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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安装心得体会及收获 室内采暖课程设计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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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安装心得体会及收获 室内采暖课程设计心得体会(三篇)
2023-01-09 16:06:08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采暖安装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暖工程达成以下协方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承包方式:包清工,并自备工具;

3、工期:20年3月17日至20年9月30日;

4、合同价款:按建筑每平米建筑实际面积33元一次性包死价;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合格,由甲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供应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本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各防火的现场治理的约定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施工文明生产的有关法律规定。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改动设计,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3、保证工程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4、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每次罚款5至10万元,此款由甲方直接在进度工程款中扣除。

6、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及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工程按月支付,每月30日乙方上报当月工程量,甲方7日内予以审核确认完毕,并自审核确认完毕后7日内支付该月完工部分价款的%,作为该月进度款;工程完工时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最后预留5%保修金按国家保修期有关规定执行支付。

2、工程结算方式:按建筑(每平米)一次性包死

3、乙方承包内容: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5、小五金的安装;6、后期灯具的安装;7、地暖安装8、楼内的全部上下水管;不包括临时水电的施工及维护。

第六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承包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工,承包人按10000元/日/项向发包人支付延期违约金,延期达1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除支付延期违约金外,仍应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发包人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大于违约金的,赔偿全部损失。

2、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施工,将不合格工程产品重做为合格的工程产品,工期不予顺延,造成延期交工时的,按上(1)执行。打包人也可以直接选择解除本合同,承包人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大于违约金的,赔偿全部损失。

3、合同解除,承包人除按上(1)、(2)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外,如承包人已完工工程合格,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如已完工工程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要求支付价款。

4、工程绝对不允许转包给第三方或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分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并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不付款。对部分专业工程确实需要向外委托的,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委托。

5、甲方负责水、电、暖、所有材料采购与供应,由于甲方材料不到位造成停工待料或窝工现象由甲方承担停工或窝工人工工资的损失费用。

第八条:其它约定

1、乙方工程进展必须要赶上二次结构及外墙工程之前,不许以任何理由对二次结构及外墙工程窝工,如二次工程及外墙工程由水电暖工程进度造成窝工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程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延顺。

3、乙方人员吃饭。住宿由乙方自理。

4、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修理,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九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丰镇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工程保修期2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水暖安装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由于工程进展需要,拟将的水电安装工程以包安装、包工具、不包料的形式委托乙方承包施工。

第二条乙方工作内容

1、按图抽料,每工段提前三天以上写请购单,备料、验收材料质量,包工程施工所需的工具。

2、包材料损耗(损耗按定额执行)。

3、包预留套管、预埋给水管等。

4、水工程总表后供水管、泵后给水管、消防管预埋(不包括水井立管,暖气井立管,不包泵房泵及控制设备)。其余地下室潜污泵包安装。

5、电施工程,除发电机及高压设备外,电柜下桩及表后的其他工程

第三条施工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书面签字认可后,工程可以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非乙方原因超过4个小时以上(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等情况;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由甲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支付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窝工损失及其他增加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条工程包干工价

单价:

给水工程及暖气、消防管预埋、电工程(含弱电预埋),

总价:

工程总量㎡,合计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五条付款办法

依工程建造不同时期为付款的时间节点,分批支付,具体为:

1.出正负零,付总造价的3%,即元;

2.正负零以上每完成三层,付总造价的3%,即元;

3.主体封顶,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额不低于总造价的30%,

3.主体配管做盒,付总造价的15%,即元;

4.积水排水做完,付总造价10%,即元;暖气做完,付总造价的15%,即-元;

5.完工验收,支付总造价的97%,即元;

6剩余3%,即元,为维修质保金,保修期满结清。

第六条双方责权

(一)甲方:

