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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合伙协议书(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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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合伙协议书(大全17篇)
2023-11-19 19:08:15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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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合伙协议书篇一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商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

商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隐名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隐名合伙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约定于下: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开设 商行专营 事业,共计资本金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整外,其余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 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整后,即为 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被甲方认诺。

第三条 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 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状况。

第五条 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 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 ________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后充作其出资的增加额。

第七条 关于 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状况。

第八条 隐名合伙期间如发生亏损,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 %,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九条 本隐名合伙有效期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共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第十条 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合同的,应于年底提出,但须提前 _______个月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乙方应得的利益金;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剩余部分。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所出资本如不幸亏损殆尽,本合同终止,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三条 甲方如中途欲将 商行出让于他人,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 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合同终止之日。

第十五条 甲方在合同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隐名合伙协议书篇二

第一条甲方开设_________xx专营_____________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____元整外,余人民币____元整,由乙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________元整后,即为_____________xx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度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xx查阅合伙人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____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____xx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的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为一的比例如遇亏损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为________年____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合同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但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合同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中途欲将_____________xx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而拒绝。

第十五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_____________xx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合同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甲方在合同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民法典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隐名合伙协议书篇三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宗旨: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二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硅橡胶制品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10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双方同意后,在合伙期满前六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比例、期限。

(一)甲出资人民币20万元,乙出资人民币10万元并提供客户资源以及经营必需的社会关系。

(二)双方在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额为:甲50%;乙50%。

(三)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四)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30万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财产。

(一)、企业所有的资金(包括企业借款资金),合作双方都必须在双方知情用途的情况下进行支配,不能由一方擅自支配;如支配资金少于5000元时,可由一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事前支配,但事后三天内一定要通知另一方;如若不遵守以上所述,违约者在分红时将无条件被扣除擅自支配的那笔资金,并由另一方随意支配。

(二)、合伙企业30万元的出资主要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工作机台、办工设备等)、合伙企业场地的租赁、合伙企业场地的装修,及公司员工前三月工资的发放等。

(三)、企业的固定资产在清算时依据双方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进行资产分配。甲出资20万元,拥有固定资产50%的所有权,乙出资10万元及资源(客户资源以及经营必需的社会关系),拥有固定资产50%的所有权。

(四)、企业所有的采购项目需要的资金投入从合伙企业出资中支付。

第七条合伙企业设立期间的事务。

(一)、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工商、税务等设立登记手续。

(二)、在工商登记证手续未办理完毕前,双方同意以甲方在工商银行开立的个人帐户作为企业的公用帐户,企业所有的资金暂存入在该帐户;在工商登记证办理好后,再由双方协商决定资金的存储情况及流动状况。

个人帐号:

开户行:

第八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企业的盈余分配:以企业总营业收入减去企业运作耗费的资金,结存的利润资金其中的80%则按照各占50%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分红),并将利润其中的20%作为公司发展储备资金。

(二)、企业债务按照各占50%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三)、基于企业尚属于起步阶段,如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时,

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合作解决,当任何一方在筹集资金时,不论筹集的方法以及资金的来源,筹集的资金都将作为企业债务,并由双方按照各占50%的比例负担。

(四)当企业清偿所有债务后,企业的盈余才可依据本条第一。

款条款进行分红,分红周期为三个月。分红前的15个工作日内合伙双方必须严格审核帐目,确认盈余的真实性,并双方认可后才可进行分红,如有一方认为盈余有问题,可由专业的会计师核对,直到核对清楚后再进行分红。

第九条合伙企业的增资。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如业务稳定、利润盈余时,则须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生产设备和工作人员。合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商议,按照分红比例各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也可以另行商定双方投资比例和盈余后的分红比例。

第十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经甲乙双方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禁业行为。

(一)未经甲乙双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甲乙双方同意外,任何一方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入伙。

(一)、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第三方可加入本合伙企业,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合伙的终止。

(一)合伙期满,有一方不想在继续合伙;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无法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

(四)其他法律规定不允许的情况。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双方不得以任何个人理由提出撤资和撤出资源(客户资源以及经营必需的社会关系);如一方强行撤资,须向另一方支付100万元的赔偿金。

