已经递交了求职简历及求职信,我在此为她写推荐函。

敝校法律专业知名度较高,入学考试竞争激烈,十多人中才有一人被录取,x小姐就是这样一所法学院的毕业生。她是我两年研讨课的学生之一。20xx年6月毕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而且我觉得我非常了解这位申请人。研讨课第一年是概括地讨论社会科学,第二年讨论较专门的主题。她了解这些主题,参与课堂活动,并提出了有创意而深入的见解。

在个性方面,x小姐表面上是沉静而被动的,但实际上却充满了和善进取精神,痕恨轻易的妥协。她积极的求学态度与生活方式,已经帮助她在商业界担任了重要的商业职务。首先是在xx一家房地产公司管理契约业务,从20xx年7月到20xx年9月;继而受聘于xx贸易公司企划部,从20xx年10月迄今。

x小姐现在是想应用她所学到的商业经验和学识,到贵公司发挥更大的作用。我相信她在新工作上会做得更好,所以毫不犹豫地向您推荐李小姐。

我将感激您对这位申请人做慎重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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