1、提供水源、电源及场内施工道路,提供施工图纸,派出专业施工员现场管理,解决工程有关问题。

2、负责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及时通知乙方更改施工。

3、组织各层段的隐蔽工程验收,及时提出存在问题及发出整改通知

4、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5、及时组织有关材料进场。

6、在乙方如期完成任务的前提下,交付给甲方正常使用,甲方必须立即组织竣工验收,确保收工,如期交付业主使用。如果甲方在乙方完成天内,还没有组织竣工验收,双方均视作已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余款,进入工程的保修期内。

7、甲方必须按节点支付工程款,如因工程款不按期发放,而影响工程进展,则工期相应延期,并承担每日工程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

8、乙方在完成甲方的工程后,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结清余款,如果无法结清,甲方除承担支付余款义务,并当承担每日工程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

(二)乙方:

1、按图抽料,填写材料申购单,负责保管领用后的材料,依据设计图纸、甲方要求及工程进度进行施工。

2、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上交参加施工人员名单及组织架构表,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及工程例会。

3、负责对已完成的产品作产品保护。如果属乙方自身故意破坏,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索赔,如非乙方故意破坏,乙方可协助甲方修复,材料由甲方负责,甲方仅支付正常施工的平均工资即可。

4、严格按有关施工规范及强制条文有关规定执行施工,如认为需作

5、按规定搞好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由于乙方故意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包括伤及他人的,一切责任及赔偿均由乙方负责。

6、如因乙方故意浪费使材料超耗的,全部按进货价乘以1.1倍扣罚乙方。节约的按进货价1.1倍奖励乙方,损耗量按有关定额执行。

7、按规定协助资料员完成资料。

8、执行项目部的管理制度,违反者甲方按规定处罚乙方。

9、乙方包本工程修改人工元以内,超过的按签证调整,

10、乙方有权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反对违章指挥。

第七条管理办法

1、乙方按甲方规定,全体员工必须办理工卡,戴好安全帽进场施工。

2、乙方所有进场的机具需造册登记,进场时交甲方存档,机具退场由甲方项目经理开放行条放行,否则,不给予放行。

3、按规定组织新工人进场时参加安全学习。

4、材料抽样工作由乙方负责,送检由甲方负责,对材料质量认为有疑问的及时提出,保证工程质量。

5、执行项目经理的指令性施工。

6、不得擅自请甲方人员娱乐、餐宴、休闲、送礼等,违者每次罚款壹仟元。

第八条质量责任

1、乙方必须熟识图纸,必须严格按图施工,按设计要求及有关施工规范施工,乙方违反上述要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及工期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员工必须考试上岗。

2、验收表格80%优良的视为优良,不足的视为合格。

第九条安全责任

1、甲方必须为班组施工人员购买意外险。

2、若乙方未购买意外险,造成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必须负责工伤人员的一切赔偿;甲方若在事故中为乙方垫付费用,则在以后工程结算中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关费用。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奖惩:质量优良且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到公司要求,按搅拌桩实做工程量每米奖励壹元;未达到以上要求,则按搅拌桩实做工程量每米罚款贰元。

2、保修期:保修壹年,日期由该楼综合验收之日起计算。

3、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通过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甲方盖章后生效,完工及保修期满后自行作废,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盖章:

签定日期:年月日

水暖安装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水、电暖安装工程,甲方分包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安全、包进度;

五、建筑面积:平方

六、总造价:;

七、付款方式:墙体和箱(1-3层)装完付,(3-6层)装完付,下水管装完付,上水装完付,暖气主管装完付。地暖装完付。室内线穿完付。完工验收合格付总款的97%,余款为质保金,一个采暖期十五日内付清。

八、工程进度

甲方未及时给付乙方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除自然因素外,乙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如乙方原因造成停工,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九、安全措施

施工措施由乙方布置,施工时符合国家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若发生施工事故及伤亡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双方按本协议实施,不得违约,竣工结算完毕,本协议自行失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建社单位:

甲方:联系电话:年月日施工单位:

乙方:联系电话:年月日

描写采暖安装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甲方:甘肃七建陇南市财政局灾后重建综合办公楼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甲方同意将陇南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的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陇南市财政局灾后重建综合办公楼统办3#楼