(二)、企业各项事务(包括企业员工的变化,企业的加大投入,

企业的发展道路,企业的制度和文化的建立等问题)均需要合伙双方商议后决定,一切有关企业的决策(包括企业文化制度,企业通知,财务账目和采购项目资金投入)的文件资料均需要双方核实后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挪用企业资金和擅自主导企业工作;如有一方违反上述规定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

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合伙人乙: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

隐名合伙协议书篇四

隐名合伙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协议条件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_________商行专营_____________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____元整外,余人民币____元整,由乙方于本协议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________元整后,即为_____________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度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____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的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协议。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为一的比例如遇亏损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为____年__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协议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协议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但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协议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中途欲将_____________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而拒绝。

第十五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_____________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协议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甲方在协议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协议。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订明事项依民法通则或有关法规办理。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隐名合伙协议书篇五

合作人甲方:身份证号:

合作人乙方:身份证号:

成都市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双方共同遵守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药品零售。

第三条、出资方式。

1、合作人方式出资,计人民元,占劲松大药房股份%。

合作人以元,占劲松大药房股份%。

2、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第四条、盈利分配以为依据,按分配。

第五条、合作人退资与转让。

1、合作:(1)需承认本合同;(2)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出合作:(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2)不得在经营不利时退出。

第六条、本合同自签订日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九条、其他。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合作人甲方:合作人乙方:

文档为doc格式。

隐名合伙协议书篇六

第一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出资额、方式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 如果合作中途合伙项目需要扩展丶修改丶此类需双方同意方可进行。

第五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隐名合伙协议书篇七

出名营业人(合伙人)xxx(以下简称甲方):

兹为隐名合伙一事,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拟和丙方、丁方(可增加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开设xx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的该企业拟从事(填写经营范围)经营。由于甲方和乙方系多年的朋友关系,彼此长期信任;乙方不了解丙方、丁方;而丙方、丁方与甲方系生意上的朋友关系,丙方、丁方基于对甲方的信任,愿与甲方一道合伙成立上述企业。甲方现有的能力根本无法承担如此大数额的投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名下的投资款均由乙方实际承担,即:甲方出名,乙方出钱。xx有限合伙企业中甲方名义上应该投资共计资本金人民币xx元整,该款均由乙方实际承担投资,由乙方于本协议成立后分次转账交清xx有限合伙企业。甲乙双方各自确认上述事实。

第二条:乙方分次转账投入资本金后,即为隐名合伙人,且甲方认诺。乙方只按照本协议对xx有限合伙企业实际承担所投资范围内的有限责任,这一责任的承担还须依赖于以甲方的名义处理。甲方在xx有限合伙企业中也只能担任有限合伙人角色。

若根据xx有限合伙企业发展的需要,仍需更进一步的追加投资,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甲方应于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等相关财务报表交付乙方查核。

上述资料中依法应该聘请或可聘请相关专业部门出具的资料,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指定,聘请相关专业部门进行服务并出具相关资料。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xx有限合伙企业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但亏损的承担以不超过乙方的实际投资为限。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甲方应配合乙方完善在xx有限合伙企业中甲方名下投资的增加手续。甲方应该为办理上述手续,做好丙方、丁方的同意工作。

第七条:关于xx有限合伙企业营业事务,均由方执行,而乙方不得直接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甲方名下的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协议。

第九条:乙方所出的在甲方名下的资本,其实际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实际享有和承担。甲方据此资本在xx有限合伙企业中行使权利义务时,均必须按照乙方的指定行使。若甲方与乙方的意见不一致时,以乙方的意见为准。若甲方不遵守本条约定,每次均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本协议投资总额的20%);并且若甲方的该次意见正确,则因此而产生的收益均归实际出资人乙方所有,若甲方的该次意见错误,则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均归甲方个人自己承担,实际出资人乙方不承担本次任何损失。

甲方按照每年实际收益分配到自己名下的%归甲方所有,其余归乙方实际所有。

办理从合伙企业领取分红款的事务,甲方必须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员去实际办理。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协议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在甲方做通丙方、丁方工作的前提下,甲方协助乙方完成退伙工作。

第十二条:协议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但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存额。

第十三条:甲方名下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协议终止论;但乙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无权中途出让自己名下的投资,乙方若想转让实际投资,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完成转让手续,甲方不得拒绝。但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甲方擅自处分自己名下的投资或要求将自己名下的股份受让给实际投资人乙方,而乙方不愿意受让的,则甲方应按照第九条的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乙方实际损失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订明事项依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办理,若本协议的约定与有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均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十七条:双方均须信守本协议,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本协议投资额的20%。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第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出名营业人(甲方):xxx。

