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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稽查心得体会及收获 稽查实训培训心得(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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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稽查心得体会及收获 稽查实训培训心得(八篇)
2023-01-09 13:48:03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考核稽查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徐市中心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以《幼儿园工作规程》精神为指导,认真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常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以园务工作计划及幼教各项工作计划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工作指导精神,以发展幼儿为主线,以规范保教管理为保障,不断提升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以规范保教管理为保障,不断提升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全体保教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后勤管理,规范操作,落实日常监督、检查,有效提升保教服务质量,加强卫生保健工作的检查力度,使保健制度的各项内容真正做到深入人心,自觉执行好各项制度,认识保育工作的重要性。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保健工作法规,认真接受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的工作监督、检查,根据最新工作要求不断调整、落实相关措施,力求各项工作制度化、合理化、规范化。

3、更新保教人员的观念,实行教育和保育箱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4、做好卫生消毒、宣传工作,做好季节性病毒流感预防工作;把好食品关,杜绝事物中毒;严格控制各种传染病的发生,杜绝事故发生。

5、细致做好各项保健日常工作,科学合理安排膳食,使幼儿膳食平衡,保证幼儿膳食质量,做到科学安排与实际生活相结合,保证幼儿身体发育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三、主要工作

(一)卫生保健

1、严格执行新生入园体检,体检不合格拒绝接受入园,本学期对有病史的幼儿采取必要的对策措施。做好儿童计划免疫接种检查及补种登记工作,九月中旬做完验证工作,九月底补种第一轮完成。

2严格把好晨检关,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摸摸有无发烧,看看精神状态,面色、皮肤有无皮疹,可疑者及时隔离;问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后及时处理,把问题处理在园外。

3、做做好幼儿期初身高、体重的测量,加强对体弱幼儿、肥胖儿的管理。做好幼儿的体弱肥胖儿童管理档案,根据个体差异做好每月指导安排。

4、做好园内外环境卫生。班级卫生,伙房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并定时与不定时抽查记录卫生情况,提出建议做到及时更正和调整。

5、保健老师认真学习《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常规》积极参加培训,新招收的保育员进行正规化的培训,为上岗做好充足的准备,另配合市妇幼保健院做好视力筛查工作。

6、定期组织保育员和伙房工作人员知识业务培训,开展保育员学习《指南考核,提高全园提高保育质量。同时做好班级幼儿园环境的绿化工作,保证园内环境清洁美观。

7、做好秋冬季节的保暖工作,按时帮幼儿脱、添衣服;做好秋冬季节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做好秋季的消杀、灭蚊工作,消灭传染病的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杜绝秋季传染病在园内的发生。

(二)饮食与营养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对食谱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保证幼儿营养均衡。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营养,每周制定适合幼儿的带量食谱。要求搭配合理,营养充足,品种不断更新,实行花样化、多样化,稀稠搭配。做好每月一次的营养计算,每周向家长公布食谱。做好卫生保健的季度总结。

2、认真做好食品的储存工作,由后勤阿姨、保健老师负责验收,随时查验,并有记录,出入库手续齐全。保健老师随时查验肉食、蔬菜,保证幼儿食用到新鲜合格放心的肉菜,严禁不合格食品入园。检查要有记录。认真做好餐后48小时留样备查,所留样品标明日期,并做好记录。

3、按照幼儿园午餐的作息时间表遵守开饭时间,不宜提前或错后,做好餐前准备餐桌的卫生消毒工作,餐后管理工作,分餐时要洗手,分发主食不直接用手接触。使得各流程规范有序,整洁干净。

4、幼儿进餐过程中,保证幼儿情绪愉快,专心进食,细嚼慢咽,不挑食,不剩饭菜,教师经常向幼儿宣传各种事物的营养价值,及生长发育的好处,使幼儿得到更丰富的营养。

(三)卫生习惯

1、睡眠习惯

教师要做好幼儿的午睡前的教育,为幼儿创设良好的午睡环境,让幼儿愉快的入睡。在看午睡时保证幼儿在教师的视线范围之内,有效的监督和看护好幼儿的午睡质量。

2、盥洗习惯

每天做好盥洗室的卫生消毒工作,使盥洗室清爽舒适并能有效组织幼儿进行盥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学习和整理习惯

进入幼儿园生活的小朋友,都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整理习惯,能根据班级有的年龄特点,知道自己班级的各类标记的使用方法,知道标记与物品放置的对应,逐渐学会自己能力范围内的事自己完成,逐步养成规范意识。学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并一起参与到班级的常规管理中。

4、让幼儿园的班级卫生习惯和幼儿的行为规范要结合起来。在一日生活中要常练习,多督促,加强检查力度。

(四)消毒隔离

1、实行一人一杯专用制度,各班做好统一的标记。

2、消毒柜、紫外线消毒灯专人负责,定时进行消毒并随时做好记录。

3、每天消毒毛巾水杯一次,每周消毒一次玩具和图书,每周幼儿的被褥、褥罩、枕罩都要带回家暴晒或清洗。

4、加强餐、餐点前后消毒工作和卫生工作,并对其做好检查把关的工作。

5、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工作,对体弱儿加强检疫,把好晨午检关。发现传染病时及时隔离消毒,并通知家长及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五)安全管理

