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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毒害心得体会总结 邪教危害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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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毒害心得体会总结 邪教危害心得体会(六篇)
2023-01-09 13:08:16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题邪教毒害心得体会总结一

1、街道社会管理科每年织组两次全街道性的摸底排查活动,对非法练功人员和邪教组织组进行清查,各单位及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协同作战。

2、各村(居)、单位按照规定的排查方法、手段落实排查计划。每月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并认真撰写月排查统计表,建立台帐,发现线索和问题要落实责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激化并及时上报街道社会管理科。

3、排查工作要求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排查出来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不隐瞒,如实上报。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全镇情况,快速地向事件发生地反馈处理意见,及向有关部门报告,各村(居)、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传递与反馈工作。

1、各村以支部书记为村信息员,各单位以单位负责人为信息员的建立信息网络,按照街道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社,社干部、党员包户的模式建全防控网络

2、各村、单位信息员每月定期向街道社会管理科书面报告一次本辖区创建工作情况。对辖区实行“零报告”制度,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为了准确了解和掌握“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人员的基本动态,进行扶贫帮困,引导他们走出误区,使之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生活富裕的群众,特制定回访制度。

1、各村(居)以村(居)支部书记为信息员,各组以老党员、老干部为信息员,定期入户了解重点人员基本动态,组级信息员定期向村级信息员报告情况,村级信息员定期向街道社会管理科报告情况,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

2、回访内容:了解“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人员的现行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反常;帮扶工作情况等。

3、回访后,要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情况要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要果断采取措施,杜绝人员再次走入岐途。

为严格各项责任制,确保工作措施落实,特制定创建无邪教街道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

1、对排查出来的“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人员,要由支部书记或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挂牌督办,上门了解基本情况,特别是化解工作经过和效果,写出专门报告,建立档案,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街道社会管理科,街道社会管理科跟踪落实,每个月进行实地督办。

2、将创建无邪单位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考核、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工作得力,成绩显著的,要记录在案,形成专门报告,在报送党政主要领导的同时,送交相关部门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或隐瞒情况,凡出现新滋生非法练功人员,要追究驻村(居)领导、驻村(居)干部和村(居)干部的责任。

5、文电文印保密制度

反邪教工作机密程度较高,所有文件要严守保密规定,对涉密文件要有专人保密,专挡存放,放置于安全地点,严防失,泄密现象的发生。

采用加密、口令等技术措施,防止电脑黑客盗用本单位信息及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进行破坏。对外来参观人员,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与本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计算机机房,工作人员不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带出机房,不得通过屏幕显示和打印方式输出机密信息,更不得进行磁介质拷贝。

主题邪教毒害心得体会总结二

在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第三阶段的工作中,教育局按x号《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第三阶段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本阶段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同“_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防范、惩治邪教活动的法律、法规,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通过反对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充分认识邪教、有害气功、迷信等活动的本质及危害性。防止“_功”等邪教和迷信活动毒害青少年一代,进一步净化校园,为培养“四有”新人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并通过“小手牵大手”的形式,向广大农村群众辐射,以推动全社会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1、提高思想认识,确保领导到位

我局党委及下属有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反邪教警示教育第三阶段的教育工作,深刻认识到在农村及中小学校进一步进行警示教育是与邪教组织进行的更深入的斗争,进一步增强了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为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提高警惕,提高防范和抵制歪理邪说的意识,提高反邪教斗争的能力。我局党委及下属有关部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就文件精神进行认真学习,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了“_功”邪教组织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严重危害,形成了崇尚科学文明,拒绝邪教侵蚀的良好氛围,从根本上铲除“_功”等邪教组织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和土壤。

2、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措施到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监督作用和督促保证作用。我局党委按照与基层签订包保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广泛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包保责任工作开展,确保包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杜绝了“_功”等邪教进入中小学校。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

为防止“_功”等邪教渗透到校园之中,我局党委及下属有关单位还开展一系列深入持久的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进一步通过法制宣讲、宣传橱窗、黑板报、广播标语、班级上课、报告会、书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促进师生员工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对“_功”危害性的认识,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净化了校园,为培养“四有”新人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4、大手牵小手,使警示教育辐射社会

在教育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基层学校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学生做好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教育学生当好反邪教警示教育的宣传员,让学生不但自己要搞好教育活动,还要向家庭、亲友和社会进行宣传教育,以推动全社会特别是农村基层及中小学校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由于领导高度重视,宣传有力,措施贯彻落实到位,顺利地完成了第三阶段的教育活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尽力克服问题和困难,把工作做得更好,为教育改革发展,为社会稳定和国家政权的稳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主题邪教毒害心得体会总结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广大青年学生应当自觉提高警惕,抵制邪教侵蚀。党中央的这一重要决策使广大青年学生深受鼓舞,对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创造未来美好生活充满了信心。但是现实生活中有一种阴暗的东西,企图腐蚀人们的思想,这就是邪教。它们企图在各大院校暗中活动,用歪理邪说蛊惑蒙骗学生,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这就需要广大青年学生的高度警觉,自学地抵制邪教的侵蚀。我院应中央和省的要求,开展防邪反邪的教育活动。

(一)认识邪教的危害

(二)自觉抵制邪教

(一)为什么要警惕邪教?