拟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甲方以及合伙企业的地址:

合伙企业的负责人:

住址:

住址:

xxxx年x月x日。

1、隐名合伙是隐名合伙人与出名营业人之间的一种合同。所谓出名营业人,是指在隐名合伙中,将隐名合伙人的出资以自己名义经营事业的一方当事人;所谓隐名合伙人,是指在隐名合伙中,依约对他方经营的事业投资,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的一方当事人。隐名合伙只能由隐名合伙人与出名营业人两方组成。但一个隐名合伙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是数人。

2、隐名合伙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隐名合伙人负出资义务,出名营业人负营业及分派利益的义务,双方互为义务,且互为对价,任何一方都不能无偿从他方取得利益,故隐名合伙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如果出资但不分享利益,或出资但不分担损失,这在意大利民法典中被称为“狮子合伙”。

3、隐名合伙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隐名合伙合同因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并不以隐名合伙人的实际出资为成立要件,故为诺成合同。对隐名合伙合同,法律并不要求必须以某种特定形式成立,故为不要式合同。

隐名合伙协议书篇八

隐名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合同条件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_________商行专营____________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外,余人民币________元整,由乙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________元整后,即为____________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度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____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的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为一的比例如遇亏损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止共为_______年____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合同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但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合同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中途欲将____________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而拒绝。

第十五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____________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合同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甲方在合同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民法典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隐名合伙协议书篇九

隐名合伙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合同条件于下:

第一条 甲方开设_________商行专营_____________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____元整外,余人民币____元整,由乙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 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________元整后,即为_____________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 甲方应每届事务年度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 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 本隐名合伙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 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 关于____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的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 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九条 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为一的比例如遇亏损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 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为____年__月。

第十一条 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合同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但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合同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甲方如中途欲将_____________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而拒绝。

第十五条 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_____________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合同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民法通则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隐名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隐名合伙协议书篇十

为充分发挥甲、乙方的资源优势,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经协商,甲乙双方就联合培养中职层次的毕业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办学专业及开设课程:

幼儿教育中专,学制三年,课程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道德教育、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幼儿教学法、幼儿卫生学、琴法、乐理、唱歌、舞蹈、美术、手工制作、听话和说话、计算机应用基础等。

二、教学模式:

学生前一年半时间在甲方所在地上课,按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完成在校必须完成的课程,其他时间到乙方所在地由乙方安排实习实践。

三、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从20xx年5月起至20xx年7月止,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商定。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联合办学的有关手续,做到依法办学。

2、开展招生宣传,承担招生工作,确保学生基本素质达到乙方的基本要求。

3、甲方接收的学生必须是与乙方签订了《学员培养就业协议书》的学生。

4、按双方约定标准代乙方收取学生保证金。

5、负责新生入学注册工作并管理学生学籍。

6、负责学生在甲方学习期间的教育教学、安全、生活等管理工作。督促学生统一穿着乙方提供的校服。第一学期开学前和第三学期开学初须组织学生体检(体检费用由学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者办理退学手续并通知乙方。

7、督促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普通话考级,并在学生毕业时确保其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8、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甲方负责办理和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在学生入学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面试(面试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制定),与学生签订《学员培养就业协议书》。

2、承担学生就读学费(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见第五条),提供给甲方代收保证金的票据凭证。

3、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教育教学、安全、生活等管理工作及各项(食宿、交通等)费用,并按《学员培养就业协议书》约定的标准给学生发放生活补助。

4、保证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履行《学员培养就业协议书》承诺。

5、提供学生在校期间的校服。

五、招生人数、费用收取和支付的约定:

1、甲乙双方约定20xx年秋季招生名额为50至100人,经费结算的学生数以实际在册在读的学生总数为准。

2、双方约定,乙方须按每生人民币5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学生在校三年的学费,支付方式见第3、4、5款。甲方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若乙方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学费,则根据欠款数额与延迟天数按每万元每天100元人民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两周内,支付甲方6万元人民币作为首期学费,20xx年9月10日,按甲方实际招生人数每生人民币1600元的标准向甲方补足差额部分。甲方保证招收到该专业学生人数不低于50人,如未能完成最低招生名额,甲方须根据计划最低数与实际招生人数的差额按每人2600元人民币的标准赔偿乙方损失。

