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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司法心得体会及收获 中国司法心得(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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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司法心得体会及收获 中国司法心得(五篇)
2023-01-09 18:00:17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有关国际司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同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深入开展自查剖析。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二)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培训、讲座。通过学习培训,视野得到了扩展,有关社会经济发展的知识得到了丰富。对国际国内形势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三)坚持相关业务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年重点学习了标准、计量、质量强县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同时注重学习的实效,将业务学习与深化对分管业务工作的指导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水平。

二、认真立足本职,扎实开展分管业务工作

(一)牵头做好创建质量强县工作。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出台工作计划,分解责任;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各种会议,明确创建任务;认真开展20xx年度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同时开展了质量强县、强企等活动。目前各项工作都有效推进。名牌工作也取得不错的成绩,今年以来,我局早谋划、早部署、早发动,成效明显,天台山云雾茶评为省级区域名牌,新增省级名牌产品3个,市级7个。

(二)大力开展标准化工作。一是工业标准化工作有新进展:完成汽车用品块状项目并通过省级考核;pvb行业协会完成省级块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各项工作,已提交验收申请;产业用布行业申报了今年省级块状产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配合省汽车用品行业协会参与讨论6个联盟标准的修订工作;全县新增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4家;鸿盛原公司申报省级标准化创新型企业;二是农业标准化工作有新成效:九穗儿葡萄全程项目高分通过省级验收,成为我市第一个全程项目;完成天峰土特产公司省级项目验收;完成4个市级项目的现场和材料验收,并将市县农业标准化项目纳入县财政奖励范围,有效地提高了开展农业标准化的积极性。三是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有新突破:出台了县级旅行社地方规范,首个服务业标准化项目通过市级验收,新立项3个市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

(三)切实加强计量管理工作。坚持以民生计量、能源计量和能力建设为重点,切实抓好诚信计量、强化监督管理、服务节能减排、保障民生利益等工作。在抓民生计量工作方面,充分利用“5.20”“质量月”等活动,大力开展宣传、发放资料、宣传短信、免费培训等活动,同时免费检定计量器具400多台。能源计量也有序跟进,完成1家企业的计量审查,上报省市级能源计量示范单位各1家,申报省级能源计量数据应用一个。

(四)有效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今年以来,认真按照上级要求,相继开展了蚕丝加工品、再加工纤维制品专项调查、汽车零部件专项整治以及“阳光纤检”等活动,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了有效监管,督促现有的6家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作出承诺,每月定期巡查。同时,配合开展了省级飞行抽查、重点关注产品监督抽查、市县级监督抽查工作。截止目前,共有各级监督抽查36批次,合格34批次,合格率为94.4%,并做好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五)积极提升技术机构服务能力。一是在总结工作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基础上,修订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完成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二是选派技术骨干参加各级业务知识培训;三是扩充项目,拓展服务范围,计量检定校准范围从年初的60项增加到78项,质检项目从年初的24个产品、37个参数增加到现在的34个产品107个参数。

(六)乡镇质监所建设有新面貌。在局班子的重视和全局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两个质监所都能独立开展各项工作:苍山所已上报争创省级文明规范基层站所。

以上成绩的取得,都是全局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

三、加强内部团结,努力增进上下工作合力

作为局班子成员,能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摆正位置,做好配角,当好参谋。能顾大局,维护班子的整体形象,注意自身廉洁。在实际工作中,也能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搞无原则的争论。在班子内部、同事之间,能做到有事及时通气,认真听取别人意见,互让互谅,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同时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的事情能够坚持,该自己负责的事情敢于负责,不扯皮推诿。通过努力,进一步增加了工作合力。

四、坚守廉洁自律,努力筑牢拒腐防变底线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与县委关于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在工作生活中坚持说话办事始终想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系统的形像,并严格要求自己。无论在八小时以内,还是在八小时以外,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腿,做到该去的地方去,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回顾20xx年,我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尚有不少差距,特别是应付事务太多、下企业少,工作上创新还不够,处理事情偏于保守。今后要继续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处事能力。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发扬优点、改进不足,严格按照省、市局工作要求,与时俱进,再接再厉,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再上新台阶。

述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有关国际司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发行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股份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

主包销商: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为主包销商)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证券公司,并被中国有关机构认可具有主承销b股股票的权利。