2、工程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

3、建筑面积:29490.99m2

二、承包方式和工作内容

1、包工不包料,自带工具。

2、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项目,从开始预埋到交工验收。防雷、接地、强电预埋、电气、箱合、灯具的安装;弱电预埋、电气、箱合、线路及全部项目的安装;采暖包括的全部项目;消防、喷淋的预埋安装;雨排、给排水、包括洁具的全部安装;调试工作,及甲方临时安排的如:通风、人防工程的预留孔洞、预埋管线及业主认可的图纸变更,现场签证所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甲方 维护的现场配电线路、和水、电、暖、消防的对外连接、并配合业主单位提供的设备安装。

三、承包单价

1、电气工程:20元/平方米。

2、给水工程:3元/平方米。

3、排水工程:4元/平方米。

4、雨水工程:1元/平方米。

5、消防工程:16元/平方米。

6、采暖工程:11元/平方米。

合计:55元 预计:16220xx元

四、甲方对乙方要求

1、文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到≤甘肃七建文明施工(内部)标准≥。

2、安全施工达到建设部jb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楼内外临边防护不得私自拆除,若发现有拆除而不恢复的,甲方派人恢复,费用从当月乙方人工费中扣除并处费用10倍的罚款。

4、垃圾及包装当天清理,应堆放到甲方指定的位置,严禁在楼外及电梯井内向下抛投。

5、楼内不得乱堆设备料,当天剩余的材料必须清理入库,若发现乱扔或浪费现象,扣罚当月总人工费的40%。

6、若发现偷盗现象,扣罚偷盗人员当月全部工资并对其班组处罚20xx元。

7、乙方应对自己的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培训,讲清各施工段的操作规程,配备安全用品,做到安全规范施工。

8、对各部位预留的孔洞配合木工班组留置准确,如出现偏差,乙方自行处理,费用自己承担。

9、对自己的成品保护自行处理,若出现孔洞及管道堵塞、成品污染的自己承担。

五、工程质量

1、严格执行国家规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施工操作规程,确保每项工程合格。

2、工程质量如有不合格处应由责任方返修,由此造成的返工费、材料费由责任方自己承担。

3、若乙方操作人员技术素质差,不能适应本工程施工任务需要或达不到质量等相关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其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班前必须熟悉图纸内容及变更通知,并与图纸变更相结合施工。

5、工期主体结段必须配合主体各班组,不得拖后。如乙方人员造成的工期拖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材料计划:乙方必须熟悉图纸,各施工部位所需的材料应提前10天准确报项目部审批,购进。由于乙方乱报计划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赔偿。

7、对安装完的成品应采取保护措施,如有损坏及污染乙方自己承担。

8、预埋的开关、插座位置和高度应符合验收标准。

六、人工费结算方式

1、乙方按实际出勤每月1-5 号前报项目部按每人每天100元于当月15号前支付。(工人生活费)

2、余款在工程完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留 5 %保修金外全部付清。

3、业主变更的增加或减少项目按实际结算。

七、安全责任

1、乙方进场工作人员应服从项目部管理,遵守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规定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接受项目部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识培训。

1. 2、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不按有关安全施工规章制度要求施工的,有权勒令停止施工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处罚。

3、乙方应经常组织工人学习有关政策法规、业务技术、提倡行为文明,共建和谐工地,做到我文明我光荣。

4、杜绝野蛮施工,珍惜材料及别人的成果。

5、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6、乙方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喝酒闹事、打架,经劝说不听的,每次处200-5000元罚款。

八、质量与验收

1、在双方共同认可的工艺方案和甲方提供的材料合格的前提下,乙方的施工应达到合格标准。

2、乙方承包的范围内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允许偏差项目合格率必须达到规范要求、满足设计、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应随时接受甲方、工程监理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提供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工人的特种作业证件。