4、乙方在学生入学时向学生收取保证金每生人民币 1000 元,该保证金在学生毕业取得毕业证时由乙方一次性退还给学生。如学生中途退学,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入学时由甲方代收,用以冲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学费(冲抵每生1000元)。

5、除以上款项外,乙方还须按以下时间分期向甲方支付学生的剩余学费,支付的金额和时间如下:

(1)第三学期开学前,乙方按每生人民币1000元的标准支付学费给甲方;

(2)第四学期开学前,乙方按每生人民币800元的标准支付学费给甲方;

(3)第六学期结束前,乙方按每生人民币600元的标准支付余下的学费给甲方,甲方方向学生发放毕业证。

六、若其中一方有违约行为,违约方需向对方结清有关费用,并向对方赔偿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的方法: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诉讼,由该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乙方:深圳市特蕾新教育机构 (公章) 深圳市特蕾新实业有限公司 (公章)

甲方代表人:杨文堂(签名) 乙方代表人:郭小娜(签名)

隐名合伙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出名营业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xx名称:

xx地址:

乙方(隐名合伙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为隐名合伙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约定于下:

第一条 甲方开设 xx专营 事业,共计资本金人民币 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 元整外,其余人民币 元整由乙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 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 元整后,即为 xx的隐名合伙人而被甲方认诺。

第三条 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 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可到xx查阅合伙人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状况。

第五条 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 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 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后充作其出资的增加额。

第七条 关于 xx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状况。

第八条 隐名合伙期间如发生亏损,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 %,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九条 本隐名合伙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第十条 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合同的,应于年底提出,但须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乙方应得的利益金;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剩余部分。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所出资本如不幸亏损殆尽,本合同终止,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三条 甲方如中途欲将 xx出让于他人,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 xx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合同终止之日。

第十五条 甲方在合同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隐名合伙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出名营业人):

甲乙双方为隐名合伙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约定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_____专营_____事业,共计资本金人民币_____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_____元整外,其余人民币_____元整由乙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_____元整后,即为_____隐名合伙人而被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可到查阅合伙人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_____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后充作其出资的增加额。

第七条关于_____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如发生亏损,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_____%,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九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

第十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合同的,应于年底提出,但须提前_____个月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乙方应得的利益金;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剩余部分。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所出资本如不幸亏损殆尽,本合同终止,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三条甲方如中途欲将_____出让于他人,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_____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合同终止之日。

第十五条甲方在合同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隐名合伙协议书篇十三

所谓隐名合伙,是指当事人的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出资,不参加实际的经济活动,而分享营业利益,并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责任的合伙。出资的一方称为隐名合伙人;利用隐名合伙人的出资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的一方称为出名营业人。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隐名合伙。

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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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合伙人xxx(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xx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xx商行专营x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x元整外,余人民币x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x元整后,即为xx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x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中途欲将xx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五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xx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丰契约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十七条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xxx。

商行名称:

商行地址:

负责人:

住址:

住址:

xxxx年x月x日。

出名营业人(合伙人)xxx(以下简称甲方):

兹为隐名合伙一事,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拟和丙方、丁方(可增加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开设xx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的该企业拟从事(填写经营范围)经营。由于甲方和乙方系多年的朋友关系,彼此长期信任;乙方不了解丙方、丁方;而丙方、丁方与甲方系生意上的朋友关系,丙方、丁方基于对甲方的信任,愿与甲方一道合伙成立上述企业。甲方现有的能力根本无法承担如此大数额的投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名下的投资款均由乙方实际承担,即:甲方出名,乙方出钱。xx有限合伙企业中甲方名义上应该投资共计资本金人民币xx元整,该款均由乙方实际承担投资,由乙方于本协议成立后分次转账交清xx有限合伙企业。甲乙双方各自确认上述事实。

第二条:乙方分次转账投入资本金后,即为隐名合伙人,且甲方认诺。乙方只按照本协议对xx有限合伙企业实际承担所投资范围内的有限责任,这一责任的承担还须依赖于以甲方的名义处理。甲方在xx有限合伙企业中也只能担任有限合伙人角色。

若根据xx有限合伙企业发展的需要,仍需更进一步的追加投资,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甲方应于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等相关财务报表交付乙方查核。