住所:_________

本协议由主包销商以自己的名义并代表以下各公司签订:

1.国际协调人:_________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国际协调人)一家根据_________(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2.名称: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为_________)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证券公司,并被中国有关机构认可具有承销b股股票的权利。注册地址:_________。

3.名称:_________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_________)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成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4.名称: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为_________)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证券公司,并被中国有关机构认可具有承销b股股票的权利。注册地址:_________。

鉴于:

1.股份公司是一家依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分为_________股。其中_________股,占总股本_________%,为_________公司持有,为第一大股东。_________股,占总股本_________%,为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股,占总股本_________股,占总股本_________%由内部职工持有。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通过了决议,将股份公司由一定向募集的公司改为社会募集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行_________股b股,此次募集已为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完成此次发行工作后,股份公司的总股本将达到_________股,其中普通股_________股,b股_________股。

2.双方已同意在本协义(见下)的条件的规限下,由主包销商为发行人承销b股股票_________股,主包销商已同意安排将b股以配售价作私人配售,并将在承销期满之日下午3:00之时,未被认购的b股加以认购。

3.股份公司已同意其将在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的协助下就配售编制并于备记录日期发行有关配售的配售备忘录。

4.各包销商均已分别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进行配售b股,并包销其包销承诺书所列明的数量的配售股份。

5.股份公司及各包销商已各自同意作出下述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现各方协议如下:

1.释义

“包销商之间的协议”是指各包销商在本协议签署日同日签署的协议,其内容涉及到本次b股配售及包销的有关事宜。

“b股”是指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中的,面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总数为_________股,要用外币认购的境内上市外资股。

“工作日”是指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开门营业而且在深圳、香港及纽约各银行开门营业的日子,但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以及深圳、香港或纽约的公共假期。

“会计日期”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美国”是指美利坚合众国。

“人民币”及“rmb”是指人民币,即中国的法定贷币。

“港元”或“hk”是指港元,即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贷币。

“美元”或“vs”是指美元,即美国的法定贷币。

“截止配售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即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及各包销商在此日前完成本次配售b股。

“中国证监会”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境外投资者”是指: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香港、澳门、中国台湾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允许的境内上市外资股其他投资人士。

“章程”是指股份公司章程。

“董事”是指股份公司现任董事。

“获配售的人”是指受到包销商的邀请认购b股的境外投资者,该投资者正是根据配售书而认购b股。

“配售”是指各包销商根据本协议及包销商之间的协议,将_________股b股以私人配售的方式配售给境外投资者。

“配售备忘录”是指股份公司就本次b股配售而将发行的资料备忘录,其经包销商同意的版本的副本为认证起见已由股份公司及主包销商草签,作为本协议附录。

“配售比例”是指各包销商在本次配售中同意认购的比例。

“配售价”是指每股b股配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港元_________元,美元_________元。

“主包销商指定的账户“是指主包销商通知国际协调人在_________银行设立的_________(港元或美元)账户。

“所得款项发放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所得款项转交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兑换率”是指人民币款项折算成美元、港元的兑换率,即备忘录日期所在的日历周前一个日历周_________外汇调剂中心人民币兑换美元、港元的牌价的平均价。

“国际报告会计师”是指_________会计有限公司,地址为_________。

“股份公司指定账户”是指以_________股份公司的名称开立的_________(外币)现汇账户,在_________银行设立的,帐号为_________,此账户号码已通知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

“国际协调人指定账户”是指以_________证券公司的名称开立的_________(外币)账户,在_________银行设立,帐号为_________。

“佣金”是指每配售一股b股_________元(外币)或人民币,相等于配售价_________%的款项。

“股份公司的保证”是指股份公司有关的声明、保证、承诺,即本协议第_________条所规定的事项。

“包销商”是指主承销商所代表的自己、国际协调人以及其他包销商,包括中国包销商和国际包销商。

“总发行价”是指本次b股配售所得全部款项,即发行价_________元(外币)每股_________(即总股数)所得的款额。

“开始配售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此日,各包销商将根据本协议而开始配售b股。

“股份”是指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股份。

“有关的证券法规”是指任何与本次b股发行、本协议的签署或者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交易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1994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5年12月25日生效的《国务院关于股份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中国证券委员会于1996年5月3日颁发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1998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保证”是指股份公司、主承销商、国际协调人和其他包销商的保证、承诺。