1、常抓不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期检查园内各项设施并做好记录。

2、全园教职工对照自己的工作岗位制订相应的安全计划等,做好一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检查措施和安全细化工作,确保幼儿在园学习、生活安全、愉快。

3、安全小组成员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食品卫生抽查。落实安全护导制,门卫落实登记制度,每每有进出人员统一进行询问登记,严把入园、离园关。护校队成员要认真值勤护岗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加强幼儿膳食管理,严格执行采买验收制度,严格执行食堂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发生食物中毒。

5、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教育,进行有关的意外事故逃生演练。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活动提高教职工和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各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制定规则,杜绝缝针、骨折、烫伤、走失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家长工作

1、通过卫生保健专栏向老师公示幼儿伙食和每月营养分析,以及相关的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安全知识、及时的提醒家长做好对孩子健康成长的关注。

2、建立家园联系,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活动让家长了解幼儿在园的生活卫生习惯和一日常规表现,与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在家情况,也使家长及时了解幼儿在园的健康情况,更好为幼儿健康服务。

(七)档案管理

做好各个卫生保健软件管理的信息资料的登记、统计、分析、保存和应用。

四、月工作安排

九月份

1、保育知识培训:①保教人员的工作职责、职业道德规范②保育员一日生活工作培训

2、制定卫生保健、健康教育计划

3、更换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专栏宣教资料

4、各班幼儿测身高体重

5、对全园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整改、落实。

6、迎接市疾病控制中心来园消毒质量抽测

7、各班卫生抽查

十月份

1、保育知识培训:①卫生消毒常规②餐前管理

2、幼儿安全、卫生、健康知识宣传

3、各班卫生抽查

4、做好秋季流感病毒的预防工作,加强预防秋季传染病的发生。

5、伙委会会议

6、全园大扫除

十一月份

1、保育知识培训:①餐后管理②幼儿睡眠管理

2、幼儿安全、卫生、健康知识宣传

4、保育员《指南》学习考核

5、加强食堂饮食卫生及消毒管理

6、各种物品、用具清洗、消毒、日光晒,进行全面整理。

7、各班卫生抽查

8、伙委会会议

十二、一月份

1、保育知识培训:①幼儿个人卫生下午点心安排③生活物品管理④幼儿衣着科学

2、幼儿安全、卫生、健康知识宣传

3、为全园幼儿测身高、体重、视力,评价幼儿生长发育情况

4、检查各班幼儿的卫生情况

5、各种物品、用具清洗消毒,进行全面整理

6、加强幼儿的冬季安全教育,教育幼儿不怕冷不怕苦。

7、发放假期安全教育告家长书

8、做好各类保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对于考核稽查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

市、区政府财政、规划国土、人居环境、交通、卫生、公安、监察、司法行政、机构编制、文化体育、住房建设、水务、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对学校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费用应当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并主要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设施、设备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费用。

第四条 政府建立和完善学校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

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招标购买。

学生监护人可以自愿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用由财政、教育发展基金和学生监护人按1∶1∶1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牵头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安全宣传方案。

本市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体应当在每学期开学初开展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播出或者刊登有关学校安全的公益广告。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学校和安全管理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市、区政府应当采用现代科技防范措施,建立学校与辖区公安派出所直接联网的电子安全防范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卫生、司法行政、药品监管、应急管理等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安全手册,指导学校建立学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台、学校网络安全、学校治安防范、预防学生滥用处方药物成瘾、教职工和学生心理健康咨询等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卫生、药品监管、应急管理等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教师、安全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八条 各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每年对学校及周边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并跟踪、指导、监督学校及周边区域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第九条 学校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学校和学校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三)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激励机制,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依法进行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六)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七)依法先期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八)依法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赔偿机制。

第十条 学校应当配备1名注册安全主任,协助校长专门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负责所在校区的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注册安全主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校长贯彻执行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协助校长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表,拟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四)监督落实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协助校长处置突发事件;

(五)检查、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校长落实整改;

(六)拟定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教务、学生管理和德育机构开设学生公共安全教育课程;

(七)组织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培训;

(八)协助校长依法处理其他学校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 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根据安全管理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在学校注册安全主任领导下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在非教育教学时间段内承担维护学生安全、午餐午休服务以及全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

政府举办的学校可以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安全管理人员,其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行政部门、市机构编制部门另行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有关人员定额的规定设立卫生室。

学校(独立校区)应当至少配备1名具备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寄宿制学校,应当至少配备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1名具备医师资格。

学校卫生室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履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学校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配备心理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

具体人员配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聘任公安、司法行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应当指导、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学生犯罪、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等工作。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应当每2周到学校工作1次,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协助学校处理。

第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注册安全主任进行不少于40小时的任职资格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任职。

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校长、注册安全主任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10小时的安全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学校安全知识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新聘教师、新任班主任的岗前培训应当包括学校安全知识内容。