九、保修条款

本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的36小时内到工地处理。如乙方不及时到位,甲方派人修复,费用按修复实际费用的2倍从乙方预留的保修金中支付,保修期满后保修金全部退还乙方。

十、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能计件的按双方协商的计件工资结算,零工按小工80元/天,大工120元/天结算。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签订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甲方代表:委托代理人:电话:

乙方: 乙方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年月日:

描写采暖安装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甲方: 乙方:_________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联络人: 部门: 联络人: 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揽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愿忠实履行如后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下称“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详如本合同图说附件一)

第四条:工程期限: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下称“开工日”),并自开工日起计 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

第五条:工程总价:人民币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 乙方银行账户:户 名:

银行名称: 账号:

6.2 本合同总货款按下列约定支付:

签订合同,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即人民币 ;

热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40%,即人民币 ;

工程全部完工在验收之前,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5%,即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办妥保修证并签署保证书予甲方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总价之12 %,即人民币.

6.3 保修金条款

本工程不需要缴纳保修金。

乙方同意工程总价之 3 %作为保修金。该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无息领回。

本工程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应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的,乙方在未缴纳保修金或领回全部保修金后仍需履行保修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4 经乙方申请,甲方应当于收到申请3日内核对本工程进度款,七日内核对保修金,并于核对完毕后20日内拨付到乙方银行账户,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响之工期予以顺延。

6.5 乙方请领各项工程款应付全额合法发票,并经甲方指定的监理工程师(下称“监理工程师”)会签证明。

第七条:工程价款

7.1 本合同第五条工程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成本、机具、运费、各种应付税款、搬运费、工资、安装费、一般支出费、利润、保险费、管理费、保修费、工程查验费,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试验所需各项费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成本与费用,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缴纳的一切相关费用除外。

7.2 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工程总价系属确定价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率及其它成本费用的增加为理由而要求调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调整工程价款或请求额外补偿。

第八条:图说附件

8.1 本合同附件、议价纪录表、图样、估价单、施工说明书、工程项目书、工程进度表和乙方的执行计划,暨甲方提供的各项工程图说及规格(下统称“图说附件”),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

8.2 乙方已详细审阅、了解本合同及其图说附件,并经检视工程地点,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现状及地质等,并已研判可能影响本工程的各项情况后,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按甲方核准的图说附件,提送执行计划,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和品质保证计划等,并提供各项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监督、物料、供应品与设备,以完成本工程并提供其它各项服务。

8.3 如遇图说附件均未载明,而按相关政策、同行业技术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为应做的工作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不得借故推诿或要求加价。

8.4 乙方应依本合同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并负责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证照交付予甲方。

8.5 图说附件和执行计划的提供日期:甲方将于合同订立时或约定日期,交付其图说附件予乙方。乙方应于合同订立日后三日内交付本工程执行计划予甲方。

8.6 图说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图说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条款规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的有关甲方的商业信息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维持其秘密性,并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给任何第三人。

8.7 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关数据,乙方应妥善保存,工程执行阶段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若有需要,乙方均应随时提供。

(本条中关于图书附件的约定要注意:1、认真核实工程范围,核算工程量,特别注意工程范围是否在图纸上有明确的标注和说明;2、甲方提供的图书附件(尤其是标注工程范围的图纸)应为甲方签章的原件(必须有甲方签章并注明附件一字样,请注意8。1中“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内容”),该原件应在签约同时作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条:工程及材料监理

9.1 乙方依本合同执行的一切工程,应随时与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协调,并接受其指导监督与管理,同时应避免本合同与乙方其它进行中的工程相互抵触而影响本工程的执行。甲方可决定与本工程施工及进度有关的事宜,包括图书附件、规格及相关文件的解释。监理工程师所做成的裁定与解释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9.2 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应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如甲方认为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送交双方共同认可之检验机构或实体检验,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乙方应立刻调换,因此而发生之搬运、损耗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如材料品质或等级不甚明了时,悉依甲方解释为准。

