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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病疫心得体会实用 武汉人对疫情的感悟(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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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病疫心得体会实用 武汉人对疫情的感悟(7篇)
2023-01-09 13:18:33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武汉病疫心得体会实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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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镇民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批准文件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

第二条 经济适用房销售依据

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经房【 】 号。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情况

1、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

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栋【座】 单元 层 号房,户型为 房 厅 厨卫,封闭式阳台 个,非封闭阳台 个(见附件一)。该住房层高为 米,属 结构。

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2、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非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栋【座】 单元 层 号房(见附件一)。

该房屋层高为 米,属 结构。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3、如无特别约定,该房屋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环境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1、该房屋属于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

政府定价标准文号为:武价函【 】 号,核定销售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 %,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1±%)= 元,合计总金额为: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该房屋属非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内行政划拨土地上建设的非住宅用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双方约定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合计总金额为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条出买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经批准未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 ×100﹪

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规划设计变更批准之日起15日内签署补充协议。

2、 双方自行约定:

(1) ;

(2) ;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

第八条 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出卖人与买受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约定:

(1)供水 。

(2)供电 。

(3)供气 。

(4)排水 。

(5)绿化 。

(6)有线电视、宽带 。

(7)小高层、高层电梯 。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

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

2、

第九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三)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处,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之内,自本合同第九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退

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四)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

(五)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一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该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与出卖人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 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房屋所在项目以下部位和设施等全体业主享有所有权:

(1)物业管理用房;

(2) 。

2、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 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3、 。

第十四条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规定

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武政【20__】30号)有关规定,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满五年后,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买受人须在市、区房产交易窗口按照该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具体比例按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届时公布的标准执行。凭缴款证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土地”。

第十五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份。

第十九条 本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连同《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原件一并向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于:年 月 日

推荐武汉病疫心得体会实用二

4月8日武汉“解封”在即。武汉市委书记王忠林日前在专题会议上指出,武汉城市封控76天后转向重启,对全国疫情防控大局具有标志性意义,也为武汉疫情防控整体工作带来新的考验。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切实做好解除离汉通道管控有关工作,做到科学精准、“防”“放”并举、安全有序、确保稳定。

倒计时还有1天。从公布武汉4月8日“解封”开始,热切盼望一扫疫情阴霾的全国人民,为武汉按下了“重启倒计时键”。在一天天减少的倒计时里,武汉市公交地铁恢复运营,火车恢复靠站,飞机恢复通航,武汉街头的人多起来,车辆多起来,开门的店铺也多起来……定格在1月23日“封城”的武汉,有如显影一般,徐徐还原了生活多姿多彩的颜色。

“解封”的序幕已经拉开。4月3日,武汉四类规模以上企业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率达到91.4%。武汉水电气油、通讯、轨道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平稳有序,市民生活、复工复产需求得到有力保障。武汉正在复苏,市民满怀期待。

1月23日,以武汉“封城”关闭为标志,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打响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武汉以壮士断腕之势,力求以最快速度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传播。近千万武汉市民和滞留在汉人员坚守在城市里,缩小自己的活动空间,为举国战疫付出了巨大牺牲。4月8日,武汉将再次以“解封”打开离汉通道为标志,向世界证明中国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效——中国经济社会秩序正在加快恢复,复工复产水平快速提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离汉通道管控的解除,是武汉离汉通道恢复通行的标志,也是武汉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的标志。武汉城门打开,不意味着疫情防控措施放松,也不意味着小区封控管理放开。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武汉与国内其他地区一样,要继续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断巩固举国战疫成果。复工复产复市后,人员流动增多,防控风险增加,管理难度加大,疫情防控常态化将持续较长一段时间。越是这个时候越要提高警惕,不能有丝毫松懈。

前几天,武汉70个小区由于无症状感染者等原因,被取消或暂停“无疫”命名,部分已认定的“无疫小区”被“摘牌”,有疫情小区要进行更严格的卫生消杀和小区管控。无症状感染者数据从4月1日起纳入每日疫情通报,信息发布公开透明,及时回应了公众关切。最近,钟南山等知名医学专家就无症状感染者问题进行科学解答,要求武汉在建立疫情防控长效机制的基础上,对重点人群加强排查,对复工人员增加体检项目,采取早发现、早治疗、早隔离等措施,确保每一个人的健康安全。