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维护人员、校车驾驶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应当参加培训,并依法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 学生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将其有效的信息联系方式及时告知学校,听取学校教师告知的未成年学生在校信息,采取合理的家庭教育方式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第三章 学校环境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新建学校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雷击等灾害的区域以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新建学校的抗震设防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新建学校的选址应当符合《条例》相关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行政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学校类建设项目,规划国土行政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或者拟定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前,应当征求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合理意见,规划国土行政部门应当采纳。

第二十条 规划国土、水务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安全状况巡查学校周边的山体、水流、斜坡、挡土墙,发现对学校建筑物、活动场所、通道存在安全隐患的,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公安、城市管理、科技工贸信息、人居环境、住房建设、应急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周边垃圾站(中转站)、垃圾处理厂、加油站、加气站和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仓库的管理,依法查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加油站、加气站和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仓库。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发现隐患的,应当及时整改。

住房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隐患严重、危及师生安全的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住房建设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

第二十三条 交通、水务行政部门应当在高速公路和水库紧邻学校的一侧设置保护性围栏和安全警示标识,对紧邻学校的高速公路、水库加强巡查。

第二十四条 学校周边区域的单位和个人超过国家规定噪声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人居环境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制止、查处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 交通行政部门、学校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在学校周边区域道路设立限速标志、减速线及其他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学校上学和放学时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学校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应当设置护学岗,协助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维护交通秩序。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学校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在学校教育教学期间,应当每日定时对学校周边区域进行治安巡逻,保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七条 公安、卫生、市场监管、文化体育等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周边的书报刊零售点、歌舞厅、发廊、酒吧、网吧、商店、餐馆及其他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依法及时查处生产、销售、租赁非法出版物、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八条 有关行政部门开展学校周边区域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验收等工作,应当听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和附近学校的意见。

第四章 学校设施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筑物、场地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规范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安全围栏,并及时整改。

对于难以判断的建筑物、场地安全隐患,学校应当委托建筑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采取措施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学校建筑物、场地维修竣工后,应当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条 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应当组织对学校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和质量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学校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对学校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进行指导。

第三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管理,作好记录,并分类归档保存。

第三十二条 学校应当在学校区域内具有危险性的教育教学和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建筑物、易发生碰撞和滑倒的场所及校内施工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安全警示围栏。

第三十三条 交通行政部门应当协助学校对学校道路进行交通安全规划,设置规范的学校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和机动车泊位标志。

发生学校交通事故,学校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禁止学生在学校内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和使用滑轮、滑板。

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当在教学区和生活区的多层建筑物的每一楼层及楼梯间设置安全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备、施划区分上下楼梯标线。

学校应当保证学校教学区、生活区照明设施和照明灯具的正常使用,发现照明设施和照明灯具损坏,应当即时维修和更换。

第三十五条 学校食堂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市场监管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卫生安全状况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情况。

学校内的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相应的营业执照,不得无证、照或超范围经营。

市场监管行政部门应当每年根据学校安全状况监督检查学校经营场所的卫生、经营情况。

校外配餐单位应当遵守《深圳市中小学校外配餐管理办法》,保证学生食品安全,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寄宿制学校和有寄宿学生的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宿舍管理岗位责任制,实行学生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点名和夜间巡查制度,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未经学校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按照《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校车管理制度,明确司乘人员责任,规范学生乘车行为。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查处的校车违法情况及时告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五章 学校活动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 对小学四年级以下的学生应当建立上下学交接制度。

学校应当安排专人看管晚离学校的四年级以下学生。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台,将学生到校和离校情况,迟到、早退、旷课情况,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情况以及其他关系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协助学校建设学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台。

第四十条 学校发现教职工患有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疾病,应当及时将患病的教职工调离与学生直接接触的工作岗位或者离岗治疗。

患病教职工经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临床治愈的,学校应当恢复其原有的工作岗位;疾病确实不能根治的教职工,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保护有《条例》规定情形的学生。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条例》规定的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或者其他异常生理、心理情况及其处理措施作出具体规定。

第四十二条 学生患有精神性、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疾病,学生监护人应当及时送学生到医疗机构治疗。

患病学生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监护人应当向学校申请休学。

学生监护人不申请休学的,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病情作出休学决定,并送达学生监护人。

学生监护人对学校休学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司法鉴定条例》的规定申请司法鉴定,经鉴定,学生无需休学治疗的,学校应当撤销休学决定。

患病学生康复的,可以向学校提交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书申请复学。

患病学生及其监护人不得妨害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十三条 公安、卫生、药品监管等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学校建立预防学生吸毒和滥用药物成瘾的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发现学生吸食毒品和滥用药物成瘾的,应当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和公安机关,学生监护人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四条 学校应当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并将其纳入课程计划,开展学生生存教育、自护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避险、救生和报警的方法。

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及周边环境情况,在安全教育周期间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生存自救演习,使师生熟悉学校及周边安全环境,增强师生防灾、自救、互救能力。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生存自救演习应当作好记录,并归档保存。

第四十五条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与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军训和体育活动。