第一,邪教使人贫穷。

它们用各种名义欺骗农民群众捐出钱财,让群众不事生产。

第二,邪教破坏家庭。

它们诱使群众离家不归去“传教”,许多家庭因此妻离子散。

第三,邪教残害生命。

它们欺骗群众只要信“教”就可以有病不医,有药不吃,上当的人小病被耽误成大病,甚至被搞得家破人亡。

第四,邪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多数邪教组织都有绑架、勒索甚至杀人的行为。

(二)怎样认清邪教?

第一,什么是邪教?

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第二,邪教的一般特点有哪些?

邪教有很多都是谎称自己是宗教,打着宗教的旗号搞活动。这些邪教一般都有下面这些特点:

1、邪教自称是“信神”、“信教”、“信耶酥”、“传福音”,实际上是让人信它们自己立的邪教头目,比如什么“女耶 稣”、“三赎”等,其政治纲领十分反动,政治企图十分明显。

2、邪教偷偷摸摸到人家家里“传教”,偷偷摸摸搞聚会,行为古怪,甚至不敢说真名,用什么“灵名”或化名。

3、邪教用小恩小惠拉拢人,让人荒了田、抛了家、弃了学去相信“神”。

4、邪教宣扬地球就要爆炸,“世界末日”就要到了,人类就要灭亡,只有加入它们的组织才能得救。

5、邪教鼓吹入了“教”能包治百病,消灾避难。当人们遇到难处时,它就会趁机而入,假装关心你、亲近你,想方设法拉你入教。

6、邪教常采用“天国来信”、“鸡生字蛋”、“石头显字”、“海螺显字”、“蚂蚁写字”等欺诈办法,玩弄花招,蒙人骗人,使人上当受骗。当诱骗不成,还会暴力威逼。

7、邪教让人把政府、社会、老百姓当成“魔”,以“神”的名义煽动群众和政府对着干,等等。

第三,邪教是怎么骗人的?

1、打着宗教或气功的幌子蒙骗人

2、用治病免灾诱惑

3、用各种把戏吓唬人

(三)如何远离邪教?

第一,相信科学,遇到疾病找医生,遇到困难找政府,亲友邻里要积极鼓励,相互帮助,宽容体谅,共克难关,决不相信迷信和依靠邪教。

第二,预防疾病,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劳逸结合,注意张弛有度,保持良好心态。

第三,科学健身,积极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选择符合自己年龄特点、身体状况的运动方式,如太极拳、八段锦等健身气功来健身。

第四,精神充实,靠科学致富,物质生活富足了,精神生活也要丰富,以文化知识充实头脑,以科技信息发财致富,以多彩生活享受人生。

主题邪教毒害心得体会总结四

为了积极响应市、县教育局组织开展的“廉洁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身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教行为,努力争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好教师,本人自愿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1、不向学生散布背离党、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和参与邪教及封建迷信活动,教师廉洁从教承诺书。

2、不利用学生转学、插班、分班、评优、评先、选拨干部或借节日、生日之机,接受家长宴请或向学生家长暗示索要财物,范文《教师廉洁从教承诺书》。不利用教育工作之便收受学生家长礼品。

3、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不使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方式教育学生。

4、不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不强制学生集体购买复习资料、教辅读物,不擅自立名目乱收费。

5、不训斥、指责和把自身职责转加学生家长,尊重家长,对家长的来访要热情接待,善于沟通。

6、不以任何理由参与社会办班或从事有偿家教和第二职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

7、不赌博,不酗酒,不吸毒,不在校园内吸游烟。讲究仪表美,衣着整洁得体,高雅大方。

8、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公约,给学生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承诺人:

主题邪教毒害心得体会总结五

——宣传“祷告能治病”“种庄稼没用”“一切靠‘神’的恩赐,信‘神’就能过好日子”,“信了神就能消灾避难”,等等,导致我们的群众上当受骗的是邪教。

——让你荒了田、抛了家、弃了学去相信“神”的是邪教;

