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民事转刑事申请书(优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20:04:51 页码:12
民事转刑事申请书(优质9篇)
2023-11-19 20:04:51    小编:ZTFB

没有总结,我们可能会一直走在原地,而总结能够让我们在追求进步的路上不断超越自我。写总结时要注意把握好逻辑顺序,做到前后呼应,层次清晰。以下是小编针对不同领域的总结范文,期待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民事转刑事申请书篇一

________县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诉被告祝_________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分公司、________汽车运输公司及________、________等人道路交通事故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因被告人________已与五原告人协商,赔偿和兑现了所有的赔偿费用。为此,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_______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分公司、________汽车运输公司及________、________等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希人民法院予以裁定准许为感!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民事转刑事申请书篇二

请求事项:请求撤回申请人诉关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一案的刑事自诉状。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告人关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一案,贵院刑庭立案后已调查审理,但尚未终结。其间,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认为不应当干涉申请人的恋爱婚姻自由,自己脑中存在的门当户对的封建观念市错误的,并表示对申请人的婚姻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考虑到被人是申请人的父亲,为维护亲情,维护和谐的家庭氛围,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2条之规定,撤回自诉,请予批准。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关某某。

xx年xx月xx日。

民事转刑事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我单位诉zzz银行重庆××区办事处拖欠工程垫款人民币27756.71元的纠纷一案,已由你院立案受理。在此期间,农行××区办事处要求重庆市××区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20××年××月××日,在区政府朱××副区长参加下,由区政府农财办公室主任谭×杰同志邀集农行××区办事处主任徐×同志、副主任张×、王××同志就上述拖欠工程垫款问题进行了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并形成了20××年××月××日会议纪要(见附件),清结了上述拖欠建筑工程垫款人民币27756.7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27条的规定,特向你院申请撤诉,请予批准。

此呈。

重庆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日期:

自诉人:

被告人:

案由:

诉讼请求:

1.追究刑事责任。

2.要求民事赔偿。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自诉人:

代书人:

附:本诉状副本______份。

刑事上诉状范本: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xxx,男,1977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汉族,xx文化,户籍所在地:xxxxxxxxxxxxxxx。因本案于xxxx年x月x日被xx海关缉私局刑事拘留,同年x月x日被逮捕。现押于广州市第x看守所。

上诉事由:

因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xxx年x月x日以(xxxx)深中法刑二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以下简称原审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上诉人有期徒刑xx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xx元而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事项:

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纠正原审判决对上诉人犯罪事实的不实认定、关于上诉人为共同犯罪的主犯的错误认定和否定上诉人立功表现的错误评判,改为认定上诉人为本案从犯,并构成立功,依法减轻处罚上诉人。

上诉所据的事实和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存在严重的错误。

(一)原审判决认定:“…………这是错误的。

(二)从犯罪的客观方面看,上诉人是受xxx的分工,xxx的指示下负责记帐、对帐,计算走私利润分成,与xxx、xxx核对帐目,收支货款,发放工资的。而且上诉人的行为都是在xxx监督下进行的,上诉人所做的一切,都要交由xxx最后核定,向xxx负责。

综上,上诉人在共同走私的犯罪活动中的作用是次要的,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

二、原审判决否定被告人的立功表现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xxxxxx明显属于量刑(含主刑和附加刑罚金)过重。据于上述事实和理由,上诉人特具状提出上诉,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认定本案事实,改为认定上诉人为本案从犯和构成立功,同时,也恳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能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充分考虑上诉人系整个家庭的唯一生活来源,上诉人仍需尽赡养之责等等实际情况,依法据情减轻处罚上诉人。

此致

zx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转刑事申请书篇四

_____县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__________、张__________、张__________、赵__________、石让_____诉被告祝__________、__________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遵_______________车运输公司及陈__________、方__________等人道路交通事故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因被告人祝__________已与五原告人协商,赔偿和兑现了所有的赔偿费用。为此,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祝__________、__________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_________________车运输公司及陈__________、方__________等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希人民法院予以裁定准许为感!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转刑事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忠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所:______省______县,现居住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

被申请人一:辉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省______县,现______市看守所。

被申请人二: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省______县,系第一被告人辉______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

被申请人三:_________,女,汉族,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址:______省______县,系第一被告人辉______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

被申请人四:媛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省______县,现______市______区看守所。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故意伤害一案,经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______)___刑初字第______号判决书、(20______)刑______少初字第______号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人民币:2元,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拒不执行判决,特申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及理由:

20______年7月26日晚,被申请人辉______在被申请人媛______的指使下,闯进了申请人经营的超市,并对申请人进行了殴打,导致轻伤,后经______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申请人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赔偿,后经______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并判决支持申请人的民事赔偿主张,并作出了(20______)______刑初字第______号判决书、(20______)______少刑初字第______号判决书,该文书中认定上述被申请人应赔偿申请人人民币:22000元并判决被申请人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但时至今日,上述被申请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应当赔偿申请人款项的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现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请予以支持。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日。