任课教师在体育活动前,应当询问学生的身体状况,并针对学生的身体状况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或者安排适当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学校在学校内组织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集体活动,应当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活动的组织者制定安全预案,经学校注册安全主任核准并报校长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七条 学校组织学生到校外集体活动应当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事前应勘察活动场所,对活动场所、行进路线、交通工具、器材设备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活动开始前,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以书面形式将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注意事项、活动结束时的地点、是否同意参加等告知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在回执上签字并送交学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组织的校外大型活动,应当将安全方案报送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超过1000人以上的大型集体活动,应当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报活动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

学校组织学生到校外活动,应当事前告知活动所在地有关单位,有关单位应当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协助学校组织活动。

第四十九条 非教育教学时间是指《条例》规定的教学日中,7时至18时内除去规定的教育教学时间(小学6小时,中学8小时)以外的剩余时段。

非教育时间的学生安全管理的具体规定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六章 应急救助与事故处理

第五十条 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部门统一建立应对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恐怖事件及其他紧急事件的学校应急处置机制。

第五十一条 学校出现紧急事件时应当优先救助学生,稳定学校秩序。

学校教职工应当履行保护、救助学生的职责。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学校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减少紧急事件对学生的不良影响。

第五十二条 学校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处置:

(一)采取合理的急救措施,及时进行救助,防止学生伤(病)情扩大;学校无法处置时,应当及时送往医疗机构治疗;

(二)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信息告知学生监护人,按有关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进行事故调查;

(三)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涉嫌违法犯罪的,学校应当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第五十三条 鼓励学校、保险机构、学生监护人就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等事宜进行协商。

第五十四条 学生之间因违反学校纪律造成的伤害,当事双方的监护人请求学校主持进行调解的,学校应当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能就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当事人自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调解之日起20日内达不成调解协议的,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终止调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办或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一)违反第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

(二)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安全围栏的;

(三)违反第三十条规定,发现学校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四)违反第四十四条规定,未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程或者未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应急演习的。

学校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对政府举办学校的校长应当给予撤职、开除公职处分,民办学校或者合作举办的学校的举办人、学校安全责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依法予以处理:

(一)违反第四十五条规定,组织体育活动时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的;

(二)违反第五十一条规定,发生紧急事件时不优先救护学生的。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依法予以处理:

(一)注册安全主任违反第十条规定,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宿舍管理人员违反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值班时擅自离开岗位、发现异常情况不记录或者不向学校注册安全主任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十八条 相关政府行政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监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第十九条规定,规划国土行政部门在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时,对学校选址不进行审查或者虽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而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二)违反第二十条规定,规划国土、水务行政部门对学校存在安全隐患建筑物、活动场所、通道未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处理的;

(三)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住房建设行政部门对安全隐患严重、危及师生安全的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不及时处理的;

(四)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水务行政部门在水库和高速公路紧邻学校的一侧未设置保护性围栏和安全警示标识的。

第五十九条 学生监护人违反第四十二条规定,拒不执行学校休学决定,妨害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本实施细则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制定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自本实施细则实施之日起1年内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第六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对于考核稽查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是一个人一生宝贵的财富。为了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学校以学生“六种”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作为学校的德育特色。(“六种”良好行为习惯是指:礼仪习惯、卫生习惯、诚信习惯、勤俭习惯、学习习惯、健体习惯。)为了把学生培养成文明的小学生,合格的小公民,特将德育特色班级量化考核细则修定如下:

考核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考核内容:

一、学期文明班级评比汇总中,出勤、卫生、良好行为习惯等方面,只要有一个方面,全校扣分最少或者没有扣分,得10分。

二、对学校统一安排的有关德育特色教育的活动,认真积极地完成,得10分。

三、一学期有自己班级德育特色教育的特色活动或方法,并有请考核小组成员参加、检查指导并得到检查小组成员的认可,得20分。

四、一学期有自己班级德育特色教育活动,并注重收集整理过程性材料。材料经考核小组评审,确实彰显个性特点,得20分。

考核说明:

1、班级在培养学生良好习惯方面,有自己特色的,必须在期初(开学一个月之内),以计划的形式向政教处提出申请。经过分管副校长及政教处审核,再到行政会研究,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

2、每学期评比一次。

3、四个方面的得分加起来,得分最高的三个班级授予德育特色班级称号。

4、获得德育特色班级的,视同一次文明班级。加入期末教师考核。

备注:

1、如果班级学生在有严重的损坏公共财物行为,取消参加德育特色班级的评选资格

2、德育特色班级的评选,是倾向与一些平时其他方面确实做得不错,但是由于个别原因,很难拿到流动红旗的班级。

3、本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对于考核稽查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一)开展前期调研

为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20xx年8月至11月,乡党委、政府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站所、村组开展调研,就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方法进行详细调查了解,通过调研,为制定方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20xx年11月底,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和党务副书记任副组长,涉及的站所长、纪检专干、工会主席、一般职工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乡组织办,明确乡组织人事专干全权负责处理绩效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确保了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制定考核方案

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乡党委、政府明确岗位分配和岗位职责,细化岗位指标,20xx年12月10日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绩效改革目的、意义和改革对象、改革内容。