现在,武汉该如何迎接“解封”?武汉经济社会活动由“暂停”转向全面重启,小区将持续封控严管,外出居民需要持“健康绿码”、隔离14天健康证明或复工复产证明等凭证,武汉市呼吁市民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等。“逐渐开放”“有序管理”是武汉重启的关键词,绝不能因离汉通道解除导致疫情反弹逆转,必须确保城市运行安全有序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解除“封城”,打破隔离,武汉今年的春天格外令人期待。武汉,请带上你渐渐清晰鲜活的笑脸,与全国人民一起继续并肩战“疫”,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和阻击战。

推荐武汉病疫心得体会实用三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规划用途为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年_月___日至_2072_年__6_月_12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

总金额(_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___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__月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本合同可在该商品房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机关鉴证。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签于

推荐武汉病疫心得体会实用四

20__年1月23日至4月8日,武汉耗时76天终于解除离汉离鄂通道管控,“封城”时光即将过去。

自1949年5月武昌、汉口、汉阳三镇合为武汉市以来,这座中部枢纽城市便以公路、水路阡陌纵横的发达交通示人。“故步自封”,是长居于此的市民难以想象的生活场景。

因一场新冠肺炎疫情,江城市民经历史无前例的两个半月。按下“重启键”,武汉将解开哪些束缚?

探究解什么,首先须知哪些被封闭。

其一,离汉通道关闭、市内交通暂停运行。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月23日发布公告称,当天上午10时起,全市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机场、火车站等离汉通道暂时关闭。26日,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禁行管理。

这座江边城市如壮士断腕般,在封锁自身的同时尽最大努力将新冠病毒挡在域内。然而,封闭的生活并不意味孤立无援。4万余人、逾百支医疗队陆续由全国各地千里驰援,患者身前多了一道抵挡病毒的白色屏障。

其二,社区封闭管理。2月11日,市防控指挥部再发通告,决定即日起对所有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对于一个拥有超千万人口的特大城市来说,这是无比艰难的决定。

自此,各区县商超纷纷停止向个人供货。连接居民需求和商家供给之间的,是社区工作者、下沉干部、志愿者等万千身影。自救者天助,市民与政府高度配合,全市共抗疫情的生动图卷在每个角落上演。“封城”,于“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任务中发挥举足轻重作用。

其三,心理阴霾。疫情迅猛来袭,大多数人一度认为“封城”乃短期之举,岂料76天的“宅生活”就此展开。人心惶惶的日子在每个经历其间的个体心中烙下痕迹,一把无形的铁锁亟需密钥。

武汉4月8日0时起“解封”,不少市民听闻消息误以为往常即将回归,实则尚有不小差距。那么,“解封”具体解什么?

武汉疫情形势自3月以来出现明显好转,本土疫情传播已基本阻断。市内公交车、地铁先后于3月25日、28日恢复运营,火车站、天河机场此间进行了全面消杀。相关通告宣布,“绿码”拥有者“解封”后可离汉。

与此同时,考虑到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因应无症状感染者和康复出院后复检为阳性患者的出现,武汉将建立疫情防控长效机制并持续做好社区封控,以此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离汉通道“解封”,社区管理与以前会有何异同?不变的是公众仍在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工作生活,变的则是物理隔离的适当调整以及特殊群体的帮扶细化。零星病例不等于防疫零风险,防护意识亦不能随解封“烟消云散”。

“心房”解锁,需要时间和耐心,需要自我疏导,更需要全社会的良善环境。

康复患者、逝者家属、医护人员及至每一位普通市民的心理需求当引起各方重视。尤其是康复者,即使出院回家,出于安全考虑也多将自己封闭家中。家住武昌老城的程劲松一家四口全部结束隔离回家团聚不久,他们在屋内仍时刻佩戴口罩,无特殊原因不敢擅自打开房门。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主任、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组长刘忠纯总结,有关心理问题当前有两块工作需妥善应对,一是创伤后应激障碍治疗,二是哀伤反应处理。他特别提到,对于逝者家属要允许其哀伤,哀伤需要表达且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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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_____________市场内________楼________厅______摊位出租给乙方,由乙方在市场内从事经营。

