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企业预先核名申请书(优秀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16:44:03 页码:12
最新企业预先核名申请书(优秀10篇)
2023-11-20 16:44:03    小编:ZTFB

总结是一次思维的整理和梳理,让我们能够更好地把握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方向。怎样才能在总结中准确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和理解?今年的工作总结,让我深思与反思;

企业预先核名申请书篇一

公司的名称作为该公司的标志,不仅含有商誉权,而且还受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定限制,所以,在设立公司中要求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明文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报经审批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审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以下文件:(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上面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核准的,应当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2.文书制作要点。

(1)在名称中,有限责任公司要注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要注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为其《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为其身份证复印件。

(3)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中应有单位盖章和组建负责人或全体股东(发起人)签名。

(4)委托书要有委托人或被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而且要有委托单位的盖章。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企业预先核名申请书篇二

尊敬的领导:

在繁忙的工作中不知不觉就在销售部门做了半年有余,回顾这半年的工作历程,作为人员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上完成了公司下达的任务。

2_年在全体员工们的一致努力下完成工业产值930万元。完成销售收入484.30万元,比20_年28.5%。完成利润30.06万元,其中9-12月份完成销售额241.73万元。完成利润33.025万元,是我公司完成各项指标最好的一年。

目前我公司的情况是在册人数45人,到12月底累计实发工资429654.05元,全员人均实发工资才700多元/月,而到12月底公司预留工资总额累计达195580.95元。可以看出有于我公司预留工资的总额较大,从而造成员工收入普遍较低。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企业预先核名申请书篇三

(四)不得与已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五)名称冠“广东”的公司,须符合《广东省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八)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等;。

(十)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文档为doc格式。

企业预先核名申请书篇四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备组,本着携手合作、科学经营、优质服务、满足市场需要的愿望,以实现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相关法规、政策,拟筹建东胜境内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具体内容如下:

(一)筹建小额贷款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二)拟建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三)注册资本金:壹亿元人民币(x万元),全部为公司股东自有货币资金。

(四)股权结构:法人股占x%,自然人股占92%。法人代表:;所属企业:x有限公司;自然人12个,按平均法配股。

(五)服务范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区域境内。

(六)业务范围:

1、向当地农牧民、个体工商户和微小企业发放信用或担保小额贷款;在东胜区境内,凡合法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生产经营者,合法从事政策允许的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饮食服务业、机械修理业、科技咨询、旅游业等生产经营或消费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均可申请小额贷款。

2、中间业务:主要为代理中间业务,包括财政、社保、保险等代收代发代理业务;政策银行和商业银行委托代理的其他业务;保管箱业务;项目工程融资代理业务。为当地中小企业发展、财务、管理等提供咨询业务,不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

3、房产和机械等固定和动产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包括直接融资租赁、联合融资租赁、转租赁、售后回租和杠杆融资租赁等类型)。

4、信用担保业务:为具有发展潜力的当地中小企业和良好信用的个体经营者、农牧民个人办理贷款、项目融资、信用证等各种融资方式的担保,协助其获得银行贷款支持。凡符合贷款担保条件,在东胜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各项经营活动,并持有本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正式营业执照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拥有本区户口的个人都可以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担保业务。

5、经自治区、市各级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审核、批准授权的其他业务。

(七)设立该机构目的:一是作为东胜区商业银行的补充和辅助;二是为当地农牧民、城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创业经营提供快捷便利的信贷服务;三是重点支持东胜区境内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及(县、区)域经济发展;公司本着合法经营、优质服务的原则,在服务中求发展,在发展中赢得利润。

(八)公司经营宗旨:在自治区、市各级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和地方金融方针、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按照不存款和“小额、分散、快捷”放贷的原则,为客户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以上申请如无不妥,请予审核批复。

附件:

1、《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丰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可行性研究报告》。

2、股东基本情况材料(身份证明、股东筹建小额贷款公司协议书)。

3、法人身份证明及证明材料。

4、各股东信用记录查询授权书。

5、公司筹建方案。

企业预先核名申请书篇五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并在“拟调整项目”栏勾选需要调整的项目。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预先核名申请书篇六

(四)不得与已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五)名称冠“广东”的公司,须符合《广东省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八)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等;。

(十)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企业预先核名申请书篇七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拟设立(变更、延期)企业名称:

申请人签署(盖章):

企业预先核名申请书篇八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预先核名申请书篇九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企业预先核名申请书篇十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