20xx年12月15日制定了《**乡绩效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12月15日至20日,通过召开群众会、职工大会、党政班子会、党委会等形式,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借鉴和采纳群众和职工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经全体干部职工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后,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乡绩效考核方案明确规定:考核范围和对象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共26人),不含乡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事业单位人员暂不列入考核范围。考核资金来源为乡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乡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除外)在职在编干部职工随工资发放的工作性津贴按人均500元/月纳入考核资金;考核方式为按季度考核;考核方法以百分制考核(加分另计),按岗位职责划分为公共职责和具体岗位职责,并结合出勤和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情况,由乡考核组负责组织考核、兑薪,考核分每分值为15元,考核分低于8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不得领取考核资金。

(四)全面组织实施

20xx年1月起,乡党委、政府按照职工通过的《**乡绩效考核方案》,首先明确岗位及岗位职责,由职工自愿报名、组织考察、群众评议的方式来决定各自的岗位,当同一岗位出现3人以上来报名,采取竞争上岗位,对没有人报名的岗位由组织研究决定,对个别的岗位实现轮岗交流任职,全乡16个股级岗位全部调整充实了人员,做到人人有岗位、人人有职责。

20xx年4月1日至5日,乡领导小组对照实施方案逐人逐条进行了检查考核,并按照考核分值计算出个人的一季度绩效工资,通过公示后报县财政局发放绩效工资,一季度共兑现绩效工资42000元,平均人均兑现1500元,最高绩效工资1700元,最低1200元,绩效工资差距不大,主要原因是一季度很多指标的数据难于计算,扣分和加分难度都很大。

一是考核指标难于细化量化,特别是工青妇等群团组织

二是我乡在职大部分职工年龄大、文化偏低,加之空编较多,现有的人员满足不了岗位的职责要求;

三是部分职工对用扣他本人津贴来考核有意见。

一是完善绩效考核工作日常监督检查;

二是全面细化、量化指标,根据指标定分值、定工资;

三是加强痕迹管理。

建议:一是县直部门对应乡镇的站所或业务人员,出台相关的考核内容,由乡镇直接来执行考核;二是县委、县人民政府能拿出一定的考核奖励资金,加大奖励的力度。

对于考核稽查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是一个人一生宝贵的财富。为了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学校以学生“六种”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作为学校的德育特色。(“六种”良好行为习惯是指:礼仪习惯、卫生习惯、诚信习惯、勤俭习惯、学习习惯、健体习惯。)为了把学生培养成文明的小学生,合格的小公民,特将德育特色班级量化考核细则修定如下:

考核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考核内容:

一、学期文明班级评比汇总中,出勤、卫生、良好行为习惯等方面,只要有一个方面,全校扣分最少或者没有扣分,得10分。

二、对学校统一安排的有关德育特色教育的活动,认真积极地完成,得10分。

三、一学期有自己班级德育特色教育的特色活动或方法,并有请考核小组成员参加、检查指导并得到检查小组成员的认可,得20分。

四、一学期有自己班级德育特色教育活动,并注重收集整理过程性材料。材料经考核小组评审,确实彰显个性特点,得20分。

考核说明:

1、班级在培养学生良好习惯方面,有自己特色的,必须在期初(开学一个月之内),以计划的形式向政教处提出申请。经过分管副校长及政教处审核,再到行政会研究,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

2、每学期评比一次。

3、四个方面的得分加起来,得分最高的三个班级授予德育特色班级称号。

4、获得德育特色班级的,视同一次文明班级。加入期末教师考核。

备注:

1、如果班级学生在有严重的损坏公共财物行为,取消参加德育特色班级的评选资格

2、德育特色班级的评选,是倾向与一些平时其他方面确实做得不错,但是由于个别原因,很难拿到流动红旗的班级。

3、本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对于考核稽查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市直工委和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部署,依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把党建工作与行业管理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考核,不断推动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把党建工作纳入到党委的中心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为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我们结合去年市直工委《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和实际考核要求,并召开各支部书记会议,征求他们对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xx年党建工作,针对目前我处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广大党员的要求,研究制定了《20xx年党建工作要点》。

为了增强党委对全处党建工作的领导,党委会明确了党委成员党内分工和联系支部,即党委成员不仅要做好党委的工作,还要抓好所联系支部的党建工作,不仅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还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务工作,做到“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二、调整党支部和党小组,完善工作制度,补交党费,党员的在党意识进一步增强

去年以来,由于工作需要,处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岗位有了较大幅度的调整,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带来不便,为方便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健全基层组织,我们对各支部党员进行了调整,在其基础上,党支部又对党小组进行了重新划分;为让党员开展正常组织活动,实现组织活动正常化、规范化,各支部对“三会一课”制度进行了完善,增强了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积极性;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们对20xx年至20xx年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清理,并在广大党员中进行宣传,依标准按时缴纳党费是每一名党员的基本义务之一,经过认真核算,全体党员全部补齐了党费,并按照标准核定了20xx年每一名党员每月应交党费数;并对全处党员20xx—20xx年党费进行了核算。通过党费补交,党员的在党意识有了增强。

三、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筑牢基层组织之基,涵养工作动力之源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专门召开党委会研究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处长和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高规格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处“两学一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处长助理兼任办公室主任,针对今年的“两学一做”活动,明晰思路,分类施策,抓好落实。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实施方案。针对学习的总体安排、参加范围、学习时间、学习形式、学习内容等情况拟定了“两学一做”工作实施方案和学习教育年度计划表。