9.3 甲方可指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本工程执行并具有指示乙方的权利。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得随时对本工程作业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

9.4 乙方与甲方间的一切函件的正本应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监理工程师。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尽载于图说附件内,但为工程技术或施工惯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应照做,此并非工程变更,乙方绝对不得要求变更本合同工程总价。

10.2 甲方认为工程有变更的必要时,一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办理工程变更。该工程变更致工程数量之增减者,其变更工程之价款的计算,仍以原定单价为准;但如系新增项目,则由双方协议新单价。倘因甲方变更计划,乙方需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订制并制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为甲方变更计划所及的合格材料时,由甲方核定验收后,参照本合同所定单价或比照合同签定时市场料价计算之。

10.3 乙方于工程开始执行后,应定期自我检讨其执行成效。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一条:履行进度

11.1 乙方应于第四条开工日前,以大图样与样品提交甲方核定。

11.2 乙方应在第四条开工日前三日内,提交甲方核定与本工程各项工作与目标有关的详细工程进度时间表,显示每一细部工程项目的预计开工日与竣工期,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约,定期由甲方验收,且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图说附件所述的每项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3 乙方应于每周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周报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项工作的最新进度时间表,叙明每项工作的现状、完工率、预计完工日期,以及如有迟延者,其迟延原因与乙方赶工计划。

11.4 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无法如期施工,乙方应无条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弥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延长或逾期,且甲方得视需要,随时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数及设备赶工,乙方不得拒绝。

(此条约定过于苛刻,如确实因气候、停水停电,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我方应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窝工、停工损失的权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时,应考虑劳动法对于加工工资方面的约定。建议与对方就此条提出协商,尽量减轻我方责任和成本)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

12.1 乙方应于工程地点明显位置,日间设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装置,夜间设置照明装置,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预为防范,工程进行期间如有损及公私建筑、路面、沟渠、街道上下的水电及通讯管线、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财产者,统归乙方负责赔偿。

12.2 乙方应派富有工程经验的监工人员常驻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进度时间表,切实执行并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图施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乙所派监工人员不能胜任时,得要求乙方更换之,乙方应立即撤换,并不得借故向甲方要求赔偿。

12.3 乙方所雇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听指挥或不守秩序,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予以撤换,且不得再用,并不得以撤换工人为理由,向甲方要求赔偿。

12.4 乙方负责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劳动保护、保险及给养,如有违规行为或侵害他人权益者,概由乙方负责;如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与甲方无涉。

12.5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机具设备,甲方得于进场时检查之,且经认可的一切在场机具设备和新旧材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点。

12.6 本工程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查有与图说附件不符之处,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规定者,乙方应立即拆除,并依照规定图说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规定为止。所有时间及金钱之损失概归乙方负担。

12.7 凡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它工程及临时设施,经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与该承包商,有互相协调合作的义务;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而致发生错误、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损失乙方愿接受甲方裁决,并负责赔偿。

12.8 本工程在未经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于工地的机具、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防护。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预防,或意外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的,甲方应在7日内作出回应并安排验收,超过15日甲方未作出回应或安排验收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时视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担保管及防护责任)

12.9 乙方或其人员因施工之过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员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12.10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则之规定。

12.11 乙方应保证其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厂区的规定。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厂区的规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12.12 乙方保证施工队使用的区域,应维持环境清洁,并负保安责任。

12.13 乙方各项施工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如有未约定者,则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如地方部门有更为具体且有利甲方的规定者,则照地方规定施工。

12.14 如涉及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未于法规规定时间内验收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规定者,打开隐蔽工程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无问题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验收,自行隐蔽工程者,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含打开隐蔽工程、验收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继续进行其余工程的施工。

12.15 乙方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进场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设备主张任何抵押权、质权及留置权。