“中国法律意见”是指以下二种情况:股份公司的法律顾问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就中国法律为股份公司,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以及其他包销商等作出的法律意见书。为验证起见,该法律意见书已被股份公司及主包销商的代表草签;及包销商的法律顾问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就中国法律为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及其他包销商作出的法律意见书。为验证起见,该法律意见书已被股份公司及主包销商的代表草签。

“验证文件”是指由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拟订的,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验证文件(已签署的副本已呈交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

2.配售

(1)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情况下,同是又在第②条股份公司所作的保证、声明和承诺的基础上,各包销商分别向股份公司作出承诺,将根据各自的配售比例,进行b股的配售,并在截止配售日下午3:00之时还有未配售出的股票之际,将此股票按配售比例以配售价全部购入。

(2)股份公司是以私人配售方式发售配售b股供境外投资者在发行价及本协议条款及配售文件所规限的条件下认购。

(3)股份公司委托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协调此项b股配售活动,其他包销商也是受股公司委托而进行此项b股配售活动的。

(4)各包销商按本协议的约定,接受委托,负责本次b股的配售活动。股份公司与各包销商共同商定,各包销商有权代股份公司完全行使本次b股配售有关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有权代表股份公司接受或拒绝(全部或部分)境外投资者按照配售书所提出的申请。

(5)各包销商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和责任为个别的,而非连带的。

(6)如果某个或某几包销商未履行其(1)分条的义务,其他包销商有权利(但没有义务)就该违约包销商所没有认购或没有找到认购者认购的b股,促成别的认购者加以认购或自行认购;若多名其他包销商欲行使此权利,则按各自认购比例来分担。

(7)主承销商有义务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销商于裁止日后的第_________个工作日上午_________这前向股份公司提交有关配售b股认购名单;各包销商均有义务按照本协议及包销商协议的规定,向主承销商提交其他销义务范围以内的有关b股的认购名单,以便主承销商转交股份公司。

3.b股配售备忘录

股份公司将在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编制股配售备忘录,并应于配售备忘录日期向国际协调人(代表主包销商)交付其要求的份数的b股配售备忘录。

4.登记

(1)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须在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将下列人士的姓名及申请的配售股份数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股份公司:每一名获配售人;每一名获配售人或包销商(如果有的话)所申请的b股数目。

(2)股份公司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已认购的b股部分配给有关配售人及各包销商(如有的话)。

(3)股份公司、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应合作向各被接纳申请人提供开立使其能持有及买卖配售之b股的账户所需有关资料和文件。

(4)股份公司在接到上述通知的有效名单后,只要其所列名单上人士已将款项按约定支付,股份公司就应确保该认购名单内人士的名字将被登记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且其认购的b股股数列入于该认购名单中其名字对应的位置。

(5)股份公司应在收到认购名单之后第三个工作日的上午_________(时)在完成第(4)分文所规定之义务后,根据_________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向其提交一份或多份股权凭证。证明上述认购名单中列入士的b股股权,并促使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将所列名单人士的姓名或名称及所认购的b股数输入其保存的股东数据库;并在完成此事项后第二个工作日,促使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向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提交已收到股权凭证的书面确认书_________份。

(6)股份公司保证其所分配、发行的b股,没有任何留置权、抵押权、产权负担以及第三者的权利负担于其上,而且该b股具有该等股份所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取股息、投票等权利。

5.付款

(1)各包销商应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从申请人收到的所有有关配售股份的款项,在扣除相当于佣金数目的金额(具体见本协议下文就包销商协议)后,存入主包销商指定账户内,上述款项应指定为“_________股份公司发行b股”付款。

(2)国际协调人应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从申请人收到的所有有关配售股份的款项,在扣除国际协调人的佣金和其他费用(具体见本协议下文及包销商协议)后,汇入主承销商的指定账户。

(3)在上述两项条件被满足的条件下,主承销商应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__工作日内,将其自申请人及其他包销商处收到的所有有关本次配售股份的款项,在扣除主承销商佣金和其他费用(具体见本协议下文及包销商协议)后,汇入股份公司指定的账户上。

(4)如果按照本协条款,生效条件未得以满足或被放弃,本协议则应立即终止并适用第_________条的规定。如果第_________条所载的条件均符合或者被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放弃,而且第条及其他有关的股份公司作出的声明、保证、承诺并没有被违反,主承销商账户内的资金,应依第(3)分条规定无条件执行,汇入股份公司指定的账户上。