三是精心准备材料,确保学习落到实处。我们为学习准备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资料,处党员做到人手一套,并每人发放一个笔记本,做好学习笔记。

四是召开动员大会,营造学习氛围。5月16日下午,在运管处六楼会议室召开全处党员大会,对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并在处门户网和办公oa上对“两学一做”进行多角度宣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五是召开培训会,深化学习教育。学习教育启动后,为引导机关各支部深入推进学习教育,我们召开各支部书记和部分支委培训会,就如何开展学习教育,抓住哪些重点等进行指导,让支部书记明白了做什么和怎么做。

六是举办党课,加深对重点方面的理解。我们邀请了市直工委组织部张先来部长关于党务基础知识和党建工作开展中应把握的主要方面上了一堂培训课,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党务干部也参加了培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晋秀平书记也主动就《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应把握的重要方面与全处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交流,加深了大家对《准则》、《条例》的认识和理解。

七是强化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党委中心组和各支部,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通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系列讲话,对视察安徽小岗村的重要讲话进行了认真学习,部分同志还写了学习心得;收看了《千年包公》电视纪录片,部分领导干部还结合当前形势写了观感。

八是开展了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统一购买了党徽,发给每一名党员;分窗口和机关全体党员签订承诺书;以支部为单位,提出了1—2项重点工作大力推进,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全体党员到天长龙岗抗大八分校参观,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九是坚持学以致用,做到学用结合。通过学原文、记笔记、写心得、做试卷、悟道理,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有了明显提高,党的意识显著增强,讲规矩、守纪律氛围越来加浓厚,工作的责任心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热情、激情都有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境界有了一个新提升,都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的氛围正在全处形成。

四、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工作,不断营造诚实做人、干净做事的良好氛围

一是抓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以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引领全处良好风气的形成;

二是加强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学习,实现全体干部职工做到心中有畏、心中有戒,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三是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护短、不迁就,严肃处理有关人员,及时修正以前不当做法;

四是积极探索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的工作机制,提高预防职务风险能力;

五、20xx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改进学习方式,进一步提高学习效果,圆满完成学习教育任务,使全体党员在两学中长才干,在一做中树标杆,使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得到进一步体现;

二是完善党建各项基础工作,规范党建活动,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继续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抓好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觉悟,不断提高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组织开展建党95周年活动,深入学习在庆祝建党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四是完成党委和党支部换届工作。

对于考核稽查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现代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是人力资源的竞争力,人力资源的竞争力是通过提高人力资本的价值,来促进医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要想提高人力资本的价值,就必须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或者说,必须有一套完善的、可行的、便于操作的人力资源激励机制,而绩效考核和薪酬系统建设则是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的重要环节,因为这是其他环节如聘任、培训、奖惩、职务任用与升降等正确实施的基础与依据。

一、现代医院绩效考核

1、现代医院绩效考核的目的:现代医院绩效考核是指应用系统的方法、原理来评定和测量医院员工在本职岗位上的工作行为与工作效果。绩效考核是医院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一项管理沟通活动,其目的是为了改善员工的组织行为,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潜在能力,以求更好地实现医院的管理目标。

2、现代医院绩效考核的原则:医院是知识和技术密集型单位,作为知识分子聚集的组织,把握好绩效考核的原则对整个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一般而言,医院的绩效考核应坚持以下原则:

(1)、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实施绩效考核时,一定要注意考核标准要客观,组织评价要客观,考核结果与待遇挂钩要客观。同时要公开各个岗位和各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在实施考核中对所有的员工做到一视同仁。

(2)、科学评价原则:即指从考核标准的确定到考核结果的运用过程设计要符合客观规律,正确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准确地评价各级各类员工的行为表现。

(3)、简便、易操作原则:考核标准简便、易操作一是有利于员工明确标准,确定努力方向;二是便于管理人员实施考核;三是可以较少的精力投入,达到比较好的考核效果。

(4)、注重绩效的原则:绩效是指员工经过主观努力,为社会做出并得到承认的劳动成果,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与效益等。在实施考核中,只有以绩效为导向,才能引导员工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来,从而保证医院目标的实现。

(5)、分类别与分层次考核原则:医院有医、药、护、技、管理等不同 职称类别,各个类别中又有高、中、低职称之分,在绩效考核中要对不同类型和不同能级的人员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这样才能合理地选拔、使用和评价各类人才。

3、现代医院绩效考核的意义:现代医院进行科学的绩效考核具有如下的重要意义:为医院各类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以及聘任与解聘提供依据;对员工的工作质量、数量、效率、效益等进行科学的评估,为薪酬决策提供依据;医院通过对员工绩效考核的反馈,加强医院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以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可以对医院的员工招聘,工作分配的效果以及团队精神等进行评估;对医院人力资源的政策导向,培训与教育以及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效果进行评估等。

4、现代医院绩效考核的主要方法:

(1)、分级法:又称排序法,是指按被考核员工绩效相对的优劣程度,通过比较,确定每人的相对等级或名次。现在我们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年度考核,是一种强制分级法,即先确定考核标准,并确定好各等级在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对照标准考核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