上述资料中依法应该聘请或可聘请相关专业部门出具的资料,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指定,聘请相关专业部门进行服务并出具相关资料。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xx有限合伙企业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但亏损的承担以不超过乙方的实际投资为限。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甲方应配合乙方完善在xx有限合伙企业中甲方名下投资的增加手续。甲方应该为办理上述手续,做好丙方、丁方的同意工作。

第七条:关于xx有限合伙企业营业事务,均由方执行,而乙方不得直接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甲方名下的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协议。

第九条:乙方所出的在甲方名下的资本,其实际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实际享有和承担。甲方据此资本在xx有限合伙企业中行使权利义务时,均必须按照乙方的指定行使。若甲方与乙方的意见不一致时,以乙方的意见为准。若甲方不遵守本条约定,每次均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本协议投资总额的20%);并且若甲方的该次意见正确,则因此而产生的收益均归实际出资人乙方所有,若甲方的该次意见错误,则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均归甲方个人自己承担,实际出资人乙方不承担本次任何损失。

甲方按照每年实际收益分配到自己名下的%归甲方所有,其余归乙方实际所有。

办理从合伙企业领取分红款的事务,甲方必须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员去实际办理。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协议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在甲方做通丙方、丁方工作的前提下,甲方协助乙方完成退伙工作。

第十二条:协议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但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存额。

第十三条:甲方名下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协议终止论;但乙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无权中途出让自己名下的投资,乙方若想转让实际投资,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完成转让手续,甲方不得拒绝。但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甲方擅自处分自己名下的投资或要求将自己名下的股份受让给实际投资人乙方,而乙方不愿意受让的,则甲方应按照第九条的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乙方实际损失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订明事项依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办理,若本协议的约定与有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均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十七条:双方均须信守本协议,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本协议投资额的20%。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第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出名营业人(甲方):xxx。

拟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甲方以及合伙企业的地址:

合伙企业的负责人:

住址:

住址:

xxxx年x月x日。

1、隐名合伙是隐名合伙人与出名营业人之间的一种。

合同。

所谓出名营业人,是指在隐名合伙中,将隐名合伙人的出资以自己名义经营事业的一方当事人;所谓隐名合伙人,是指在隐名合伙中,依约对他方经营的事业投资,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的一方当事人隐名合伙只能由隐名合伙人与出名营业人两方组成但一个隐名合伙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是数人。

2、隐名合伙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隐名合伙人负出资义务,出名营业人负营业及分派利益的义务,双方互为义务,且互为对价,任何一方都不能无偿从他方取得利益,故隐名合伙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如果出资但不分享利益,或出资但不分担损失,这在意大利民法典中被称为“狮子合伙”。

3、隐名合伙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隐名合伙合同因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并不以隐名合伙人的实际出资为成立要件,故为诺成合同。对隐名合伙合同,法律并不要求必须以某种特定形式成立,故为不要式合同。

隐名合伙协议书篇十四

出名营业人(合伙人)x(以下简称甲方):

兹为隐名合伙一事,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拟和丙方、丁x(可增加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开设合伙企业;成立后的该企业拟从事(填写经营范围)经营。由于甲方和乙方系多年的朋友关系,彼此长期信任;乙方不了解丙方、丁x;而丙方、丁x与甲方系生意上的朋友关系,丙方、丁x基于对甲方的信任,愿与甲方一道合伙成立上述企业。甲方现有的能力根本无法承担如此大数额的投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名下的投资款均由乙方实际承担,即:甲方出名,乙方出钱。合伙企业中甲方名义上应该投资共计资本金人民币x元整,该款均由乙方实际承担投资,由乙方于本协议成立后分次转账交清合伙企业。甲乙双方各自确认上述事实。

第二条:乙方分次转账投入资本金后,即为隐名合伙人,且甲方认诺。乙方只按照本协议对合伙企业实际承担所投资范围内的有限责任,这一责任的承担还须依赖于以甲方的名义处理。甲方在合伙企业中也只能担任有限合伙人角色。

若根据合伙企业发展的需要,仍需更进一步的追加投资,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甲方应于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等相关财务报表交付乙方查核。