12.16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应将所有设备,一律迁移工地外,并清扫工地始得申请甲方验收。工程验收时,如甲方认为有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检验者,乙方不得推诿,并负责修复,涉及之费用比照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执行。乙方应保证工程完工质量符合施工图说附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其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文件标准。如工程或工作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的,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工程验收时如有与图说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者,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条“整改”),该工程经过整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依第十五条规定给付甲方违约金外,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对该工程的无偿整改,乙方如有任何迟延,甲方可将该工程的整改另行委托其它施工方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除承担该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费用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该整改工程费用和违约金及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第十四条:品质条款

14.1 乙方应当保证有承包本工程之资质,并取得所有相关许可证照。

14.2 乙方必须实施工程品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工程品质管理标准及各地区相关部门相应的建筑施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3 乙方应设专门负责的工程品质管理组织,其负责人须具有品质工程师训练合格及相关权利范围。

14.4 乙方于每一细部工程完成后应由其品质管理组织自主检查后,方得根据工程进度表及图说附件等相关数据,提请甲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内未完成,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或终止合同。

14.5 乙方应保证工程品质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标准。

14.6 乙方应每年办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自然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十五条:违约罚款

乙方如违反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或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期限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甲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1、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任何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乙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如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停工、待工的,甲方应按每日 元向乙方计付损失费用;

(3、 如甲方变更或增加工程范围、工程量的,甲乙双方除另行协商变更或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计价方式外,对于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也应另行协商确定,甲方如延迟支付的,按照上述第1条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保修期限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签订保修协议,乙方应按照保修协议提供保修服务。如未另行签订保修协议,本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甲方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 贰 年,另关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贰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工程屋面漏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渗漏的保修期为伍年。于保修期限如本工程一部分或全部漏水、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按照图说附件,负责无偿修复,如有迟延,依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工程保险

乙方应依法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自付保险费,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交付该保险的保险单复印件予甲方存查。另关于本工程的保险约定如下:

本工程未约定保险条款。

本工程由甲方向国内保险公司办理工程一切险及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出险时,乙方需保护现场、拍照留存、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协助甲方申请保险、查勘取证、提供相关证明和单证,全力配合甲方处理理赔事宜。

第十八条:税捐条款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税款,由甲乙双方依法律规定自行负担。

第十九条:解约条款

19.1 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甲方得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

19.1.1 乙方有破产之虞、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

19.1.2 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工人及设备数据不足及其它丧失履约能力之情形者。

19.1.3 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经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19.1.4工作草率、偷工减料或不听从甲方的指示者。

19.1.5 乙方违反其它任何条款或图说附件说明,甲方认为其不能履约者。

19.2 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清理现场,并于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撤离工地。且任凭甲方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划出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揽或施工,对此乙方不得异议,且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工程报建等相关项目的变更登记手续。

19.3 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负责赔偿。

(如因甲方延迟支付任何应支付款项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乙方并可以撤回已运至工地之材料和设备及人员,由此造成本工程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不得转让条款

20.1 乙方在本工程正式完成交接予甲方前,无论已完或未完工程,或已运入工地的工程材料均不得转卖、转让或贷与第三者,或以供抵押及其它担保,但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0.2 乙方对本合同、本工程及由本合同所生的权利,除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将本合同及本工程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予第三者:

20.2.1 由甲方指定之一部份专门工作,或必须持有某种机具使能完成施工的工程。

20.2.2 一部份专门工程转包后显然对工程有利者。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依第十六条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止。在本合同期限内所生的权益,于合同届满日或解除或终止后,仍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管辖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由本合同所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以甲方营业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如甲方营业所在地不在本地的,此条款不能接受)

第二十三条:通知条款

23.1 双方通知可以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edi、信差、挂号或快递等形式进行。各方书面委派的工地代表可为签收通知之受送达人。

23.2 接收通知地址以合同前述所列地址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地址为准。以邮寄方式通知的,自通知交邮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并发生送达之效力。

23.3 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第二十四条:附则

投标文件或图说附件若与本合同有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立合同人:

甲 方: 乙 方: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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