(2)、因素评定法:这种考核方法主要是指根据医院各类人员的专业特点和工作性质将拟考核的内容分解为不同的项目指标,通过对各个项目的考核来确定总的考核结果。比如对医院管理人员的考核可从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对医院的忠诚度以及群众的信任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医生的考核可以从专业资历、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以及医德医风等方面进行考核。

(3)、基准加减评分法:这种方法主要是根据医院的管理目标和对员工日常行为的要求,提出一系列说明句式的考评项目,然后对每一考评项目作出一些具体规定,指明达到什么目标加分,违犯什么规定或规范减分。事先为每一名员工指派一个相同的起点分数,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或减分,最后通过得分多少来评定考核等级。

二、现代医院薪酬系统建设

医院薪酬是医院对员工为组织所付出的劳动而支付的一种报酬。薪酬一般包括经济性薪酬和非经济性薪酬两部分,经济性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工资、年度奖励、保险福利、利润分享、持股和带薪休假等;非经济性薪酬包括工作环境、工作氛围、个人发展空间与机会、能力提高以及职业安全等。在这里我们所讨论的,主要是指经济性薪酬。

1、现代医院薪酬系统建设的目的:现代医院薪酬系统建设就是医院管理者对员工的薪酬形式、薪酬结构、薪酬水平、薪酬标准等内容进行制定和调整,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激发创造性,并使医院获得最佳的效益。医院薪酬系统建设的目的在于确保本医院的薪酬在劳动力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性以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同时通过一个公平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来促进医院的发展和使医院与员工形成一个利益的共同体。

2、现代医院薪酬系统建设的原则:在建立医院薪酬系统时,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为了提高医院的竞争能力,在确定薪酬支付结构和水平时,必须参照整个劳动力市场的薪酬水平。

(2)、要根据不同岗位的责任、技术劳动的复杂和承担风险的程度、工作量大小等不同情况,将管理要素、技术要素、责任要素一并纳入分配因素确定岗位工资,按岗定酬。

(3)、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充分体现一流人才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报酬的薪酬分配思想。

(4)、在薪酬分配中要遵循成本补偿、效率优先与兼顾分平相结合,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增长相协调以及货币工资与实际工资相符等原则。

也可以简单地说,医院的薪酬系统建设要体现竞争性、激励性、经济性和合法性。

3、现代医院薪酬系统建设的程序:现代医院要想有一套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不仅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同时还要有一套正规的程序,这样才能保证薪酬系统的可行性。一般而言,薪酬系统建设要遵循以下程序:

(1)、制定医院薪酬战略与政策 这一程序主要是编写关于医院文化及薪酬政策的文件,具体包括医院对员工在医院建设与发展中作用的认识;医院对薪酬作用的定位;实施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薪酬成本投入标准;薪酬制度、薪酬结构及薪酬水平的选择标准等。

(2)、工作分析与工作评价 这一程序包括编写岗位说明书、制定岗位规范、对医院内各类岗位的劳动价值或重要性进行评价。这一程序相当关键,因为只有进行工作分析与工作评价,才能公平而合理地决定医院内不同工作之间的报酬差别。常见的工作评价方法有经验排序法、因素综合分类法、因素比较法、因素评分法和市场定位法等。

(3)、薪酬结构设计 薪酬结构是指医院内各项工作的劳动价值或重要性与其所对应的应付工资之间的关系。薪酬结构设计就是把医院各项工作劳动价值或重要性的顺序、等级、分数或象征性的货币值转换成实际的工资值(通常用薪酬结构线来表示)。

(4)、市场薪酬调查 进行市场薪酬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参照本地区、本行业的薪酬状况,制定和调整本医院的薪酬水平与结构,使之具有市场竞争力。

(5)、确定薪酬水平 这一程序主要是把众多类型的薪酬归并组合成若干个等级,形成一个薪酬等级系列,进而确定医院内每一个职务具体的薪酬范围。

(6)、薪酬评估与控制 在薪酬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医院管理者要根据员工工作的行为和取得的实际效益,对薪酬制度进行评价,同时还要根据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及时的调整薪酬政策,使薪酬战略与医院的整体发展战略趋于一致。

4、现代医院薪酬制度类型:现代医院薪酬制度的发展,与国家的经济政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演变息息相关,纵观目前医院的薪酬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

(1)、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这主要是根据各种职务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因素划分等级,按等级确定薪酬标准,并以此为依据确定劳动报酬的制度。它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标准(比如职务晋升条件)、职务等级(初、中、高级)和职务工资标准(十六级)三个部分。

(2)、岗位技能工资制:这主要是以按劳分配为原则,以加强工资的宏观调控为前提,以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基本劳动要素评价为依据,以岗位或职务工资和技能工资为主要内容,根据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数量确定报酬的多元组合的薪酬制度。

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的工作强度、工作责任和承担的风险来确定工资标准,它以岗位测评的分值大小进行划分,分值大的岗位工资高,分值小的岗位工资低。

技能工资是根据员工实际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及工作成绩,经考核后确定的工资。技能工资可以分成初级、中级、高级三档,每档再分若干个等级。