6.双方协商确认如下:

(1)在主包销商按第4条第(3)分条的的规定支付款项后,主包销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和责任即行终止;

(2)在国际协调人及其他包销商按第4条第(1)、(2)分条的规定支付款项后,国际协调及其他包销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和责任即行终止。

7.条件

(1)各包销商根据本协议而必须负担的义务,须在开始配售日或该日之前,下列各项条件已经符合或被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放弃;

a.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收到股份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之规定,而且为各包销商满意;

b.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收到包销商的中国法律顾问拟订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之规定,且为各包销商满意;

c.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收到国际会计师写给包销商的意见书,其格式与内容为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满意;

d.对股份公司有关业务及资产的妥当谨慎验证及b股配售文件的验证已经完成,并为主承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满意;

e.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已获得足够的证据,证明已采取所有必要的步骤并获得所有必要的批准和许可,并已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续及已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以使配售能够进行及b股能够发行并在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f.股份公司所做的第_________条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2)股份公司应促使上述条件得以完成,假如上述条件并未完成或被满足,则本协议即失效,各个义务即告终止。同时适用第_________条的有关规定。例外的是上述条件被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豁免,或是股份公司与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进行商洽(各方有义务进行此项商洽)。

8.声明、保证及承诺

(1)股份公司向全体及每一名包销商就下列事项及附件一部分规定的条款作出声明、保证和承诺并接受和承认作为每一名包销商均是依此所有声明、保证和承诺才签订本协议的;此等声明、保证和承诺是在本协议签字日作出的,并被认为在配售日、截止日和所得款项发放日就当时相应事实与情况重复作出:

a.如果股份公司在任何时候知悉任何将会使本条和附件一所列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为不真实或不正确或被违反的情况,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并按其合理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补救或予以发布。

b.股份公司承诺其支付所有因本次b股的发行,以及因签署、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协议和股份公司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在中国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及其他政府性收费。

c.股份公司承诺其应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步骤,以确保本次b股的配售发行能在配售日进行,以及b股能够在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d.股份公司承诺,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到b股截止日止,股份公司将在事先未与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协商的情况下,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新闻或公开发布或散发文件形式,向公众披露除b股配售文件以外的可能影响本次b股发行的资料。股份公司还承诺确保其董事、雇员及代理人也不为上述行为。

(2)所有包销商及每一名包销商分别向股份公司作出以下所列各条及附件二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并接受和承认股份公司是根据该等所有声明、保证和承诺才签订本协议的;此等声明、保证和承诺是本协议签字日作出的,并被认为在配售日、截止日和所得款项发放日就当时相应事实与情况重复作出:

a.使每一包销商均承诺,如果其在任何时候知悉任何会使本条和附件一、附件二所列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为不真实或不正确违反的情况,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股份公司及其他包销商并进行协调,按其合理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公布;

b.每一包销商均承诺,其将尽责、勤勉地按本协议的规定完成本次b股发行工作。

c.除非另有约定,每一项保证均应独立解释,不应因参照任何其他保证之条款或本协议之条款而受到限制,也不应受上述条件的影响。

d.由于违反第7条、附件一、附件二所列的声明、保证和承诺所引起的任何责任,不应因本次b股的认购发行完毕而受到影响。

9.佣金和费用

(1)作为各包销商按本协议提供服务的代价,股份公司将以_________(币种,一般为外币)向各包销商支付佣金:

a.股份公司须向主包销商支付包销佣金和协调费用,相等于其它所包销b股的配售价的_________%;

b.股份公司须向国际协调人支付包销佣金和协调费用,相等于其所包销b股的配售价的_________%;

c.股份公司须向其他包销商支付包销佣金,相等于各自所包销b股的配售价的_________%。

(2)包销商在b股配售方面支付的或者代股份公司支付的所有律师费及其他专业印刷及其他相关费用应由股份公司负担,其支付方法同于佣金。

(3)各包销商指定的账户:

a.主包销商: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

b.国际协调人: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

c.__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

d.__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

e.__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

10.不可抗力

(1)在本次b股配售实行日之前的任何时候,如果发生、出现、存在或者实施以下各项情形:

a.任何新法律、法规或者现有法律、法规这任何变动,或任何法院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对现有法律、法规之诠释或应用方面之变动;而该等事项在主包销商(代表各包销商利益)和国际协调人在知悉后,并在考虑了其所有认为重要的因素后,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认为该事件或情形已经或可能将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公司前景或者配售b股,或者对b股持有人之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

b.任何国内、国际政治、经济、金融、市场、军事及其他状况发生变化,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认为该等事件或情形已经或可能将会对股份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前景或者本次b股配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或

c.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之一般证券买卖因金融市场上之特殊情况或其他原因而被冻结、暂停或限制的情况;或

d.任何地震、火灾、暴风、暴雨、海啸等不为人力所控制的自然灾害,主承销商与国际协调人认为此等事情已经或将要对本次b股配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在出现上述任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形下,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销商),可以向股份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列出所根据本条款的理由,从而暂停(不超过20天)或者终止本协议。

11.违约赔偿

(1)股份公司同意并承诺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一项,导致任何一名包销商在任何司法管辖区要负担某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索赔、承担责任、法律费用、开支等,股份公司要负责进行全面赔偿,前提是该等损失或支出的费用是合理的;如果上述费用是由于每一名包销商自己、或其任何高级职员或雇员的疏忽欠诚意所引致,则该包销商不得为此而索赔,股份公司也有权拒绝赔偿:

a.根据本协议而为本次b股发行所为的任何正常行为;或以及

b.股份公司所提供的资料、文件有不正确、不完整,或者是误导的;或以及

c.股份公司违反了本协议内其所作出的声明、保证、承诺或其他义务。

(2)各包销商同意并承诺如果发生以下事项,导致股份公司要负担某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b股发行被迟延,或失败,或造成其他开支、法律费用等,除非下列条款另有约定,由各包销商负责进行全面赔偿,前提是该等损失或支出的费用是合理的;如果上述费用是由于股份公司自己或其任何高级职员或雇员的疏忽或欠诚意所引致,则股份公司不得为此而索赔,该包销商也有权拒绝赔偿:

a.各包销商对本协议任何规定的任何重大违约致使本次b股配售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或:

b.各包销商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不真实或有误导使配售不能按本协议规定进行;或

c.如果各包销商在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日未能按约足额付款的话,违约方应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向其支付未付款项之利息。计息日自其应付日期到实际付款日期止,利息的计算以每360天为基准,以_________%(某外币的基准利率)加_________惩罚利率来计算。在违约期间按此利率逐日计算复利。股份公司同意每一包销商的此项赔偿责任均为独立的,即任何包销商不必为任何其他包销商因未能履行其在本条项下的义务而承担任何责任。

12.终止

(1)如果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各包销商有权在付款放行日下午_________时之前任何时候,向股份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各包销商根据本协议应负的义务:

a.发生第9条之情事;

b.股份公司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于付款放行日或之前应完成或履行的义务;

c.股份公司在本协议及附件一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保证在实质上不准确、不真实、有误导、有重大遗漏或未得到履行;

d.在本协议签署日以后,及付款放行日之前,发生或出现了某种情事,而该等情事的发生或出现,会导致股份公司于本协议及附件一内所作的任何声明、保证或承诺在实质上变得失实、不准确或致人误解。

(2)如果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股份公司有权在付款放行日下午_________时之前任何时候,向主包销商(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发出书面通知,终止股份公司根据本协议应凌的义务:

a.发生第9条之情事;

b.各包销商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于付款放行日或之前应完成或履行的义务;

c.各包销商在本协议及附件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保证在实质上不准确、不真实、有误导、有重大遗漏或者未得到履行;

d.在本协议签署日以后,及付款放行日之前,发生或出现了某种情事,而该等情事的发生或出现,会导致股份公司于本协议及附件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二保证或承诺在实质上变得失实、不准确或致人误解。

(3)如果本次发行的b股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股份公司与主承销商、国际协调人约定的其它日期)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主承销商和股份公司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及所有其他承销商,中止各自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4)在发生以上情事之时,各方可以(但不是义务)不发出中止本协议的通知,而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商洽,作出修改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的决定。

(5)上面条款的规定均不影响第9条、第10条的效力。

13.转让

(1)本协议对各当事人及其继承人均有约束力并保证各方当事人及其继承人的利益。

(2)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或转移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14.弃权