——宣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是邪教;

——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灾避难的是邪教;

——欺骗、逼妇女受教主凌辱的是邪教;

——说传统宗教过时了、要信新“神”的是邪教;

——非法聚会时鬼鬼祟祟、乱喊乱叫、乱唱乱跳的是邪教;

——让你用骗人的手段诱使他人加入的是邪教;

——加入后不让退出的是邪教;

——把社会、政府、普通老百姓当成“魔”的是邪教;

——以“神”的名义煽动成员对抗政府的是邪教。

1999年10月,我国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给邪教下了明确的定义: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人心、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法轮功”等邪教的主要特征

一是制造教主崇拜;二是编造和散布“世界末日”邪说;三是进行精神控制和人身摧残;四是非法聚敛钱财;五是仇视社会,敌视政府;六是攻击、抵毁宗教和宗教爱国组织;七是宣扬神秘主义,散布迷信,反对科学;八是秘密活动。

1、打着宗教或气功的幌子蒙骗人。2、治病、免灾诱惑人。3、看相算命、装神弄鬼、玩符谶(读“趁”音,迷信的预言、预兆)等各种把戏吓唬人。4、近乎拉拢人。5、恩小惠收买人。6用暴力手段胁迫人。

第一、宗教崇拜超人间的“神”,宗教的神职人员只是神的仆人;而邪教教主是现世的人,却自称是至高无上的“神”,要求信徒绝对崇拜、绝对服从;

第二、宗教为人们提供善意的精神寄托和信仰支持;而邪教对信徒灌输歪理邪说,不择手段地实行精神控制;

第三、宗教宣扬虚幻的“末世论”,将世界末日置于遥远的未来;而邪教渲染即将来临的“末世论”,并以此蒙骗和恐吓信徒;

第四、宗教信仰活动相对宽容、自由,宣传的道德多为数千年来人类社会公认的伦理道德;而邪教欺骗信徒,常假借神的名义强迫信徒对教主倾其所有,还号召女信徒对男教主“奉献”身体;

第五、宗教活动及其场所一般是公开的,宗教戒律大多与法律相符合,不危及宪法和法律赋予信徒(公民)的基本权利;而邪教秘密结社,活动场所不公开,对信徒实行隔离管制,对离教、叛徒人员采取威胁、报复等手段;

第六、宗教教义与现实世界相容,不排斥现实世界,在某一种程度上能劝善戒恶引导积极人生;而邪教与现实世界对抗,教唆人们逃避和摧毁现世,往往导致偏执狂热的极端行为,酿成严重社会危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明确指出,对邪教组织要坚决取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先后两次就关于办理邪教组织犯罪案件问题做出了司法解释,为取缔和打击邪教组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2)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此外,邪教活动违反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团管理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党和国家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其含义是:(1)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2)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3)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4)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5)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参与邪教活动是违法的,我国《刑法》、《宪法》、《社会治巡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取缔和打击邪教组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广大干部群众要提高识别邪教的能力,旗帜鲜明的反对邪教。对各类邪教所散布的歪理邪说,要不听、不信、不传。如果自己的亲戚朋友、街坊邻居有人信了邪教,要提醒他们提高警惕,千万别上当。发现邪教组织在骗人、非法聚会或假借“传福音”等搞邪教活动时,要赶紧向单位、村(居)的领导和辖区派出所(公安分局)报告或拨打“110”报警。对于邪教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迷信、伪科学和邪教的克星是科学,我们要铲除迷信土壤首先必须高举科学旗帜,采取一切措施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掌握科学知识,应用科学方法,学会科学思维、具备科学精神,战胜迷信、伪科学和邪教,在思想上筑立起一道防护墙,从根本上杜绝邪教组织的侵害。

主题邪教毒害心得体会总结六

为了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根据市、区综治委会议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现就反邪教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策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任务。

年度内实现“三个为零”:1、“”等邪教组织人员赴区以上滋事和聚集滋事案件为零;2、“”练习为零;3、利用有线电视插播邪教信息为零。“三个打击”:1、打击华南教,2、打击门徒会,3、打击三班仆人派。

(1)治安防范工作,构建群防群治网络。构建以“社区控管、路路巡逻、边际堵管两防为重点,促进社区防范网络建设。继续在城区开展以“两管两防”为主要内控、单位守护”为主要内容的治安防控体系。

(2)加强对常住人口、重点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抓好内部单位自防、社区联防,切实控制和减少各类发案。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不懈的开展同“”等邪教组织的斗争。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4)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和管理。进一步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四五”普法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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