(3)、绩效工资制:这主要是指以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考核内容,以岗位职务序列、效益档次和贡献等级综合确定工资标准为表现形式,以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的一种薪酬制度。它的突出特点是把员工个人利益与医院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员工的个人收入与医院和科室的效益密切相关。

(4)、结构工资制:这主要是在分解等级工资的基础上,按照不同岗位、不同技能、不同绩效而确定劳动报酬的原理,重新组合成既有刚性、又有弹性的一种薪酬分配制度。实施它的目的是体现工资的保障与激励功能,激发员工的潜在能量,以创造最佳的效益。结构工资一般由基础工资、年功工资、补贴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和绩效工资等组成。

以上四种薪酬制度类型,各有优缺点,通过实践来看,结构工资制可以兼容不同工资制的优点,在实际操作中易于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也便于体现医院的管理战略和薪酬政策,但同时也必须付出一定的评估和控制成本。

规范而科学的绩效考核与薪酬系统建设是医院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的保证。作为医院管理者,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者,必须对绩效考核和薪酬系统建设高度重视,并经常的修订和校正管理行为,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医院与员工的“双赢”,并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

对于考核稽查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各中心、镇卫生院(医院),防保所,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转变村卫生室服务模式,促进全县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与巩固,提升群众健康服务获得感,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大力实施“三个一”工程的意见》(苏卫综合〔20xx〕18号)和《射阳县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射卫发〔20xx〕11号)要求,决定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签约服务、促进规范履约,引导乡村医生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推动建立村级首诊制度;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项目均等化水平;完善绩效考核,建立优绩优酬分配机制;加大特色专科建设力度,拓展签约后续服务项目;提高群众满意度,全县所有参合群众签约率达80%以上,群众对村医履约情况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具体实施

村卫生室是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供方责任主体,签约乡村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镇卫生院通过健康管理服务团队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并按职责承担管理责任。服务对象作为需方主体,原则上以户为单位与村卫生室及明确选定的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供需双方权利、义务,细化签约服务具体内容,确定相关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及补偿优惠政策等(签约服务协议格式文本见附件1)。服务对象根据实际需要从中选择部分项目作为约定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期满后可以续约、终止或另选签约医生。

(一)基础包内容

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综合服务和新农合补偿优惠四个方面。

1、基本医疗服务。签约医生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疾病康复指导。帮助签约对象选择适宜就医路径,协助预约上级医院,引导群众实施逐级转诊制度。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涉及家庭和个人的服务,保证服务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及时性。

3、健康综合服务。签约医生通过定期巡诊掌握签约家庭各个成员的健康状况,开展健康评价、健康咨询、健康指导等健康综合服务。

4、新农合补偿优惠:服务对象在签约村卫生室就诊或经签约村卫生室转诊至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的,发生的医药费在原补偿比例基础上浮5%。经镇卫生院转诊至县人民医院住院的,新农合报销起付线将进行累计。

(二)个性包内容

根据群众需求,增加中医康复型,继续开展以老年人、高血压和糠尿病患者为重点人群的健康综合管理服务,根据患者健康状况,制定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内容。各单位在特色专科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居民健康个性需求,为签约对象提供针对性的诊疗服务,提高签约服务的效果。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调动签约群众参与热情。要统一基层医务人员的思想认识,提高签约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规范签约流程、服务形式、个性服务等签约服务行为。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引导,丰富宣传形式,积极宣传签约服务的目的和意义,通过签约服务协议内容的讲述,让群众明白签约后能享有更完善、更优化、更专业的医疗卫生服务,引导群众自愿签约,并积极主动参与反馈、监督等工作。要及时客观回应舆论关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深化服务内涵,不断提高签约服务实施效果。以“医生知人人,人人知医生”为签约目标,签约医生按照签约协议认真履行职责,让签约群众真切感受到签约服务带来的实惠。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增强群众对签约服务的获得感和信任度;积极开展连续的巡诊、上门服务、选择就医路径和出院后康复护理等基础医疗服务,重点加强对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开展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和行为干预等,并根据患者健康状况制定健康评估、康复计划等个性化健康综合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并发症发生,进一步深化服务内涵。积极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实现村级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切实转变村卫生室服务模式。

(三)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增强签约服务业务能力。切实加大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村生室人员配置,切实加强乡村医生进修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逐步扩大村卫生室用药目录,积极推广签约服务试点经验,确保签约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统筹协调上级专家开展签约服务工作,强化健康管理团队在签约服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基本满足群众个性化的健康需求。积极落实签约服务补助资金,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参与签约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四)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健全签约服务补偿机制。各镇卫生院、防保所要通过健康管理服务团队,每月定期下村,协助乡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并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督查指导,提高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等业务技术水平;要根据《射阳县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签约率、村级门诊服务率、村级首诊率、村级转诊率、签约对象满意度等核心指标,至少每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一次考核;要将每个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情况纳入日常百分制考核,每月上报考核结果;要将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补偿、实施基本药物补助和乡村医生奖励性绩效挂钩,真正发挥绩效考核“奖优罚劣、优绩优酬”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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