民事转刑事申请书篇六

被答辩人xxx。

20xx年6月18日,被答辩人向xx镇市xx区人民法院控诉答辩人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附带民事自诉一案,xx区人民法院(20xx)珠刑自初字第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答辩人无罪,但赔偿被答辩人各项经济损失3580元,并补偿被答辩人10000元,被答辩人对该判决不服,上诉至xx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现答辩人就本案作以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伤情经法医检验鉴定为轻微伤甲级,答辩人依法不应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因此,对故意伤害罪追诉的标准起点为轻伤及轻伤以上,被害人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实施伤害的行为人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害均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围,而本案的客观事实就是如此,被答辩人伤情经法医检验鉴定为轻微伤甲级,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追诉标准,因此,公安机关未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而是对答辩人进行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处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所以,被答辩人的上诉请求没有事实依据,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二、涉案财物未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诉标准,被答辩人追诉答辩人故意毁坏财物罪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首先,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只有损毁财物达到5000元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xx区价格认证中心的财物估价结论书只是确认了毁坏冰柜的剩余价值为2200元,并未对冰柜的损毁程度作出权威的鉴定,因此,该份鉴定结论不能成为追诉答辩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标准。其次,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上必须有故意,但一审庭审中,三位证人余阳珠、欧阳先晖、聂文忠的证言均不能直接证明冰柜是由答辩人推翻及答辩人有毁坏冰柜的故意,而事实上冰柜的翻到恰恰是在双方争执过程中碰倒的,但具体到哪一个人碰倒,到目前为止也无法证实。

三、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判决应依法维持。

xxx年4月7日晚,答辩人与其他几位供电职工在本市沿江东路123号被答辩人家中进行反窃电检查,双方发生争执,并由此发生肢体冲突,混乱中被答辩人家中冰柜碰翻倒地,被答辩人也在此过程中受轻微伤。xxx年4月8日,被答辩人伤情经法医检验鉴定为轻微伤甲级,xx镇市xx区公安分局因此对答辩给予治安处罚2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答辩人适当补偿了被答辩人的相关经济损失。

事情的发生双方均有过错,事后,答辩人积极补偿被答辩人相关经济损失,并受到公安部门的治安处罚,因此,该事件应因此而终结,但被答辩人滥诉缠访,并自诉至xx镇市xx区人民法院,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决答辩人无罪。答辩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同时,在被答辩人没有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的情况下,判决答辩人赔偿被答辩人经济损失之外另行补偿被答辩人10000元,而这10000元的补偿款并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但答辩人本着诚信为人、和睦相处,缓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态度,自愿承担10000元的补偿款,对此,答辩人不持有异议,但被答辩人不但不领情,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缠诉,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实在让人不理解。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上诉歪曲客观事实,没有确凿证据,属于无止境的缠诉,其行为实为浪费稀缺的司法资源之举,因此,答辩人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上诉请求,维持原审判决。

答辩人:

xxx年五月二十五日。

基本知识。

答辩状,是指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被上诉人和民事、行政案件的被告或被上诉人,针对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起诉状及其上诉状和民事/行政起诉状、上诉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辩驳的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法》第67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转刑事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谭××,男,××岁,汉族,宜阳县人,宜阳县石村乡政府干部,家住宜阳县石村乡平原村。

请求事项。

请求撤回申请人诉史××侵占一案的.刑事自诉状。

理由和法律依据。

申请人诉被告人史××侵占财物一案,贵院刑庭立案后已调查审理,但尚未终结。此间,被告人多次到申请人家中赔礼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担因侵占行为给申请人造成的物质和精神损失。鉴于被告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考虑到被告人是初犯,应该给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为此,被告人本着互相谅解、息事宁人之精神,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2条之规定,撤回自诉,请予批准。

此致

宜阳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谭××。

20xx年8月10日。

民事转刑事申请书篇八

(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五个起诉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于该条规定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读:

1、首先,受害人只能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2、其次,受害人物质损失的原因只能是两种情况: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或者财物被毁坏。

等精神性的人身权。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是因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除了人身损害以外,财物被毁坏的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诸如交通肇事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放火罪等案件,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精神损失不得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如果受害人的财物被侵占或非法处置,而不是被毁坏,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必须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的上述规定,如果受害人的财物不是被毁坏而是被侵占或非法处置,是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受害人只能通过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得到相关赔偿。

则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是盗窃、抢劫、诈骗等案件,对于这些案件的受害人是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民事转刑事申请书篇九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请求事项。

请求撤回申请人诉被告人xxx侵占一案的刑事自诉状。

理由和事实。

申请人诉被告人x××侵占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但尚未终结。写明撤诉的原因,特申请撤回自诉,望准予。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更多。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