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在任何时候不行使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不得视同或构成被解释为放弃该等权利。

15.进一步保证

股份公司同意,在现在或将来任何时候,如果主包销商或国际协调人提出使本协议完全生效及确保主包销商或国际协调人为完全履行本协议而得到本协议授予其的权力、权利及补救而必须的合理的要求(包括行动及文件),股份公司给予满足。

16.通知

(1)本协议项下所述事项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讯应以书面给予或作出,而且除非另有具体规定,应以中文与英文两种语言书写。

(2)任何上述通知或其他通讯应按第(3)分条规定的地址发送,且应依下列情况视为已适当给予或发出:

a.如以专人投递,则在有关接受方地址交递时;

b.如以邮寄,则于寄出后五个工作日后;但是空邮除外;

c.如以电传或传真,唯有当发送方的电传机或传真机上自开始或结束时均正确显示回答相关代码、传输信号等方可作实。

(3)所有通知或其他通讯应发往下列地址:

a.若致股份公司:收件人:_________(人名),地址(邮编):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b.若致主包销商:收件人:_________(人名),地址(邮编):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c.若致国际协调人:收件人:_________(人名),地址(邮编):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d.若致_________证券公司:收件人:_________(人名),地址(邮编):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e.若致_________证券有限公司:收件人:_________(人名),地址(邮编):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f.若致_________证券公司:收件人:_________(人名),地址(邮编):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17.部分失效或可执行

若本协议或包销商协议的任何条款由于任何原因或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将不会影响在任何方面影响本协议或包销商协议的其他条款,也不会影响其修改或其他安排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8.文字

本协议以中文及_________文订立,两种文本涵义应互相一致,且具有同等效力。一旦两种文本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中文本为准。

19.时间

时间是本协议的关键因素。

20.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应按中国法律(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券法律、法规)解释。

21.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索赔要求,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开始协商后_________天未达成一致,则应向中国北京市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全部采用中、英文进行且仲裁裁决为终局的,且对本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发行人(盖章):_________主包销商(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有关国际司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经____省____批准,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公司及_____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基于此目的,各方发起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对设立股份公司和发行股票所涉及的重大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示信守。

第一章 发起人

第一条股份公司发起人为:

1.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4.赵性别:____,年龄:____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5.钱性别:____,年龄:____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6.孙性别:____,年龄:____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7.李性别:____,年龄:____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股份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发起人经充分协商,同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a公司和b公司将各自重组后的部分资产折资入股,c公司等另外____家发起人投入现金,共同发起在_______省________市注册成立股份公司。

第三条股份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筹)

第四条股份公司为永久性股份公司,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股份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股份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 股份公司的经营目的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股份公司的经营目的:通过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经济回报。股份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注册资本

第六条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具体数额以有关主管机关实际核定的数额为准。

第七条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并用于抵作股款的出资为:

1.a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下列资产和相关负债投入股份公司:

经评估的与_______________相关的资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权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b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下列资产和相关负债投入股份公司:

下属_______________家控股或参股子公司的权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c公司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4.赵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5.李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6.孙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7.李同意投入股份公司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各家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经评估后的净资产数额及比例为: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经评估后的净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其中:a公司投入的净资产数额为_______万元,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____%;b公司投入的净资产数额为______万元,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___%;c公司投入的现金数额为______万元,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___%;赵投入的净资产数额为______万元,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__%;钱、孙、李投入的净资产数额各为___________万元,分别占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之前净资产总额的____%,____%和__%。

第九条各家发起人同意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机关规定的前提下,将各自投入到股份公司的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数额作为其认购公司股份的依据,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统一的____%的折股比例,折为其在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份。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折股数额,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机关批准的实际数额为准。

第十条为设立股份公司,发起人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国家证券主管机关提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________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申请。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数额,以国家证券主管机关实际核定的数额为准。

第五章 发起人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须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由国家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应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该评估结果的确认,同时,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出资须取得股份公司创立大会的批准。

第十二条发起人同意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将其用于抵作股款的出资一次性投入股份公司,并在股份公司注册登记后60天内,办理完毕有关财产和权益的转让手续。

第十三条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公司设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第十四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股份公司增资扩股时,发起人有权依其原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比例优先购买新股。