上述资料中依法应该聘请或可聘请相关专业部门出具的资料,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指定,聘请相关专业部门进行服务并出具相关资料。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合伙企业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但亏损的承担以不超过乙方的实际投资为限。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甲方应配合乙方完善在合伙企业中甲方名下投资的增加手续。甲方应该为办理上述手续,做好丙方、丁x的同意工作。

第七条:关于合伙企业营业事务,均由方执行,而乙方不得直接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甲方名下的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协议。

第九条:乙方所出的在甲方名下的资本,其实际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实际享有和承担。甲方据此资本在合伙企业中行使权利义务时,均必须按照乙方的指定行使。若甲方与乙方的意见不一致时,以乙方的意见为准。若甲方不遵守本条约定,每次均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本协议投资总额的20%);并且若甲方的该次意见正确,则因此而产生的收益均归实际出资人乙方所有,若甲方的该次意见错误,则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均归甲方个人自己承担,实际出资人乙方不承担本次任何损失。

甲方按照每年实际收益分配到自己名下的%归甲方所有,其余归乙方实际所有。

办理从合伙企业领取分红款的事务,甲方必须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员去实际办理。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协议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在甲方做通丙方、丁x工作的前提下,甲方协助乙方完成退伙工作。

第十二条:协议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但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存额。

第十三条:甲方名下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协议终止论;但乙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无权中途出让自己名下的投资,乙方若想转让实际投资,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完成转让手续,甲方不得拒绝。但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甲方擅自处分自己名下的投资或要求将自己名下的股份受让给实际投资人乙方,而乙方不愿意受让的,则甲方应按照第九条的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乙方实际损失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订明事项依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办理,若本协议的约定与有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均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十七条:双方均须信守本协议,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本协议投资额的20%。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第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出名营业人(甲方):

拟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甲方以及合伙企业的地址:

合伙企业的负责人:

住址:

住址:

隐名合伙协议书篇十五

隐名合伙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出名营业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第一条甲方开设_____________专营_____________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____元整外,余人民币____元整,由乙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________元整后,即为_________________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度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____查阅合伙人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____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________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的.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为一的比例如遇亏损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为________年____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合同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但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合同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中途欲将_________________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而拒绝。

第十五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_________________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合同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甲方在合同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民法典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隐名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住址: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隐名合伙协议书篇十六

第一条 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 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第七条 合伙企业的目的: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集中多方力量共同从事经营活动,相互弥补各自的缺陷,实现一方在一定期限内难以实现的经营目的,分享经营所得。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合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合伙企业由 个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自然人合伙人 个,法人合伙人 个,其他组织合伙人 个。(提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住所

第十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评估作价的方式为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注:也可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于 年 月前办理。

经评估或协商,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 比例 出资方式 缴付期限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他财产权利等)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每 年结算一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委托 个合伙人(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此办法可另作约定,如公司股东按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注:本条可另作约定)

第十五条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可另作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除外)。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可另作约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十七条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可另作约定)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可另作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八条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九条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五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可另作约定)。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事项发生争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解决。

第二十七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可另作约定,但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

隐名合伙协议书篇十七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丁方: 身份证: 住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人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一、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以乙方名义办理《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证,并注册为企业法人。

二、投资期限:共同投资人合伙为长期经营。

三、共同投资人共同自愿合伙投资经营 地址: 。前期预投资 万元整,人民币。

甲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

乙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丙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

丁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四、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企业内所有财产为共同投资人共有。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一、合伙期间,共同投资人各方在外的一切债权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联。

三、 合伙共同投资人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

三、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四、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企业承担责任。

五、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六、盈余结算,企业内盈余每 (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

第三条 事务执行

一、共同投资人委托xx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五、共同投资人可以对负责人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六、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企业的股份;

(2)、更换事务执行人。

七、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由合伙共同投资人协商指定财务负责人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合伙共同投资人确认后签字入账。

八、经营中,对未经共同投资人管理人员同意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壹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的,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一、合伙企业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二、共同投资人在。合伙企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三、、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

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四、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五、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责任事项

在合伙企业的经营中,共同投资人出资购买的车辆(如xx车,现挂xxx名下),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性的事件,风险责任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共同投资人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由签约方讨论)

第七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共同投资人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 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有效。

二、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四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共同投资人(签字甲方):____ _____

共同投资人(乙方签字):_____ ____

共同投资人(丙方签字):_____ ____

共同投资人(丁方签字):_____ 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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