第二条期限为_____年。即自二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凭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在发租规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前____天内还未办理续租手续,即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甲方有权将摊位另行发租。

第三条租金、租金的缴纳期限和优惠办法

1、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交纳时间___________。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二00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缴付一年的摊位租金, 甲方按该摊位年租金给予一次性优惠____%,实际缴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经营公约等,并检查、督促乙方执行;

2、有权对乙方利用所租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管理,并报有关执法部门;

3、在租赁期间因市场内部改造、房屋维修,需对乙方所租赁的摊位进行迁移、拆除时,甲方须提前___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须于____天内誊清摊位。甲方尽量给乙方重新安排摊位,乙方愿接受安排的,租金视调整后摊位实际状况重新予以核定。乙方不愿接受安排的,则由甲方退还乙方从拆摊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满之日止的摊位租金。租金退还计算方式为:按乙方所缴付的实际租金除以合同规定的承租天数,乘以拆摊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满之日止的天数。

(二)甲方义务:

1、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

2、提供经营必备的后勤保障设施,如通风设备、照明灯光等,并逐步改善经营条件。

3、对自然原因造成的摊位损坏及照明灯光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更换、保养。

4、维护市场内经营秩序,搞好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

2、甲方违反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

2、服从管理,依法按期缴纳各项税费;

3、乙方为所租赁摊位的安全责任人,对该摊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负责,并遵守市场内各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接电源,不违章使用电器,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爱护本市场内公共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市场环境卫生;

5、文明经商、礼貌服务,在指定范围内经营。不出售反动、淫秽、封建、迷信、假冒伪劣商品;不乱堆、乱放、乱挂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保证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按摊位租金____ %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租赁合同,并按摊位租金____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取消乙方下一轮优先续租资格。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民法典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签(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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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_____________市场内________楼________厅______摊位出租给乙方,由乙方在市场内从事经营。

第二条c期限为_____年。即自二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凭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在发租规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前____天内还未办理续租手续,即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甲方有权将摊位另行发租。

第三条租金、租金的缴纳期限和优惠办法

1、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交纳时间___________。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二00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缴付一年的摊位租金, 甲方按该摊位年租金给予一次性优惠____%,实际缴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经营公约等,并检查、督促乙方执行;

2、有权对乙方利用所租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管理,并报有关执法部门;

3、在租赁期间因市场内部改造、房屋维修,需对乙方所租赁的摊位进行迁移、拆除时,甲方须提前___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须于____天内誊清摊位。甲方尽量给乙方重新安排摊位,乙方愿接受安排的,租金视调整后摊位实际状况重新予以核定。乙方不愿接受安排的,则由甲方退还乙方从拆摊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满之日止的摊位租金。租金退还计算方式为:按乙方所缴付的实际租金除以合同规定的承租天数,乘以拆摊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满之日止的天数。

(二)甲方义务:

1、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

2、提供经营必备的后勤保障设施,如通风设备、照明灯光等,并逐步改善经营条件。

3、对自然原因造成的摊位损坏及照明灯光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更换、保养。

4、维护市场内经营秩序,搞好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

2、甲方违反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

2、服从管理,依法按期缴纳各项税费;

3、乙方为所租赁摊位的安全责任人,对该摊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负责,并遵守市场内各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接电源,不违章使用电器,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爱护本市场内公共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市场环境卫生;

5、文明经商、礼貌服务,在指定范围内经营。不出售反动、淫秽、封建、迷信、假冒伪劣商品;不乱堆、乱放、乱挂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保证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按摊位租金____ %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租赁合同,并按摊位租金____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取消乙方下一轮优先续租资格。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推荐武汉病疫心得体会实用七