第十五条发起人如实、及时提供为设立股份公司和股票发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并按照政府主管机关和股份制改组及股票发行的需要签署有关文件。发起人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为股份公司的设立和股票发行工作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第十六条为进行股份制改组、设立股份公司和股票发行工作,发起人同意支付不超过人民币_____万元,作为筹委会和各中介机构开展有关工作的前期费用,该费用计入股份公司的股票发行费用。在股份公司设立前,进行上述有关工作所需支出的费用暂时由发起人垫支。

第十七条各家发起人保证其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拥有法定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并且具有充分的权利可以将其拥有的本协议规定的资产投入股份公司,以抵作对股份公司的出资。

第十八条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a公司、b公司、c公司、赵、钱、孙、李同意按照本协议第四章第二条的规定以投入股份公司资产的比例,对下列情况承担连带责任:股份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股份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在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股份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应当对股份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股份公司筹备委员会

第十九条发起人同意设立股份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成员共______人,其中a公司______人,b公司______人。

第二十条筹备委员会作为发起人的代表,负责处理股份制改组和股票发行的有关事项,其职权由发起人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章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一条股份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职权由股份公司章程作出规定。

第二十二条股份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董事会。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董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

第二十四条股份公司的首届董事会成员由发起人提名,经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可以接受董事会的聘请兼任股份公司的行政职务。

第二十五条股份公司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二名,由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六条股份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监察机构。监事会的职权由股份公司章程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份公司的首届监事会成员除职工选举产生外,由发起人提名,经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各家发起人同意,在股份公司创立大会依法正式提出首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时,其候选人名单应事先经发起人会议充分协商并一致同意。

第二十九条股份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公司的总经理负责,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职权由股份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股份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一条股份公司按国家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讨论后报股东大会批准。股份公司的财务审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本协议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的修改,须经全体发起人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能生效。

第三十三条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经发起人一致通过,可以终止本协议。

第三十四条各发起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如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致使股份公司无法设立或无法达到本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其他方发起人有权向违约方索赔。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发起人一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付出资额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给履约方。如逾期一个月仍未缴纳出资额,即视为违约方自动放弃股份,遇有此种情况,除违约方应交付违约金外,履约方有权按本协议有关规定终止合同。由于一方发起人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履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六条发起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直接影响其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时,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另一发起人,并应在______日内,提出不可抗力详情及不能完全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协议的理由及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另一发起人有权根据该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决定本协议是否履行,并决定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该项不可抗力事件所涉及一方发起人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七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章 协议生效及其它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份,协议各方、审批机关及股份公司登记机关各执_____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发起人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经发起人各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省_______市签署。

a公司: (盖章)

代表人: (签名)

b公司: (盖章)

代表人: (签名)

c公司: (盖章)

代表人: (签名)

赵: (签名)

钱: (签名)

孙: (签名)

李: (签名)

有关国际司法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拟向其总经理杜凡丁先生的妻子黄丽萍女士及其亲属控制的关联企业昆明迅图投资有限公司购买房产作为办公楼,交易价格 5,004,864 元。

本次房产购买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中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过去 12 个月内,昆明飞利泰与上述关联企业共发生一笔关联交易,总计涉及金额 881,379.68 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飞利泰”)拟购买昆明迅图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的国际青年

社区 6 栋 13 楼作为其办公楼,房屋面积为 1,042.68 ㎡。

20xx 年 9 月 5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易双

方在云南省昆明市签署了《房屋转让合同书》,根据《房屋转让合同书》,本次房

产购买交易价格为 5,004,864 元。

昆明迅图投资有限公司系昆明飞利泰总经理杜凡丁先生的妻子黄丽萍女士

及其亲属控制的关联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购买房产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昆明迅图投资有限公司系昆明飞利泰总经理杜凡丁先生的妻子黄丽萍女士及其亲属控制的关联企业。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昆明迅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 12 号孵化器标准厂房(投资大厦)1 层

法定代表人:黄东辉股东:黄东辉、黄丽萍注册资本:20xx 万人民币营业范围: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 20xx 年 12 月 31 日,昆明迅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8,793.22 万元,资产净额 1,662.70 万元。20xx 年度营业收入 165.00 万元,净利润-149.13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本次拟购买的房产位于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与林溪路交叉口昆明国际青年社区(迅图国际)6 幢 13 层。根据昆明正序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昆正序房估字【20xx】第【kmzgs731】号)显示,该房产建筑面积 1,042.68 ㎡。截至目前,该房产尚未进行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割,尚未办理各自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仅有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整个大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证号:昆国用(20xx)第 00060 号,土地使用权人为:昆明迅图投资有限公司;坐落: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 56-1 号地块;地号:216-0603-0124-1图号:2761.25-508.252761;地类(用途):科教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61 年 8 月 24 日;使用权面积:26,666.72 平方米。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该房产利用状况为闲置状态,具备转让条件。

(二)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房产交易价格以昆明正序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昆正序房估字【20xx】第【kmzgs731】号)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协商确定。根据前述《房地产估价报告》,标的房产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5,334,351 元,本次交易最终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5,004,864 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甲方:昆明迅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本合同标的房产位于迅图国际研发中心 6 栋 13 层 1601-1606 号。(以下简称:“本合同房产”),属框架结构,该房屋所在建筑层数地下 2 层,地上

16 层。该房屋建筑面积 1042.68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719.62 平方米。到本合同签署日为止,本合同房产已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受让本合同房产单价为 4800 人民币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本合同房产建筑面积为 1042.68 平方米,房屋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伍佰万肆仟捌佰陆拾肆圆整(5,004,864 元)。

3、乙方于本合同签订 30 日内,即 20xx 年 10 月 5 日支付前述房屋总款的100%,即人民币伍佰万肆仟捌佰陆拾肆圆整(5,004,864 元)。

4、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经乙方同意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人(因履行本合同的需要除外)或者拒绝将本合同房产转让给乙方的,甲方除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房款外,还应根据约定转让价款总额的 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拒绝受让本合同房产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转让价款总额的 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扣除乙方应付违约金后,将乙方已支付的房款余额无息退还给乙方,并有权自行处置本合同房产。

6、除本合同规定的特殊情况以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自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最后期限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通过本次房产购买,一方面将增强昆明飞利泰资产的完整性及独立性,为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亦可稳定公司客户,增强客户员工的信任感和忠诚度。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xx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程》、《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向关联企业昆明迅图投资有限公司购买房产系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的需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房产购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房产购买价格系根据昆明正序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昆明飞利泰向昆明迅图投资有限公司购买房产。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 9 月 5 日

有关国际司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法务部根据目前公司的工作情况和工作需要,坚持以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为原则,以高效、高准确率和自律为法律服务准则,结合企业法律工作的特点和公司法律服务的实际需求,制定法务部工作计划。

一、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核、起草

1,协助巩固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审核的机制,加强合同审核的有效性。

2,进一步完善合同范本的修改和制作,使其更符合实际操作和公司利益。

3,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审核保持自收到文本2小时内审核完毕,并提出相应的书面法律意见或进行相应的修改,但特殊情况除外。

4,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起草自详细了解相应的具体内容后4小时内完成,但特殊情况除外。

5,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尽可能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

6,保持敢于直言的风格,大胆地提出合同中所在的风险和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二、 法律补救功能中的计划

1,协助公司有关管理部门及业务部门对公司债权进行清理和催收,接到相关要求后2天内开始行动。

2,在清理和催收中,发现重律问题立即向相关部门提出警示,同时向公司报告相关案情,使领导迅速作出决策。

3,接到诉讼请求后,自领导批准之日起15日内完成法院立案。

4,发现需诉讼的案件,有义务向公司报告情况,并建议提请领导批准起诉。

5,对起诉或应诉案件的代理,大多数保持自行代理。

6,做好诉讼前与对方当事人协调谈判工作,争取双赢。

7,诉讼案件做到有求必应、认真负责、及时完成。

三、 知识产权管理计划

1,与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协作,争取申请“上海市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等荣誉,提高企业无形资产的含金量。

2,按公司需求,高效、高准确率地完成商标的申办注册工作。

3,做好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四、法律培训和宣传计划

1,根据公司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公司所有在工作中需接触法律的业务、采购及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岗位法律培训。

2,拟对公司涉及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点的培训。

3,在进行法律培训的同时,法务部不定时地解答法律咨询和进行法律宣传。

五、自身素质提高

1、加强学习新知识,吸收新知识,争取机会参与业务培训和同行交流。

2、鉴于法务部自身还未能熟悉地掌握法律英语和运用国际经济法律、商业惯例,对公司涉外经济活动的法律支持和服务还缺乏力度,有待继续学习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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