武汉市是湖北省省会和湖北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华中地区最大城市和内外贸商埠,也是中国内陆最大的交通枢纽,工业、教育、科研的重要基地之一。

武汉市是华中地区的重镇,面积8467平方公里,人口700多万,坐落于江汉平原。长江、汉水在此交汇,在地理上将武汉划分为长江以南的武昌及长江以北的汉口和汉阳。河流湖泊纵横交错,故武汉又称“江城”。先民楚人创造的灿烂的楚文化深深地影响着这个地方的人们,使武汉人的性格表现得热情而刚烈,浪漫而奔放。

武昌之名始于东汉末三国初,孙权为了与刘备夺荆州,于公元220xx年把都城从建业(今南京)迁至鄂县,并更名“武昌”,取“以武治国而昌”之意;汉阳一名的来历与汉水密切相关,古语“水北为阳,山南为阳”,古时汉阳在汉水之北,龟山之南,又因得日照多的地方也称阳,故名汉阳;汉口在三镇中历史最短,而发展最快,汉口原叫江夏,因发源于陕西的汉水是当时交通便利的水道,陕西商人乘船沿汉水而下至江夏做生意,开始把江夏改称汉口,即汉水的出口。

武汉历史悠久,根据离城区5公里的黄陂滠口杨家湾发现的商代盘龙城遗址的考古结论,早在3520xx年前,此处已进入人类文明 社会。武汉先秦时属楚国地,秦属南郡,汉属荆州江夏郡,三国时隔江分为江夏、汉阳两县。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设夏口厅。1920xx年汉口、武昌两县改市,1920xx年,国民政府由广州迁来后,三镇统建武汉市。

古代,从武汉循长江水道行进,可西上巴蜀,东下吴越,向北溯汉水而至豫陕,经洞庭湖南达湘桂,故有“九省通衢”之称。东汉时期蔡邕便发现其“南援三州,北集京都,上控陇坂,下接江湖”的优越地理条件,认为是“导财运货,贸迁有无”的理想市场。至宋代,武昌已有“市邑雄富”的美誉,至明末清初,汉口就跻身全国四大名镇之列。康熙年间,三镇已成为“楚中第一繁盛处”。历来,武汉是长江中游最大的物资集散地、商业贸易中心,加之得水独厚,得中独厚,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故为华中重镇。1860年代后,汉口开埠,江海直航;随后京汉、粤汉铁路的铺设,更使武汉四通八达。1949年以来,长江大桥和江汉一桥、二桥及汉水铁路桥的竣工,以及空中航线的开辟,武汉交通运输进入新的时代。1990年后,武汉港新客运站、新火车站的投入使用,天河国际机场、长江公路桥和江汉三桥的开通,武汉成为华中第一大交通港站。今天,武汉作为中部最大的水陆交通枢纽,长 江水运联通东西,京广铁路纵穿南北,北至北京,南抵广州,西去重庆,东达上海。东西水运干线和南北铁路干线使武汉的物资交流范围扩展到全国各地,成为新时代的华中重镇。

武汉美称“江城”,源于唐朝大诗人李白“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的千古绝句,这一称呼也是由于武汉的发展与长江、汉水的关系特别密切,所以沿江九大城市中,唯独武汉享有“江城”的雅名。

改革开放使武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武汉人引以自豪的千古名楼黄鹤楼,自然风光旖旎的东湖,享有盛誉的归元禅寺,继续张开双臂,喜欢四方佳宾。更有许多好听、好看、好玩的新景点、新景观如白鳍豚馆、野生动物园、赤壁大战全景画馆及改造后的具有现代气息的中山大道商业街都等待着您的投入,恭候着您的光临。欢迎您来江城,领略都市不同的风光。

参观江南三大名楼之首的黄鹤楼,在此可追溯黄鹤楼的历史,聆听有关的神话传说以及历代文人墨客面对黄鹤楼吟咏的诗篇“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并可登楼观武汉三镇全景。随后来到古琴台,这里是流传了两千多年的“高山流水觅知音”故事的发生地,游人可在此凭吊俞伯牙、钟子期以琴会知音的动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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